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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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第2章

巴恩斯注釋 — 以弗所書

巴恩斯注釋 — 以弗所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36:40

第2章

以弗所書 — 第2章

引言

以弗所書簡介

以弗所的地理位置及其人民的特徵。

這封書信聲稱是寫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和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的,儘管我們將會看到,它是否確實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事實,一直受到質疑。現在假設它是寄往以弗所的,那麼為了正確理解這封書信,對該城市的地理位置、其人民的特徵,以及福音傳入的時間和方式有一個概括性的了解,是至關重要的。以弗所是小亞細亞愛奧尼亞的一個著名城市,位於士每拿以南約40英里處,靠近凱斯特河口。這條河雖然在美觀上不如其南部的米安德河,卻灌溉著古愛奧尼亞肥沃的山谷。愛奧尼亞是小亞細亞最美麗肥沃的部分;幾乎完全由希臘殖民地定居;並懷抱著別迦摩、士每拿、以弗所和米利都。參見《阿那卡西斯遊記》卷一,第91、208頁;卷六,第192、97、98頁。愛奧尼亞的氣候被描述為異常溫和,空氣純淨甜美,這個地區很早就因生活中一切構成柔和與嬌弱的事物而聞名。它的人民以其和藹可親和舉止優雅而著稱;也以奢華、音樂和舞蹈,以及導致放縱的誘惑藝術而聞名。無數的節日讓他們在家中忙碌,或吸引他們到鄰近的城市,在那裡男人們穿著華麗的服裝,女人們則以所有女性飾品的優雅和對享樂的所有渴望出現。——阿那卡西斯。

以弗所不像士每拿那樣以商業優勢而聞名。結果是,由於沒有這樣的優勢,它已完全淪為廢墟,而士每拿則保留了其古老重要性的一部分。它位於一個富饒的鄉村地區,似乎主要因為成為外國人崇拜黛安娜的熱門場所而變得重要,其聲譽更多歸功於其神廟而非其他任何事物。然而,這個城市曾是小亞細亞最輝煌的城市。地理學家史蒂芬斯稱其為「最輝煌的」(Epiphanestate);普林尼稱其為「亞洲的裝飾」。在羅馬時代,它是亞洲的都會,無疑達到了極高的輝煌程度,很少有(如果有的話)東方城市能超越它。

這個城市最著名的是黛安娜神廟。這座神廟長425英尺,寬220英尺。它被127根柱子環繞,每根高60英尺,由同樣數量的國王捐贈。據說,其中一些柱子至今仍可在君士坦丁堡的聖索菲亞清真寺中看到,它們是在聖索菲亞教堂建造時被移到那裡的。然而,這些柱子是神廟被焚毀並修復後的一部分,儘管很可能第二座神廟保留了第一座神廟的榮耀柱子。小亞細亞的所有省份都為建造這座宏偉的神廟做出了貢獻,耗時兩百年才建成。這座神廟被一個名叫赫羅斯特拉圖斯的人縱火焚燒,他在受刑時承認,他唯一的動機是讓自己的名字永垂不朽。愛奧尼亞各邦的大會通過了一項法令,將他的名字投入遺忘;但這項法令的事實反而使其永存。西塞羅,《論神性》2, 27。普魯塔克,《亞歷山大傳》。參見《阿那卡西斯遊記》卷六,第189頁。除了四面牆和一些柱子外,整個建築都被燒毀了。然而,它以同樣的宏偉重建,並被視為世界七大奇蹟之一。它現在已完全淪為廢墟。在神廟多次被野蠻人劫掠後,查士丁尼將柱子移走,以裝飾君士坦丁堡的聖索菲亞教堂。它曾經矗立的地方,如果現在還能確定,也只能通過它所建的沼澤地和作為地基而高高聳立的巨大拱門來辨識。由這些拱門形成的拱頂構成了一種迷宮,水深及膝。沒有一個房間是完整的;但厚厚的牆壁、柱子殘骸和各種碎片雜亂地散落在周圍。《地理百科全書》卷二,第273、274頁。

在提比略皇帝統治時期,以弗所曾因地震而遭受嚴重破壞;但後來由皇帝修復並美化。在米特拉達梯與羅馬人的戰爭中,以弗所站在前者一邊,並屠殺了居住在那裡的羅馬人。蘇拉嚴懲了這種殘酷行為;但以弗所後來受到寬大處理,並享有自己的法律及其他特權。大約在十一世紀末,它被一個名叫唐格里佩爾梅斯的海盜佔領,但他在一場血腥戰役中被希臘海軍上將約翰·杜卡斯擊敗。希臘人西奧多羅斯·拉斯卡里斯於1206年佔領了它。穆罕默德人於1283年收復了它。1401年,帖木兒花了一整個月的時間洗劫這座城市和周邊地區。不久之後,這座城市在土耳其總督與韃靼人的一場戰鬥中被縱火焚燒,大部分被毀。1405年,它被穆罕默德一世佔領,從那時起一直由土耳其人佔有。卡爾梅特。

現在,在古城遺址附近,有一個名叫阿亞薩盧克(Ayasaluk)的小而簡陋的村莊,由幾間小屋組成,這就是如今代表這座古老輝煌城市的一切。查沃拉博士說:「居民是幾個希臘農民,生活在極度的貧困、依賴和麻木中;他們是傑出民族的代表,居住在他們偉大成就的殘骸中——有些在他們所建造的宏偉建築的地基下——有些在曾經是他們娛樂場所的體育場拱頂下——有些則在陡峭的懸崖邊,在接收他們骨灰的墓穴中。它的街道被遮蔽和雜草叢生。中午時分,一群山羊被趕到那裡避暑,一群烏鴉從採石場飛來,喧鬧地嘲弄著它的寂靜。我們在劇院和體育場的區域聽到了鷓鴣的叫聲。它異教崇拜的輝煌盛況已不復存在;而基督教,曾在這裡由使徒們培育,並由大公會議扶持,直到它成長至完全成熟,如今卻僅以幾乎不可見的存在苟延殘喘。」《遊記》,第131頁,牛津,1775年。關於以弗所1739年的詳細而有趣的描述,可參見波科克《遊記》卷二,第二部分,第45-53頁,倫敦版,1745年。他描述了幾處廢墟,但現在大部分都已消失。黛安娜神廟位於城市所建平原的西側,現在的遺址位於一片沼澤地中央,難以進入。波科克描述了幾個劇院和其他建築的廢墟。

1821年,美國傳教士費斯克先生參觀了以弗所的廢墟,他對此作了如下記述:「我們把馬送回艾薩盧克,然後步行去勘察以弗所的廢墟。地面覆蓋著高高的草或穀物,濃重的露水使步行相當不舒服。在山丘的東側,我們沒有發現任何值得注意的東西;沒有任何建築物曾佔據的跡象。在北側是競技場或體育場。它的長度,從東到西,是四十桿或一個體育場。北側或下側由拱門支撐,這些拱門仍然存在。過去舉行賽跑的區域現在是一片麥田。西端是城門。與之相鄰的城牆仍然矗立,並且相當高大堅固。體育場的北面,僅隔一條街道,是一個大廣場,周圍是倒塌的牆壁,裡面堆滿了各種建築物的廢墟。一條南北走向的街道將這個廣場一分為二。體育場的西面是一個高地,頂部平坦,中央有一個巨大的基座。很難說那裡曾經是什麼建築。在這與體育場之間,有一條街道從以弗所北部的大平原通往城市中心。

「我在以弗所平原上發現了一些希臘農民,男女都有,正在從麥田裡拔除雜草。然而,我確定他們都屬於遠處的村莊,來這裡勞動。圖爾內福爾說,當他在以弗所時,那裡有三十或四十個希臘家庭。錢德勒只發現了十到十二個人。現在以弗所沒有人類居住;而在艾薩盧克,雖然不在完全相同的地方,但可以被視為以弗所的另一個名稱,那裡只有幾間破舊的土耳其小屋。

「以弗所平原現在非常不健康,因為幾乎持續不斷的霧氣籠罩著它。然而,土地肥沃,周圍的鄉村既肥沃又健康。鄰近的山丘將為村莊提供許多宜人的地點,如果專制政府、壓迫性的阿爾加斯和流竄的土匪所造成的困難能夠消除的話。」《傳教士先驅報》1821年,第219頁。

二、福音傳入以弗所。

眾所周知,福音是由使徒保羅傳入以弗所的。他第一次在那裡傳道是在大約公元54年,從哥林多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徒18:19。這次訪問中,他像往常一樣進入會堂,向他的同胞傳道,但他似乎沒有公開向外邦人傳道。他被要求多留一段時間,但他表示他無論如何必須在即將到來的節期——可能是逾越節——趕到耶路撒冷。徒18:21。然而,他承諾如果可能的話會再次拜訪他們,然後從以弗所航行到耶路撒冷。有兩個人與保羅一同從哥林多前往——百基拉和亞居拉——他似乎把他們留在了以弗所,或者他們無論如何很快就回到了那裡。徒18:18,26。在保羅不在期間,有一個名叫亞波羅的猶太人來到以弗所,他出生於亞歷山大,口才便給,精通聖經,他受過約翰的洗禮,並教導約翰所教導的道理。徒18:24,25。那道理的確切性質現在很難理解。它似乎實質上是:悔改是必要的,洗禮必須施行,以及彌賽亞即將出現。亞波羅熱切地接受了這個道理,準備為之辯護,並且正處於歡迎彌賽亞已經來臨的消息的心境。百基拉和亞居拉更全面地教導這位熱心而有才華的人基督教的教義,並將他們從保羅那裡所領受的觀點傳達給他。徒18:26。保羅按照他的計劃前往耶路撒冷後,再次回到小亞細亞,途經弗呂家和加拉太,再次訪問以弗所,並在那裡停留了大約三年。徒18:23, 19:1及以下。正是在這段時間裡,教會得以建立,後來變得如此突出,而這封書信就是寫給這個教會的。保羅在那裡生活的主要事件是:

(1.) 他為在那裡發現的十二位約翰的門徒施洗。徒19:1及以下。

(2.) 保羅進入那裡的會堂,與猶太人就彌賽亞的問題進行了約三個月的熱烈討論。徒19:8-10。

(3.) 當許多猶太人反對他時,他離開了會堂,在一個名叫推喇奴的人的學房裡找到了傳道的地方。他在這個地方繼續傳道,沒有受到騷擾,長達兩年,並宣揚福音,以致大部分居民都有機會聽到。

(4.) 宗教事業因保羅所行的神蹟而大為興盛。徒19:11-17。

(5.) 保羅在那裡停留,直到他的傳道引起了巨大的騷動,他最終被底米丟所煽動的騷亂趕走。徒19:23-41。當時,福音在人民中取得了如此大的影響力,以至於黛安娜神廟有被遺棄的危險,所有依賴黛安娜崇拜為生的人都將失業。保羅在此之後不太可能再訪問以弗所,除非是在他第一次羅馬監禁之後。參見《提摩太後書》引言。在他從馬其頓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他來到米利都,派人請以弗所的長老們來,並向他們發表了感人至深的告別講話,預計將不再見到他們。徒20:16及以下。

保羅在以弗所傳福音的時間比在其他任何一個地方都長。他似乎是刻意地在那裡建立一個教會,最終推翻偶像崇拜。有幾個原因可能導致他如此偏離他通常的計劃,在一個地方工作這麼長時間。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那裡是當時世界上偶像崇拜的主要中心。保羅事工的明確目標是觸及影響力和權力的中心。因此,他主要尋求在大城市傳福音,這就是安提阿、以弗所、哥林多、雅典、腓立比和羅馬在他的勞苦中佔有如此大份額的原因。他無論在哪裡都不以福音為恥,但他主要尋求讓福音的力量在財富、學識、才華和才能集中的地方被感受到。因此,那些為眾神建造最宏偉神廟、以最輝煌和隆重的方式慶祝偶像崇拜、並受到民政當局最強烈捍衛的地方,正是使徒們首先尋求傳福音的地方。因此,以弗所作為當時整個異教世界最輝煌的偶像崇拜中心,特別吸引了使徒的注意,這就是他願意將他公共生活如此大一部分時間花在那裡的原因。這可能就是約翰後來將其作為永久居所,並在那裡作為保羅所建立教會的牧者度過多年歲月的原因。參見第3節。保羅選擇以弗所作為事工領域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它當時不僅是偶像崇拜的主要中心,而且在羅馬帝國的民政事務中也佔有重要地位。它是羅馬總督的駐地,也是小亞細亞司法法院的所在地,因此是一個會吸引大量學識和才華的地方。麥克奈特。因此,使徒似乎渴望福音的全部力量能在那裡得到考驗,並使以弗所成為基督教世界中一個重要的影響力中心,就像它在異教和民政事務中曾經那樣。

三、以弗所教會的歷史記載。

以弗所教會是亞洲七教會之一,也是約翰在拔摩島上被指示寫信的第一個教會。啟2:1-7。從保羅離開以弗所到《啟示錄》寫成,新約中對它的記載很少。傳統認為,提摩太是以弗所的牧者,後來由使徒約翰接替;但約翰是在提摩太在世時來到那裡,還是直到提摩太離開或去世後才來,連傳統也沒有告訴我們。在《提摩太後書》的結尾,提到提摩太「被按立為以弗所教會的第一任監督」;但這完全沒有權威性。關於提摩太在以弗所居住的唯一確切信息,是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1:3中對他的記載:「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為要囑咐某些人不可傳異教。」由此看來,提摩太在以弗所的居住是暫時性的安排,旨在達成保羅特別希望達成的結果,並避免他有理由擔心因他不在而會發生的惡事。這是一個暫時性的安排,從保羅不久後要求他來羅馬的事實中可以明顯看出。提後4:9,11。保羅的《提摩太後書》是在《提摩太前書》寫成後幾年寫的。根據拉德納的說法,第一封寫於公元56年,第二封寫於公元62年;根據胡格的說法,第一封寫於公元59年,第二封寫於公元61年;根據《多語聖經》編輯的說法,第一封寫於公元65年,第二封寫於公元66年。無論哪種計算,提摩太在以弗所居住的時間都很短。新約中沒有絲毫證據表明他是以弗所的永久監督,或者說他根本就是現代意義上的監督。那些可能希望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並研究提摩太與以弗所教會的關係,以及他曾擔任監督職位的說法的人,可以在《基督教季刊評論》1834年3月和1835年3月發表的《評論溫德頓主教關於主教制的論文》中找到相關討論,該論文於1843年再版,書名為《使徒教會的組織與治理》[第91-114頁,倫敦版]。

無論他與以弗所教會的關係如何,眾所公認的是,使徒約翰在那裡度過了相當長的一部分生命。他何時去以弗所,或為何去,現在已不得而知。普遍的觀點是,他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後,在耶路撒冷或附近停留了約十五年,在此期間他特別照顧救主的母親馬利亞;然後他向帕提亞人和印度人傳福音,之後他返回並去了以弗所,在那裡或附近度過了晚年,並在那裡以高齡去世。在羅馬皇帝圖密善統治下,公元95年,他從以弗所被流放到拔摩島,公元97年,尼爾瓦繼位後,他被召回,約翰據信當時約九十歲。據說他於圖拉真皇帝統治的第三年,即公元100年,在以弗所去世,享年約九十四歲。關於使徒約翰的完整而有趣的傳記,讀者可參閱大衛·弗朗西斯·培根的《使徒生平》,第307-376頁。

關於以弗所教會的後續歷史知之甚少,為了闡釋我們面前的書信,也沒有必要詳述。只需指出,「燈臺已從原處挪去」(啟2:5),黛安娜神廟的所有輝煌、其崇拜的所有盛況,以及那裡基督教教會的所有榮耀,都已同樣消逝。

四、書信寫作的時間和地點。

使徒保羅是這封書信的作者,這一點從未被否認,儘管它是否寫給以弗所人或老底嘉人一直是一個問題。參見第5節。佩利博士(《保羅書信考》)已證明有確鑿的內部證據表明這封書信是保羅所寫。這個論證源於其風格,並通過將這封書信與使徒其他無疑的著作進行比較而展開。關於這一點的歷史證據也無可爭議。

一般認為,而且證據似乎也很清楚,這封書信是在使徒保羅被囚禁於羅馬期間寫的;但究竟是在他第一次還是第二次被囚期間,則不確定。保羅在凱撒利亞被拘禁了約兩年(徒24:27),但沒有證據表明他在那段時間裡曾寫信給他所建立的教會。這封信是在他被囚時寫的,從書信本身就可以看出。拉德納引述沃爾的話說:「保羅在凱撒利亞被囚的兩年,似乎是聖保羅一生中最不活躍的時期。這段時間沒有任何關於活動、辯論或書信的記載。」拉德納推測,這可能是因為猶太人強烈反對,以致羅馬總督不允許他與廣大民眾有任何接觸,或從海外教會獲得任何消息。但當他在羅馬時,他有更多的自由。他被允許住在自己租來的房子裡(徒28:30),並獲准向所有來訪者講話,並與海外的朋友自由交流。正是在這段時期,他至少寫了四封書信——給以弗所人、腓立比人、歌羅西人,以及腓利門。格勞秀斯(Lardner引述)談到這些書信時說,雖然保羅所有的書信都很出色,但他最欣賞那些在羅馬被囚時寫的。關於以弗所書,他說,它超越了所有人類的雄辯——「以比任何人類語言都更崇高的詞語來描述事物的崇高」——用與事物崇高相稱的更崇高的詞語來描述,這些詞語在其他人類語言中是找不到的。這封信是在保羅被囚時寫的證據,可以在書信本身中找到。因此,在弗3:1,他說:「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的囚犯——οδεσμιοςτουχριστου。」他在弗3:13也提到了他的苦難:「我願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而灰心。」在弗4:1,他稱自己為「主的囚犯」,或在旁註中為「在主裡的囚犯」——οδεσμιοςενκυριω。而在弗6:19,20,有一個暗示似乎無可爭議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並證明它是在他羅馬被囚期間寫的。他在那裡說他是一個「帶鎖鏈的使者」——εναλυσει,意為在鎖鏈、手銬或腳鐐中;然而他希望(弗1:19,20)他們為他禱告,使他能開口大膽地傳講福音的奧秘,使他能照他所當說的放膽講論。

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情況。一個被拘禁、身帶鎖鏈的人,而且是為了作「使者」而被拘禁,卻請求他們的禱告幫助,好讓他在這種情況下有恩典成為一個大膽的福音傳道者。如果他被關在監獄裡,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他受到嚴格的禁令,這也很難做到。這種情況與《使徒行傳》最後一章的記載完全吻合,即保羅在羅馬被拘禁,他被允許「獨自與看守他的兵丁同住」(徒28:16);他被允許召集猶太人,並與他們自由辯論(徒28:17-28);保羅在自己租來的房子裡住了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都接待,傳講神的國」(徒28:30,31)。這些情況如此吻合,我毫不懷疑這就是書信寫作的時間。而且,這種情況的發生是如此不尋常——一個造假者不太可能想到偽造這種巧合——這提供了一個有力的證據,證明這封書信確實是保羅所寫,正如它所聲稱的那樣。一個騙子不會想到發明這種巧合。如果他想到要作任何這樣的暗示,地點和時間會更清楚地提及,而不是僅僅作為一個偶然的暗示。使徒保羅據信曾兩次在羅馬被囚(參見《提摩太後書》引言),並於公元65或66年在那裡殉道。如果《以弗所書》是在他第二次羅馬被囚期間寫的,正如普遍認為的那樣,那麼它一定是在公元63年至65年之間。拉德納和胡格認為它寫於公元61年4月;麥克奈特認為是在公元60或61年;《多語聖經》的編輯將其定為公元64年。它寫作的確切時間現在無法確定,也並不重要。

五、這封書信是寫給誰的?

這封書信聲稱是寫給以弗所人的——「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弗1:1。但許多解經家對它寫給以弗所人的觀點提出了質疑。佩利博士(《保羅書信考》)認為它是寫給老底嘉人的。韋特斯坦也持相同觀點。這個觀點也曾被二世紀的「異端」馬吉安明確提出。米凱利斯(《引言》)認為它是一封「循環書信」,不是寫給任何特定教會的,而是 intended for the Ephesians, Laodiceans, and some other churches in Asia Minor。他認為使徒製作了幾份副本;他故意使其具有非常普遍的性質,以適應所有教會;他親手在每份副本上簽署了弗6:24的結尾——「願恩惠常與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在書信開頭插入了要寄送的特定教會的名稱——例如「給以弗所教會」——「給老底嘉教會」等。當構成新約的幾部作品被收集成一卷時,他認為碰巧使用的是從以弗所獲得的這封書信的副本,其中包含給那裡聖徒的指示。這也是烏舍爾大主教和科佩的觀點。這些注釋的宗旨不允許對這個問題進行廣泛的探討;而且在所有關於它的著作和各種不同意見之後,任何人都不應過於自信。這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它不涉及任何教義或職責的要點;但那些希望看到詳細討論的人,可以參考佩利的《保羅書信考》;米凱利斯的《引言》卷四,第二十章,以及科佩的《導論》。那些被提及用來證明它是寫給老底嘉教會,或者至少不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論點,簡要概括如下:

(1.) 二世紀異端馬吉安的證詞,他聲稱這封信是寄給老底嘉教會的,並且在他所擁有的副本中,弗1:1的讀法不是「在以弗所」,而是「在老底嘉」。但馬吉安的觀點現在被認為沒有什麼分量。公認的是,他習慣於為了符合自己的觀點而修改希臘文本。---------------------------------------------------------------------- 第1節的文本在第2節的注釋中繼續。第1節注釋的延續。本注釋末尾的第2節注釋。

(2.) 反對這封書信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主要異議,在於某些內部標記,特別是缺乏任何提及保羅曾到過那裡,或與那裡教會特別相關的任何事物的暗示。這個困難包含幾個具體細節:

(a.) 保羅在以弗所停留了將近三年,並在那裡參與了許多深具意義的事件和事務。他建立了教會,按立了長老,教導他們所持守的教義,最終在那裡受到迫害並被趕走。如果這封書信是寫給他們的,那麼書信中沒有提及這些事實或情況中的任何一個,這是值得注意的。這尤其值得注意,因為他通常習慣於提及在他所建立的教會中發生的事件(參見寫給哥林多和腓立比的書信),而且至少在另外兩個場合,他直接提及了在以弗所發生的這些事件。參見徒20:18-35,林前15:32。

(b.) 在保羅寫的其他書信中,他習慣於點名問候許多人;但在這封書信中,卻沒有任何形式的問候。只有一個籠統的「願平安歸與弟兄們」(弗6:23)的祈願,但沒有提及任何個人的名字。甚至沒有提及那些他曾懷著深厚感情在米利都向他們講話(徒20),並給予他們如此莊嚴囑咐的「長老們」。這尤其值得注意,因為他在這個地方傳福音長達三年,必定認識教會中所有主要成員。他寫《羅馬書》時從未訪問過羅馬教會,卻向他們發送了大量的問候(羅16);而對於以弗所教會,他在那裡停留的時間比其他任何地方都長,卻沒有發送任何問候。

(c.) 書信中沒有出現提摩太的名字。這很值得注意,因為保羅曾將他留在那裡,並給予特別的囑咐(提前1:3),如果他仍在以弗所,那麼沒有提及他,也沒有向他問候,這很奇怪。如果他已經離開以弗所,並按照保羅的要求去了羅馬(提後4:9),那麼保羅在寄送書信給教會時沒有將他的名字與自己的名字一同列出,或者至少沒有提及他已經抵達的事實,這也很奇怪。這尤其值得注意,因為在寫給腓立比人、歌羅西人以及帖撒羅尼迦前書和後書的書信中,提摩太的名字都與保羅的名字一同出現在書信的開頭。

第2章

(d.) 保羅談到這封書信的收信人時,語氣彷彿他從未與他們同在,或者至少,如果他曾是教會的創立者,這種說法是難以想像的。例如,在【弗1:15-16】中,他說:「因此,我既聽見你們在主耶穌裡的信心……」但這個情況並非決定性的證據。保羅可能聽說了他們信心的持續,以及他們日益增長的愛心和熱忱,他可能在這段話中提及了這些。

(e.) 另一個被某些人依賴的情況,是【弗3:1-2】中的陳述:「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的囚犯。你們想必聽過上帝恩典的管家職分,這恩典是為你們賜給我的。」有人(參見米迦勒)認為,這不是一個教會創立者會使用的語言,因為他們都認識他。他不會以一種暗示他們是否曾聽說過他以及他為外邦人所作的事工的方式說話。這些就是用來證明這封書信不可能寫給以弗所人的論點。

另一方面,有非常強力的證據表明這封書信確實是寫給他們的。這些證據如下:

•  【弗1:1】中常見的讀法是:「寫給在以弗所的聖徒。」誠然,正如我們所見,這個讀法曾受到質疑。米爾說,巴西爾(《反對歐諾米烏斯》第二卷)省略了它,據他說是「根據教父們和古老抄本的見證」。格里斯巴赫用「om.」符號標記它,表示它被一些人省略,但在他看來應該保留。它出現在《拉丁通行本》、《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和《埃塞俄比亞譯本》(沃爾頓《多語對照聖經》)。羅森米勒評論說:「大多數古老抄本和所有古老譯本都保留了這個詞。」在我看來,這個事實是決定性的。馬吉安的見證幾乎沒有權威性;至於巴西爾的見證,它只是單一的,與所有古人的見證相悖,而且充其量只是消極的。參見胡格《導論》中引用的巴西爾的段落。
•  一個微小的細節可以作為附帶的線索,闡明這個問題。這封書信是由推基古送去的,【弗6:21】。寫給歌羅西人的書信也是由同一位使者從羅馬送去的,【西4:7】。現在,米迦勒、科佩和其他人所持的觀點,即這是一封發給各教會的通函,或者準備了不同的副本,一份插入以弗所的名字,另一份插入老底嘉的名字等等,這種觀點極不可能。這種不可能在於,使徒會同時向幾個教會發送這樣的通函,卻又向歌羅西教會發送一封專函。那個教會憑什麼獲得特別關注?它比以弗所教會有什麼優越之處?而且,為什麼他要給他們發送一封與寫給其他教會的書信如此相似的信,而同一封信對歌羅西教會來說,會像實際發給他們的信一樣合適呢?因為這兩封書信之間的相似性比《聖經》中任何其他兩部分都更接近。此外,在【提後4:12】中,保羅說他曾「打發推基古往以弗所去」;那麼,在那時他通過推基古送去這封書信,還有什麼比這更自然呢?
•  缺乏手稿或譯本的證據表明這封書信是寄給老底嘉或任何其他教會,除了以弗所。沒有發現任何手稿在【弗1:1】中包含老底嘉的名字;也沒有任何手稿省略「在以弗所」這幾個字。如果它曾被寄給另一個教會,或者如果它是一封沒有特定收信教會的通函,那麼這種情況幾乎是不可信的。

這些考量使我清楚地認為,這封書信正如其所聲稱的那樣,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然而,我承認我完全無法解釋以下這些顯著情況:保羅沒有提及他以前在那裡的居住;他沒有提及他的任何苦難或勝利;他沒有提及「長老」,也沒有點名問候任何人;而且他通篇都以一種彷彿他們對他個人而言是陌生人的方式與他們對話。在這方面,它與他所寫的所有其他書信都不同,也與我們在這種情況下對一個人的所有預期都不同。這是否可以解釋為,如果試圖在如此眾多熟識的人中點名特定個人,會使書信過於冗長呢?事實上,麥克奈特博士提出了一個假設,或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上述顯著情況。那就是保羅可能指示推基古(他通過推基古寄送這封信)將一份副本寄給老底嘉人,並命令他們將其傳閱給歌羅西人。在這種情況下,所有地方性的內容都會被刻意省略,書信會盡可能具有普遍性。然而,這只是純粹的猜測,並不能完全消除所有困難。

本注釋的其餘部分因空間限制,將在【弗1:2】的注釋中繼續。

寫作目的

關於這封書信的寫作目的,人們形成了非常多樣的觀點。麥克奈特認為,它是針對厄琉西斯秘儀和戴安娜神廟中的各種宗教儀式而寫的,保羅特別意圖闡明福音的「奧秘」,以區別於那些儀式。但沒有明確證據表明使徒有這樣的目的,而且為了理解這封書信,也沒有必要深入解釋那些秘儀。這封書信可以寫給任何基督徒,儘管其中確實提及了當時流行的習俗和觀點,為了正確理解它,了解這些是很有益的。從書信本身可以得知,以弗所有猶太人和猶太化基督徒。從書信中也可以得知,那裡有些人認為猶太人應比外邦人擁有更高的地位;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表明所有真正的基督徒,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地位都是平等的,並享有相同的特權。從書信中還可以得知,那裡盛行著一種錯誤而危險的哲學;而且那裡有些人試圖製造分裂,並破壞了信仰的合一。

這封書信分為兩部分:

I. 教義部分,【第1-3章】;以及,

II. 實踐部分,或應用部分,【第4-6章】。

I. 教義部分包含以下主題。

(1.) 為上帝啟示他永恆的救贖恩典旨意而讚美上帝,【弗1:3-14】。

(2.) 使徒的禱告,表達他熱切渴望以弗所人能充分利用這永恆恩典旨意的一切益處,【弗1:15-23】。

(3.) 人類本性的教義,即死在罪中,通過以弗所人過去的生活來闡明,【弗2:1-3】。

(4.) 藉著上帝恩典的重生教義及其益處,【弗2:4-7】。

(5.) 唯獨藉著恩典得救的教義,與我們的行為無關,【弗2:8-9】。

(6.) 如此被接納進入聖徒團契的特權,【弗2:11-22】。

(7.) 完整闡明上帝意圖讓外邦人享有他子民的特權,並打破外邦人與猶太人之間障礙的教義,【弗3:1-12】。

(8.) 使徒熱切禱告,願他們能充分利用這教義,並能充分領會它所要賜予的益處;他以這個禱告結束了書信的教義部分,【弗3:13-21】。

II. 書信的實踐部分包含以下主題:

(1.) 勸勉合一,基於只有一位上帝、一種信心等考量,【弗4:1-16】。

(2.) 總體上勸勉過聖潔生活,因為他們與其他外邦人不同,【弗4:17-24】。

(3.) 勸勉展現特定美德——指明他們的信仰所要求的,以及他們應避免的——特別是避免憤怒、說謊、淫蕩和酗酒等惡習,【弗4:25-32,5:1-21】。

(4.) 丈夫和妻子的職責,【弗5:22-33】。

(5.) 父母和兒女的職責,【弗6:1-4】。

(6.) 主人和僕人的職責,【弗6:5-9】。

(7.) 勸勉在基督徒爭戰中忠心,【弗6:10-20】。

(8.) 結語,【弗6:21-24】。

這封書信的風格極其生動。使徒因收到他們在福音中行為的報告而感到振奮,並因其主要主題——神聖恩典的永恆旨意——的宏偉而熱情洋溢。他將全部心靈投入到這個主題的討論中;保羅的著作中,可能沒有哪一部分比這封書信更能展現出如此的熱情、崇高和心靈。他將預定論這個偉大教義視為一個最重要和關鍵的教義;他自由而充分地闡述它,並將其作為基督徒希望的基礎,以及永恆感恩和讚美的根基。或許沒有任何地方能比這封書信更好地說明這個教義的力量,它能提升靈魂,使其充滿對上帝品格的宏偉概念,並激發感恩的情感;因此,基督徒可以將其作為聖經中特別適合激發感恩並使人充滿對上帝崇敬觀點的一部分來研讀。

使徒保羅致以弗所人的書信

本章分析

(1.) 問安,【第1-2節】。

(2.) 預定論及其意義和目的,【第3-14節】。

(a.) 它是讚美上帝的基礎,也是感恩的源泉,【第3節】。

(b.) 基督徒在創世以前就被揀選了,【第4節】。

(c.) 目的是使他們聖潔無瑕,【第4節】。

(d.) 他們被預定成為上帝的兒女,【第5節】。

(e.) 這樣做的原因是上帝的美意,或者說他是按照他旨意的目的這樣做的,【第6節】。

(f.) 這樣做的目的是他自己的榮耀,【第6節】。

(3.) 預定計劃對那些被揀選者的益處,【第7-14節】。

(a.) 他們有救贖和罪的赦免,【第7-8節】。

(b.) 他們被告知神聖旨意的奧秘,【第9-10節】。

(c.) 他們在基督裡得了基業,【第11節】。

(d.)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讚美上帝的榮耀,【第12節】。

(e.) 因此,或者說在執行這個目的時,他們被應許的聖靈所印記,【第13-14節】。

(4.) 熱切禱告,願他們能充分理解偉大榮耀的救贖計劃,【第15-23節】。

(a.) 保羅說他已得知他們的信心,【第15節】。

(b.) 他總是在禱告中記念他們,【第16節】。

(c.) 他特別渴望他們能看見主耶穌的榮耀,上帝已將他高舉在天上自己的右邊,【第17-23節】。

【第1節】保羅,奉上帝旨意作基督耶穌的使徒。 【羅1:1】

奉上帝旨意。 【林前1:1】

致聖徒。 這是基督徒常被稱呼的名字,因為他們是聖潔的。【林前1:2】

在以弗所。 參見《導論》,§1, 5。

並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 這顯然是指以弗所以外的人,而且很明顯保羅預期這封書信會被其他人閱讀。他賦予它一種普遍的性質,彷彿他認為它可能會被抄寫,並成為整個教會的財產。他這樣給他寫給特定教會的書信賦予普遍性質,並以一種讓那些非特定收信人也能感覺到是寫給他們的方式寫作,這並非不常見。例如,寫給哥林多人的第一封書信是寫給「在哥林多上帝的教會——以及在各處所有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同樣,寫給哥林多人的第二封書信是寫給「在哥林多上帝的教會,以及在亞該亞全地的所有聖徒」。或許,在我們面前的這封書信中,使徒特別指那些他未曾到訪的亞細亞省的教會,但沒有理由將這封信的收信人僅限於他們。所有「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都可以將這封書信視為聖靈寫給他們的,並可以感覺到他們對這封書信中所闡明的教義、應許和職責,與古代以弗所的基督徒一樣感興趣。「忠心」這個詞在這裡並非指值得信賴或忠誠,儘管它常被這樣使用,而是指相信或對主耶穌有信心。使徒寫信給那些在信心上堅定的人——這是真基督徒的另一個稱呼。這封書信包含關於上帝旨意和定旨的偉大教義,作為基督徒,他們特別關心這些;重要的「奧秘」(【弗1:9】),對他們來說理解這些很重要,使徒也將這些作為重要的內容傳達給他們。這封信旨在公開的事實表明,他不介意這些崇高教義被廣泛地傳播給世人;然而,它們特別屬於教會,而且這些教義應該特別向教會闡明。它們更適合安慰基督徒的心,而不是引導罪人悔改。這些教義向教會闡明,更有望產生積極的效果,而不是向世人。在教會中,它們會激發感恩,並產生源於確切應許和永恆旨意的希望;在罪人心中,它們可能會激起嫉妒、仇恨和對上帝的敵意。

(a) 「聖徒」【羅1:7】 (b) 「在以弗所」【徒19章】 【徒20章】 (c) 「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西1:2】

【第2節】願恩惠、平安從上帝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羅1:7】

(d) 「歸與你們」【加1:3】

【第3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 這句話開始了一個句子,一直持續到【第12節】結束。保羅著作中句子的長度是其風格晦澀的原因之一,常常使解釋變得困難。這句話的意思是,上帝為他所做的一切奠定了感恩的基礎。這裡所指的讚美的原因或理由,就是以下經文中所述的。使徒所強調的主要內容是上帝永恆的旨意——他關於人類救贖的永恆計劃。保羅不禁發出感嘆,上帝因這樣的計劃而配得讚美,而且他永恆的旨意,如今向世人顯明,使人對上帝的品格和榮耀有崇高的認識。大多數人卻持相反的看法。他們覺得上帝的計劃是黑暗、嚴厲和令人卻步的,以至於他的品格除了可愛之外什麼都不是。當他被稱為主權者時,他們談論他,彷彿他是暴虐和不公的;他們從不將可愛和美好的概念與永恆旨意的教義聯繫起來。沒有哪個教義通常如此不受歡迎;沒有哪個教義如此受人指責;沒有哪個教義如此被濫用。沒有哪個教義是人們如此渴望不相信或避免的;沒有哪個教義是他們如此不願被宣講的;也沒有哪個教義是他們如此不願在聖經中找到的。甚至許多基督徒也帶著恐懼轉身離開;或者如果他們容忍它,他們仍然覺得它有些特別黑暗和令人卻步的地方。保羅卻不這麼認為。他覺得它為永恆的讚美奠定了基礎;它呈現了上帝榮耀的景象;它是信心和希望的基礎;而且基督徒應該默想它,並為此讚美上帝。因此,當我們開始解釋這一章時,讓我們感覺到上帝因他所有的計劃都應受讚美,而且基督徒有可能對永恆預定論有這樣的認識,以至於他們對上帝神聖品格的榮耀有最崇高的概念。讓我們也願意知道真理。讓我們逐字逐句、逐節逐句地研讀這一章,願意知道上帝所教導的一切,相信他所啟示的一切,並準備好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為他所做的一切!」

他曾賜給我們各樣屬靈的福氣。 保羅在這裡所說的「我們」是指誰?是指全世界嗎?這不可能,因為全世界並非都這樣蒙受各樣屬靈的福氣。是指國家嗎?基於同樣的原因,這也不可能。是指外邦人,以區別於猶太人嗎?那麼,他為什麼要用「我們」這個詞,包括他自己這個猶太人呢?他是否想說他們蒙受了外在的特權,而這就是上帝永恆旨意的唯一目的?這不可能,因為他談到「屬靈的福氣」;他談到所指的人擁有「救贖」和「罪的赦免」;擁有「得了基業」,並被「應許的聖靈」所印記。這些不屬於國家,不屬於外在特權,也不僅僅是福音的提供,而是屬於真正的基督徒;屬於那些已經蒙救贖的人。這裡「我們」這個詞所指的人,就是【弗1:1】中提到的「聖徒」(hagiois)——「聖潔的」和「忠心的」(pistois)——相信的,或信徒。這個觀察很重要,因為它表明上帝的計劃或定旨是針對個人的,而不僅僅是針對國家。許多人認為(參見惠特比、A. 克拉克博士、布盧菲爾德等人),使徒在這裡指的是外邦人,他的目的是要表明他們現在被接納享有與古代猶太人相同的特權,而這裡所指的整個預定論都與這個事實有關。但是,我要問,以弗所教會中沒有猶太人嗎?參見【徒18:20,24;19:1-8】。事實似乎是,保羅在那裡對他的同胞取得了非凡的成功,而他在那裡的主要困難並非來自猶太人,而是來自異教徒的影響,【徒19:24】。此外,有什麼證據表明使徒在這一章中特別談論外邦人,或者他是在寫信給以弗所教會中那些外邦人出身的部分呢?如果他是,他為什麼要把自己列為蒙受這福氣的人之一呢?事實是,這只是一個沒有證據的假設,為了避免一個令人不快的教義,而違背了所有公正的解釋原則。沒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了,保羅的意思是寫給基督徒本身;談論他們作為基督徒所享有的獨特特權;而且他沒有特別指涉國家,也無意僅僅指涉外在特權。

各樣屬靈的福氣。 赦免、平安、救贖、收養、聖靈的憑據等,在以下經文中提及——這些福氣是個別基督徒所享有的,而不是賜予國家的外在特權。

在基督裡,在天上。 「地方」這個詞在這裡是理解的,原文中沒有。它可能指天上的地方,或天上的事。「地方」這個詞並不能表達最好的意思。這個想法似乎是,上帝在基督裡,在天上的事或方面祝福了我們。在【弗1:20】中,「地方」這個詞似乎更恰當地插入。同樣的短語在【弗2:6,3:10】中再次出現;值得注意的是,它以相同的省略形式在這封書信中出現了四次,而且我相信在保羅的其他著作中沒有。我們的譯者在每個例子中都補上了「地方」這個詞,以表示基督徒、天使和救主的地位或身份,它適用於他們每一個人。這個短語可能意味著,在與天有關的事物中;適合預備我們進入天堂;並傾向於天堂。它在這裡可能指一切本質上是屬天的,或與天堂有關的事物,無論是恩賜還是恩典。然而,由於使徒談論的是蒙受這些事物的廣大基督徒,我寧願認為他指的是所謂的基督徒恩典,而不是賜予少數人的非凡恩賜。其意思是,在基督裡,即通過基督,或藉著他,上帝賜予了所有適合預備進入天堂的屬靈福氣——例如赦免、收養、聖靈的光照等。

(e) 「願頌讚歸與上帝」【林後1:3】 【彼前1:3】 (1) 「地方」或「事物」

【第4節】正如。 這節經文的重要性使得對其詞語和短語進行詳細檢視是恰當的。這段話的總體意思是,這些與天堂有關的福氣是按照永恆的旨意賜予基督徒的。它們不是偶然或碰巧賜予的。它們是上帝的意圖和設計的結果。它們的價值因上帝從永恆就設計賜予它們,並且它們作為他永恆計劃的結果臨到我們而大大提升。這不是一個最近的計劃;這不是一個事後諸葛;這不是純粹的偶然;這不是一時的任性;它是永恆旨意的果實。這些福氣擁有所有價值,以及所有必然源於這個事實的永久性保證。「正如」(kathōs)這個短語意味著這些福氣符合那個永恆的計劃,並作為那個計劃的表達流向我們。它們受那個旨意的限制,因為它標誌並衡量一切。這正如上帝所選擇的,並在他永恆的旨意中所命定的。

他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這裡的「我們」這個詞表明使徒指的是個人,而不是群體。它包括保羅自己作為「被揀選者」之一,以及他所寫信的對象——以弗所的混雜的外邦和猶太歸信者。它必須指個人,這一點很清楚。不能說任何群體,就其本身而言,「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被揀選,為要聖潔」。這對外邦世界本身,或構成外邦世界的任何一個國家來說,都不是真的。這裡譯為「揀選了」(exelexato)的詞源於一個詞,意思是「一起擺放」(帕索),「挑選出來」,「選擇」。它有在不同對象或事物中做出選擇或挑選的意思。它適用於事物,如在【路10:42】中:「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她已經做出了選擇,或挑選了它,或對它表現出偏愛。【林前1:27】:「上帝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他寧願使用它們,在所有可以想像的事物中,來「叫有智慧的羞愧」。比較【徒1:2,24;6:5;15:22,25】。它表示帶著仁慈或恩惠的附加意義來挑選。 【可13:20】:「為選民,就是他所揀選的人,他將那些日子減少了。」【約13:18】:「我認識我所揀選的人。」【徒13:17】:「這以色列民的上帝揀選了我們的祖宗」;也就是說,從列國中揀選他們來成就重要的目的。這顯然是我們面前這段經文中這個詞的意思。它意味著做出選擇或挑選,帶著恩惠或愛的想法,並旨在將重要的益處賜予他所揀選的人。在正確理解這段經文時,在他們與其他人之間做出某種區別的想法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如果沒有做出這樣的區別,就不會有選擇。從許多事物中選擇一個的人會做出區別,或表現出偏愛——無論他這樣做的理由或原因是什麼。無論這指的是群體和國家,還是個人,區別或偏愛一個而不是另一個的事實仍然存在。可以補充的是,就公義而言,無論它指的是國家還是個人,都沒有區別。如果選擇一個人來施恩是不公義的,那麼選擇一個國家來施恩也不會更少不公義——因為一個國家只不過是個人的集合。所有對預定論作為針對個人的教義所提出的反對意見,都將同樣適用於選擇一個國家享有特殊特權。如果做出區別,那麼在個人方面做出區別與在國家方面做出區別同樣恰當。

在基督裡。 在基督裡。這個選擇並非沒有考慮拯救他們的任何方法;它不是一個單純的旨意,要將一定數量的人帶到天堂;它是與救贖主的調解和他的工作相關的。這是一個旨意,要他們藉著他得救,並分享代贖的益處。整個選擇和救贖的旨意都與他有關,離開他,沒有人被揀選得生命,離開他,也沒有人會得救。

從創立世界以前。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短語,用於確定做出選擇的時間。這不是事後諸葛。它不是在時間中開始的。這個旨意遠在永恆的歲月之前。但是「從創立世界以前」這個短語是什麼意思呢?克拉克博士認為它指的是「從猶太人宗教體系的開始,」他說,「這個短語有時就是這個意思。」那些試圖證明這指的是國家性的特權揀選,並否認它指的是個人的解釋者,被迫訴諸這樣的解釋原則。根據這些原則,聖經可以被解釋為任何和所有事物。錢德勒博士也認為它指的是國家,但他承認「創立」這個詞的意思是任何事物的開始;而這裡的短語意思是「在世界開始之前」。在新約中,幾乎沒有哪個短語的意義比這更清楚了。譯為「創立」(katabolē)的詞,其本義是「放下」、「建立」、「基礎」——就像建築物的地基被奠定一樣;而「從創立世界以前」這個短語,清楚地意味著在世界被造之前,或在創造工作之前。參見【太13:35,25:34;路11:50;來9:26;啟13:8】,在所有這些地方,「創立世界」這個短語都指人類事務的開始;世界的開始;歷史的開始等。因此,在【約17:24】中,主耶穌說:「你愛我,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即從永恆,或在創造工作開始之前。因此彼得說(【彼前1:20】)關於救主:「他固然是在創立世界以前預先被知道的。」在世界被造之前,上帝的旨意就是要差他來拯救失喪的人。比較【啟17:8】。沒有什麼比我們面前這個短語更清楚地表明,它必須指在世界被造之前形成的旨意。這不是一個暫時的安排;它不是在搖擺不定的旨意影響下形成的;它不是一個新近形成的計劃,也不是隨著每一代人的到來而改變,或像人的計劃一樣多變。它擁有所有重要性、尊嚴和穩定性的保證,這些都必然源於上帝心中永恆的旨意。這裡可以觀察到:

(1.) 如果這個計劃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形成的,那麼所有對永恆計劃教義的反對意見都消除了。如果這個計劃是在世界之前形成的,無論是一刻、一小時、一年,還是數百萬年,這個計劃同樣是固定的,事件同樣是必然的。所有對永恆計劃的反對意見,都將適用於在事件發生前一天或一小時形成的計劃。一個對我們行動自由的干預,與另一個一樣多。

(2.) 如果這個計劃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形成的,那麼它是永恆的。上帝沒有新的計劃。他不形成新的方案。他不是變幻莫測的。如果我們能在任何時候確定上帝的計劃是什麼,我們就能確定他關於該事件的永恆計劃是什麼。它始終如一——因為「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伯23:13】。關於至高者的計劃和旨意,沒有什麼比「他實際所做的,他總是打算做的」這一點更確定了——這就是永恆定旨的教義——而且是其全部。

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 保羅接著闡明上帝揀選他子民的目的。這不僅僅是為了讓他們進入天堂。這不是為了讓他們活在罪中。這不是為了讓他們自欺欺人地認為自己是安全的,然後隨心所欲地生活。人類一直以來都有濫用預定論和揀選論的傾向;導致人們說,如果一切都已定,就不需要努力;如果上帝有一個永恆的計劃,無論人們如何生活,如果他揀選了他們,他們就會得救,而且無論如何他們都無法改變那個計劃,他們不如放縱罪惡來享受生活。使徒保羅對預定論沒有這樣的看法。在他看來,這是一個適合激發基督徒感恩的教義;而且根據他,這個教義的全部傾向和目的,是使人聖潔,並在愛中在上帝面前無可指責。

無可指責。 「在愛中」這個表達可能與下一節經文相關聯,應譯為「在愛中,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這一切都應歸因於上帝的愛。

第2章

(1.) 是祂對我們的愛促成了這一切。

(2.) 被預定得永生是愛的最高表達——因為上帝還能向我們展現什麼更高的愛呢?

(3.) 這是祂的愛,因為我們對此毫無權利,也未曾配得。如果這是正確的觀點,那麼預定論與神聖品格中最高的道德卓越性並無矛盾,也絕不應被視為偏袒和不公的產物。那麼,我們也應當感恩:「上帝已在愛中,藉著耶穌基督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都照祂自己美意所喜悅的。」

(a) 「在祂裡面揀選了我們」1Pet 1:2 (b) 「聖潔無可指責」Lk 1:75, Col 1:22

【第5節】預定我們。關於這裡所用詞語的意義,請參閱 Rom 1:4 和 Rom 8:29。這裡所用的詞(προοριζω,proorizō)原意是「預先劃定界限」,然後引申為「預先決定」。它包含著預先設定界限或限制的本質概念。這並非指上帝在事情實際發生時才決定去做,而是指祂預先就打算去做。沒有任何語言能比這表達得更清楚,我想這種解釋普遍被接受。即使那些否認特定揀選教義的人,也不否認這裡所用的詞語意為「預先決定」;他們認為其意義是,上帝預先決定讓外邦人享有祂子民的特權。那麼,既然承認其意義是「預定」的本義,唯一的問題是:誰被預定?這個表達適用於誰?是適用於國家,還是適用於個人?對此,除了前面已提出的評論,我還要指出:

(1.) 這裡沒有明確指明是哪些國家,也沒有將外邦人與猶太人區分開來。

(2.) 所指的對象包含在「我們」這個詞中,保羅是其中之一——但保羅並非外邦人。

(3.) 反對預定國家的理由,與反對預定個人的理由是相同的。

(4.) 國家是由個人組成的,預先決定必然與個人有關。國家除了是個人的集合體,還能是什麼呢?沒有國家這種抽象的存在或事物;如果對一個國家有任何目的,那必然與組成它的個人有關。想要影響海洋的人,必須影響構成海洋的水滴;因為除了水滴的集合,就沒有海洋。想要移走一座山的人,必須影響構成那座山的物質粒子;因為沒有抽象的山這種東西。或許從未有過比這更大的錯覺,以為只要說揀選和預定論是指國家,所有困難就都解決了。什麼困難減輕了?有什麼益處?這如何讓上帝顯得更可愛、更良善?難道認為祂在國家之間有所區別,比認為祂在個人之間有所區別,更能減少祂的偏袒嗎?難道認為祂將真理的知識賜給某些國家,卻不賜給其他國家,就能消除關於救恩呼召的任何困難嗎?事實是,所有基於這種假設的推理,都只是在蒙蔽人的眼睛。如果對上帝的旨意或預定論有任何確鑿的異議,那異議是針對整個教義的,無論是對國家還是對個人,兩者都存在相同的困難。但實際上,兩者都沒有真正的困難。誰能敬拜或尊崇一位在所行之事上沒有計劃、沒有目的、沒有意圖的上帝呢?誰能相信宇宙的形成和治理是沒有設計的呢?誰能懷疑上帝所做的一切,祂總是打算去做的呢?因此,當祂使一個靈魂歸主並得救時,顯然祂總是打算這樣做。祂沒有新的計劃。這不是事後才想到的。這不是偶然的結果。如果我能發現上帝所做的任何事,我最確信的是祂總是打算去做——這就是揀選或預定論的全部意圖。上帝所做的,祂總是打算去做。祂所允許的,祂總是打算允許。我還可以補充說,如果做某事是正確的,那麼打算去做這件事也是正確的。如果行為本身沒有不公或偏袒,那麼打算執行這行為也沒有不公或偏袒。如果拯救一個靈魂是正確的,那麼總是打算拯救它也是正確的。如果定罪一個罪人受苦是正確的,那麼打算這樣做也是正確的。那麼,讓我們看看事情本身;如果事情本身沒有錯,我們就不應該責怪去做這件事的意圖,無論這意圖被懷抱了多久。

得兒子的名分,等等。Jn 1:12;Rom 8:15。

照祂自己美意所喜悅的。這裡譯為「美意」(ευδοκια,eudokia)的詞語,意指「甚為喜悅」、「對某事感到愉悅」、「恩惠」、「善意」。參閱 Lk 2:14,Php 1:15。比較 Lk 12:32。然後它表示「目的」或「旨意」,其中包含著「仁慈」的意念。羅賓遜(Robinson)和羅森穆勒(Rosenmüller)將此短語譯為「出於祂最仁慈的旨意」。使徒明顯的目的是要說明上帝為何揀選救恩的繼承者。這是按照祂在當時情況下所看為好的而行的。這並非因為人對祂有任何控制,也不是在決定中諮詢了人,更不是基於人的善行,無論是真實的還是預見的。但我們不應假設祂這樣做沒有充分的理由。囚犯經常被行政長官赦免。他按照自己的意願,或按照他看為好的去做。他是判斷者,沒有人有權控制他這樣做。這可能看起來完全是任意的。行政長官可能沒有向被赦免者、其他囚犯或任何其他人傳達他這樣做的理由。但我們不應推斷沒有這樣做的理由。如果他是一位明智的行政長官,配得上他的職位,那麼可以假定有理由,如果這些理由為人所知,將會令所有人滿意。但這些理由他沒有義務公開。事實上,公開這些理由可能是不恰當的。對此,他是最好的判斷者。然而,同時我們可以看到這對那些未被赦免的人會產生什麼影響。這很可能會激起他們的仇恨,他們會指責他偏袒或暴政。但他們應該記住,無論誰被赦免,無論基於何種理由,他們都不能抱怨。他們所受的苦不會超過他們應得的。但如果,當赦免的行為向一部分人公開時,也以某些明確而簡單的條件向其他人提供呢?假設事實證明,行政長官出於明智但隱藏的理由,打算赦免一部分人,同時也決定向所有人提供赦免。再假設他們實際上極度不願接受,並且任何誘因或論證都無法說服他們接受。那麼誰能責怪行政長官呢?現在,這大致就是關於上帝和揀選教義的情況。所有人都犯了罪並被定罪。出於上帝未曾向我們傳達的明智理由,祂決定至少將一部分人類帶入救恩。祂不打算將此留給機遇和偶然。祂看到所有人都會自行拒絕這份恩典,除非採取一些有效的手段,否則代贖的寶血將會白流。祂沒有向人公開祂打算拯救的是誰,也沒有公開他們特別被帶到天堂的理由。同時,祂打算使這份恩典普及所有人;使條件盡可能簡單,從而消除一切抱怨的理由。如果人們不願接受赦免;如果他們偏愛自己的罪;如果沒有什麼能誘使他們來得救,他們為何要抱怨呢?如果監獄的門是開著的,囚犯的鎖鏈被解開了,而他們卻不願出來,他們為何要抱怨其他人實際上願意出來得救呢?請記住,上帝的旨意與實際發生的事實完全吻合,這樣許多困難就消除了。如果事實中沒有正當的抱怨理由,那麼就不會有抱怨,因為上帝的意圖就是讓事實如此。

(a) 「預定我們」Rom 8:29,30 (b) 「兒子的名分」Jn 1:12 (c) 「祂自己美意所喜悅的」Lk 12:32

【第6節】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是一個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意思與「歸於祂榮耀的恩典」相同。其目的是為了激發對祂在揀選之愛中所顯明的榮耀恩典的感恩。這教義在心靈受適當影響的人身上,其真正的傾向不是激發對上帝的反對,也不是導致指責祂偏袒、暴政或嚴厲;而是激發感恩和讚美。與此相符,保羅在 Eph 1:3 中引入這段話時說,上帝應當因著制定並執行這個計劃而被視為「蒙福的」。其意義是,預定和揀選的教義奠定了崇敬感恩和讚美的基礎。這將通過以下幾點清楚顯明:

(1.) 這是人類唯一的希望基礎。如果人被任憑自己,全人類都會拒絕憐憫的呼召,並會滅亡。歷史、經驗和聖經都同樣證明了這一點。

(2.) 人類所擁有的一切喜樂,都可追溯到上帝賜予它們的旨意。人沒有能力創造其中任何一種,如果上帝沒有打算賜予它們,那麼它們就都不會被擁有。

(3.) 所有這些恩惠都賜予了那些對上帝毫無權利的人。蒙赦免的基督徒對上帝的赦免毫無權利;被接納進入天堂的人無法為這樣的特權和榮耀提出任何要求;在死亡時刻享受安慰與平安的人,唯獨藉著上帝榮耀的恩典才能享受。

(4.) 揀選所做的一切都適合激發讚美。揀選是為了生命、赦免、聖潔和天堂。但人為何不應為這些事讚美上帝呢?上帝揀選人是為了聖潔,而非罪惡;為了幸福,而非痛苦;為了純潔,而非不潔;為了得救,而非滅亡。為這些事,祂應當受讚美。祂應當受讚美,因為祂沒有任憑全人類迷失並滅亡。即使祂只揀選一個人得永生,那一個人也應當讚美祂,所有聖潔的宇宙都應當加入讚美。如果祂現在認為揀選一個墮落的靈魂,使他純潔,並重新接納他進入天堂是合宜的,那麼那個靈魂將有理由永遠感恩,整個天堂都可能加入他的讚美。當被揀選的人數不是一個或幾個,而是千千萬萬,無人能數清的數目,被揀選得生命時(Rev 7:9),讚美祂的理由豈不更多嗎?

(5.) 預定得生命的教義沒有給人類任何一個人增添一絲痛苦。它使數百萬人快樂,否則他們不會快樂,但沒有使一個人痛苦。這不是選擇痛苦,而是選擇喜樂與平安。

(6.) 沒有人有權抱怨它。那些被揀選的人當然不應抱怨那使他們成為現在這樣,並成為他們所有希望基礎的恩典。而那些未被揀選的人也沒有權利抱怨;因為:

(a.) 他們對生命沒有權利。

(b.) 他們實際上不願前來。他們沒有成為基督徒並得救的願望。沒有什麼能誘使他們放棄罪惡並來到救主面前。那麼,如果其他人實際上願意得救,他們為何要抱怨呢?一個人為何要抱怨被任憑走自己的路,行自己的道呢?因此,儘管預定論是奧秘的,在某些方面是可怕且難以測透的,然而,從正確的角度來看,它適合激發最高的感恩表達,並在人的理解中高舉上帝。那藉著上帝的愛被救贖和拯救的人;那藉著憐憫被赦免和潔淨的人;那被慈悲的眼光溫柔注視,並為之捨命的上帝之子,有充分的理由感恩和讚美。

使我們在祂愛子裡蒙悅納。使我們被視為蒙恩和蒙喜悅的對象。

在愛子裡。在主耶穌基督,上帝的愛子裡。Mt 3:17。祂在祂裡面揀選了我們,並且是藉著祂,這些憐憫才賜給了我們。

(a) 「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1Pet 2:9 (*) 「恩典」 「祂榮耀的恩典」 (b) 「在愛子裡蒙悅納」1Pet 2:5

【第7節】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關於這裡譯為「救贖」(απολυτρωσις,apolytrōsis)的詞語的意義,請參閱 Rom 3:24。這裡的詞語,如同那裡一樣,表示藉著主耶穌基督所成就的代贖,從罪和罪惡後果中得蒙拯救。這節經文是確鑿證明使徒在此並非指國家和國家特權的經文之一。哪個國家能說它「藉著耶穌的血得蒙救贖,就是罪得赦免」呢?

藉這愛子的血。藉著祂所成就的代贖。請參閱 Rom 3:25 中對此短語的詳細解釋。

罪過得以赦免。我們藉著祂的血,或藉著祂所成就的代贖,得蒙罪過赦免。我們不應認為這是我們從祂的死所獲得的全部益處,或這是構成救贖的全部。這是主要的,或許是最重要的事情。但我們也獲得了天堂的盼望、聖靈的影響、引導我們並在試煉中支持我們的恩典、死亡時的平安,以及可能更多的益處。然而,赦免是如此突出和重要,以至於使徒將其提及,彷彿它就是全部。

都照祂豐盛的恩典。照著祂豐盛的恩典。請參閱 Rom 2:4 中對類似短語的解釋。「豐盛」這個詞,以這裡的形式,也出現在這封書信的其他幾個地方:Eph 1:18, 2:7, 3:8,16。這是佩利(Paley,《保羅書信考證》)所稱的「慣用語」,並經常出現在保羅的著作中。參閱 Rom 2:4, 9:23, 11:12,33, Php 4:19, Col 1:27, 2:2。它在新約其他著作中沒有出現,除了雅各書中一次,意義有些相似(Jas 2:5),「上帝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心上富足嗎?」佩利博士從這個事實構建了一個論證,證明這封書信是保羅所寫。這是他獨有的,以一種不會被誤解的方式標誌著他的風格。一個冒名頂替者或偽造書信的人不會想到引入它,然而這正是保羅會自然使用的短語。

(c)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Heb 9:12, 1Pet 1:18,19。

【第8節】這恩典是祂用諸般智慧聰明。祂慷慨地向我們顯明了這恩典。這恩典沒有被限制和束縛,而是慷慨和豐盛的。

用諸般智慧。也就是說,祂在救恩計劃中顯明了極大的智慧;智慧在於如此拯救世人,以確保祂律法的榮耀,並設計了一個極其適合拯救世人的方案。1Cor 1:24。

和聰明。這裡所用的詞(φρονησις,phronēsis)意指理解、思考、明智。這裡的意思是,可以說,上帝在救恩計劃中顯明了極大的智慧。有充分的證據表明其中有思想和思慮,它適應了預期的目的。它是深謀遠慮的;巧妙安排的;精心形成的。總體而言,其意義是,整個計劃貫穿著明智的設計,並以卓越的程度豐富其中。

【第9節】照祂的旨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奧秘(μυστηριον,mystērion)這個詞,字面意思是,一個人必須先被啟蒙才能完全了解的事物(源自 μυεω,myeō,意為啟蒙、教導);然後指任何隱藏或秘密的事物。我們通常用這個詞來表示超出我們理解或難以理解的事物。但這絕不是新約中這個詞的意義。它在那裡指的是某種教義或事實,它曾被隱藏,或以前沒有完全啟示,或只通過比喻和象徵來闡明。當教義被揭示時,它可能像其他任何事物一樣清晰明瞭。例如,上帝打算呼召外邦人的教義,它曾長期被隱藏,至少部分如此,直到救主降臨才完全顯明,在此之前它一直是一個奧秘——隱藏的真理——儘管當它被啟示時,其中並沒有什麼難以理解之處。因此在 Col 1:26 中說:「這奧秘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如今卻向祂的聖徒顯明了。」關於揀選的教義也是如此。直到上帝所揀選的人實際歸主,它才被揭示出來,成為一個奧秘。關於救贖主的道成肉身、代贖、整個救恩計劃也是如此。所有這些重要點都曾被一層面紗遮蔽,直到上帝啟示它們,人們才得以理解。當它們被啟示時,奧秘就被解除了,人們能夠清楚地看到上帝旨意的顯明。

是祂在自己裡面所預定的。沒有外來的幫助或建議。祂的旨意源於祂自己的心意,並一直隱藏,直到祂選擇將其顯明。參閱 2Ti 1:9。

(+) 「奧秘」 「秘密」 (d) 「所預定的」 2Ti 1:9

【第10節】為要照所安排的。這裡譯為「安排」(οικονομιαν,oikonomian)的詞語,原意是「家務管理」。然後它指「管家職分」或「管理」;一種「安排」或「事物佈置」;一個「方案」或「計劃」。這裡的意思是,這個計劃的形成是為了(εις,eis)這個目的,即在時間的完全安排中,或在完成時間的安排中,上帝可以將萬有在基督裡同歸於一。廷代爾(Tindal)將其譯為:「當時候滿足時,要宣告出來」,等等。

在日期滿足的時候。當時間完全滿足時;當祂所規定或認為完成目標所需的所有時期都過去時。這裡所指的時期是當人類事務結束,或萬物終結時,萬有在救贖主裡同歸於一的時刻。這個安排是針對那個時刻而作的,並包含了所有促成那個時刻的事物。這個計劃從「創世以前」延伸到所有時間都完成的時期;當然,在這中間時期發生的一切事件都包含在計劃中。

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這裡所用的詞——ανακεφαλαιοω,anakephalaiō——字面意思是「總結」、「概括」,就像演說者在演講結束時所做的那樣。它源自 κεφαλη(kephalē),意為「頭」;或 κεφαλαιον(kephalaion),意為「總和」、「主要事物」、「重點」。在新約中,這個詞的意思是「歸納在一個頭下」,或「將幾件事物歸納為一」。Rom 13:9:「這話都總括在這一句之內」,即愛。在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中,它的意思是上帝將通過基督徒的安排,總結或包含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祂將建立一個在一個元首之下,擁有共同情感,並受相同法律管轄的帝國。這裡指的是上帝國度中將來存在的合一,屆時祂在地上和天堂的所有朋友都將聯合起來,並且都將有一個共同的元首。現在存在著疏離。地球因著悖逆而與其他世界分離。它已陷入背道和罪惡。它拒絕承認其他世界所服從的偉大元首,而其目的是將它恢復到應有的位置,使之成為一個偉大而聯合的國度。

一切所有的(ταπαντα,ta panta)。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在這裡使用了一個中性詞。它不是指所有的人、所有的天使、或所有的人類、或所有被揀選的人,而是「一切所有的」。布盧姆菲爾德(Bloomfield)和其他人認為是指人,並且這個短語是用來代替 τουςπαντες(tous pantes)。但我認為保羅使用這個詞並非沒有用意。萬有都歸於基督(Eph 1:22, Mt 28:18),上帝的目的是恢復宇宙的和諧。罪不僅在心靈上,也在物質上造成了混亂。世界被擾亂了。過犯的影響隨處可見;救贖計劃的目的是將事物恢復到原始狀態,並使它們恢復原樣。因此,一切都歸於主耶穌,萬有都將歸於祂的掌控之下,從而構成一個廣大和諧的帝國。這裡的宣告總結是,將來會有一個國度,其中沒有紛爭或疏離;現在分離的天上和地上的國度將在一個元首之下聯合起來,從此以後,一切都將是和諧與愛。將在基督裡聯合的事物是「在天上和在地上」的。沒有提到地獄。當然,這段經文不能教導普世救恩的教義,因為有一個世界不會參與這最終的聯合。

在基督裡面。藉著基督,或在祂之下,作為偉大的元首和君王。祂將是實現這一切的偉大媒介,祂將統治這個聯合的國度。與此觀點相符,天上的居民,天使以及蒙救贖的人,都被一致地描繪為聯合在同一敬拜中,並承認救贖主為他們共同的元首和君王(Rev 5:9,10,11,12)。

天上。原文作「諸天」。關於這個表達的意義,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認為它指的是在救主降臨之前去世的天堂聖徒;有些人認為它指的是猶太人,被稱為天上的子民,與外邦人形成對比,因為外邦人沒有神聖和屬天的東西,並且是屬地的。然而,更簡單和明顯的解釋無疑是正確的,這就是假設它指的是其他世界的聖潔居民。救恩計劃的目的是在他們和地上蒙救贖的人之間產生和諧,或者說,從所有這些中產生一個偉大而聯合的國度。在這樣做時,沒有必要假設天上的居民會發生任何改變。所有的改變都將發生在地上的人中間,其目的是從所有這些中建立一個和諧而榮耀的帝國。

地上一切所有的。地上蒙救贖的人。目的是使他們與天上的居民和諧。這是救恩計劃所提出的偉大目標。它旨在建立一個榮耀而永恆的國度,將地上所有聖潔的存有和天上所有聖潔的存有都包含在內。現在存在著不和與分裂。人與上帝,以及與所有聖潔的存有分離。在人與每一個聖潔的存有之間,本性上存在著不和與疏離。未蒙更新的人對天使的情感和工作沒有同情;對他們的事奉沒有愛;沒有渴望與他們聯合。地上盛行的習俗、情感、法律和習慣,與天上盛行的習俗、情感、法律和習慣,沒有什麼比這更不相似的了。但救恩計劃的目的是恢復這些疏離社群的和諧,並產生永恆的和睦與愛。由此可知:

(1.) 救恩計劃的偉大和榮耀。調和世界,並從如此不和諧的材料中建立一個偉大、榮耀、永恆的帝國,這絕非微不足道的事業。

(2.) 天使對救贖計劃感興趣的原因(1Pet 1:12)。他們深切關心那些將與他們一同構成那將是永恆的偉大國度的人的救贖。他們沒有嫉妒他人的幸福;沒有任何感覺認為他人的加入會減少他們的幸福或榮耀,他們等待著迎接他人的到來,並樂於接納哪怕只有一個加入他們行列的人。

(3.) 這個計劃值得上帝之子的努力。恢復天上和地上的和諧;防止疏離和不和的弊端;建立一個巨大而榮耀的國度,是值得上帝之子道成肉身的目的。

(4.) 救贖主的榮耀。祂將被高舉為這個聯合且永遠榮耀的國度的元首,地上所有蒙救贖的人和天使天軍都將承認祂為他們共同的君王和元首。

(5.) 這是地上最偉大、最重要的事業。它應當吸引每個人的心,並激發每個靈魂的力量。所有人都應當熱切渴望增加那些將構成這個聯合且永遠榮耀國度的人數,並盡可能多地將人類帶入與另一個世界的聖潔居民的聯合中。

(1) 「天上」 「諸天」

【第11節】我們也在祂裡面得了基業。我們這些基督徒。大多數解經家認為,「我們」這個詞特別指猶太人,與 Eph 1:13 中指外邦人的「你們」形成對比。他們認為這種結構是經文性質所要求的。那麼,其意義可能是,信主的猶太人首先在救贖計劃中獲得了一份,因為救恩首先向他們提出,然後同樣的恩惠也賜給了外邦人。或者,它可能指那些首先歸主的人,而沒有特別提及他們是猶太人的事實;並且可能指使徒和他的同工。「我們這些宗教的僕人首先相信,並在基督徒的盼望中得了基業,使我們歸於上帝榮耀的稱讚;你們在聽見真理的道之後也相信了」(Eph 1:13)。這裡譯為「得了基業」(κληροω,klēroō)的詞語,字面意思是「藉抽籤獲得」,然後引申為「獲得」、「領受」。這裡的意思是,他們領受了歸於祂榮耀的稱讚的恩惠,因為他們首先信靠了主耶穌。

既蒙預定。Eph 1:5。

都照祂旨意。關於「旨意」這個詞的意義,請參閱 Rom 8:28 的注釋。

第2章

【第11節】 祂按著自己旨意的籌算行萬事。 這裡指的是上帝,這位宇宙萬物的行動者。這裡的肯定不僅僅是說上帝按照祂自己旨意的籌算成就救贖的計畫,而是說祂行萬事。祂的作為不限於一件事,也不限於一類事物。每一個事物和事件都在祂的掌控之下,並與祂永恆的計畫相符。

「行萬事」(ἐνεργέω,energeō)這個詞的意思是:工作、活躍、產生(參弗1:20;加2:8;腓2:13)。普遍的作為都歸於祂。「就是同一位上帝,在萬人中運行萬事」(1Cor 12:6)。祂在我們心中產生情感。「因為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使你們又立志又行事,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祂在分配給人們各種命運和恩賜方面也有作為。「這一切都是這位獨一的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Cor 12:11)。

上帝的作為無處不在。每一片葉子、花朵、玫瑰花苞、草尖;每一道陽光、每一道閃電;每一道瀑布、每一條急流,都宣告著祂的作為;我們所見的每一個事物都表明著一位無所不在的上帝的掌控。保羅在這裡的經文,不可能更明確地肯定上帝的作為是普遍的。他沒有試圖證明這一點。這是他認為不需要停下來論證的觀點之一,而是可以被視為在討論其他主題時的一個既定事實,並且可以毫不猶豫地用於闡明這些主題。

保羅沒有說明這是如何完成的。他只是肯定了這個事實。他沒有說祂強迫人,也沒有說祂僅憑物理力量壓倒人。他肯定祂的作為是普遍的;但這無疑是符合事物的本性,以及祂所賦予它們的法則。祂在創造工作中的作為是絕對而完全的;因為當時沒有任何事物可以作用,也沒有既定的法則需要遵守。祂對礦物界的掌控也必須是完全的,但要符合祂賦予物質的法則。水晶和雪花是藉由祂的作為形成的;但這是符合祂所樂意制定的法則。同樣,在植物界,祂的作為無處不在;但百合和玫瑰是按照統一的法則開花,而不是任意的。動物界也是如此。上帝賦予神經敏感性,賦予肌肉興奮性和力量。祂使肺部起伏,使動脈和靜脈沿著生命的通道輸送血液;但這不是任意的。這是符合祂所制定的法則,並且祂在對這些王國的作為中從不忽視這些法則。

祂對心靈的治理也是如此。祂「運行」無處不在。但祂是按照心靈的法則來做的。祂對玫瑰花苞的作為與對鑽石的作為不完全相同;對神經的作為與對玫瑰花苞的作為也不相同;對心靈和意志的作為與對神經的作為也不相同。在所有這些事情上,祂都考慮到祂所賦予它們的法則;正如祂選擇讓神經按照其法則和特性受到影響一樣,心靈也是如此。上帝不違反心靈的法則。心靈是自由的。它受真理和動機的影響。它有是非感。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上帝在掌控人的理智和心靈時會忽視這些心靈法則,就像我們沒有理由認為祂在形成冰塊時會忽視結晶法則,或在天體運動時會忽視萬有引力法則一樣。

普遍的教義是:上帝在萬事中運行並掌控萬事;但祂在祂國度中任何一部分的作為,都是按照該部分的法則和本性來施行的。藉由這個簡單的原則,我們可以確保在這個主題上兩個重要的觀點: (1.) 上帝普遍作為的教義;以及 (2.) 人的自由和責任的教義。

按著自己旨意的籌算。 不是藉由諮詢祂的受造物,也不是順從他們的觀點,而是按照祂自己對何為合宜和正確的看法。我們不應認為這僅憑意志,彷彿是任意的,或者祂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決定任何事情。其意義是,祂的旨意是由祂認為正確的來決定的,而不是諮詢祂的受造物或順從他們的觀點。祂的作為在我們看來常常是任意的。我們無法理解祂所做事情的原因。祂使那些我們原以為最不可能成為基督徒的人成為祂的朋友。祂卻讓那些在我們看來似乎已在天國邊緣的人,仍然無動於衷、不受影響。但我們不應因此認為祂是任意的。在每一個情況下,我們都應相信祂所做的事情都有充分的理由,而且我們或許有一天會被允許看見這些理由,並完全順從。

「自己旨意的籌算」這個詞組是值得注意的。它旨在以最強烈的方式表達一個事實,即這不是出於人的籌算或建議。「籌算」(βουλή,boulē)這個詞,原意是議會或元老院;然後是決定、目的或法令。參羅賓遜詞典(Rob. Lex.)。這裡的意思是,祂的決定是由祂自己的意志形成的,而不是出於人的推理。然而,祂在這種情況下的意志可能並非任意的。當說人形成自己的目的,並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時,我們不應推斷他行事沒有理由;他可能為他所做的事情有最高尚和最好的理由,但他選擇不讓別人知道,也不諮詢別人。上帝也可能是這樣,我們也應該這樣假定。可以補充的是,我們應該對祂有這樣的信心,相信祂會把萬事都做得很好。任何事情都是以完美的智慧和良善完成的最好證據,就是上帝做了這件事。當我們確定這一點時,我們就應該滿足於一切都是正確的。

(a) 「預定」徒20:22

【第13節】 你們也在祂裡面信了。 這與那些首先接受福音的人形成對比。

聽見真理的道。 指福音;被稱為真理的道或信息、上帝的道等。參羅10:17。「真理的道」這個詞組的意思是「真實的道或信息」。這是一個沒有摻雜猶太傳統或外邦哲學的信息。

就是你們得救的福音。 指福音帶給你們救恩。

也在祂裡面。 指在主耶穌裡面。這個經文稍作不同的翻譯,會更清楚地表達其意義:「你們也在祂裡面,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裡面信了,就受了印記。」受印記是相信的結果,而相信是聽見福音的結果。比較羅10:14-15。

你們就受了印記。 關於「印記」這個詞的意義,參約3:33;約6:27。

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指受了那被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參約16:7-11,13;15:26;14:16,17。我認為,使徒在這裡特別指的是使徒行傳19:1-6所記載的事件,這並非不可能。那裡說,保羅經過亞細亞上部省份,來到以弗所。他遇到一些約翰的門徒,他問他們自從「信了」之後是否領受了聖靈(弗1:2)。他們回答說,他們從未聽說有聖靈,而且他們受的是約翰的洗禮。保羅教導他們約翰洗禮的真正性質;向他們解釋了基督教系統;他們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他們就這樣「在信了之後」(弗1:13),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他們在所應許的聖靈降臨和祂的神蹟影響中,得到了上帝恩惠的充分證據。如果這是正確的解釋,它構成了書信與使徒行傳之間的一個顯著巧合,這種巧合構成了佩利《保羅書信考證》(Paley's Horae Paulinae)中的論證(儘管他沒有提到這一點),這表明這封書信不是偽造的。這種情況是,偽造書信的人不會以這種方式提及;而書信中對此的提及又如此輕微,以至於沒有人會從書信中的記載想到偽造使徒行傳中的記載。這種巧合正是建立在事件確實發生,並且使徒行傳和書信都是真實的假設之上。同時,所有基督徒都共同擁有聖靈的印記(2Cor 1:22)。

(a) 「聽見真理的道」羅10:17 (b) 「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2Cor 1:22 (*) 「應許」 「所應許的聖靈」

【第14節】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 關於「憑據」的意義,參2Cor 1:22。

直等到得贖。 羅8:23。這裡的意思是,我們擁有聖靈作為我們將得基業的憑據,聖靈將一直賜給我們,直到我們進入那基業。

所買來的產業。 指天堂,是救贖主藉由祂的死為我們買來的。這裡使用的詞(περιποίησις,peripoiesis)在新約中出現在以下地方:1Thes 5:9,譯為「得著救恩」;2Thes 2:14,「得著主耶穌基督的榮耀」;Heb 10:39,「靈魂得救」;1Pet 2:9,「特選的子民」;字面意思是「為自己所獲得的子民」;以及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它原意是獲得、取得、積蓄。這裡的意思是,藉由基督為我們獲得的完全脫離罪惡和永恆的救恩。聖靈的影響,更新和聖化我們,在試煉中安慰我們,在苦難中扶持我們,是救贖將完全屬於我們的憑據。

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參弗1:6。

(c) 「我們得基業的」2Cor 5:5 (a) 「所買來的」羅8:23 (b) 「產業」徒20:28 (c) 「祂的榮耀」弗1:6,12

【第15節】 因此,我聽見你們在主耶穌裡的信心。 這是那些認為這封書信不是寫給以弗所人的經文之一。論點是,他寫信給他們,彷彿他們是陌生人,而且這不是對一個他曾在那裡待了三年的人民所使用的語言。參導論 §5。但這個推論並不具決定性。保羅寫這封書信時,已經離開以弗所數年。在那個時代,遙遠地方之間的交通困難,不應認為他會經常收到他們的消息。也許自從他在米利都向以弗所的長老們告別(徒20章)之後,直到這裡提到的時候,他都沒有收到任何消息。因此,聽到他們的消息對他來說將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當以某種方式,關於他們在敬虔上成長的令人非常滿意的消息傳到羅馬時,他說他的焦慮得到了緩解,他不停地為他所聽到的感謝,並在禱告中將他們交託給上帝。

【第16節】 就為你們不住地感謝上帝。 對於以弗所教會的興盛,他不能不感到最深切的關懷,他們的福祉他從未忘記。

在我的禱告中提到你們。 保羅離他們很遠,預計再也見不到他們了。但他對禱告有信心,他祈求他們能在知識和恩典上進步。他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提到了他禱告的具體內容。

【第17節】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上帝。 指那位差遣主耶穌來到世上,並任命祂為上帝與人之間中保的上帝。保羅在這裡稱祂為「主耶穌的上帝」的特別原因是,他祈求他們能更進一步認識救贖主,並在祂來所要成就的偉大工作中得到啟迪。

榮耀的父。 指榮耀的父,也就是那位配得稱讚和尊榮的父。

將那賜人智慧的靈。 願祂使你們有智慧,能明白救贖主宗教的偉大教義。

和啟示的靈賜給你們。 也就是說,向你們越來越多地啟示救贖主的品格,以及祂工作的性質和結果。這裡的「靈」很可能指聖靈,祂是所有智慧的源頭,也是所有真理的啟示者。他的禱告是,願上帝將聖靈賜給他們,使他們有智慧,並向他們啟示祂的旨意。

使你們真知道祂。 旁註:「為要承認祂」。也就是說,為了讓你們更完全地承認祂,或更親密、更徹底地認識祂。他們已經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弗1:15),但保羅覺得他們還可以取得更高的成就;這裡的意思是,無論基督徒在知識和愛上進步了多遠,仍然有深不可測的知識可以探索,他們應該被勸勉繼續努力探索。保羅離假設以弗所人已經達到完美境界的想法有多遠啊!

(d)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上帝」約20:17 (e) 「智慧和啟示」西1:9 (1) 「使你們真知道」 「為要承認」

【第18節】 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 這裡希臘文的結構可能是:「願祂將那賜人智慧的靈賜給你們(δῴη,dōē,弗1:17)——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等等。或者,「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這個詞組可能是獨立的受格,這是科佩(Koppe)和布盧姆菲爾德(Bloomfield)所偏好的。

「心中的眼睛」這個詞組是所有語言中常見的譬喻。斐羅(Philo)說:「眼睛之於身體,心靈之於靈魂。」比較太6:22。眼睛是我們看見的工具;同樣,悟性是我們領悟真理的工具。這裡的意思是,保羅不僅希望他們的心是正確的,也希望他們的悟性是正確的。宗教在啟迪心智方面有很大的作用。事實上,它在這方面的影響力,不亞於它對心靈的影響力。悟性曾被罪惡蒙蔽。人們對自己和上帝的看法是狹隘和錯誤的。悟性因罪惡的實踐而衰弱和扭曲。它在運作上受到情況的限制,也受到無法完全理解與神聖治理相關的偉大真理的限制。

真宗教的首要影響之一就是對悟性的影響。它擴展了悟性對真理的看法;賦予它對上帝更崇高的概念;糾正它的錯誤;將它提升到愛的偉大源頭。真宗教的影響力,沒有比在照亮世人的理智,並將軟弱和扭曲的心智恢復到對事物比例的正確看法,以及對上帝的真知識方面,更為明顯的了。

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 指祂藉由祂的靈和祂的應許所呼召和邀請你們的指望,其全部意義為何。這裡的意思是,能完全認識基督徒指望的好處,並被允許完全理解基督徒在榮耀世界中有權期待什麼,這將是一種無價的特權。這是使徒希望他們完全理解的第一件事。

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這是保羅希望他們理解的第二件事。這種語言的力量,也許只有在保羅的著作中才能找到。他的思想豐富,語言在思想的重壓下顯得沉重而吃力(2Cor 4:17)。關於這裡使用的「豐盛」(riches)一詞,參弗1:7。「榮耀的豐盛」這個詞組的意思是榮耀的財富;或者,我們可能會說,「何等豐富和榮耀!」其意思是,有無數的財富——無限的財富。這不是世人可能繼承的財產,那總是因情況的需要而有限,而且不能長久享受;這是無限且取之不盡的(羅2:4)。這裡所指的「基業」是永生(羅8:17)。

在聖徒中。 指在聖徒之間(1Cor 1:2)。

(f) 「你們心中的眼睛」賽42:7 (g) 「祂的恩召」弗4:4 (h) 「豐盛的榮耀」弗3:16 (*) 「榮耀」 「榮耀的豐盛」

【第19節】 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關於這裡使用的語言,參2Cor 4:17。這裡的表達充滿了強調和力量,彷彿使徒在主題的宏大之下掙扎,詞不達意,無法表達他構思的宏偉。這是他特別希望他們知道的第三件事——他們應該完全了解上帝在拯救人類方面的能力。他不僅指祂在他們得救時所顯現的能力,也指福音所能成就的,以及他們可能仍然會經歷的。這裡所指的,向信徒施展的「能力」,不僅僅指一件事。它是對基督徒一系列能力的行動,這些行動是救贖主工作的結果。在他們的歸信中,能力被施展出來。在保守他們方面,能力將被施展出來。在使他們從死裡復活,並與基督一同升到天上方面,能力將被施展出來。他們所宣稱的宗教是一種能力之宗教。在它的所有形式和階段中,上帝的能力都向他們顯現,並且將一直顯現,直到他們獲得最終的基業。

向我們這信的人。 指向我們,或與我們相關。

是照祂運行的大能大力。 旁註:「祂大能的力量」。這應與下一節的「在基督身上所運行」這句話一起理解;其意思是,上帝在我們身上所施展的能力,是與在使主耶穌復活時所顯現的能力相符的。這是那能力的適當結果,也是一種相似的能力。使罪人歸信所需的能力,與使死人復活所需的能力是相同的。兩者都非全能者不能成就(弗2:5);使徒希望他們充分了解這個事實,以及上帝在使他們從罪的死亡中復活時所施展的巨大能力。為了以最強烈的方式闡明上帝在他們重生中所施展的能力這一觀點,他對主耶穌的復活和升天進行了宏偉的描述,並展示了這與基督徒的更新是如何聯繫在一起的。上帝使祂超越萬有。祂將萬有都放在祂的腳下,並使各處的執政者和掌權者都服從祂。在弗1:19-23,2:1-10的整個段落中,主要闡明的是上帝在更新和拯救祂的子民時所顯現的能力;而主要觀點是,在其中所顯現的能力,與使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並使祂超越宇宙所需的能力是相同的。

(i) 「向我們這信的人」詩110:3 (2) 「大能大力」 「祂大能的力量」

【第20節】 就是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 指祂在主耶穌死後所施展的能力。當時所施展的能力,與創造的能力一樣偉大。它是將生命賦予一個冰冷而「殘破」的身體。它是再次打開動脈和靜脈,教導心臟跳動,肺部起伏。它是將生命熱量散佈到僵硬的肌肉中,並將生命的活躍功能傳遞給身體。無法想像比使死人復活更直接的能力施展;也沒有比這種復活更能生動地說明歸信的性質。

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其意思是,這顯示了巨大的能力,當人被更新並被提升到成為上帝繼承人的崇高榮譽時,也展現了類似的景象。關於耶穌被接到上帝右邊的事實,參可16:19;徒2:33。

在天上。 弗1:3。這裡的詞組顯然是指在天堂本身。

(a) 「使祂從死裡復活」徒2:24,32

【第21節】 遠超過一切執政的。 本節的總體意思是,主耶穌被提升到最高可想像的尊嚴和榮耀。比較腓2:9;西2:10。在這段優美而極其重要的經文中,使徒努力尋找詞語來表達他構思的宏偉,並使用那些表示最高可想像的尊嚴和榮耀的詞語。主要思想是,上帝在如此高舉主耶穌方面顯現了巨大的能力,而在使罪人從罪的死亡中復活到信心的生命和榮譽方面,也展現了類似的能力。整個宗教工作都是能力的工作;是高舉和尊榮死者的工作,無論是死於罪中還是死於墳墓中;基督徒應該知道上帝在他們救恩中施展的能力的範圍和榮耀。

「遠超過」(ὑπεράνω,hyperanō)是一個複合詞,意思是高於或極其高舉。祂不僅作為元首高於天上眾生的等級;祂不是他們同級別的,僅僅因職位而略高於他們,而是無限地高舉在他們之上,屬於不同的等級和尊嚴。如果祂只是一個凡人,或者只是一個天使,這怎麼可能呢?

「執政的」(ἀρχῆς,archēs)這個詞,原意是開始;然後是第一、首位、權力、統治、卓越、統治者、官員等。這裡可能指任何等級和權力,無論是人還是天使,其意思是基督超越一切。

和掌權的。 區分使徒在這裡使用的詞語的確切含義並不容易。總體思想是,基督被提升到超越所有受造物的等級之上,無論他們多麼崇高,無論他們被稱為何名。由於他這裡指的是「將來的世界」,以及這個世界,顯然這裡指的是天使的等級,他可能意指猶太人中普遍存在的觀點,即天使有不同的等級。一些猶太拉比將天使分為四個,另一些分為十個等級,他們自作主張地根據其不同的等級和權力給予他們名稱。但這一切顯然只是憑空想像的結果。聖經在幾個地方暗示了天使之間存在等級差異,但聖經作者沒有詳細說明。可以補充的是,這種從屬關係並非不可能,反而更應被假定為真實。上帝的受造物並非都一樣;而且就我們的觀察所及,等級和地位的差異無處不在。關於本節,參羅8:38。

有能的。 希臘文:「主權」。

和主治的,並一切有名無名的。 指所有等級的受造物。

不但是今世的。 不僅超越地上所有各級的君王、王子和統治者。

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 這無疑是指天堂。其意思是,祂超越一切。

(b) 「超過一切執政的」腓2:9

【第22節】 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 1Cor 15:27。

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委任祂為至高無上的統治者。

為教會。 為了教會,或為了教會的益處和福祉(約17:2)。宇宙都在祂的掌控和引導之下,為祂子民的福祉服務。 (1.) 所有的元素——上帝的物理創造——風和浪——海洋和河流——都在祂的掌控之下,所有這些都將為教會的福祉服務。 (2.) 地上的君王和統治者;王國和國家都在祂的掌控之下。到目前為止,基督已經掌控了地上所有邪惡的統治者,他們無法摧毀祂用自己的血所救贖的教會。 (3.) 天上的天使,連同他們所有的等級和秩序,都在祂的掌控之下,為教會服務(來1:14)。比較太26:53。 (4.) 墮落的天使也在祂的掌控之下,無法傷害或摧毀教會(太16:18)。因此,教會是安全的。天上、地上和地獄的所有大能都服從於它的元首和君王;任何為攻擊它而形成的武器都必不成功。

(c) 「萬有」詩8:6;太28:16 (*) 「使祂」 「委任」

【第23節】 教會是祂的身體。 將教會比作一個身體,而主耶穌是頭,這在新約中並不少見(1Cor 11:3;1Cor 12:27;弗4:15, 弗4:16)。

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這裡譯為「充滿」(fulness)的詞(πλήρωμα,plērōma)原意是指充滿某物的東西,填滿,內容(羅11:12)。然而,這裡的確切含義並不是很清楚,解經家們對其意義的看法也遠非一致。似乎其意義是,教會是祂能力和榮耀的完成或填滿。沒有教會,祂的統治就不會完整;祂對天使和遙遠的世界有掌控權,但祂的統治若沒有對祂教會的掌控就不會完整;而教會是如此榮耀,以至於它填滿了普世統治的榮譽,使祂的帝國完整。

根據羅森穆勒(Rosenmuller)的說法,這裡的「充滿」一詞意指大量的或眾多的;他說,一個不限於其自身領域,而是廣泛傳播並充滿各個地區的群體。科佩(Koppe)也將其視為「眾多」或「許多」的同義詞,並認為它指的是救贖主對身體——教會——的所有統治。他建議將整節經文翻譯為:「祂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使祂能像自己的身體一樣統治它——祂普世王國的整個廣闊領域。」加爾文(Calvin)說:「這是教會最高的榮譽,上帝的兒子認為自己若不與我們聯合,就某種意義上是不完美的。」

教會構成了救贖主完整的身體。一個身體當其所有肢體和器官比例適當,且健康強壯時,整個身體就是完整的。而這些肢體可以被稱為身體或人的完成、填滿或豐滿(πλήρωμα)。這種語言現在確實不是通常用來表達這個意思的;但這顯然是保羅在這裡使用它的意思。其意思是,教會與基督的關係,就像身體與頭的關係一樣。它有助於形成完整的人。兩者之間有著密切而必要的聯繫。沒有對方,一方就不完整。而且一方依賴於另一方。當身體所有肢體比例適當,且健康強壯時,整個身體就是完整而健全的。救贖主的國度也應如此。祂是頭;而那被救贖的教會就是身體,是豐滿,是完成,是填滿祂所統治的整個帝國,使之完整。

關於「充滿」(πλήρωμα)這個詞的意義,讀者可以參考斯托爾(Storr)的《小品集》(Opuscula),卷一,第144-187頁,特別是第169-183頁。斯托爾將這個詞理解為豐盛或豐富的憐憫,並認為它指的是上帝向祂子民所顯現的巨大仁慈,他將其翻譯為:「那以美善充滿萬有者的巨大仁慈,正如祂使耶穌從死裡復活,並將祂安置在天上,同樣也使你們這些從外邦人中出來,因著你們過去所犯的許多罪而死在罪中的人,藉著基督呼召你們得生命。」因此,他將這節經文與下一章聯繫起來,並認為這一切都是為了闡明上帝的巨大能力和良善。

洛克(Locke)將其翻譯為:「這是祂的身體,唯獨藉由祂而得以完全」,並認為它的意思是,基督是頭,祂藉由向所有肢體提供他們所需的一切來使教會完美。錢德勒(Chandler)的解釋與我最初提出的解釋一致,認為教會是基督身體的完整「補充」;並引用埃利安(AElian)和哈利卡納蘇斯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Halicarnassus),他們使用「充滿」或「πλήρωμα」這個詞來指船上的划槳手。同樣,我們也說船員是船的「補充」,或者一艘船或一支軍隊有其「補充」的人員;也就是說,隊伍已滿員或完整。同樣,教會將是救贖主偉大國度的填滿或補充——那將使祂普世統治得以完成或完美的。

祂的。 指救贖主。

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指充滿萬有者,或遍及萬有者(1Cor 12:6;1Cor 15:28)。比較西3:11。其意思是,沒有祂不在的地方,沒有祂不充滿的地方;而且祂是上帝作為中所有聖潔和幸福影響的源頭。很難想像有比這更明確地表示無所不在和普遍作為的表達;如果它指的是主耶穌,這似乎是無可爭議的,那麼這段經文不僅教導了祂的至高無上,也證明了祂的普遍作為和祂的無所不在——這些都是唯獨屬於上帝的。從這段經文我們可以觀察到:

第2章

(1.) 救贖主被高舉的正確觀點,唯有藉著上帝聖靈在人心中的影響才能獲得(弗1:17-19)。人,按本性而言,對救主沒有正確的認識,也沒有渴望去認識。唯有當上帝的靈將這偉大教義的知識傳授給人心時,我們才能對這種高舉有任何實際和救贖性的認識。基督徒憑著信心看見祂被高舉在上帝的右邊,並樂意將自己和一切都交託給祂,感覺到自己所有的利益在祂手中都是安全的。

(2.) 擁有這種對被高舉之救主的看法是非常值得嚮往的。保羅就是這樣感受的,當他懇切禱告上帝會將這種看法賜給以弗所人時(弗1:17-20)。這是值得嚮往的,為要使他們能正確理解自己的特權;為要使他們能知道在他們的救贖中顯現的能力有多麼廣大;為要使他們能滿懷信心地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給祂。在我自覺軟弱無助時;當我被勞苦壓倒,並暴露在生命的試探中時;當我思量即將來臨的疾病和死亡時,我渴望感受到我所交託一切的救主,祂被高舉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和一切有名無名的。當教會受迫害和反對時;當無數的敵人興起攻擊教會,威脅其平安和安全時,我歡喜地確信救贖主和教會的元首超越一切,祂有能力制服教會和祂自己所有的仇敵。

(3.) 教會是安全的。她的偉大元首坐在宇宙的寶座上,凡為攻擊她而造成的武器都必不成功。祂迄今在所有迫害時期都保護了她,而過去是祂將繼續保護她直到世界末了的保證。(4.) 讓我們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給這位被高舉的救贖主。我們需要這樣一位救贖主——一位在天上地下擁有所有權柄的。我們需要這樣一種宗教——能夠使死人復活的。我們需要祂所能賜予的這種希望和信心——這種從對「充滿萬有者」的堅定信心而來的平安與平靜。

(d) 「豐盛」 1Cor 12:12, Col 1:18,24

第2章

以弗所書第2章導論

本章分析

本章在意義上與前一章緊密相連,不應將其分開。其主要目的是闡明前一章(弗1:19)所開始的主題——上帝在拯救祂子民時所顯現的「能力」之偉大。祂能力最偉大的彰顯在於使主耶穌從死裡復活。這與他們從罪的死亡中復活相連並隨之而來;而且這兩者都涉及運用類似的能力。在闡明這個主要思想時,使徒指出(弗2:1)上帝使那些「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的人活過來,並接著(弗2:2-3)說明他們在歸信之前的狀況。然後他指出(弗2:4-7),上帝憑著祂無限的憐憫,當他們死在罪中時,使他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並使他們一同復活,與祂一同坐在天上。他接著說明這不是藉著人的能力,而是上帝能力的工作,並且他們是上帝的傑作(弗2:8-10)。本章的其餘部分(弗2:11-22)則闡述了上帝因將他們召入祂的國度而賜予的特權。使徒努力使他們深刻感受到上帝在這樣召喚他們歸向自己時所顯現的憐憫、愛和能力。他提醒他們作為外邦人時的舊有狀況,即「沒有上帝」,而現在他們藉著基督的血得以親近(弗2:11-13);他說明這是藉著一位偉大的「中保」完成的,祂來拆毀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隔斷的牆,現在使兩者合而為一(弗2:14-18);他將他們比作一座為上帝而建造的聖殿,構成祂在地上居住的地方(弗2:19-22)。藉著所有這些考量,他努力使他們感受到義務,並引導他們將自己奉獻給那位使他們從死裡復活,並將不朽生命氣息吹入他們之中的上帝。

【第1節】「你們也活過來了。」「活過來了」或「使之活著」這些詞是由我們的譯者補充的,但並非不恰當。使徒的目的是要顯示上帝對祂子民所顯現的偉大能力(弗1:19),並表明這能力是與主耶穌的復活以及祂被高舉到天上上帝的右邊相連而發出的(羅6:4,羅6:5-11;比較西2:12-13,3:1)。「活過來了」這些詞的意思是「使之活著」或「使之有生命」(約5:21,羅4:17,林前15:36)。

「你們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關於「死」這個詞的意義,請參羅5:12;羅6:2。這裡肯定了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時,他們在歸信之前是「死在罪中」的。沒有任何地方比這更明確地證明了墮落,也沒有任何更強烈的語言可以表達。他們在後來活過來的方面是死的——即對聖潔而言。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在所有方面都是死的。這不意味著他們沒有動物生命,或者他們不呼吸、不走路、不行動。也不能意味著他們沒有活著的智力或心智能力,這是不真實的。這也不解決他們在那個狀態下的能力或權力問題。它只是肯定一個事實——在真正的屬靈生命方面,他們因著罪,就像一個死人對於周圍的事物一樣。一具屍體是沒有知覺的。它看不見,聽不見,感覺不到。音樂的聲音,友誼和警報的聲音都無法喚醒它。玫瑰和百合在它周圍散發芬芳,但屍體卻聞不到。世界在它周圍忙碌活躍,但它對這一切都毫無知覺。它看不到風景的美麗;聽不到朋友的聲音;看不到榮耀的太陽和星星;也不受流動的溪水和翻滾的海洋的影響。罪人對於屬靈和永恆的世界也是如此,他看不到宗教的美麗;聽不到上帝的呼召;不受救主捨命之愛的影響;對永恆的現實沒有興趣。在所有這些方面,他感受不到更多的關心,也看不到更多的美麗,就像一個死人對周圍的世界一樣。這實際上就是罪惡世界的狀況。確實有生命、活力和運動。有宏大的計劃和項目,世界也極其活躍。但是,對於宗教而言,一切都是死的。罪人看不到那裡的美麗;任何人的能力都無法喚醒他為上帝而行動,就像人的能力無法喚醒沉睡的死人,或使失明的眼睛看見白天的光一樣。在罪人的歸信中所需的能力,與使死人復活所需的能力是相同的;兩者都同樣證明了能行此事的上帝的全能。

(a) 「活過來了」 約5:24, 西2:13 (*) 「活過來了」 「使之活著」【第2節】「在其中。」在這些罪中,或在這些過犯的實踐中。

「你們從前行事為人。」你們生活著,生命常被比作旅程或賽跑(羅6:4)。

「順從這世界的風俗。」與世俗的習俗和方式相符。這裡譯為「風俗」的詞——αἰών(aiōn)——原意是「時代」,但常被用來指現今的世界,連同其憂慮、試探和慾望;這裡特別指世人。其意思是,他們從前像其他人一樣生活;並且強烈地傳達了世人的行事方式就是「行在過犯和罪惡之中」的觀念。

其意義是,他們與其他人之間,按本性而言沒有任何區別,而現在存在的所有區別都是由恩典造成的。

「順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參弗6:12;林後4:4。毫無疑問,這裡指的是撒但,保羅的意思是說他們受撒但的控制,撒但作他們的領袖和首領。「空中掌權者的首領」這個短語,可以指「有權能的首領」,也可以指這個首領對空中擁有權柄,並特別在那裡居住和掌權。「首領」——ἀρχων(archōn)——意指在權柄和能力上居首位者,然後適用於任何擁有卓越地位或統治權的人。它被用來指撒但,或墮落天使的首領,例如他被稱為「鬼王」(太9:34,12:24;可3:22;路11:15);「這世界的王」(約12:31,14:30,16:11)。但為何這裡稱他為對空中擁有權柄的首領,則不易確定。羅賓遜(Robinson,詞典)認為是因為他是空中權能的主宰;也就是說,是居住並統治在大氣層中的惡魔。道德里奇(Doddridge)也認為這意味著他控制著被允許在大氣層區域遊蕩的墮落靈體。普遍認為使徒這裡指的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中普遍存在的觀點,即空氣中充滿了靈體或惡魔。關於這是一個普遍觀點,可以在韋特斯坦(Wetstein)的著作中找到充分證明。比較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格勞秀斯(Grotius),特別是科佩(Koppe)。為何空氣區域被認為是這些靈體的居所,現在已不得而知。這個觀點可能要麼是這些靈體居住在空氣中,要麼是他們對空氣有控制權,這符合後來的猶太信仰。科克修斯(Cocceius)和其他一些人將這裡的「空氣」解釋為「黑暗」,如同在世俗作家中一樣。在我看來,保羅顯然不是將此視為一種單純的傳統、觀點或幻想,也不是一種迷信;而是將其視為他認為真實的事情。在這個觀點中,我看不到任何荒謬之處,以至於使其不可能相信。因為,

(1.) 聖經大量教導存在墮落的邪惡靈體;墮落天使的存在並不比墮落人類的存在更不可信。

(2.) 聖經教導他們與這個世界有很大的關係。他們試探人類;在救主時代,他們造成疾病;他們被描述為引誘和欺騙人類。

(3.) 他們必須有某個地點——宇宙的某個部分作為他們的居所。在新約中清楚表明,在救贖主時代,他們並未被限制在地獄中;因為他們常被描述為折磨和苦害人類。

(4.) 為什麼相信他們的居所應該在空氣區域有任何不可信之處呢?為什麼在他們被允許在地上試探和折磨人類的同時,他們也被特別允許佔據這些區域呢?誰能說在看不見的世界中可能存在什麼,以及什麼靈體可能被允許充滿現在構成宇宙的廣闊空間呢?誰能說這些墮落靈體可能被賦予對空氣區域——對雲、風暴和瘟疫之氣——的什麼控制權呢?人類對地球有控制權,並濫用自然力量來毀滅自己和彼此。他們利用元素來達到毀滅和試探的目的。他們將水果和穀物轉化為毒藥;將礦物轉化為戰爭造成的破壞。就其本身而言,黑暗靈體可能對空氣區域擁有控制權,並不比墮落人類對地球擁有控制權更不可信;而且這種權力被濫用來毀滅人類,也不比人類的權力被濫用來彼此毀滅更不可信。沒有人能證明保羅這裡所指的觀點不真實;也沒有人能證明墮落靈體可能在上帝作品的任何部分造成傷害的教義,比邪惡人類做同樣的事情更不可信。「權能」這個詞——「空中掌權者」——我認為與「統治」或「管轄」同義:「一個對空氣擁有統治或管轄權的首領。」

「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那仍然活著,其邪惡的能量仍然在惡人中被看見和感受到。保羅這裡無疑是要教導存在這樣一個靈體,而且他仍然活躍地控制著人類。

「悖逆之子。」惡人(西3:6)。

(b) 「從前」 徒19:35 (c) 「空中」 弗6:12 (d) 「悖逆」 西3:6【第3節】「我們從前都。」林後1:12;比較彼前4:3。

「在肉體的私慾中。」活著是為了滿足肉體,或敗壞本性的傾向。這裡值得注意的是,使徒將稱呼從「你們」改為「我們」,從而將自己也包括在內,並說這在他們歸信之前對所有人都適用。他無疑是想說,無論他們出生地在哪裡,或他們所受的宗教訓練有何不同,他們按本性而言實質上都是一樣的。所有人的特徵都是活著去滿足肉體和心靈的慾望。使徒將自己與他們歸為一類的目的,是為了表明他並不聲稱自己按本性比他們更好,而且他們所有人所擁有的一切寶貴之物都應歸因於上帝的恩典。使徒在這裡表現出極大的細膩。他的目的是要提醒他們從前生活的粗鄙,以及他們面臨上帝憤怒的危險。然而他並沒有嚴厲地這樣做。他將自己包括在他們之中。他說他對他們所肯定的,實質上對他自己——對所有人——都是真實的,即他們都處於定罪之下,並面臨上帝的憤怒。

「行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事。」旁註:如希臘文,意為「意願」。順從墮落本性的願望。「肉體的意願」是指肉體,或人未更新的本性所驅使的;保羅說所有人都曾致力於滿足這些肉體傾向。這對外邦人來說顯然是真實的,對未歸信的猶太人來說也同樣真實,他們為自己而活,尋求滿足墮落本性的目的,儘管其表現方式可能與外邦人不同。「心靈的意願」這裡指的是未更新本性的邪惡思想和目的——那些與智力而非粗俗情慾相關的罪。例如,驕傲、嫉妒、野心、貪婪等罪;保羅的意思是說,在歸信之前,他們活著是為了滿足這些傾向,並實現這些靈魂的慾望。

「本為可怒之子。」φύσει(physei)。按出生,或在我們歸信之前。藉著歸信和收養,他們成為上帝的兒女;在此之前,他們都是可怒之子。我認為,這是這項重要宣告的公正意義。它沒有肯定他們何時開始成為這樣,也沒有肯定他們一出生就是這樣,也沒有肯定他們在成為道德主體之前就是這樣,也沒有肯定他們因與亞當的連結而成為這樣——無論這些觀點的真相如何;但它肯定了在他們未蒙更新之前,他們是可怒之子。就這段經文而言,這可能在他們出生時就已是真實的;但它沒有直接且肯定地證明這一點。它證明了在他們歸信之前的任何時候,他們都不是上帝的兒女,而是他們在歸信之前的所有狀況都是暴露在憤怒之下。比較羅2:14,27;林前11:14;加2:15。有些人出生為猶太人,有些人為外邦人;有些人自由,有些人為奴;有些人白人,有些人黑人;有些人出生貧困,有些人富有;有些人是君王之子,有些人是乞丐之子;但是,無論他們的地位或狀況如何,他們出生時都暴露在憤怒之下,或處於一種會使他們遭受憤怒的境地。但使徒沒有說明為什麼會這樣。無論是為了他們自己的罪,還是為了別人的罪;無論是因著敗壞的靈魂,還是因著歸算的罪咎;無論他們一出生就作為道德主體行動,還是在童年某個特定時期,保羅都沒有說。

「可怒之子。」暴露在憤怒之下,或易受憤怒影響。他們按本性沒有繼承聖潔;他們繼承了會使他們遭受憤怒的事物。道德里奇(Doddridge)對其意義的表達很好,他將其歸因於「原初的背叛和敗壞,因此人類按自然規律會早期陷入個人罪咎,從而招致上帝的不悅」。許多現代解經家認為這與我們墮落本性對罪的任何原始傾向或與原罪無關,而是指罪的習慣,或指他們曾是食慾和情慾的奴隸這一事實。我承認這段經文直接和即時的意義是,當他們沒有福音,在未蒙更新之前,他們是可怒之子;但公正的解釋仍然是,他們生來就是這種狀態,而且這種狀況是他們本性墮落的正常結果;我不知道有任何更強烈或更肯定的宣告能表明人類按本性缺乏聖潔,並暴露在滅亡之中。

「和別人一樣。」也就是說,「不要以為你們是獨特的,或者你們是人類中最糟糕的。你們確實按本性是可怒之子;但不僅僅是你們。所有其他人都是一樣的。你們與他們有共同的繼承。我並不是要指責你們是罪人中最糟糕的,或者你們是唯一的犯罪者。這是人類的共同命運——我們所有人出生時所繼承的悲傷、陰鬱的遺產。」希臘文是 οἱ λοιποὶ(hoi loipoi)——「其餘的,或其他人」——包括所有的人(羅5:1)。保羅在羅馬書第1-3章中充分捍衛了這個教義,即沒有福音的人是可怒之子。也許沒有任何真理比這在聖經中更頻繁地被陳述;也沒有任何真理比這更令人恐懼和可怕。多麼驚人的宣告,我們「本為可怒之子」!誰不應該探究這意味著什麼?誰不應該努力逃避那將來的憤怒,並成為榮耀之子和生命之繼承人呢?

(a) 「都」 彼前4:3 (*) 「私慾」 「慾望」 (1) 「慾望」 「意願」【第4節】「然而上帝,祂有豐盛的憐憫。」關於保羅使用「豐盛」這個詞,請參弗1:7。這是一個美麗的表達。「上帝有豐盛的憐憫」;滿溢的,豐富的。憐憫是上帝的財富或資產。人們常在金銀上富有,並以此為傲;但上帝在憐憫上富有。祂在這方面豐盛;祂如此富有,以至於樂意將其賜予他人;如此富有,以至於能使所有人都蒙福。

「因祂愛我們的大愛。」也就是說,祂的大愛是祂憐憫我們的原因。並非我們有任何要求,或配得祂的恩惠;而是上帝對人類有原始和永恆的愛,那愛導致了救主的賜予,以及救恩的施予。

【第5節】「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弗2:1;比較羅5:8。這裡的結構是——「上帝,祂有豐盛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甚至當我們死在罪中的時候,使我們活過來了」等等。這並不是說祂在我們死在罪中的時候使我們活過來,而是說祂那時就愛我們,並為我們的救恩作了預備。這是對可怒之子的愛;是對那些沒有愛回報祂的人的愛;是對疏遠和失喪者的愛。那是真愛——最真誠和最純潔的仁慈——不像人的愛,而是唯有上帝才能賜予的愛。人愛他的朋友、他的恩人、他的親屬——上帝愛祂的仇敵,並尋求對他們行善。

「使我們活過來了。」使我們有生命(弗2:1)。

「與基督一同。」與祂連結;或因祂從墳墓中復活而得生。其意義是,基督與父所賜給祂的人之間有如此緊密的連結,以至於祂從墳墓中復活也包含了他們復活得著屬靈生命。這就像頭和肢體——整個身體一同復活(羅6:5)。在新約中,信徒與基督的緊密連結處處被肯定。我們與祂同釘十字架。我們與祂同死。我們與祂同復活。我們與祂同活。我們與祂同作王。我們與祂同作後嗣。我們在地上分擔祂的苦難(彼前4:13);我們在祂的寶座上與祂分享祂的榮耀(啟3:21)。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旁註:本乎誰的恩。羅3:24。保羅的心充滿了因恩典得救的主題,他甚至在論證中也將其插入,作為他絕不希望他們忘記的一點。擺在他面前的主題特別適合喚起這個真理;儘管在他的論證過程中,他現在沒有時間詳細闡述,但他不會讓任何機會溜走而不提及它。

(a) 「當我們死在」 羅5:6,8,10 (*) 「使我們活過來了」 「使我們有生命」 (1) 「本乎恩」 「本乎誰的恩」 (b) 「你們得救」 羅3:24【第6節】「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也就是說,我們因著耶穌的復活,並藉著祂的復活,從罪的死亡中復活,進入宗教的生命。祂與祂的子民之間的連結如此緊密,以至於祂的復活使他們的復活成為確定。比較西2:12;羅6:5。

「一同坐在天上。」與祂一同。也就是說,我們分享祂的榮耀。我們與祂的連結如此緊密,以至於我們將分享祂的榮耀,並且在某種程度上現在就分享(太19:28;羅8:17)。

「在天上。」弗1:3。其意義是,祂作為我們的元首和代表進入了天上的世界。祂進入那裡是我們也將進入那裡的保證。即使在這裡,我們也預嘗了榮耀,並被接納到崇高的榮譽中,彷彿我們因著與祂的連結而坐在天上。

「在基督耶穌裡。」我們是因著與祂連結而如此被高舉,並充滿喜樂與平安。這一切的意義是:「我們與基督聯合。我們與祂同死,與祂同活。我們分享祂的苦難,也分享祂的喜樂。我們因著祂的死而向世界死;我們因著祂的復活而向神活;在天上我們將分享祂的榮耀,並分擔祂的勝利。」

(c) 「一同」 西2:12【第7節】「為要使祂在將來的世代。」在所有未來的時代。其意義是,上帝恩典的豐盛和上帝的仁慈,將在基督徒的歸信和他們的救恩中,向所有未來的時代顯明。祂對那些失喪者的愛是如此之大,以至於這將成為祂憐憫的永恆紀念碑,一個永久不變的證明,證明祂是良善的。其意義是,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並分享祂的尊榮和榮耀,為要使其他人永遠被上帝對我們的良善和憐憫所感動。

「祂恩典的豐盛。」豐盛、滿溢的恩典(弗1:7)。這是保羅最喜歡的表達——一個如此美麗且充滿意義的表達,以至於值得經常重複。我們可以從這節經文中學到:

(1.) 罪人的歸信和救恩的一個目的,是為了提供上帝憐憫和良善的證明。

(2.) 另一個目的是,他們的歸信可以鼓勵其他人。像以弗所人那樣的罪人,他們曾被赦免和拯救的事實,也鼓勵其他人來抓住生命。所有其他得救的罪人也是如此。他們的歸信是對所有其他人以同樣方式歸信的持續鼓勵;現在教會超過一千八百年的歷史提供了我們所能期望的一切鼓勵。

(3.) 大罪人的歸信是上帝仁慈的特別證明。保羅在我們面前的案例中就是這樣論證的;他也經常從自己的案例中論證(提前1:16)。

(4.) 天堂,被救贖者的家,將展現宇宙所能提供的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上帝良善的證明。那裡將有無數曾被玷污和失喪的人;他們曾死在罪中;他們曾受撒但的權勢,並藉著上帝恩典的豐盛而得救——現在這群人快樂、純潔,脫離了罪、憂傷和死亡——他們是上帝恩典活生生的永恆紀念碑。

(d) 「恩慈」 多3:4【第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單純的恩惠。這不是憑藉你們自己的功勞;也不是因為你們有任何要求。這是保羅最喜歡的教義,也是所有真誠愛主耶穌的人所喜歡的(羅1:7,3:24)。

「也因著信。」恩典是藉著信心,或與相信相連而賜予的(羅1:17;羅4:17)。

「這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也就是說,救恩並非源於你們自己。這裡譯為「這」的詞——τοῦτο(touto)——是中性,而「信」——πίστις(pistis)——是陰性。因此,「這」這個詞並非特別指信心是上帝的恩賜,而是指他一直在談論的「本乎恩得救」這件事。這是對這段經文最明顯的解釋,現在普遍認為是正確的。參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然而,許多評論家,如道德里奇(Doddridge)、貝薩(Beza)、皮斯卡托(Piscator)和屈梭多模(Chrysostom),都堅持認為「這」這個詞(τοῦτο)指的是「信心」(πίστις);道德里奇堅持認為這種用法在新約中很常見。就語法而言,這個觀點無疑是可疑的,如果不是站不住腳的話;但就神學而言,這是一個非常不重要的問題。無論這段經文是否證明,信心確實是上帝的恩賜。它只在聖靈在心中產生時才存在於心靈中,並且與所有其他基督徒的優點一樣,應歸因於祂在心靈中的工作。然而,這個觀點絲毫不與人自己相信的教義相衝突。並非上帝替他相信,因為那是不可能的。是人自己的心靈實際相信,或實踐信心(羅4:3)。同樣,悔改也應歸因於上帝。它是聖靈在靈魂中工作所結的果子之一。但聖靈並非替我們悔改。是我們自己的心靈悔改;是我們自己的心感受;是我們自己的眼睛流淚——沒有這些就沒有真正的悔改。沒有人能替別人悔改;上帝既不能也不應該替我們悔改。祂沒有做錯任何事,因此如果悔改要實踐,就必須由我們自己的心靈實踐。信心也是如此。上帝不能替我們相信。我們必須相信,否則我們將被定罪。然而,這絲毫不與以下觀點相衝突:如果我們實踐信心,那麼這樣做的傾向應歸因於上帝在心靈中的工作。因此,我不會就這段經文的語法結構,就其中包含的神學觀點而爭論;然而,將「這」這個詞理解為不僅指信心,也指本乎恩得救,更符合明顯的語法結構和這段經文的目的。加爾文(Calvin)、斯托爾(Storr)、洛克(Locke)、克拉克(Clarke)、科佩(Koppe)、格勞秀斯(Grotius)等人都這樣理解。

「是上帝所賜的。」本乎恩得救是祂的恩賜。這不是憑藉功勞;這完全是出於恩惠。

(e) 「你們得救」 提後1:9 (f) 「這並不是」 羅4:16 (g) 「出於你們自己」 約6:44,65【第9節】「也不是出於行為。」羅3:20;羅3:27。

【第10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我們是祂所造的——ποίημα(poiēma)。也就是說,我們是由祂創造或形成的,不僅在所有事物都是由祂創造的一般意義上,而且在「新創造」所表示的特殊意義上(林後5:17)。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平安、希望或純潔,都是由祂在靈魂中的工作所產生的。無法想像有比這更強烈的表達來表示上帝在人的歸信中的工作,或救恩完全是本乎恩的事實。

「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關於「造成」這個詞,請參林後5:17。

「為要叫我們行善。」為了聖潔的生活;或者說,我們在基督裡被造的目的,是為了叫我們過聖潔的生活。主要目的並不是要帶我們上天堂。而是要叫我們聖潔。保羅或許比任何人都更堅定地持守「人是單單藉著上帝的恩典,並藉著上帝在靈魂中的工作而得救」的立場;但可以肯定的是,沒有人比他更堅定地持守「人必須過聖潔的生活,否則他們就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女」的立場。

「就是上帝預先所安排的。」旁註:預備的。這裡使用的詞意思是「預先預備」,然後是「預定」或「預先指定」。這段經文的正確意義是:「上帝預先預定我們行這些(οἷς)善工,使我們行在其中。」這裡使用的詞——προετοιμάζω(proetoimazō)——在新約中只出現在羅9:23,那裡譯為「預備好的」。它包含著預先決定的思想,或預先安排以確保某個結果。這裡所指的預先預備是上帝的意圖;其意義是,上帝預先決定了我們應該過聖潔的生活。因此,這與弗1:4的宣告相符,即祂在創世以前揀選了祂的子民,使他們聖潔(弗1:4)。

「叫我們行在其中。」叫我們過聖潔的生活。「行」這個詞在聖經中常用來表示生活的歷程(羅6:4)。

第2章

【第11節】所以你們當記念。這顯然是為了激發他們內心的感恩之情,因為上帝的憐憫將他們從過去生活的錯誤和罪惡中召喚出來,進入基督徒的特權。基督徒「記念」自己過去的光景是件好事。沒有任何心智能力比記憶更能產生謙卑、悔改、感恩和愛。回想我們過去的罪惡,沉思我們內心的剛硬、疏離和不信,並記念我們的迷失和罪咎,直到內心受感動,使我們有所感受,這是好的。蒙恩的以弗所人有許多罪惡需要回想和哀慟,所有歸信基督信仰的人也都是如此。

你們從前在肉體上是外邦人。從前——ποτε。

在肉體上稱為外邦人。你們在肉體上是外邦人,即受肉體轄制,受肉體慾望和享樂控制。

那些被稱為未受割禮的。也就是說,那些被稱為「未受割禮的」。這個詞類似於我們說「未受洗的」人。它意味著他們不在上帝子民的範圍內;他們沒有享受到真宗教的任何禮儀和特權;這通常是一個帶有貶義的詞。比較 士14:3,15:18,撒上14:6,17:26;撒上31:4,結31:18。

被那稱為受割禮的。被那些受割禮的人,即猶太人。

在肉體上用手行的。與心靈的割禮形成對比。羅2:28,羅2:29。他們在外表上採納了真宗教的儀式,儘管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有心靈的割禮,或者他們是上帝真正的兒女。

【第12節】你們與基督無關。你們對彌賽亞一無所知。你們沒有聽過他;當然,你們也沒有接受他。你們過去的生活沒有任何現在因接受他而擁有的希望和安慰。使徒的目的是要提醒他們,他們本性上所處的可悲境況;沒有什麼比說他們「與基督無關」,或說他們對救主一無所知,更能表達這種境況了。他們不知道罪的代贖。他們沒有赦免的確據。他們沒有永生的確鑿希望。他們處於黑暗和定罪的狀態,除了認識基督,沒有什麼能將他們從中解救出來。所有基督徒同樣可以被提醒,在他們歸信之前,他們「與基督無關」。儘管他們聽過他,並不斷接受提醒他的教導,但他們對他沒有任何真實的認識,也沒有任何因接受他而產生的希望。許多人是無神論者。許多人是嘲諷者。許多人是褻瀆的、肉慾的、敗壞的。許多人輕蔑地拒絕基督;許多人只是簡單地忽略。所有人都對他沒有任何真實的認識;所有人都缺乏因與他建立救贖關係而產生的平安和希望。我們可以補充說,沒有什麼比說一個人沒有救主更能令人感動地描述人本性的狀態了。沒有救贖主,世界的狀況將是悲慘的——那些拒絕他的人的狀況是悲慘的。讀者,你與基督無關嗎?

與以色列國民隔絕。這是他們歸信基督教之前狀態的第二個特徵。這不僅僅意味著他們不是猶太人。

這意味著他們對那種政體——πολιτεια(politeia),或維持世上真神崇拜的安排——是陌生人,因此對真宗教也是陌生人。敬拜耶和華的公共安排是在猶太人中間進行的。他們有他的律法、他的聖殿、他的安息日,以及他宗教的禮儀。羅3:2。對所有這些,外邦人都是陌生人,因此他們被剝奪了擁有真宗教所帶來的一切特權。這裡譯為「國民」的詞——πολιτεια(politeia)——原意是公民權,或公民的權利,然後指一個社群或國家。這裡的意思是維持真神崇拜的安排或組織。這裡譯為「隔絕」的詞——απηλλοτριωμενοι(apēllotriōmenoi)——僅僅意味著他們是陌生人。它不一定表示他們對此懷有敵意;而是說他們對此一無所知,因此被剝奪了如果他們了解它可能從中獲得的益處。

並且是外人。這個詞——ξενος(xenos)——原意是客人,或受到熱情款待的陌生人;然後指外國人,或來自遙遠國家的人;這裡的意思是他們不屬於享有應許之聖約的社群;也就是說,他們對上帝子民的特權是陌生人。

應許的聖約。羅9:4。應許的聖約是上帝與他的子民所立的各種安排,藉此他應許他們未來的祝福,特別是應許彌賽亞將要降臨。擁有這些聖約被視為極大的榮譽和特權;保羅在此提及,是為了表明,儘管以弗所人本性上沒有這些,但他們現在已被帶入享受這些聖約的一切益處。關於「聖約」一詞,加3:15。值得注意的是,沃爾頓(Walton,Polyglott)和羅森穆勒(Rosenmuller)將這裡的「應許」一詞與「希望」一詞結合起來——「沒有應許的希望」。但更明顯和常見的解釋是我們通用譯本中的意思,即他們本性上沒有蒙受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所立的聖約,這些聖約應許了彌賽亞降臨下的未來祝福。

沒有指望。使徒並非要斷言他們沒有懷抱任何希望,因為這對任何人來說幾乎都不真實;而是說他們沒有任何正當的希望基礎。幾乎所有人都懷抱著對未來幸福的某種希望,這可能是真的。但他們這樣做的基礎,他們自己並不清楚,而且他們通常不認為這是一個值得特別探究的問題。有些人依賴道德;有些人依賴宗教形式;有些人依賴普世救贖的教義;所有未悔改的人都相信他們不配受永死,並期望藉著公義得救。然而,這樣的希望必然是沒有根據的。在未來世界中,任何沒有建立在上帝的某個應許或他將拯救我們的某個確據之上的生命希望,都無法建立在正當的基礎上;因此,人們不知為何而抱持的這些希望,都是虛幻和徒勞的。

世上沒有上帝。希臘文:αθεοι(atheoi)——無神論者;也就是說,那些不認識真神的人。這是他們歸信之前悲慘境況的最後一個具體說明;也是高潮的恰當頂點。這是多麼令人震驚的表達!沒有上帝——在他自己的世界裡沒有上帝,而他卻無處不在!沒有他恩惠的證據,沒有他慈愛的確據,沒有與他同住的希望!這句話應用於異教的以弗所人,意思是他們不認識真神。這對異教徒來說是真實的,在一個重要的意義上,對所有未悔改的罪人來說也是真實的,而且曾經對所有現在是基督徒的人來說也是真實的。他們沒有上帝。他們不敬拜他,不愛他,不事奉他,不尋求他的恩惠,也不為他和他榮耀而行事。現在,沒有什麼比說一個罪人「世上沒有上帝」更能恰當而深刻地描述他了。他生活、感受、行動,彷彿沒有上帝。他既不在暗中,也不在家中,也不在公開場合敬拜他。他的行為與上帝的旨意無關。他不信賴上帝的應許,也不懼怕上帝的威脅;如果有人向他宣告沒有上帝,這對他的生活計劃或情感都不會產生任何改變。宣告中國皇帝、暹羅國王或君士坦丁堡蘇丹駕崩,會引起一些情感,並可能改變他的一些商業安排;但宣告沒有上帝,卻不會干擾他的任何計劃,也不要求他改變生活。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在這個美麗的世界裡,沒有上帝的人是什麼呢?一個走向永恆的旅人,卻沒有上帝!站在墳墓邊緣,卻沒有上帝!一個不朽的生命,卻沒有上帝!一個人——墮落、沉淪、毀滅,卻沒有上帝可讚美、可愛、可信賴;沒有祭壇,沒有獻祭,沒有敬拜,沒有希望;在試煉中沒有父親,在困惑中沒有謀士,在死亡中沒有支持!這就是人本性的狀態。這就是罪的後果。

【第13節】但如今在基督耶穌裡。藉著主耶穌的降臨和代贖,以及他所傳的福音。

你們從前遠離的人。你們從前——ποτε(pote)。廷代爾(Tindal)譯為「a whyle agoo」(不久前)。「遠離」——μακραν(makran)——這詞組的意思是他們從前遠離上帝和他的子民。這個表達源於希伯來人的說話習慣。上帝被認為住在聖殿裡。靠近聖殿是一種特權。那些遠離耶路撒冷和聖殿的人被視為遠離上帝,因此特別不敬虔和邪惡。賽57:19。

如今卻得以親近。被接納進入上帝的恩惠,並被允許作為他的敬拜者親近他。

藉著基督的血。猶太人藉著獻祭的血,得以親近施恩座,其上安放著神同在的象徵(羅3:25);也就是說,大祭司帶著血,在上帝面前灑血,得以親近施恩座。現在我們被允許帶著代贖的血親近他。那血的流出為外邦人以及猶太人開闢了親近上帝的道路,正是藉著那獻祭,我們被引導尋求上帝。

【第14節】因為他就是我們的和平。這裡顯然暗示了賽57:19。這裡所指的和平是藉著它,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產生了敬拜和情感上的合一。從前他們是疏遠和分離的。他們有不同的敬拜對象;不同的宗教儀式;不同的觀點和感受。猶太人對外邦人懷有仇恨,外邦人則輕蔑猶太人。現在,使徒說,他們和平了。他們敬拜同一位上帝。他們有同一位救主。他們依賴同一份代贖。他們有同一份希望。他們期待同一個天堂。他們屬於同一個蒙救贖的家庭。和好不僅發生在與上帝之間,也發生在彼此之間。在疏遠的心靈之間建立和平的最佳方式是將他們帶到同一位救主面前。這比任何其他方法更能平息爭執,醫治疏遠。讓人在同一個十字架周圍聚集;讓他們充滿對同一位救贖主的愛,並給予他們同樣的天堂希望,你就能終結疏遠和爭鬥。基督的愛是如此吸引人,對他的血的依賴是如此完全,以至於他們會放下這些疏遠,停止爭執。因此,代贖的工作不僅旨在與上帝建立和平,也旨在在疏遠和爭鬥的心靈之間建立和平。我們被同一份血救贖,我們有同一位救主的感覺,將使富人與窮人、為奴的與自由的、高貴的與卑微的,在兄弟情誼的紐帶中聯合起來,使他們感到他們是一體的。因此,這偉大的代贖工作旨在在各地疏遠的心靈中建立和平,並廣泛傳播普世兄弟情誼的感覺。

他使兩下合而為一。外邦人和猶太人。他將他們聯合在一個社群中。

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這裡無疑是指聖殿中將外邦人院與猶太人院隔開的隔斷牆。太21:12。這裡的意思是,那道牆現在已被拆毀,外邦人與猶太人一樣可以進入聖殿。其意義是,藉著救贖主的犧牲,他們被接納享有同樣的特權和希望。

【第15節】廢掉了。使之歸於無有或終止——καταργησας(katargēsas)。

在他肉身中。藉著他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的身體。這不僅僅是藉著教導;不僅僅是藉著傳達上帝的知識;他不是作為一位教師;也不是僅僅藉著能力的運用;而是藉著他的肉身——他的人性——這只能意味著他藉著獻上自己來完成這事。這種語言適合於代贖的教義——雖然不是直接教導它——但仍然是相信該教義的人會使用的語言,而其他人則不會使用。誰會說一位道德教師藉著他的肉身成就了一項重要的結果?誰會說一個促使爭吵的鄰居和好的人,是藉著他的肉身做到的?誰會說普里斯特利博士(Dr. Priestly)藉著他的肉身建立了獨一神論?任何不相信耶穌為罪獻祭而死的人,都不會使用這種語言。

那冤仇。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冤仇。廷代爾(Tindal)將此譯為「仇恨的原因,即律法中包含的誡命律法」。這表達了真實的意義。其思想是,猶太人引以為傲的禮儀律法,是他們之間敵意存在的原因。那使他們成為不同的人民,並為他們之間存在的疏離奠定了基礎。他們有不同的律法;不同的制度;不同的宗教。猶太人認為自己是上天的寵兒,並擁有唯一救贖之道的知識;外邦人則輕蔑他們的律法,並嘲笑其獨特的制度。當基督降臨,藉著他的死廢除了他們獨特的禮儀律法時,這種疏離的原因自然就消失了。

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指積極誡命的律法。這不是指道德律法,道德律法不是疏離的原因,也沒有因基督的死而被廢除,而是指那些命令獻祭、節期、禁食等的律法,這些構成了猶太體系的獨特性。這些是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敵意的根源,而這些律法因救贖主所作的偉大犧牲而被廢除;當然,當那犧牲完成時,這些律法設立的目的也就達成了,它們便不再有價值和約束力。包含在規條中。在摩西的誡命中。「規條」一詞意為法令、諭旨、律法(路2:1,徒16:4,17:7,西2:14)。

為要在自己裡面。藉著他的死,或在他作為元首之下。

將兩下造成一個新人。將兩者——猶太人和外邦人——造成一個新的屬靈人;使他們合一。其思想是,就像兩個曾經敵對的人可以和好,並在目標和追求上合而為一,基督的工作對猶太人和外邦人也產生了同樣的效果。當他們歸信時,他們將合一和諧。

【第16節】又藉著十字架使兩下與上帝和好。這是救贖工作的另一個果效,也是主要果效。這不僅僅是使他們和諧,而是使兩者,即那些曾經與上帝疏遠的人,與他稱義。這與在他們之間建立和平的效果不同,儘管在某種意義上,一個效果是從另一個效果中產生的。那些與上帝稱義的人將彼此和睦。他們會覺得自己是同一個家庭的成員,都是弟兄。關於稱義的主題,林後5:18。

在一個身體裡。一個屬靈的位格——教會。弗1:23。

藉著十字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代贖。參 西1:20。比較 羅3:2,5。唯有藉著代贖,人才能與上帝稱義。

既殺了冤仇。不僅是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冤仇,也是罪人與上帝之間的冤仇。他藉著那死,除去了上帝方面和人方面所有稱義的障礙。這使罪人對上帝的冤仇得以有效除去,並產生和平。

藉此。旁註:「在他自己裡面」。意思是,在他的十字架上,或藉著他的十字架。

【第17節】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也就是說,他所宣揚的宗教體系旨在與上帝建立和平。他親自向那些「近處的人」(即猶太人)傳講這福音;向那些「遠處的人」(即外邦人)則藉著他的使徒傳講。他是宣告救恩給兩者的體系的創始者。這裡的「和平」一詞指的是與上帝的和好。

給你們這在遠處的人,等等。弗2:13。

【第18節】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也就是說,他確保了我們得以親近上帝的結果。他藉著他的死——使我們與上帝稱義;藉著他所教導的教義——使我們認識上帝;以及藉著他在天上的代求——藉此我們的「禱告蒙他悅納」——來完成這事。

得以進到父面前。猶太人和外邦人兩下。羅5:2。我們被允許藉著他,或奉他的名親近上帝。這裡的希臘文——προσαγωγη(prosagogē)——原意是指被引見或獲准謁見王子或其他高官。這必須透過一位負責此職責的宮廷官員來完成。羅森穆勒(Rosenmuller),《古今東方》(Alt. und neu. Morgenland),該處。

藉著一個聖靈。藉著同一位聖靈——聖靈的幫助。林前12:4。

到父面前。我們被允許前來稱呼上帝為我們的父。羅8:15,16。

【第19節】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你們被算為上帝的子民。你們有權享有他們的特權,不應被視為被排斥者和外人。其意思是,他們屬於與上帝子民相同的社群——同一個家庭。譯為「外人」的詞——ξενοι(xenoi)——是指國家中的外國人,與公民相對。譯為「客旅」的詞——παροικοι(paroikoi)——是指私人家庭中的客人,與家庭成員相對。羅森穆勒(Rosenmuller)。陌生人,以及那些打算在雅典短暫居住的人,被允許在城中居住並從事他們的業務,不受干擾,但他們不能履行任何公共職責;他們在公共議事中沒有發言權,也沒有參與國家管理。他們只能作為旁觀者觀看,不能參與國家事務,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干預政府事務。他們必須謙卑地服從公民的所有法令,並遵守共和國的所有法律和習俗。他們甚至不被允許以自己的名義處理任何事務,而是必須從公民中選擇一位,將自己託付給他作為保護人,其職責是保護他們免受一切不公和錯誤。波特(Potter)的《希臘古物》(Gr. Ant.)1, 55。歸信猶太教的歸信者,在猶太著作中也被稱為「陌生人」。所有外國人被視為「陌生人」,只有猶太人被認為可以親近上帝。但現在,使徒說,這種區別已被消除,信主的外邦人,以及猶太人,在新耶路撒冷中都擁有公民權,彼此都是上帝家庭的成員。伯德(Burder),羅森穆勒(Ros. Alt. u. neu. Morgenland),該處。這裡的意思是,他們不僅僅是作為客人或外國人來寄居,而是家庭本身的一部分,有權享有其他人所擁有的一切特權和希望。

是與聖徒同國。與上帝的子民屬於同一個社群。

是上帝家裡的人了。屬於同一個家庭。享有同樣的特權,並被他視為他的兒女。弗3:15。

【第20節】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將教會比作建築物在聖經中很常見。林前3:9,10。這個比喻可能取自聖殿,由於聖殿是一座宏偉、昂貴且神聖的建築,因此將教會與之相比是很自然的。此外,聖殿是上帝在地上居住的神聖之地;由於教會是上帝現在樂意居住的地方,因此將他的教會稱為聖殿或上帝的居所就變得自然了。賽54:11,12。保羅說,那座建築物根基穩固,並以宏偉的比例、莊嚴和輝煌而興建。

使徒的。他們所教導的教義是教會賴以建立的基礎。保羅在此可能特別指一座宏偉的建築,因為以弗所人以其建築技藝聞名,而且著名的亞底米神廟就在他們中間。然而,將建築物作為教會的例證,在他的其他書信中也出現過幾次,這是一個到處都能理解的典故。

和先知。舊約的先知——這裡可能用這個詞來泛指舊約。也就是說,無論是先知還是使徒所傳達的神聖啟示的教義,都奠定了基督教會的基礎。它不是建立在哲學、傳統、人類法律或古老傳統之上,而是建立在上帝所啟示的偉大真理之上。保羅沒有像天主教徒那樣說它是建立在彼得身上,而是建立在一般的先知和使徒身上。如果彼得是「基督的代表」和教會的元首,那麼他的兄弟保羅在此處沒有給予他任何榮譽的提及,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他為什麼不提及如此重要的事實呢?一個相信這事實的人會省略它嗎?一個天主教徒現在會省略它嗎?在此學習:

(1.) 哲學不能作為宗教教義的基礎。 (2.) 人的傳統在教會中沒有權威,也不構成根基的一部分。 (3.) 任何不能在「先知和使徒」(即此處指聖經)中找到的,都不能被視為基督教體系的基本部分,或對良心有約束力。任何議會的法令;任何宗教會議的規章;任何教義「標準」;任何信條或信仰告白,都不能作為形成人們觀點的權威。它們可能對某些目的有價值,但不是為了這個目的;它們可以作為有趣的歷史部分被提及,但不能用來形成基督徒的信仰;它們可以在教會中用來表達其信仰,但不能用來形成它。基於使徒和先知權威的,是真實的,永遠真實的,且唯獨真實的;在其他地方可能找到的,可能有價值且真實,也可能不真實,但無論如何,都不能用來控制人的信仰。

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賽28:16;羅9:33。房角石是建築物中最重要的部分。

(1.) 因為建築物主要依靠房角石。如果它們很小、不穩固、下沉,整個建築物就不安全;因此,人們會小心翼翼地在建築物的每個角落放置一塊堅固的大石頭。 (2.) 因為它佔據著顯眼而榮譽的位置。如果文件或貴重物品存放在建築物的地基中,它會放在房角石內。主耶穌被稱為「房角石」,因為整個建築物都建立在他身上,或者說他所佔據的位置,相對於建築物的房角石而言,同樣重要。如果沒有他,建築物片刻都無法維持。先知和使徒都無法獨自維持它。林前3:11。比較 彼前2:6。

【第21節】在他裡面。也就是說,藉著他,或在他之上。這是在與他連結,或建立在他作為根基之上。

全身。基督的整個教會。

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這裡使用的詞語是指像木匠將建築物的框架接合起來一樣。材料被精確而仔細地用榫卯連接起來,使建築物堅固。可以使用不同的材料,也可以使用不同種類的木材;但各部分將相互結合,構成一個堅固而美麗的建築物。教會也是如此。猶太人和外邦人這些不同的材料;來自不同國家的人,儘管以前分離和不和諧,現在卻聯合起來,形成一個和諧的社會。他們相信相同的教義;敬拜相同的上帝;實踐相同的聖潔,並期待相同的天堂。

漸漸成為主的聖殿。林前3:17;林後6:16。

【第22節】你們也靠他。在基督裡,或在基督之上,作為堅固而寶貴的根基。

同被建造。你們也被建造在其中,或構成它的一部分。你們不僅僅是加入其中,而是構成建築物的一部分。

成為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成為上帝的居所,或上帝的住處。從前他住在聖殿裡;現在他住在教會裡,住在他的子民心中。林後6:16。

省思與應用

(1.) 我們本性上死在罪中(弗2:1)。我們沒有屬靈的生命。我們對上帝的呼召、宗教的美好、創造主的權柄都麻木不仁。我們就像墳墓中的屍體,相對於周圍歡樂、忙碌、幸福的世界而言。如果不是上帝的恩典賜予我們生命,我們就會一直留在那裡,就像死人會永遠留在墳墓裡,除非上帝使他們復活。回想這個事實,我們應當多麼謙卑!上帝沒有讓我們永遠沉睡在死亡中,我們應當多麼感恩!

(2.) 父母應當為他們的孩子深感憂慮(弗2:3)。他們與所有其他人一樣,都是「可怒之子」。他們有傾向邪惡的本性;除非這種本性被改變,否則它將永遠發展為邪惡——就像幼小的荊棘叢會是荊棘叢,會長出荊棘而不是玫瑰;波洪烏帕斯樹會是波洪烏帕斯樹,而不是橄欖或橘子;獅子會是獅子,豹子會是豹子,而不是羔羊、小山羊或羚羊。除非他們被改變,否則他們會表現出他們的本性;而他們不會被改變,除非藉著上帝的恩典。我不是說他們的本性在各方面都像獅子或毒蛇;我的意思是,如果他們沒有重生,他們將會像獅子兇猛、毒蛇有毒一樣,必然是邪惡的。如果真是這樣,父母應當為他們孩子的救恩感到多麼深切的焦慮!他們應當多麼懇切地祈求,藉著上帝的恩典,他們本性中邪惡的傾向能夠被根除,使他們成為上帝的養子!

(3.) 罪人的救恩涉及所有在死人復活中所發出的能力(弗3:5)。這不是人能完成的工作;這不是天使的力量。除了最初賜予生命的那一位,沒有人能將屬靈的生命賜予靈魂。我們從屬靈的死亡中復活,依賴於那偉大的生命源頭;我們必須仰望上帝,才能獲得我們賴以生存的恩典。的確,儘管我們本性上「死在罪中」,但我們並非在所有方面都像死人。不要濫用這個教義,使我們在罪中感到安全,或阻止我們努力。墳墓中的死人在所有方面都是死的。我們本性上只是死在罪中。我們在其他事情上是活躍的;事實上,人的能力並不比他聖潔時不活躍。但這是一種可怕的、只為邪惡而活躍的活動。墳墓中的死人什麼也聽不見,什麼也看不見,什麼也感覺不到。罪人聽、看、感覺;但他們聽不見上帝,也看不見他的榮耀,就像他們死了沒有一樣。對墳墓中的死人,不能恰當地發出任何命令;對他們,也不能懇求他們復活。但罪人可以被命令和懇求;因為他有能力,儘管這種能力被誤導了;所需要的是,他應當以適當的方式發揮他的能力。因此,雖然我們懷著深深的謙卑承認,我們、我們的孩子和朋友,本性上都死在罪中,但我們不要濫用這個教義,好像我們什麼都不能做。對我們來說,這是故意的死亡。這是因為我們不選擇活著而導致的死亡。這是自願閉上眼睛,塞住耳朵,彷彿我們死了;這是自願停留在這種狀態中,儘管我們擁有發揮生命能量所需的一切能力。讓一個罪人像他在服事魔鬼和世界一樣積極地服事上帝,他就會成為一個傑出的基督徒。事實上,所要求的一切,就是將這個世界被誤導和濫用的能量,用於服事創造主。那時一切都會好起來。

第2章

(4.) 讓我們回想過去的生活軌跡,弗4:11-12。對基督徒而言,沒有什麼比坐下來反思過往生活更有益處了——回想童年時的諸多愚昧與虛妄;回想青年時的錯誤、情慾與罪惡;以及成年後的不感恩與過失。若上帝將我們留在那種狀態,我們現在的光景會如何?若祂將我們剪除,我們將身在何處?若祂現在按我們所應得的對待我們,我們的結局會是什麼?當基督徒有變得驕傲自滿的危險時,讓他「回想」自己過去的光景。讓他回顧生命中的某個時期——某一年、某一個月,甚至某一天——仔細思量,他會發現足以使他謙卑的一切。這就是我們應當如何利用過去。

第一,它應當使我們謙卑。如果一個人能清晰地意識到自己生命中所有的過去,他絕不會心生驕傲。

第二,它應當使我們感恩。上帝剪除了我童年時的玩伴——為何祂卻饒恕了我?祂在罪中剪除了我許多青年時的同伴——為何祂卻保守了我?祂容許許多人繼續活在罪中,他們正走在「寬闊的道路」上——為何我沒有與他們同行,踏上通往死亡與地獄的道路?

第三,回憶過去應當引導我們將自己獻給上帝。自稱基督徒的人啊,「回想」你生命中有多少時光虛度了!回想你愚昧虛妄的日子!回想你因惡劣榜樣所造成的傷害!回想有多少人因你的言談而敗壞;因你的觀點而偏離正道;因你的榜樣而陷入罪中;或許因你過去生活的錯誤與愚昧,身心永遠沉淪!然後「回想」你對上帝虧欠何等之多,以及你何等鄭重地有義務努力彌補你生命中的過惡,並至少拯救與你所毀壞之人數相等的人!

(5.) 罪人本性上沒有任何穩固的救恩盼望,弗2:12。他們活著沒有基督,不相信祂,也沒有透過祂得救的盼望。他們是上帝朋友所有特權的「外人」。他們沒有「盼望」。他們對墳墓之外的幸福沒有任何穩固的期待。他們有一種模糊而朦朧的期待,認為自己或許會幸福;但這並非建立在上帝恩寵的任何證據上,也非建立在上帝的任何應許上。如果被問及,他們無法說出這盼望建立在何處;而這樣的盼望又有何價值?這些虛假和欺騙性的盼望在試煉中無法支撐靈魂;它們在死亡時便會消逝。這是何等悲慘的描述!在這樣一個世界中,竟然沒有盼望!受制於試煉,暴露於死亡,卻對墳墓之外的幸福毫無穩固的展望!他們也「沒有上帝」。他們不敬拜任何神;他們不信靠任何神。他們的家庭中沒有祭壇;沒有秘密禱告的地方。他們制定計劃時不考慮上帝的旨意;他們不渴望取悅祂。有無數人活著,就好像根本沒有上帝一樣。如果他們確信沒有上帝,他們的計劃、生活、言談都不會有任何不同。他們曾向上帝祈求的,或現在會向上帝祈求的,只是讓他們獨自一人。有無數人的計劃,即使被告知天上沒有上帝,也絲毫不會改變。唯一的影響可能只是產生更熱烈的歡樂,並更深地沉溺於罪惡。這是何等的世界!在上帝自己的世界中,竟然會如此,這是何等奇怪!看到一個無神論者的世界——一個努力感受宇宙沒有父親和上帝的種族——是何等悲哀的景象!那些只有透過努力忘記有上帝才能實現的計劃是何等邪惡;而靈魂的這種狀態是何等憂鬱,其中幸福只能在相信宇宙沒有創造主、沒有上帝的監護而運轉的程度上才能找到!

(6.) 福音帶來平安,弗2:14-17。

第一,它在個人心中產生平安,使他與上帝和好。

第二,它在不同階層、種族和膚色的人之間產生平安與和諧,使他們彼此相愛,消除他們之間的疏離與敵意。在國家和民族之間,在不同膚色、職業和法律的人之間建立友誼的最佳方式,就是向他們傳講福音。在壓迫者與被壓迫者之間建立和諧的最佳方式,就是向他們雙方傳講和平的福音,使他們感受到他們有共同的救主。

第三,它適合在列國之間產生和平。讓它廣傳,戰爭將止息;公義與正義將普遍盛行,和諧與和睦將遍及全世界。賽2:4。

(7.) 讓我們為我們現在作為基督徒所擁有的特權而歡欣。我們得以親近父上帝,弗2:18。沒有人是如此貧窮、如此無知、如此受壓迫,以至於不能來到上帝面前。在一切苦難、貧困和壓迫的時刻,我們都可以親近施憐憫的父。鎖鏈可以捆綁身體,但沒有鎖鏈能束縛靈魂與上帝的交通。我們可能被投入地牢,但與上帝的交通可以在那裡維持。我們可能被世人拋棄和輕視,但我們可以立刻來到上帝面前,祂不會拋棄我們。此外——我們現在不再是陌生人和外人了。我們屬於上帝的家庭。我們是聖徒的同國之民,弗2:19。我們分享蒙救贖者的盼望,我們分享他們的榮耀和喜樂。真正的基督徒理應歡喜;他們的喜樂是任何人都無法從他們那裡奪走的。

(8.) 讓我們在所有教義和職責上都訴諸聖經——訴諸先知和使徒,弗2:20。我們可以在他們和他們的教義上建立。教會是建立在他們之上的。它不是建立在哲學家和立法者的意見上;不是建立在信條、符號、傳統和議會的決議上;它是建立在上帝所默感的書卷的權威上。當教會最直接地訴諸聖經來闡明其教義時,它處於最健康的狀態。當個別基督徒最常訴諸這「書中之書」時,他們在恩典中成長最多。當教會偏離這個純粹的「標準」,轉而訴諸其他標準——訴諸信條和教義符號時,它就處於極大的錯誤危險之中。「聖經是新教徒的信仰」;教會將保持純潔,免於錯誤,並在聖潔中進步,只要這被視為永遠引導和控制教會的偉大原則。如果一個教義在「使徒和先知」——聖經的某一部分——中找不到,就不應強加於人的良心。它可能真實,也可能不真實;它可能適合造就人,也可能不適合;但它不應成為信仰條款,或強加於人的良心。

(9.) 讓我們始終對主耶穌表現出特別的敬重,弗2:20。祂是寶貴的房角石,整個屬靈的聖殿都建立在祂之上。教會倚靠祂。那麼,教會對救贖主有正確的看法是何等重要!關於祂的神性、祂的代贖、祂的道成肉身、祂的復活的真理教義得以維護是何等重要。祂是上帝還是人;祂是作為代贖的祭物而死,還是作為殉道者而死;祂與上帝同等,還是大天使,這些都不是無關緊要的事。一切都取決於對這位救贖主的看法——當人們對祂持有不同意見時,他們就會走向彼此相距遙遠的系統。教會的福祉以及其成員個人的平安,一切都取決於對主耶穌的正確看法。

(10.) 教會被設計為聖靈在地上特別居住的地方,弗2:21-22。它是聖靈居住的美麗聖殿;是為祂的居所而建造的建築。這教會應當何等聖潔;每個基督徒應當何等純潔,才能成為這樣一位客人的合適居所!聖靈居住的心應當聖潔。我們應當以何等焦慮的關懷來珍惜這樣一位客人的同在;我們應當以何等謹慎來約束我們的行為,以免我們的朋友從我們的居所中離去!如果一位傑出的客人成為我們居所的住客,我們應當何等焦慮地盡我們所能取悅他,並留住他與我們同住!我們應當何等更焦慮地確保永恆聖靈的內住!我們應當何等渴望祂使我們的心和教會成為祂恆常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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