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第6章
巴恩斯注釋 — 以弗所書
巴恩斯注釋 — 以弗所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39:22
第6章
以弗所書 — 第6章
第6章
以弗所書 第6章
本章分析。
本章包含以下主題:
(1.) 勸勉兒女要順從父母,並應許順從所帶來的福氣,【弗6:1-3】。
(2.) 勸勉作父親的要表現出合宜的品格,使兒女能正當地順從他們,並以合宜的方式教養他們,【弗6:4】。
(3.) 僕人的職責,【弗6:6-8】。
(4.) 主人對待僕人的職責,【弗6:9】。
(5.) 勸勉要穿戴上帝的全副軍裝,並描述基督徒士兵和基督徒的軍備,【弗6:10-17】。
(6.) 禱告的職責,特別是為使徒自己禱告,使他能大膽地為他的主說話,【弗6:18-20】。
(7.) 最後,【弗6:21-24】,他告訴他們,如果他們想詢問他的情況,送信的推基古可以告知他們;然後以慣常的祝福結束書信。
【第1節】兒女(tekna, 兒女)。這個詞通常指年幼者;但在此顯然指那些在父母照管和管教之下,或尚未成年的人。
順從你們的父母。這是上帝吩咐兒女的第一項重要職責。就是要遵行父母的命令。自然之神(God of nature)表明這是職責,因為祂將其銘刻在各時代所有人的心中;啟示之主(Author of revelation)也加以確認。這尤其重要,
(1.) 因為家庭的良好秩序,進而整個社會的良好秩序,都依賴於此;沒有一個家庭或社會在家庭中缺乏應有的順服,能夠興盛。
(2.) 因為兒女的福祉依賴於此;讓兒女從小學習順從律法至關重要,因為沒有人能夠在不順從的情況下興盛或快樂。
(3.) 因為兒女尚未具備判斷是非的能力,也無法引導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必須服從他人的意志。
(4.) 因為父母憑藉其年齡和經驗,應被視為有資格引導和指導兒女。上帝在父母心中所植入的對兒女的愛,通常能確保這種家庭管教以不傷害兒女的方式進行。除非在強烈的情緒或醉酒的刺激下,父親不會濫用權力。他太愛孩子了。他渴望孩子的福祉;將孩子置於父母的權威之下,對於孩子的福祉而言,幾乎等同於立即賦予孩子父母所有的智慧和經驗。
(5.) 這很重要,因為家庭管教旨在模仿上帝的管教。上帝的管教就是一個完美的家庭管教應有的樣子;讓孩子習慣順從父母,旨在成為引導他們順從上帝的一種方法。沒有一個不順從父母的孩子會順從上帝;而最順從父母的孩子,最有可能成為基督徒,並成為天國的繼承人。總的來說,可以觀察到,沒有一個不順從的孩子是品德高尚、興盛或快樂的。每個人都預見到這樣一個孩子的毀滅;大多數導致監獄或絞刑的犯罪案件,都是從不順從父母開始的。
在主裡。也就是說,只要父母的命令與上帝的命令一致,就應順從,不能再多。沒有父母有權要求孩子偷竊、說謊、欺騙、協助他們殺人,或做任何其他錯誤的事情。沒有父母有權禁止孩子禱告、閱讀聖經、敬拜上帝,或公開信仰。在這種情況下,兒女的職責和權利與妻子的相似,【弗5:22】;在所有情況下,都應順從上帝而非順從人。然而,當父母反對孩子時;當他們表示不願意孩子參加某個教會,或公開信仰時,這種反對在所有情況下都應成為孩子停下來重新審視這個問題的充分理由。在任何情況下,在違背父母意願之前,他都應該多禱告、多思考、多詢問;當他這樣做時,他應該以極大的溫柔和善意向他們說明,他相信他應該愛和事奉上帝。
因為這是正當的。這是正當的,
(1.) 因為這是上帝所命定的職責;
(2.) 因為兒女對父母為他們所做的一切,負有感恩的債;
(3.) 因為這將有利於兒女自己,也有利於社會的福祉。
(a) 「順從你們的父母」【箴23:22】,【西3:20】
【第2節】要孝敬父母。【出20:12】。比較【太15:4】。
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附帶應許的誡命。應許是,他們在耶和華他們上帝所賜的地上,日子得以長久。不應認為遵守前四條誡命不會帶來祝福,但沒有特別的祝福應許。確實,第二條誡命附帶了一般性的宣告,即上帝必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施慈愛,直到千代。但那更像是對上帝所有誡命的宣告,而非附屬於特定誡命的應許。這是一個保證,即順從上帝的律法將帶來千代的祝福,並且是鑑於第一和第二條誡命而給出的,因為它們特別關乎對上帝應有的尊榮。但第五條誡命中的應許是一個特別的應許。它不涉及對上帝的一般順從,而是一個特別的保證,即孝敬父母的人將因這種順從而獲得特別的祝福。
(b) 「你的父母」【出20:12】
【第3節】使你得福。這在【申5:16】所記載的第五條誡命中可以找到。那裡記載的整條誡命是:「當照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使你得福。」這裡的意思是,如果他們順從父母,他們會比不順從父母更快樂、更有用、更有德行。
在世長壽。在【出20:12】所記載的誡命中,應許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指的是應許之地——迦南地。其意義無疑是,對於順從父母的人,將有特別的護理,使他們長壽。長壽被視為一大福氣;這個福氣得到了應許。使徒在此將這個應許賦予更普遍的形式,說順從父母在任何時候都與長壽相關。我們可以在此指出,
(1.) 長壽是一種福氣。它提供了更長的時間來預備永恆;它使人能更有用;它提供了更長的機會來研究上帝在地上的作為。渴望長壽並非不當;我們應該盡一切可能延長我們的壽命,並保護和延續我們的生命。
(2.) 順從父母仍然有助於長壽,而且那些在幼年時期最順從的人,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有長壽的希望。這發生是因為
(a.) 順從的人得以免於縮短生命的惡習和罪行。沒有父母會命令孩子成為酒鬼、賭徒、揮霍者、海盜或殺人犯。但這些惡習和罪行,在大多數情況下源於不順從父母,都會縮短生命;那些早早犯下這些罪行的人,必然會早逝。沒有一個不順從父母的孩子能保證自己不會成為這些惡習和罪行的受害者。
(b.) 順從父母與有助於長壽的良好習慣相關。它會使孩子勤奮、節制、清醒;它會引導他約束和管理他狂野的激情;它會引導他養成自律的習慣,這將在未來的生活中使他免於惡習和誘惑的陷阱。
(c.) 許多生命因不順從父母而早逝。一個孩子不聽父親的話,去了酒館;或者他出海;或者他與惡人為伍——他可能在海上遇難,或者他在陸地上的品格可能永遠毀滅。在不順從的孩子中,或許百分之一都無法達到受人尊敬的老年。
(d.) 我們仍然可以相信,上帝在祂的護理中,會看顧那些順從父母的人。如果祂顧念一隻麻雀的墜落(【太10:29】),祂就不會忘記一個順從的孩子;如果祂數算我們的頭髮(【太10:30】),祂就不會不顧念那個藉著順從父母來尊榮祂的小男孩。
(*) 「地上」 「土地」
【第4節】你們作父親的。這條命令特別針對父親,因為他們是家庭的頭,家庭的管教尤其託付給他們。使徒在此的目的是要向父母表明,他們的命令應該是容易被順從的,或者說是完全合理和恰當的。如果要求兒女順從,那麼父母的命令理應是兒女能夠順從的,或者是不會讓兒女在嘗試順從時感到氣餒的。這句話與他在【弗5:22-25】論及夫妻關係時所說的一致。妻子有順從的職責——但丈夫也有相應的職責,要表現出這樣的品格,使順從成為一件愉快的事——如此愛她,以至於他的意願對她而言就是律法。同樣地,兒女有順從父母的職責;但父母也有職責,要展現這樣的品格,並維持這樣的管教,使兒女順從是恰當的;不命令任何不合理或不恰當的事,而是要以美德和純正的信仰來教養兒女。
不要惹兒女的氣。也就是說,不要藉著不合理的命令;藉著不必要的嚴厲;藉著發怒來惹兒女的氣。要這樣管教他們,這樣懲罰他們——如果懲罰是必要的話——使他們不失去對你的信任,反而愛你。使徒在此點出了父母在管教兒女時最容易遇到的危險。那就是使他們脾氣暴躁;讓他們覺得父母是在發怒,而他們也理應如此。這會發生在
(1.) 當父母的命令不合理且嚴厲時。孩子的精神就會被激怒,他會「灰心喪志」,【西3:21】。
(2.) 當父母在懲罰孩子時明顯情緒激動。孩子就會覺得
(a.) 如果父親生氣,那麼他生氣也沒錯;而且
(b.) 父母發怒的事實本身就會點燃孩子心中的怒火——就像兩個人爭吵時一樣。如果他在這種情況下順從,那只是因為父母更強大,而不是因為父母是對的;孩子會懷著怒氣,同時屈服於權力。在父母管教中,沒有比父親在施加懲罰時控制自己的脾氣更重要的原則了。他懲罰孩子不是因為他生氣,而是因為這是對的;不是因為這成了個人爭鬥,而是因為上帝要求他這樣做,而且孩子的福祉需要這樣做。當孩子看到父母在怒氣影響下懲罰他時,那一刻孩子也很可能會生氣——而且他的怒氣會像父母的怒氣一樣恰當。然而,懲罰多麼頻繁地以這種方式施加!孩子多麼頻繁地覺得父母懲罰他只是因為他們更強大,而不是因為這是對的!孩子的心中多麼頻繁地留下強烈的信念,認為他所受的懲罰是不公正的,而不是為自己所犯的錯誤而悔改!
總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使他們在這樣的管教和教導下認識主。
教訓(en paideia, 教訓)。這裡使用的詞意為,對孩子的訓練;因此是教育、教導、管教。這裡的意思是,他們要以主所認可的方式教養孩子;也就是說,他們要為美德和信仰教育他們。
和警戒(nouthesia, 警戒)。這裡使用的詞——νουθεσια——字面意思是提醒;然後是警告、勸誡、教導。這裡的意思是,他們要提醒孩子關於主——祂的存在、完美、律法,以及祂對他們心靈和生命的要求。這條命令是積極的,並且符合聖經所有關於此主題的要求。沒有人會懷疑聖經吩咐父母有責任努力以信仰的方式教養孩子,並將此生的大目標定為預備他們進入天堂。人們常反對說,在宗教問題上,孩子應該在能夠獨立判斷時自行形成意見。無神論者和不信教的人總是反對或忽視這裡所吩咐的職責;常見的藉口是,向孩子傳授宗教會使他們產生偏見;破壞他們的獨立思考能力;並阻止他們對如此重要的主題做出應有的公正判斷。為了回應這一點,並為聖經關於此主題的要求辯護,我們可以指出,
(1.) 讓孩子在沒有任何宗教教導的情況下長大,就像讓花園荒蕪而沒有任何耕耘一樣。這樣的花園很快就會雜草叢生、荊棘遍佈——但不會比孩子的心靈更快或更確定地如此。
(2.) 人們在許多事情上都會教導孩子,為什麼在宗教上不應該呢?他們教導孩子如何在社交場合表現;農耕的藝術;如何製作或使用工具;如何賺錢;如何避免狡猾誘惑者的伎倆。但為什麼不說所有這些都傾向於破壞他們的獨立性,使他們產生偏見呢?為什麼不讓他們的心靈開放自由,讓他們在心智成熟時自行判斷農耕和機械藝術呢?
(3.) 人們確實會灌輸自己的宗教觀點。一個無神論者通常不會非常急於向孩子隱藏自己的觀點。人們透過榜樣、偶然的評論、以及對他們認為沒有價值的事物的忽視來教導。一個不禱告的人,正在教導他的孩子不要禱告;一個忽視公開敬拜上帝的人,正在教導他的孩子忽視它;一個不讀聖經的人,正在教導他的孩子不要讀聖經。事物的構成就是如此,父母不可能不將自己的宗教觀點灌輸給孩子。既然如此,聖經所要求的一切就是,他的教導應該是正確的。
(4.) 灌輸宗教真理並不會使心靈狹隘、偏執、不願接受真理。宗教使心靈坦誠、有良知、樂於接受說服、樂於追隨真理。迷信、偏執、無神論以及所有錯誤和虛假,都會使心靈狹隘和偏執。
(5.) 如果一個人不教導孩子真理,其他人就會教導他們錯誤。孩子在街上遇到的年輕懷疑論者;狡猾的無神論者;恨上帝的人;沒有原則的陌生人,都會教導孩子。但父母教導孩子真理,難道不比陌生人教導他們錯誤更好嗎?
(6.) 宗教是所有主題中最重要的一個,因此,在該主題上教導孩子真理是最重要的。上帝能向誰如此恰當地要求這件事,除了父母呢?如果問父母應如何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孩子,我回答:
第一,直接灌輸宗教的教義和職責——就像他教導任何他認為有價值的事物一樣。
第二,將他們安置在主日學,在那裡他可以保證他們會被教導真理。
第三,帶領他們——而不僅僅是送他們——到聖所,使他們可以在上帝的家中受教。
第四,透過榜樣——沒有榜樣,所有的教導都毫無價值。
第五,為他的努力和他們靈魂的救贖禱告,祈求神聖的幫助。這些職責是明確、簡單、易於履行的,而且是人知道自己應該履行的。如果被忽視,而孩子的靈魂失喪,父母將向上帝交出一個最可怕的帳。
(*) 「教訓」 「教導」
【第5節】僕人(hoi douloi, 僕人)。這裡使用的詞指那些有義務為他人服務的人,無論這種服務是自由的還是自願的;因此,它可以指奴隸,也可以指那些自願為他人服務的人。在新約中,它經常以這些意義使用,就像在其他地方一樣。不能證明這裡的詞必然指奴隸;儘管如果奴隸制度存在於這封書信的收信人中——這幾乎是無疑的——那麼這個詞將適用於處於這種狀況的人。【林前7:21】;【加3:28】。關於奴隸制度的一般主題,以及聖經對此的教義,請參【賽58:6】。無論這裡提到的人是奴隸,還是那些自願服務的人,這裡給出的指示都同樣適用。基督教的宗旨不是粗暴地切斷人與人之間的聯繫,而是教導所有人在基督教發現他們所處的關係中正確履行職責,並逐步改變社會習俗,最終實現正義的普遍盛行。
要順從他們。這是新約中一貫的指示。參【彼前2:18】、【提前6:1-3】、【林前7:21】。其思想是,他們要在這種關係中展現他們所宣稱的信仰的卓越性。如果他們能獲得自由,他們應該選擇自由的狀態而非受奴役的狀態,【林前7:21】;但只要這種關係存在,他們就應該友善、溫和、順從,如同基督徒應有的表現。在【歌羅西書】的平行經文(【西3:22】)中說,他們要「凡事」順從主人。但顯然這應當理解為對妻子和兒女情況所暗示的限制,【弗5:24】;【弗6:1】,主人無權命令道德上錯誤的事情。
肉身的主人。這顯然旨在限制順從的義務。其意思是,他們對身體、肉身有控制權。他們有權命令身體所能提供的服務;但他們不是靈魂的主人。靈魂承認上帝為其主,他們應以比對主人更高的意義順服主。
存敬畏戰兢的心。帶著敬意,並害怕冒犯他們。他們對你有權柄和能力,你應該害怕惹他們不悅。無論奴隸制度的恰當性如何,也無論主人釋放奴隸的職責如何,僕人以樂意的心完成任務,比頑固和叛逆更能榮耀信仰。他藉著耐心順從即使他認為是錯誤的事情,比因被視為叛逆而受罰,更能榮耀信仰。這裡可以補充一點,當時的僕人被認為能夠閱讀。這些指示是針對他們,而不是針對他們的主人。這些指示對美國奴隸有何用處——他們幾乎沒有人能閱讀?
用誠實的心。帶著單純、真誠的願望去做應該做的事。
如同順從基督。感覺到藉著向主人提供適當的服務,你實際上是在事奉主,並且你正在做討祂喜悅的事。【林前7:22】。在生活中無論我們處於何種境地,忠心都是主所悅納的服務。一個基督徒在僕人的境況中,可以像福音的傳道人或王位上的君王一樣,蒙主悅納地事奉主耶穌。此外,記住我們正在事奉主,將大大減輕這種境況的負擔,使卑微境況的勞苦變得輕鬆。
(a) 「要順從」【彼前2:18】
【第6節】不要只在眼前事奉。也就是說,不要只在主人眼前,或當主人注視你時才提供服務。使徒在此提到了非自願奴役制度普遍存在的一個弊端。那就是,奴隸通常只在主人注視他時才會順從。自由人同意為約定的工資勞動,在主人不在視線範圍內時可以信任;但奴隸不行。因此,在有奴隸的地方,需要有「監工」來監督他們,並強迫他們工作。這種弊端是無法避免的,除非真正的信仰盛行——而真正的信仰廣泛盛行將使奴隸獲得自由。然而,只要這種關係存在,使徒就會吩咐僕人要憑良心工作,如同事奉主。此外,這項指示對所有受僱於他人的人都非常重要。他們有義務像雇主一直在注視他們一樣忠實地履行職責,記住雖然人的眼睛可能會轉開,但上帝的眼睛從不轉開。
像是討人喜歡的。好像主要目的是討人喜歡。目的應該是討上帝喜悅和尊榮上帝。
卻要像基督的僕人。【林前7:22】。
從心裡遵行上帝的旨意。也就是說,上帝要求在那個生活階層中勤奮、忠誠、有良心、順服和聽從。當我們出於對上帝旨意的尊重,履行我們在生活中所處的境況中——無論多麼卑微——所要求的服務時,我們就向上帝提供了蒙悅納的服務。
【第7節】甘心事奉,如同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也就是說,他應該將自己的人生境遇視為上帝護理為了一些智慧和美好的目的所安排的;而且,在他被允許以平靜安穩的方式享受自由之前,【林前7:21】,他應該忠實地履行職責,並感覺到他正在向上帝提供蒙悅納的服務。這將使他對自己境遇中的許多艱辛感到滿足。感覺到上帝安排了我們生活的環境,並且祂有某些智慧和美好的目的要藉此達成,使我們在其中感到滿足;儘管我們可能覺得我們的同胞可能對我們不公。正是這個原則使殉道者在人對他們所做的錯誤之下如此有耐心;這甚至可以使一個奴隸在主人的錯誤之下保持耐心和順服。但主人不要以為,因為一個虔誠的奴隸表現出這種精神,所以奴隸就覺得主人扣留他的自由是正確的;也不要以為,因為信仰要求奴隸順服和聽從,所以信仰就贊同主人所做的一切。這並不比信仰認可尼祿和瑪麗的行為更多,因為信仰要求殉道者不抵抗,並允許自己被帶到火刑柱上。一個有良心的奴隸可以在順服上帝和遵行祂旨意中找到幸福,就像一個有良心的殉道者一樣。但這並不認可奴隸主或迫害者的錯誤。
【第8節】知道各人所行的善事。無論一個人做什麼對的事,他都將得到適當的獎賞。無論他的人生地位如何,只要他對上帝和人盡忠職守,他就會被接納。一個處於奴役狀態的人可以活出榮耀上帝的生命;這樣活著,他就不應該過於擔心自己的處境。主人可能未能給予奴隸適當的報酬;但如果僕人對上帝忠心,上帝將在來世報答他。正是透過這種方式,信仰會使生活的苦難變得可以忍受,教導那些受壓迫的人以忍耐的精神承受他們的考驗,並期待未來的獎賞世界。信仰不贊同奴隸制度。它是人權的朋友。如果它在地上有充分的影響力,它將使每個人恢復自由,並賦予每個人應有的權利。基督教從未要求其信徒製造或擁有奴隸。沒有一個在信仰的適當影響下的人曾使人成為奴隸;沒有一個在信仰的適當影響下的人不希望所有人都自由;而且,真正的信仰在世界上傳播的程度,將與普遍自由的程度成正比。但基督教即使在奴隸制度存在時,也會減輕其弊端,並安慰那些被判處如此艱難命運的人,向他們保證他們在那裡可以向上帝提供蒙悅納的服務,並且他們很快就會被接納到一個不再有痛苦奴役的世界。如果他們在這裡不能擁有自由,他們可以擁有滿足;如果他們覺得人對他們不公,他們可以感覺到上帝會對他們公義;如果他們的主人不在這裡報答他們的服務,上帝會;如果他們在這裡不能享受自由,他們很快就會被接到一個完全自由的世界——天堂。
【第9節】你們作主人的。這句話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僕人得到適當的對待。從中顯然可以看出,在基督教會中,有作主人的人;最明顯的解釋是,他們是奴隸主。一些這樣的人會歸信,就像現在一樣。保羅沒有說他們不能成為基督徒。他沒有說他們應該立即被排除在聖餐之外。他沒有指責他們,也沒有對他們使用嚴厲的言辭。他教導他們對待手下人的職責,並確立了如果遵循,最終將導致普遍自由的原則。
待僕人也要如此(ta auta, 如此)。這裡的「如此」似乎是指他前面幾節所說的。他們要對待僕人表現出他要求僕人對待他們同樣的精神——同樣的仁慈、忠誠和對上帝旨意的尊重。他要求僕人憑良心行事;記住上帝的眼睛在他們身上,並且在那個生活境況中,他們要將自己視為事奉上帝,並主要向上帝負責。使徒希望主人們也有同樣的感受。他們要忠誠、有良心、公正、對僕人的利益忠實,並記住他們要向上帝負責。他們不應利用自己的權力壓迫僕人,不應無理懲罰他們,也不應認為自己對待僕人的方式無需負責。在【歌羅西書】的對應經文【西4:1】中說:「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西4:1】
不要威嚇他們。旁註:「有些人讀作,你們和他們的。」許多手稿都有這個讀法。參米爾(Mill)。意義沒有實質性改變,只是根據旁註,其效果是讓主人和僕人感覺到,在一個最重要的意義上,他們是平等的。根據常見的讀法,其意義是,主人應該記住他們要向上帝負責,並且這個事實應該以適當的方式影響他們。這將以兩種方式實現。
(1.) 因為對僕人的不公將會得到應有的懲罰——因為上帝不偏待人。
(2.) 這將引導他們以他們希望上帝對待他們的方式對待僕人。沒有什麼比感覺到他們有一個共同的主人,並且他們很快就要站在祂的審判台前,更能促成這一點了。
因為他並不偏待人。參【羅2:11】對此表達的解釋。這裡的意思是,上帝在分配獎賞和懲罰時,不會因主人或奴隸的地位或身份而受影響。祂不會因為一個人是主人而偏袒他;也不會因為另一個人是奴隸而拒絕他。祂會根據他們的品格對待他們。在這個世界上,他們處於不同的等級和地位;在祂的審判台前,他們將在同一位審判官面前受審。由此可見,
第6章
(1.) 奴隸不應被視為「動產」、「物品」或「財產」。他是一個人;一個蒙救贖的人;一個不朽的人。他是一個基督為之而死的人。但基督並非為「動產」和「物品」而死。
(2.) 主人和僕人,在他們重大的利益上是平等的。兩者都是罪人;兩者都將很快死去;兩者都將以同樣的方式歸於塵土;兩者都將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兩者都將交出他們的帳目。主人不會因為他是主人而被接納進入天堂;僕人也不會因為他是奴隸而被推入地獄。如果兩者都是基督徒,他們將被接納進入一個沒有階級和膚色區別的天堂。如果主人不是基督徒而僕人是,那麼今生自認為優於僕人的主人,將會看著僕人升入天堂,而他自己卻被推入地獄。
(3.) 諸如此類的考量,如果能發揮其應有的影響,將產生兩種效果。
(a.) 它們將減輕奴役的重擔,只要奴役關係持續,且難以立即廢除。如果主人和奴隸都是基督徒,即使這種關係持續,它也將更像是一種相互信任的關係。主人將成為保護者、教師、引導者、朋友;僕人將成為忠實的幫手——為他所愛、並因感恩和情感的義務而感到與之連結的人提供服務。
(b.) 但這種情感狀態很快就會導致解放。將一位基督徒弟兄囚禁在奴役中,這對所有人的情感來說都是令人震驚的,對基督徒來說更是駭人聽聞。只要奴隸被視為「動產」或僅僅是一件「財產」,就像一匹馬一樣,人們就會努力讓自己滿足於他可以被奴役的感覺。但當人們意識到他是一位基督徒弟兄——一位蒙救贖的、同往永恆的旅伴,一位生命的共同繼承者——那一刻,基督徒就應該感覺到,將他視為奴隸;將基督為之而死的東西視為「動產」;像買賣馬、牛或驢一樣買賣上帝的兒女和生命的繼承者,這違反了他信仰的所有原則。因此,基督教的普及很快就消除了羅馬帝國的奴隸制度;如果它以其純潔性普及,它也將很快將奴隸制度從地球上根除。
【第10節】「最後,我的弟兄們,你們要在主裡剛強。」保羅現在已經向以弗所人闡明了他們應當履行的職責。他考慮了他們所處的各種生活關係,以及由此產生的義務。他並非不知道,在履行職責時,他們將需要來自上方的力量。他知道他們有強大而兇猛的敵人,為了應對這些敵人,他們需要穿上基督徒士兵的全副軍裝。因此,他以勸勉他們穿上所有能穿的力量來應對他們必須對抗的敵人作結;在勸勉的開頭,他提醒他們,只有藉著主的力量,他們才能盼望得勝。「在主裡剛強」是指:
(1.) 在他的事業中剛強或勇敢;
(2.) 感覺到他是我們的力量,並信靠他和他的應許。
【第11節】「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這裡的整個描述都源自古代士兵的武器。這些武器的各個部分——構成「全副軍裝」(πανοπλιαν, panoply)——在弗6:14-17中有所說明。這個詞的意思是完整的軍裝,包括攻擊性和防禦性武器。參路11:22;羅13:12;林後6:7。「上帝的軍裝」不是上帝所穿的,而是他為基督徒士兵預備的。這裡的意思是:
(1.) 在我們的爭戰中,我們不應預備人與人爭鬥所用的武器,而應預備上帝所預備的;我們應當放棄屬肉體的武器,穿上上帝所指示的、為取得勝利而用的武器。
(2.) 我們要穿上「全副軍裝」。我們不應部分穿戴上帝所指定的,部分穿戴人所用的武器;我們也不應只穿戴部分軍裝,而應穿戴全部。如果一個人要為主的爭戰而戰,他需要所有的軍裝;如果他缺少上帝所指定的一種武器,失敗可能就是結果。
「使你們能站立得住。」敵人如此眾多而強大,除非穿上上帝的軍裝,否則勝利是不可能的。
「抵擋魔鬼的詭計。」「詭計」(μεθοδεια)這個詞,原意是經過方法追溯出來的;有條理的;然後指精心策劃的——技藝、技巧、狡猾。在新約中只出現在弗4:14和此處。這裡恰當地翻譯為「詭計」,意指狡猾的計謀、伎倆、企圖欺騙和毀滅我們。魔鬼的詭計是他用來將靈魂拖入滅亡的各種伎倆和策略。我們更容易應對公開的武力,而不是狡猾;我們需要基督徒軍裝的武器來應對將我們引入陷阱的企圖,就像應對公開武力一樣。這裡的意思是,撒旦不進行公開的戰爭。他不與基督徒士兵面對面。他暗中前進;在黑暗中接近;使用狡猾而非力量,更傾向於欺騙和背叛,而不是僅憑武力擊敗。因此,我們需要時刻武裝自己,以應對隨時可能發生的攻擊。一個必須與可見敵人作戰的人,如果他只準備在開闊地帶與之交戰,他可能會感到安全。但如果敵人是隱形的;如果他偷偷摸摸地接近我們;如果他只通過伏擊和突襲來作戰,情況就大不相同了。這就是我們必須對抗的敵人——幾乎所有的基督徒爭戰都是一場對抗策略和詭計的戰爭。撒旦不會公開出現。他不會以令人厭惡的形式接近我們,而是來推薦一些看似合理的教義,向我們提出一些不會立即排斥我們的誘惑。他以誘人的姿態呈現世界;邀請我們享受看似無害的樂趣;並引導我們放縱,直到我們走得太遠而無法回頭。
【第12節】「因為我們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希臘文是:「我們沒有與血肉之軀的爭戰。」這裡無疑是指古希臘的運動會,其中一部分活動就是摔跤。參林前9:25及以下經文。這裡使用的希臘詞——παλη——表示摔跤;然後指掙扎、戰鬥、搏鬥,這裡指基督徒必須維持的掙扎或戰鬥——基督徒的爭戰。
「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不是與人爭戰。加1:16。使徒並不是說基督徒在人中間沒有反對他們的敵人,因為他們經常遭受猛烈的迫害;也不是說他們在自己本性的肉體和腐敗傾向中沒有什麼可爭戰的,這對他們當時和現在都是如此;而是說他們主要的爭戰是與那些尋求毀滅他們的邪惡的無形靈體。這些是他們所有屬靈衝突的根源和起源,與它們的爭戰必須持續。
「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毫無疑問,使徒在這裡指的是邪靈。像良善的天使一樣,它們被認為分為等級和秩序,並被認為受一位強大領袖的控制。弗1:21。這裡的暗示可能是指它們墮落之前所維持的等級和秩序,它們可能仍然保留著類似的東西。「執政的」一詞指的是主要的統治者或首領。
「掌權的。」那些有權力的,或被賦予權力之名者。彌爾頓(Milton)以類似的語言描述撒旦對墮落天使的講話:「寶座、統治、公國、美德、權力。」
「與這幽暗世界的掌權者爭戰。」那些統治著充滿地球的無知和罪惡區域的掌權者。弗2:2。黑暗是無知、痛苦和罪惡的象徵;沒有比將這些惡毒的靈體描繪成統治一個黑暗世界更準確的描述了。地球——黑暗、悲慘、無知、罪惡——正是它們會選擇或會造成的統治;而異教世界的墮落和苦難正是邪惡和惡毒的靈體所樂見的。這是一個廣闊而強大的帝國。它已經鞏固了數個世紀。它由法律的所有權威;由被扭曲的宗教原則的所有全能;由對古老事物的所有敬畏;由自私、腐敗和卑劣情感的所有力量所維繫。沒有哪個帝國像這個黑暗帝國一樣廣闊,或持續如此之久;地球上沒有什麼比它更難以摧毀。然而使徒說,他們要對這個國度發動戰爭。對抗它,救贖主的國度將被建立;它將被他所指定的屬靈武器所戰勝。當他這裡談到基督徒的爭戰時,他指的是與這個世界黑暗國度的權勢的鬥爭。他將每個基督徒都視為一名士兵,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在任何可能攻擊它的地方,對它發動戰爭。因此,這場爭戰主要不是與人,也不是與靈魂內在的腐敗傾向;它是與這個在人類之上建立的廣闊而黑暗的國度。因此,我不認為這段經文主要指的是基督徒與自己腐敗傾向的鬥爭。這是一場大規模的戰爭,與世界上整個黑暗國度作戰。然而,在維持這場戰爭時,鬥爭將與我們所接觸的那個國度的部分有關,並且實際上將涉及:
(1.) 我們自己的罪惡傾向——這是黑暗國度的一部分;
(2.) 他人的邪惡激情——他們的驕傲、野心和復仇精神——這也是那個國度的一部分;
(3.) 世界的邪惡習俗、法律、觀點、職業、享樂——這也是那個黑暗國度的一部分;
(4.) 錯誤、迷信、錯誤教義——這也是那個國度的一部分;以及
(5.) 異教世界的邪惡——蒙昧民族的罪惡——這也是那個國度的一部分。無論我們在哪裡接觸到邪惡——無論是在我們自己的心中還是其他地方——我們都應在那裡發動戰爭。
「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旁註:「或邪惡的靈。」字面意思是「邪惡的屬靈事物」;但這裡無疑是指邪靈,以及它們在地球上的影響。
「在天空屬靈氣的惡魔。」(εντοιςεπουρανιοις),「在天上或屬天的地方。」同樣的詞組出現在弗1:3,2:6,那裡翻譯為「在天上」。這個詞(επουρανιοις)用於指住在天上的人,太18:35,腓2:10;指從天上來的人,林前15:48,腓3:21;指天體——太陽、月亮和星星,林前15:40。然後這個詞的中性複數用於表示諸天;然後是低層的天空、空氣,被描繪成邪靈的居所。弗2:2。這裡就是這個意思。邪靈被認為佔據高空的區域,並從那裡對人類事務施加有害的影響。這種觀點的起源是什麼,這裡無需探究。然而,沒有人能證明它是錯誤的。基督徒被呼召與這些靈體及其所有惡毒的影響作戰。無論它們的力量以何種方式展現——無論是在罪惡和錯誤的盛行中;在迷信和魔法藝術中;在不信、無神論或反律法主義中;在邪惡的習俗和法律中;在有害的時尚和觀點中,還是在我們自己內心的腐敗中,我們都應對所有這些形式的邪惡發動戰爭,永不屈服於衝突。
【第13節】「所以,在惡者面前。」在受試探的日子;在你受到猛烈攻擊的日子。
「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旁註:「或戰勝。」希臘詞的意思是,完成、實現或產生;然後是完成、結束、戰勝。羅賓遜詞典。這裡的意思似乎是,他們要戰勝或擊敗所有敵人,從而堅定站立。這裡的整個語言都取自戰爭;其思想是,每個敵人都要被制服——無論他們多麼眾多或強大。只有當每個敵人都被殺死時,才能指望安全和勝利。
【第14節】「所以要站穩了。」抵擋每一次攻擊——就像士兵在戰鬥中一樣。使徒接著說明他們要如何做到這一點,以及他們要如何武裝自己;在這樣做的過程中,他描述了古代士兵的軍裝。
「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腰帶或腰帶在古代,無論是戰爭還是和平時期,都是服裝的重要部分。他們穿著寬鬆、飄逸的長袍;當他們旅行、奔跑或勞動時,必須將其束緊。腰帶通常裝飾華麗,是他們攜帶金錢、劍、煙斗、書寫工具等的地方。太5:38和太5:39-41。腰帶有時似乎是鐵或鋼製的束帶,旨在將軍裝的每個部分固定在位,並從四面八方束緊士兵。
「用真理。」要完全準確地確定這段描述中軍裝各部分與它們所比喻的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可能並不容易;或者要精確地確定為什麼他將真理比作腰帶,將公義比作護心鏡,而不是選擇不同的順序,將公義比作腰帶等。也許就其本身而言,這種安排並沒有什麼特殊原因,但目的可能僅僅是為了說明士兵軍裝的不同部分,並將它們與基督徒要使用的武器進行比較,儘管這種比較可能有些隨意。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所作比較中的特殊意義;在我們繼續討論時提出這類建議可能並非不妥。這裡的意思可能是,正如腰帶是身體的支撐或支持,真理也適合支撐我們,並束緊我們以保持堅定和穩固。腰帶將軍裝的所有部分固定在適當的位置,並保持服裝的堅固和一致性;因此真理可以幫助我們的行為保持一致性和堅固性。「謊言的鬆散是巨大的;真理束縛著人。」格勞秀斯(Grotius)說。真理使人免於那些對道德、責任和宗教的鬆散觀點,這些觀點使他容易受到每一次攻擊。它使靈魂真誠、堅定、恆久,並時刻警惕。一個對真理沒有一致觀點的人,正是敵人可以成功攻擊的人。
「穿上護心鏡。」這裡翻譯為「護心鏡」(θωραξ)的詞,指的是胸甲(拉丁文:lorica),即鎖子甲;也就是從頸部到大腿覆蓋身體的盔甲,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覆蓋前面,另一部分覆蓋後面。它由環狀、鱗狀或板狀製成,連接在一起,使其既靈活又能保護身體免受劍、矛或箭的傷害。聖經中提到它為鎖子甲,撒上17:5;護心鏡,尼4:16,或胸甲。我們被告知歌利亞的鎖子甲重五千舍客勒銅,約合一百六十磅。它通常由銅板製成,像魚鱗一樣層層疊疊。對頁的插圖將展示這種古代盔甲的樣式。
「公義。」正直、聖潔、生命純潔、虔誠真誠。護心鏡保護身體的要害部位;這裡的意思可能是,生命的正直和品格的公義,對於保護我們免受撒旦的攻擊,就像鎖子甲對於保護心臟免受敵人箭矢的傷害一樣必要。正是約伯那不被腐蝕的正直,以及更高層次上,救贖主自己的正直,使他們免受魔鬼的試探。現在同樣真實的是,除非一個人是公義的,否則他無法成功應對試探的力量,就像士兵沒有鎖子甲就無法抵禦敵人一樣。缺乏正直會使人暴露在敵人的攻擊之下,就像一個鎖子甲有缺陷或缺少某一部分的人一樣。以色列王被一支隨意射出的箭擊中,「在盔甲的接縫處」,或「護心鏡」(旁註),王上22:34;許多自認為穿戴了基督徒軍裝的人也以同樣的方式被擊中。品格上存在一些缺陷;缺乏不被腐蝕的正直;某個點沒有防備——而那將是敵人攻擊的重點。大衛就是這樣被誘惑犯下玷污他記憶的滔天罪行,彼得也因此否認了他的主。猶大因貪婪而缺乏公義的軍裝而受到攻擊;同樣,許多福音傳道人因在某一點上缺乏不被腐蝕的正直而受到攻擊並跌倒。這裡可以補充一點,我們需要上帝獨自賜予的公義——我們救主上帝的公義——才能使我們完全不受敵人所有箭矢的傷害。
【第15節】「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這裡無疑是指古代士兵為保護腳部所穿的裝備。希臘文直譯是「腳下綁著」;也就是說,綁上鞋子、涼鞋,或古代士兵所穿的任何東西。腳和腳踝的保護由兩部分組成:
(1.) 涼鞋或鞋子,可能設計成覆蓋腳部,通常裝有釘子或尖刺,以使在地面上站穩;或
(2.) 護脛,適合腿部,旨在保護腿部免受任何危險。這些護脛或靴子(撒上17:6)由黃銅製成,在希臘人和羅馬人中幾乎普遍使用。參見第159頁的「希臘戰士」圖。
「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預備好平安的福音。意思是,基督徒士兵要用平安的福音來預備自己,以應對類似於古代士兵用涼鞋或護脛來防禦的攻擊。翻譯為「預備」(ετοιμασια)的詞,原意是準備、適合、敏捷;根據羅賓遜(詞典),其意思是,他們要時刻準備好出去傳福音。泰勒(《卡爾梅特詞典碎片》,第219號)認為它的意思是:「你們的腳穿上平安福音的預備;不是鐵,不是鋼——而是耐心的探究,平靜的詢問,勤奮、勞苦、持久;或者在平安的福音中站穩腳跟。」洛克(Locke)認為它的意思是「樂意行走在平安的福音中」。道德里奇(Doddridge)認為這裡指的是護脛,所推薦的精神是福音所推薦的和平與仁慈的性情,這種性情就像士兵所穿的靴子一樣,能使他們安全地度過許多可能阻礙他們的障礙和考驗,就像士兵可能遇到尖銳的荊棘阻礙他的前進一樣。很難確定確切的含義;也許所有解經家都試圖通過福音中的某個特定事物來解釋這些軍裝部分的指代,這可能都犯了錯誤。使徒想像了一個穿著通常服裝的士兵。基督徒要像他一樣。他服裝或預備的一部分是腳部的覆蓋和保護。這是為了保護腳部免受危險,並確保他行軍的便利,也許是為了使他在戰鬥中站穩。基督徒要擁有平安福音的原則——和平而純潔的福音——來幫助他們;幫助他們行軍;使他們在與敵人衝突的日子裡堅定不移。他們不應配備屬肉體的武器,而應配備救贖主的平安福音;並以此為支撐,在世上行進。福音的原則要為他們做護脛和鐵釘涼鞋為士兵所做的事情——使他們準備好行軍,使他們腳步堅定,並成為他們抵禦敵人的一部分防禦。
【第16節】「此外,又拿著信德的盾牌。」(επιπασιν)。不是指重要性或價值上的「在所有之上」,而是指「在所有之上」,就像士兵舉起盾牌來保護自己一樣。它對身體的每個部分都構成保護,因為它可以向各個方向轉動。這裡的意思是,正如盾牌覆蓋或保護軍裝的其他部分一樣,信心在基督徒美德中也具有類似的重要性。
「信德的盾牌。」賽21:5。盾牌通常由輕木或黃銅邊框製成,覆蓋數層堅韌的皮革,並經常塗油以保持。它由左臂握持,並通過綁帶固定,手臂穿過綁帶,如附圖所示。盾牌的外表面從中心到邊緣或多或少呈圓弧形,並打磨光滑或塗油,以便箭矢或飛鏢會滑開或彈回。
「信德。」關於信德的性質,參可16:16。這裡的信德被賦予比其他任何基督徒恩典更重要的地位。它與整個基督徒品格的關係,就像盾牌與士兵軍裝其他部分的關係一樣。它保護所有,對所有人的安全都不可或缺,就像盾牌一樣。盾牌是一種巧妙的裝置,可以擋開打擊和箭矢,保護整個身體。它可以保護頭部或心臟,也可以向後轉以應對後方的攻擊。只要士兵有盾牌,他就感到安全;只要基督徒有信心,他就是安全的。它在每一次攻擊中都來幫助他,無論來自何方;它是所有其他基督徒恩典的防禦和守護者;它確保了基督徒在整個屬靈戰爭中所需的保護。
「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或者更確切地說,「那惡者」(τουπονηρου)的。這裡無疑是指上帝子民的偉大敵人,被特別稱為「那惡者」。參帖後3:3。洛克先生將此翻譯為:「你們可以在其中接受,並使其失效。」用盾牌滅盡飛鏢似乎有些不協調。但這裡的「滅盡」僅指它們被投擲到盾牌上時會熄滅,就像蠟燭被投擲到任何東西上會熄滅一樣。戰爭中使用的火箭是細長的小竹片,裡面裝滿易燃物,點燃後緩慢射向敵人。目的是讓箭矢固定在身體上,並通過燃燒增加危險;或者更常見的是,這些飛鏢被投向船隻、堡壘、帳篷等,意圖將其點燃。它們在古代很常用。亞里安(Arrian,《亞歷山大遠征記》11)提到 πυρφοραβελη,即「帶火的武器」;修昔底德(Thucydides,ii. c. 75)提到 πυρφοροιοιστοι,即「帶火的箭」;李維(Livy)也提到類似的武器在戰爭中常用,第21卷第8章。保羅這裡所說的「那惡者一切的火箭」,可能指的是大敵人的試探,這些試探就像火箭一樣;或者他可能像火箭一樣射入心中的那些邪惡的狂暴暗示和罪惡的刺激。它們是褻瀆的思想、不信、突然的作惡誘惑,或傷害和折磨靈魂的思想。關於它們,我們可以觀察到:
(1.) 它們來得突然,就像弓箭射出一樣;
(2.) 它們來自意想不到的地方,就像埋伏的敵人突然射出的箭一樣;
(3.) 它們刺穿、滲透並折磨靈魂,就像燃燒的箭一樣;
(4.) 它們點燃靈魂,激發最壞的激情,就像火箭對其所射向的船隻或營地所做的那樣。應對它們的唯一方法是「信德的盾牌」;藉著對上帝的信心,並依靠他恩典的應許和幫助。這不是靠我們自己的力量;如果我們對上帝沒有信心,我們就完全沒有防禦。我們應該有一個可以向任何方向轉動的盾牌,我們可以在上面承受箭矢,並藉此將其熄滅。
【第17節】「並戴上救恩的頭盔。」頭盔是一種由厚皮革或黃銅製成的帽子,適合頭部,通常飾有羽毛或盔飾作為裝飾。它的作用是保護頭部免受劍、戰棍或戰斧的打擊。對頁的插圖將展示其常見形式。也可以在第159頁的「希臘戰士」圖中看到。
「救恩的頭盔。」也就是救恩的盼望;因為在帖前5:8的平行經文中就是這樣表達的。這裡的意思是,對救恩有充分根據的盼望將在屬靈爭戰的日子裡保護我們,並使我們免受敵人可能施加的打擊。頭盔保護頭部,一個重要的部位;同樣,救恩的盼望將保護靈魂,使其免受敵人的打擊。一個士兵如果沒有勝利的盼望,就無法好好戰鬥。一個基督徒如果沒有最終救恩的盼望,就無法與敵人爭戰;但有了這個盼望的支持,他還有什麼好懼怕的呢?
「並拿著聖靈的寶劍。」寶劍是古代士兵軍裝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的其他武器是弓、矛或戰斧。但是,沒有寶劍,沒有士兵會認為自己裝備精良。古代的寶劍很短,通常是雙刃的,非常像匕首,如第166頁羅馬劍的雕刻所示。
「聖靈的寶劍。」聖靈所賜予的;他所啟示的真理。
「就是上帝的道。」上帝所說的——他的真理和應許。來4:12。救主在曠野中就是用這武器對付試探者的,太4。現在也只有靠這個才能對付撒旦。錯誤和謊言無法擊退試探;除非我們以真理武裝自己,否則我們無法盼望勝利。由此可知:
(1.) 我們應該研讀聖經,以便明白真理是什麼。
(2.) 我們應該像救主一樣,隨時掌握聖經經文,以應對各種形式的試探。
(3.) 我們不應該依賴自己的理性,也不應該依靠自己的智慧。一句聖經經文比世上所有的哲學更能應對試探。試探者也能推理,而且推理得很有道理。但他無法抵擋全能者直接而明確的命令。如果夏娃單純地遵守上帝的話語,並堅持他的命令,而不試圖去推理,她就會是安全的。救主在太4:4,7,10用上帝的話語對付試探者,他失敗了。所以,如果我們堅持聖經的簡單宣告,並以上帝明確的命令來抵擋試探,我們就會是安全的。但我們一旦離開那裡,開始與罪惡周旋,那一刻我們就完了。這就像一個人扔掉他的劍,只用赤手空拳去對付敵人一樣。因此:
(4.) 我們可以看到培養年輕人精確研讀聖經的重要性。當試探臨到他們時,在未來的生命中,沒有什麼能比隨時掌握相關的聖經經文更能為他們提供更好的保障了。試探常常突然襲來,使人無法推理;但一句聖經經文就足以將試探者從我們身邊趕走。
【第18節】「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一個上戰場的士兵最好禱告——為勝利禱告;或者禱告他能為死亡做好準備,如果他陣亡的話。但士兵們通常不覺得有這個必要。然而,對於基督徒士兵來說,這是不可或缺的。禱告使所有合法的努力都成功,並在別無他法時帶來勝利。無論軍裝多麼齊全;無論我們在戰爭科學上多麼熟練;無論我們多麼勇敢,我們可以肯定,沒有禱告我們就會失敗。只有上帝才能賜予勝利;當基督徒士兵全副武裝地投入屬靈爭戰時,如果他藉著禱告仰望上帝,他就可以確信會得勝。這種禱告不應間斷。它應該是「隨時」的。在每一次試探和屬靈爭戰中,我們都應禱告。路18:1。
第6章
【第18節】 帶著各樣的禱告和懇求。 帶著各種形式的禱告;在密室中、家庭中、團契聚會中、大型聚會中的禱告;在固定時間的禱告,在特別受試探時的禱告,以及當我們感覺到需要禱告時的禱告(太6:6);為自己懇求的禱告,以及為他人代求的禱告。歸根結底,這是我們屬靈軍裝的偉大武器,藉此我們可以盼望得勝。「停止禱告,我們就停止爭戰;禱告使基督徒的軍裝閃亮;當撒旦看見最卑微的聖徒跪下時,牠就顫抖。」
在聖靈裡。 藉著聖靈的幫助;或者它可能意味著這不僅僅是形式上的禱告,而是當靈魂和心靈都參與其中時的禱告。然而,前一種觀點似乎是正確的。
警醒不倦。 警醒尋找禱告的機會;警醒尋求禱告的靈;警醒抵擋一切會阻礙禱告的事(太26:38, 太26:41)。比較 1Pet 4:7。
帶著各樣的忍耐。 永不灰心喪志。比較 Lk 18:1。
並為眾聖徒懇求,為所有基督徒懇求。 我們應該這樣做:
(1.) 因為他們是我們的弟兄——儘管他們可能有不同的膚色、語言或名字。
(2.) 因為,像我們一樣,他們的心容易傾向邪惡,並與我們一樣需要上帝的恩典。
(3.) 因為沒有什麼比為他人禱告更能使我們愛他們,並忘記他們的過錯。
(4.) 因為教會的狀況總是極其需要上帝的恩典。許多基督徒已經退後;許多人冷淡或不冷不熱;許多人處於錯誤之中;許多人與世界同化;我們應該禱告他們能變得更聖潔,並更專心事奉上帝。
(5.) 因為每天許多基督徒都遭受著一些特殊的試探或考驗,儘管我們可能不認識他們,但我們的禱告可能對他們有益。
(6.) 因為每天晝夜都有許多基督徒離世。我們每晚躺下休息時,可以反思,當我們睡覺時,有些基督徒因死亡的臨近而無法入睡,正在經歷那黑暗的幽谷;每天早上我們可以反思,今天有些基督徒將會離世,我們應該在上帝面前記念他們。
(7.) 因為我們也將很快離世,如果那時我們能記得自己曾為垂死的聖徒禱告,並感覺到他們正在為我們禱告,那將是我們的安慰。
(a) 「帶著各樣的禱告」 Lk 18:1 (b) 「警醒不倦」 Mt 26:41
【第19節】 也為我禱告。 保羅當時是羅馬的囚犯。他特別需要基督徒的禱告:
(1.) 願他在苦難中得到扶持;以及
(2.) 願他能表現出他應有的精神,並在有機會時行善。由此可知,我們應該為囚犯、俘虜、被鎖鏈捆綁的人、奴隸禱告。在這個國家,常有將近一萬名囚犯——丈夫、父親、兒子、兄弟;或妻子、母親、女兒。的確,他們是罪惡的產物,但他們也是悲傷的產物;無論是哪種情況,或兩者兼有,他們都需要我們的禱告。在這個國家,有將近三百萬奴隸——他們需要我們的禱告。他們是不幸和許多不公的產物;他們沉淪於無知、貧困和痛苦之中;他們遭受試煉,並暴露於最低劣惡習的誘惑中。但我們相信,他們中有許多人愛救贖主;無論他們是否愛,他們都需要基督徒的禱告。
使我得著口才。 保羅雖然是囚犯,卻被允許傳講福音(徒28:30, 徒28:31)。
能以放膽開口。 他在羅馬。他幾乎是孤身一人,周圍都是惡人。他面臨死亡的威脅。然而,他渴望能放膽傳講主耶穌的名,並邀請罪人悔改。一個被鎖鏈捆綁、被惡人包圍的基督徒,仍然可以放膽講道,並有成功的希望——因為保羅即使在羅馬被囚禁時,也從未是一個不成功的傳道人(腓4:22)。
講明福音的奧秘。 弗1:9。
(c) 「使我得著口才」 2Thes 3:1 (*) 「奧秘」 「真理」
【第20節】 我為這福音作了帶鎖鏈的使者。 帶著鎖鏈(見旁註);或在監禁中。這其中有著特別感人的地方。他是一位被差遣去向失喪的世界宣告和平的使者。但他現在卻身陷囹圄。使者是一個神聖的身份。對一個國家而言,沒有比殺害其使者,甚至將他們投入監獄更大的侮辱了。但保羅在這裡說,人們目睹了一個不尋常的景象:一位使者被捕、被捆綁、被監禁;這位使者本應享有所有使者應有的特權,並被允許到處宣揚憐憫和救贖的條件。關於「使者」一詞的解釋,請參閱 2Cor 5:20。
叫我能以。 旁註:或「關於這事」。希臘文:εναυτω——在其中;羅森穆勒(Rosenmuller)說,這是在福音中。它的意思是,他在傳講福音時可以放膽。
放膽講論。 公開地、清楚地、無所畏懼地(徒4:13; 徒9:27; 徒13:46; 徒14:3; 徒18:26; 徒19:8; 徒26:26)。
照我所當說的。 無論是在捆綁中還是自由時。保羅認為福音應當總是清楚地、無懼於人地講述。值得注意的是,他沒有要求他們禱告他能獲釋。我們不知道他為何沒有這樣做;但也許獲釋的願望並沒有像放膽傳講福音的職責那樣貼近他的心。當我們受苦或遇到麻煩時,正確地履行我們的職責,可能比我們獲釋更為重要。
(1) 「鎖鏈」 「一條鎖鏈」 (2) 「叫我能以」 「關於這事」 (d) 「講論」 Isa 58:1
【第21節】 但為了讓你們知道我的事情。 讓你們了解我的狀況、我的感受,以及我正在做什麼。對他們來說,這無疑是一個深切關心的主題。
以及我如何。 希臘文:「我做什麼」;也就是說,我如何被雇用。
推基古。 推基古來自小亞細亞的亞細亞省,以弗所是其首府。參見 徒20:4。他很可能來自以弗所,並且為那裡的教會所熟知。他也將信件帶給了歌羅西人(西4:7),並可能帶了提摩太後書(提後4:12)。保羅也曾提議派他去革哩底接替提多(多3:12)。他深受保羅的信任,但不知道他何時歸主,也不知道他為何當時在羅馬。希臘人稱他為七十門徒之一,並使他成為亞細亞省歌羅西城的主教。
(a) 「一位蒙愛的弟兄」 徒20:4
【第22節】 我特意打發他到你們那裡去。 保羅曾傳道過的教會,會非常關心他的安危。他當時是羅馬的囚犯,結果如何尚不明朗。在這種情況下,他認為有必要派遣一位特使,告知他的狀況;說明羅馬正在發生的事情;請求教會的禱告;並在他們各種試煉中給予他們安慰。關於推基古的使命,歌羅西書中也表達了同樣的看法(西4:7,8)。他將帶給他們的安慰,很大一部分將來自他從使徒那裡帶給他們的這些寶貴信件。
(b) 「特意打發」 西4:7,8
【第23節】 願平安歸與弟兄們。 這封書信以慣常的問候語結束。「願平安歸與你們」是東方常見的問候形式(太10:13; 路24:36; 羅15:33; 比較 加6:16, 彼前5:14, 約三1:14),至今仍是使用的「撒拉姆」(salam)——「撒拉姆」一詞意為平安。
並愛心與信心。 愛心與信心結合;不僅希望他們有信心,而且是那藉著愛心運作的信心。
從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 父與子被視為平安與愛的同等源頭(林後13:14)。
(c) 「歸與弟兄們」 彼前5:14
【第24節】 願恩惠歸與。 羅16:20。
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 林前16:22。
誠心。 旁註:或「以不朽壞」。帶著一顆純潔的心;不虛偽;不假冒為善。沒有比這樣一個願望更合適的書信結尾了;當我們走到生命盡頭時,沒有什麼比意識到我們「誠心」愛主耶穌基督更為必要的了。願這成為作者和讀者那時同樣無價的安慰!那時,這種真誠之愛的證據,將遠勝過勞苦所能獲得的一切財富,世人所能賜予的一切榮譽——勝過最華麗的豪宅,或最廣泛的名聲。
這封書信的署名,如同其他書信的署名一樣,不具權威性,但在這個例子中,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它是正確的。比較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結尾的注釋。
巴恩斯以弗所書注釋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