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用語選擇

羅馬書 第8章

巴恩斯注釋 — 羅馬書

巴恩斯注釋 — 羅馬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6:11:39

第8章

羅馬書 — 第8章

第8章

羅馬書 第8章

引言

本章是聖經中最引人入勝、最寶貴的篇章之一。其中有些部分難度很大,但其主要宗旨和目的對所有人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它是對前一章所討論主題的延續,主要旨在表明福音能夠成就律法所不能成就的事。在上一章中,使徒已經指出律法無法產生成聖或內心的平安。他追溯了律法在不同情況下對心靈的影響,並表明無論是在重生之前還是之後,律法都無法產生平安和聖潔。人就是這樣,他的傾向就是這樣,律法的應用只會激發、刺激、產生衝突。良心確實向律法作證說它是好的;但它仍然表明,它不適合產生內心的聖潔與平安,而是攪動、衝突和一種被激發的罪惡狀態。與此相反,他接著在本章中展示福音的能力,能夠產生律法所不能產生的。在這樣做的時候,他通過幾個方面的考量來闡明這個主題。

(1.) 福音成就了律法所不能成就的,就是賜予生命,並從定罪中解救出來,【羅8:1-13】。

(2.) 它產生一種兒子的靈,以及所有因著我們以兒女般的信心稱呼上帝為我們的父而產生的祝福,這與律法只產生恐懼和驚慌形成對比,【羅8:14-17】。

(3.) 它在靈魂被罪所擄和受試煉時,以未來得救的盼望來支持靈魂——身體從今生一切邪惡中得到完全和最終的救贖,【羅8:18-25】。

(4.) 它提供聖靈的幫助,在我們的試煉和軟弱中支持我們,【羅8:26-27】。

(5.) 它保證萬事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因為萬事都與上帝的旨意相連;凡發生在基督徒身上的事,都是那位決意拯救他之人的計劃的一部分,【羅8:28-30】。

(6.) 它從以下事實中帶來安慰:凡能影響人類幸福的一切,都站在基督徒一邊,並將為他效力;例如:

(a) 上帝賜下他的兒子,並稱義信徒,【羅8:31-33】。

(b) 基督為基督徒受死、復活並代求,【羅8:34】。

(c) 基督徒對救主的愛本身如此強烈,以至於沒有什麼能使他與之分離,【羅8:35-39】。通過所有這些考量,福音優於律法被證明,並向信徒保證他最終的救贖。通過這一引人入勝且結論性的推理,使徒準備好用他結束這段上帝話語中最寶貴部分的凱旋歡呼的語言。

【第1節】所以,如今。這與第7章的結尾幾節相關聯。使徒在那裡已經表明律法不能使人從罪中得釋放,而這種釋放只能歸因於福音,【羅7:23-25】。這裡暗示在律法之下有定罪,如果沒有福音的介入,定罪仍會存在。

沒有定罪。這並不是說信徒的罪不像其他任何地方的罪一樣不應被定罪,因為聖經中到處都教導相反的觀點;而是指:

(1.) 福音不像律法那樣宣判定罪。它的職責是赦免;律法的職責是定罪。律法從不提供釋放,而總是定罪;福音的目的是使人脫離定罪,使靈魂得自由。

(2.) 在福音之下沒有最終的定罪。福音的職責、目的和傾向是使人脫離律法的定罪判決。這是它最初也是榮耀的宣告,它使失喪和墮落的人脫離最可怕和可怖的定罪。

在基督耶穌裡的。與基督聯合的人。「在祂裡面」是新約中不時使用的表達,表示緊密而親密的聯合,【腓1:1,3:9;林後5:17;羅16:7-11】。基督與祂子民之間的聯合被比作葡萄樹與枝子之間的關係,【約15:1-6】;因此,信徒被說成在祂裡面,其意義類似於從祂那裡獲得支持,並在情感、目的和命運上聯合。

行事為人。指行為或生活方式。【羅4:12】。

不隨從肉體。指不為滿足肉體的敗壞慾望和情慾而活。【羅7:18】。這是基督徒的一個特徵。隨從肉體行事為人是什麼意思,可以在【加5:19-21】中看到。因此,一個以滿足其敗壞慾望為人生目的的人,不可能是基督徒。除非他不為滿足肉體而活,否則他沒有虔誠的證據。這是一個容易應用的檢驗;如果每個自稱信教的人都誠實,就不會有誤判的危險,也不需要對其真實品格產生任何疑慮。

只隨從聖靈。正如聖靈會引導或催促的那樣。聖靈所結的果子可以在【加5:22-23】中看到。如果一個人有這些聖靈的果子,他就是基督徒;如果沒有,他就是宗教的陌生人,無論他擁有什麼其他東西。這個檢驗也容易應用。

(d) 「沒有定罪」【約3:18】 (e) 「不隨從」【加5:16】

【第2節】因為律法。這裡的「律法」一詞指的是「生命之靈」所產生的規則、命令或影響。它施加一種控制,這裡被稱為律法,因為律法常常指任何我們受其支配或管轄的事物。【羅7:21,7:23】。

聖靈的。我沒有理由懷疑這裡指的是聖靈。顯然,在【羅8:1】的結尾,這個詞就是指聖靈。「生命之靈」這個短語因此指的是聖靈產生或賜予生命;即賜予平安、喜樂、活力、救恩;這與第7章中提到的產生死亡和定罪的律法形成對比。

在基督耶穌裡。在基督教信仰之下:或由基督差遣來將祂的工作應用於人,【約16:7-14】。聖靈是由基督差遣的;祂的影響是基督教計劃的一部分;祂的能力成就了律法所不能成就的事。

使我自由了。也就是說,使我從罪的支配性影響和控制中解脫出來。他不能是指他已經完美了,因為他整個推理的傾向都與此相反。但福音的目的、設計和傾向是產生這種從律法無法解救的自由;他現在已經處於這個計劃的普遍能力之下。在以前的狀態下,他處於一種最痛苦和令人惱火的束縛之下,【羅7:7-11】。現在他處於一個旨在自由並產生自由的計劃的影響之下。

罪和死的律。罪的控制性影響,導致死亡和定罪,【羅7:5-11】。

(f) 「在基督裡生命」【林後3:6】 (g) 「脫離律法」【加2:19,5:1】

【第3節】律法既因。上帝的律法,道德律。它不能使人脫離罪和定罪。使徒在第7章中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在於。因為。

軟弱。它軟弱無力,無效。它無法完成。

因肉體。由於罪的強大,以及未重生之心的邪惡和敗壞慾望。過錯不在於律法,律法是好的,【羅7:12】;而是由於天然情慾的強大和未重生之心的罪惡。參見【羅7:7-11】,其中充分解釋了這種影響。

上帝,差遣自己的兒子。也就是說,上帝藉著差遣祂的兒子,成就了律法所不能成就的事。這裡必須理解「成就」或「完成」這個詞,以使語義完整。

成為罪身的形狀。也就是說,祂在某種程度上類似於罪身,因為祂取了肉身,即人的本性,但沒有任何罪惡的傾向或慾望。這不是人的本性;不像幻影說者所教導的,只是外表上的人性;而是沒有任何敗壞的人性。

為著罪。旁註:「藉著為罪獻祭」。這個表達顯然是指,藉著為罪獻上的祭物,或者說祂是為罪而獻上的祭物。祂的獻上是為了罪。

在肉體中定了罪。肉體被視為罪的源頭。【羅7:18】。肉體是過犯的所在和起源,贖罪祭是在罪身的形狀中獻上的,這樣祂就可以在罪的「地盤」上與罪相遇,並將其毀滅。祂可以說是以這種方式定了罪的罪:

(1.) 因為祂為罪被賜下並為罪而死的事實,就是對罪的定罪。如果罪得到上帝的認可,祂就不會為確保其毀滅而作出贖罪。基督為罪所受的深重苦難,顯示了上帝對罪的憎惡程度。

(2.) 「定罪」一詞可以用作毀滅、戰勝或制服的意思。【彼後2:6】:「又把所多瑪、蛾摩拉城焚燒成灰,將他們傾覆,定了他們的罪。」在這個意義上,基督的犧牲不僅定罪了罪為邪惡,而且削弱了罪的能力,摧毀了罪的影響,並最終將在所有藉著那死亡得救的人身上消滅罪的存在。

(h) 「律法不能做」【徒13:39;來7:18-19】

【第4節】使律法的義。使我們能順從律法,或順服其要求,不再受肉體及其敗壞慾望的影響。

得以成全。使我們能順服,或遵從其要求。

行事為人。參【羅8:1】。

(k) 「不隨從」【羅8:1】

【第5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指那些受肉體敗壞和罪惡慾望影響的人,【加5:19-21】。那些未重生的人。

體貼肉體的事。他們極度專注於滿足其敗壞的慾望。

只隨從聖靈的人。指那些受聖靈影響的人;那些被聖靈引導的人。

體貼聖靈的事。指聖靈所產生或在心靈中成就的事,【加5:22-23】。本節旨在說明,宗教的傾向是使人像以前專注於罪一樣,完全專注於事奉上帝;也就是說,他們會全心投入到他們所獻身的事上。因此,既然基督徒已經獻身於聖靈的事奉,並已受其影響,那麼預期他會將培養和發展聖靈所產生的恩典作為他唯一且重要的目標。

(l) 「肉體的人體貼」【約3:6;林前15:48】

【第6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旁註:「肉體的意念」。意思是,順從肉體的傾向,或我們本性的敗壞傾向,會導致定罪和死亡。這個表達極具力量,表明它不僅導致死亡,或導致痛苦,而且它本身就是死亡;在極度專注於敗壞情慾的行為和目的中,就存在著禍患和定罪。它唯一的傾向就是定罪和絕望。

就是死。指過犯的刑罰;定罪和永遠的毀滅。【羅5:12】。

體貼聖靈的。旁註:「聖靈的意念」。也就是說,將培養聖靈的恩典,並順服其影響,作為心靈的目標,行為的終極目的。體貼聖靈就是尋求聖靈所產生的情感和觀點,並順從祂的引導。

就是生命。這與【羅8:6】中的「死」相對。它傾向於生命,並且實際上是真正的生命。因為,擁有和培養聖靈的恩典,被祂引導到祂所指引的地方,是我們存在的目的,也是幸福的唯一途徑。

和平安。【羅6:1】。

(1)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或「肉體的意念」 (n) 「體貼聖靈的」【加6:8】 (2) 「體貼聖靈的」,或「聖靈的意念」

【第7節】因為。這是對【羅8:6】所說內容的解釋。在那節經文中,使徒斷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但他沒有說明原因。他現在解釋說,這是與上帝為敵,因此使罪人與上帝發生衝突,並暴露在祂的定罪之下。

肉體的心思。這與【羅8:6】中出現的表達相同(τοφρονηματηςσαρκος)。它不是指心智本身,即理智或意志;它不認為心智或靈魂在生理上是敗壞的,或與上帝為敵;而是指體貼肉體的事,將其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就是與上帝為敵;並使罪人與祂發生爭執,因此導致死亡和禍患。這段經文不應被引用來證明靈魂在生理上是敗壞的,而只是證明當人極度體貼肉體時,就與上帝為敵。它不直接證明普遍敗壞的教義;它只證明當這種對靈魂敗壞慾望的關注存在時,就與上帝為敵。它確實暗示這種對肉體的極度關注在自然界中普遍存在,但這並未明確肯定;因為使徒在這裡的目的不是教導敗壞的教義,而是表明當這種敗壞實際存在時,它會使罪人與上帝發生可怕的爭執。

是仇恨。敵意;憎恨。它意味著,這種對肉體的關注實際上是與上帝為敵,因為它與祂的律法和祂潔淨靈魂的計劃相悖。比較【雅4:4;約壹2:15】。體貼肉體的事也導致對上帝本身的憎恨,因為祂反對它,並表達了祂對它的厭惡。

與上帝為敵。對上帝;或關於祂。它假設對祂的敵意。

因為它。這裡的「它」指的是體貼肉體的事。它不是指靈魂本身不服從祂的律法,而是指體貼那些事與祂的律法為敵。使徒沒有表達任何關於人形而上學能力的意見,也根本沒有討論這個問題。他斷言的總結是,簡單地說,體貼肉體,極度關注其指令和慾望,不服從也無法服從上帝的律法。它們完全矛盾和不可調和,就像愛謊言與真理的律法不一致一樣;就像不節制與節制的律法不一致一樣;就像通姦是違反第七誡一樣。但是,人本身是否可以服從律法——他是否有能力做到——是一個使徒沒有觸及的問題,這段經文不應被引用來證明這一點。因為,某種特定罪惡的律法是否與相反的美德完全不可調和,以及罪人是否有能力放棄那種罪惡並走一條不同的道路,是非常不同的問題。

不服從。它不服從上帝的命令。體貼肉體的事與那律法相悖,因此表明它與上帝為敵。

也不能服從。這是絕對確定的。它不可能服從。對此存在極大的無能。這些事物是完全不可調和的。但這個斷言並不是說罪人的心不能服從上帝;也不是說他的靈魂在生理上如此敗壞以至於他不能服從,或者他可能不服從律法。對此使徒在這裡沒有表達任何意見。那不是討論的主題。只是說,對肉體的極度關注,體貼肉體,與上帝的律法完全不可調和。它們是不同的事物,永遠無法協調;就像通姦不能是貞潔;謊言不能是真理;不誠實不能是誠實;仇恨不能是愛。因此,這段經文不應被引用來證明人無法愛上帝的教義,因為它沒有提及那一點;它只是證明對肉體事物的極度關注與上帝的律法完全不一致——永遠無法與之協調;並使罪人與他的創造主為敵。

【第8節】所以。由此得出;它導致這個結論。

屬肉體的人。指那些未重生的罪人;那些極度隨從肉體慾望的人,【羅7:18】。這裡指的是那些隨從肉體情慾和慾望,而不被上帝的靈引導的人。

不能得上帝的喜歡。也就是說,當他們處於肉體之中時;當他們如此追求其敗壞本性的慾望時,他們不能得上帝的喜歡。但這並沒有肯定他們是否有能力轉離這條道路,並追求不同的生活方式。那是另一個問題。一個孩子可能固執、驕傲、不聽話;當他處於這種狀態時,可以斷言他不能得父母的喜歡。但他是否可以停止固執,變得聽話,是一個非常不同的問題;這兩個主題絕不應混淆。由此可見:

(1.) 那些未重生的人是全然敗壞的,因為在這種狀態下他們不能得上帝的喜歡。

(2.) 他們在這種狀態下所做的一切行為都不能蒙祂悅納,因為祂只喜歡那些體貼聖靈的人。

(3.) 那些處於這種狀態的人應該毫不遲延地轉離,因為每個人都應該得上帝的喜歡。

(4.) 如果罪人不轉離他的道路,他將會毀滅。以他目前的品格,他永遠不能得祂的喜歡;無論是健康還是疾病;無論是生還是死;無論是在地上還是地獄。他與上帝為敵;如果他自己不放棄,這將是無止境的,並將他的靈魂捲入與全能主進行個人、直接和永恆戰爭的一切邪惡之中。

【第9節】你們卻。你們這些基督徒。這是與他之前所描述的性格相反的,並顯示了福音的能力。

不在肉體裡。不受敗壞慾望和情慾的完全影響。

乃在聖靈裡。也就是說,你們是體貼聖靈的;你們受聖靈的引導和影響。

上帝的靈。聖靈。

住在你們裡面。聖靈常被描繪為住在基督徒的心中(比較【林前3:16-17,6:19;林後6:16;弗2:21-22;加4:6】),其意義並非聖靈的位格或身體上的內住,而是祂影響、引導和指引基督徒,產生溫柔、愛、喜樂、平安、忍耐、恩慈、良善等,【加5:22-23】。「住在某人裡面」這個表達表示親密的連結,意味著聖靈的果子在心中產生。

沒有基督的靈。聖經中「靈」這個詞有許多不同的含義。在新約中,它最常指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即聖靈。但我相信,「基督的靈」這個表達除了【彼前1:11】之外,沒有在任何地方應用於祂。祂常被稱為上帝的靈(【太3:16,12:28;林前2:11,14,3:16,6:11;弗4:30】),但不是父的靈。靈這個詞常被用來表示性情、 disposition;例如我們說,一個慷慨的靈,或一個報復的靈等等。它在這裡可能就是這個意思;表示沒有基督的性情或 disposition 的人,不屬於祂,或沒有虔誠的證據。但上下文似乎要求它應被理解為與「上帝的靈」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羅8:11】)相似的意義,如果是這樣,它指的是基督所賜予或差遣來完成祂工作的靈(【約14:26】),即聖靈,被差遣來使我們像基督,並潔淨我們的心。在這個意義上,它顯然指的是基督將差遣的靈,以在我們裡面產生祂來建立的觀點和情感,並使我們與祂相似。如果這指的是聖靈,那麼我們就看到了使徒如何談論救主。他將「聖靈」視為同樣是上帝的靈和基督的靈,是從兩者發出的;因此顯然相信父與子之間存在本質的聯合。這種語言絕不可能被使用,除非假設父與子是一體的;也就是說,基督是神性的。

就不是屬基督的。就不是基督徒。這是一個容易應用的虔誠檢驗;這解決了問題。如果一個人不受主耶穌溫柔、純潔、聖潔的靈的影響,如果他不符合祂的形象,如果他的生活不像救主那樣,他就是宗教的陌生人。沒有任何檢驗比這更容易應用,也沒有任何檢驗比這更具決定性。他可能擁有其他任何東西都無關緊要。他可能在言辭上大聲宣稱,性情溫和,熱心大膽,或積極推動他自己教會黨派或宗派的利益;但如果他沒有救主的性情,不顯明祂的靈,那就像鳴的鑼、響的鈸一樣。願所有讀到這段話的人都誠實地省察自己;願他們擁有那最純粹幸福的源泉,即主耶穌的靈和性情。

(o) 「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面」【林前6:19;加4:6】

【第10節】基督若在你們心裡。這顯然是一個比喻性的表達,其中「基督」一詞用來指祂的靈、祂的原則;也就是說,祂影響著這個人。從字面上看,祂不可能在一個基督徒裡面;但祂與基督徒之間的緊密聯繫,以及他們完全受祂影響的事實,通過這種強烈的比喻性語言表達出來。這種語言並非不常用。比較【加2:20;西1:27】。

身體就死了。這段經文有非常不同的解釋。有些人理解為身體在罪方面是死的;也就是說,罪不再有能力激發邪惡的情慾和慾望;另一些人則認為身體必須因罪而死,但靈魂部分將活著,甚至身體也將在復活中活著。加爾文、貝薩和奧古斯丁都持這種觀點。道德里奇(Doddridge)的理解是:「雖然身體要因世上第一個罪而死,但靈魂是生命,並將因第二個亞當所帶來的義而永遠活著。」對這些解釋中的每一個都有嚴重的異議,沒有必要在此強調。我對這段經文的理解如下:身體指的是使徒在前面幾章中談論很多的——肉體,未歸正的人。它受敗壞的情慾和慾望的支配,因此可以說它是死的,因為它沒有屬靈生命的任何元素。它處於罪和死的統治之下。在我們的譯文中,「(μεν)——確實,或真實地」這個詞被省略了,這個省略使語義變得模糊。這個表達是使徒的承認,或對之前所顯示內容的總結性陳述。「確實必須承認,或者說這是真的,未重生的本性,未歸正的人,在肉體的影響下,在靈性上是死的。罪的根源在於肉體的情慾;整個身體因此可以被承認是死的或敗壞的。」

因罪。藉著罪(διαμαρτιαν),藉著罪惡的情慾和慾望。

靈卻。這與身體相對;它意味著靈魂,不朽的部分,更新的人,是活著的,或者說受活潑原則的影響。它被福音所賦予的生命所充滿,並在事奉上帝中變得活躍。「靈」這個詞在這裡不是指聖靈,而是指人的靈魂,不朽的部分,在福音之下被恢復、更新並充滿生命。

因義。藉著義(διαδικαιοσυνην)。這通常被解釋為指義,或者說它可能變得公義。但我理解這個表達是用於這封書信中經常使用的意義,即指上帝稱義的計劃。【羅1:17】。「人的靈魂藉著祂的稱義計劃得以恢復並活過來。它傳遞生命,並使人從罪中的死亡恢復到生命。」

【第11節】然而,叫耶穌。聖靈,【羅8:9】。叫基督復活的。那位有能力使祂復活的,也有能力賜生命給你們。那位確實使祂復活的,也將使你們復活。這裡的論證似乎首先基於上帝的能力;其次,基於基督與祂子民之間的連結。比較【約14:19】:「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

也要使你們的必死身體活過來。這似乎不指死人復活,因為那不是歸因於聖靈。我理解它指的是身體,受肉體慾望和傾向的支配;本性上處於死亡的統治之下,因此是必死的——即受死亡支配。其意義是,在福音之下,藉著聖靈的影響,整個人將在事奉上帝中活過來。即使是敗壞、屬肉體和必死的身體,長期受罪的轄制,也將活過來並恢復事奉上帝。這將由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來完成,因為那聖靈已使我們的靈魂恢復生命,以其潔淨的影響與我們同在,並且祂內住的目的和傾向是潔淨整個人,並將一切歸還給上帝。基督徒因此在他們的身體和靈魂中都變得聖潔。因為即使他們的身體,邪惡情慾和慾望的所在,也將在事奉上帝中活過來。

(p) 「叫他復活的」【林後4:14】 (1) 「藉著他的靈」或「因為」

【第12節】所以,弟兄們,我們。我們有義務,這是莊嚴的責任。這義務產生於:

(1.) 聖靈住在我們裡面這個事實;

(2.) 聖靈內住的目的是潔淨我們;

(3.) 我們因此從罪的死亡中恢復到信仰的生命;而賜予生命者有權要求我們將生命用於事奉祂。

欠肉體的債。指對敗壞的傾向和情慾。我們沒有義務放縱它們,因為這種放縱的結局是死亡和毀滅,【羅7:21-22】。但我們有義務為上帝而活,並順從祂聖靈的引導,因為結局是生命與平安,【羅7:22-23】。這樣做的理由在下一節中說明。

(q) 「不欠肉體的債」【詩116:16】

【第13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如果你們活著是為了放縱肉體的情慾,你們將會沉淪到永恆的死亡,【羅7:23】。

靠著聖靈。藉著聖靈的幫助;藉著培養和滋養祂的影響。這裡所要求的只能藉著聖靈的幫助才能完成。

治死。指殺死;毀滅。當罪的能力被摧毀,不再活躍時,罪就被治死了。

身體的惡行。指敗壞的傾向和情慾;之所以稱為身體的惡行,是因為它們被認為起源於肉體的情慾。

你們就必活著。你們將會幸福並得救。要麼你們的罪必須死,要麼你們必須死。如果任由罪活著,你們就會死。如果罪被治死,你們就會得救。沒有人能在罪中得救。這結束了使徒關於福音在促進人類純潔方面優於律法的論證。通過這一系列推理,他表明福音成就了律法所不能成就的——靈魂的成聖,我們本性中敗壞情慾的毀滅,以及人歸向上帝。

(r) 「治死」【西3:5】

【第14節】因為凡被。凡是;所有這樣被引導的人。這引入了一個新主題,闡明了福音的好處——即它產生一種兒子的靈,【羅8:14-17】。

被引導的。指順服聖靈影響和控制的人。聖靈被描繪為影響、啟發和控制。虔誠的一個證據是,願意順服這種影響,並順從祂。缺乏虔誠的一個明確證據是,不願順服這種影響,反而使聖靈擔憂和抵擋聖靈。所有基督徒都順服祂的影響;所有罪人都堅決拒絕和反對祂。如果順從聖靈的影響,它會引導每個人進入天堂。但當被忽視、拒絕或輕視時,人就會下地獄。當人得救時,榮耀歸於引導的聖靈;當人失喪時,過錯在於人。使徒在這裡沒有討論上帝的子民是如何被聖靈引導的,或者為什麼他們順服而其他人卻抵擋。他的目的只是陳述一個事實,即那些這樣被引導的人是上帝的兒子,或者有虔誠的證據。

就是上帝的兒子。被收養進入祂的家庭,成為祂的兒女。這是一個親密的稱呼,意思是他們與祂保持這種關係;他們是祂的朋友、門徒和效法者;他們是蒙救贖的大家庭的一部分,祂是他們的父和保護者。聖經中經常將此稱呼應用於基督徒,【伯1:6;約1:12;腓2:15;約壹3:1-2;太5:9,45;路6:35】。這是一個容易應用的虔誠檢驗。

(1.) 我們是否意識到有一種來自上方的影響,正在將我們從這個世界的敗壞情慾和虛妄中拉開?這是聖靈的工作。

(2.) 我們是否意識到有一種渴望順服這種影響,並被引導走上純潔和生命的道路?這是我們是上帝兒子的證據。

第8章

(3.) 我們是否毫無抵抗?我們是否欣然跟隨並順服這純潔的影響,引導我們克制驕傲、制服情慾、消滅貪婪、謙卑野心,並根除對財富和世界的愛?如果我們是這樣,我們就是祂的兒女。上帝不會引導我們走錯路;我們的平安和幸福只在於完全順服這影響,並樂意被這無形的手「引導到救恩的靜水旁」。

(s) 「被聖靈引導」加5:18

【第15節】那叫人懼怕的為奴的靈。 那捆綁你的靈;或奴隸的靈,只產生懼怕。奴隸常處於持續的懼怕和警報之中。但宗教的靈是自由和信心的靈;是兒女的靈,而非奴隸的靈。比較約8:32-36。

又叫你們懼怕。 叫你們再次懼怕,或受制於奴役的懼怕。這暗示他們在律法下的舊有狀態是為奴的狀態,其傾向只是產生警報。每個罪人都要受這種懼怕。他有許多可懼怕的事。上帝向他發怒;他的良心會困擾他;他在死亡和永恆中都有許多可擔憂的。但基督徒卻非如此。比較提後1:7。

兒子的靈。 屬於兒女的感情、愛和信心;不是奴隸那種奴役、顫抖的靈,而是兒子的性情和親切的關懷。收養是指接納並對待一個陌生人如同自己的孩子。這應用於基督徒,因為上帝待他們如同自己的兒女;祂接納他們進入這種關係,儘管他們本性是陌生人和仇敵。這暗示:

(1.) 我們本性對祂沒有任何要求;

(2.) 因此,這行為純粹是恩慈的——純粹、至高無上的愛;

(3.) 我們現在在祂的保護和看顧之下;

(4.) 我們有義務向祂表現兒女的靈,並順服祂。約1:12。比較加4:5,弗1:5。基督徒之所以常被稱為上帝的兒子,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因此我們呼叫。 像需要保護和幫助的孩子一樣。這表明上帝兒女的習慣性精神;一種傾向:

(1.) 向祂表達對父親應有的感情;

(2.) 呼求祂——以親切和深情的信心向祂說話;

(3.) 尋求祂的保護和幫助。

阿爸。 這個詞是亞蘭文(אבא),意思是「父親」。使徒為何用不同的語言重複這個詞,不得而知。敘利亞譯本讀作:「我們藉此稱父為我們的父。」這裡的重複可能僅表示強度,旨在表達基督徒以深情、溫柔的兒女之心,對這個名字所懷的興趣。重複這種親暱的詞語並不罕見。比較太7:22,詩8:1。這是容易應用的虔誠證據。凡能真誠地、以熱切的感情將這個詞應用於上帝,以兒女的心稱祂為父的人,就擁有基督徒的靈。每個上帝的兒女都有這種靈;沒有這種靈的人,對虔誠是陌生的。

(t) 「為奴的靈,又叫你們懼怕」提後1:7 (u) 「你們所受的」林前2:12 (v) 「因此我們呼叫」耶3:19,加4:5,6

【第16節】聖靈。 這裡指的是聖靈,這很明顯:

(1.) 因為這是這表達的自然意義;

(2.) 因為使徒在這裡主要論述的就是聖靈;

(3.) 因為若說收養的性情作見證,那將是一種不自然且牽強的解釋。

與我們的心同證。 向我們的心靈作見證,提供證據。

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這與收養有關;它的意思是,聖靈向我們的心靈提供證據,證明我們已被收養進入上帝的家庭。這種果效常歸因於聖靈,林後1:22,約壹5:10,11;林前2:12。如果有人問這是如何做到的,我回答:這不是藉著任何新真理的啟示;不是藉著默感;不總是藉著確據;不是藉著單純相信我們被揀選得永生;而是藉著在我們裡面產生祂影響的適當果效。祂的工作是更新人心;使靈魂成聖;產生「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如果一個人擁有這些,他就有聖靈與他的心同證的證據。如果沒有,他就沒有這樣的證據。因此,要確定我們是否有聖靈的同證,方法是誠實並禱告地探究這些聖靈的果子是否實際存在於我們的心中。如果存在,證據就清晰。如果沒有,所有對良好狀態的虛妄自信;所有異象、狂喜和想像的啟示,都將只是幻覺。可以補充的是,這些聖靈果子對心靈的影響是產生一種平靜和屬天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當伴隨著聖靈在聖潔生活中的適當果子時,我們可以歡喜,以此作為虔誠的證據。

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我們已被收養進入祂的家庭。

(w) 「與我們的心同證」林後1:22,約壹4:13

【第17節】既是兒女。 既然被收養進入祂的家庭。

便是後嗣。 也就是說,祂將待我們如同兒子。後嗣是指繼承產業的人。這裡的意思是,如果我們與上帝維持兒子的關係,我們就將被待為兒子,並被允許分享祂的恩惠。被收養的兒子會分得一部分產業,民27。

上帝的後嗣。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將分享上帝賜給祂子民的產業。這產業是祂在此地的恩惠,以及將來的永生。這是一種無限崇高的榮譽,遠勝於繼承最富麗堂皇的世俗產業;或成為最顯赫世俗君王的養子。

和基督同作後嗣。 基督是卓越的上帝之子。因此,祂是天上完全榮譽和榮耀的後嗣。基督徒與祂聯合;他們是祂的朋友;因此他們被描繪為將與祂一同分享祂的榮耀。他們是上帝的兒子,其意義與祂不同;祂是因其本性和崇高關係,他們是因收養;但兒子的概念在兩者中都存在;因此兩者都將分享永恆產業的榮耀。比較腓2:8,9,來2:9,10。基督與基督徒之間的聯繫在新約中常被提及。他們在此地聯合的事實,常被引為他們將來在榮耀中的理由。約14:19,「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提後2:11,12,「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與祂一同作王。」啟3:21,「得勝的,我必將他賜給我在我的寶座上與我同坐。」等等。約17:22-24。

如果。 如果這個條件存在。除非我們在此地證明我們與祂聯合,否則我們不會被待為與祂同作後嗣。

我們與祂一同受苦。 希臘文:「如果我們一同受苦,我們也可能一同得榮耀。」如果我們為祂的緣故受苦;像祂一樣忍受苦難;為同樣的事被逼迫和試煉;從而表明我們與祂聯合。這不是說我們受苦的程度與祂相同,但我們可以在受苦的種類和忍受的態度上效法祂;從而表明我們與祂聯合。

我們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如果在同一種苦難中聯合,那麼在所有苦難之外的命運中,在蒙福和愛的國度中聯合,也是合宜的。

【第18節】因為我算。 我認為;我判斷。這節經文開始了主題的一個新部分,一直延續到羅8:25。其目的是展示福音在試煉中支持靈魂的力量:這是救贖計劃中一個非常重要且實質的部分。這之前已部分提及(羅5:3-5),但其在榮耀永生前景中支持靈魂的全部力量尚未充分討論。這個主題似乎在這裡是由於談到收養而引發的。使徒的心思立刻轉向收養的果效或益處;而這些益處中最實質的一個,就是福音在苦難中賦予的扶持恩典。應當記住,早期基督徒人數相對較少且軟弱,並面臨許多試煉,因此這個主題會經常被引入關於他們的特權和狀況的討論中。

現在的苦楚。 苦難;逼迫、疾病等。這表達顯然不僅包括當時基督徒特有的試煉,也包括所有信徒所必須忍受的一切。

現在的。 使徒可能特別指當時所忍受的各種災難。但這表達同樣適用於所有時代和所有地方的苦難。

與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 毫無可比性;一個遠遠超過另一個作為補償。

榮耀。 天上的幸福;榮譽。

將來要顯於我們的。 將向我們顯明;或我們將在天上分享的。天堂通常被描繪為榮耀、輝煌、壯麗或光明的狀態。比較啟21:10,23,24,22:5。

因此,基督徒可以藉此得到支持。他們的苦難可能看似巨大;但他們應當記住,與將來的榮耀相比,這些算不得什麼。它們在程度上算不得什麼。因為與他們將「成就」的「極重無比的永遠榮耀」相比,這些是輕微的,林後4:17。它們在持續時間上算不得什麼。因為這些苦難只是暫時的;但榮耀將是永恆的。這些將很快過去;但那榮耀將永不黯淡或減少,它將永遠增長和擴展。

在我們身上。 對我們而言(εἰς ἡμᾶς)。

【第19節】受造之物切望。 (ἀποκαραδοκία)。這個詞只在這裡和腓1:20出現:「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它原指一種熱切渴望看到某物時頭部前伸的狀態;一種強烈的焦慮;一種熱切的願望;因此很適合用來表示基督徒對其未來產業的強烈興趣。

受造之物。 (τῆς κτίσεως)。這段經文(羅8:19-23)可能是新約中最難解釋的經文之一,儘管評論家們為此付出了所有努力,但仍然沒有提出一個完全令人滿意的解釋,也沒有評論家對此達成共識。這裡的目的是提供筆者認為的真實意義,而不試圖反駁評論家的意見。這段經文的主要目的是藉著上帝兒女未來得救和繼承產業的前景,展示福音在試煉中支持靈魂的力量。這段經文的範圍將引導我們進行解釋。我認為,以下是這段闡述中的主要觀點:

(1.) 「受造之物」指的是基督徒被更新的本性,或被更新的基督徒。

(2.) 他正在等待他未來的榮耀;即渴望獲得作為上帝兒女所等待的榮譽的完全顯現,羅8:19。

(3.) 他處於試煉和虛空的狀態,提供的安慰相對較少,不安卻很多。

(4.) 這不符合他內心的願望,「不是出於自願」,而是上帝智慧的安排,羅8:20。

(5.) 在這種狀態下,有希望得蒙拯救,進入榮耀的自由,羅8:21。

(6.) 這種狀況不僅存在於基督徒身上,也是世界的普遍狀況。它都呻吟,都處於試煉中,就像基督徒一樣。因此,他不應認為自己的狀況特別艱難。這是這裡萬物的共同命運,羅8:22。但是

(7.) 只有基督徒才有得蒙拯救的前景。他們被賦予最終得救和超越所有這些苦難的永恆產業的希望。因此,他們等待收養的全部益處;甚至身體從罪的影響以及今生的勞苦和試煉中完全恢復;因此他們藉著希望得到支持,這正是使徒所要論證的,羅8:23,24。有了對這段經文總體範圍的理解,我們可以檢視具體的詞句。

受造之物。 這裡譯為「受造之物」(κτίσεως)的詞在新約中出現十九次,用於以下意義:

(1.) 創造;創造的行為,羅1:20。

(2.) 受造之物;被創造或形成之物;宇宙,可10:6,13:19,彼後3:4,羅1:25,8:39。

(3.) 理性受造之物;作為理性存有的人;人類世界,可16:15,西1:23,彼前2:13。

(4.) 也許是教會,上帝的新創造,統稱而言,西1:15,啟3:14。

(5.) 基督徒,新創造,個別而言;聖靈在被更新的心靈上的工作;新人。——經過我對這段經文的所有關注,我認為這就是這裡的意義,原因如下:

(1.) 因為這似乎是唯一適合上下文並在論證中有意義的解釋。如果這個詞指的是,如不同解釋者所認為的,天使、人的身體、物質創造,或理性創造——人或人類——那麼很難看出其中任何一個與論證有何關聯。使徒正在論述福音在試煉時期對基督徒的益處;而論證的重點要求我們將這個例證理解為指基督徒,除非我們被迫不這樣理解,因為解釋詞語的適當法則。

(2.) 同一位使徒也以類似的意義使用「受造之物」這個詞。例如,林後5: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καινὴ κτίσις)。加6:15,「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3.) 「創造」這個動詞也是這樣使用的。例如,弗2:10,「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羅8:15,「既在肉體裡廢掉了冤仇——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希臘文,「為要將(κτίσῃ)兩下造成一個新人;羅4:24。「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4.) 聖經作者如此稱基督徒為新創造、新造的人,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上帝在他們歸信中所展現的巨大能力,以及創造與賦予屬靈生命之間的強烈相似性,自然導致了這種語言的使用。

(5.) 舊約中也有類似的語言,將其轉移到新約是自然的。猶太人被描繪為上帝為祂的服事而造或創造的;因此,這個詞語可能用來指那些被祂如此塑造以服事祂的人。申32:6,「祂豈不是你的父,將你買來?祂是造你的,建立你的。」賽43:7,「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的,所造作的。」羅8:21,「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從所有這些原因來看,我認為這裡的表達是用來指基督徒,被更新的人。然而,其意義在羅8:22中有所變化。

切望。 期望;不是處於擁有狀態,而是帶著興趣期待。

上帝的眾子顯現。 上帝眾子益處的完全顯現;他們被承認並被接納進入兒子完全特權的時刻。在這裡,基督徒對他們的收養有一些證據。但他們處於一個罪惡的世界;他們面臨試煉;他們遭受許多災難;儘管他們在這裡有證據證明他們是上帝的兒子,但他們等待那個時期,那時他們將完全脫離所有這些試煉,並被允許享受至高者兒女的所有特權。這將發生在審判日,那時他們將在聚集的宇宙面前被完全承認是祂的兒女。所有基督徒都被描繪成處於這種等待狀態,等待完全擁有他們作為上帝兒女的特權。林前1:7,「等候我們主耶穌基督顯現。」帖後3:5,加5:5,「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帖前1:10。

【第20節】因為受造之物。 被更新的受造之物;基督徒的心靈。這被視為它渴望獲得收養全部特權的原因;即目前的狀態並非出於選擇,也非所偏愛,而是因上帝的智慧安排而受制於此。

服在虛空之下。 「服在」這個詞的意思是被置於這樣一種狀態;由他人的安排而受制於此,就像士兵在軍隊中被分配職位和位置一樣。這裡的「虛空」(ματαιότητι)這個詞描述了基督徒目前的狀況,即脆弱和必死;面臨試煉、誘惑和憂慮;處於衝突之中,身處一個可以被強調為虛空的世界。基督徒或多或少都受到這種影響;他們的喜樂被破壞;他們的平安被打亂;他們的感情遊蕩;他們的生活是虛空和煩惱的生活。

不是出於自願。 不是自願的。這不是一個選擇的問題。這不是與他被更新的本性相符的。那本性會渴望完全的聖潔與平安。但這種受制是與之相反的,是他渴望擺脫的。這實質上描述了與羅7:15-24相同的狀況。

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藉著祂(διὰ)。這是上帝的安排,祂選擇將祂的子民置於這種狀況;並為了智慧的目的將他們保留在其中。

叫他如此的。 祂已將祂的子民安排在這種狀況中。這是祂智慧的安排。在這裡我們可以觀察到:

(1.) 基督徒的本能情感引導他們渴望一個更純潔、更幸福的世界,腓1:23。

(2.) 他們不願受制於今生的勞苦,以及這世界的誘惑和虛空。他們渴望得蒙拯救。

(3.) 他們在生命中的命運;他們受制於這種虛空狀態,是上帝的安排。為何如此,祂沒有完全告訴我們。祂可以在他們歸信後立即將他們帶到天堂。但儘管我們不知道他們為何繼續留在這種虛空狀態中的所有原因,我們可以看到其中一些。

(a) 基督徒受制於這種狀態是為了造福他們的罪人同胞。他們為此目的留在地上;這應該是他們主要目標。

(b) 藉著他們留在這裡,福音的能力得以彰顯,在於克服他們的罪;在於應對他們的誘惑;在於在試煉中支持他們;從而向世界提供活生生的證據,證明福音的能力和卓越。如果他們立即被帶到天堂,這就無法實現。

(c) 這為一些有趣的品格展現提供了機會——為希望、信心和愛,以及為不斷增長和進步的卓越。

(d) 這是對天堂的適當訓練。它展現了基督徒的品格,並使其適應天堂。在讓基督徒經歷克服罪惡和產生對上帝信心的訓練過程,然後才被允許進入最終安息的狀態,可能有無數的益處,其中許多我們可能看不到。

(e) 他們在這裡事奉那位救贖他們的主是合宜的。他們已被基督的寶血贖回,上帝對他們在今生可能面臨的所有衝突和勞苦,所有工作和服事,都擁有最高的權利。

指望。 羅5:4。希望指向未來;在基督徒的這種狀態中,他渴望得蒙拯救,並期待它。

【第21節】因為。 這是他希望的基礎,這也支持著他。上帝的旨意是要賜予拯救,這支持著基督徒在所受的試煉中。希望是,這個被更新的人將從這種狀態的所有勞苦、憂慮和罪惡中得蒙拯救。

受造之物自己。 被更新的靈魂;被救贖的人,沒有本質的改變。它將是同一個存有,儘管被潔淨;同一個人,擁有相同的身體和靈魂,儘管擺脫了人性的所有敗壞,並超越了目前狀況的所有墮落。聖經到處都呈現這樣一個觀點:同一個人將被允許進入天堂,沒有本質的改變,林前15:35-38,42-44。所有基督徒都懷有這種希望,見彼後3:13。

脫離敗壞的轄制。 這與羅8:20的「虛空」沒有實質區別。它暗示這種狀態不是自願的,也不是一種選擇的狀況,而是一種轄制或奴役(見羅7:15-24),而且它是一種敗壞、不完美、會朽壞的狀況。它導致罪惡、誘惑、衝突和焦慮。這種狀況常常破壞基督徒的平安,損害他們的幸福,使他們的希望黯淡,削弱他們的信心,減弱他們的愛;這被稱為敗壞的轄制。這也是暫時死亡掌權的狀況,信徒和非信徒都將被其轄制。然而,上帝的兒女將從所有這些轄制中得蒙拯救。

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 希臘文: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這是一種:

(1.) 自由。這是從基督徒所呻吟的轄制中解脫出來的自由。這將是從罪惡、敗壞、邪惡慾望、災難、死亡中解脫出來的自由。宇宙中最高的自由是在天堂所享有的自由,在那裡,蒙贖者在他們君王的統治和治理之下,但他們只做他們所渴望的事。除了事奉上帝,一切都是奴役;除了與靈魂至高願望相符的律法,以及命令與內心完美願望相符的地方,一切都是轄制。

(2.) 這是榮耀的自由。它被威嚴環繞;伴隨著榮譽;戴著輝煌的冠冕。天國常被描述為一種榮耀的狀態。羅2:10。

上帝的兒女。 上帝的兒女將享受的。

(e) 「因為受造之物」彼後3:13

【第22節】我們知道。 這節經文的意旨是闡明剛才所說的。

一切受造之物。 旁註:「每一個受造之物。」這個表達通常被理解為與羅8:20,21中的「受造之物」意義相同。但我認為它有不同的含義;並且以「受造之物」或「創造」這個詞的自然和常用意義來使用。我認為它指的是整個有生命的創造;所有活著的生物;這裡所有受造之物的狀態,如同處於痛苦和混亂、呻吟和死亡的狀況。我們所看到的一切;每一個活著的受造之物,都這樣受制於奴役、痛苦、虛空和死亡的狀態。我認為這是正確解釋的原因是:

(1.) 使徒明確談到「一切受造之物」,每一個受造之物,並用「我們知道」這個表達來修飾,彷彿他正在從一個眾所周知的普遍事實中引證。

(2.) 這種解釋使意義連貫,並使這節經文對論證有直接的關係。這只是一個類比論證,他曾說(羅8:20,21)基督徒的狀況是受轄制和奴役的。這是一種不完美、令人羞辱的狀態;一種伴隨著痛苦、悲傷和死亡的狀態。這可能被視為一種憂鬱的描述;問題可能隨之而來,為什麼基督徒沒有立即從中解脫出來?答案就在這節經文中。這正是萬物的狀況。這是上帝治理世界的明顯原則。整個創造都處於這種狀況;因此,如果這也是信徒的狀況,我們就不應感到驚訝。這是萬物普遍體系的一部分;它與我們所看到的一切相符;我們不應驚訝教會也以同樣的治理原則存在——處於受轄制、不完美、悲傷和渴望得蒙拯救的狀態。

一同嘆息。 希臘文:一同呻吟。萬物都聯合在悲傷的狀況中。這個表達表示相互和普遍的悲傷。這是一個廣闊而響亮的哀嘆,一個垂死的世界聯合其中;並且「直到如今」都聯合其中。

一同受生產之苦。 這個表達原指分娩的極度痛苦。它也指任何強烈的痛苦或極端的苦難;這裡的意思是,萬物的狀況一直都是強烈、聯合和持續的苦難;換句話說,我們生活在一個痛苦和死亡的世界中。這是聯合的;所有人都參與其中:這是強烈的;所有人都承受許多:這是不間斷的;每個時代都經歷著同樣事情的重複。

直到如今。 直到使徒寫作的時候。這對他寫作之後的時代也同樣真實。這是每個時代的特徵。值得注意的是,使徒在這裡沒有說「一切受造之物」有任何得蒙拯救的希望;這是一個額外的考慮,表明上面提出的解釋是正確的,羅8:20,21,23。對於嘆息和受苦的宇宙,他沒有提及其未來的狀態。他沒有說受苦的動物創造將得到補償,或將被恢復或復活。他只是提及它受苦的事實,作為一個例證,說明基督徒的狀況並非獨特和特殊。聖經沒有提及動物創造的未來狀況。

(1) 「一切受造之物」或「每一個受造之物」

【第23節】不但如此。 不僅僅是普遍的受造之物。

就是我們自己。 基督徒。

有聖靈初結果子的。 所用的詞(ἀπαρχὴν)原指收成的初熟果子;首先收集並獻給上帝作為感恩祭的一部分,申26:2,出23:9,民18:12。因此,這個詞的意思是時間上首先的。我認為這裡的意思是,保羅所說的基督徒已經領受了聖靈最初的影響,或者說他們是聖靈在使罪人歸信方面最初影響的領受者之一。聖靈已被差遣來伴隨福音的傳講,而他們是最初領受這些影響的人之一。然而,有些人將這個詞理解為未來喜樂的保證、憑據或預嘗。這個想法之所以與這個詞聯繫在一起,是因為初熟的果子是收成的保證,是收成成熟的證據等。但這個詞在新約中似乎沒有這種用法。它出現的地方只有以下幾處:羅8:23,11:16;羅16:5,林前15:20,23,16:15,雅1:18,啟14:4。

自己心裡也嘆息。 我們渴望得蒙拯救。這個表達表示強烈的內心渴望;當心靈被痛苦壓迫,熱切盼望幫助時,那種深沉的靈魂痛苦。

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 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的全部福分。基督徒在歸信時就被收養(羅8:15),但他們尚未被允許享受進入上帝家庭的全部特權。他們在歸信時的收養是隱密的,當時可能不為世人所知。兒子的名分的完全,他們完全被接納為上帝兒女的特權,將在審判日,在宇宙面前,並在萬物最終完成的榮耀中實現。這種兒子的名分與最初的收養並無不同,而是當罪人被接納進入上帝家庭時,恩典行動的完成。

身體得贖。 身體從死亡和敗壞中完全恢復。在審判日,兒子的名分特別而顯著的行動將是身體從墳墓中復活,並使其不朽和永遠蒙福。今生兒子的名分特別的果效是在靈魂上。在末日,它的完成將特別體現在身體上;這樣,整個人將被接納進入上帝的恩惠,並從他所有的罪和墮落的所有惡果中恢復過來。使徒在這裡說的是每個基督徒的心聲。基督徒有世人所不知道的喜樂;但他也有悲傷;他為自己的敗壞而嘆息;他處於災難之中;他正走向墳墓;他期待著那完全的拯救,以及那崇高的狀態,那時,在聚集的宇宙面前,他將被承認為上帝的兒女。這種崇高的特權賦予基督教其高價值;而希望在宇宙面前被承認為上帝的兒女——最貧窮和最卑微的信徒的希望——其價值無限大於最富麗堂皇的產業,或君王所戴過最璀璨的王冠。

第8章

(b) 「聖靈的初熟果子」弗 1:14 (c) 「在我們自己裡面歎息」林後 5:2,4 (d) 「我們身體的得贖」路 21:28

【第24節】因為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不能說盼望是救恩的工具或條件。大多數解經家都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目前只在盼望中獲得救恩;我們只達到一個盼望未來榮耀的境地;我們正處於等待未來被收養的狀態。但或許「得救」這個詞在這裡僅僅意味著,我們在試煉中被盼望保守、維繫、支持。我們的試煉如此巨大,若非對未來解脫的盼望,我們將無法堅持;而這盼望足以使我們耐心忍受。這是「得救」這個詞的本義;在新約中也常如此使用。參閱太 8:25,16:25,可 3:4,8:3,5。敘利亞譯本譯為:「因為我們藉著盼望而活。」阿拉伯譯本譯為:「我們藉著盼望蒙保守。」盼望因此在試煉中支持著靈魂,使它能夠毫無怨言地忍受。

然而所看見的盼望。盼望是一種複雜的情感,由強烈的渴望和對獲得某物的期望組成。因此,它指的是目前看不見的事物。但當目標被看見,並已在我們手中時,就不能說它是盼望的對象了。「盼望」這個詞在這裡指的是盼望的對象,即所盼望的事物。

人所看見的。這裡的「看見」一詞用於擁有或享受的意義。人已經擁有的東西,不能說他還在盼望。

為何。如何。人實際擁有的東西,他怎能帶著期待去展望呢?

(e) 「盼望」林後 5:7

【第25節】但我們若盼望,等等。這裡所陳述的效果是普遍存在的。當對某物有強烈的渴望,並有相應的獲得期望——這構成了真正的盼望——那麼我們就能耐心等待。當有強烈的渴望而沒有相應的獲得期望時,就會產生不耐煩。由於基督徒對未來的榮耀有強烈的渴望,並且他對獲得榮耀的期望與其渴望成正比,因此他可以在盼望未來解脫中耐心忍受試煉和迫害。與我們未來的榮耀相比,我們現在的苦難是輕微的,而且只是暫時的,林後 4:17。在盼望那擺在他面前的蒙福永恆中,基督徒能夠忍受最嚴峻的試煉,並毫無怨言地承受最劇烈的痛苦。

【第26節】況且聖靈。這引入了新的安慰和支持來源,即來自聖靈的。這是使徒論證的延續,旨在表明基督教信仰的支撐力量。這裡的「聖靈」無疑是指聖靈,祂住在我們裡面,並加強我們。

幫助。這個詞的本義是與我們一同支持;幫助我們承擔。它通常用於那些聯合起來支持或搬運重擔的人。其意義可以這樣表達:「祂極大地協助或幫助我們。」

我們的軟弱。幫助我們克服軟弱,或幫助我們承擔軟弱。軟弱一詞指的是我們所受的弱點,以及我們今生所經歷的各種試煉。聖靈在這方面幫助我們,

(1.) 賜予我們力量去承擔;

(2.) 激勵我們努力去承受;

(3.) 賜予我們安慰、真理和對我們基督徒特權的見解,使我們能夠忍受試煉。

因為我們不知道,等等。這是聖靈對我們提供幫助的具體說明。基督徒不知道該祈求什麼的原因可能包括:

(1.) 他們不知道什麼對他們來說是真正最好的。

(2.) 他們不知道上帝可能願意賜予他們什麼。

(3.) 他們在很大程度上不了解上帝的品格、祂行事的原因、祂治理的原則,以及他們自己真正的需要。

(4.) 他們常常處於真實而深刻的困境中。他們被試煉包圍,面臨誘惑,因疾病而虛弱,並遭受災難。在這些情況下,如果獨自一人,他們既無法承受試煉,也不知道該向上帝祈求什麼。

但聖靈自己。聖靈,羅 8:9-11。

替我們祈求。這裡使用的詞(υπερεντυγχανει)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然而,詞(εντυγχανω)卻出現過幾次。它的本義是,為了幫助某人而與其同在,就像律師在法庭上所做的那樣;因此,它意味著為某人代求,或以任何方式幫助或協助。在這裡,它僅僅意味著聖靈極大地幫助或協助我們;不是為我們禱告,而是在我們的禱告和軟弱中。

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或更確切地說,或許是未曾說出的歎息:那些深沉到無法言喻,或無法用清晰語言表達的情感。這並不是說聖靈產生這些歎息;而是說在這些深切的情感中,當靈魂被壓迫和淹沒時,祂向我們伸出援手並支持我們。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聖靈在那些深沉的情感、那些強烈的情緒、那些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內心歎息中,極大地幫助或支持我們,而祂使我們能夠承受這些,並且這些都被那鑒察人心的所了解。」

(f) 「聖靈」亞 12:10

【第27節】那鑒察人心的。上帝。鑒察人心是祂的屬性之一,不能傳達給受造物,耶 17:10。

知道聖靈的意思。知道聖靈在心中激發和產生的渴望。祂不需要這些深沉的情感用言語表達;祂不需要華麗的言辭來促使祂垂聽;但祂看見靈魂焦慮的情感,並樂意幫助和賜福。

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幫助並引導基督徒。

照著上帝的旨意。希臘文是「照著上帝」。這在以下方面符合祂的旨意:

(1.) 聖靈是照著祂的旨意賜下的。祂的恩典旨意是向所有真正愛祂的人施予幫助。

(2.) 祂在基督徒心中激發的渴望是符合祂旨意的;它們是上帝希望存在的——罪人為求憐憫而謙卑、痛悔的懇求。

(3.) 祂在基督徒的禱告中監督和保守他們。這並不是說他們是無誤的,或者他們從不提出不當的請求,或有不當的渴望;而是說祂對他們的心靈有普遍的監督,並且只要他們願意順服祂的引導,他們就不會被引入錯誤。最完全順服聖靈影響的人是最安全的。這裡所闡述的教義對基督徒來說充滿了安慰。我們貧窮、缺乏、無知、盲目;我們是朝生暮死的受造物,在飛蛾面前被壓碎。但在我們的軟弱中,我們可以仰望上帝,祈求祂聖靈的幫助,並在祂的同在中歡欣,在祂的能力中得著支持,使我們在歎息中得力,在迷失中得引導。

(g) 「那鑒察」耶 17:10,啟 2:23 (1) 「因為」或「那」 (h) 「照著」約壹 5:14

【第28節】我們曉得。本節引入了另一個安慰和支持的來源,即所有事物都在一位無限智慧的存有指導之下,祂已定意拯救基督徒,並已安排好所有事物,使其有助於此。

萬事。我們所有的苦難和試煉;我們所面臨的所有迫害和災難。儘管它們數量眾多且持續時間長,但它們都是為我們的福祉所預備的手段之一。

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它們將互相合作;它們將互相促進我們的益處。它們使我們的心脫離這個世界;它們教導我們關於我們脆弱、短暫和必死狀況的真理;它們引導我們仰望上帝尋求支持,仰望天堂尋求最終的家園;它們產生一種順服的靈、謙卑的性情、忍耐、溫柔和仁慈的品格。這是所有聖徒的經歷;在生命盡頭,他們都能說受苦對他們有益,詩 119:67,71,耶 31:18,19,來 12:11。

得益處。為了我們真正的福祉;為了促進我們心中真正的虔誠、平安和幸福。

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這是真虔誠的特徵。對他們來說,苦難是一種祝福;對其他人來說,苦難往往適得其反。對其他人來說,苦難是作為懲罰而降臨的;它們產生抱怨而非平安;反叛而非順服;憤怒、不耐煩和仇恨而非平靜、耐心和愛。基督徒藉著以應有的方式接受苦難,並渴望苦難達成其目的,而成為更好的人;罪人則因抵制苦難,拒絕順服其明顯的意圖和目的而變得更加剛硬。

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基督徒常被描述為蒙上帝呼召的人。這個詞(κλητοις)有時用來指外部的邀請、提供或呼召,太 20:16,22:14。但除了這些地方,它在新約中用來指那些接受呼召並成為真正基督徒的人,羅 1:6,7,林前 1:2,24,啟 17:14。這裡顯然是這個意思——指那些真正的基督徒。上下文以及這個詞的常用意義都要求我們這樣理解。基督徒被稱為蒙召,因為上帝邀請他們得救,並將一種影響力注入他們心中,使這個呼召對他們的救恩有效。這樣,他們的救恩完全歸因於上帝。

照著祂的旨意。這裡譯為「旨意」(προθεσιν)的詞,本義是提議,或在他人面前擺放任何事物;因此用於陳設餅桌上的餅,太 12:4,可 2:26,路 6:4。因此,當用於心靈時,它意味著心靈的計劃或目的。它暗示上帝對所有成為基督徒的人都有一個計劃、目的或意圖。他們不是偶然或碰巧得救的。上帝並非無目的地使人歸信;祂的旨意並非新近產生,而是永恆的。祂所做的,祂一直都打算做。祂做某事是正確的,那麼祂一直打算做這事也是正確的。上帝一直打算做的事,就是祂的旨意或計劃。祂對祂子民的救恩有這樣的旨意,這在羅 9:11,弗 1:11,3:11,提後 1:9,耶 31:3 中經常被肯定。祂拯救祂子民的旨意是:

(1.) 受造物無法控制的;它是照著祂自己旨意的籌算,弗 1:11。

(2.) 罪人毫無功德——藉著恩典拯救他的旨意,提後 1:9。

(3.) 它是永恆的,弗 3:11。

(4.) 應當激發所有蒙上帝恩典感動而接受永生應許的人,發出熱烈的感恩。他們將此歸因於上帝純粹的憐憫,他們應當承認祂是他們所有天堂盼望的源頭和泉源。

【第29節】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這裡使用的詞(προεγνω)關於其在此處的意義,一直是幾乎無休止爭論的主題。這個詞的字面意義不容爭議。它本義是預先知道;熟悉未來事件。但它在這裡是指簡單地知道某些人將成為基督徒,還是指預定並設立他們成為基督徒並得救,這一直是幾乎無休止討論的主題。不詳細探討這個詞,或許以下幾點可以闡明其意義。

(1.) 它在這裡並非指全人類;因為並非所有人都已或將要效法祂兒子的形像。因此,它僅指那些將成為基督徒並得救的人。

(2.) 它暗示確切的知識。上帝以某種方式確切預見他們將會相信並得救。因此,關於他們,在神聖的心靈中沒有任何偶然或可疑之處,因為它已被確切預知。

(3.) 如此預知的事情,必然因某種原因而確定和固定;因為不確定的事情不可能被預知。談論預知一個偶然事件——也就是說,預知一個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事件是確定的——是荒謬的。

(4.) 這樣一個事件如何變得確定,並非由這個詞的使用所決定。但它必然以某種方式與神聖的安排或規劃相關聯,因為除了這種方式,無法想像它會是確定的。因此,雖然這裡使用的詞不必然意味著預定,但它的使用假定存在一個目的或計劃;這句話是對使徒剛才所說的解釋,即他們蒙召是照著上帝的旨意。這段經文並未說明上帝為何、如何或基於何種理由預知人類中有些人將得救。它只是肯定了這個事實;而那些將相信的人被指定的方式必須從其他來源確定。這段經文只是教導說,祂認識他們;祂的目光注視著他們;祂視他們為將要效法祂兒子形像的人;並且,如此認識他們,祂就指定他們得永生。敘利亞譯本按照這種解釋翻譯:「祂從起初就認識他們,並用祂兒子的形像印證他們,等等。」然而,若非聖靈的影響,無人會相信,因此,他們並非因自己將會實踐的任何信心,或自己將會行的任何善工而被預知,而是照著上帝自己的旨意或計劃。

祂又預定。參閱羅 1:4,徒 4:28,林前 2:7 中對這個詞原文意義的解釋。在這些地方,這個詞顯然是指預先決定、意圖或預定;它在這裡也必須是這個意思。沒有其他概念能與這個詞的本義相符,或能被理解。同樣清楚的是,它並非指外在的特權,而是指真正的歸信和虔誠:因為他們被預定要達到的並非福音的外在特權,而是效法祂的兒子並得救。參閱羅 8:30。沒有任何經文能以更強烈的語氣教導說,上帝的旨意是要拯救那些將得救的人。弗 1: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 1:11,「我們也在祂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

效法祂兒子的形像。像祂的兒子;與祂兒子的形像相似。我們可以在這裡學到:

(1.) 上帝並非不論人的品格如何都決定拯救他們。這預定並非要拯救他們在罪中,或不論他們是罪惡還是聖潔。它首先關乎他們的品格。它旨在使他們聖潔;並因此而得救。

(2.) 我們能證明自己是祂恩典旨意對象的唯一證據,就是我們實際上效法了主耶穌基督。因為這就是這預定的目的。這是虔誠唯一令人滿意的證明;也唯有藉此,我們才能確定我們在祂拯救人類的恩典計劃中有份。

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長子在希伯來人中有許多特殊的特權。這裡的意思是:

(1.) 基督可以作為榜樣和典範而卓越;祂可以被賦予特殊的榮譽,並在祂的教會中被如此看待;然而,

(2.) 祂仍然可以與他們保持兄弟關係;祂可以成為上帝大家庭中的一員,在那裡所有人都蒙收養為兒子。比較來 2:12-14。

許多弟兄。不是少數。上帝的旨意是,人類中有許多人將得救。

【第30節】而且,等等。在本節中,為了向基督徒展示從他們被預定這一事實中獲得的真正安慰,使徒闡述了預定與他們確定得救之間的聯繫。兩者互為含義。

祂所預定的人。所有祂所預定的人。

祂又召他們來。藉著祂的聖靈呼召他們成為基督徒。祂的呼召不僅僅是外在的邀請,而是以一種方式使他們實際上稱義。這不能僅僅指福音的外在呼召,因為這裡所說蒙召的人,也被說成是稱義和得榮耀的。其意義是,預定與呼召之間存在著確定的聯繫,這將在適當的時候顯明。這種聯繫是如此確定,以至於一個必然確保另一個。

祂又稱他們為義。羅 3:24。並非祂從永恆就稱他們為義,因為這不是真的;如果真是如此,那麼祂從永恆就使他們得榮耀也將隨之而來,這將是荒謬的。它的意思是,事件有規律的順序——預定先於並確保呼召,呼召先於並確保稱義。在上帝的旨意中,一個與另一個相連;而且,實際上,一個沒有另一個就不會發生。旨意在永恆中;呼召和稱義在時間中。

祂又叫他們得榮耀。這可能指天堂。它的意思是,稱義與榮耀之間存在著聯繫。一個在適當的時候不會沒有另一個而存在;正如呼召沒有稱義的行為就不會存在一樣。因此,這證明了聖徒堅忍的教義。預定與最終救恩之間存在著無誤且永恆的聯繫。那些是前者對象的人,也是後者的參與者。這就是其意義,這是清楚的,

(1.) 因為這是這段經文自然而明顯的意義;

(2.)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符合使徒論證的目的。因為如果對他們說,上帝預先所知道的人,祂就預定他們;祂所預定的人,祂又召他們來;祂所召來的人,祂又稱他們為義;而祂所稱義的人卻可能墮落並永遠失喪,這怎能成為安慰的來源呢?

(l) 「召」來 9:15 (m) 「稱義」林前 6:11 (n) 「得榮耀」約 17:22

【第31節】這樣,我們對這些事還有什麼說的呢?等等。從所陳述的事實中,我們能得出什麼合理的結論?或者,從所陳述的考慮中,我們應當得出什麼結論,關於基督教信仰在我們的試煉中支持我們的力量?他接著闡述其影響。

上帝若幫助我們。上帝若站在我們這邊,或作我們的朋友,正如祂藉著收養我們(羅 8:15)、賜予我們祂的聖靈(羅 8:16,17,26,27),以及祂拯救我們的恩典旨意(羅 8:29,30)所表明的那樣。

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傷害或毀滅我們呢?罪人可能敵擋我們,我們靈魂的大敵也可能敵擋我們,但他們毀滅我們的能力已被奪去。上帝比我們所有的仇敵都更強大;祂能保護和拯救我們。參閱詩 118:6,「有耶和華幫助我,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保羅接著用各種具體說明來闡明本節提出的命題,這些說明一直持續到本章末尾。

(n) 「上帝若」詩 118:6

【第32節】上帝既不愛惜。祂沒有保留,或免於受苦和死亡。

自己的兒子。祂因此給予了父親所能給予的最高愛的證明,以及祂願意為那些祂所賜予的人行善的最高證明。

為我們眾人捨了。將祂交在人手中,並遭受殘酷的死亡。徒 2:23。

為我們眾人。為所有基督徒。上下文要求這裡的表達應作此限制。所有基督徒得蒙保守的論證,是從上帝在為他們捨棄祂兒子時,向他們顯明了同等的愛這一事實中得出的。這不僅僅是為使徒們;不僅僅是為富人和偉人;而是為基督羊群中最謙卑和最默默無聞的人。為他們,祂忍受了同樣劇烈的痛苦,並表達了與為那些將被救贖的富人和偉人一樣多的愛。最謙卑和最默默無聞的信徒,可以從基督為他而死,以及上帝向他表達了我們所能想像的最高愛這一事實中獲得安慰。

豈不。祂賜下祂的兒子,證明祂將賜給我們一切我們所需的事物。這個論證是從大到小。祂既然賜予了更大的禮物,就不會保留較小的禮物。

萬物。所有對我們福祉可能需要的事物。這些事物祂將白白賜予;不花錢,不付代價。祂的第一份大禮,即祂的兒子,是白白的恩賜;所有我們可能需要的其他事物也將以類似的方式賜予。這不是憑金錢,也不是憑我們的功德,而是憑上帝純粹的憐憫;因此,從工作的開始到結束,一切都是恩典。我們在這裡看到:

(1.) 作為基督徒的特權。他擁有上帝的友誼;蒙受了神聖之愛的最高證明;並確信他將得到他所需的一切。

(2.) 他有證據表明上帝將繼續作他的朋友。那位為祂子民捨棄兒子而死的人,不會收回為確保他們救恩所必需的較小憐憫。因此,使徒在這裡的論證有力地表明,上帝不會離棄祂的兒女,而是會保守他們直到永生。

(p) 「不愛惜」羅 5:6-10

【第33節】誰能控告?這個表達取自法庭用語,意思是,誰能控告、定罪,或在上帝的審判台前控告犯罪,以致使他們被定罪?

上帝所揀選的人。祂所揀選的子民。那些按照祂永恆旨意被揀選的人。羅 8:28。既然他們是上帝所揀選的,他們對祂來說是寶貴的;既然祂定意拯救他們,祂就會以一種無人能對他們提出足以定罪的控告的方式來做。

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也就是說,祂已經赦免了他們,接納他們進入祂的恩寵;並在祂眼中宣告他們為義。羅 1:17;羅 3:24。假設祂會再次定罪他們是荒謬的。因此,祂已經稱他們為義的事實,是他們將得救的有力證明。這可以作為一個問題來讀,更具說服力:「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難道是稱他們為義的上帝嗎?」希臘文兩種讀法都可。這段經文暗示,假設同一個存有既稱義又定罪同一個人,將是極其荒謬的。因此,基督徒是安全的。

(q) 「誰能控告」賽 1:8,9 (r) 「有上帝」啟 12:10,11

【第34節】誰能定他們的罪呢?誰能宣判定罪,並將他們送入滅亡呢?對人宣判定罪的職責將屬於基督,就是活人死人的審判者,使徒接著說,祂肯定不會定上帝選民的罪。因此他們是安全的。

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或者,可以譯為:「難道是已經死了的基督會定他們的罪嗎?」這裡的論證是,既然基督為拯救他們而死,而不是為毀滅他們,祂就不會定他們的罪。祂為他們而死,是祂不會定他們罪的保證。既然祂為拯救他們而死,而且他們已經實際接受了祂的救恩,那麼祂就不會定他們的罪,這是最高的保證。這是從基督的死來論證他們得蒙保守的第一個論點。

不如說,已經復活了。這是從祂的工作來論證他們得蒙保守的第二個考慮。祂為他們的稱義而復活,羅 4:25,既然這是祂的目的,那麼祂就不會定他們的罪。

現今在上帝的右邊。在天上被賦予權柄、尊榮和權力。這是第三個考慮,表明基督不會定我們的罪,並且基督徒是安全的。祂被賦予權柄;祂被高舉到尊榮;祂被安置在萬有之上。而這莊嚴的登基和被賦予宇宙權柄,是明確為了祂教會和子民的救恩,太 28:18,19,約 17:2,弗 1:20-23。因此,基督徒在基督的保護之下,免於被祂定罪。

也替我們祈求。羅 8:26。祂為我們辯護;祂幫助和協助我們;祂在天上的施恩座前呈上我們的利益,祂升天就是為了這個目的,來 7:25。這是使徒從基督的工作中提出的第四個論點,證明基督徒得蒙保守。藉著所有這些,他論證了他們完全免於被那將宣判全人類命運的祂定罪,因此他們在審判日是完全安全的。有萬有的審判者作我們的朋友,我們就安全了。

【第35節】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也就是說,最終或完全使我們隔絕。這是使徒的一個新論點,表明他對基督徒安全的堅定信心。

與基督的愛。這個表達是模棱兩可的;它可能指我們對基督的愛,也可能指祂對我們的愛。我理解為前一種意義,並認為它的意思是:「誰能使我們停止愛救主呢?」換句話說,基督徒對他們的救贖主所懷的愛是如此強烈,以至於它將克服並存續所有反對和所有試煉。之所以這樣理解這個表達,是因為無法想像苦難等事物會傾向於疏遠基督對我們的愛;但假設傾向於疏遠我們對祂的愛,則可能非常強烈。這些苦難是為祂的緣故而忍受的。它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對祂的公開忠誠而引起的。基督徒因公開忠誠於祂而遭受的迫害和試煉,可能會被認為使他們厭倦了涉及如此多試煉的服事。但使徒說,不。我們對祂的愛是如此強烈,以至於我們願意承受一切;那些破壞我們平安的敵人所做的一切,都無法使我們與祂和祂的事業隔絕。因此,這個論點是從基督徒對救主的強烈愛中得出的;並從確信沒有任何事物能夠使他們與那愛隔絕。

難道是患難嗎?(θλιψις)羅 2:9。這個詞本義是指來自外部的壓力;由外部原因引起的苦難。然而,它也常指任何形式的試煉。

是困苦嗎?(στενοχωρια)。這個詞本義是指地方狹窄;然後指極度的焦慮和心靈困苦,就像一個人不知道該轉向何方,或該如何尋求解脫時所產生的那樣。因此,它指的是心靈的困苦或焦慮——早期基督徒因試煉和迫害而經常遭受的。林後 7:5,「外有爭戰,內有懼怕。」羅 2:9。

是迫害嗎?太 5:11。早期基督徒經常面臨這些。

是飢餓嗎?他們也面臨飢餓,這是被趕出家園,並經常被迫在陌生人中,在曠野和荒涼之地流浪的自然結果。

是赤身露體嗎?(原文無此詞,應為「是危險嗎?」)危險。任何形式的危險。

是刀劍嗎?迫害的刀劍;他們不斷面臨的生命危險。由於所有這些事情都因他們公開忠誠於基督而發生在他們身上,人們可能會認為這些會傾向於疏遠他們的心與祂。但使徒確信這些沒有這種能力,而是他們對救主的愛是如此強烈,以至於克服一切,並在最深的試煉中堅定不移地將他們與祂的事業聯繫在一起。事實是,他們為祂的緣故所遭受的試煉越痛苦,他們對祂的愛和對祂拯救能力的信心就越堅定不移。

【第36節】如經上所記。詩 44:22。使徒引用這段經文,並非指它最初與基督徒有關,而是恰當地描述了他們的情況。詩人時代聖徒的處境與保羅時代基督徒的處境相似。同樣的語言可以表達兩者。

為你的緣故。為你的事業;或因對你的忠誠。

我們終日被殺。我們遭受或面臨死亡。我們忍受著等同於死亡的痛苦。比較林前 4:9,「上帝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

終日。持續不斷地;不斷地。我們的危險和面臨死亡的風險沒有間斷。

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我們被算作;我們被視為,或被對待。也就是說,我們的敵人認為我們應該死,並認為我們是合適的屠宰對象,就像宰殺羊羔一樣,毫無顧慮或悔恨。

(s) 「為你的緣故」詩 44:22,林前 15:30,31

【第37節】然而。但是。儘管我們遭受嚴重的壓力和試煉。

在一切的事上。就在這些事當中;當我們忍受這些事的時候,我們能夠得勝。比較林前 15:57。

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我們獲得了勝利。也就是說,它們沒有能力征服我們;沒有能力疏遠我們的愛和信心;沒有能力導致背道。我們是勝利者,而不是它們。我們的信心沒有被摧毀;我們的愛沒有減少;我們的盼望沒有破滅。但這不僅僅是簡單的勝利;它不僅僅是單純的生命,以及我們以前所擁有的持續;它超越了單純的勝利;它增強了我們的信心,增加了我們的力量,擴展了我們對基督的愛。這裡使用的詞是一個強烈、強調的表達,是使徒保羅經常使用的(比較林後 4:17),在這裡使用得非常有力且恰當。

第8章

【第37節】「靠著祂,等等。」這並非指他們自己的力量或權能。乃是藉著救主的權能,以及祂向他們所應許的能力,這能力因祂為他們捨己所顯明的愛而得以堅固。比較腓立比書 4:13:「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基督,凡事都能做。」

(t) 「在所有這些事上」哥林多前書 15:57 (u) 「藉著祂」猶大書 1:24

【第38節】「因為我深信。」我懷有堅定不移的信心。拉丁通行本(Vulgate)作:「我確信。」此表達暗示著堅定不移的確定性。

「無論是死。」無論是死亡的恐懼,或是臨終時的一切痛苦折磨,即使在最痛苦的逼迫試煉中;死亡以任何形式出現,都不能。

「是生。」也不是生命的希望;對生命的熱愛;逼迫者向我們提出的生命條件,即以放棄基督教信仰為代價。這些詞顯然是指逼迫時期;逼迫者向基督徒提供生命,條件是他們放棄對救主的忠誠,並向偶像獻祭,這在當時並非罕見。在羅馬皇帝統治下的逼迫時期,所要求的不過是向異教神明的祭壇投擲幾粒香,以表達對偶像的敬意。但即使如此,他們也不會做。在如此輕易的條件下獲得生命的希望,不會、也不能使他們偏離對基督的愛。

「是天使。」這裡似乎明顯不是指善良的天使。使徒說,沒有任何事物能使基督徒與基督的愛隔絕。當然,這暗示他所列舉的事物可能被認為具有某種力量或傾向來做到這一點。然而,善良的天使「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希伯來書 1:14),他們會試圖使基督徒的心偏離救主,或者他們會產生任何這種影響,這是不可想像的。因此,顯然他指的是邪靈的陰謀和試探。「天使」一詞在馬太福音 25:41 和哥林多前書 6:3 中用於指邪靈。

「是執政的」(αρχαι)。這個詞通常指地方官員和民事統治者。但它也適用於對人類有權勢的邪惡天使。以弗所書 6:12:「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執政的爭戰。」歌羅西書 2:15:「既將一切執政的……擄來。」哥林多前書 15:24:「那時,祂既將一切執政的」(希臘文:αρχην)。有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逼迫基督徒的官員和掌權者;但這個詞與「天使」的連結似乎要求我們將其理解為邪靈。

「是掌權的。」這個詞(δυναμεις)常指地方官員;但它也指對人類有權勢的邪靈,哥林多前書 15:24。古代拉比也將「掌權的」這個名稱賦予邪惡天使(施萊斯納 Schleusner)。毫無疑問,猶太人習慣將天上的天使分為不同的等級和秩序,我們在聖經中經常發現這種習俗的痕跡。也有理由認為他們對邪惡天使也做了這樣的劃分,將撒旦視為他們的領袖,而其他邪靈則分為不同的等級,隸屬於他。參見馬太福音 25:41,以弗所書 6:12,歌羅西書 2:15。這裡可能就是指這種劃分;其意義是,任何等級的邪惡天使,無論多麼強大、狡猾或眾多,都無法使基督徒的心偏離他們的救贖主。

「是現在的事。」指我們現在所遭受的災難和逼迫。

「是將來的事。」指我們將來可能面臨的試煉。說沒有任何可能的試煉足以摧毀他們對基督的愛,這顯示出堅定的信心。

【第39節】「是高處的。」這句話有不同的理解。有些人認為它指的是空中的邪靈;另一些人認為它指的是教義中高深而抽象的推測;還有一些人認為它指的是天堂——天堂中的一切。我認為這裡它與今生的繁榮、榮譽、地位是同義詞。其意義是,基督徒無論處於何種境況,即使被財富、榮譽、輝煌所環繞,即使被提升到高位和職務,都不能使他們偏離對基督的愛。這些事物使人心偏離、佔據情感、耗費時間的傾向,眾所周知;但使徒說,即使這些也不足以使他們對主耶穌基督的堅定之愛消退。

「是深處的。」也不是最低的沮喪、貧困、輕蔑和匱乏的境況;生命中最低的階層。

「是別的受造之物。」也不是任何其他的受造之物;宇宙中的任何其他事物;任何可能發生的事。這表達了最堅定不移的信心,所有基督徒都必將繼續愛主耶穌,並得蒙救贖。

「都不能。」都無能力做到。對基督的愛比它們能對人心施加的任何影響都更強大。

「神的愛。」我們對神的愛。

「在基督耶穌裡。」這愛是由祂的工作所產生和確保的。祂是這愛的連結,是連接的環節。這愛是由祂的中保工作所促成的;是由祂的影響力所確保的;人唯獨在祂裡面並藉著祂才能愛神。沒有任何真正的愛神不是由基督的工作所產生的。沒有人真正愛父,卻不是在子裡面並藉著子而愛。

第8章總結

或許在聖經中,沒有哪一章能像本章一樣,整體上對基督徒如此引人入勝和安慰人心;也確實沒有任何地方能找到如此高尚、生動、崇高的雄辯和論證的典範。鑑於此,我們可以指出:

(1.) 成為基督徒是凡人所能獲得的最高榮譽。

(2.) 我們今生的試煉與我們將來的榮耀相比,幾乎不值一提。

(3.) 災難應當毫無怨言地承受;甚至不應嘆息。

(4.) 基督徒擁有所有可能的保障,確保其安全。神的旨意、基督的工作、聖靈的幫助,以及在父神和朋友引導下所有事件的趨勢,都共同確保了他們的福祉和救恩。

(5.) 那麼,我們應當懷著何等感恩的心來到施恩的神面前。在福音中,我們擁有一個蒙福且令人振奮的盼望,這是其他任何事物都無法產生,也無法摧毀的。在我們的救贖主神手中,我們是安全的,我們可以將我們的道路交託給祂,無論這條道路是通向逼迫、試煉、疾病,還是殉道者的墳墓;我們可以凱旋地等待,直到我們完全得兒子的名分——靈魂和身體的完全救贖——完全來臨的那一天。

🌐 Translate this page

Chrome 電腦版:頁面空白處按右鍵 →「翻譯成 English」或選擇其他語言。

Chrome 手機版:點右上角 ⋮ →「翻譯」→ 選擇語言。

也可使用 Chrome 網址列的翻譯圖示。

由讀者的 Chrome 內建翻譯處理;本站不使用付費翻譯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