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第23章
巴恩斯注釋 — 馬太福音
巴恩斯注釋 — 馬太福音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6:00:30
第23章
馬太福音 — 第23章
第23章
馬太福音 第23章
【第1節】 【第2節】文士和法利賽人。參閱 Mt 3:7。
摩西的座位。摩西是猶太人的立法者。律法是藉著他頒布的;而解釋律法的職責則落在文士和法利賽人身上。在會堂裡,他們解釋律法時是坐著的,讀律法時則站起來。坐在摩西的座位上,我們應理解為擁有教導律法的權柄。或者,就像摩西藉著頒布律法教導以色列民一樣,他們則藉著解釋律法來教導以色列民。
(r) 「文士」 瑪拉基書 2:7
【第3節】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等等。這就是說,凡他們所教導的,只要符合摩西的律法;凡他們向你們宣讀並正確解釋的摩西的誡命。這個「凡」字不能沒有這樣的限制,因為基督自己就指責他們教導許多與律法相悖的事,並藉著遺傳使律法失效,參閱 Mt 15:1-6。
他們說而不行。他們對律法的解釋大體上是正確的,但他們的生活卻與他們的教導不符。人們沒有義務模仿他們的教師,除非他們的生命是純潔的;他們更應該順服上帝的律法,而不是以惡人的榜樣來塑造自己的生活。
(s) 「因為他們說」 羅馬書 2:21-23
【第4節】他們把重擔捆起來,等等。這句話源於給動物裝載貨物的習俗。貨物或重擔被捆好,然後放在牲畜身上。同樣,法利賽人規定了沉重的負擔,或嚴苛而沉重的誡命,並堅持要求百姓遵守,儘管他們不提供任何幫助。這裡的重擔並非指法利賽人的遺傳和愚蠢習俗,因為耶穌不會命令百姓遵守這些;它們顯然是指摩西所規定的儀式和禮儀,彼得說「我們祖宗和我們都不能負的」,參閱 Acts 15:10。這些禮儀繁多、耗費巨大、需要大量時間、大量財產,且勞苦。法利賽人嚴格要求所有百姓繳納稅款、奉獻財產、以最嚴格的方式遵守律法的每一部分,但他們自己卻放縱,盡可能少地承擔費用和麻煩;因此,只要能避免,他們就不會對百姓在宗教儀式上的勞苦和費用提供絲毫幫助。
用一個指頭。絲毫。他們不願提供絲毫幫助。
(t) 「重擔」 使徒行傳 15:10
【第5節】他們的經文匣。Phylactery(經文匣)一詞源於一個意為「保守、保存或守護」的詞。之所以取這個名字,是因為經文匣被當作護身符或符咒佩戴,據說可以保護他們免受邪惡侵害。它們是小塊羊皮紙或犢皮紙,上面寫著舊約的某些部分。使用經文匣的習俗是基於對上帝命令希伯來人將律法作為記號戴在額上,作為額牌戴在眼間的經文的字面解釋,參閱 Ex 13:16, Prov 3:1,3 Prov 6:21。一種經文匣被稱為「額牌」,由四塊羊皮紙組成;第一塊寫著 Ex 12:2-10;第二塊寫著 Ex 12:11-21;第三塊寫著 De 6:4-9;第四塊寫著 De 11:18-21。這些寫有經文的羊皮紙,他們用一塊堅韌的皮革包起來,做成一個方形,其中一面放著希伯來字母「ש」(shin),然後用一條皮帶或絲帶綁在額頭上,當他們去會堂時佩戴。有些人早晚都戴;有些人只在早禱時戴。
由於要求手上要有記號,以及眼間要有額牌,猶太人製作了兩卷羊皮紙,用方體字母書寫,墨水是特製的,非常仔細。它們被捲成尖狀,裝在一個黑色的牛皮套裡。它們放在一塊同樣的皮革上,從那裡垂下一條同樣的皮帶,約一指寬,約兩英尺長。這些卷軸放在左臂彎曲處,皮帶的一端打成一個小結,形狀像希伯來字母「י」(yod),然後螺旋狀纏繞在手臂上,直到中指頂端。法利賽人將它們放大,或做得比其他人寬,要麼是為了讓字母更大,要麼是為了寫更多內容——以顯示他們對律法有特別的敬畏。
加寬衣裳的繸子。這指的是附在外衣邊緣作為流蘇的鬆散線條。這種流蘇是為了將他們與其他民族區分開來,並讓他們記住遵守上帝的誡命,參閱 Nu 15:38-40, De 22:12。他們將繸子做得比其他人寬,以顯示他們對律法有特別的尊重。
(u) 「但他們一切所行的」 馬太福音 6:1-16 (v) 「經文匣」 民數記 15:38
【第6節】筵席上的首座。這裡的「房間」(rooms)一詞絕不能表達原文的意思。它應正確翻譯為「筵席上的首位或首座」。要理解這一點,有必要指出,猶太人的習俗不是像我們一樣坐著吃飯,而是斜躺在臥榻上。餐桌由三張桌子組成,像我們的一樣高,擺放成方形,中間留有空隙,一端完全開放。桌子兩側放置靠墊,可容納三人或更多人。客人們斜躺在這些靠墊上,左側臥,雙腳伸離餐桌,頭部自然地靠在另一個人的胸前。以這種方式靠近一個人斜躺,表示親密,這就是「躺在某人懷裡」的意思,參閱 Jn 13:23; Lk 16:22,23。由於雙腳伸離餐桌,且他們是斜躺而不是坐著,因此很容易從後面靠近腳,甚至不被察覺。因此,在 Lk 7:37,38 中,當耶穌以這種方式斜躺時,一個曾是罪人的女人從他身後來到他腳前,用眼淚洗他的腳,並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她站在臥榻外面。同樣,我們的救主在門徒以這種方式斜躺在臥榻上時,洗了他們的腳,參閱 Jn 13:4-12。每當我們在新約中讀到「坐席」時,它總是意味著以這種方式斜躺,而不是像我們一樣坐著。首席座位,或最上面的座位,是餐桌上端中間的臥榻。法利賽人喜歡這個座位,視為榮譽或尊貴的地位。附圖將充分說明這種習俗。
會堂裡的高位。通常由會堂長老佔據的座位,靠近講壇。他們喜歡顯赫的地位。參閱 Mt 4:23。
(w) 「並且喜愛」 馬可福音 12:36, 路加福音 11:43
【第7節】在街市上受人的問安。在公共場所向他們表示特別的敬意。街市是人群聚集的地方。他們喜歡在人群中受到特別的關注,並希望所有人都向他們表示特別的敬意。
問安。致意。參閱 Lk 10:4。
被稱呼——拉比,拉比。這個詞字面意思是「偉大」。它是猶太人中傑出律法教師的稱號;一個榮譽和尊嚴的稱號,表示他們教導的權柄和能力。他們對這樣的稱號感到滿意,並希望它被賦予自己,以表示優越性。每次被賦予這個稱號,都意味著他們優於使用這個稱號的人;因此,他們喜歡經常聽到這個稱號被應用到他們身上。猶太人中有三個稱號——拉伯(Rab)、拉比(Rabbi)和拉班(Rabban)——表示不同程度的學識和能力,就像我們這裡的學位一樣。
【第8節】但你們不要,等等。耶穌禁止他的門徒尋求這種尊貴的稱號。他給出的理由是,他自己是他們的夫子和教師。他們是平等的;他們在權柄上是平等的;他們是弟兄;他們不應該貪圖或接受任何暗示一人高於另一人,或似乎侵犯救主作為他們唯一教師和夫子的絕對權利的稱號。這裡的命令是明確地命令他的門徒不要接受這種尊貴的稱號。他們不應該貪圖它;他們不應該尋求它;他們不應該做任何暗示希望或願意將它附加到他們名字上的事情。任何會導致他們之間產生區別,或破壞他們平等的事情;任何會讓世人認為他們作為傳道人有等級和階級的事情,他們都應該避免。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命令是他們不應該接受這個稱號。「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救主並沒有禁止他們在習俗允許或不認為不當時將這個稱號給予他人(參閱 Acts 26:25);但他們不應該接受它。這在他們中間應該是聞所未聞的。這個稱號與應用於福音傳道人的「神學博士」稱號相對應;據我所見,接受這樣的稱號,就像他們被稱為拉比一樣,都違反了救主命令的精神。這是一種學術上的區別。它不恰當地屬於職位。它在傳道人之間製造了區別。它傾向於在獲得它的人中產生驕傲和優越感,在沒有獲得它的人中產生嫉妒和自卑感;它的整體精神和趨勢都與「在基督裡的單純」相悖。
(x) 「但你們不要」 雅各書 3:1
【第9節】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等等。這當然不是禁止我們稱呼我們的親生父親為父。宗教要求我們對他表示一切應有的尊敬,參閱 Ex 20:12, Mt 15:4, Eph 6:1-3。但「父」這個詞也表示權柄、卓越、優越、發號施令的權利,以及要求特別尊敬的權利。在這裡,它就是這個意思。在這個意義上,它特別屬於上帝,將它賦予人是不對的。基督徒弟兄是平等的。只有上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柄。只有他有權頒布律法,宣告教義,約束良心,懲罰不順從。猶太教師們喜歡這個稱號,因為他們似乎認為教師塑造了人,或賦予了人真正的生命,因此尋求被稱為父。基督教導他們,一切生命和真理的源頭是上帝;他們不應該尋求或接受一個真正屬於他的稱號。
(y) 「你們的父」 馬太福音 6:9
【第10節】也不要稱呼——師傅。領袖。那些走在他人前面的人;因此,他們聲稱有權指導和控制他人。這也是授予猶太教師的稱號。
這些命令都沒有禁止我們給予人適當的民事職位稱號,或給予他們與其地位相稱的榮譽,參閱 Mt 22:21, Rom 13:7, 1Pet 2:17。它們禁止耶穌的門徒尋求或接受純粹空洞的稱號,這些稱號會在他們之間製造區別,暗示有權控制他人的意見和行為,並要求他人承認他們優於他們。
【第11-12節】參閱 Mt 20:26。凡自卑的,等等。上帝會高舉或尊榮那些謙卑、在人前尋求卑微地位的人。這才是真正的信仰,上帝會獎賞它。
(y) 「但那」 馬太福音 20:26,27
【第12節】馬太福音 23:11
(a) 「凡自高的」 箴言 15:33, 雅各書 4:6
【第13節】你們有禍了。你們有罪,懲罰將臨到你們。他接著說明他們有罪之處。這篇對凡人所講的一切話語中最雄辯、最令人震驚、最可怕的講論,是在聖殿裡,在眾人面前發表的。從未有過如此忠實的處理、如此可怕的責備、如此深刻地洞察偽善的運作,或如此巧妙地揭露罪惡的隱藏。這是他最後一次公開講論;它是他對一個邪惡和虛偽世代所說或將說的一切的極其深刻的總結。
文士和法利賽人。參閱 Mt 3:7。
假冒為善的人。參閱 Mt 6:2。
你們正把天國的門關了。參閱 Mt 3:2。他們藉著他們的教義關閉了天國。他們教導關於彌賽亞的錯誤教義;他們用他們的傳統束縛百姓;他們反對耶穌,並試圖說服百姓他是一個騙子,他們阻止了許多人成為他的追隨者。許多人準備接受耶穌為彌賽亞,並即將進入天國——即教會——但他們阻止了。路加說 Lk 11:52 他們奪去了知識的鑰匙,因此阻止了他們進入。也就是說,他們奪去了對關於彌賽亞的古老預言的正確解釋,因此他們盡其所能阻止百姓接受耶穌為救贖主。
【第14節】侵吞寡婦的家產。這裡的「家產」一詞用來指任何形式的財產或產業。你們藉著不當的手段和藉口奪取或佔有。這有兩種方式:
(1.) 他們假裝對律法有非常精確的知識,並對窮人完美遵守律法。他們假裝對窮人特別公正,對困苦者友善,並樂意幫助那些處境困難的人。他們因此誘使寡婦和窮人將他們的財產交給他們管理,作為監護人和執行人,然後利用他們,欺詐他們。
(2.) 他們藉著冗長的禱告,裝出極其聖潔的樣子,並誘使許多軟弱的婦女給他們很多錢,藉口是將其奉獻給宗教用途。
冗長的禱告。據說他們的禱告常常長達三小時。萊特富特(Lightfoot)說,他們的一個規矩是冥想一小時,然後禱告一小時,然後再冥想一小時——所有這些都包含在他們的冗長禱告或敬拜中。
定罪。譴責。這裡的「定罪」一詞可能指未來的懲罰。然而,它並不總是如此。它常常只意味著譴責,或上帝對某種行為的不贊同,如在 1Cor 11:29:「人吃喝,若不按理,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也就是說,以不配的方式——混亂地,不敬畏地——吃喝的人是有罪的,他的行為將被上帝不贊同或譴責:這完全是指領受主的晚餐方式的不當,而與個人的配不配無關。參閱 1Cor 11:29。比較 Rom 14:23。
為著掩飾。為了外表或展示;為了他們能更好地欺詐窮人。他們不會因為作冗長的禱告而被定罪,而是因為他們懷著惡意這樣做。然而,公開禱告應該簡短,並且總是切中要點。一個在主日學禱告的人應該為學校禱告,通常不應該為其他所有事情禱告。
(b) 「寡婦的家產」 提摩太後書 3:6, 提多書 1:11
【第15節】你們走遍洋海陸地。你們用盡一切方法——不遺餘力地去招募歸信者。
歸信者。從外國、異教或異端轉投我們的人;一個皈依者。在猶太人中有兩種歸信者:
(1.) 義人歸信者,或那些完全徹底接受猶太教,受洗、受割禮,並遵守摩西律法所有儀式的人。
(2.) 門徒歸信者,或那些贊同猶太教,放棄異教迷信,並遵守猶太人某些儀式,但未受割禮或受洗的人。
加倍地成為地獄之子。也就是說,壞兩倍。成為地獄之子是希伯來語的一個短語,意指應受地獄懲罰,極其邪惡。猶太作家自己也說,歸信者是「以色列的瘡疤」,並因其極大的邪惡而「阻礙彌賽亞的降臨」。法利賽人招募他們,要麼是為了增加人數,要麼是為了藉著各種藉口勒索他們的錢財而獲利;當他們達到目的後,就不再費心教導他們,也不再約束他們。他們已經放棄了以前多少約束他們的迷信。法利賽人沒有給他們任何宗教來取代迷信以約束他們,因此他們被完全放任於自己的惡習。
(c) 「地獄之子」 約翰福音 8:44, 使徒行傳 13:10, 以弗所書 2:3
【第16節】凡指著起誓的,等等。參閱 Mt 5:33-37。
聖殿。參閱 Mt 21:12。
這算不得什麼。這不算什麼。這沒有約束力。
聖殿的金子。要麼是聖殿裡的金器皿,如燈臺等,要麼是覆蓋聖殿門和其他部分的金子;要麼是庫房裡的金子。他們似乎認為這比聖殿的任何其他部分都更神聖,但原因不明。
他就是欠債的。他有義務遵守誓言。如果他違背誓言,他就有罪。
(d) 「你們這瞎眼的引路人」 馬太福音 15:14
【第17節】那使金子成聖的殿。使成聖就是使之聖潔。金子本身沒有聖潔,其聖潔是從聖殿而來。若在其他地方,它就不比其他金子更聖潔。因此,認為金子比聖殿更聖潔是愚蠢的,因為金子所有的聖潔都源於聖殿。
(e) 「你們這愚昧瞎眼的人」 詩篇 94:8
【第18節】祭壇。祭司院中的燔祭壇。參閱 Mt 21:12。它由銅製成,長寬約三十英尺,高十五英尺,參閱 2Chr 4:1。所有牲畜和帶血的祭物都在這個祭壇上獻給聖殿。
壇上的禮物。獻給上帝的禮物或祭物,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被奉獻或給予了上帝。這個祭壇上的禮物總是牲畜和鳥類。
(1) 「有罪」 或 「欠債的」,或 「受約束的」
【第19節】那使禮物成聖的壇。祭壇,獻給上帝,賦予祭物一切價值或聖潔,因此它必然是最大的,或最重要的。因此,如果兩者都約束誓言的履行,那一定是祭壇。
(f) 「使禮物成聖」 出埃及記 29:37, 30:29
【第21節】住在殿裡的。也就是上帝。聖殿是他的居所,他的住處。在第一聖殿,即所羅門聖殿中,他住在基路伯之間,在至聖所裡。他藉著一個可見的記號,以雲彩的形式停留在施恩座上,在那裡顯現自己,參閱 1Kgs 8:10,13, Ps 80:1。
(g) 「住在殿裡的」 歷代志下 6:2, 詩篇 26:8
【第22節】上帝的寶座。天是他的寶座,參閱 Mt 5:34。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那是他榮耀地坐著的地方。耶穌在這裡說,所有起誓的人,實際上都是指著上帝起誓,否則誓言就毫無意義。指著祭壇、禮物或聖殿起誓,如果不是指著上帝自己,就沒有任何效力。誓言的本質是呼求上帝見證我們的誠實。因此,如果發了真正的誓言,就是呼求了上帝。如果沒有,那麼指著其他任何東西起誓都是愚蠢和邪惡的。
(h) 「上帝的寶座」 詩篇 11:4, 以賽亞書 66:1, 馬太福音 5:34
【第23節】你們納十分之一。十分之一。律法要求猶太人將所有財產的十分之一奉獻給利未人,參閱 Nu 18:20-24。他們另外繳納十分之一用於聖所的服事,通常是牲畜或穀物;但如果他們住的地方離敬拜場所很遠,他們就將其換成錢;參閱 De 14:22-24。除此之外,每三年還要將十分之一分給窮人,在他們自己的住處吃,參閱 De 14:28,29。因此,猶太人將近三分之一的財產依法奉獻給宗教服事。這還不包括他們自願的奉獻。我們所處的基督教律法是多麼溫和與仁慈啊!
薄荷。一種園藝香草,原文因其宜人的風味而得名。它被用來灑在房屋和會堂的地板上,以產生宜人的香氣。
茴香。在我們這裡通常稱為蒔蘿。它有宜人的芳香氣味,被糖果商和香水商使用。
芹菜。同屬植物,類似茴香,用於類似目的。這些都是價值不大的香草。摩西律法說他們應該繳納地裡出產的十分之一,參閱 De 14:22。然而,它沒有提到香草。這是一個問題,這些是否應該繳納十分之一。法利賽人以其異常嚴格的態度堅持認為應該繳納。我們的救主說,他們在做律法沒有明確命令的小事上非常精確,卻忽略了律法所吩咐的更重要的事情。
公義。對他人,作為官員、鄰居、公民的公義。給予所有人應得的。
憐憫。對窮人和不幸者的同情和仁慈。
信心。對上帝的虔誠;對他的信靠。這裡對上帝的信心意味著我們應該將屬於他的歸給他;正如憐憫和公義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下對人做正確的事。
這些事是你們當行的。即使是上帝律法中最小的細節也應當注意,但這不應干擾律法中更高和更重要的部分。
(i) 「你們納十分之一」 路加福音 11:42 (1) 「茴香」 或 「蒔蘿」 (k) 「更重要的事」 撒母耳記上 15:22, 耶利米書 22:15,16, 何西阿書 6:6, 彌迦書 6:8 馬太福音 9:13
【第24節】你們這濾出蠓蟲,卻吞下駱駝的。這是一句諺語。然而,這裡有一個翻譯錯誤或印刷錯誤,使得這節經文毫無意義。「濾出蠓蟲」(strain AT a gnat)沒有任何意義。它應該是「濾出蠓蟲」(strain OUT a gnat);在一些早期譯本中就是這樣印刷的;譯者無疑也是這樣翻譯的。常見的讀法是印刷錯誤,應該糾正。希臘文的意思是,用布或篩子濾出。
蠓蟲。蠓蟲起源於水中,不是在大河裡,而是在水池和沼澤中。在死水中,它們以小蛆或幼蟲的形式出現。這些幼蟲保持這種形態約三週,之後變成蛹;再過三四天,它們就變成蠓蟲。然後它們以其眾所周知的尖銳毒刺而聞名。救主在這裡可能指的是它以蛆或幼蟲形式存在時的昆蟲,在它以蠓蟲形式出現之前。水是它的元素,那些對飲料講究的人會費心將它濾出。因此有了這句諺語。參閱卡爾梅特字典,蠓蟲條目。這裡用它來表示非常小的事情,就像駱駝用來表示大物件一樣。「你們猶太人,費盡心機避免在非常小的事情上犯錯,迷信地遵守律法中最小的細節,就像一個人小心翼翼地從酒中濾出微生物一樣;而你們卻不費心避免大罪——偽善、欺騙、壓迫和淫慾——就像一個人吞下駱駝一樣。」阿拉伯人也有類似的諺語:「他吃了一頭大象,卻被一隻蠓蟲噎住了。」他為小事煩惱,卻不注意大事。
【第25節】杯盤。飲水杯和盛食物的盤子。法利賽人勤於遵守他們傳統所要求的一切洗滌和獻祭。
滿了勒索和放蕩。外面看起來很好。裡面卻充滿了勒索、壓迫和邪惡的果實。意思是,儘管他們費盡心機裝作好人,卻靠勒索和犯罪為生。他們的杯子,外面看起來很整潔,裡面卻不是誠實勞動的果實,而是用邪惡手段從窮人那裡勒索來的。許多希臘文新約手稿和版本將「放蕩」(excess)讀作「邪惡」(wickedness)。
(l) 「因為你們」 馬可福音 7:4
【第26節】先洗淨,等等。讓它們充滿誠實勞動的果實,那麼外面和裡面都會真正潔淨。藉著這個對杯盤的暗示,他教導他們,首先潔淨內心是必要的,這樣外在的行為才能真正純潔和聖潔。
【第27節】好像粉飾的墳墓。關於墳墓的建造,參閱 Mt 8:28。這些墳墓每年都會粉刷,以防止人們在前往耶路撒冷時意外接觸到它們。律法認為那些接觸過死人任何東西的人是不潔淨的,參閱 Nu 19:16。因此,墳墓常常被粉刷,以便清晰可見。這樣「粉飾」後,它們看起來很美;但裡面卻裝著死人的骨頭和腐爛的屍體。法利賽人也是如此。他們的外在行為看起來很好;但他們的心卻充滿了偽善、嫉妒、驕傲、淫慾和惡意——恰如粉飾墳墓內的腐敗。
(m) 「粉飾的墳墓」 路加福音 11:44, 使徒行傳 23:3
【第29節】你們建造先知的墳墓。也就是說,你們在被殺的先知之上建造墳墓。他們這樣做是出於敬意和對先知品格的尊重。這在今天的東方,乃至其他地方,也常有發生。在穆斯林中,為任何傑出人物建造墳墓是一種常見的表達敬意的方式。藉著這樣做,他們聲稱尊重先知的品格,並譴責他們祖先殺害先知的行為。
又修飾,等等。也就是說,裝飾或美化。這是藉著以更雅緻的方式重建、裝飾它們,並保持它們整潔乾淨來完成的。原文也指對死者的記憶表示任何適當的敬意;例如稱讚他們,在他們附近禱告,或在他們附近建造會堂,以紀念他們。
【第30節】又說,等等。他們藉著重建墳墓來聲稱這樣說。他們也可能公開表達對他們祖先行為的不贊同。所有這些,包括建造和裝飾墳墓,都是一種非凡虔誠的宣稱。我們的主向他們表明,這只是一種藉口。
【第31節】這就是證明你們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這裡的重點在於「你們自己」這幾個字。這是在訴諸他們的良心。並非他們建造墳墓就證明他們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而是在所有這些虔誠的偽裝之下——在所有這些表象的掩飾之下——他們在良心上知道,並且他們自己也見證,這只是虛偽,他們實際上是贊同那些殺害先知者的行為。
殺害先知者的子孫。與他們相似;贊同他們的行為;繼承他們的感受。他們不僅表明自己是他們的後裔,而且擁有他們的精神,在類似的情況下也會做他們所做的事。
(n) 「殺害」 使徒行傳 7:52,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
【第32節】你們就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這是一個預言,預示他們將要做的事。他要他們表現出真實的本性,顯明他們是怎樣的人,並向所有人證明他們擁有他們祖先的精神。這藉著將他處死和迫害使徒來實現。
惡貫。全部的數量,使其完整。藉著你們殺害我,填滿你們祖先罪孽的不足之處,直到惡貫滿盈,國家的罪孽完全,上帝所能忍受的罪惡已經達到極限,然後所有這些血債都將歸到你們身上,你們將被毀滅,參閱 Mt 23:34,35。
(o) 「你們就去充滿」 創世記 15:16,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6
【第33節】你們這些蛇。這個稱呼是給他們的,因為他們假裝虔誠,非常敬畏上帝,但暗地裡卻是邪惡的。在內心深處,儘管他們有種種偽裝,卻充滿了邪惡的意圖,就像蛇一樣,參閱 Gen 3:1-5。
毒蛇的種類。參閱 Mt 12:34。
地獄的刑罰。這毫無疑問是指未來的懲罰。他們的邪惡和虛偽是如此之大,以至於如果他們堅持這條道路,就不可能逃脫將臨到有罪之人的刑罰。這是耶穌對惡人所用過的最嚴厲的語言。但這絕不授權傳道人現在對罪人使用這種語言。基督知道這對他們來說是真的。他擁有現在任何人都沒有的權柄。傳道人的職責不是宣告審判,也不是使用嚴厲的稱呼;更不是假裝模仿基督來這樣做。他知道人的心;我們不知道。他有權柄確切地宣告他所說的人將會失喪;我們沒有這樣的權柄。他針對的是人;我們針對的是品格。
(p) 「毒蛇的種類」 馬太福音 3:7
【第34節】我差遣先知,等等。他這裡無疑是指使徒和其他宗教教師。先知、智慧人、文士是猶太人稱呼宗教教師的名稱;因此,他在談到他將差遣的使者時,也使用了相同的術語。「我差遣」具有將來的語氣,即「我將差遣」。
你們要殺害他們中的一些人。例如司提反,參閱 Acts 7:59,和雅各,參閱 Acts 12:1,2。
釘十字架。用十字架處死。雖然沒有記載具體案例,但這個時代的歷史記錄很少流傳下來。猶太人沒有釘十字架的權力,但他們會將人交給羅馬人去執行。
鞭打。參閱 Mt 10:17。這在 Acts 22:19-24, 2Cor 11:24,25 中實現了。
迫害,等等。參閱 Mt 5:10。這在幾乎所有使徒身上都實現了。
(q) 「要殺害」 使徒行傳 7:59 (r) 「你們鞭打」 使徒行傳 5:40, 哥林多後書 11:24,25 (s) 「城到城」 希伯來書 11:37
【第35節】叫一切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等等。也就是說,這個民族是有罪的。你們的祖先有罪。你們已經證明自己像他們一樣。你們即將藉著殺害彌賽亞和他的使者,填滿這地的罪孽。上帝的忍耐已經耗盡;這個民族即將遭受顯著的報應。這些民族罪行應得民族審判;所有這些罪行的適當審判即將在你們的聖殿和城市被毀滅時臨到你們。
第23章
【所有義人的血】這指的是所有因流那血而應得的審判。上帝並沒有因他們祖先的行為而定他們的罪;然而,世俗的審判會因父母的邪惡而降臨到兒女身上——就像酗酒和放蕩的父母一樣。一個酗酒的父親會揮霍他的孩子本來可以擁有的財產。一個賭徒會使他的孩子陷入貧困和匱乏。一個輕率愚蠢的父母會導致他的兒子們陷入貧困、無知和犯罪的境地,嚴重影響他們的品格和命運。(Rom 5:12),也見(Rom 5:13-19)。猶太人也是如此。他們祖先罪行的應有後果正降臨在國家身上,他們將會受苦。
【在地上】在猶太地。這個詞經常被限制性地使用。見(Mt 4:8)。
【義人亞伯】被他的兄弟該隱所殺。(Gen 4:8,9)。【撒迦利亞,巴拉加的兒子】此人身份不詳。有些人認為他是(2Chr 24:20,21)中記載的撒迦利亞。他在那裡被稱為耶何耶大的兒子;但眾所周知,猶太人通常有兩個名字,就像馬太被稱為利未;達太被稱為利百烏;西門被稱為磯法一樣。另一些人認為他指的是先知撒迦利亞,他可能被猶太人殺害,儘管沒有記載他的死訊。這可能是通過傳統得知的。
【你們所殺的】你們這些猶太人所殺的。你們的民族所殺的。
【在殿和壇中間】在聖殿(即聖所)和祭司院中的燔祭壇之間。見聖殿平面圖,(Mt 21:12)。
(u) 「亞伯」(Gen 4:8) (v) 「撒迦利亞」(2Chr 24:20,21)
【第36節】【這世代】耶路撒冷的毀滅發生在耶穌說這話之後大約四十年。見下一章。
【第37節】「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Lk 19:41,42)。
【願意聚集】願意保護和拯救。
【你的兒女】你的百姓。
(x) 「聚集你的兒女」(De 32:11,12, Ps 91:4)
【第38節】「你們的家」聖殿。猶太人的敬拜之所。耶路撒冷的主要裝飾。
【荒涼】即將荒涼或被毀滅。作為敬拜之所被遺棄,交到羅馬人手中並被毀滅。(Mt 24:1)及以下經文。
(y) 「荒涼」(Zech 6:6)
【第39節】「你們將不會再看見我」你們蒙恩的日子已經過去了。我曾向你們提供保護和救恩,但你們拒絕了。你們即將把我釘在十字架上,你們的聖殿將被毀滅;而你們,作為一個民族,將被交給漫長而可怕的苦難。你們將不會再看見我,作為一位慈悲的救主,向你們提供救贖,直到你們承受了這些沉重的審判。這些審判必須降臨在你們身上,並被承受,直到你們樂意迎接一位拯救者,並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願那作為彌賽亞來帶來拯救的,是應當稱頌的。這尚未實現;但日子將會來到,那被長期棄絕的猶太人將會迎接耶穌為彌賽亞,並接受他們祖先所殺的祂,作為慈悲的救主。(Rom 11:25-32)。
(z) 「將說」(Ps 118:26, Mt 21:9)
馬太福音第23章 省思與應用
(1.) 對於教師和統治者,應當始終給予適當的尊重。(Mt 23:3)。
(2.) 我們不應效法惡人的榜樣。(Mt 23:3)。我們應當以神的律法為準則,而不是以人的榜樣為準則。
(3.) 人們常常在要求別人方面非常嚴格,而自己卻完全未能做到。(Mt 23:4)。
(4.) 我們應當順服上帝而非順服人;不應尋求人的榮耀。(Mt 23:8),也不應給予他人奉承的稱號,也不應允許他人給予我們這些稱號。(Mt 23:9)。我們最高的榮耀在於謙卑;最卑微的,反而是最被高舉的。(Mt 23:11,12)。
(5.) 在本章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描述中,我們看到了一個偽君子的完整肖像。
恐怕從未有過比他們更邪惡的情感和虛偽行為的結合;也從未有過比那位揭開面具,向他們展示他們真實面貌的耶穌,更深刻的人心洞察力和更忠實的教導。
(6.) 我們的蒙福主以何等權柄和能力責備這些邪惡的人,真是令人驚訝。令人驚奇的是,他們竟然還等待了一場模擬審判,而不是立即殺死祂。但祂的時候還沒有到;他們受到了約束,不被允許發洩他們瘋狂的激情。
(7.) 耶穌憐憫垂死的罪人。(Mt 23:37)。祂尋求他們的救恩。祂懇求他們得救。如果他們願意來,祂會將他們聚集到祂身邊。即使是最頑固的罪人,就像耶路撒冷的罪人一樣,如果他們願意來到祂面前,祂也會拯救他們。但他們不願意;他們轉離祂,走上死亡之路。
(8.) 惡人不得救的原因在於他們的頑固。他們選擇不被拯救,於是他們滅亡。如果他們不願意來到基督面前,那麼他們滅亡是理所當然的。如果他們不來,他們就必滅亡。
(9.) 罪人將被毀滅。(Mt 23:38)。那日子將會來到,上帝的憐憫將永遠消失,上帝的忍耐將耗盡;那時罪人就必滅亡。一旦上帝將他放棄,他就必死。沒有人,沒有父母、牧師或朋友,沒有天使或天使長,能夠拯救他。救恩永遠失落了。哦,惡人的愚蠢是何等令人驚訝,他們竟然耗盡上帝的忍耐,在他們的罪中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