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第14章
巴恩斯注釋 — 馬太福音
巴恩斯注釋 — 馬太福音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54:40
第14章
馬太福音 — 第14章
第14章
馬太福音 第14章
【第1節】希律分封的王。參閱 Mk 6:14-16;Lk 9:7-9。這是大希律的一個兒子。大希律可能在基督誕生後的第一年去世,將他的王國留給他的三個兒子,其中希律安提帕就是一個。他統治加利利和比利亞。Mt 2:16。分封的王這個頭銜字面意思是統治一個國家四分之一的人。在較遠的意義上,它指統治一個國家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人。
聽見耶穌的名聲。耶穌當時已經從事傳道工作相當長一段時間了,他之前沒有聽說過耶穌,這似乎很奇怪。然而,希律可能因某次遠征而不在國內。還應記住,他是一個道德敗壞的人;他很少關注人民的事務。他可能之前聽說過耶穌,但沒有引起他的注意。他認為這不是一件值得重視的事情。
(v) 「希律」Mk 6:14, Lk 9:7
【第2節】這是施洗約翰。希律懼怕約翰。他的良心因他的罪行而責備他。他記得他曾邪惡地將約翰處死。他知道約翰是一位傑出的先知;他斷定除了約翰之外,沒有人能夠行這樣的神蹟,而約翰在生前就已顯赫,如今又從死裡復活,進入了殺害他的人的領地。他的宮廷似乎普遍感到驚慌。希律的良心告訴他這就是約翰。其他人則認為這可能是所期待的以利亞,或是古時的先知之一,Mk 6:15。
(1) 「大能」或「藉著他行出來」
【第3-5節】因為希律為約翰的緣故,等等。參閱 Mk 6:17-20;Lk 3:19,20。這個希羅底是大希律的孫女。她最初嫁給希律腓力,生了一個女兒撒羅米,可能就是那個跳舞取悅希律的女孩。約瑟夫說,希律安提帕與希羅底的婚姻發生在他前往羅馬的旅途中。他在他兄弟家停留;愛上了他兄弟的妻子;同意休掉自己的妻子,即佩特拉國王亞里達的女兒;希羅底也同意離開自己的丈夫,與他同住。因此,他們生活在通姦之中;約翰忠實地,儘管冒著生命危險,責備他們的罪行。希律在這件事上犯了兩項罪:
(1) 通姦罪,因為她是別人的妻子;
(2) 亂倫罪,因為她是近親,而這種婚姻是明文禁止的,Lev 18:16。
【第4節】Mt 14:3
(w) 「不合法」Lev 17:16, 20:21
【第5節】Mt 14:3
(x) 「先知」Mt 21:26, Lk 20:6
【第6-13節】參閱 Mk 6:21-29。但到了希律的生日。君王習慣以盛大的排場慶祝生日,通常也會設宴款待主要的貴族。參閱 Gen 40:20。馬可補充說,這個生日是為他的「大臣、千夫長和加利利的首領」設宴慶祝的。也就是說,為那些身居要職的人。千夫長在原文中是指指揮千人或千人部隊的指揮官。
希羅底的女兒。也就是撒羅米,她與前夫所生的女兒。這違反了所有謙遜和禮儀的規範。所有東方民族的一個重要原則是讓他們的女性遠離公眾視線。為此,她們被關在家中一個稱為後宮的特定部分。Mt 9:2。如果她們出現在公共場合,總是戴著面紗,遮得嚴嚴實實,臉部無法看見。沒有一個端莊的婦女會以這種方式出現在宮廷中;因此,她很可能繼承了她母親放蕩的原則。也很可能這種舞蹈是希臘眾所周知的,即愛奧尼亞人淫蕩放縱的舞蹈。
(2) 「在他們面前跳舞」或「在中間」
【第7節】他起誓應許。這是一個愚蠢而邪惡的誓言。為了取悅一個放蕩的女孩,君王呼喚永恆的上帝作證,他願意將半個王國賜給她。看來他也願意流出王國中最聖潔的血。這樣的誓言是不合法的,應該被打破。參閱 Mt 14:9。
【第8節】她母親預先指使。不是在她跳舞之前,而是之後;在她向希律提出要求之前。參閱 Mk 6:24。整個事件中唯一看似正確的是她尊重母親,徵求她的意見;而她這樣做只是為了更有效地達成邪惡的目的。
在盤子裡。原文是指一個盛放食物的大盤子。我們本以為她會對這樣的指示感到厭惡。但她似乎很高興。約翰因其忠誠而得罪了整個家族;而這正是通姦的母親和放蕩的女兒發洩怨恨的絕佳機會。當時君王要求將被處決者的頭顱帶給他們是慣例。這有兩個原因:
(1) 為了滿足他們的怨恨——讓他們親眼看到敵人已死的證據;
(2) 為了確認判決已執行。羅馬歷史上也有類似的例子,一位婦女要求將敵人的頭顱帶給她。尼祿的母親阿格里皮娜,後來成為皇帝,派了一名官員處死洛莉亞·保利娜,後者曾是她爭奪帝位的情敵。當洛莉亞的頭顱被帶給她時,她起初不認識,便親手檢查,直到她辨認出這位女士的某些特殊特徵。*
(*) 「拉德納的《可信度》,第一部,第一卷,第一章」 (z) 「???」Prov 29:10 (a) 「???」Jud 11:31,35, Dan 6:14-16
【第9節】王就憂愁。這可能有幾個原因:
(1) 希律非常尊敬約翰,並且懼怕他。他知道約翰是個聖潔的人,並且「觀察他」,也就是說,以尊敬和崇敬的態度看待他。他曾遵從約翰的一些教訓,Mk 6:20。
(2) 約翰在百姓中聲望很高,希律可能擔心殺害他會引起騷亂。
(3) 希律雖然是個惡人,但似乎對人性的一些普遍原則並非麻木不仁。這裡提出了一項重大而明顯的罪行;無異於謀殺一位公認的上帝的先知。這是蓄意的。這是為了滿足一個邪惡婦人的惡意。這只是一時娛樂的代價。他的良心,儘管聲音微弱而垂死,卻制止了他。他寧願提出一個不那麼明顯邪惡,也不會讓他陷入如此多困難的要求。
為了誓言的緣故。希律覺得他受這個誓言的約束。但他並沒有。這個誓言不應該被發出。但既然發出了,他也不能受其約束。任何誓言都不能證明一個人犯謀殺罪是正當的。真正的原則是,希律受上帝律法中不犯謀殺罪的先在義務約束;他的任何行為,無論是誓言還是其他,都不能使他擺脫這個義務。
和那些與他一同坐席的人。這是希律謀殺約翰的最主要原因。他沒有足夠的堅定來順從上帝的律法,並遵循良心的指示,以對抗惡人的意見。他害怕被指責為懦弱和缺乏氣魄;害怕被嘲笑,以及惡人的輕蔑。這就是榮譽法則的原則——這就是決鬥的基礎。一個人與另一個人決鬥殺人,並非完全是為了自己,因為冒犯往往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那可能只是一句話,或一個眼神,從未真正傷害過他。這是因為那些自稱為榮譽之士的同伴,會認為他是懦夫,並嘲笑他。這些同伴可能是毫無原則、蔑視上帝和人類律法的人。然而,決鬥者,違背自己的良心,違背上帝的律法,違背世上正直之人的良好評價,以及違背自己國家的法律,卻以致命的目標謀殺他人,僅僅是為了取悅他那些放蕩的同伴。這就是榮譽法則!這就是決鬥的秘密!這就是那種在決鬥者臨終時,以可怕的黑暗籠罩並雷鳴般宣判詛咒的悔恨的根源!還應補充,這也是所有年輕人犯罪的根源。我們被他人引導。我們沒有足夠的堅定來遵循父親的教導和上帝的律法。年輕人害怕被惡人稱為卑鄙和懦弱;他們常常在邪惡中沉淪,永不復起。
坐席。也就是吃晚飯。在聖經翻譯時,「meat」這個詞是指所有種類的食物。現在它僅限於肉類,無法完全表達原文的意思。
(b) 「誓言的緣故」Jud 21:1, 1Sam 14:28, 25:22, Eccl 5:2
【第10節】於是打發人去,在監裡斬了約翰。為了這些惡人,那血腥的祭品,被宰殺的先知的頭顱,被帶來,作為獎賞賜給女兒和母親。這是何等獻給婦人的祭品!約瑟夫論及她說:「她是一個充滿野心和嫉妒的女人,對希律有巨大的影響力,能夠說服他做他根本不願意做的事情。」這是我們所擁有的許多證據之一,證明福音書作者是根據事實描繪人物的。
【第11節】Mt 14:6
【第12節】他的門徒,等等。頭顱在希羅底那裡。身體,他們以虔誠的態度埋葬了。
去告訴耶穌。這樣做可能基於以下原因:
(1) 這是一個重要的事件,與耶穌的工作特別相關。約翰是開路先鋒;讓耶穌知道他的死訊很重要。
(2) 假設他們在苦難中來尋求他的安慰,這並非不合理;在我們的苦難中,效法他們的榜樣,去告訴耶穌,也並非不恰當。
(3) 他們的夫子被殘酷的君王殺害;耶穌也從事同樣的事業;他們可能認為他有危險。因此,他們來警告他,而他 Mt 14:13 則尋求一個安全的地方。
(c) 「埋葬了」Acts 8:2
【第13-21節】其他福音書中也完整記載了五千人吃飽的神蹟:Mk 6:32-44, Lk 9:10-17, Jn 6:1-14。
【第13節】耶穌聽見了,就離開。他去了一個安全的地方,從不無謂地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他應當保全自己的生命,直到他應當受死的時候來到。
坐船到曠野地方。也就是說,他渡過了加利利海。他去了海的東邊,一個人煙稀少的地方。路加說 Lk 9:10 他去了一個屬於伯賽大城的曠野地方。Mt 11:21。曠野地方是指一個很少耕種,幾乎沒有居民的地方。加利利海的東邊有一大片這樣的地區——崎嶇不平,未經開墾,主要用於放牧。
(d) 「他離開了」Mt 10:23, 12:15, Mk 6:32, Lk 9:10, Jn 6:1,2
【第14節】就憐憫他們。也就是說,可憐他們。Mk 6:34 說他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牧人是照顧羊群的人。他的職責是餵養羊群,保護羊群免受狼和其他野獸的侵害;照顧幼小和虛弱的羊;引導羊群到青草地和安靜的水邊,Ps 23:1。在東方國家,這是居民的主要職業。當基督說百姓如同沒有牧人的羊時,他指的是他們沒有關心他們、費心教導他們的教師和引導者。文士和法利賽人傲慢自大,很少關心普通百姓;當他們試圖教導百姓時,卻將他們引入歧途。因此,他們成群結隊地來到向窮人傳福音的耶穌面前,Mt 11:5,他因此成為好牧人,Jn 10:14。
Mt 14:13
(e) 「看見許多人」Mt 9:36, 15:32 (f) 「憐憫」Heb 4:15
【第15節】時候已經晚了。也就是說,天色已晚;快到晚上了;為這麼多人提供食物是合適的。或許這意味著,已經過了通常的用餐時間。
Mt 14:13
【第16節】耶穌說——不用他們去,你們給他們吃吧。約翰補充說,在此之前,耶穌曾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他說這話是要試驗他;也就是說,考驗他的信心;測試腓力對自己的信任。腓力似乎沒有他應有的那種信心。他立刻開始思考他們是否有能力為他們購買食物。他說:「二十兩銀子的餅也不夠。」原文是二百個德拿利。這些是羅馬錢幣,每個約值十四美分(七便士)。因此,全部二百個約等於二十八美元。在腓力看來,這是一大筆錢;十二個貧窮的漁夫根本無法提供。正是這個事實,而不是不願為他們提供食物,導致門徒要求將他們打發到周圍的村莊去尋找食物。耶穌知道他們有多少,他要求他們,就像他要求所有人一樣,完全的信心,並告訴他們給他們吃。他要求我們做他所吩咐的;我們不必懷疑他會賜給我們力量去完成。
Mt 14:13
【第17節】我們這裡只有五個餅,等等。這些餅在一個與他們同在的少年人手中,是用大麥做的,Jn 6:9。這個少年人可能是服侍使徒攜帶食物的人;但最有可能的是,他是在人群中販賣食物的人。大麥是一種廉價的食物,價值不到小麥的三分之一,窮人常用。該地區人民的食物很大一部分可能是魚,因為他們住在盛產魚的湖邊。
Mt 14:13
【第18節】
Mt 14:13
【第19節】就吩咐眾人坐在草地上。原文是指躺在草地上,或像他們吃飯時那樣躺著。猶太人吃飯從不坐著,而是斜躺或平躺。Mt 23:6。馬可和路加補充說,他們分組躺著,每組一百人或五十人。
望著天,就祝謝。路加補充說,他祝謝了餅。祝謝這個詞,常常指感謝;有時指祈求祝福;也就是說,祈求上帝的恩惠和友誼;祈求我們所做的事能蒙他悅納。在為我們的食物祈求祝福時,它意味著祈求食物能滋養我們的身體;祈求我們對上帝這位賜予者,為滿足我們的需要而心存感恩;並祈求我們在享用他護理的恩賜時,能記念創造主。我們的救主總是為他的食物祈求祝福。在這方面,他是我們的榜樣。他所做的,我們也應當做。這樣尋求上帝的祝福是正確的。他為我們預備;他每天張開手,滿足我們的需要;我們理應為他的美善獻上適當的感謝。
猶太人普遍有這個習俗。他們在基督時代所用的禱告詞,被他們的文士,即塔木德學者,保存下來。禱告詞是這樣的:「主我們的上帝,世界的王啊,願你受稱頌,你從地和葡萄樹上產生了這食物和這飲品。」
掰開。猶太人的餅做得又薄又脆,因此是掰開而不是切開的。
Mt 14:13
【第20節】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這無疑是一個神蹟。食物的數量必然大大增加,才能供應這麼多人。能將那少量食物增加這麼多的人,擁有創造的能力;能做到這一點的人,就能從無中創造世界,擁有不亞於神性的能力。
裝滿了十二個籃子。這些籃子的大小不詳。它們可能就是旅行者用來裝食物的那種籃子。猶太人在旅途中通常會使用它們。在異教徒或撒馬利亞人中間旅行時,猶太人很少能指望得到款待。當時不像現在有供陌生人住宿的客棧。在很遠的地方有商隊客棧,但它們主要用於夜間住宿,而不是為旅行者提供食物。因此,在陌生人中間或在曠野旅行時,他們會攜帶裝有食物的籃子;這就是他們在這裡備有籃子的原因。很可能每個使徒都有一個,而且都裝滿了。Jn 6:12 說耶穌吩咐他們把這些碎屑收拾起來,免得有什麼損失:這是一個節儉的榜樣。上帝創造所有的食物;因此,它帶有一種神聖性;每個人都需要它,不應有任何浪費。
Mt 14:13
(f) 「裝滿了十二個籃子」2Kgs 4:1-7
【第21節】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可能人數達到一萬。餵飽這麼多人是一項偉大的仁慈之舉,也是一個驚人的神蹟。其效果如預期。約翰說 Jn 6:14 他們因此確信他就是那將要到世上來的先知;也就是彌賽亞。
Mt 14:13
【第22-23節】耶穌隨即催門徒,等等。參閱 Mk 6:45-56, Jn 6:16-21。隨即這個詞的意思是立刻;也就是說,碎屑一收拾完畢。催促,意思是強迫。這裡的意思是命令。不需要強迫。他們當時在革尼撒勒湖的東岸。他吩咐他們上船,渡到對岸;也就是迦百農。馬可補充說,他打發他們到伯賽大去,Mk 6:45。伯賽大位於約旦河注入湖泊的地方,在河的東岸。他可能吩咐他們坐船到伯賽大,在那裡等他遣散眾人,他會在那裡與他們會合,並與他們一同渡湖。神蹟對眾人的影響如此之大,Jn 6:14,16,以至於他們相信他就是那將要到世上來的先知;也就是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君王,他們正要強行擁他為王。為了避免這種情況,耶穌盡可能私下離開他們,他獨自上了一座僻靜的山。面對誘惑——當人類的榮譽向他招手,幾乎強加於他時——他退到僻靜處禱告;——這是所有被人類榮譽和讚美所困擾的人的榜樣。沒有什麼比尋找一個僻靜的地方,將世界及其所有榮譽隔絕在外,意識到在偉大的上帝面前,所有受造物和所有榮譽都歸於虛無,並祈求他保守我們免於驕傲和虛榮,更能使人心保持謙卑和無私的了。
【第23節】Mt 14:22
(h) 「他上了」Mk 6:46
【第24節】那時船在海中。約翰說他們已經划了約二十五或三十里。大約七點五個猶太里是一英里;所以他們划的距離不超過約四英里。提比哩亞海在任何地方的寬度都不超過十英里,所以他們確實是在海中。
【第25節】夜裡四更天。猶太人古時將夜晚分為三更,每更四小時。第一更在 Lam 2:19 中提到;中更在 Jud 7:19 中提到;晨更在 Ex 14:24 中提到。在我們救主時代,他們將夜晚分為四更;第四更由羅馬人引入。這些更次每更三小時。第一更從六點開始,持續到九點;第二更從九點到十二點;第三更從十二點到三點;第四更從三點到六點。第一更稱為黃昏;第二更,半夜;第三更,雞叫;第四更,早晨,Mk 13:35。更這個詞可能賦予這些時段,是源於戰時或城市中在營地周圍設置哨兵,以監視或守衛營地或城市的做法,最初他們在夜間換班三次,但在羅馬人統治下換班四次。耶穌在這些更次的最後一更,也就是凌晨三點到六點之間,向門徒顯現;所以他大部分夜晚都在山上獨自禱告。
在海面上走。一個明顯而奇妙的神蹟。那是一個波濤洶湧的海。那是在一個漆黑的夜晚。小船離岸四五英里,被波浪顛簸。
【第26節】他們就驚慌。他們害怕了。這景象非同尋常。足以令他們敬畏。在漆黑的夜晚,在洶湧的波濤中,出現了一個人形。他們以為是個靈——一個幻影。古人普遍相信人死後的靈魂經常向活人顯現。
(i) 「???」Job 9:8, Jn 6:19 (k) 「驚慌」Lk 24:37
【第27節】
(l) 「放心」Acts 23:11
【第28-31節】彼得回答說,等等。這裡顯示了彼得特有的熱情和魯莽。他實際的信心比他自以為的要少;他的熱情超過了他的信心所能支持的:他魯莽、衝動、輕率,真心依戀耶穌,但仍然容易膽怯,容易跌倒。因此,當身處危險時,他害怕了,沉下去時又呼求幫助。他就這樣被允許認識自己的品格,以及他對耶穌的依賴:這是所有基督徒都被允許通過慘痛的經驗學習的功課。
(m) 「如果是你」Php 4:13
【第29節】Mt 14:28
【第30節】Mt 14:28
(1) 「狂風」或「強勁」 (n) 「救我」Ps 19:1,2, Lam 3:57
【第31節】Mt 14:28
(o) 「立刻」Isa 53:12 (p) 「疑惑」Jas 1:6
【第32節】他們上了船,風就住了。這是耶穌能力的又一證明。凡能掌管風和浪的,就擁有一切能力。約翰補充說,Jn 6:21 船立刻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在這許多奇蹟中,又一證明上帝的兒子與他們同在。於是他們來敬拜他,承認他是上帝的兒子。也就是說,他們向他致敬,或尊崇他為上帝的兒子。
【第33節】
(r) 「上帝的兒子」Dan 3:25, Lk 4:41, Jn 1:49, 6:69, 11:27, Acts 8:37, Rom 1:4
【第34-36節】革尼撒勒地。這個地區在加利利,提比哩亞海的西岸;迦百農就位於這片土地上,耶穌曾吩咐他的門徒去那裡。
衣裳的繸子。也就是外衣上的邊緣或穗子。Mt 9:20。
(s) 「當」Mk 6:53
【第35節】Mt 14:34
【第36節】Mt 14:34
(t) 「衣裳的繸子」Nu 15:38, Mt 9:20, Mk 3:10, Lk 6:19 Acts 19:12
(u) 「凡」Jn 6:37
馬太福音 第14章 省思與應用
(1.) 我們從本章學到良心的力量,Mt 14:1-4。希律的罪惡是他認為施洗約翰復活的唯一原因。在其他時候,他會完全不相信。罪惡感在某個時候必然會折磨一個人。
(2.) 忠誠的職責,Mt 14:4。約翰冒著生命危險責備希律。他為此而死。但他得到了良心和上帝的認可。所有盡職盡責的人都會如此。這是所有宗教牧者的忠誠榜樣。他們不應懼怕任何人,無論其多麼富有、有權勢或邪惡。
(3.) 義人會贏得惡人的尊重。希律是個惡人,但他尊重約翰,也懼怕他,Mk 6:20。惡人聲稱鄙視宗教,許多人也確實如此。但他們的良心告訴他們,宗教是件好事。在考驗時期,他們寧願信任基督徒。在疾病和死亡時,他們常常樂於見到基督徒,聽他們禱告,渴望他們所擁有的安慰;並且,像巴蘭一樣說:「願我得與義人一樣的死!」Nu 23:10。無論年輕或年長,沒有人會因為是基督徒而真正受到輕視。
(4.) 人們常常因純粹自私的動機——如希律——因愛慕名聲而克制自己不犯大罪,Mt 14:5。希律若非懼怕百姓,早就將約翰處死了。他不斷地想要這樣做,是一種長期的謀殺。上帝會因人渴望作惡而定其有罪;如果他們被克制,不是因為懼怕上帝,而是因為懼怕人,上帝就不會稱他們為義。
(5.) 我們看到所謂榮譽原則的影響,Mt 14:9。希律正是為了遵守這個原則而犯下謀殺罪。這就是決鬥和戰爭的原則。沒有任何原則比這更愚蠢和邪惡。絕大多數人都不贊同它。智者和善人一直都不贊同它。這個榮譽原則往往只是復仇的愛。它常常是害怕被嘲笑。它產生邪惡。上帝不能也不會愛它。預防決鬥和謀殺的方法是從小約束激情,培養溫順和寬恕的精神;也就是說,及早完全受福音的影響。
(6.) 人們應當謹慎許諾,尤其謹慎起誓。希律作了一個愚蠢的許諾,並以一個邪惡的誓言來證實,Mt 14:9。許諾不應在不清楚所許諾為何,以及不清楚履行許諾是否正確的情況下作出。除了在法官面前,以及在真正重大的場合,起誓總是邪惡的。像希律那樣褻瀆和隨意起誓的行為,總是愚蠢和邪惡的,遲早會給人帶來麻煩。
(7.) 贖罪常常帶來惡果,Mt 14:6-11。一個輕浮放蕩女孩的舞蹈,竟導致一位最聖潔的人的死亡。跳舞、舞會、派對和戲院,許多人認為是無害的。但它們是毫無益處的時間浪費。它們導致人忘記上帝。它們滋養情慾和肉慾。它們常常導致無辜者的誘惑和毀滅。它們不適合將死之人。從這些場景中,那些輕浮的人可能會走向上帝的審判台。這是何等糟糕的死亡準備!對這樣的人來說,審判台是何等可怕!
(8.) 耶穌會照顧窮人,Mt 14:14-21。他關心百姓物質和屬靈的需要。他寧願行神蹟餵飽他們,也不願看他們受苦。同樣,上帝每天都在做人無法做到的事,而不是看我們受苦。他使穀物生長;他用活物充滿大地、海洋和空氣;甚至在曠野中,他也為人類提供支持。如果他沒有持續施展能力和美善來供應我們的需要,所有的人和動物會多快死去!
(9.) 基督徒有責任關心窮人的物質需要,Mt 14:15。他們與我們同在。藉著關心他們,為他們提供幫助,我們有機會表達我們對基督的忠誠,以及我們與不斷行善的上帝的相似之處。
(10.) 在我們的享樂中應當尋求祝福,Mt 14:19。效法基督永遠是正確的。承認我們對上帝的依賴是正確的,並且在蒙受恩典時禱告,使我們不忘記賜予者。
(11.) 我們看到節儉的責任。救主,他有能力用一句話創造世界,卻吩咐門徒收拾零碎,免得有什麼損失,Jn 6:12。上帝所創造並賜給我們的一切,都不應浪費。
(12.) 為個人禱告作準備是合宜的。耶穌打發眾人離開,好讓他獨自一人,Mt 14:22,23。同樣,基督徒也應當努力,為獨處預備時間和地點。樹林或山是我們救主尋求禱告的地方;在那裡,我們也可以找到並敬拜上帝。
(13.) 在受試探、亨通和榮耀的時候,應當花許多時間在隱密處禱告。耶穌當眾人要擁他為王時,就退到山上,在那裡直到凌晨三點,Jn 6:16。
(14.) 當基督吩咐我們做一件事時,我們就應該去做,Mt 14:22。即使這會使我們面臨危險,也應該去做。
(15.) 在危險和困境中,耶穌會看見我們,並會來幫助我們,Mt 14:25,26。即使在呼嘯的風暴中,或在環繞我們的苦難波濤中,他也會來,我們將會安全。
(16.) 我們絕不應懼怕他。我們看見他時,應當常常放心,Mt 14:27。當他說:「是我」時,他也說:「不要怕。」他能平息波浪,並安全地引導我們到達我們所尋求的港口。
(17.) 當我們在基督的命令下行事時,沒有什麼是太困難的。彼得奉他的命令離開船,在波浪上行走,Mt 14:29。
(18.) 基督有時會讓他的子民看到他們的軟弱和對力量的需求。沒有他持續的幫助,他們就會沉淪。彼得沒有自己的力量在深水上行走;基督讓他看到他的依賴,Mt 14:30。
(19.) 在困難中,眼睛應當定睛在基督身上。彼得一開始看波浪和風,而不是基督,他就開始下沉,Mt 14:30。在困難中真正的勇氣,不在於自信,而在於信靠耶穌,這位全能的救主和朋友。
(20.) 禱告可以立即得到回應。當我們處於即時危險中,並獻上信心的禱告時,我們可以期待立即的幫助,Mt 14:31。
(21.) 驕傲在跌倒之前。彼得自信而魯莽,他就跌倒了。他的自信和魯莽正是顯明他信心軟弱的方式,Mt 14:31。
(22.) 向耶穌致敬是合宜的;並敬拜他為上帝的兒子,Mt 14:33。
第14章
(23.) 我們應當渴望周圍所有的人都能分享基督所賜的益處。當我們認識祂,並親身經歷祂的良善時,我們就應當努力讓周圍所有的人也能被帶到祂面前,並得蒙救贖(太 14:35)。
(24.) 唯有耶穌能使我們全然康復。沒有其他任何存在能拯救我們。那位能醫治身體的,也能拯救靈魂。祂的一句話就能拯救我們。我們應當以何等懇切的心向祂祈求,好使我們能獲得祂那拯救的恩典啊!(太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