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第16章
巴恩斯注釋 — 馬可福音
巴恩斯注釋 — 馬可福音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46:25
第16章
馬可福音 — 第16章
第16章
馬可福音 第16章
【第1-8節】請參閱馬太福音28:1-8對此段經文的解釋。
【第1節】芬芳的香料。芳香劑。用於防腐的物質。然而,原文中並未暗示「芬芳」之意。許多用於防腐的物質是苦的,例如沒藥,而且其中沒有一種可以恰當地稱為芬芳。香料這個詞表達了原文的所有意思。
膏抹他。為他防腐。或者,將這些香料塗抹在他的身體上,以防止腐爛。這證明她們不認為他會復活。而她們不期望他復活的事實,反而更增強了耶穌復活的證據。
(u) 「當」太28:1,路24:1,約20:1
【第4節】石頭非常大。這些詞屬於第三節:「誰能為我們把石頭從墳墓門口滾開呢?因為,」福音書作者補充說,「石頭非常大。」
【第5節】坐在右邊。當她們進入時。墳墓大到足以讓人進入,在這方面與我們的墓穴沒有什麼不同。
【第6節】
(w) 「他已經復活了」詩71:20
【第7節】和彼得。值得注意的是,彼得被特別點名。這是主耶穌慈愛和憐憫的證明。彼得在耶穌受死前不久否認了他。他玷污了自己對耶穌的忠誠宣告。他被帶到看見自己的罪行,並痛哭流涕。如果主耶穌從那一刻起拋棄他,不再理會他,那也是理所當然的。但耶穌仍然愛他。他既然愛了他們,就愛到底了(約13:1)。作為他饒恕並仍然愛彼得的證明,他向彼得發出了這個特別的信息——保證儘管彼得否認了他,並做了許多加重他痛苦的事,但他已經復活了,並且仍然是彼得的主和救贖主。我們不應因為天使說「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就推斷彼得不再是門徒。其意思是:「告訴他的門徒,特別是彼得」:向他發送一個特別的信息。彼得仍然是門徒。在他跌倒之前,耶穌曾為他禱告,使他的信心不致失落(路22:32);既然耶穌的禱告總是蒙垂聽的(約11:42),那麼彼得仍然保留了足夠的信心作為門徒,儘管像其他門徒一樣,他被允許陷入罪中。
【第11節】不信。這證明他們沒有預料到他的復活;證明他們不容易受騙;而且除了最清楚的證據,沒有什麼能讓他們不再懷疑。
【第12節】他以另一種形狀顯現。以一種與他平常外貌不同的形狀,以至於他們起初沒有認出他。路24:13和路24:14-31。
他們走路,往鄉下去。往以馬忤斯去,路24:13。
(x) 「他們中間有兩個人」路24:13
【第13節】其餘的人。剩下的人。那些留在耶路撒冷的人。
【第14節】太28:16和太28:17-20。
他們坐席的時候。這裡的「席」指食物或餐點。當他們斜倚著用餐時。
責備他們,等等。責備他們,或斥責他們。這是因為,儘管他們已經有了他復活的所有證據,他們仍然不相信。這是我們主復活歷史中一個最重要的情況。從來沒有人比他們更難以相信任何事情,比他們更難以相信這個事實。這 conclusively 證明,他們沒有串通起來欺騙世人;當他死時,他們已經放棄了一切希望;他們沒有預料到他的復活;所有這些都是他確實復活的最有力證據。他們直到不可能再否認時才被說服。如果他們預料到,他們會輕易抓住最微小的證據,甚至將每一個情況都轉化為有利於這一事件的證據。可以補充的是,十一個具有良好自然理解力的人在如此明顯的案例中不可能被欺騙。他們與耶穌在一起三年;他們完全了解他的容貌、聲音、舉止。而且,他們不可能被任何可能假裝是主耶穌的人所欺騙。
(y) 「後來」路24:36,林前15:5 (1) 「坐」或「一起」 (z) 「不信」路24:25
【第15節】往普天下去。向外邦人以及猶太人。這與猶太人的觀點相悖,他們認為外邦人不應被允許享有彌賽亞國度的特權,或者他們之間的隔閡不應被打破。參見徒22:21,22。門徒們花了很長時間才被訓練相信福音要傳給所有的人;即使在這個命令之後,彼得向外邦人百夫長傳道也只是通過特別的啟示(徒10:1)。耶穌慈愛地吩咐,福音的傳播不應受到任何障礙的阻礙。無論何處有人,福音就應在那裡被宣揚。他向每個罪人提供生命;所有世人都被包含在憐憫的信息中,亞當的每個兒女都被提供了永恆的救恩。
傳。宣揚:使人知道:提供。向每個受造物這樣做,就是按照憐憫計劃的條件——通過悔改和對主耶穌的信心——向他提供赦免和永生。
福音。好消息。救恩的消息。彌賽亞已經來臨,罪可以被赦免,靈魂可以得救的保證。
給一切受造之物。給整個受造界。也就是說,給每一個人。人無權將這份恩典限制於任何一類人。上帝命令他的僕人將救恩提供給所有的人。如果他們拒絕,後果自負。如果他們不選擇得救,上帝不應受責備。他的憐憫顯而易見;他的恩典無限,向像人這樣有罪的受造物提供生命。
(b) 「受造之物」羅10:18,西1:23
【第16節】信而。也就是說,相信福音。相信它是真的,並按照它是真的來行事。這就是信心的全部。人是罪人,他應該相信這個真理,並悔改。有一位上帝。人應該相信,並敬畏、愛他,尋求他的恩寵。主耶穌為拯救他而死。對他有信心,就是相信這是真的,並照此行事;也就是說,信靠他,倚賴他,愛他,感覺自己沒有功勞,並將我們的一切都交託給他。有天堂和地獄。相信這一點,就是相信這個記載,並按照它是真的來行事;尋求前者,避免後者。我們將會死去。相信這一點,就是按照這是真的來行事;為此做好準備,並每天每時期待它。總而言之,信心就是感覺和行事,彷彿有上帝、救主、天堂、地獄;彷彿我們是罪人,必將死去;彷彿我們應得永死,並處於危險之中;並且,鑑於這一切,將我們的永恆利益交託給基督耶穌裡上帝的憐憫。這樣做,就是成為基督徒;不這樣做,就是成為不信者。
受洗。藉著水的應用被引入教會,象徵他是一個罪人,需要聖靈的潔淨影響。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將洗禮看得如此重要,他確實沒有說一個人沒有洗禮就不能得救,但他強烈暗示,如果明知這是救主的命令而忽略洗禮,就會危及靈魂的救恩。信心和洗禮是基督徒生命的開始:一個是靈魂內敬虔的開始,另一個是它在人前的顯現,或宗教的宣告。而每個人若在人前以基督為恥,就會危及他的永恆利益。參見可8:38。
就必得救。從罪中得救(太1:21),從永死中得救(約5:24;3:36),並在天堂被提升到永生(約5:28,29;17:2,24)。
就必被定罪。也就是說,被上帝定罪,並被逐出他的同在(帖後1:6-9)。這意味著他們在審判日將被上帝判定有罪(羅2:12,16;太25:41);他們將永遠應得死亡(羅2:6,8);他們將被投入一個永遠的苦難之地(太25:46)。有人可能會問,上帝永遠定罪那些不相信福音的人,這怎麼能是公義的呢?我回答:
(1.) 上帝有權設定他自己的憐憫條件。
(2.) 人對天堂沒有任何要求。
(3.) 罪人明知故犯、故意且持續地拒絕救恩的條件。
(4.) 他對福音有特別的輕視和蔑視。
(5.) 他的不信是由於對罪的愛所產生的。
(6.) 他藉此表明他對上帝、他的律法和永恆沒有愛。
(7.) 他輕視上帝最珍愛、最像他的事物;並且,
(8.) 他必然是悲慘的。一個對上帝沒有信心,不相信他是真實或值得他關注,並且從不尋求他恩寵的受造物,必然是悲慘的。他拒絕上帝,他必須進入永恆,沒有父親,沒有上帝。他自己沒有安慰的來源,並且必須永遠死去。在永恆中,除了上帝,沒有任何存在能使人快樂;沒有他的恩寵,罪人必然是悲慘的。
(c) 「信而」約3:18,36,徒16:31-33,羅10:9,彼前3:21 (d) 「不信的」約12:48,帖後2:12
【第17節】這些神蹟。這些奇蹟。這些證明他們是從上帝那裡差來的證據。
信的人。使徒和那些在早期時代被賦予同樣能力的人。如果能證明這些神蹟發生在任何信徒身上,那麼這個應許就實現了,而且沒有必要假設它們會發生在所有信徒身上。其意思是,它們將是信心的結果,或相信福音的結果。事實上,它們確實如此。它們在使徒和早期基督徒身上顯現出來。不信者不能說這個應許沒有實現,除非他能證明它從未發生過;基督徒應該滿足於這個應許已經實現,如果這些奇蹟確實曾被行過,儘管它們現在不再發生;而現在的信徒不應該期望在他身上發生奇蹟。奇蹟對於在世上建立宗教是必要的;現在則不需要。
奉我的名。藉著我的權柄,並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身體在場,所擁有的能力。這已經做到了:在這方面,他們與耶穌自己行神蹟的方式有本質上的不同。他奉自己的名行神蹟。他以擁有原始的、非源自他人的權柄行事。參見他平息風浪的記載(太8:26等);他醫治病人的記載(太9:5,6);他使拉撒路復活的記載(約11:1)。先知奉主的名說話。使徒也這樣做(徒3:6等)。因此,耶穌與上帝派到世上的所有其他使者之間存在著重要的區別。他奉自己的名行事;他們奉他人的名行事。他運用自己的能力;他們是上帝施展他全能的膀臂來拯救的工具。因此,他是上帝;他們是與其他人一樣有血有肉的人(徒14:15)。
他們必能趕鬼。太4:24。比較徒16:16-18。
說新方言。將說他們母語以外的其他語言。這在五旬節那天得到了顯著的應驗(徒2:4-11)。它也存在於其他地方。參見林前12:10,18。
(e) 「奉我的名」路10:17,徒5:16,8:7,16:18,19:12 (f) 「說新」徒2:4,10:46,林前12:10,28
【第18節】手能拿蛇。當為了建立宗教而有必要時,他們將能處理有毒的爬行動物而不受傷害:這表明上帝與他們同在,保護他們免受傷害。這在保羅抖掉毒蛇時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參見徒28:5,6。
任何致命的東西。任何通常導致死亡的毒物。
也必不受害。以賽亞書43:2中有類似的應許。
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參見使徒行傳中的例子,徒3:6,7,5:15等。
(g) 「蛇」路10:19,徒28:5 (h) 「手按」徒5:15,16,28:8,雅5:14,15
【第19節】他被接到天上。從橄欖山上的雲彩中。參見徒1:9。
上帝的右邊。我們不應假設上帝有手,或者耶穌坐在上帝的某個特定方向。這個短語取自人類的說話方式,意思是他在天上被高舉到尊榮和權柄。被安置在君王的右邊被視為最高的榮譽。因此,被安置在上帝的右邊,僅僅意味著耶穌被高舉到宇宙中最高的榮譽。比較弗1:20-22。
(i) 「所以」徒1:2,3,路24:51 (k) 「在右邊」詩110:1,彼前3:22,啟3:21
【第20節】他們就出去。使徒們。
到處。到世界各地。參見使徒行傳和書信中的記載。
主和他們同工。藉著神蹟;藉著排除障礙;藉著支持他們,並藉著賜予福音成功,使其有效地拯救世人。
證實所傳的道。證明它是上帝的道,或來自天上的啟示。
有神蹟隨著。藉著伴隨的神蹟。藉著使死人復活,醫治病人等,作為上帝與他們同在,並差遣他們出去傳道的標誌。
阿們。確實,誠然。願它如此。這個詞在這裡沒有權威性。沒有理由認為它是馬可添加的。
馬可比其他任何福音書作者都更簡潔。在大多數情況下,他與馬太福音一致,儘管他補充了一些馬太福音省略的情況。然而,沒有證據表明他是從馬太福音抄襲的。馬可福音的最後一章包含了一些馬太福音中省略的內容,以及一些令人恐懼的內容。我們從中得知,福音要傳給全人類。每個人都將被提供永生;他拒絕它,後果自負。不相信的人的狀況是可怕的。上帝的兒子已莊嚴宣告他將被定罪。他將審判世界;沒有人能從他手中救出來。不相信將不被允許任何藉口。除非一個人有信心,否則他必將永遠失喪。這是整本聖經的莊嚴保證,鑑於這位慈悲救贖主的可怕宣告,那些對耶穌沒有信心,從未仰望他以求永生的人,其狀況是何等悲哀!而且,毫不遲延地與上帝和好,並擁有與永生相連的信心,是何等重要!
(l) 「主」徒5:12,14:3,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