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第20章
巴恩斯注釋 — 馬太福音
巴恩斯注釋 — 馬太福音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59:03
第20章
馬太福音 — 第20章
第20章
馬太福音 第20章
【第1節】「因為天國,等等。」「因為」這個詞表明本章應與前一章連接。這個比喻是特意用來闡明前一章最後一節的觀點的。這裡的「天國」是指教會,或許包括它在今世和來世的狀態(Mt 3:2)。它與獎賞有關;其意義可以這樣表達:「在我的國度裡,或在我的跟隨者身上,將會以某個家主的方式賜予獎賞,使得那在後的將與那在前的相等,而那在前的將在後。」
「一個家主。」一個家庭的主人。一個掌管家庭事務的人。
「他的葡萄園。」猶太地相當一部分用於種植葡萄。因此,葡萄園常被用來代表肥沃或耕種良好的地方;也因此代表教會,表示上帝對它的關懷和栽培(賽 5:7, 耶 12:10)。關於其建造方式,請參閱(Mt 21:33)。
(w) 「家主」歌 8:11,12
【第2節】「一天一錢銀子。」這裡所指的錢幣是羅馬錢幣,價值約為14美分(約7便士)。原文是指羅馬的德拿利烏斯(δηναριου),一種銀幣,最初相當於十個亞斯(一種羅馬銅幣),因此得名。執政官時期的德拿利烏斯一面刻有羅馬頭像,另一面刻有X或星號表示其價值(以亞斯計),以及一輛由兩匹或四匹馬拉的戰車。後來,正面刻有不同神祇的頭像;最終被凱撒的頭像取代。這種錢幣的許多樣本都保存至今。前面的插圖將展示這些錢幣的常見外觀。
這在當時可能是一天的工資。參閱《多比傳》5:14。這也是羅馬士兵的常見工資。在英格蘭,在南美洲金銀礦被發現之前,因此在貨幣充足之前,勞動價格也大致如此。1351年,勞動價格由法律規定為一天一便士。但物價當然也相對便宜;一個人勞動所得的食物價值幾乎與現在相同。
(x) 「一錢銀子」Mt 18:28
【第3節】「約在第三小時。」猶太人將他們的一天分為十二個相等的部分,即小時,從日出開始,到日落結束。因此,這大約是上午九點。
「站在市集上閒站著。」市集是城鎮中出售食物的地方。當然,許多人會聚集到這些地方;這也是最容易遇到人並找到雇主的地方。因此,他們並非有意閒站,而是在適當的地方等待尋找雇主。
【第4節】「凡是合理的。」凡是你們看起來能賺到的。與第一批人的合約是明確的;與這批人的合約則取決於雇主的判斷。
【第5節】「第六和第九小時。」也就是大約中午十二點和下午三點。
【第6節】「第十一小時。」大約下午五點;或者說,一天只剩下一個工作小時的時候。
(y) 「整天閒站」箴 19:15, 結 16:49, 徒 17:21, 來 6:12
【第7節】
(z) 「對他們說」傳 9:10, 約 9:4
【第8節】「到了晚上。」也就是說,到了第十二小時;一天結束了,支付工資的時間到了。
「管家。」管家是代替他人處理事務的人。他是在家主不在時管理事務的人;他負責家庭的供應,並受託支付工人和僕人的工資。他通常是僕人中最值得信賴和忠誠的,因其忠誠而晉升到這個職位。
「從那在後的開始,直到那在前的。」他從哪裡開始支付工資並不重要,只要他公平對待他們即可。在這個比喻中,提到這個順序是為了引出接下來的評論。如果先雇的人先得到支付,他們就會滿意地離開,比喻的重點就會失去。
(a) 「並給」路 10:7
【第9節】「每人領了一錢銀子。」他們沒有約定要領多少,只是說要公平對待(Mt 20:4,5,7)。家主認為他們賺到了,或者選擇贈送給他們,以彌補一天前半段的損失,當時他們願意工作卻找不到工作。
(b) 「第十一小時」路 23:40-43
【第10節】「他們以為會領得更多。」他們工作了更長時間;他們忍受了炎熱;他們以為家主打算支付他們,不是按照合約,而是按照工作時間。
【第11節】「抱怨。」抱怨。找茬。
「家主。」這裡的原文與(Mt 20:1)中翻譯為「家主」的詞相同,這裡也應該這樣翻譯。這是古英語中稱呼一家之主的方式。它不表達任何道德品質。
(c) 「抱怨家主」路 15:29,30
【第12節】「一天的重擔和炎熱。」「重擔」指繁重的勞動,艱苦的辛勞。我們在炎熱的天氣裡持續勞動。其他人只工作了一小會兒,而且是在涼爽的傍晚,那時工作更愉快,也更不疲勞。
(1) 「已經工作」,或「只工作了一小時」
【第13節】「朋友,我沒有虧負你。」我完全遵守了合約。我們有約定;我已經全部支付了。如果我選擇給另一個人一錢銀子,即使他工作很少或根本沒有工作;如果我選擇將我所有的財產都給予他人,這也不會影響我與你的合約。合約已完全履行。而我的財產——你對此沒有進一步的要求——我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理。同樣,如果基督徒是公正的,支付他們的合法債務,不傷害任何人,那麼世人就無權抱怨他們將其餘財產捐給窮人,或用於將福音傳給外邦人,或釋放囚犯或俘虜。那是他們自己的。他們有權隨心所欲地處理。他們不對人負責,只對上帝負責。而無神論者、世俗之人以及教會中冷淡的信徒,都無權干涉。
(d) 「朋友」Mt 22:12
【第14節】「拿你的去吧。」拿走你應得的——你應有的。
(e) 「走你的路吧」約 17:2
【第15節】「難道因為我好,你的眼睛就惡了嗎?」希伯來人將「惡」這個詞用於眼睛時,表示嫉妒和惡毒(申 15:9, 箴 23:6)。在這種情況下,眼睛被稱為惡,因為嫉妒和惡毒直接表現在眼睛裡。沒有任何激情能像這些一樣完全通過眼睛表達出來。「難道嫉妒表現在眼睛裡;難道你的眼睛這麼快就轉向表達嫉妒和惡毒,因為我選擇行善嗎?」
(f) 「難道不是」羅 9:15-24, 雅 1:18 (g) 「你的眼睛」Mt 19:30
【第16節】「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等等。」這是這個比喻的寓意或主旨。它是為了教導這一點而說的。許多在時間順序上最後進入天國的人,將在獎賞上居首。他們將獲得比其他人更高比例的獎賞。對所有人,都將得到公正的對待。所有被應許天國獎賞的人,都將得到這些獎賞。凡所應許的,沒有一樣會被扣留。如果在我所召入國度的人中,我選擇提升一些人到傑出的有用職位,並賦予他們特殊的才能和更高的獎賞,我並沒有傷害其他人。他們將按照應許進入天堂。如果在眾多基督徒中,我選擇表彰保羅、馬丁、布雷納德、斯賓塞和薩默菲爾德這樣的人——任命他們中的一些人從事短暫但廣泛有用的工作,並將他們提升到顯著的獎賞——我並沒有傷害那些活得更久、用處較少、獎賞也較少的其他人。所有人都將到達天堂,所有人都將得到我應許給忠心之人的。
「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我認為這句話在此處的意義很簡單:「許多人被召入我的國度;他們來,並按照我的吩咐勞動;他們相對默默無聞;然而他們是真正的基督徒,將得到應有的獎賞。我選擇了少數人擔任教會中更高的職位。我賦予他們使徒的恩賜,或卓越的才能,或更廣泛的用處。他們可能在葡萄園中服務的時間不長;他們的賽程可能更快結束;但我選擇以這種方式榮耀他們;我也有權這樣做。我沒有傷害任何人;我也有權隨心所欲地處理我自己的。」這樣解釋,這個比喻與外邦人的呼召無關;與年長罪人的呼召無關;也與教會之外罪人的呼召無關。它只是旨在教導,在教會中,在眾多將得救的人中,基督會有所區別。他使一些人比其他人更有用,而不論他們服務的時間長短;他也會相應地獎賞他們。這個比喻只教導一個真理,而且只有一個。既然耶穌已經解釋了它,我們就無權再添加,說它教導了其他任何東西。這也增加了這種解釋的理由,因為基督當時正在談論將賜給他的跟隨者的獎賞,而不是談論被召的人數,也不是談論預定論(Mt 19:27-29)。
(h) 「那在後的將要在前」Mt 19:30 (i) 「因為被召的人多」Mt 22:14, 帖前 2:13, 雅 1:23-25
【第17-19節】另參閱(可 10:32-34, 路 18:31-34)。「耶穌上耶路撒冷去。」這無疑是去過逾越節。這次旅程是從約旦河東岸的加利利出發,可能是為了避開撒馬利亞人(Mt 19:1)。此時他正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可能離耶利哥不遠。這是他最後一次前往耶路撒冷。他正要去為世人的罪而死。
「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所有猶太男性都必須參加這個節期(出 23:17)。因此,在這種場合,道路可能會擠滿人。也很可能他們會結伴而行,或者整個社區會一起去(參閱路 2:44)。「把他們帶到一邊」是指將他們從人群中帶開。他有些話要傳達,不希望其他人聽到。馬可補充說:「耶穌走在他們前面,他們就驚奇;跟從的人也害怕」(可 10:32)。他帶路。他之前曾告訴他們(Mt 17:22),他將被交在人手裡,並被處死。他們現在開始害怕這會發生,並為他的生命和他們自己的安全感到擔憂。
(k) 「耶穌」Mt 16:21, 可 10:32, 路 18:31, 約 12:12
【第18-19節】「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向他們保證,他們所擔心的事將會發生。但他已經在某種程度上為他們受苦的狀態做好了心理準備,藉著他對他們所作的應許(Mt 19:27-30, 20:1-16)。在他們所有的苦難中,他們可以確信永恆的獎賞在等著他們。
「將要被出賣。」參閱(Mt 17:22)。
「祭司長和文士。」大祭司和組成公會或國家大議會的學者。他就是這樣被猶大出賣的(Mt 26:15)。他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Mt 26:57)。
「他們要定他死罪。」他們沒有處死人的權力,因為這權力已被羅馬人奪去;但他們有權表達意見,並將他交給羅馬人處死。他們確實這樣做了(Mt 26:66, 27:2)。
「將他交給外邦人。」也就是說,因為他們沒有執行死刑的權利,他們會將他交給有權利的人——羅馬當局。這裡的「外邦人」是指本丟·彼拉多和羅馬士兵。參閱(Mt 27:2,27-30)。「戲弄」(Mt 2:16)。
「鞭打。」也就是說,鞭打。這是用皮鞭或特製的鞭子進行的;這種懲罰通常在釘十字架之前對罪犯施加(Mt 10:17)。
「釘他十字架。」也就是說,將他釘在十字架上處死,這是奴隸常見的刑罰。參閱(Mt 27:35)。
「第三天,等等。」關於這預言應驗的證據,請參閱(Mt 28:1)及以下經文。馬可和路加說他將被吐唾沫。向他人吐唾沫一直被認為是表達最深切蔑視的方式。路加說(路 18:31):「先知所寫的一切關於人子的事都要成就。」其中,他說他將被「惡意對待」;也就是說,被惡意或惡毒對待:惡意包含蔑視。我們救主的這些苦難、這種對待和他的死亡,在許多地方都曾被預言。參閱(賽 53:1-12, 但 9:26,27)。
【第19節】Mt 20:17; Mt 20:18
(l) 「並將」Mt 27:2, 可 15:1, 路 23:1, 約 18:28, 徒 3:13, 林前 15:3-7
(m) 「鞭打」賽 53:5
【第20節】「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帶著她的兒子們來見耶穌,等等。」這很可能是撒羅米(可 15:40, 16:1)。
「帶著她的兒子們。」這些兒子的名字是雅各和約翰(可 10:35)。馬可說他們來提出請求。也就是說,他們通過他們的母親提出請求;他們請求她為他們提出。她很可能是一個有野心的女人,渴望看到她的兒子們受人尊敬。
「拜他。」向他表示敬意;恭敬地向他致敬。原文是跪下(Mt 8:2)。
(n) 「那時來了」可 10:35
【第21節】「求你賜給我這兩個兒子,在你的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他們仍然在尋求一個屬世的國度。他們期望他將以極大的排場和榮耀在地上掌權。他們期望他將像一位君王和戰士一樣征服。他們希望在他的勝利之日獲得顯赫的地位。坐在君王的右邊和左邊是信任的標誌,也是賜予其朋友的最高榮譽(王上 2:19, 詩 110:1, 撒上 20:25)。門徒在這裡並沒有提及天國,而只是提及他們認為他即將在地上建立的國度。
【第22節】「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你們不知道你們請求的性質,也不知道其中會牽涉到什麼。你們以為如果請求得到應允,只會帶來榮譽和幸福;然而,它將需要許多苦難和考驗。
「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等等。」在聖經中,喝杯常常表示受苦,有時也表示受罰(賽 51:17,22, 詩 75:8)。這個比喻取自宴席,主人將杯子遞給在場的人。因此,上帝被描繪成將一個裝滿苦澀混合物的杯子遞給他的兒子——一個會帶來深重苦難的杯子(約 18:11)。這就是他所指的杯子。
「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這顯然是一個表示同一件事的短語。你們能與我一同受苦嗎——在努力建立我的國度時,你們能忍受將臨到你們和我身上的考驗和痛苦嗎?你們能在宗教工作中,深陷苦難,讓憂愁像水一樣淹沒你們,並像洪水一樣沉沒在災難之下嗎?苦難常常被表達為沉入洪水中,沉入深水中(詩 59:2, 賽 43:2, 詩 124:4,5, 哀 3:54)。
(o) 「洗禮」路 12:50
【第23節】「我的杯,你們必要喝;等等。」你們確實忠於我,你們將跟隨我,你們將分擔我的苦難,並將像我一樣受苦。這應驗了。雅各被希律用刀殺害(徒 12:2)。約翰活了許多年。但他陪伴救主經歷了苦難,他自己也因耶穌基督的見證被放逐到拔摩島,一個孤獨的島嶼——與其他人在患難中作伴(啟 1:9)。
「不是我可以給的,等等。」這句話的翻譯顯然沒有表達原文的意思。這個翻譯表達了耶穌在賜予他的跟隨者獎賞方面無所作為的觀點。這與聖經的一致見證相悖(Mt 25:31-40; 約 5:22-30)。這段經文的正確翻譯應該是:「坐在我右邊和左邊,不是我可以給的,除非是為我父所預備的人。」這段經文因此宣告基督會賜予他的跟隨者獎賞;但只會賜予那些按照他父的旨意有資格獲得獎賞的人。儘管他可能非常愛這兩個門徒,但他不能在常規獎賞之外賜予他們任何如此顯著的恩惠。獎賞是為他的跟隨者預備的,並將在適當的時候賜予。他將按照上帝父從永恆中預備的方式賜予這些獎賞(Mt 25:34)。正確的意義可以通過省略斜體字部分來理解;這是聖經中少數幾個因引入原文中沒有對應詞語而使意義模糊或扭曲的地方之一。參閱(約壹 2:23)中類似的例子。
(p) 「你們必要喝」徒 12:2, 羅 8:17, 林後 1:7, 啟 1:9
【第24節】「那十個門徒聽見了。」也就是說,其他十位使徒。
「他們就惱怒。」他們對他們的野心,對他們渴望高於弟兄的願望感到不滿。這裡的「它」不是指耶穌所說的話,而是指他們的請求。當那十個門徒聽到他們所提出的請求時,他們感到憤怒。
【第25-27節】「耶穌叫了他們來。」也就是說,他把所有使徒都叫到他面前,並闡明了他們應當遵循的原則。「你們知道外邦人的君王統治他們;」也就是說,統治他們的臣民。「你們知道這樣的榮譽在各國中是慣例。地上的君王將他們的寵臣提升到信任和權力的職位。他們賦予一些人權力統治另一些人。但我的國度是以不同的方式建立的。沒有等級;沒有統治的職位。所有人都應當平等。富人、窮人、有學問的、沒有學問的、為奴的、自由的,都應當平等。最顯赫的人將是那些表現出最謙卑、最深刻的無價值感,以及最熱切渴望促進弟兄福祉的人。」
「外邦人。」所有非猶太人——這裡用來表示人類政府的構成方式。
「僕人。」一個僕人。原文是「執事」(deacon)——一個指任何種類僕人的詞;特別是那些在餐桌上服務的人;在新約中,指那些服務教會的人(徒 6:1-4, 提前 3:8)。福音傳道者被稱為僕人,因為他們是上帝和教會的僕人(林前 3:6, 4:1, 林後 3:6, 6:4, 弗 4:12);因此,這個職位禁止他們轄制上帝的產業;這與優越的地位恰恰相反,並且要求最低程度的謙卑。
(q) 「你們知道」路 22:25,26
【第26節】Mt 20:25
(r) 「這樣」彼前 5:3 (s) 「但你們中間」Mt 23:11, 可 9:35, 10:43
【第27節】Mt 20:25
【第28節】「正如人子,」Mt 8:20。耶穌以自己的榜樣指引他們。他在天上本有上帝的形像(腓 2:6)。他以僕人的形像來到人間(腓 2:7)。他來不是帶著排場和榮耀,而是作為一個卑微的人。自從他來,他從未要求他們服事他。他為他們勞苦。他努力為他們行善。他供應他們的需要,與他們一樣貧困,在危險和苦難中走在他們前面,為他們實踐捨己,並為他們捨棄生命。參閱(約 13:4,5)。
「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贖價」這個詞字面意思是為贖回俘虜所付出的代價。在戰爭中,當敵人俘虜了人,為釋放他們所要求的錢就稱為贖價。也就是說,它是他們獲得自由的手段。因此,任何能使人從懲罰、苦難或罪惡狀態中解脫出來的東西,都稱為贖價。人本性上是罪的俘虜。他們被賣給罪。他們在定罪之下(弗 2:3, 羅 3:9-20,23, 約壹 5:19)。他們在咒詛之下(加 3:10)。他們愛罪。他們在罪的枯萎統治之下,並面臨永恆的死亡(結 18:4, 詩 9:17; 詩 11:6, 68:2, 139:19, Mt 25:46, 羅 2:6-9)。除非有某種方式可以拯救他們,否則他們必將滅亡。這藉著耶穌的死完成;藉著捨命作贖價。其意義是,他替罪人而死,上帝願意接受他受死的痛苦,以代替被救贖者永恆的苦難。需要這樣一個贖價的原因是:
第一,上帝曾宣告罪人必死——也就是說,他將懲罰或顯示他對所有罪惡的憎恨。
第二,所有人都犯了罪;如果公義要按常規運行,所有人都必滅亡。
第三,人無法為自己的罪作任何代贖。即使他聖潔,他所能做的也只是盡他的本分,無法彌補過去。悔改和將來的順服無法抹去任何一個罪。
第四,沒有人是純潔的,也沒有天使能作代贖。因此,上帝樂意差遣他的獨生子來作這樣的贖價。參閱(約 16:10, 約壹 4:10, 彼前 1:18,19, 啟 13:8; 約 1:29, 弗 5:2, 來 7:27, 賽 53:1-12)。這通常稱為代贖(羅 5:11)。
「為多人。」另參閱(Mt 26:28, 約 10:16, 提前 2:6, 約壹 2:2, 林後 5:14,15, 來 2:9)。
(t) 「乃是服事」路 22:27, 約 13:1-38, 4:14, 腓 2:7 (u) 「並要捨」賽 53:5,8,11, 但 9:24,26, 提前 2:6, 多 2:14, 來 9:28, 彼前 1:18,19, 啟 1:5
【第29-34節】另參閱(可 10:40-52, 路 18:36-43, 19:1),其中也記載了耶穌使兩個盲人復明的故事。「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耶利哥是一個大城鎮,位於約旦河以西約八英里,耶路撒冷東北約十九英里。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時,曾在此城附近渡過約旦河(書 13:16)。它是約書亞攻取的第一座城,他將其徹底摧毀,並咒詛重建此城的人(書 6:20,21,26)。這個咒詛在亞哈王時代——近五百年後——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王上 16:34)。後來它成為先知學校的所在地(王下 2:6)。以利沙在此地行了一個顯著的神蹟,使附近的苦水變甜變健康,大大造福了居民(王下 2:21)。就規模而言,它僅次於耶路撒冷。它有時被稱為棕櫚樹之城,因為附近有許多棕櫚樹。現在仍有一些殘存(代下 28:15, 士 1:16, 3:13)。大希律王在此地死於一種極其悲慘和惡臭的疾病(Mt 2:10)。它現在是一個小村莊,外觀破敗,居民稀少,名為里哈(Riha)或拉赫(Rah),位於古城的廢墟上(或有些人認為在古城以東三四英里處),一位現代旅行者將其描述為一個貧窮、骯髒的阿拉伯村莊。大約有五十間用粗石建造的房屋,屋頂由灌木和泥土構成;人口約兩三百人,完全是穆斯林。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道路穿過所謂的耶利哥曠野,被現代旅行者描述為巴勒斯坦最危險和最令人卻步的道路。早在1820年,一位英國旅行者弗雷德里克·亨尼克爵士就在這條路上遭到阿拉伯人的槍擊,他被剝光衣服,身受重傷(路 10:30)。耶穌正前往耶路撒冷。他已經離開撒馬利亞,渡過約旦河(Mt 19:1)。因此,他常規的旅程是經過耶利哥。
「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路加說:「他將近耶利哥的時候。」路加所用的原文詞,翻譯為「將近」,通常表示接近一個地方。但它不一定總是這個意思。它可以表示靠近一個地方,無論是走向它還是離開它。這裡可以正確地翻譯為「當他們靠近耶利哥的時候」,或者當他們在耶利哥附近的時候,而不說明他們是走向它還是離開它。馬太和馬可說他們是離開它。路加福音 19:1 的經文:「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這似乎是在治好盲人之後發生的,但這不一定意味著如此。那段經文可能旨在與撒該的故事聯繫起來,而不是表示這些事件發生的時間順序;而只是說,當他經過耶利哥時,撒該尋求見他,並邀請他到他家。歷史學家在事件的細節和順序上有所不同。敘述的主要事實是觀察到的。而這種細節和順序的變化,如果沒有明顯的矛盾,則表明作者的誠實;表明他們沒有串通欺騙,並且在所有法庭上都被視為證詞真實性的確認。
【第30節】「兩個瞎子。」馬可和路加只提到一個。然而,他們並沒有說只有一個。他們提到一個,因為他可能很有名;或許是一位顯赫公民的兒子,後來陷入貧困。他的名字叫巴底買。巴(Bar)是敘利亞語,意思是兒子;所以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底買的兒子」。底買可能是一位有名望的人;由於他兒子的情況最引人注目,馬可和路加特別記載了。如果他們說只有一個被治好,那就會有矛盾。就目前而言,這與福音書作者像所有其他歷史學家一樣,常常省略許多他們不願記載的事實,並沒有更多的矛盾或困難。
「聽見耶穌經過。」他們通過詢問得知他是誰。他們聽到一個名字,然後問是誰(路加)。他們無疑聽過他許多名聲,但以前從未到過他所在的地方,而且可能以後也不會再到。因此,他們更熱切地呼求他。
「大衛的子孫。」也就是說,彌賽亞,或基督。這是彌賽亞普遍為人所知的名字。他是大衛傑出的後裔,應許特別集中在他身上(詩 132:11,12, 89:3,4)。猶太人普遍認為彌賽亞將是大衛的後裔。參閱(Mt 22:42)。關於「子孫」一詞的用法,參閱(Mt 1:1)。
(v) 「看哪」Mt 9:27, 可 10:46, 路 18:35
【第31節】「眾人責備他們,因為,等等。」他們責罵或斥責他們,並以威脅的語氣叫他們閉嘴。
「他們卻越發喊叫。」耶穌站住,吩咐人把他們帶到他面前(馬可)。然後他們對瞎子說話,告訴他們耶穌叫他們。馬可補充說,巴底買丟下他的外衣,起來走到耶穌那裡。外衣不是他唯一的衣服,而是鬆散地披在他身上的外衣,通常在人們勞動或奔跑時會脫下(Mt 5:40)。他這樣做表示急切和熱切,以便來到耶穌面前。
【第32節】Mt 20:29
【第33節】Mt 20:29
【第34節】「摸他們的眼睛。」馬可和路加說他補充道:「你的信心救了你。」你的信心,或相信我能治癒的信念,是獲得這項祝福的手段。信心本身沒有能力開眼,但它引導他們來到耶穌面前;它表明他們對他的能力有正確的看法;它與治癒有關。同樣,信心本身沒有能力拯救人脫離罪惡,但它引導貧窮、失喪、瞎眼的罪人來到有能力的主面前;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是因信得救的。他摸他們的眼睛只是一個記號,表明醫治的能力來自他。
這是一個無可置疑的神蹟。
(1.) 這兩個瞎子是眾所周知的。至少其中一個已經瞎了很久。
(2.) 他們對耶穌來說是陌生人。因此,他們不可能假裝失明。
(3.) 這個神蹟是在眾目睽睽之下發生的,眾人對此深感興趣,如果存在欺騙,他們很容易就能識破。
(4.) 這些人跟隨了他。他們讚美或榮耀上帝(馬可和路加)。眾人也讚美上帝(路加)。他們都確信一個真正的神蹟已經發生。
馬太福音 第20章 省思與應用
(1.) 從本章開頭的比喻(Mt 20:1-16)我們得知,我們在天國獲得高尚獎賞的資格,並非主要取決於我們服事基督的時間長短,而是取決於我們服事的方式。有些人可能在教會中多年,卻成就甚微;而另一些人可能在短短幾年內,因其工作的成功和所獲的獎賞而更加顯赫。
(2.) 上帝將對所有人秉公行義(Mt 20:13)。他將把所有他應許給他的跟隨者的都賜給他們。他將把應得最少的人所應許的一切,以及遠超其所應得的,都賜給他。
(3.) 他將賜予一些人比其他人更高的獎賞(Mt 20:16)。沒有理由認為人們在天國的境況會是平等的,就像在地上不平等一樣。等級的差異可能貫穿上帝所有的治理,但沒有人會被貶低,也沒有人會被剝奪權利。
(4.) 上帝隨心所欲地處理他自己的事物(Mt 20:15)。這是他的權利——一種人類也主張的權利,上帝當然也可以主張。如果他沒有對任何人不公,他就有權隨意賜予他人恩惠。
(5.) 他對另一個人行善,並沒有傷害我。他賜予牛頓卓越的才能,或賜予所羅門巨大的財富,並沒有侵犯我的任何權利。他沒有因為使保羅成為一個才華橫溢、敬虔的人,或使約翰成為一個溫順、充滿愛的人而傷害我。他賜予我的,我應該感恩並善加利用;我不應該嫉妒或惡毒,因為他賜予別人比我更多。不,我應該為他竟然將這些恩惠賜予不配的人而歡喜;為人類擁有這些才能和獎賞而歡喜,無論賜予誰;並且應該相信在上帝手中,這些恩惠將會得到妥善的賜予。上帝是主宰;
第20章
省思與應用
(7.) 獎賞賜予所有願意事奉祂的人,Mt 20:4。這並非說我們配得任何恩惠,也不是說我們在生命盡頭不會說自己是無用的僕人;而是祂恩慈地應許,我們的獎賞將按我們在祂事工中的忠心來衡量。祂將得著帶領我們進入祂的國度並拯救我們的榮耀,同時祂也會根據我們在祂事奉中的忠心賜予我們獎賞。
(8.) 人們在老年時仍可得救,Mt 20:6。老年人有時會被帶入基督的國度,並得以成聖。但這種情況很少見。很少有老年人歸信。他們像生前一樣進入墳墓。對於一個在罪惡中虛度青春和中年,並在晚年仍是上帝的叛逆者的人來說,他很可能會像生前一樣死去,這是一個可怕的可能性。很可能,絕大多數得救的人是在二十五歲之前歸信的。此外,將我們最好的時光浪費在撒旦的事奉上,只將我們生命中無法再用於邪惡事業的殘餘部分獻給上帝,這既愚蠢又邪惡。上帝應當擁有我們最初和最好的時光。
(9.) 無論是這個比喻,還是聖經的任何部分,都不應被濫用,以致於我們將悔改的時間推遲到老年。一個老年人悔改是可能的,儘管可能性不大;但我們不一定能活到老年。世上很少有人能活到老年。我們可能在年輕時就死去。成千上萬的人在童年時期就死去。事奉上帝的時機,蒙悅納的時機,是在童年。一個孩子愛救主的原因,比他愛父母的原因更多。祂為我們所做的,遠比任何父母為我們所做的更多。而且,沒有理由說他不能被教導去愛祂,就像愛他的父母一樣。如果父母和教師沒有將託付給他們的兒童教導去愛和順服上帝,上帝將會向他們追討。
(10.) 我們不理解聖經清晰教義的一個原因是我們的偏見,Mt 20:17-19。我們的救主清楚地告訴祂的門徒,祂必須死。祂說明了祂的死法和主要情境。對我們來說,這一切都很清楚;但他們不明白(路加福音)。他們腦中充滿了關於祂地上榮耀和尊貴的觀念,他們不願意看到祂所陳述的真理。從來沒有比這句諺語更公正的了:「沒有人比那些不願看見的人更盲目。」同樣,對我們來說,聖經可能已經足夠清楚。真理的教義像陽光一樣清晰地啟示出來,但我們充滿了先前的觀念;我們決心要以不同的方式思考;而滿足這一點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說我們看不見。唯一正確的解釋原則是,聖經應當按其本來面目來理解。應當誠實地尋求聖經作者想要教導的意義;一旦找到,那且唯獨那是宗教真理。
(11.) 母親們應當謹慎為她們的兒子尋求尊榮的職位,Mt 20:20-22。這樣做,她們很少知道自己所求的是什麼。她們可能正在尋求自己孩子的毀滅。尊榮的職位並不能確保幸福或救恩。知足與平安最常在誠實和勤奮的卑微生活中找到——在我們被上帝安置的境況中,努力使我們的日子充滿用處。正如最純淨、最可愛的溪流常在幽靜的樹林中流淌,遠離雷鳴般的瀑布或狂暴的海洋,靈魂的甜美平安也是如此;它最常棲息在遠離公共生活的喧囂和野心的風暴與狂瀾之處。
(12.) 教會中的野心是極其不恰當的,Mt 20:22。它不是宗教的本質所能產生的。它與基督教所產生的一切謙遜、退隱和純潔的美德相悖。一個有野心的人,其宗教程度將與其野心成反比;而虔誠總是可以通過謙卑來衡量。
(13.) 我們的謙卑是我們宗教的衡量標準,Mt 20:26-28。沒有謙卑,我們就沒有宗教。對自己抱持最卑微看法,對上帝抱持最高看法——願意最低下地去幫助同胞,並尊榮上帝——這樣的人擁有最真誠的虔誠。這就是我們救主的榜樣,效法上帝的兒子絕不會有任何羞辱。
(14.) 瞎子的事例是罪人狀況的生動寫照,Mt 20: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