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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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第13章

巴恩斯注釋 — 希伯來書

巴恩斯注釋 — 希伯來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41:55

第13章

希伯來書 — 第13章

第13章

第13章分析

本卷書的最後一章幾乎完全由各種實踐性職責的勸勉組成。這些勸勉涉及以下幾點:弟兄之愛(來13:1);款待客旅(來13:2);同情受捆綁者(來13:3);婚姻關係中的忠貞(來13:4);知足(來13:5-6);順服掌權者(來13:7-8);信仰教義上的堅定(來13:9-15);慷慨施捨(來13:16);順從受託職務者(來13:17);以及為寫這卷書的人特別禱告(來13:18-19)。然後,本卷書以一個優美而令人印象深刻的祝福作結(來13:20-21);懇求他們欣然接受所寫的內容(來13:22);欣慰地宣告提摩太(他們無疑對他深感興趣)已獲釋放(來13:23);並向所有聖徒致意(來13:24-25)。

【第1節】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 這暗示弟兄之愛當時已存在於他們中間。使徒沒有理由為他們缺乏弟兄之愛而責備他們,不像他寫給某些人時那樣,他只是旨在向他們強調這種美德的重要性,並告誡他們要警惕讓它中斷的危險(約13:34)。

(b) 「常存」彼前1:22

【第2節】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 關於款待客旅的職責,請參羅12:13的詳細解釋。

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待了天使。正如亞伯拉罕(創18:2及後續經文)和羅得(創19章)所做的那樣。這裡提出的動機是,透過款待客旅,我們或許能榮幸地得到那些其同伴將成為我們的榮耀和祝福的人的臨在。我們不應錯過與良善之人相處、交談和禱告的機會。這些客人在家庭中的影響力,遠超過款待他們所付出的代價。即使有時我們可能會接待品格相反的人,但為了這種可能的危險而錯失接待那些其臨在將是祝福的機會,這是不明智的。許多父母將孩子的歸信歸因於家中一位虔誠陌生人的影響;而這種事情可能發生,或者我們自己的靈魂可能蒙福的希望,應使我們在所有適當的時候,樂意歡迎客旅到我們家門。許多人,如果像亞伯拉罕在帳篷門口被陌生人搭訕那樣,會粗魯地將他們趕走;許多人處於羅得的情況,會粗魯地將不知名的客人從門口趕走;但誰能估計這種做法對那些好人及其家庭的命運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呢?關於異教徒被認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待了神祇的大量例子,請參韋特斯坦(Wetstein)的相關注釋。

(c) 「曾有」創18:3,14:2,約壹4:7,20

【第3節】要記念被捆綁的人。 所有被捆綁的人;無論是戰俘;地牢中的囚犯;被拘留等待審判的人;為義受監禁的人;或被奴役的人。這裡使用的詞將包括所有使用繩索、鐐銬、鎖鏈的情況。或許這裡直接指的是那些因信仰而受監禁的基督徒同伴,當時無疑有許多這樣的人;但這個原則適用於所有被監禁或受壓迫的情況。「記念」這個詞不僅僅意味著我們只是想到他們。比較出20:8,傳12:1。它意味著我們應以適當的同情來記念他們;或者像我們希望如果我們處於他們的情況下,別人會如何記念我們一樣。也就是說,我們應當:

(1) 對他們深感憐憫;

(2) 在禱告中記念他們;

(3) 在可行範圍內,以援助來記念他們,以減輕他們的痛苦。基督教教導我們要同情所有受壓迫、受苦和悲傷的人;這類人比我們通常想像的要多,他們對我們的同情有比我們通常意識到的更強烈的要求。在這片土地上,約有近萬人被囚禁:父親與孩子分離;丈夫與妻子分離;兄弟與姐妹分離;所有人都與活生生的世界隔絕。他們的伙食粗糙,床鋪堅硬,將他們與活生生的世界聯繫起來的紐帶被粗暴地切斷。他們中有許多人被關在單獨的牢房裡;所有人都悲傷而憂鬱。的確,他們是因為犯罪而身陷囹圄;但他們是人——他們是我們的弟兄。他們仍然擁有我們共同的人性情感,他們中有許多人像我們一樣,對與妻子、孩子和家庭的分離感到痛苦。那位仁慈地使我們的命運與他們不同之上帝,命令我們要同情他們——當我們想到若非祂的抑制恩典,我們也會處於同樣的境況時,我們更應當同情他們。在這片「自由」的土地上,還有近三百萬人被囚禁在殘酷的奴役中。有父親、母親、孩子、兄弟、姐妹。他們被視為財產;可能被出售;無權享有自己勞動的成果;面臨著最親密的關係可能隨主人意願被切斷的危險;被剝奪閱讀上帝話語的特權;吃著粗糙的伙食;住在破舊的棚屋裡;並且經常在暴躁的驅趕者的心血來潮下遭受鞭打的痛苦。妻子和女兒成為墮落淫慾的受害者,無力抵抗或申訴;家庭的安全是未知的;他們是否能敬拜他們的創造主,取決於另一個人的意願。我們應當記念他們,並同情他們,如同他們是我們的父親、母親、姐妹、兄弟,或兒女一樣。儘管膚色不同,但他們血管中流淌著與我們相同的血液(徒17:26);他們是我們的骨中骨,肉中肉。他們天生擁有與我們和我們的孩子相同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剝奪他們的這種權利,就像剝奪我們和我們的孩子的權利一樣不公。他們有權得到我們的同情,因為他們是我們的弟兄。他們需要它,因為他們貧窮無助。他們應當得到它,因為那位使我們免於那種艱難命運的上帝,命令我們要記念他們。對他們的這種善意記念應以一切可行的方式表達。透過禱告;透過旨在實現他們自由的計劃;透過努力向他們傳福音;透過傳播自由和人權的原則;透過運用我們的影響力喚醒公眾對他們的關注,我們應當努力解救那些被捆綁的人,並加速「受壓迫者得自由」的時刻的到來。關於這個主題,請參賽48:6。

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一樣。 這個表達具有巨大的力量和美感。信仰教導我們將自己與所有受壓迫者認同,並感受他們所受的痛苦,如同我們自己承受一樣。不信和無神論是冷漠而疏遠的。它們遠離受壓迫和悲傷的人。但基督教將所有人心合為一體;將我們與全人類聯繫起來,並在每個受壓迫和受傷害的人身上,向我們揭示一位弟兄。

也要記念受苦害的人。 這裡使用的詞,恰當地說,指的是那些受到虐待或被他人傷害的人。它不恰當地指那些僅僅經歷災難的人。

因為你們自己也在肉身之內。 因為你們自己也面臨迫害和痛苦,並可能受到傷害。也就是說,對他們做你們希望他們對你們做的事,如果你們是受苦者。當我們看到一個受壓迫和受傷害的人時,我們應當記住,我們也可能處於同樣的境況,那時我們將需要並渴望他人的同情。

(a) 「被捆綁」太25:36

【第4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這裡的目的是要說明婚姻關係應當受到尊重。它不應被獨身狀態的優越純潔性所貶低,彷彿婚姻對任何階層的人或任何生活狀況都是不合適的;它也不應因任何違反婚姻契約的行為而蒙羞。事態的發展表明,使徒有充分的理由強調「婚姻是一種榮譽的生活狀態」。一直以來,人們不斷努力證明獨身是一種更神聖的狀態;認為婚姻對事奉者以及那些希望特別純潔的男女來說,有某些不光彩之處。這種觀點是世界上所有聲稱具有宗教認可的單一觀點中,造成更多可憎之事的原因。它是教皇制度所依賴的支柱之一,也是修道院和女修道院所有腐敗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使徒斷言,沒有任何限制或條件,婚姻在所有人中都是可敬的;這證明宗教事奉者可以結婚是合法的,並且獨身狀態具有優越純潔性的整個教義是錯誤的。請參閱林前7章對此主題的探討。

床也不可污穢。 指對婚姻誓言的忠貞。

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 所有生活上的放蕩和所有違反婚姻盟約的行為,都將受到上帝嚴厲的懲罰(林前6:9)。這裡提到的罪惡普遍存在,因此,我們在聖經中頻繁而莊嚴地告誡要避免這些罪惡,就更顯得恰當。

(b)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箴5:15-23 (c) 「苟合行淫的人」林前6:9,啟22:15

【第5節】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 你的行為——因為「存心」(conversation)這個詞在聖經中就是這樣使用的(腓1:27)。

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 弗5:3;西3:5。腓4:11-12;太6:25及後續經文。這裡給出的知足的特別理由是,上帝應許永不離棄祂的百姓。將此與救主在太6:25及後續經文中的優美論證進行比較。

因為主曾說。 也就是說,上帝曾說。

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參申31:6,書1:5;代上28:20。這些地方都實質上包含了相同的表達,並且都包含使徒在此所依賴的原則,即上帝不會離棄祂的百姓。

(*) 「存心」指「行為」 (d) 「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太6:25,34 (e) 「主曾說」創28:15

【第6節】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 毫無猶豫或疑慮。在所有困惑和潛在匱乏的時刻;在所有我們幾乎不知道生活所需從何而來的時刻,我們可以信靠上帝,並確信祂不會讓我們受苦。在上帝護理的作為中,關於這個主題,有一個信心基礎,即使是好人也並非總是能實踐。那些單純信靠上帝供應他們所需的人,是否曾被離棄,這仍有待證明。比較詩37:25。

主是我的幫助。 實質上,這種情感可以在詩27:1和詩118:6中找到。使徒並非將其作為引文提出,而是作為一個真基督徒可以使用的語言。這種情感是美好的,充滿安慰。如果我們確信主與我們同在,並且祂會幫助我們,我們還能懼怕什麼呢?人對我們所能做的,不會超過祂所允許的,當然也不會超過對我們有益的;無論我們處於何種試煉中,我們都不必感到痛苦的憂慮,因為上帝將是我們的保護者和朋友。

(f) 「放膽說」詩27:1

【第7節】要記念那些引導你們的。 旁註:「是你們的嚮導」。這裡使用的詞,恰當地說,是指領袖、嚮導、指導者。它常被用於軍事指揮官。在這裡,它指的是教師——被任命引導或指導他們走向永生。它更多地指他們是教師或嚮導,而不是統治者或管理者。然而,在來13:17中,它被用於前一種意義。這裡所吩咐的職責是記念他們;也就是說,記念他們的勸告、教導和榜樣。

他們曾把上帝的道傳給你們。 傳道人;無論是使徒還是其他人。無論誰擔任聖職,都應當受到尊重。

要效法他們的信心。 也就是說,模仿(來6:12)。

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 他們的行為;他們的生活方式。這裡譯為「結局」(εκβασις)的詞,只在這裡和林前10:13出現,後者譯為「一條出路」。它恰當地說,是指「出去、出口」,因此被用來指「生命的結束」或「離開世界」——死亡。這可能就是這裡的意思。它並不像我們的譯文所暗示的那樣,指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不改變的,是他們生活的目標或目的——因為希臘文不允許這種解釋;而是指他們應當仔細思考那些聖潔教師行為的結局或結果——他們所做一切的結束或離開;也就是說,在平安的死亡中。他們的信心支持著他們。他們能夠在基督徒的道路上堅持不懈,沒有灰心或失敗。這裡無疑是指那些曾是他們的宗教導師,並已在福音的信心中去世的人,無論是因迫害還是自然死亡;使徒將他們指向作為他要勸勉那些受眾的榜樣——堅持信仰直到死亡。如此解釋,這節經文並非指基督徒對活著的教師的職責,而是對已故教師的職責。他們對活著的教師的職責在來13:17中得到強調。這裡的觀點是,對那些已故的、曾是我們屬靈導師和嚮導的人的適當記念,應當對我們過聖潔生活產生重要影響。我們應當懷著愛和感恩記念他們;我們應當回想他們所教導的真理和對我們的勸勉;我們應當懷著親切的感情珍惜他們為我們的福祉所做的一切的記憶,我們也不應忘記他們所教導的真理在他們去世時支持他們靈魂的效果。

(1) 「那些引導你們的」指「是你們的嚮導」 (a) 「效法他們的信心」來6:12 (*) 「效法」指「效法他們的信心」

【第8節】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按照我們常見的譯文,這句話傳達了一個原文中沒有的意思。它似乎意味著耶穌基督,這位不變的救主,是所指之人的行為的目標或目的,或者他們活著是為了模仿和榮耀祂。但這絕不是原文的意思。原文中,它是一個獨立的命題,即「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也就是說,祂是不變的。這裡這個獨立命題的明顯目的是,透過表明他們的救主始終如一,來鼓勵他們堅持不懈;那位在過去支持祂百姓的,現在仍然一樣,並且將永遠一樣。因此,這裡關於堅持不懈的論證是建立在救贖主的不變性之上的。如果祂是反覆無常、搖擺不定、性格和計劃多變的;如果祂今天幫助祂的百姓,明天卻離棄他們;如果祂一時愛有德之人,一時又同樣愛邪惡之人;如果祂昨天制定了一個計劃,今天卻放棄了;或者如果祂將來會與現在不同,那麼就沒有鼓勵努力的理由了。誰會知道該依賴什麼?誰會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因為誰能確定自己能取悅一個反覆無常或搖擺不定的人呢?如果神聖治理的原則並非始終如一,誰會知道如何調整自己的行為呢?同時,這段經文在為忠誠和堅持不懈提供最強有力論證的同時,也是救主神性的無可辯駁的證明。它斷言了不變性——過去、現在和永恆的同一性——但除了上帝,誰能被如此斷言呢?不可能想像出比這更能有力地斷言不變性的宣告了。

(b) 「一樣的」啟1:4

【第9節】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 也就是說,他們應該有堅定不移的信仰觀點,不要屈服於任何新興的意見。使徒並非勸勉他們僅僅因為他們以前持有某種觀點,或者因為它是一種舊觀點而堅持,他也不禁止他們追隨真理的引導,儘管他們可能需要放棄以前持有的東西;但他告誡他們要警惕那種搖擺不定的精神和輕信,這會導致他們屈服於任何新奇事物,並因為某種觀點是新的或奇怪的而接受它。這裡主要指的是猶太教化的教師,以及他們關於儀式和傳統的各種教義。但這個勸勉適用於所有時代的基督徒。一個一旦被認為有充分證據而接受的宗教觀點,或者我們從小受到的訓練,不應輕易放棄。的確,真理應當永遠被追隨,但這應當在仔細探究之後。

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 這是堅持真理的正確基礎。人心應當靠著上帝的愛,靠著純正的信仰得堅固,這樣我們就會愛真理,並以正確的方式離開它。如果僅僅是頭腦被說服,結果就是偏執、驕傲、心胸狹窄。如果對真理的信仰根植於心,它將伴隨著仁愛、善良、對所有人的善意。在這種對真理的信仰中,人心得堅固是好的。它將產生:

(1) 品格的堅定和穩定;

(2) 對他人的仁愛和善良;

(3) 在試煉和誘惑中的安慰和支持。當一個人陷入試煉和誘惑時,他應該有一些可以依賴的既定原則;一些可以支持他靈魂的固定信仰點。

不是靠飲食。 意思是,人心靠恩典,或靠純正信仰的原則得堅固,比靠最精確地分辨各種食物潔淨與不潔淨的規則更好。摩西律法中有許多這樣的規則,猶太統治者的精細解釋和傳統又增加了更多。要分辨和記住所有這些規則需要相當多的知識,猶太教師無疑對此非常自豪。保羅說,心中有恩典的原則比所有這些知識要好得多;心靈堅定於宗教的偉大真理,比能夠在這件事上做出最精確和最有學問的區分要好。同樣的評論也可以應用於許多其他方面,而不僅僅是猶太人關於食物的區分。原則是,人心在上帝的恩典中得堅固,比對宗教中無用或不重要主題所做的區分有最精確的知識更好。這個觀察將延伸到許多黨派的口號;延伸到許多在吹毛求疵的神學中的形而上學區分;延伸到許多分裂基督教世界的爭議點。

那從來沒有益處的。 指對他們的靈魂沒有任何實際益處(林前8:8)。

(c) 「不要被勾引了去」啟1:4

【第10節】我們有一祭壇。 我們這些基督徒。猶太人有一個祭壇,他們在上面獻祭,這祭壇被視為神聖的,其他人不得分享其益處。使徒的目的是要表明,就特權和成聖的影響而言,基督徒也實質上享有同樣的事。「祭壇」在這裡顯然是指那獻上偉大犧牲的十字架。

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沒有權利吃這祭壇上的東西。 猶太人在獻祭的肉中,有一部分歸祭司和利未人所有,他們根據律法有權享用這部分,作為他們供養的一部分。參利6:25-26,民18:9-10。但使徒說,當他們仍在「帳幕」或聖殿中供職時,也就是說,當他們仍然是猶太人時,他們無權分享一種更高、更有價值的犧牲。參與偉大的基督徒犧牲只屬於那些救贖主的朋友;無論他們多麼看重參與猶太律法下所獻祭物的特權,參與上帝兒子所獻的偉大犧牲要大得多。

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 來9:2-3。指猶太祭司和利未人。

【第11節】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 這裡譯為「原來」(γαρ)的詞,在這裡更恰當地譯為「此外」。斯圖爾特(Stuart)。使徒並非為他前一節所說的話提出理由,而是提出一個新的考慮,以激勵那些受眾忠誠和堅持不懈。在前一節中,考慮是基督徒被允許分享比猶太人更高、更完美的犧牲的益處,因此不應退回到那種宗教。在這節中,考慮是那些被焚燒的牲畜的屍體被帶到營外,同樣地,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城門外受苦,我們也應當願意與祂一同出去,承受那犧牲,無論它會帶來什麼羞辱或恥辱。

牠的身體卻被燒在營外。 來9:7,12。利4:12,21,16:27。這裡的「營」指的是以色列人在曠野時,住在營地裡。在聖殿建成後,也遵守同樣的習俗,將在贖罪大日為贖罪祭宰殺的動物屍體,運到耶路撒冷城牆外焚燒。「凡在營中不合法的事,」格勞秀斯(Grotius)說,「後來在城中也不合法。」

(a) 「營外」利16:27

【第12節】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 為了使祂為罪而死與預表祂的祭物之間有一致性。這裡暗示耶穌自願在城外受苦;也就是說,這是上帝護理的安排。這是透過祂被判處死刑,而非透過民眾騷亂來實現的。參閱賽53:8的注釋。如果祂是在騷亂中被殺,那麼可能像其他情況一樣(比較撒迦利亞,巴拉加的兒子,太23:35),甚至在祭壇上被殺。然而,祂經歷了司法程序,祂的死是經過更深思熟慮,並以慣常的形式執行的。因此,祂被帶出城外,因為沒有罪犯在耶路撒冷城牆內被處決。

也在城門外受苦。 在耶路撒冷城門外(約19:17-18)。祂被處死的地方被稱為各各他,意思是髑髏地,因此我們通常用拉丁詞「加略山」(Calvary)來稱呼它(路23:33;比較太27:33)。現在所展示的加略山在耶路撒冷城牆內;但沒有理由相信那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因為那是在城牆之外。聖經作者沒有指明從城門出來的確切方向,也沒有任何歷史記錄或傳統標記可以知道確切地點。我們從新約中知道的只有:那個地方名叫各各他;釘十字架和墳墓的地點彼此靠近;它們在城門外,靠近城,並且在一個人來人往的地方(約19:20)。「這將支持這樣的結論:那個地方可能是在一條從某個城門通往外面的大路上;而這樣的地方只可能在城市的西部或北部,在通往約帕或大馬士革的路上。」關於釘十字架地點的問題,請參閱羅賓遜(Robinson)的《聖經研究》(Bibli. Research.),第二卷,第69-80頁,以及《聖經學報》(Bibliotheca Sacra),第一期,有詳細探討。

(*) 「使百姓成聖」指「為百姓贖罪」 (b) 「城門外」約19:17,18

【第13節】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 彷彿我們與祂一同出去,當祂被帶走釘十字架時。祂被處死,如同一個作惡者。祂是輕蔑和嘲笑的對象。祂被公開嘲弄,在前往死亡之地的路上,甚至在十字架上,都受到嘲諷和辱罵。在那裡與祂認同,跟隨祂,同情祂,被視為祂的朋友,會使人遭受類似的羞辱和責備。這裡的意思是,我們應當願意將自己視為與主耶穌認同,並承受祂所承受的同樣的羞辱和責備。當祂在嘲笑和辱罵聲中被帶走處死時,如果我們在那裡,我們是否願意被視為祂的追隨者,並作為祂公開的門徒和朋友與祂一同出去呢?唉,有多少人聲稱愛祂,當信仰不使他們遭受任何責備時,卻會退縮不願跟隨祂到加略山!

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同情祂;或承受祂所承受的凌辱。參彼前4:13。比較來12:2;腓3:10;西1:24。

(c) 「忍受他所受的凌辱」徒5:41

【第14節】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 我們不把這裡視為我們最終的家園或固定的居所,我們應當願意在我們將在這裡停留的短暫時間內忍受責備。比較來11:10及後續經文。因此,如果因為我們公開承認對救主的忠誠,我們被趕出家園,被迫流浪,我們也應當願意順服,因為我們永久的家不在這裡,而是在天上。作者的目的似乎是安慰希伯來基督徒,假設他們會因迫害而被趕出耶路撒冷城,並註定要流浪為流亡者。他告訴他們,他們的主被帶出那城處死,他們也應當願意出去;他們永久的家不是耶路撒冷,而是天堂;他們應當願意,鑑於那蒙福的居所,被流放於他們所居住的城市之外,成為地上的流浪者。

(d) 「這裡」彌2:10

【第15節】我們應當靠著耶穌。 猶太人藉著祭物的血和他們大祭司的事奉來到上帝面前。使徒在這裡的勸勉是基於本卷書的總體論證。「鑑於所有關於基督徒大祭司——祂的尊嚴、純潔和愛,祂的犧牲和代求——所提出的考慮,讓我們透過祂堅持向上帝獻上讚美。」也就是說,讓我們堅持我們的信仰。

常常以頌讚為祭。 為所有救贖的恩典。羅森穆勒(Rosenmuller)說(Alte u. neue Morgenland, in loc.),猶太人有一種祭物,他們稱之為平安祭或友誼祭。它們的目的不是為了與上帝建立平安或友誼,而是為了維護它。燔祭、贖罪祭和贖愆祭都是為了過犯,旨在除去過犯。但在他們的平安祭中,獻祭者被視為與上帝處於朋友關係的人,獻祭是為所領受的恩惠表示感謝的標誌;或者它們與誓願相關聯,以便獲得進一步的祝福;或者它們是自願獻上的,作為一種方式來維持自己與上帝的友誼和恩惠(利7:11-12)。比較詹寧斯(Jenning)的《猶太古物》(Jew. Ant.)第一卷,第335頁。

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嘴唇的果子」是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意思是嘴唇所產生的;也就是說,言語。比較箴18:20,何14:2。

感謝他的名。 歸於上帝;一個人的名字常常代表那個人本身。讚美現在是蒙贖者的一項重要職責。這將是他們永遠的職責。

(e) 「靠著耶穌」弗5:29 (f) 何14:2 (1) 「感謝他的名」指「為他贖罪」

【第16節】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 捐輸或施予他人;也就是說,與他們分享我們所擁有的。希臘文的意思是與他人共有。其意思是,他們應當對有需要的人表現出慷慨,並應特別注意不要忘記這項職責。我們傾向於不斷思考自己的利益,因此有很大的危險會忘記我們對窮人和有需要的人所負的職責。關於這裡所吩咐的職責,請參閱加6:10。

因為這樣的祭是上帝所喜悅的。 祂喜悅禱告和讚美的祭;喜悅破碎和痛悔之心的奉獻;但祂特別喜悅那引導我們行善的信仰。這正是祂兒子主耶穌的卓越信仰;所有真正的信仰都促使我們如此行。「祭」這個詞在這裡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指為罪獻上的贖罪祭,也不是說我們透過行善來嘗試為我們的過犯贖罪,而是廣義上指獻給上帝的祭物。上帝喜悅這樣做,(1) 因為它表明我們內心有正確的狀態;

第13章

(2.) 因為這符合祂的本性。祂不斷行善,並且喜悅所有展現相同精神的人。

(g) 「分享」羅馬書 12:13 (h) 「這樣的祭物」腓立比書 4:18

【第17節】順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服從。邊註作「引導者」。參閱【第7節】的注釋。這裡指的是他們的宗教教師,而非世俗統治者。他們應當對這些教師表現出應有的尊重,並在教會中服從他們的權柄,只要這權柄是按照救主的訓誡來執行的。當然,順從的義務不包括任何本身是錯誤的,或會違背良心的事。這教義是說,順服對於教會的福祉是必要的,並且應當樂意順從那些在主裡被設立來管理我們的人。比較帖撒羅尼迦前書 5:12-13。

並且服從你們自己。也就是說,服從他們所吩咐的一切合法且正確的事。對於一個社群而言,有:

(1) 上帝明確吩咐的事——這些事總是必須服從的。

(2) 許多社群為其福祉所同意的事——這些事必須服從,除非它們侵犯了良心權利。

(3) 許多事本身既無明確的上帝命令,也無社群的正式規定。它們是便利之事;有助於社群秩序與和諧的事。對於這些事的適當性,教會內外的「管理者」應被允許判斷,而我們應當耐心服從。因此,在教會中,我們應當服從所有關於舉行公共崇拜、促進信仰和執行紀律的適當規章。

因為他們為你們的靈魂警醒。他們這樣做並無自私的目的。他們並非「轄制上帝的產業」。他們這樣做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因此你們應當服從這些安排。這也表明了教會中行使權柄的真正原則。它應當以促進人們得救的方式進行;所有安排都應以此為目的。因此,所採取的措施和所吩咐的順從,不應是專斷、壓迫或嚴苛的,而應是真正能促進救恩的。

因為他們是將來要交帳的人。向神交帳。宗教的僕人必須向上帝交帳,為他們的忠誠、他們所教導的一切,以及他們所採取的每一項措施。他們很快就要受審判。因此,在這種莊嚴真理的影響下,他們只會追求對你們有益的道路,這是最好的保證。

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 μηστεναζοντες——不嘆息,不呻吟;如同那些不成功的人會做的那樣。其意思是,他們應當順從,這樣當他們的教師交帳時,就不必為他們的悖逆和不順服而憂傷。

因為這於你們無益。也就是說,他們以那種方式交帳——在拯救你們的努力中不成功——對你們沒有益處,反而會造成極大的傷害。這是一種強烈表達方式,意指讓他們的宗教教師去交一份不利於他們的帳,對他們的靈魂來說,將伴隨著極大的危險。因此,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他們應當給予他們一切應有的尊重和順從。

(c) 「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 24:16 (*) 「誠實」 「渴望行為端正」

【第18節】請為我們禱告。這是使徒經常為自己和福音同工提出的請求。參閱帖撒羅尼迦前書 5:25;以弗所書 6:18-19。

因為我們深信自己有清潔的良心,等等。使徒行傳 24:16。使徒在此以他基督徒生活的正直作為他可以要求他們同情的理由。他自覺有行善的目標;他尋求教會的福祉;懷著這個目標,他覺得他可以訴諸所有基督徒對他的同情。只有當我們立志行事正直,並保持清潔的良心時,我們才能適當地請求他人的禱告,或要求他們的同情。如果我們「願意在凡事上行為誠實」,我們就可以期待所有良善之人的同情、禱告和愛戴。

(c) 「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 24:16 (*) 「誠實」 「渴望行為端正」

【第19節】好叫我能早日回到你們那裡。這裡清楚暗示,作者因某些他無法控制的不利情況而無法探訪他們。這可能是由於監禁、疾病,或缺乏方便的機會到達他們那裡。根據希伯來書 13:23 的陳述判斷,他當時很可能是一名囚犯,他的被拘留是因此緣故。參閱導論 § 4, (6)。這裡的語言與保羅當時在羅馬被囚的假設相符——這是一個微小的證據,表明這封書信很可能是他所寫。

【第20節】願賜平安的上帝。上帝是平安的創始者或源頭。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新約中「平安」一詞用來指稱各種祝福或幸福。它與一切會擾亂或困擾心靈的事物相對立,因此可以指與上帝的和好;平靜的良心;罪得赦免的證據;健康與興盛;以及天堂的盼望。約翰福音 14:27。

曾使我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使徒行傳 2:32;哥林多前書 15:15。我們之所以有平安,唯獨是藉著主耶穌復活的事實,因為唯獨藉著祂,我們才有進入天堂的盼望。

那群羊的大牧人。約翰福音 10:1, 14。這裡的意思是,真正的幸福是藉著那位大牧人的溫柔關懷,賜予上帝的子民的。

藉著永約的血。這血是為印證上帝與祂子民所立的永約而流的。希伯來書 9:14-15, 23。這句話在原文中,不像我們的譯本那樣與祂從死裡復活相連;也不應如此翻譯,因為「藉著聖約的血使基督從死裡復活」有何意義呢?在希臘文中是:「賜平安的上帝,祂使群羊的大牧人,藉著永約的血,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等等。其意思是,祂藉著那血被立為或構成群羊的大牧人——祂子民的偉大主宰和統治者。使祂如此卓越;使祂超越所有曾統治上帝子民的人的,是祂獻上那印證永恆聖約的血的事實。它被稱為永恆的,因為:

(1) 它是在永恆的議會中形成,或在神聖的心意中是一個永恆的計劃;

(2) 因為它將永遠持續。藉著這樣的聖約,上帝可以賜予祂的子民持久而穩固的「平安」,因為它奠定了永恆幸福的確據。

(d) 「賜平安的上帝」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 (e) 「曾使」彼得前書 1:21 (+) 「再次」 「帶回」 (f) 「牧人」以西結書 34:23 (g) 「羊」撒迦利亞書 9:11 (2) 「永約」 「遺囑」

【第21節】使你們得以完全。使徒在此並未斷言他們當時是完全的,或他們今生會是完全的。這裡使用的詞——καταρτιζω——意指使完全預備好,使完全就緒;使完整。這裡的意思是,保羅禱告上帝會完全賜予他們一切必要的恩典,以遵行祂的旨意並遵守祂的誡命。參閱希伯來書 11:3 對此詞的解釋。這是一個在任何時候,以及所有愛教會的人都應當獻上的適當禱告,願上帝使祂所有的子民完全具備資格去遵行祂的一切旨意。

在你們裡面運行。邊註作「行事」。這裡的意思是,他們遵行上帝旨意的唯一希望是,上帝會藉著祂自己的作為,使他們做祂眼中看為喜悅的事:比較腓立比書 2:12。這並非出於任何期望人能靠自己去做。

藉著耶穌基督。其意思是,上帝並非直接且藉著祂自己的即時作為來使人心歸正和成聖,而是藉著基督的福音,並且所有對靈魂的良好影響都必須藉著救主來期待。

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也就是說,歸給基督;因為上下文顯然如此要求。使徒保羅在書信中以這種方式插入頌讚詞並不罕見。羅馬書 9:4。這在猶太人中很常見,就像現在在穆斯林的著作和談話中一樣,當提到上帝的名時,會伴隨著讚美之詞。

【第22節】請你們容忍這勸勉的話。指這整封書信中的論證和勸告——這實際上是對在所有誘惑下堅忍不拔地持守基督教信仰的實際勸勉。

因為我簡略地寫信給你們。這並非指這封書信與作者所寫的其他書信相比是短的,因為保羅的大部分書信都比這封短。而是指,與他所處理主題的重要性與難度相比,它是簡短的。所引入的議題本可以進行更廣泛的討論,但在處理這些議題時,他盡可能使用了最少的詞語。考慮到這封書信的簡潔風格,沒有人能否認這一點。作為一個例證,我們或許可以說,將這封書信的思想擴展成大量的解釋卷冊是容易的,而且事實上,要對它進行解釋而不寫出一部在篇幅上大大超過原文的注釋是很困難的。也沒有人會懷疑,這封書信的作者如果願意,他自己也能大大擴展這些思想和例證。很可能就是針對這些考慮,他才說這封書信是簡短的。

【第23節】你們該知道我們的弟兄提摩太已經釋放了。或作「已差遣出去」。施圖爾特教授及其他人皆如此翻譯。關於此句的意義及其在確定書信作者方面的重要性,請參閱導論 § 2, (5), 4,以及施圖爾特教授的導論 § 19。這是一個強有力的證據,表明保羅是這封書信的作者,因為提摩太從與保羅初次相識起,就被描述為他的常伴,並被稱為弟兄。哥林多後書 1:1;腓立比書 1:1;歌羅西書 1:1;腓利門書 1:1。沒有其他使徒會如此自然地使用這個詞來稱呼提摩太;這裡對他如此親切的提及,是因為他對作者的心是如此親愛,也因為作者覺得他寫信的對象也會關心提摩太的情況。至於「釋放了」——απολελυμενον——這個詞的意義,一直存在許多分歧,究竟是指「從監禁中釋放」,還是「被差遣到其他地方執行某項任務」。後者似乎是更可能的意義,原因如下:

(1) 上下文似乎要求如此。作者談到他,彷彿他現在不在,並且希望他能很快回來。「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這句話更像是用來指被派去執行某項任務的人,而不是剛從監獄獲釋的人。無論如何,他當時不在,並且預期他可能很快回來。但如果假設這句話是指從監禁中獲釋,那麼這句話就會完全不協調。它不是,如我們那樣假設,「我們的弟兄提摩太現在從監獄獲釋了,所以我很快會和他一起去見你們」;而是,「我們的弟兄提摩太現在被差遣出去了,如果他很快回來,我會和他一起去見你們。」

(2) 在腓立比書 2:19, 23 中,保羅當時在羅馬被囚,他談到他希望能夠在知道自己的情況如何後,就差遣提摩太去見他們。他打算留提摩太直到那一點確定,因為在那之前提摩太在他身邊很重要,然後再差遣他去安慰腓立比人,並查看教會的情況。現在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與那個事件已經發生的假設非常吻合:保羅已經足夠清楚地確定他將被釋放,以便他可能被允許再次探訪希伯來基督徒;他已經差遣提摩太去腓立比,並正在等待他的歸來;一旦他回來,他就會準備好探訪他們;同時,在提摩太不在期間,他寫了這封書信給他們。

(3) 這個假設與這裡使用的詞——απολυω——的意義非常吻合。它主要表示「從…中釋放」;「鬆開」;「解開」;「釋放」;「讓自由」;「休妻」或「離婚」;「簡單地解散」或「放走」,或「差遣」。參閱馬太福音 14:15, 22, 23;馬太福音 15:32, 39;路加福音 9:12 等。比較羅賓遜詞典和施圖爾特導論 § 19。因此,我認為其意義是,提摩太當時被派去執行某項重要任務;使徒預期他會迅速歸來;然後他相信他將能夠與他一同探訪這封書信的收信人。

【第24節】請你們問候所有引導你們的人。參閱羅馬書 16:3 及以下各節的注釋。使徒保羅習慣以親切的問候結束他的書信。

和所有聖徒。這是聖經中對基督徒的常用稱呼。羅馬書 1:7。

義大利的眾聖徒也問候你們。義大利的聖徒或基督徒。這表明書信的作者當時在義大利。他可能在羅馬。參閱導論 § 2。

(*) 「引導你們的」 「問候你們所有的引導者」

【第25節】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羅馬書 16:20。

書信末尾的署名「從義大利由提摩太寫給希伯來人」,像其他署名一樣,沒有權威性。參閱哥林多前書末尾的注釋。這裡顯然是錯誤的,因為書信作者明確指出,他寫信時提摩太不在場,希伯來書 13:23。關於寫作時間和地點,請參閱導論 § 4。

在本解釋結束之際,不妨請讀者參閱導論末尾關於其目的的評論,§ 6。在完成解釋之後,我們或許能更清楚地看到那裡提出的觀點的重要性。新約中沒有一本書比這本書更重要,當然也沒有哪本書的缺失會在聖經正典中更為明顯。所有舊約讀者都需要這樣一本指南,由一位從小就對猶太體系有深入了解、擁有最能幹和忠實教導的所有優勢、並在聖經默感影響下的人所寫,使我們了解這些制度的真正性質。沒有什麼比確定關於猶太經濟體系性質的原則更重要了;要展示什麼是預表性的,以及這些制度如何成為引入一個更完美體系——基督教信仰體系——的手段。如果我們有正確的感受,我們將真誠地感謝上帝,祂使基督教信仰被一個本身如此宏偉壯麗的猶太體系所預表,並對那個崇高的宗教體系懷有更高的感恩,而猶太體系,儘管其輝煌,也只是它的影子。猶太體系中有許多美麗、令人振奮和崇高的東西。律法的頒布有許多宏偉和令人敬畏之處,其儀式也有許多莊嚴之處。在其鼎盛和純潔的時期,它是當時地球上無與倫比的最純潔和最高貴的宗教體系。它教導獨一真神的本質;灌輸純潔的道德體系;在地上保存真理的記錄,並不斷向人展示未來更美好體系的希望。但它昂貴、繁重、規定精確,儀式令人厭倦,使徒行傳 15:10。它適用於一個民族——一個佔據小片領土,每年可以方便地三次聚集在他們中央崇拜場所的民族。它不是一個適用於全世界的體系;也不是為全世界設計的。因此,當救主來臨,而猶太經濟體系的設計正是為了引入祂時,它自然而然地停止了。猶太祭壇很快被推倒;聖殿被夷為平地,他們莊嚴的城市被摧毀。希伯來人的宗教消逝了,不再以其輝煌和力量復興,從那以後,它從未活過,除了作為一個空洞的形式。這封書信教導我們它為何消逝,以及它為何永遠無法恢復。它是解開舊約的真正鑰匙;帶著這些觀點,我們最後可以說,凡欲徹底理解聖經者,應當熟悉這封書信;沒有它,聖經正典將不完整;對於一個希望理解上帝所賜啟示的人來說,聖經中沒有哪一部分的失去會比希伯來書的失去造成更無法彌補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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