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第10章
巴恩斯注釋 — 羅馬書
巴恩斯注釋 — 羅馬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6:13:04
第10章
羅馬書 — 第10章
第10章
羅馬書 第10章
【第1節】弟兄們。這個詞似乎特別指那些猶太人,他們是保羅昔日的朋友、同道和親屬,但他們已經接受了基督教信仰。這是一個溫柔和充滿感情的表達,表明他對他們的福祉深切關懷。
我心所願的。這裡的「願」(ευδοκια,eudokia)意為仁慈;「我心所願的」意為我懇切而真誠的願望。
向神所求的。他不僅懷有這種情感,而且以向神祈求的方式表達出來。他並不希望他的親屬被毀滅;對於他一直在辯護的可怕教義,他沒有絲毫的喜悅。他仍然希望他們得享福祉;並且仍然可以為他們禱告,願他們歸向神。傳道人宣告人必滅亡的真理時,並無喜悅。即使他們宣告聖經中某些人將滅亡的真理;即使他們因人的不信和邪惡而被迫如此宣告,他們仍然可以真誠地說,他們尋求人的救恩。
為以色列。為猶太民族。
他們可以得救。這顯然是指從不信的罪以及地獄中罪的後果中得救。它不是指即將臨到他們的暫時災難,而是指免於神永遠的憤怒。參閱 Rom 11:26, 1Timm 2:4。使徒以如此溫柔的方式開始本章的原因如下:
(1.) 因為他已經陳述並辯護了對猶太人來說最令人反感的教義之一;他渴望向他們表明,這並非出於對他們缺乏感情,而是他被真理的壓力所驅使。
(2.) 他們視他為叛教者。他曾帶著他們的委任,在執行他們所鍾愛的任務途中,卻離棄了他們,並傳講他們曾派他去摧毀的教義。參閱 Acts 9。他到處與他們為敵;宣告他們的驕傲、自義以及釘死彌賽亞的罪行;他放棄了他們所珍視的一切——他們華麗的敬拜、他們的城市和聖殿;並前往其他地方,將憐憫的信息帶給他們所輕視的列國。他願意向他們表明,這並非出於對他們缺乏感情,而是他仍然對他們懷有猶太人的情感,並且可以肯定他們所自豪的許多事情,Rom 10:2。
(3.) 他意識到即將臨到他們身上的深重而可怕的定罪。鑑於此,他表達了對他們福祉的溫柔關懷,以及向神懇切禱告求他們得救。我們在此看到福音傳道人在宣告聖經中最可怕的真理時應有的適當情感。保羅是溫柔、慈愛、善良的;他以冷靜的論證說服人,而非嚴厲譴責;他陳述了可怕的真理,然後向神傾訴他懇切的願望,願神能免除即將來臨的厄運。所有神的使者都應當如此傳講宗教的可畏教義。
【第2節】我為他們作見證。作見證,意為作證人;提供證據。保羅完全有資格這樣做。他曾是嚴格的猶太人(Acts 26:6; Php 3:5),他深知他們為遵守律法誡命所付出的非凡努力。
為神發熱心。為神發熱心。因此,Jn 2:17,「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對聖所榮耀的熱切渴望完全佔據了我的注意力。參閱 Ps 69:9 Acts 21:20,「弟兄,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Acts 22:3,「我為神熱心,像你們今日一樣」。這裡「為神熱心」意指對神的事或宗教事務充滿熱情。在這方面,他們許多人無疑是真誠的;但真誠本身並不構成真正的虔誠。Jn 16:2,「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這將是一個非凡熱心的例子,他們會是真誠的;但將使徒迫害至死絕非真宗教。另參 Mt 23:15; Acts 26:9,「我原以為應當這樣行」,等等。因此,許多人認為,只要他們真誠和熱心,就必然會蒙神悅納。但蒙悅納的熱心是旨在榮耀神,並建立在對宇宙真正仁慈之上的;它不像猶太人那樣主要旨在建立一套自義的體系,也不像許多其他人那樣旨在建立自己的宗派。我們在此可以指出,保羅並非對猶太人所做的一切無動於衷,也樂意肯定他們。福音傳道人不應對人的可愛品質或他們的熱心視而不見;即使在宣告墮落的教義或譴責神公義的審判時,也應當溫柔地談論這些。
不是按著真知識。不是一種開明、有洞察力、有智慧的熱心。不是建立在對神和宗教真理正確理解之上的熱心。這種熱心是狂熱,常常演變成迫害。沒有熱心的知識會變得冷漠、抽象、算計、形式化;魔鬼和人都可以擁有。真正的宗教是兩者的結合——人因對真理的正確理解和正確情感而激發出強烈的努力。這就是救主和使徒們的熱心。
(i) 「熱心」 Acts 21:20
【第3節】因為他們不明白。猶太人的無知是自願的,因此是有罪的。使徒並未斷言他們不可能知道神的計劃;因為他說(Rom 10:18-21),他們有充分的機會知道。仔細研讀他們自己的聖經,本會引導他們認識彌賽亞及其稱義的真知識。參閱 Jn 5:39。比較 Isa 53 等。然而,他們無知的事實,雖然不能作為藉口,但在此提出,無疑是一種溫和而緩和的情況,可以減輕他對他們所說的話可能顯得嚴厲的感覺,1Timm 1:13,「然而我蒙了憐憫,因為我是不明白的時候,在不信中做的」。Lk 23:34,「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Acts 7:60。非自願的無知可以免除罪責;但因我們的罪或懶惰而產生的無知,不能作為犯罪的藉口。
神的義。不是指神的個人聖潔,而是指神使人稱義的計劃,或藉著對他兒子的信心宣告他們為義。Acts 1:17。這裡神的計劃與他們藉著自己的行為使自己稱義的努力相對立。
想要立自己的義。努力確立或使自己的義有效;使其足以構成在神面前稱義的基礎;或藉著自己的功德來確立自己對永生的主張。這與藉恩典稱義,或神的計劃相對立。兩者必須永遠對立。這是猶太人不斷的努力;他們認為他們已經成功了。參閱保羅在 Php 3:4-6; Acts 26:5 中的經歷。在所有福音書中都有他們對此主題的信仰實例,我們的救主在其中駁斥了他們對自己義的觀念。特別參閱 Mt 23 中他們觀點和規避的揭露。比較 Mt 5:20 等;Mt 6:2-5。這主要是反對主耶穌和他的使徒的;而正是這種對自己義的信心,至今仍阻礙著福音在人中間的進展。
就不服神的義。他們對自己的義充滿信心,不願順服一個要求他們承認自己沒有功德,並藉著他人的功德得救的計劃。罪人的自義是藉恩典得救的最大障礙。
神的義。他使人稱義的計劃或方案。
【第4節】因為基督。這個表達暗示著對基督的信心。這是討論的目的,旨在表明稱義不能藉著我們自己的義獲得,而是藉著對基督的信心。由於除非人相信基督,否則基督不會給人帶來直接的益處,因此當這個詞在這種語境中出現時,就暗示著對他的信心。
是律法的總結。這裡翻譯為「總結」(end)的詞,意指完成某事或使其完美的事物;也指任何事物的界限、結果或終止,如生命的終結、預言的結果等,Jn 13:1, Lk 22:37。它也指所預期的目的或目標; undertaking 的主要目的。1Timm 1:5,「命令的總結就是愛」;命令的主要目的或宗旨是產生愛。1Pet 1:9,「你們信心的總結,就是靈魂的救恩」;信心的主要目的或宗旨是確保救恩。Rom 14:9,「為此基督又死又活」;為此目的或宗旨。這無疑是它在這裡的意思。律法的完全順服所能達到的主要目的或目標,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得以實現。也就是說,完全順服律法將在神面前成就稱義,確保他的恩寵和永生。現在,同樣的目的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得以實現。兩者的偉大願望是相同的;最終也達到了相同的偉大目的。這是使徒與猶太人之間討論的主題;這也是理解此情況所必需的一切。有些人認為「總結」一詞指的是禮儀律法;基督成全了它,並使其終止。另一些人認為,他完全成全了道德律法。還有一些人認為,律法最終引導我們歸向基督,或者說它的目的是指向他。所有這些都是真的,但不是這段經文所教導的真理。這段經文簡單明瞭,即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在我們的稱義方面,達到了與完全順服道德律法相同的目的。
使人稱義。為了稱義,或蒙神悅納。
凡信他的。Rom 1:17。
(l) 「律法的總結」 Heb 10:14。
【第5節】摩西寫著說。這段話出自 Lev 18:5,「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保羅引用摩西的話,既論及律法的義,也論及信心的義,這符合他一貫的做法,即用舊約來支持他所有的論點,並表明他並非引入新教義。他只是重申了猶太人自己的著作中早已教導的內容。「寫著說」(γραφει,graphei)這個詞,字面意思是「寫」,常用於此義。
那因律法而得的義。藉著完全遵守神的律法所產生的義。這包括完全遵行律法所要求的一切。
行這些事的人。遵行或順服前面所宣告的律例的人。摩西在此指的是神所賜的一切誡命,包括道德律和禮儀律。摩西的教義適用於所有律法,即凡能完全並持續遵守所有已頒布的律例的人,必將獲得律法所應許的獎賞。這是所有律法的第一原則;因為所有律法都認為一個人是無辜的,因此有權享有律法所賦予的一切豁免和獎賞,直到他被證明有罪。然而,在此情況下,摩西並未斷言事實上有人曾經或將會完全遵守神的律法。聖經在其他地方充分教導,這從未發生過。
行。順服,或遵從。Mt 5:19,「凡遵行又教訓人的」;Mt 7:24,26,「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Mt 23:3, Mk 3:35, 6:20, Lk 6:46, 47, 49。
就必因此活著。必得享福樂。順服將使他快樂,並有權獲得順服者的獎賞。摩西在此無疑指的是順服所帶來的一切結果。其效果將是在今生和來世產生幸福。賜予幸福的原則,無論是在今世還是來世,都將是相同的。順服的趨勢和結果將是促進秩序、健康、純潔、仁愛;增進人的福祉和神的榮耀,因此必帶來幸福。幸福的觀念在聖經中常用「生命」一詞來表示。Jn 5:24。此外,顯然猶太人在此理解摩西所指的是超越暫時祝福的。古代的安革羅斯他爾根(Targum of Onkelos)將利未記中的這段話譯為:「行這些事的人,必因此活著,直到永生。」阿拉伯譯本也是:「行這些事的人,其報應是必得永生。」
因此活著。(εναυτοις,en autois)。在其中。在遵守中他將找到幸福。不僅僅是結果或獎賞,而是順服的行為本身就帶有其獎賞。所有真正的宗教都是如此。摩西的這項宣告至今仍然真實。如果能完全順服,那麼從本質上講,只要順服持續,它就會帶來幸福和生命。神不會懲罰無辜者。但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主耶穌之外,從未有人做到;結果是,人類的歷程充滿了痛苦、悲傷和死亡。
(m) 「義」 Lev 18:5
【第6節】但那出於信心的義。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在此並未斷言摩西在任何地方描述了因信稱義,或因信稱義方案的效果。他的目的不同,是為了頒布律法並陳述其要求和獎賞。然而,儘管他沒有正式描述因信稱義的計劃,但他使用了能夠恰當地表達該計劃的語言。因信稱義的方案在此被擬人化,彷彿它活著,並描述其自身的效果和性質。描述它的人會說,或者說這個計劃本身就是這樣說的。這裡引用的話取自 De 30:11-14。這段經文的原始含義是:摩西在生命接近尾聲時,向以色列人頒布了誡命,並勸勉他們順服。為此,他向他們保證,他的誡命是合理、清晰、易懂且易於獲取的。它們不需要深入研究、長途跋涉或艱苦勞動。無需跨越海洋,前往其他地方;無需探究高天或深淵的奧秘;它們就在他們身邊,已經清楚地擺在他們面前,並且容易理解。要了解神律法這一特性的卓越之處,可以注意到,在古代,立法者和哲學家為追求知識而遠行異國並不罕見。他們離開自己的國家,冒著海陸的危險,前往以智慧聞名的遙遠地區。埃及尤其是一個享有盛譽的國家;在後來的時代,畢達哥拉斯和希臘的主要哲學家都曾前往該國與他們的祭司交談,並將他們的智慧成果帶回故土造福。而且,即使在摩西時代或之前,這種情況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發生過。摩西說,他的訓誡無需經過如此艱苦和危險的旅程即可獲得。它們就在他們身邊,清晰易懂。這是這段經文的一般含義。摩西強調這個思想,並以「誰為我們上到天上呢」等問題以多種形式表達出來;保羅認為這恰當地描述了基督徒信心的語言;但他並未斷言摩西本人在這段經文中對福音的信心有任何提及。
這樣說。以這種方式。
你心裡不要說。這裡的「心裡說」與「思想」相同。不要認為或假定這個教義難以理解,以至於必須升到天上才能理解它。
誰要升到天上呢?這個表達在猶太人中用來指任何艱難的事業。說它高如天,或者說必須升到天上才能理解它,是表達最高的困難。因此,Job 11:7,「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他高於天,你能做什麼呢?」等等。摩西說他的教義並非如此。它並非不可能理解,而是清晰易懂的。
這就是說,要把基督領下來。保羅在此並未斷言摩西最初的目的是要對基督如此肯定。他的話語與他自己的教義有關。保羅如此使用這些話語,是因為
(1.) 它們恰當地表達了信心的語言。
(2.) 如果這可以肯定摩西的教義,那麼更可以肯定基督教的宗教。宗教沒有像升到天上把彌賽亞領下來那樣艱難的工作。當神賜下他的兒子成為人並受死時,那項工作就已經完成了。為了拯救人類,基督確實必須從天上降下來,但信心的語言是這已經完成了。這裡的「基督」一詞可能包括 Rom 10:4 中所提及的,因基督的工作而產生的一切益處。
(n) 「你心裡不要說」 De 30:12-14
【第7節】或誰要下到深淵呢?這些話也是摩西講話的一部分,De 30:13。但這並非字面引用。希伯來文是:「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為我們過海去呢?」等等。引用的詞語有所改變,但意義不變;而且要記住,保羅並非聲稱引用摩西的話,而是表達信心的語言;他主要是藉著摩西曾用過的詞語來表達,這些詞語也表達了他的意思。摩西所用的詞語指的是遙遠而難以獲得的事物。在早期航海時代,渡海意味著極大的困難、危險和勞苦。所指的海洋無疑是地中海,但橫渡它是一項極其艱鉅的事業,而其彼岸的地區被認為距離遙遠。因此,它被稱為他們所知最廣闊的物體,也是無限的最佳例證,Job 11:9。保羅以同樣的意義使用「深淵」(αβυσσον,abysson)一詞。這個詞適用於任何深度或底部不明的事物。它被用於海洋(在七十士譯本中),Job 41:31,「他使深淵如鍋沸騰」。Isa 44:27,「對深淵說:你乾了吧!」等等;Gen 7:11; 8:2。用於廣闊之地(Job 36:16),以及世界形成前的深淵,Gen 1:2。在新約中,它不適用於海洋,除非在 Lk 8:31, Lk 8:31 這段經文中,而是指已逝靈魂的居所;特別是指惡人將永遠居住的黑暗、深邃、無底的坑。Rev 9:1,2,「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他開了無底坑的門」,希臘文是「深淵的坑」。Rev 11:7, 17:8, 20:1,3。在這些地方,這個詞意指陰間深邃、可畏的區域。這個詞與天堂相對;它有多深,天堂就有多高;它有多暗,天堂就有多亮;兩者都同樣浩瀚。在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中,它與天堂相對;下到那裡去帶一個人上來,被認為與升到天上帶一個人下來一樣不可能。保羅並未斷言基督下到那些區域;但他表示,宗教中沒有這樣的困難,彷彿人被要求下到那些深邃的區域去召回一個已逝的靈魂。那項工作實際上已經完成,當耶穌從死裡被召回時,現在救恩的工作是容易的。因此,這裡的「深淵」一詞與「陰間」(hades)或已逝靈魂的黑暗區域相對應。
這就是說,要把基督從死裡領上來。因信稱義沒有像人試圖使死人復活那樣艱難和不可能的工作。那是不可能的;但宗教的工作是容易的。基督,希望的基礎,不是藉著我們的努力從天上被帶下來拯救我們,因為那已經完成了;也不是藉著我們的努力從死裡被復活,因為那也已經完成了;而我們所剩下的——也就是相信——是容易的,並且就在我們身邊。這就是整段經文的意義。
【第8節】那卻怎麼說呢?也就是說,因信稱義的教義怎麼說呢?或者說,根據那個教義,應該做什麼呢?
這話離你不遠。這仍然是摩西話語的運用,De 30:14。其意思是,這個教義不難理解和接受。離我們近的,容易獲得;遙遠的,則難以獲得。摩西和福音的教義是近的;也就是說,它容易獲得、接受和理解。
在你口裡。這取自七十士譯本,De 30:14。其意思是,這個教義已經如此熟悉,如此為人所理解,以至於它實際上在他們口中;也就是說,是他們的語言,他們的日常談話。摩西曾如此頻繁地教導它,以至於人們都理解並談論它,所以無需在遙遠的地方尋找它。福音也是如此。由於使徒們的傳講,這些事實已廣為人知,可以說在每個人的口中。
在你心裡。聖經中「心」這個詞的用法非常多樣。摩西在此處使用時,顯然是指他的教義在他們心中,或者說是他們默想和思考的主題。他們已經擁有它們,並談論和思考它們;所以無需去遙遠的地方學習它們。要求相信基督的教義也是如此。藉著使徒們的傳講,它已經在他們中間,並且是談話和思想的主題。
這就是。這是使徒對它的運用;並非摩西指的是福音。他的話語傳達了保羅想要表達的主要思想,即這個教義是清晰易懂的。
所傳信主的道。要求信心的教義,即福音。參閱 1Timm 4:6。福音被稱為信主的道,神的道,因為它是神向人所說或所傳達的,Rom 10:17; Heb 6:5, 11:3。
就是我們所傳的。就是使徒們所宣揚,並向猶太人和外邦人所傳講的。既然這現在已向所有人顯明,既然使徒們到處傳講,就可以說它離他們不遠;無需到其他地方尋找它,也無需將其視為隱藏的奧秘,因為它對所有人都是清晰顯明的。它的簡潔和明瞭,他隨後立即闡述。
【第9節】你若口裡認。這裡翻譯為「認」(ομολογησης,homologēsēs)的詞,常被譯為「承認」。Mt 7:23,「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Tit 1:16; 3:14; Ro 1:22; 1Timm 2:10, 6:12,13,21, Heb 3:1 等。它原意是指說出與他人所說或所堅持的事物相符的話。因此,認罪或承認表達了我們與神所持為真理、他所宣告為真理的事物的一致或和諧。它表示公開的宣告或同意,這裡用「口裡」來表達。因此,承認信仰表示公開宣告我們與神所宣告的一切一致,這包括他關於我們失喪的境況、我們的罪和需要救主的宣告;他關於他自己本性、聖潔和律法的教義;關於救主和聖靈的教義;關於心靈改變和聖潔生活的必要性;以及關於墳墓和審判;關於天堂和地獄的教義。由於關於救贖主的教義是主要和核心的教義,因此在此以卓越的方式提出,實際上包含了所有其他教義;公開表達我們對此的同意,就是宣告我們與神在所有相關真理上的一致。
口裡。用口承認一件事,就是說出來;宣告出來;公開地做出來。
主耶穌。公開承認對耶穌基督的歸屬。其意義可以理解為將「主」這個詞視為謂語;或者說要承認的是,他是主。參閱 Acts 2:36, Php 2:11,「使一切口都承認耶穌基督是主」。這裡的意思是承認他為主,即承認他有權柄統治靈魂。
心裡相信。真誠地相信這一切,使外在的承認與真實、內在的感受相符。如果不是這樣,那就是虛偽;如果是這樣,那就是最高的真誠,這也是宗教所要求的。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這個事實,或基督教信仰的條款,在此被提及,是因為它的重要性及其對基督教體系的影響。如果這是真的,那麼一切都是真的。那麼,他從神而出是真的;他為罪而死是真的;神悅納並接受他的工作是真的。那麼,他升天,被高舉統治宇宙,並且他將再來審判活人死人,這一切都是真的。因為所有這些都被承認和教導;所有這些都被認為取決於他從死裡復活的真理。參閱 Php 2:8-11; Eph 1:21; Acts 2:24,32,33, 17:31, 2Cor 4:14, 1Cor 15:13-20。因此,承認這個教義,實際上就是承認基督教信仰的所有真理。沒有人能相信這個,卻不相信所有依賴於它的真理。因此,使徒們認為這個教義如此重要,並在他們的傳講中如此突出。Acts 1:3。
就必得救。從罪和地獄中得救。這始終是福音的教義;所有這些都表明藉著福音得救是容易的。
(a) 「你若口裡認」 1Jn 4:2。
【第10節】因為人心裡。不僅僅是頭腦上的理解,而是真誠並能影響生命的信心。除了影響整個心靈的信心之外,沒有其他真正的信心。
相信就可以稱義。相信以致獲得稱義。(斯圖爾特)在神使人稱義的計劃中,這是我們在他眼中被宣告為公義或稱義的方式。因此,罪人一旦相信,他就稱義了;他的罪得到赦免;他被引入神的恩寵之中。沒有人可以沒有這個而稱義;因為這是神的計劃,他不會偏離。
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也就是說,承認或宣認是為了獲得救恩。凡以一切適當方式宣認自己歸屬基督的人,都必得救。這種宣認必須以一切適當的宗教職責方式進行;藉著公開表達我們的信念;藉著在所有適當場合宣告我們對真理的相信;以及在所有迫害、反對和試煉中堅定不移地持守這些信念。凡宣告自己相信的人,就是作出了宣認。凡與基督徒團契的人,就是作出了宣認。凡在禱告會、聖所和慈善行為中與他們一同行動的人,就是作出了宣認。凡受洗並記念主耶穌之死的人,就是作出了宣認。凡過著謙卑、禱告、屬靈生活的人,就是作出了宣認。他表明他對基督耶穌的訓誡和榜樣的尊重;他對它們的尊重勝過世界的驕傲、浮華和誘惑。所有這些都包含在信仰的宣認中。無論我們以何種方式表達對它的歸屬,都必須這樣做。之所以將此視為如此重要,是因為沒有真正的歸屬基督,就不會在生命中顯明出來。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心裡不可能有真正的相信,除非它在生命和言談中顯明出來。這是其存在和力量的唯一考驗;因此,它在宗教事務中被視為如此重要。我們在此可以學到:
(1.) 保羅認為信仰的宣認與相信一樣,對於救恩是真正不可或缺的。根據他,它與救恩的關係,就像信心與稱義的關係一樣真實;這與主耶穌的所有宣告都相符。Mt 10:32; Mt 25:34-46, Lk 12:8。
(2.) 如果不願意承認主耶穌,就沒有宗教。如果我們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過錯,就沒有真正的悔改。如果我們不願意在所有適當場合公開承認對父親、母親或朋友的歸屬,就沒有真正的歸屬。同樣,如果驕傲、虛榮、愛世界或懼怕羞恥而不敢承認,就沒有真正的宗教。
(3.) 那些從不宣認任何宗教的人,就沒有宗教;他們是不安全的。在人面前否認救主神是不安全的。那些不宣認宗教的人,宣認的是相反的。心靈的真實感受將在生命中表達出來。那些藉著自己的生命宣認他們不顧念神和基督,不顧念天堂和榮耀的人,在末日必將被視為否認買贖他們的主,並自取速速滅亡的人,2Pet 2:1。
【第11節】因為經上說。Isa 28:16。這是聖經一貫的教義,即凡對宗教問題持有意見的人,都不會羞於公開承認。這是宗教的本質,沒有這個就沒有宗教。參閱 Rom 9:33 對這段經文的解釋。
第10章
【第12節】因為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 在前一節中,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28:16的一段經文,其中說到「凡(πας)信靠的人必不至於羞愧」;這意味著,這應許不限於猶太人,而是適用於各國各族的人。他現在藉著明確宣告猶太人和希臘人之間沒有分別,進一步闡明並證實了這個思想。這項教義是這封書信的主要目的之一,並在羅馬書第1-4章的論證過程中得到了充分證明。特別參見羅馬書3:26-30。當使徒說他們之間沒有分別時,他指的是在所討論的主題上。在許多方面可能存在差異;但在上帝面前稱義的方式上則沒有。在那裡,所有人都犯了罪;所有人都未能遵守律法;所有人都必須以同樣的方式,藉著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而稱義。
「分別」(διαστολη)這個詞的意思是區別、差異。它也指卓越、優勢。在上帝面前稱義方面,猶太人對希臘人沒有任何卓越或優勢。
猶太人。 指那些聲稱遵守摩西律法的人類群體。
希臘人。 字面上指居住在希臘或說希臘語的人。然而,由於猶太人主要只認識希臘人,對其他民族知之甚少,所以「希臘人」這個名稱在他們中間逐漸指代所有非猶太人;也就是說,與「外邦人」同義。因此,「猶太人與希臘人」這兩個詞涵蓋了全人類。在救恩的條件上,人類之間沒有分別;對所有人來說都是一樣的。這個真理經常被教導。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教義,尤其是在一個要傳給所有人的宗教體系中。這對猶太人來說非常冒犯,因為他們一直認為自己是蒙特別眷顧的民族。對此,他們所有的偏見都被激發起來,因為這徹底顛覆了他們對民族優越感和驕傲的所有看法,並讓受鄙視的外邦人享有與長期蒙恩和被揀選的上帝子民相同的特權。因此,使徒們費盡心力來充分確立這一點。使徒行傳10:9,加拉太書3:28。
因為眾人有同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 因為眾人有同一位主;也就是說,猶太人和外邦人有同一位共同的主。比較羅馬書3:29-30。同一位上帝創造並統治他們;上帝現在也為他們開闢了同一條通往生命的道路。參見保羅在使徒行傳17:26-30中對雅典人的講道,其中充分闡述了這一點。另參提摩太前書2:5。既然只有一位上帝;既然所有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祂的受造物;既然同一條律法適用於所有人;既然所有人都犯了罪;既然所有人都面臨忿怒;那麼,透過上帝單純的憐憫,應該有同一條歸回之路,這是合情合理的。猶太人不應反對這一點;他和希臘人都應為此歡喜。
厚待一切。 (πλουτωνειςπαντας)。「厚待」這個詞的意思是擁有豐富,儲存的遠超過當前或個人所需。它通常用於財富。但應用於上帝時,它意味著祂對他人充滿憐憫或良善。因此,以弗所書2:4說:「上帝,祂有豐富的憐憫」;提摩太前書6:17-18說:「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要富於善行」;雅各書2:5說:「上帝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在信心上富足嗎?」也就是說,在信心和善行上豐富等等。因此,上帝被稱為厚待一切,因為祂在救恩計畫中對他們充滿憐憫和良善。
求告祂的人。 這個表達詞義上是指懇求、呼求,如同禱告。由於禱告是宗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真基督徒的顯著特徵(使徒行傳9:11:「看哪,他正在禱告」),所以「求告主名」被用來指代宗教本身,並描述對上帝的敬拜行為。彼得前書1:17說:「你們若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為父」;使徒行傳2:21,9:14說:「他有權柄捆綁一切求告你名的人」;使徒行傳7:59,22:16;創世記4:26說:「那時候,人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
【第13節】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這個思想實質上來自約珥書2:32:「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彼得在使徒行傳2:21中明確將此應用於福音時代。使徒行傳2:21。求告主名與求告主本身是相同的。「名」這個詞經常以這種方式使用。「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等等,箴言18:10;「願雅各上帝的名保護你」,詩篇20:1。也就是說,上帝本身是堅固臺等等。從接下來的內容可以清楚看出,使徒將此應用於耶穌基督;這是新約作者將舊約中適用於上帝的表達應用於祂的眾多例子之一。參見哥林多前書1:2。
就必得救。 這是始終如一的應許。參見使徒行傳2:21;使徒行傳22:16:「起來,受洗,洗去你的罪,求告主名。」這是合宜且不可或缺的,因為:
(1.) 我們得罪了上帝,承認這一點是正確的。 (2.) 因為只有祂能赦免我們,所以如果我們獲得赦免,向祂祈求是合適的。 (3.) 求告祂是承認祂是我們的主宰、我們的父和我們的朋友;向祂獻上我們的敬意是正確的。這其中蘊含著我們以正確的態度求告祂;也就是說,以謙卑的心意識到我們的罪性和對赦免的需要,並願意接受福音中賜予我們的永生。如果這樣做,這段經文教導我們,所有這樣做的人都可以得救。祂不會丟棄任何這樣來的人。這邀請和保證延伸到所有國家和所有時代的人。
【第14節】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告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使徒在此提到一個可能對他的論點提出的反對意見。他的教義是,對基督的信心對於稱義和救恩至關重要;這對所有人都是必需的;沒有這個,人就必滅亡。反對意見是,他們不能求告他們未曾相信的人;他們不能相信他們未曾聽過的人;而這一切都是上帝自己安排的;因此,世界上很大一部分人缺乏福音,實際上也沒有相信,羅馬書10:16-17。這個反對意見特別針對猶太人;猶太人會抱怨的不公之處在於,這個計畫使救恩依賴於信心,而這個民族的很大一部分人沒有聽過福音,也沒有機會認識它。使徒在羅馬書10:18-21中回應了這個反對意見,就其對他的論點的重要性而言。反對意見的第一部分是,他們不能「求告他們未曾相信的人」。也就是說,他們怎能求告一個他們不相信其存在、能力和幫助意願的人呢?反對意見是,為了求告某人幫助,我們必須確信有這樣一個存在,並且他能夠幫助我們。這個說法是公正的,每個人都感受得到。但反對意見的重點是,關於耶穌基督神聖使命和主張的充分證據尚未提供,不足以證明永恆救恩依賴於祂的教義,或者將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永恆幸福懸於此是正確的。
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 這個立場同樣無可否認,人不能相信一個他們未曾聽過的存在。而其中隱含的反對意見是,不能期望人相信一個他們一無所知的人,當然,也不能因此責備他們沒有這樣做。因此,將永生,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依賴於對基督的信心,這是不正確的。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人怎能聽見,除非有人向他們宣講,或傳講那應當聽見和相信的呢?這也是事實。由此引出的反對意見是,譴責人沒有相信從未向他們宣講過的事是不對的;當然,將永生懸於信心之上的教義是不公正和不正確的。
【第15節】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傳道人如何產生,除非他們受上帝差遣?「怎能」這個詞不是指傳道的方式,而是指除非他們被差遣,否則根本不會有傳道人。傳道的意思是公開宣講,如同傳令官一樣。在聖經中,它指向上帝宣講福音。
若沒有奉差遣。 也就是說,除非他們受上帝神聖的委任並被差遣出去。這是猶太人公認的教義,即神聖信息的宣告必須由受上帝委任的人來完成,耶利米書23:21,1:7,14:14-15,7:25。只有差遣信息給人的人才能指定合適的人來傳達。因此,反對意見的重點是:人若沒有信息傳給他們,就不能相信;然而上帝並沒有實際將信息傳給所有人:因此,將永生依賴於信心這樣不切實際的事情,是不公正的,因為人沒有相信的途徑。
正如經上所記。 在以賽亞書52:7。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之所以在此引用這段經文,是因為它證實了反對意見中剛才提出的觀點——救恩使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這種重要性體現在聖經對他們的崇高讚譽中。他們被視為特別吸引人的對象;他們的必要性得到充分認可;在上帝的聖言中,他們被賦予了顯赫的地位。
何等佳美。 何等吸引人;何等可愛。這段話取自希伯來文,略有變動。在希伯來文中,有「在山上」這幾個字,這使得這段話更具畫面感,儘管保羅保留了其意義。以賽亞書中的意象是,一個傳令官從遠處的山上跳躍或奔跑而來,帶著戰場或遠方的喜訊。因此,這樣一個人出現在被擄的人面前,將是一個充滿歡樂和喜悅的景象。
他們的腳蹤。 許多人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傳令官的腳,因旅行而赤裸且沾滿灰塵,自然會令人厭惡;但由於信息的喜悅,原本令人不悅的事物變得令人愉快。但這種解釋牽強附會,缺乏平行例子。此外,它違反了使徒所使用的意象。那是一個遠處的景象——一個傳令官在遠處的山上奔跑;它假設的畫面太遠,無法清楚地觀察腳是否吸引人。它的意思顯然是:「這樣一個傳令官的到來或奔跑是多麼美麗。」腳是其到來的象徵。他們的快速移動會被看見;而他們的快速會因渴望聽到他帶來的信息而顯得美麗。那麼,這段話應用於福音傳道人時的整體意義是,他們的到來是一個吸引人的景象,受到深切的關注,並帶來喜悅——這是一項受人尊敬和令人愉快的工作。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 字面上是「傳和平福音的人」。宣揚和平的好消息;或帶來和平的喜訊。
傳喜信的人。 字面上是「傳好消息的人」;或帶來好消息的喜訊。這裡的「和平」指任何形式的好處;而使徒使用它時,指藉著福音與上帝和好的消息。在戰爭的衝突、苦難和災禍結束後的和平,是所有祝福的象徵。因此,當一個罪人不再是上帝的敵人,獲得赦免,並被接納為祂的兒女和朋友的喜樂時,它被用來表示這些祝福。這些宣揚和平的使者的到來,對世界來說是喜樂的。它使焦慮的罪人心中充滿平安;他們和他們的信息將受到深切的關注,被視為上帝所差遣,並在激動不安的心中產生喜樂,為世界帶來和平。這是對我們應如何看待宗教事奉者的恰當感受的說明。以賽亞書中的這段經文,猶太人自己也將其歸於福音時代。(羅森穆勒)
【第16節】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 這裡的連接不易理解;這是否應被視為猶太人反對意見的延續,還是使徒回答的一部分,這一直是一個問題。在我盡力思考之後,我傾向於將其視為使徒的承認,彷彿他說:「必須承認,並非所有人都聽從了福音。就猶太人的反對意見源於這個事實而言,以及就這個事實對此案的影響而言,必須承認並非所有人都順服了福音。因為這甚至連先知都清楚宣告了。」比較使徒行傳28:24,希伯來書4。
因為以賽亞說。 以賽亞書53:1。
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也就是說,以賽亞抱怨他關於彌賽亞的宣告被他的同胞拒絕了。「有誰信呢?」這種表達方式是強調很少或沒有人相信。他的同胞絕大多數都拒絕了。這對使徒的論點來說是一個恰當的例子。在以賽亞時代,這個事實就存在了;在福音時代,它的存在並不是什麼新鮮事。
我們所傳的。 我們的訊息;或傳遞出來供人聽聞和相信的。它最初指的是以賽亞關於彌賽亞所傳的教義;並暗示當彌賽亞實際降臨時,同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因此,在第53章中,他繼續說明了為什麼這份報告不會被相信,以及為什麼彌賽亞會被拒絕。那是因為他像根出於乾地;因為他是憂患之子等等。而這確實發生了。因為他沒有帶著榮耀和威嚴,像一位世俗的君王一樣降臨,他被拒絕並被處死。基於大致相同的理由,他至今仍被數千人拒絕。這節經文的力量,或許最好將其包含在括號中來理解:「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福音事奉是何等重要——(儘管必須承認,並非所有人都順服了,因為這也是以賽亞所預言的等等)。
【第17節】可見,信心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我認為這顯然是反對者的話。彷彿他說,從你所引用的以賽亞書中,顯然需要一份報告,生命並沒有因為人沒有聽過而定罪他們;但他抱怨那些沒有相信實際傳給他們的信息的人。因此,即使從這段經文中,似乎也需要一份信息,信心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神聖的信息來的。因此,譴責那些沒有聽從福音的人是不對的,因為他們沒有聽過;因此,將救恩依賴於一個因上帝的安排而超出他們能力範圍的條件,是不對的。因此,從以賽亞書的引用本身就證實了第14和15節中的反對意見。
從聽道來的。 我們的譯文在此處改變了表達方式,這在希臘文中兩處是相同的:「以賽亞說,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τηακοη)。那麼,你必須承認信心是從那份報告來的(εξακοης),因此這份報告或信息是必要的。」當說信心是從聽道來的時,並不是說所有聽見的人都實際相信,因為那不是事實;而是說,除非有信息或報告可供聽聞或相信,否則信心就不存在。它不可能以其他方式產生,除非有這樣的信息;換句話說,除非有什麼被揭示出來供人相信。這立刻向我們展示了信息的重要性,以及人是藉著真理,且唯獨藉著真理的工具而歸正的事實。
聽道。 而這份報告,或信息(ηακοη),是藉著上帝的話語;也就是說,這份信息是奉上帝的命令差遣的。這是祂的話語,奉祂的指示差遣的,因此,如果祂不傳達,那些不相信的人就不能被責備。反對者的論點是,上帝不能公正地譴責那些不相信福音的人。
【第18節】但我說,他們沒有聽見嗎? 但對這個反對意見,我,使徒,回答說,這個反對意見貫穿了前面的經文。使徒現在開始回應它。在這樣做時,他並沒有否認其中包含的原則,即福音應該被傳講,以便人們可以因不相信它而被公正地定罪;也不是說使者必須由上帝差遣;也不是說信心是從聽道來的。所有這些他都完全承認。但他接著藉著大量引用舊約來表明,這實際上已經提供給猶太人和外邦人,而且他們實際上已經掌握了這個信息,不能辯稱他們從未聽過。這就是他回答的實質。
他們沒有聽見嗎? 提問,就像這裡一樣,常常是一種強調肯定的方式。使徒的意思是強烈肯定他們已經聽見了。這裡的「他們」,我認為是指外邦人。關於以色列人或猶太人的事實,他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會說明。一個主要目的是要表明,同樣的救恩計畫延伸到猶太人和外邦人。反對意見是,它沒有向兩者中的任何一方傳揚,因此不能說譴責那些拒絕它的人是公正的。對此,使徒回答說,當時它已經廣泛地傳給了兩者;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羅馬書10:14-15中的反對意見就沒有根據了,因為事實上,反對者所主張的必要條件已經存在了;也就是說,他們已經聽見了,而且傳道人已經被差遣給他們了。
是的,的確。 在原文中,是一個單詞(μενουνγε),由(μεν)、(ουν)和(γε)組成。這是一個強烈的表達,表示堅定的肯定。
他們的聲音傳遍全地。 這些話實質上取自詩篇19:4。詩篇作者用它們來表明上帝的作為,天地,在各處宣告祂的存在。使徒在此使用它們,並不是肯定大衛在這些話中指的是福音,而是他用它們來表達自己的意思;他用大衛在另一個場合使用的語言來肯定福音,但沒有暗示或意味著大衛有這樣的指涉。我們常常以這種方式引用他人的話語,以一種恰當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但並不認為作者有任何這樣的指涉。這裡的意思是,大衛對上帝的作為所肯定的,實際上也可以肯定福音,即它們的聲音已經傳遍全地。
他們的聲音。 字面上是指弦樂器發出的聲音或音調(φθογγος)。也指聲音、報告。這裡的意思是他們已經說話,或宣告了真理。應用於諸天,它將意味著它們說話,或宣告上帝的智慧或能力。保羅使用時,它意味著福音的信息已經廣泛地被說出或宣告。希伯來文是「他們的準繩」等等。七十士譯本的翻譯與使徒的翻譯相同——他們的聲音(οφθογγοςαυτων)。希伯來文的詞可能指樂器的弦,如豎琴等,然後指它產生的音調或聲音;七十士譯本就是這樣理解的。然而,使徒並沒有肯定這就是希伯來文的意思;但他用恰當的語言表達了他的教義。
傳遍全地。 在詩篇中,這應以其最廣泛的意義來理解。上帝的作為確實向所有土地和所有人民宣告祂的智慧。應用於福音,它意味著福音廣泛傳播,已經在所有土地上廣泛傳講。
他們的言語。 在詩篇中,諸天被描繪成說話,教導人認識真神。但使徒的意思是,福音的信息已經傳開;他無疑是指使徒們向外邦國家宣講福音的勞動。這封書信寫於約公元57年。在基督升天之後的這段時間裡,福音已經在所有已知國家廣泛傳講;因此可以說它已經在聖經中被指定為地極的地區傳揚了。因此,它已經在耶路撒冷、敘利亞、小亞細亞、希臘、羅馬、阿拉伯以及地中海的島嶼上傳揚了。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辯論時說,他不可能不知道這些事,因為這些事並不是在隱密處做的,使徒行傳26:26。在歌羅西書1:23中,保羅說福音已經傳給天下一切受造之物。參見歌羅西書1:6。因此,福音的重大事實和教義實際上已經被傳開,猶太人的反對意見得到了回應。詩篇作者的宣告,即真神藉著祂的作為被認識,因此他們無可推諉(比較羅馬書1:20),就足以回應這個反對意見;但事實上,福音已經被傳講,其偉大的教義和職責已經向遠近各國宣揚。
【第19節】我又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 為了進一步回應這個反對意見,他表明他所堅持的教義實際上在舊約中有所教導。
以色列人不知道嗎? 猶太人不明白嗎?他們的書中難道沒有記載等等,他們有充分的機會了解這個真理嗎?這個問題是一種強調肯定的方式,表明他們確實知道。但保羅在這裡沒有說明他們知道什麼。這要從他接下來要說的話中推斷出來。從中可以看出,他指的是福音將傳給外邦人,而猶太人將被棄絕的事實。這個教義源於他已經在羅馬書10:12-13中堅持的觀點,即在救恩條件上沒有分別,猶太人沒有特別的特權。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障礙就被打破了;如果猶太人不相信耶穌基督,他們就必須被拒絕。反對意見在羅馬書10:14-15中提出,他們不能相信;他們沒有聽過;而且沒有傳道人被差遣給他們。如果使徒現在能證明,外邦人將相信,而猶太人將不相信,這是猶太先知古老的教義,那麼反對意見的全部力量就會消失。因此,他接著表明,這個教義在舊約中得到了明確的教導。
首先。 順序上的第一;正如我們所說,首先。
我要激動你們。 這些話取自申命記32:21。在那裡,這宣告指的是猶太人拜偶像和邪惡的行為。上帝說他們藉著敬拜那不是上帝的東西,也就是偶像,激怒了祂,或激起了祂的憤怒;而祂反過來會藉著施恩給那些不被視為子民的人,也就是外邦人,來激起他們的嫉妒和憤怒。他們曾對那不是上帝的東西表現出恩惠或情感,這樣做激怒了祂;而祂也會對那些他們視為無民的人施恩,從而激起他們的憤怒。因此,祂將闡明祂在撒母耳記下22:26-27中治理的偉大原則:「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純全的人,你以純全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即詩篇18:26。在這段經文中,保羅所捍衛的偉大教義得到了充分確立——外邦人將蒙上帝的恩惠;同時也暗示了原因,即猶太人的頑固和悖逆。摩西是否特別考慮到福音時代尚不清楚;但他肯定了一個適用於那些時代的偉大原則——如果猶太人悖逆,證明自己不配蒙祂的恩惠,那麼這恩惠將被收回,並賜給其他國家。這樣做的結果當然會激起他們的憤怒。使徒將這個原則應用於他自己的時代;並肯定猶太人自己應該明白這一點。
那不是子民的。 也就是說,那些你們認為不配稱為子民的人。那些沒有政府、法律或正規組織的人;那些以部落和氏族形式遊蕩,沒有固定社會形式的人。大多數野蠻人都是如此;猶太人顯然將所有古代民族都視為如此,認為他們不配稱為子民。
愚昧的國民。 「愚昧」這個詞指缺乏理解力的人。但它也指邪惡或拜偶像的人;一個藐視上帝的人。詩篇14:1:「愚頑人心裡說:沒有上帝。」箴言1:7:「愚昧人藐視智慧和訓誨。」這裡指一個對真神沒有理解力的國家,ασυνετω。
我要激怒。 我施恩給他們會激起你們的憤怒。我們可以在這裡指出:
(1.) 上帝是主權者,有權隨意施恩給祂所喜悅的人。 (2.) 當人濫用祂的恩典,變得驕傲、冷淡或在祂的事奉中死氣沉沉時,祂常常會收回他們的特權,並將其賜給他人。 (3.) 祂主權的結果是激怒人。驕傲和邪惡的人總是因祂施恩給他人而憤怒;祂主權的作為會激怒那些因自己的罪而拒絕祂憐憫的人。因此,沒有任何教義是驕傲的人像恨惡神聖主權教義那樣深惡痛絕的;也沒有任何教義能如此考驗惡人的品格。
【第20節】又有以賽亞放膽說。 以賽亞書65:1-2。
放膽說。 公開、大膽、毫不保留地表達教義。「放膽」(αποτολμα)這個詞的意思是敢於、冒險、大膽。這裡的意思是,無論這個教義多麼不受歡迎,或者宣稱猶太人極其邪惡,上帝會因他們的邪惡而棄絕他們是多麼危險,以賽亞早已這樣做了。這正是保羅所要確立的觀點;而反對意見正是針對這一點,所有猶太人的偏見都被激發起來。這就是他如此堅持這一點,並如此渴望用猶太人公認的權威著作——舊約——來捍衛每個部分的原因。這段引文取自七十士譯本,只是詞語順序略有改變。其意思是,上帝被那些沒有尋求祂的人找到了,或者說,對祂的真知識被那些沒有尋求祂的人獲得了;也就是說,被那些曾敬拜偶像,沒有尋求真神的外邦人獲得了。這並不是說我們期望在不尋求上帝的情況下找到祂;也不是說實際上有人在不尋求和不努力的情況下成為基督徒。聖經中大量教導的是相反的,希伯來書11:6,歷代志上28:8-9,馬太福音6:33,7:7,路加福音11:9。但它的意思是,外邦人,其特徵並非尋求上帝,福音將傳給他們,他們也將接受。這裡的「我被尋見」是過去式,而在希伯來文中是現在式,暗示上帝說這話的時刻將會到來;也就是說,外邦人將認識真神的時刻將會到來。這個教義是以賽亞一直關注的,他並不害怕公開向猶太人提出。
【第21節】至於以色列人,他說。 前面的引文確立了外邦人將蒙召的教義。但他的論點中仍有一個重要部分——猶太人將被棄絕。他接著確立這一點;他在此,用以賽亞書(以賽亞書65:2)的語言說,當外邦人順服時,猶太人的特徵是他們是一個悖逆和反抗的民族。
終日。 不斷地,不間斷地;暗示他們的悖逆行為不是一時的;而是這個民族的既定特徵。
我伸手招呼。 這表示一種懇求的姿態;一種願意並熱切渴望接納他們蒙恩,邀請和懇求。箴言1:24。
悖逆的。 在希伯來文中是反叛的,頑固不化的。希臘文實質上與此相符;不信的,不信任或不順從的。
頂嘴的。 說反話;抵制,反對。這在希伯來文中沒有,但其實質含義。先知以賽亞接著詳細說明這種悖逆的內容,並表明這就是他們的特徵。以賽亞書65:2-7。使徒的論點是:這個民族古老的特徵是邪惡;上帝被描繪成徒勞地伸出雙手;他們拒絕了祂,而祂卻被其他人尋見。因此,這暗示著悖逆的猶太人將被棄絕;當然,使徒所提出和捍衛的教義,在猶太人自己的著作中都能找到。因此,藉著不同的推理過程,他得出了與他在書信前四章中相同的結論,即外邦人和猶太人在上帝面前稱義方面處於同一水平。
第10章
在本章的結尾部分,提出了並捍衛了偉大的教義,即救贖之道向全世界敞開。這在保羅時代被視為一種新穎的教義。因此,他費盡心力去闡明和捍衛它。因此,主耶穌的使徒們懷著如此大的熱情和捨己,去向列國宣揚這教義。這教義現在同樣重要。從這次討論中,我們可以學到以下真理:
(1.) 沒有福音,異教世界就處於危險之中。他們有罪、污穢、悲慘。所有造訪異教國家的人的見證,都與使徒們在他們時代的見證驚人地一致。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廣大異教人口的狀況有所改善。
(2.) 福音的供應對他們——對所有人——都是充足的。它的能力已在許多國家得到驗證;它溫和而幸福的影響體現在改善的法律、習俗、習慣中;在更純潔的制度中;在智慧和秩序中;以及在純粹宗教所賜予的各種祝福中。同樣的福音,能夠在最野蠻和最悲慘的人群中,產生與我們自己國家最幸福地區現在所經歷的同樣的安慰。
(3.) 耶穌基督的命令仍然不變,就是要向每個受造物傳福音。這命令從未被廢除或改變。使徒們遵從了這吩咐,並盡其所能。教會仍需像他們一樣行事,像他們一樣感受,並像他們一樣付出努力,以順服耶穌基督最明確和最肯定的律法之一。
(4.) 如果福音要傳遍各地,就必須差派人進入這廣闊的禾場。每個國家都必須有機會說:「那傳和平福音、報好信息之人的腳蹤何等佳美!」年輕人,在基督徒的道路上堅強有力的人,必須投身於這項工作,並將他們的生命奉獻給這項使徒們認為光榮的事業;而無限的智慧也認為這項事業配得上上帝之子的勞苦、淚水和捨己。
(5.) 教會在為事工訓練年輕人,為她的兒女預備這些勞苦時,正在執行一項崇高而榮耀的工作;這項工作旨在使福音在萬國中得勝。當教會充分感受到這偉大真理的全部壓力時,那將是何等幸福——福音可以傳給亞當的每一個兒女;當每個進入事工的人,都將其視為不是捨己,而是一種榮耀的特權,能夠告訴垂死的異教徒,一位救主為所有罪人流血。那一天將是何等幸福,當可以按字面意義說,他們的聲音傳遍了全地;太陽在他的日常軌跡中照耀多遠,公義的日頭也將他純潔可愛的光芒照耀到人類的居所多遠。我們也可以從中學到,
(6.) 上帝將收回他對那些悖逆和反叛國家的恩惠。他就是這樣棄絕了古老的猶太人;他也會這樣離棄所有濫用他憐憫的人;那些變得驕傲、奢侈、柔弱和邪惡的人。在這方面,這個蒙恩之地的百姓應當記住他們列祖的上帝;也不要忘記,國家的罪惡會激怒上帝收回恩典,而一個忘記上帝的國家必將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