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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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第94章

這首詩在《七十士譯本》與《拉丁通行本》中題為「大衛的詩,為一週的第四天」。這個標題的起源不明,因為希伯來文中沒有與之對應的內容。在原文中,這首詩沒有標題,其內容中也沒有任何線索能讓我們確定作者是誰,或確定其創作的日期與場合。其中沒有任何內容與大衛是作者的假設相衝突,且在他的一生中,無疑有許多場合是適合這首詩的。關於作者以及創作的場合,有許多猜測。萊丁格(Rüdinger)將其歸於大衛時代與押沙龍叛亂時期;耶內馬(Venema)推測它指的是安條克·伊皮法尼(Antiochus Epiphanes)時期及其迫害;德威特(De Wette)將其歸於巴比倫被擄時期;其他人則認為它寫於巴比倫被擄前夕。無論場合為何,這首詩的風格與形式都非常普遍,以至於它可以在各個時代成為虔誠思想與神子民情感的載體。

從詩篇本身來看,顯然它是寫於某種迫在眉睫或正在發生的國家災難期間。這從第3、4、5、20節可以明顯看出。從第7-10節來看,這似乎很可能是一場由外國勢力帶給百姓的災難——「一個藐視耶和華的國家,宣稱他無法保護他的朋友,或者他不會為他們介入」:「他們說:耶和華必不看見,雅各的神必不思念。」這首詩的目的是要表明神是他子民的保護者;他確實顧念他們;他必為他們介入。

這首詩包含以下主題:

(1)向神呼求或禱告,稱他為報應的神,或公義的神(第1、2節)。

(2)陳述那些給國家帶來災難的惡人的品格與目的(第3-7節)。

(3)直接向這些入侵者本身發出呼籲——這呼籲基於神不會對人的行為漠不關心;他必然聽見他們的話,明白他們的思想,看見他們的行為,並知道他們所做的一切(第8-11節)。

(4)從這場災難是主應得的管教,且其目的並非毀滅而是為了他們的好處這一事實中,獲得安慰(第12-15節)。

(5)神在所有這類試煉時期,都是他子民信靠、安慰與支持的源頭(第16-23節)。

1. 【耶和華啊,你是伸冤的神;伸冤的神啊,求你發出光來!】邊註為「報應的神」。其意是,伸冤或懲罰罪行是屬於神的。參看羅馬書十二章19節的注釋。這裡的呼求是鑑於他人所犯的罪行而向神發出的,這些罪行在詩篇的後續部分有所提及。神被尊為有權制止並懲罰惡人者,並被請求介入並在明顯需要的情況下維護那種權利。這呼求被重複以示強調,或表示祈求的懇切。

【求你發出光來。】邊註(如希伯來文所示)為「顯現」。意思是:彰顯你自己;以這樣的神的身分出來;證明你的權利;展示你的大能,並表明你是一位反對罪惡與不義的神。這裡使用的希伯來文與詩篇八十篇1節中找到的詞相同,在那裡被譯為「發出光來」。參看該段經文的注釋。

2. 【審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起,使驕傲人受應得的報應!】

【求你挺身而起。】被高舉或挺身,以便在你的真實品格中顯現。其意是神彷彿正安坐著,或者彷彿對世上發生的事漠不關心。參看詩篇三篇7節的注釋。

【審判世界的主啊。】世界的統治者;有權對各類人、在各種情況下行使審判者。這裡的意思是,既然他是全地的統治者,這件事無疑屬於他的管轄範圍。這是一個需要他介入的案件。

【使驕傲人受應得的報應。】對那些自信於自身力量,並藉著剝奪他人權利來彰顯驕傲的人,給予公正的報償。

3. 【耶和華啊,惡人誇勝要到幾時呢?】彷彿他們的尊榮、喜樂與成功永無止境。神要容忍這一切到幾時?他要坐視不理到幾時?他是否打算讓他們永遠這樣下去?他難道永遠不會介入,並在他們的狂妄中阻止他們嗎?我們有多少次驚訝於神為何不介入!我們有多少次覺得,一位擁有全能與無限良善的神,竟然不干預世上的罪惡、壓迫、奴役、不義、殘酷、欺詐與暴力,並將其終結,這簡直令人費解!甚至,想到他竟然不徹底終結宇宙中的罪惡與悲傷,我們是何等震驚!他竟然永遠不會這樣介入,並終結罪惡與痛苦!這些事對我們現在來說太高深了;或許永遠都是如此。世上的事並非我們所認為的那樣;我們只能在無法理解的地方停下來,並敬拜他!
4. 【他們說話狂妄,凡作孽的人都自己誇張。】

【他們說話狂妄。】譯為「說話」的詞意為湧出——如泉水湧出;大量湧出。意思是他們似乎充滿了邪惡,並像泉水湧出水一樣湧出邪惡的話語。短語「狂妄」意為驕傲、無情、傲慢;不公正、不友善、嚴厲、刺耳的事。

【凡作孽的人都自己誇張。】誇耀他們的力量與成功。他們要被容許獲得多大的成功,以至於似乎證明了他們的狂妄是合理的,要到幾時呢?

5. 【耶和華啊,他們欺壓你的百姓,苦害你的產業。】

【他們欺壓你的百姓。】他們踐踏;他們磨碎;他們壓碎。希伯來文常用於指腳下踐踏;蹂躪;因此意為壓迫。耶利米哀歌三章34節;以賽亞書三章15節。

【苦害。】即通過壓迫與不義來苦害。如果這指的是外國人,則意味著他們通過入侵與戰爭的蹂躪來做到這一點。

【你的產業。】你的百姓,被視為一種繼承或所有物。參看詩篇二十八篇9節;三十三篇12節;六十八篇9節;七十四篇2節;以賽亞書十九章25節;四十七章6節;彼得前書五章8節的注釋。

6. 【他們殺害寡婦和寄居的,殺害孤兒。】做這些事在各處都被視為一種特殊的罪行,且因為這些群體天生軟弱且無人保護,所以對神而言是特別可憎的。參看以賽亞書一章17節;詩篇六十八篇5節;八十二篇3節的注釋。
7. 【他們說:耶和華必不看見,雅各的神必不思念。】

【他們說。】通過他們的行為;或者,他們似乎在說。

【耶和華必不看見。】原文為「雅」(Jah)。這是「耶和華」(Jehovah)一詞的縮寫。參看詩篇六十八篇4節;八十三篇18節的注釋。關於這裡所表達的褻瀆觀點,參看詩篇十篇11節的注釋。

【雅各的神必不思念。】暗示神對人的行為漠不關心;他不會懲罰惡人;罪人在他手中沒有什麼可懼怕的。這種觀點至今仍很普遍,無論是作為他們信條的一部分,還是隱含在他們的行為中。普救論的教義實際上就是建立在這種觀點上的;大多數人的行為彷彿他們相信惡人沒有受到懲罰的危險,且神沒有公義這種屬性。

8. 【你們民中的畜類人當思想;你們愚蒙人到幾時才有智慧呢?】參看詩篇七十三篇22節。這裡的意思是:「你們這些像畜類的人;你們這些對神的品格與計畫的理解,並不比沙漠中的野獸多的人。」意思是,他們在這種情況下沒有運用他們的理性;他們像野獸一樣行事,不顧行為的後果——彷彿神會像對待野獸一樣對待人;彷彿未來世界沒有報應。

【你們愚蒙人到幾時才有智慧呢?】這種愚昧要持續到幾時?你們何時才會關注真理;何時才會像不朽的生命一樣行事;何時才會讓你們的理性本性引導你們對神有正確的認識?這暗示這種愚昧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是時候讓他們從這種狀態中覺醒,像人一樣行事了。這話對當今的大眾來說是多麼貼切!人類中有多少人,在對待神以及他們被造的目的上,所表現出的智慧並不比那必死的畜類多!哦,如果人真的有智慧,這世界將會是多麼美麗——我們現在墮落的人類將會是多麼高貴與崇高!

9. 【造耳朵的,難道自己不聽見嗎?造眼睛的,難道自己看不見嗎?】

【造耳朵的。】原文中使用的詞是一個分詞。「難道他不種植耳朵嗎?」也就是說,耳朵的種植者。這個想法似乎取自於我們種植植物時在地上挖洞的行為——彷彿同樣地,在頭的側面也挖了一個洞來植入耳朵。

【難道自己不聽見嗎?】他若沒有聽覺本身,就不可能創造聽覺的功能。或者,我們有理由認為,那位使人有聽覺的神,自己必然能聽見。我們本性中沒有任何東西不是神以無限更高的程度所擁有的。

【造眼睛的。】這也是一個分詞:「他造眼睛」;也就是眼睛的創造者。這裡使用的詞常被用於指陶匠;其觀點是神塑造或造了眼睛,就像陶匠塑造泥土一樣。對眼睛的結構研究得越深,我們就越會對神奇妙的技巧與智慧留下深刻印象。參看佩利(Paley)的《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中對此的精彩闡述。

【難道自己看不見嗎?】那位造眼睛使人看見的,自己必然能看見。他必然能看見眼睛本身所能看見的一切;他必然能看見所有眼睛所看見的一切;他必然擁有遠遠超越他所造之器官本身的視覺能力。

10. 【管教列邦的,就是叫人得知識的,難道自己不懲治人嗎?】更直白地說:「那責備列國的——難道他不懲治嗎?那教導人知識的——難道他不曉得嗎?」其觀點是,神對地上的列國行使統治;他將他們置於自己的控制之下;他給他們帶來沉重的審判;他藉此將偉大的教訓傳達給人類。那麼,這樣一位神,在個別案件中,難道不應責備並糾正罪惡嗎?這裡假設神實際上給列國帶來了審判;他藉著火、洪水、饑荒、瘟疫來做到這一點;這些事證明他在統治地上的列國;這裡的問題是,那位在大規模範圍內這樣做的人,難道不應被預期在個別案件中也這樣做,以至於違法者無法逃脫嗎?

【難道自己不懲治人嗎?】難道他不懲治,或給違法者帶來審判嗎?

【那教導人知識的,難道自己不曉得嗎?】我們譯本中的觀點,即那位將知識傳授給人類的人,自己必然擁有智慧,這是一個正確的觀點,但這很可能不是原文的意思。其含義可能僅僅是神是偉大的教師,這正是旨在給人留下的印象,並讓讀者自己去推導其後果:「那教導人他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的!」——反思一下這意味著什麼,或者這必然會導致什麼!這樣的一位神不可能無知;他必然明白萬事;因此,他必然隨處看見人的行為,並了解其真實的本質。這——其結果——在下一節中說明,即他必然看見人的思想,並理解其真實的品格。

11. 【耶和華知道人的意念是虛妄的。】也就是說,那教導人他所知一切的神(第10節),必然理解人心中的一切。參看哥林多前書三章20節的注釋。

【是虛妄的。】也就是說,它們是愚蠢的、虛空的、不明智的、邪惡的。知道這些思想本身,也意味著知道它們是虛妄與愚蠢的——因為這就是它們的本質,真正了解它們就是了解這一點。在神看來,它們不像在人自己看來那樣。在他眼中,它們剝去了所有奉承與虛幻的外衣,顯出其虛妄與愚蠢。

12. 【耶和華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

【你所管教……的人,是有福的。】「那人是有福的」;或「那人多麼有福啊」。參看詩篇第一篇1節的注釋。這裡譯為「管教」的詞,並不意味著在折磨或懲罰意義上的管教。這裡的意思是指導;警告;勸誡;勸勉。箴言九章7節;約伯記四章3節;詩篇十六章7節中也使用此詞。這裡的意思是,那被神如此指導、警告或教導,以至於理解神治權原則的人,是有福的或快樂的。這樣的人在患難中會看到信靠神的理由,並在懲罰臨到敵人之前保持心靈的平靜。

【用律法所教訓。】使他從你的話語中,理解你統治的偉大原則。

13. 【使他在遭難的日子得享平安,惟有惡人陷在所挖的坑中。】

【使他在遭難的日子得享平安。】使他的心靈安靜平穩;藉著對你及你統治的正確信靠,使他不發怨言、不灰心、不急躁。

【在遭難的日子。】或者,在邪惡的日子;災難與困苦的時期。使他的心靈在那時能保持平靜與安寧。

【惟有惡人陷在所挖的坑中。】直到惡人受到懲罰;也就是說,當準備工作正在進行時,或者當神似乎延遲懲罰,而惡人被容許活著,彷彿神沒有注意到他們,或不會懲罰他們時。其觀點是,心靈不應急躁,彷彿他們的懲罰不會到來,或彷彿神漠不關心;而對神治權的正確觀點,將有助於使心靈在惡人似乎興旺與誇勝時,依然保持平靜。參看詩篇七十三篇16-22節的注釋。「直到惡人陷在所挖的坑中」這一短語,源自於通過挖坑來捕捉野獸的方法,野獸可能會掉進去被抓住。參看詩篇七篇15節的注釋。

14. 【因為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也不離棄他的產業。】他必為他們介入,儘管惡人現在似乎誇勝。這一點的確定性會帶來安慰;這會使心靈在患難的日子保持平靜。參看撒母耳記上十二章22節;列王紀上六章13節;申命記三十一章6節。參看羅馬書十一章1、2節的注釋。
15. 【審判要轉向公義,心裡正直的,必隨從它。】

【審判要轉向公義。】也就是說,審判的執行將如此明顯地向世人顯明——彷彿它「轉向」了它——以至於表明有一位公義的神。這裡所教導的真理是,神介入人類事務的結果,將會顯明他是站在公義一邊的,或者說,將會證明並維護地上的公義事業。

【心裡正直的,必隨從它。】意思是,所有心裡正直的人——所有真正公義的人——都將跟隨公義的道路;他們將視神所做的事為正確的,並將行走在那條道路上。神所做的事實,對他們來說將是關於應當做什麼的充分啟示;他們將遵循神聖護理所適當建議的教導,作為他們生活的準則。換句話說,神治權的彰顯律法,對他們來說將是關於什麼是正確的指示;他們將擁抱並遵循這些藉由神聖護理的作為所顯明的教訓,作為他們自己行為的準則。

16. 【誰肯為我起來攻擊作惡的?誰肯為我站起抵擋作孽的?】這是詩人的話。這是他在詩篇第一部分所提到的環境中所說的,當時惡人似乎誇勝;當他們來到這地,蹂躪神的產業時(第3-6節)。那時,充滿焦慮與困苦,並對危險有深刻的感受,他焦急地環顧四周尋求幫助,並帶著深深的關切詢問誰會站起來為他辯護。接下來的幾節(17、18節)顯示了當時他的依靠,以及對神的信靠如何使他免於陷入絕望。
17. 【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我就住在寂靜之中了。】在所提到的那個時刻。如果我沒有一位可以投靠的神——如果我的心沒有轉向他——如果我沒有真正找到他作為避難所與力量——我早就完全絕望了。沒有其他人我可以去投靠;除了神的幫助,沒有什麼是我可以依靠的。

【我就住在寂靜之中了。】原文是「幾乎」;也就是說,只差一點點就會發生這種事;只要再多一點壓力——再多一點我當時所受的痛苦——再多一點時間才得到解救——我就會倒下,進入寂靜之地——墳墓。拉丁通行本將此譯為「我的靈魂幾乎住在地獄中」。《七十士譯本》譯為「在陰間」(Hades)。參看詩篇三十一篇17節。墳墓被描述為寂靜之地,或寂靜之鄉:詩篇一百一十五篇17節:「死人不能讚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也都不能。」參看阿摩司書八章3節。

18. 【我正說我失了腳,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我再也站不住了。我的力量耗盡;我必須沉入墳墓。原文這裡的意思是:「如果我說,我失了腳,」等等。這是一個普遍的陳述;即如果在任何時候他曾經,或將會處於這種環境中,那麼神就會介入。然而,這個普遍的評論是基於他在這次特定場合中所得到的介入。他當時得到的幫助是如此顯著且及時,以至於他覺得他可以就他的一生——就他將會處於的所有環境——做出普遍的宣告。

【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藉著你慈愛的介入,你使我不至於跌倒。這是作為慈愛之表達而發出的力量——並非他有權要求的力量。在生活中,我們有多少次可以這樣說,當我們幾乎要沉沒時;當我們的力量幾乎耗盡時;當再多一點嚴重的壓力就會把我們帶進墳墓時,神藉著他的慈愛與大能介入並拯救了我們!每一次這樣的慈愛行為——每一次以這種方式的新介入——都是生命的新禮物,並使我們負有義務,彷彿我們剛剛被創造一樣——因為這正是神賜給我們的額外生命。

19. 【我心裡多憂多疑,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七十士譯本》與《拉丁通行本》將此譯為「在我心中的眾多悲傷中」,等等。德威特將其譯為「在我許多的憂慮中」。然而,希伯來文詞彙正確的意思是「思想」;其觀點似乎是,在他腦海中閃過的眾多思想中,有許多是令人困惑、焦慮、沉重的——有許多是虛妄與無益的——有許多似乎沒有任何目標或對象就來來去去——但有一類思想給了他安慰。那就是那些與神有關的思想。在那些思想中,他找到了平靜與安寧。無論他可能被其他思想干擾到什麼程度,但在這裡他找到了休息與平安。在神裡面——在他的品格中,在他的律法中,在他的治權中——他擁有取之不盡的安慰源泉;無論他可能從生活的憂慮中,以及從自己內心的邪惡想像中受到什麼困擾,但在這裡他的靈魂找到了安息。神是一個永不失敗的避難所;對他及其完美的默想,使心靈平靜。在一天或一小時內,有多少思想穿過我們的腦海!誰能說出它們從何而來,或它們藉著什麼規律聯繫在一起!其中有多少似乎與之前的一切毫無關聯!有多少似乎在我們想要避免它們時被拋入我們的腦海!有多少是虛妄與輕浮的;有多少是懷疑的;

有多少思想是污穢的,且在污染著我們!有多少念頭進入腦海,是我們即便為了全世界,也不願向最好的朋友透露的!如果我們意識到所遇見的每一個人,都能看穿我們的內心,看見裡面正在發生的一切,我們當中有多少人還敢走在街上呢!他們看不見這一切,對我們來說是何等的安慰!如果這一切都能被看見,那麼在擁擠城市的街道上,或者當人在任何地方遇見同伴時,那將會是怎樣一個混亂與羞愧的世界!然而,在這眾多思想之中——那些如此空虛、愚蠢、罪惡、令人煩惱、懷疑、污穢的思想——還有其他的思想存在——有關於神、基督、天堂、希望、信心、愛心、仁慈的思想;當神的應許臨到心裡,天堂的願景溫暖靈魂時,這些思想便在我們裡面產生。這些思想給予我們「安慰」;這些思想使靈魂充滿「喜樂」。那能在自己內心眾多思想中,找到那些與神、與更高尚的生命、與天堂有關的思想的人,是有福的!

20. 藉著律例作惡的,豈能與你相交呢?即建立在罪惡之上,或維持罪惡的寶座。這裡的暗示很可能指詩篇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在國中散佈荒涼的權勢——邪惡的君王或統治者(第3-7節)。他們的寶座建立在邪惡之上;他們用權柄維護罪惡與不義;他們濫用權力,並將其用於推翻他人的權利。這句話適用於任何不公正的政府,或任何旨在維護錯誤事物的法律。所有授權或維護奴隸制、賭博、彩券、烈酒交易等的法律皆是如此。豈能與你相交呢?與神相交。他們能與你聯合嗎?能由你支持嗎?能被視為你治理的一部分嗎?你會認可他們嗎?你會給予他們你的庇護,彷彿他們符合你的讚許嗎?希伯來文中的這個詞意指與某人結交或結盟;它恰當地適用於合夥關係,或任何存在團契或聯盟的情況。這裡的反問語氣強烈地暗示這是不可能的。這樣的法律——這樣的目的——不可能符合神的律法與權柄;換句話說,神不會與那些授權並以法律維護奴隸制、酗酒和賭博的人坐在同一個寶座上。這裡絕無合夥關係可言。

藉著律例作惡的。譯為「作惡」的詞通常指勞苦、辛勞;進而指麻煩、煩惱、憂傷。然而,它也可以用來表示任何形式的邪惡——罪行或錯誤。譯為「藉著律例」的詞意指塑造、製作,就像陶匠對待黏土(創二7、8、19);或像工匠製作雕像(賽四十四9、10、12);或像人製造武器(賽五十四17)。它常被用於神作為創造主。參見第9節註釋:「造眼睛的」。這裡的「律例」一詞指規則或法規;其觀念是,所指的罪惡並非源於不規則且反覆無常的衝動;或源於激情、突發的興奮;或僅僅是特定情況下的意志;而是被編入法規,並由法律所支持。這句話適用於所有由政府或民事權力維護邪惡,或者那些從事邪惡的人可以援引法律制裁作為辯護的情況。這裡的陳述是,這樣的行為不能與神相交,也不能得到祂的認可。認為神曾任命立法者或官員來制定或維護這樣的法規,是對神的侮辱。然而,世上確實有許多這樣的法律;而上述那些邪惡之所以如此難以根除,主要原因在於它們受到法律的維護,且那些蓄奴、開設賭場或販賣烈酒的人,可以援引法律的權威作為辯護;換句話說,法律已竭盡所能將這些事物與那些本應受法規保護的事物置於同等地位。許多人在經營生意時,目光僅限於國家的法律,如果他們擁有法律的制裁,那麼試圖勸說他們放棄導致壓迫,或在社區中散佈悲傷與痛苦的生意,終將徒勞無功。

21. 他們聚集攻擊義人的性命。攻擊義人的生命;也就是說,要奪取他們的性命。希伯來文中譯為「聚集」的詞,意指壓迫或圍攻某人;成群結隊地衝過來。它特別指一種騷亂的聚集——一心要達成其目的。並將無辜的人定罪。字面意思是,使之有罪;也就是說,他們認定那些人的血是有罪的;或者,他們對待無辜者如同對待有罪者一般。
22. 但耶和華是我的防衛,我的神是我投靠的磐石。在惡人所有的這些目的中;在他們所做的一切事上——無論是以法律的形式與制裁(第20節),還是以激情的衝動——我的信靠依然在神身上。祂在任何情況下都能介入,我可以放心地將我的事業交託給祂。關於此處使用的語言及其情感,參見詩篇十八篇2節的註釋。
23. 他必叫他們的罪孽歸到他們身上。他們罪惡的後果。祂必照他們所應得的懲罰他們。參見詩篇七篇16節的註釋。並在他們的惡行中剪除他們。作為他們邪惡的結果,且在他們正從事罪惡行為時。是的,耶和華我們的神必剪除他們。透過重複這一觀點,表達了對此必然發生的極大信心。這與詩篇開頭的禱告相一致,並表達了對神將公正對待世人的完全信心。無論惡人看起來多麼興旺、多麼得勝,報應的日子終將臨近,他們所應得的一切必將臨到他們身上。

這段經文逐字摘自《歷代志上》十六章 27 節。其含義是:凡構成尊榮、榮耀、威嚴的事物,都在祂的面前,或者說,祂在哪裡,這些就在哪裡。無論祂在何處顯現自己,那裡就有尊榮與威嚴的彰顯。這些總是祂同在的伴隨物。「能力和華美都在祂聖所。」這句話與《歷代志上》十六章 27 節的平行經文略有不同。譯為「能力」的詞在兩處是相同的。此處譯為「華美」的詞——*tiphereth*——在《歷代志上》十六章 27 節中是「歡樂」(*tsehalah*)。此處譯為「聖所」的詞——*miqdash*——在《歷代志上》十六章 27 節中是「地方」(*maqom*)。這些變動顯示這篇詩篇並非單純的摘錄,而是經過刻意修改,以適應其所要使用的場合——這支持了一種推測,即它可能曾用於被擄歸回後聖殿的重新奉獻。

「聖所」一詞是指神居住的聖潔之處;祂神聖的居所,無論是指祂在天上的居所,還是指作為祂地上居所的聖殿。當說到「能力」在那裡時,意思是神居住的地方是力量的源頭,或者說能力是從那裡發出的;也就是說,是從神自己發出的。當說到「華美」在那裡時,意思是凡足以因可愛而令人著迷的事物;凡是真正的裝飾;凡使世界變得吸引人的事物;凡美化並裝飾受造界的事物,其家都在神那裡;它們都源於祂。可以補充的是,凡有能力改革世界、使罪人悔改的事物;凡能使人轉離邪惡與放蕩生活方式的事物;凡能使世界變得更好、更幸福的事物,都源於「聖所」——神的教會。凡真正裝飾社會、使其更可愛、更具吸引力的事物;凡在家庭與社交生活中散發魅力的一切;凡使世界變得更可愛、更值得居住——更謙恭、更溫柔、更有人性、更仁慈、更寬容——的事物,其家都在「聖所」中,或源於神的教會。

7. 「你們要將榮耀歸給耶和華。」歸給耶和華——歸給神。這句話逐字摘自《歷代志上》十六章 28 節。「民中的萬族啊。」希伯來文作:民的家族——因家族紐帶而聯合的人民。這裡的思想不僅是作為個人來敬拜,也不僅是作為沒有共同紐帶的個人集合,而是作為那些因強大紐帶而聯合的人;因血緣和情感而結合;組成社群的人。這是呼籲這樣的人以他們聯合起來的身分敬拜神;作為家庭前來敬拜神。換句話說,這是呼籲家庭作為一個整體來承認神。家庭是尊崇神的合適場所。當繁榮時同樣的喜樂充滿所有人的心,當逆境時所有人同樣感到悲傷,那麼所有人理應聯合起來以同樣的方式敬拜神,這是顯而易見的合宜之舉;正如他們在其他所有事情上有共同的利益、同情和情感一樣,他們在宗教——在事奉創造主這件事上——也應當如此。「將榮耀和能力歸給耶和華。」也就是說,宣告這些屬於神;或者,將祂當作一位榮耀與大能的神來敬拜。
8. 「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這句話同樣逐字取自《歷代志上》十六章(28 節)。此處的邊註與希伯來文一致,作:祂名的榮耀——祂名所當得的尊榮。其含義正如我們的譯文所表達的。將神所當得的帶給祂;或者,給予祂所應得與要求的承認。承認祂是神,並承認祂是如祂本相那樣的神。讓神作為神所當得的尊榮歸給祂;並讓祂因其實際擁有的屬性而應得的尊榮歸給祂。「拿供物來。」這是取自聖殿敬拜的語言,意思是神應當按照祂所規定的方式被敬拜,作為祂威嚴的合適表達。此處譯為「供物」的詞——*minchah*——通常用於指無血的祭物——感恩祭。參見《詩篇》第一篇的註釋。
13. 「進入祂的院宇。」圍繞會幕和聖殿的院子或區域,在那裡獻祭,人們在那裡敬拜。參見《馬太福音》二十一章 12 節的註釋。
9. 「當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這節經文逐字取自《歷代志上》十六章 29、30 節。此處的邊註是:在榮耀的聖所中。《七十士譯本》作:在祂的聖院中。拉丁通行本亦同。關於該表達的含義,參見《詩篇》二十九篇 2 節的註釋。「全地要在他面前戰抖。」所有的土地;所有的人民。譯為「戰抖」的詞,原意是扭動、轉動、處於痛苦中;然後是顫抖、震動、害怕。「顫抖」一詞或許最能表達此處的意思。這是由對神同在與威嚴的感知所產生的莊嚴敬畏,導致身體顫抖。它代表對神深切的敬畏。
10. 「人在列邦中要說。」在萬國中;所有國家。要在各處做出這項宣告。這與《歷代志上》十六章的平行經文有所變動。那裡的語言是:「全地要在他面前戰抖;世界也堅定,不得動搖:願天歡喜,願地快樂;人在列邦中要說:耶和華作王。」然而,其意義本質上是一樣的。此處的思想是:「向全世界宣告耶和華是王。」「耶和華作王。」參見《詩篇》九十三篇 1 節的註釋。「世界也堅定,不得動搖,等。」在神的統治下。意思是世界是固定或不可移動的。它有自己的位置,不能從中被移走。神的統治是固定且穩定的。它不像地上的王朝那樣短暫、多變、搖擺不定,而是堅定且長存的,並由地球來很好地代表——如此固定與堅實,以至於沒有任何東西能將它從位置上移走。「祂要按公正審判眾民。」所有土地的人民;地上的萬國。參見《詩篇》六十七篇 4 節的註釋。
11. 「願天歡喜,願地快樂;願海和其中所充滿的澎湃。」願所有世界都充滿喜樂,因為它們都與此處所陳述的事實有關。宇宙是一個整體。它是由同一隻手所造;它受同一個心智的控制;它受同樣的律法所治理。在地上作王的神也在天上作王;影響宇宙一部分的事物也會影響全部。因此,在神屬性的所有彰顯中,無論是在天上還是地上,呼籲整個宇宙分享普遍的喜樂都是合適的。「願海澎湃。」以讚美神。在聖經中呼籲無生命之物讚美神並不罕見。參見《詩篇》一百四十八篇 7-9 節。同樣的事情在所有詩歌中都很常見。「和其中所充滿的。」它的豐盛。充滿它的事物。它所包含的一切。也就是說,願海中居住的一切都讚美神。祂的統治是普遍喜樂的理由。無生命世界中的一切;非理性生物中的一切;空中、水中或地上的萬物,都有理由讚美,如果它們能領會創造中展現的智慧與良善,它們就會獻上讚美。雖然沒有意識,但較低等的受造物似乎也在慶祝祂的讚美;唯有人能給予感恩以理性的表達。
12. 「願田野和其中所有的都快樂。」這段話取自《歷代志上》十六章 32、33 節,僅有一個字母的變動,不影響意義。這是呼籲田野——地上耕作的部分——在神的統治中快樂。彷彿它們意識到神賦予它們的華美,以及它們的美麗與豐饒的產物帶給人類的幸福,它們被呼籲讚美神。「那時林中的樹木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歡呼。」森林——橡樹、雪松、松樹,以如此威嚴的姿態搖曳。如果它們能意識到自己的壯麗與美麗——如果它們能看到神在它們的形態、枝幹、葉子、花朵、果實中傾注了多少智慧與良善——如果它們能知道它們在使世界變得美麗並為人類幸福做出貢獻方面完成了多少工作——如果它們能理解,若沒有它們,這個世界將會是多麼荒涼、淒冷、荒蕪的沙漠,它們也將有充足的理由讚美與歡樂。
13. 「在耶和華面前。」這段話修改自《歷代志上》十六章。那裡的語言僅是:「那時林中的樹木在耶和華面前都要歡呼,因為祂來要審判全地。」此處的含義是,所有這些事物在祂顯現時都有理由讚美耶和華;在祂面前歡樂,是祂使它們成為現在的樣子。「因為祂來了。」也就是說,祂將要來。祂將作為公義的審判者顯現自己。祂將來統治世界,在祂的統治中,將有普遍的歡樂理由。這似乎是指未來的某個時刻,神將來在人中間作王;施行公義;為祂的子民辯護並建立真理。這種語言適當地指向彌賽亞預期的統治,作為公義的統治,並且是舊約中經常使用的語言,用以表示祂統治的特徵。沒有理由懷疑這篇詩篇可能是為了描述彌賽亞的統治,詩人在這段語言中可能展望了那個未來的公義與和平之國。「因為祂來要審判全地,等。」參見《詩篇》七十二篇 2-4 節;《以賽亞書》十一章 2-5 節的註釋。此處所述的內容現在正在發生,無論福音在何處統治人心;當主耶穌再來審判世界時,它將完全實現。

他已在列國眼前,顯明了他的公義。

3 他記念他向以色列家所施的慈愛和信實。

(詩篇第九十八篇)

這篇詩篇僅題為「一首詩」。但作者是誰則不得而知。其設計與結構與它所在的詩篇組(第九十五至一百篇)相似。霍斯利主教(Bishop Horsley)根據他對這組詩篇設計的觀點(參見第九十七篇詩篇導論),認為這篇詩篇是指猶太人的復興。這是一篇在巴比倫被擄歸回後,為聖殿奉獻禮而作的合適詩篇,可能就是為那次場合所寫。然而,它的性質相當普遍,以至於適用於教會歷史上的任何時期。這篇詩篇不需要特別的分析。

1. 向耶和華唱新歌。參見詩篇三十三篇3節;九十六篇1節。

因他行了奇妙的事。那些足以激發驚奇,或使人心充滿詫異的事。參見詩篇七十七篇14節;八十六篇10節。

他的右手。我們用來執行任何目的的工具。參見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6節;六十三章5節。

和他的聖臂。他聖潔的膀臂;也就是說,他為公義的事業所伸出的膀臂,或為維護正義而施展的作為。

施行了救恩。字面意思是:為他自己施行了救恩——為他自己或為他自己的事業。這勝利——這救恩——實際上是在維護他自己的統治;在維護他自己的權柄,對抗那些與他作對的人。這裡所說的可以應用於神所做的一切事。這實際上是為了他自己的事業,為了維護他自己治理的原則。

2. 耶和華顯明了他的救恩。參見以賽亞書五十二章10節的註釋。這並不是說他僅僅宣揚了他的救恩,或僅僅表明他願意拯救,而是說他藉由某些公開的行動,顯明了他的救恩——他拯救的大能。這裡所指的具體行動是什麼,現在已無法確定。然而,這樣的行動經常發生,例如當他將他的百姓從埃及領出來時;當他使希伯來人從巴比倫被擄中歸回時;以及每當他在危難時刻為他們介入時。他也藉由賜下救主來做這事;他在每一次真正宗教的復興中做這事;他在拯救一個罪人時也做這事。

他的公義。他公義的品格;他對他百姓的信實。每當他介入時,都是為了維護公義的事;因此,這樣的介入是他作為公義之神的品格的例證。我們就是這樣認識到他是一位公義的神。

他已公開顯明。邊註作:如希伯來文,啟示。他已經揭示了它,使它顯明出來。

在列國眼前。萬國;或者,使列國都能看見——也就是說,巴勒斯坦以外的國家。他的作為是如此公開、如此顯著,以至於周圍的國家都能認識到他真實的品格。當他將他的百姓從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來時是如此;在他的百姓歷史中,這種情況也經常發生。

3. 他記念他的慈愛。參見路加福音一章54、55、72節的註釋,馬利亞和撒迦利亞很可能引用了詩篇中的這段經文。其觀念是:神已經想起他對百姓所應許的慈愛;他沒有讓這應許從他的記憶中消失;他信守了他的話語。

和他的信實。他信守了應許;他顯明了他是一位信實的神。

向以色列家。向他的百姓。

地的四極都看見了我們神的救恩。這似乎是引用自以賽亞書五十二章10節。參見該處的註釋。語言上的相似性使人認為這篇詩篇是在以賽亞之後所作,並且很有可能(如上所述)是用於被擄歸回後聖殿的奉獻禮。整篇詩篇都適合用來慶祝那次拯救;同時,就像以賽亞書中的語言一樣,它也適用於慶祝一個更高的拯救——在彌賽亞之下的拯救——而那次拯救只是其中的一個預表。

4. 全地都要向耶和華歡樂。藉由歌唱;藉由樂器。參見詩篇九十五篇1節的註釋。

全地。所有的土地。這事件的重要性足以讓萬國慶祝。這是一件普世歡騰與喜樂的事。

發大聲。這裡所用的詞——צָחַק (tsachaq)——正確的意思是破碎;然後,爆發出來,如同勝利或喜樂的呼喊,彷彿喜樂再也無法被限制或壓抑。參見以賽亞書十四章7節的註釋。這個詞(除了我們面前的這處外)只出現在以下地方,在所有這些地方它都被譯為「發聲」或「歡呼」:以賽亞書十四章7節;四十四章23節;四十九章13節;五十二章9節;五十四章1節;五十五章12節(彌迦書三章3節除外,那裡譯為「剝」)。它表達了無法抑制的喜樂。

歡呼歌頌。這種「發聲歡呼,一同歌唱」的詞語組合——與希伯來文這裡的詞完全相同——出現在以賽亞書五十二章9節,顯示如上所述,這篇詩篇是在以賽亞之後所作,並且很可能與同一事件有關。

5. 用琴歌頌耶和華。伴隨著琴的歌唱或詩篇。關於琴,參見以賽亞書五章12節的註釋。

用琴和詩歌的聲音。歌唱的聲音;音樂的聲音。不要僅僅是器樂,而要伴隨著發出清晰聲音或詞語的歌聲。在敬拜神時,器樂唯一適當的用途是加深詞語所能產生的印象;確保真理對心靈產生更好的影響。

6. 用號角和角聲。這裡所用的詞在聖經中一律譯為「號角」。民數記十章2、8-10節;三十一章6節等。號角主要用於召集公眾進行敬拜,或召集軍隊進行戰鬥。原始詞彙——חֲצֹצְרָה (chatzotzerah)——被認為是為了模仿「號角那種破碎的、脈衝般的聲音,就像拉丁文的 taratantara」。德文的 trara, ra 和阿拉伯文的 hadadera 也是如此。這裡所用的詞是指長而直的號角。

和角聲等。這裡譯為「角」的詞通常也譯為「號角」,出埃及記十九章16、19節;二十章18節;利未記二十五章9節;約書亞記六章4-6、8、9、13、16、20節;以及其他許多地方。在歷代志上十五章28節;歷代志下十五章14節;何西阿書五章8節譯為「角」。在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中,這裡譯為「角」——即「角」的意思。這個名字——שׁוֹפָר (shophar)——被認為是因為它那清晰而尖銳的聲音而得名,就像英文的 clarion(號角)。它要麼是用角做的,要麼類似於角——一種彎曲的樂器。這種樂器在希伯來人中經常使用。

7. 願海和其中充滿的澎湃。參見詩篇九十六篇11節的註釋。

世界和住在其間的。可居住的世界——陸地——與海洋相對。願水上和陸地上都有普世的讚美。

8. 願大水拍手。江河。願它們加入普世的讚美。彷彿意識到它們的美麗、壯觀、有用;彷彿感受到這一切都是神所賜予的;彷彿在為神顯現給它們、並透過它們所彰顯的良善而喜樂——願它們聯合起來進行普世的讚美。參見以賽亞書五十五章12節的註釋。

願諸山在耶和華面前一同歡呼。群山——在看見神對它們的良善時——以美麗為它們加冕——以崇高和壯麗為它們裝飾——願它們也在神面前,作為它們的神而歡呼。願萬物就這樣一同讚美。

9. 因為他來要審判遍地,等等。這節經文與詩篇九十六篇13節基本相同。參見該節的註釋。這篇詩篇呼籲普世的讚美。

這篇詩篇的閱讀本身——如此喜樂——如此歡騰——如此生動——如此興奮——足以喚醒心靈去讚美;激發感恩;使人充滿喜樂。一個人閱讀這篇詩篇,不可能不成為一個更快樂的人;不可能不被提升到世界之上;不可能不對神有崇高的看法;不可能不感覺到他是配得這普世讚美的;不可能不認識到我們身處一個心靈應該喜樂的世界;我們是在一位統治者的治理之下,他的統治應該使人心充滿歡樂。

(詩篇第九十九篇)

這篇詩篇在總體性質和設計上與之前的(第九十五至九十八篇)以及隨後的一篇(第一百篇)緊密相連——形成了一個連貫的組或系列。總體主題是耶和華的王權,或者讚美的基礎源於他掌權或為王的事實。作為這方面的讚美基礎,這組詩篇提到了他的屬性;他在創造之工中所做的事;他為他的百姓所做的事;以及他必將最終來統治全地,並在世人中施行公義審判的確定性。

這篇詩篇由以下部分組成:

一、 陳述耶和華掌權的事實,這應該對世界產生深刻的影響;百姓應該戰兢;大地應該震動,第1節。

二、 這樣做的理由,或者為什麼他應該受到人類敬畏和崇拜的理由,第2-9節。這些理由有兩個:

(1)第一個源於他是聖潔和公義的神,因此配得普世的崇拜,第2-5節。

(2)第二個源於他為他的百姓所做的事:他在危難時刻的慈愛介入,當摩西、亞倫和撒母耳呼求他的名時;以及他回應百姓呼求的事實;以及他這樣做的方式,第6-9節。他顯明自己樂於垂聽禱告:他在雲柱中為他們的保護而來——他回應了他們的祈求,並赦免了他們。他沒有將他們完全除滅或剪除,而是饒恕了他們,並向他們顯明了慈愛。

1. 耶和華作王。耶和華,即上帝,是王。參見詩篇九十三篇1節。

願萬民戰兢。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將此譯為「願萬民憤怒」——或「生氣」:彷彿其觀念是,儘管萬民憤怒並反對他,但神依然作王。然而,這裡所用詞的真正含義是戰兢——正確的意思是移動、擾亂、不安、陷入騷動;然後它可以指因憤怒而激動,箴言二十九章9節;以賽亞書二十八章21節;或因悲傷,撒母耳記下十八章33節;或因恐懼,詩篇四篇4節;或因喜樂,耶利米書三十三章9節。因此,它意味著因恐懼或敬畏而激動或移動;這裡指的是一個人在神自覺的同在中所產生的敬畏或畏懼。

他坐在基路伯上。參見詩篇八十篇1節的註釋。

願地動搖。邊註作:震動。這個詞的意思是移動或震動。它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參見詩篇十八章7節的註釋。另參見哈巴谷書三章6、10節。

2. 耶和華在錫安為大。參見詩篇九十五篇3節。這裡的意思不是說神絕對地偉大——這確實是真的——而是說神在某種意義上顯明了他在錫安的偉大;也就是說,在他向他自己的百姓所顯的作為中。他在他們的事上顯明了大能;他在危難時刻為他們介入;他挫敗了他們的仇敵,以至於顯明他是一位偉大的神——一位配得崇拜的神。

超乎萬民之上。超乎萬國之上。他將他們置於他的控制之下。他統治一切。在錫安統治的神也統治地上的萬國;因此,他的百姓有特別的理由讚美他。

3. 願他們稱讚他大而可畏的名。譯為「可畏」的詞意味著被敬畏或尊崇;也就是說,他的名——他的存在——他自己——是適合激發敬畏和尊崇的。這裡的「他們」指的是神所統治的列國。這是在呼籲他們讚美他們的王和他們的神。

他本為聖。參見以賽亞書六章3節;啟示錄四章8節的註釋。神是聖潔的事實——他是純潔和公義的——他看罪惡不能不感到厭惡——這是普世讚美的正當基礎。誰能敬拜或尊崇一位不純潔、不聖潔的神呢?

4. 王的能力也喜愛公平。這裡的「王」無疑是指神作為一位王,第1節。譯為「能力」的詞,意味著權力、力量;這裡指的是構成他品格和統治的主要力量或權力。在七十士譯本中譯為「榮譽」。拉丁通行本也是如此——榮譽。德威特(De Wette)將其譯為:「喜愛公平之王的讚美。」羅森米勒(Rosenmüller)也是如此:「願他們讚美喜愛公平之王的能力——權力。」但或許我們的通用譯本最能表達其含義,即在「王」(即神)的品格中,任何構成力量或賦予他統治權力的東西,都是有利於正義的,或者將會在公義的事業中發揮作用。神本質的品格;他權力的所有作為;他權柄的所有彰顯,都將有利於正義,並可被信賴為支持公義的事業。這不僅僅是權力的運用——這是始終有利於正義的權力;這奠定了讚美的基礎。我們無法讚美一位僅僅有權力,或僅僅是全能,而不考慮其道德品格的存在。只有當品格是那種權力將有利於公義和正直時,它才成為讚美的適當對象。

喜愛公平。始終站在正義和公義的一邊。他如此喜愛正義,以至於他的權力只會為了公義的事而發揮。神藉由他的律法,以及他統治的所有作為來顯示這一點。

你堅立公平。那平等和公正的事;藉由你的律法,也藉由你的介入。你所做的一切,以及你所指定的一切,都是有利於平等和公正的。

你在雅各中施行公平和公義。那公正的事;那應該做的事。你在你的百姓中做這事;你在他們與周圍列國的關係中做這事。你統治的所有作為都傾向於建立公義的事。

5. 你們當尊崇耶和華我們的神。參見詩篇三十篇1節的註釋。意思是,讓他的名被高舉,彷彿被高舉到高處,以便顯眼或從遠處可見。讓它以高亢的聲音來進行;讓它伴隨著讚美的歸屬。

在他腳凳前下拜。藉由在他腳前的謙卑俯伏。腳凳是當人坐著時腳所放的地方,這裡指的是當王坐在他的寶座或國家椅子上時,他的腳所放的腳凳。在他腳凳前敬拜——參見歷代志上二十八章2節;詩篇一百三十二篇7節——表示最深的謙卑和最深沉的俯伏與敬畏。彷彿我們不能看他的臉,或他的寶座,或他華麗壯觀的長袍,而是在低下的敬畏中低頭,並認為在放他腳的地方之前俯伏是一種足夠的榮譽。為了顯示神的尊嚴和威嚴,大地本身被描繪為僅僅是他的腳凳;與天堂——他座位的地方——他的「寶座」相比,大地就像腳凳與華麗的國家椅子相比一樣。以賽亞書六十六章1節;馬太福音五章34、35節。

因為他本為聖。參見第3節。邊註作:他本為聖。正文中的翻譯最能表達其含義。神是聖潔的事實是在他面前低下和深沉俯伏的理由。

6. 摩西和亞倫在祭司中。在宗教的僕人中;或者,作為在神的事奉中供職的人。讓他們作為他們階層的代表前來——作為那些主持神公眾敬拜的人的代表,並加入對他的讚美。其觀念是,全人類都應該加入對他的讚美,而這裡提到的人,是那些致力於指導神公眾敬拜的人中最傑出的。摩西只有在該詞最廣泛的意義上才能被稱為「祭司」,因為他曾被僱用來指導和安排公眾敬拜,並且是利未支派的原始成員,整個祭司階層都源於此。

撒母耳在求告他名的人中。在那些真正敬拜者中,與專門被任命為神公眾事奉的祭司區分開來。其觀念是,讚美應該由所有階層的人獻上——由祭司和百姓。正如摩西和亞倫是前一階層中最傑出的人一樣,撒母耳也是那些非祭司階層中最傑出的人之一。這些是代表性人物;其意思是,所有屬於他們階層或等級的人——祭司和百姓——都應該聯合起來敬拜神。

他們求告耶和華。他們確實求告了耶和華;他們敬拜了耶和華。他們將他們名字和地位的影響力用於他的公眾事奉。他們因此顯示了他們對讚美神的適當性的認識;他們以自己的榜樣支持了公眾的敬拜和讚美;而他們在回應禱告中所獲得的益處,顯示了這樣公開承認神的適當性和優勢。

他應允他們。他們求告他並非徒勞。他垂聽了他們的禱告。他在他們敬拜的同時賜給他們祝福。讚美和敬拜他並非無用之事。因此,敬拜神不僅因為行為本身的適當性,而且因為它的益處而被推薦給我們。沒有必要提及這些人在歷史中禱告得到回應的具體例子。他們的生活充滿了這樣的例子——正如現在所有真正求告神的人的生活一樣。如果一個禱告的人能看到他每天因禱告而得到的一切——所有他祈求中渴望得到的東西,如果他不禱告就不會賜給他的東西——那麼關於神是否回應禱告的問題就不再有任何疑問了。

7. 他在雲柱中對他們說話。他對其他時代的人說話;對那些求告他名的人說話。這不可能字面上意味著他從「雲柱」——引導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的柱子——對撒母耳說話,除非該詞被理解為一般的意義,指代榮耀的顯現(Shechinah)——神同在的可見象徵——停在約櫃上的雲。其觀念是,神在古代從雲中——他同在的象徵——對他的百姓說話;他與他們交通;他垂聽他們的禱告;他賜給他們他的誡命;他為他們介入,並且他們敬拜他並非徒勞。這一切對於撒母耳來說是真實的——對於現在求告神的人來說也同樣真實——正如對於摩西和亞倫一樣。

他們遵守他的法度,等等。他們順從了他的律法,因此他垂聽並回應了他們。

8. 耶和華我們的神啊,你應允他們。這裡指的是神作為「我們的」神;也就是說,現在敬拜他的人所使用的語言,旨在鼓勵人接近他的寶座。我們所敬拜的神與他們所敬拜的是同一位;正如他應允了他們,我們也可以確信他會應允我們。

你是赦免他們的神。他們並不完美;他們是罪人;他們經常得罪你,然而你應允了他們,並向他們顯明了慈愛。

雖然你討伐他們的惡行。雖然你顯明了你對他們不當行為的不悅;雖然你在你的審判中顯示了你對他們的不悅;儘管如此,你還是應允了他們。儘管他們是罪人,儘管你經常顯示你對他們行為的不悅,但你還是垂聽了他們的禱告並祝福了他們。

他們的惡行。希伯來文詞彙表示工作、行為、作為、品行。這裡的意思是他們所做的——他們的罪。這裡沒有暗示他們所做的事有任何特殊的技巧或狡猾——彷彿他們發明或發現了某種新的罪惡形式。

9. 你們當尊崇耶和華我們的神。參見第5節的註釋。

在他聖山下拜。在第5節中,這是「在他腳凳前」。聖山指的是錫安,作為普世敬拜的中心。

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本為聖。參見第5節。這恰當地結束了這篇詩篇,明確而莊嚴地陳述了耶和華是一位聖潔的神這一事實,是敬拜他的理由。這在任何時候都是崇拜和讚美的最高理由。

(詩篇第一百篇)

這篇詩篇——如此美麗——如此宏偉——如此經常在所有土地和語言中被唱誦——完成了這組關於神統治的詩篇,或者作為讚美理由的詩篇,源於他掌權的事實。在這組之前的詩篇(第九十五至九十八篇)中,讚美的呼籲在某些方面是局部的和特殊的;在這篇中,它是普世的。所有的土地都被呼籲讚美他;所有的百姓都被呼籲敬拜他為神。正如詩篇中所述,其基礎是他作為他們的「創造者」;他是萬物的創造者。由於所有人都從他那裡獲得了生命,他們被呼籲讚美他為他們共同的創造者和父親。就這裡所指的理由作為讚美和敬拜的基礎而言,它適用於現在的所有人。萬國——地上的百姓——是一個整體。無論他們在膚色、語言、習俗、宗教上有多大差異,他們都是由同一位神所造;他們都是一個家庭;他們都有權享有同樣的特權;他們都可能有同樣的途徑接近他的寶座。人類是一個整體;所有人都應該聚集在他們共同創造者的寶座周圍,並獻上聯合的讚美。這篇詩篇已被數以億計的人唱誦;它將繼續被唱誦到時間的盡頭。

這篇詩篇題為「一首讚美詩」。——在邊註中,感恩。七十士譯本是,「一首懺悔詩」——εἰς ἐξομολόγησιν。拉丁通行本和迦勒底文也是如此。敘利亞譯本是匿名的,「或者,沒有標題,關於約書亞的兒子約書亞,當他征服亞捫人時。」路德:「一首感恩詩。」

1. 你們當向耶和華歡樂。參見詩篇九十五篇1節的註釋。

全地。邊註作:如希伯來文,全地。邊註表達了其含義。詩篇中的觀念是,讚美不僅僅屬於一個國家;它不僅僅適合一個民族;它不應該僅限於希伯來民族,而是有適合所有人的讚美基礎;有所有語言和條件的萬國可以聯合起來的事物。其基礎是他們有一位創造者的事實,第3節。這篇詩篇基於人類的統一;基於有一位神和所有人的父親,以及地上有一個大家庭的事實。

2. 當樂意事奉耶和華。也就是說,在你的敬拜中,以及在你所有順服的行為中。讓這種事奉充滿喜樂。不要帶著奴隸的恐懼;不要作為一種強迫和武力的事;不要帶著不情願、陰沉或憂鬱。讓它成為一種愉快、快樂的事奉;讓它被自由地獻上,讓它成為靈魂喜樂的場合。事奉神是人類所知的最高喜樂的源泉。

當來到他的面前歌唱。作為喜樂的表達。鳥兒這樣歌唱;大自然這樣歡樂;人類——聰明、被救贖、不朽的人類——也應該如此,充滿喜樂。

3. 你們當曉得耶和華他是神。也就是說,讓萬國都知道耶和華是真神。偶像都是虛無的。它們沒有權利接受敬拜;但神是萬物的創造者,配得普世的崇拜。

是他造了我們。希伯來文是,「他造了我們」,這表達了確切的觀念。他是創造者的事實證明他是神,因為除了神之外,沒有人能執行創造的工作。我們對權力所能形成的最高觀念,就是創造行為中所顯示的那種權力;也就是說,在無中生有地使任何事物存在。因此,每一件被造之物都是神存在的證明;宇宙的廣大是他權力偉大的例證。

我們也是他的人。邊註作:我們是他的人。正文和邊註之間的區別是由於希伯來文的不同讀法,僅僅是一個字母的差異。正文中的讀法是,「不是(לֹא)我們」;在邊註中,「歸於他(לוֹ)我們」。這些詞的發音方式相同,它們中的任何一個都會傳達良好的意義。權威的權重傾向於通用讀法——「不是我們」;也就是說,我們不是自造的;我們從他那裡獲得了生命。我們所有的一切和我們自己,都歸功於他。

我們是他的人。憑藉創造。可能存在的最高所有權是源於創造行為的所有權。使任何事物存在的人對它擁有權利,並可以隨意處置它。基本上,所有關於所有權的觀念都是建立在這個觀念上的。

也是他草場的羊。正如牧羊人擁有羊群,神也是我們的主人;正如牧羊人保護他的羊群並為其提供食物,神也保護我們並為我們提供食物。參見詩篇九十五篇7節的註釋。

4. 當稱謝進入他的門。通向他的聖殿,或通向公眾敬拜場所的門。

進入他的院。院子字面上是圍繞帳幕或聖殿的空地。敬拜是在這些地方進行的,而不是在帳幕或聖殿裡。參見詩篇六十五篇4節;八十四篇2節;九十二篇13節的註釋。

當感謝他。也就是說,獻上感謝和讚美。帶著感恩的心來到他面前。參見詩篇五十篇14節的註釋。

稱頌他的名。祝福他;讚美他;將榮譽歸給他;承認他是神。

5. 因為耶和華本為善。因為耶和華是善的。也就是說,他不是僅僅有權力的存在;他不僅僅是創造者;他是仁慈的,因此配得普世的讚美。在前面的經文中,他接受崇拜的權利是基於他是創造者的事實,並因此有權接受我們的事奉;在這節經文中,權利是基於他的道德品格而主張的:(1)他的仁慈;(2)他的慈愛;(3)他的信實;——(a)他是信實的神的事實;以及(b)他的信實存到永遠,或者他在世世代代都顯示自己信守應許的事實。其中第一個是他的仁慈:「耶和華本為善。」作為這樣的神,耶和華當然配得讚美和榮譽。一個僅僅有權力的存在,我們無法愛或讚美;一個權力與惡意或怨恨結合的存在,只能成為仇恨和恐懼的對象;但一個權力與良善或仁慈結合的存在……

慈愛是永恆的。這是從祂的道德屬性中引出的第二個理由,說明為何祂應當受到讚美與敬拜。一個僅有公義的存有,或許會令人敬畏與尊重;但一個僅有公義的屬性,對人而言卻是恐懼的對象——在任何地方皆是如此。除了公義之外,還有其他屬性是構成完美品格所必需的,儘管公義本身是崇高且寶貴的;而人為了尋求幸福與安全,必須在神裡面找到除了公義以外的其他屬性——因為人是罪人,需要赦免;人是受苦者,需要憐憫;人終有一死,需要支持與安慰。此外,純粹的公義可能會踐踏人性中最溫柔、最細膩的情感;因為在所有的治理之下,總有一些情況是需要赦免、憐憫是合宜的。因此,對於人來說,神並非僅僅是一位公義的存有,而是祂的品格中融合了憐憫與慈愛,這是一切不可言喻之喜樂的根基。若非如此,人就毫無指望;因為作為罪人,人在神面前沒有任何權利可言,他所有的希望都必須源自神無限的憐憫。除了這一切作為讚美的根基外,還必須加上一個事實,即神的這份憐憫是「永恆的」。它的果效——它的結果——將延伸至我們面前那浩瀚的永恆;而在那永恆之中,我們將永遠不會停止享受這憐憫的益處;永遠不會被拋棄而落入神純粹的公義之中。

祂的信實直到萬代。小字:希伯來文作「世世代代」。意即,直到永遠。這在世上的每一個世代都是一樣的。這是從神的道德屬性中引出的第三個讚美祂的理由;這是一個正當的讚美根基。我們無法愛戴與尊崇一位不信守承諾、自己不愛真理的神;我們無法尊崇一位反覆無常、靈活多變的神——祂在這一代愛這件事,在下一代卻愛另一件事;祂在一個時代是真理的朋友,在下一個時代卻成了虛謊的庇護者。我們之所以能讚美神——我們的神——是因為祂在本質上且永遠地——在所有世界中,在人類的所有世代中——對宇宙中的一切,都是一位擁有不變的仁慈、憐憫與真理的存有,這是讚美的正當基礎。這樣的一位神,配得普世的敬畏;這樣的一位神,配得普世的讚美。

詩篇第一百零一篇

這篇詩篇標題為大衛的詩,沒有理由懷疑它是大衛所作,儘管無法確定為何它沒有被編入本書卷早期的大衛詩篇集(詩篇第一至七十二篇)中。然而,在詩篇的後半部分,散落著幾篇這樣的詩篇,這使我們推測,那份可能較早期的詩篇集或版本被稱為「大衛的詩篇」,而一些雜項詩篇——其中有不少是大衛的作品,或許是較晚期的詩篇——隨後被增補進了這卷書中。這篇詩篇創作的時間無法確定,也沒有任何可靠的推測。它似乎是在他開始家庭生活時所寫,因為這篇詩篇由他為自己作為一家之主所制定的規則組成,或者表明了他打算在管理家庭時所遵循的方針。作為這樣的詩篇,它具有普世的應用價值,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可能有用。對於一個剛步入婚姻生活的人來說,很少有問題比這些更重要:關於他自己作為一家之主的行為、他要在自己家中維護的原則,以及他將用來規範自己行為的規則。對於處於這種情況的人來說,擁有一篇像這樣的受默示作品,指出什麼是合宜的,並建議在這種情況下應引導一個人的規則,是一種無價的優勢。

這篇詩篇包含以下部分:

一、引言——立志在「慈愛和公平」上歌頌神;也就是說,要使這些成為他詩歌的主題,第一節。

二、他立志過正直的生活——一種以智慧為特徵的生活——特別是在他自己的家庭中,第二、三節。這是一個立志在這種關係中開始生活;在家庭中做一個正直的人。

三、他打算據此行事的原則,特別是關於那些將受僱於他作為家僕、僕人或勞工的人,第四至七節:

(1)他不僱用「乖僻」的人,第四節。

(2)他不僱用「讒謗」他人的人,第五節。

(3)他不僱用「眼目高傲或心裡驕傲」的人,第五節。

(4)他要在國中尋找忠信與敬虔的人來為他服務,第六節。

(5)他不僱用任何詭詐的人;任何不可信的人;任何說謊的人,第七節。

四、他說,這些相同的原則也應在更高的關係中規範他——作為君主與統治者;因為這些原則在管理國家與在家庭中同樣必要;這些原則是一個好人無論地位如何,都應帶入生活中所有公共職責的原則,第八節。

如此理解,這篇詩篇包含了重要的原則,適用於:(甲)步入婚姻生活的男人或女人;(乙)製造業機構的負責人;(丙)農民與工匠;(丁)擔任公職、管理國家的人——法官、統治者、君王。對於那些有下屬或僱員的人,在他們自己的行為,或關於將被僱用的人方面,沒有比詩人在此所說的應引導他的規則更好的規則了。

第一節:我要歌頌慈愛和公平。也就是說,在他即將創作的詩篇中,他要以這些為他詩歌的負擔;事實上,他透過陳述自己對規範自身行為的看法,將這些美德——慈愛與公義——推薦給人類,並讚揚它們的價值。凡是將憐憫、仁慈、真理與公義的原則採納為自己指南的人,就是以最好的方式將這些美德推薦給人類。除非一個人親自實踐這些美德,否則任何語言都無法有效地做到這一點。向你,耶和華,我要歌頌。作為對這些事物的讚許與認可;作為將其實踐放在我心裡的主;作為在你自己的更高治理中彰顯這些屬性的主——因為一家之主或地方官,不過是神的代表。

第二節:我要用智慧行完全的道。在選擇引導我的原則時;在家庭中的行為中;在我的公職關係中。這表達了一種行事智慧的渴望,以及這樣做的決心。用完全的道。按照公義的完美規則。我將使這些成為我的指南。我將立志成為完全;我將在面前設立一個完美的標準。你幾時到我這裡來呢?或許這句話翻譯為「當你來到我這裡時」會更好;也就是說,「當你造訪我和我的居所時,你將發現這些就是規範和治理我在家中行為的原則。」其意念是,神會來造訪他的居所,並視察他的行為;無論這何時發生,無論祂來得有多頻繁,或來得有多突然,祂總能發現這些原則在規範他在家庭中的行為。一個人應該這樣生活,以至於無論神何時進入他的居所,或無論任何人來訪,或無論視察多麼狹窄與嚴苛,這些原則都將被發現是在規範他的行為。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在我的家人面前;在將在那裡規範我的原則中。存完全的心。總是立志精確地做正確的事——在我的日常行為中;在我生活的規則中;在我對所有受我照顧和受我僱用的人的對待中。在每一件事上——在最小的事情上——正確的偉大原則都將引導和治理我。

第三節:卑劣的事,我不擺在我眼前。也就是說,我不會提議做任何邪惡的事;我不會有這樣的目標;我不會僱用任何人去做錯誤的事。小字,如希伯來文,是「彼列的事」。參見詩篇第四十一篇第八節的註釋。這裡指那些無價值、壞的、邪惡的事。他不會有邪惡的目標;他不會看一眼邪惡的事,哪怕是一瞬間,也不會給予絲毫的青睞。悖逆之人所做的事,我恨惡。他們所有的作為、動機、計畫。翻譯為「悖逆」的詞意為偏離道路;偏離正確的途徑:流浪者——違法者——那些離開真理與誠實道路的人。不容它貼在我身上。我與它毫無瓜葛。它不被允許附著在我身上。一個邪惡的計畫或目的,就這樣被描述為有一種傾向,要附著在一個人身上,或像瀝青、蠟或燒焦的東西一樣「黏住」。

第四節:乖僻的心,我必遠離。這裡翻譯為「乖僻」的詞,意為悖逆、虛假、詭詐、墮落。參見詩篇第十八篇第二十六節的註釋。這裡的意念是指一個傾向於邪惡的人;一個有某種錯誤的激情或傾向去放縱的人;一個有頑固與乖僻意志的人;一個不聽從理性或智慧勸導之聲音的人;一個儘管採取了所有手段來引導他做正確的事,卻仍會做錯事的人。這段話既可以指詩人自己,作為規範他自己的行為;也可以指那些受他僱用的人。在前一種意義上,這意味著他自己不會乖僻與悖逆;在後一種意義上,意味著他不會僱用這樣的人。上下文似乎要求我們以第二種意義來理解,即指詩人想要圍繞在身邊的那類人。我不認識惡人。我不會贊同這樣的人;我不會承認這樣的人是進入我家的人,或承認他是我的朋友;或者,我不會僱用這樣的人。這段話很可能包含了這兩種意念——正如所有一家之主都應該做的那樣:(甲)我不會贊同或承認那些放蕩、邪惡且沒有原則的人為我的朋友,他們不應被准許進入我的爐邊和家庭,也不應與我和我的孩子們親近,無論他們的地位、財富、成就、迷人的舉止或談吐能力如何;(乙)我不會僱用任何不誠實、節制、有美德、純潔的人。家庭的福祉更多地取決於前者而非後者;沒有一個家庭在兩者都不具備的情況下能被治理得很好。

第五節:在暗中讒謗鄰居的,我必將他滅絕。字面上是,「在暗中談論鄰居的人」。如果一個人對別人有什麼好話,他很可能會公開說出來;如果他有什麼壞話要說,很可能會在暗中說。因此,在暗中談論任何人,就意味著誹謗他。我必將他滅絕。也就是說,我必將他從我身邊剪除;我不會僱用他。他不會讓任何對他人品格行不義的人待在他家或為他服務;那些在暗中刺傷他人名聲的人。這同樣顯示了詩篇作者的個人品格,以及他作為一家之主的宗旨。幾乎不需要說,任何人都不應該僱用習慣誹謗鄰居的人。眼目高傲的,我必不容他。也就是說驕傲——因為驕傲的人通常昂首挺胸。心裡驕傲的。這裡翻譯為「驕傲」的希伯來文詞通常意為寬、廣、大,如海洋或廣闊的土地,約伯記第十一章第九節;出埃及記第三章第八節。它也應用於神的律法,意為全面且無限制,詩篇第一百一十九篇第九十六節。然後它意為膨脹起來——變得巨大——充氣(箴言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五節);因此,驕傲與傲慢。我必不容他。我不會容忍這樣的人在我身邊。任何家中有這類僕人或家僕的人都不會有平安;任何人都不應該贊同這樣的人。謙遜是一切美德的根基。

第六節:我眼要看國中的誠實人,叫他們與我同住。我會尋找他們來為我家工作,並為我服務。翻譯為「誠實」的詞意為那些值得相信或信賴的人。它不一定意味著那些敬虔或宗教的人——儘管它經常被用來指代這樣的人,以參考敬虔者品格中的主要特徵,即對神的信心或信靠。這裡的基本含義是,他會尋找那些值得信賴的人;他可以依賴的人;他可以信任其真誠、忠實與誠實的人。這在那些對神「忠信」的人身上最肯定能找到,他們隨後也會對較低的義務「忠信」。毫無疑問,在某些方面,如果能找到這樣的人,只僱用他們也是可取的。但我們不應將這段經文視為教導我們只僱用真正敬虔之人的教義,即使以詩人的榜樣為例。還有其他人會被發現是忠實、誠實且可靠的;他們對我們的信任有這樣的權利,以至於對我們施加了一種道德義務,要向他們表現出那種信任——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我們不會透過我們的任何行為,僅僅因為他們不敬虔就宣稱他們不值得信任。此外,在許多方面,讓不敬虔的人在敬虔的家庭中受到宗教的影響,並享受與敬虔家庭相關的優勢,可能是可取的。在尋求我們自己的利益,以及什麼對我們自己的福祉與幸福有利時,我們不應忽略什麼可能對他人有益。宗教可以透過將那些可能透過榜樣、教導與禱告,被引導至擁有與實踐真正宗教的人,帶入敬虔家庭的服務中,而在世界上廣泛傳播。行完全之道的,他要伺候我。小字:在道上完全。原文的翻譯更為正確。這句話意為一個正直的人;一個有誠信的人。它不一定意味著他是絕對聖潔的,或沒有任何罪,而是他正直、一致、誠實:一個道德品格以適當比例發展的人,或其品格是可以信賴的人。參見約伯記第一章第一節的註釋。

第七節:行詭詐的,必不得住在我家裡;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行詭詐的人。不誠實的人——充滿詭計、虛假藉口與手段的人——不能被信任為坦率與真誠的人——一個道德不可靠的人——一個行事隱秘或陰險的人。必不得住在我家裡。既不會被僱用為我服務,也不會被接納為客人與同伴。我絕不會以任何方式贊助或贊同這樣的人。說謊話的。以任何方式:陳述虛假的事;承諾未履行;在表白中欺騙我。我只會尋找那些愛說真話的人。必不得立在我眼前。小字:不得被建立。意念是關於被確認或建立。這裡的感覺似乎是,儘管這樣的人可能以任何藉口或表白獲得進入他家的許可,但他不會在那裡獲得永久的居住權。一旦他的真實品格被發現,他就會被解僱或辭退。詩人說他不會做任何事來表現對他的贊同;他不會給人機會去宣稱他偏袒說謊者或不誠實的人,或者這樣的人可以在他那裡找到工作。作為一條普遍規則,任何人都不應該在家庭或商業交易中有這樣的計畫,以至於在完成這些事情時,不能僱用完全誠實的人;或者換句話說,任何人都不應該從事任何需要利用鬆散原則的人——狡猾、詭詐、欺騙、不誠實的人——來完成的事業。然而,世界上有許多這樣的職業;也有適合這些職業的人,他們願意從事這樣的工作。對於一個人所從事的業務,這可能是一個很好的考驗,問問自己,在執行它時,必須僱用什麼樣的代理人、職員或僕人。如果業務性質使得必須僱用沒有原則的人——良心容易的人——違反安息日的人——有技巧但沒有誠實的人——比原則更狡猾的人——這一事實本身就應該讓他立即決定該業務的適當性。

第八節:我每日早晨要滅絕國中所有的惡人,好把一切作孽的從耶和華的城剪除。希伯來文:「在早晨我將滅絕——」也就是說,這將是我開始新的一天時的首要任務。可能,透過這裡使用複數——「在早晨」——這可能意指這將是他一貫的行為準則:——他每天都會這樣做;他會每天早晨都這樣做。他不會在任何一天——在任何時候——允許惡人為他服務。這條規則將是不變的。它將延伸至他的一生。這裡的「滅絕」一詞不僅可以指他作為一個人,以及作為一家之主的行為,也可以指地方官的行為;其意念可能是,他為自己在家中規定的規則,是他將帶入公共領域的規則:——也就是說,由於這篇詩篇是大衛所作,作為君王與統治者,他的目標應該是將這些原則帶到寶座上;關於國家,他將做他在家庭關係中打算做的事。他在前者中表現出的對真理、誠實、正直、忠信的嚴格與堅定,他也會在後者中表現出來;將公共生活中那些有許多誘惑導致相反方向的高尚職責,帶入家庭生活中和平、幸福與成功所必需的堅定美德中。好把一切剪除。透過不贊同他們;如果他們有罪就懲罰他們。一切作孽的。所有違法者。從耶和華的城。從耶路撒冷,神居住的地方,也是神聖地為祂服務的地方。參見詩篇第四十六篇第四節;第四十八篇第二、八節的註釋。幸福的是一家之主——幸福的是地方官——他為自己採納了這篇詩篇作者所制定的原則,並忠實地執行——神聖地啟示他為自己採納這樣的規則,並在所有時代為他人建議這些規則。

詩篇第一百零二篇

這篇詩篇在標題中聲稱是「困苦人發昏的時候,在耶和華面前吐露苦情的禱告」。這是一篇由懇切祈求組成的禱告,來自一個處於極大困苦中的人,無論他指的是他個人的悲傷,還是作為百姓中的一員發言。這裡的「困苦人」意指一個受苦的人;一個處於困境中的人。這個詞是單數,經常被應用於處於困境中的人——無論那困境的性質如何。翻譯為「發昏」的詞,適當地意為像穿衣服一樣覆蓋;穿上;然後,被黑暗、困苦、悲傷所覆蓋,詩篇第六十一篇第二節。這就是這裡的含義。它表示靈魂被籠罩在陰鬱與悲傷中的狀態。翻譯為「苦情」的詞,適當地意為默想;然後,呻吟;然後,悲傷的表達。它不一定像我們所理解的那樣,意味著挑剔或表達不滿,而是更傾向於表示那種在低沉與哀怨的聲音中找到出口的深沉悲傷:——不是在喧鬧與大聲的呼喊中,而是在低沉的音符中——在發出的聲音中,不是因為一個人想要抱怨,而是因為悲傷是如此之深,以至於它必須找到出口。

關於這篇詩篇是由誰在什麼時候所作,無法確定。許多人認為它是在被擄時期寫的,詩人不是在談論個人的苦難,而是作為百姓中的一員發言——作為與其他長期被囚禁、渴望得釋放並恢復到故土的人一起被擄的人。在這些困苦中,正如前十一節所溫柔描述的那樣,他看到了令人鼓舞的證據,表明耶和華即將彰顯祂的憐憫,並恢復百姓到他們的故土;他最懇切地向神祈求,理由是祂是信實且不變的,祂將如此介入並完成祂困苦百姓的懇切願望。確實,詩篇中的語言是一個人的語言,詩篇的作者談到了他自己的個人悲傷,但這可能是作為許多同樣被壓垮與淹沒的人中的一員,因此用來代表他悲傷的語言,可以描述在相同情況下其他人所經歷的悲傷。「毫無疑問,詩篇中使用的語言將表達被擄時期許多敬虔希伯來人的感受:——那漫長而痛苦的被擄期間,許多人的悲傷——憂鬱——珍視的希望——禱告。」

這篇詩篇可以分為三部分:

一、對詩篇作者悲傷的描述,作為被擄者狀況與感受的代表,第一至十一節。其中,哀嘆與抱怨的語言占主導地位。

二、希望的根據——得釋放的跡象——神即將向祂的百姓施恩,並恢復他們到故土的證據——那時候,那定規的時間,要恩待錫安的時候即將到來,第十二至二十二節。

三、詩人對神的信心,基於祂的不變性:——基於神永遠是一樣的事實:祂的應許必須是確定的:祂的旨意必須完成:即使天地都會改變——天空會像衣服一樣變舊並過去——但神沒有,也不會改變。祂所說的一切都必須真實;祂所計畫的一切都必須完成;祂所應許的一切都必須實現,第二十三至二十八節。

第一節:耶和華啊,求你聽我的禱告。這是我鑑於個人試煉所獻上的禱告;這是我作為困苦百姓中的一員所獻上的禱告。參見詩篇第四篇第一節;第十七篇第一節;第十八篇第六節。願我的呼求達到你面前。我的禱告,伴隨著我懇切的外在表達。這不是一個沉默的或心裡的禱告;這是一個大聲且懇切的呼求。詩篇第五篇第二節;第十八篇第六、四十一節;第三十篇第二節;第七十二篇十二節;約伯記第三十五篇第九節;第三十六篇第十三節。

第二節:我在急難的日子,求你不要向我掩面。七十士譯本與拉丁通行本將此翻譯為「不要向我轉過你的臉」。其意義本質上是一樣的。禱告是,神不會拒絕慈愛地看顧他;祂會將注意力轉向他;祂會垂聽他的懇求。參見詩篇第十篇第一節;參見詩篇第十三篇第一節;第二十七篇第九節;約伯記第十三章第二十四節;第三十四章第二十九節;申命記第三十一章第十七節。在急難的日子。當悲傷臨到我時;當我需要你慈愛的幫助時。字面上,「當我有困苦時」。求你側耳聽我。參見詩篇第五篇第一節;第十七篇第六節;參見詩篇第十七篇第一節;第五十五篇第一節;第八十六篇第六節;第三十九篇十二節。我呼求的日子,求你快快應允我。立即答應我的請求;給我立即的證據證明我的禱告被聽見了。詩人相信禱告會得到立即的回答。他經常有證據證明他的禱告立即得到了回答;他的心變得平靜;他得到了安慰與平安;他獲得了他懇切尋求的祝福。沒有人能懷疑禱告可以立即得到回答;沒有禱告的人會在他自己的情況中,在他的平安、他的平靜、他的喜樂中,找不到這樣的回答。在無數的情況下,祝福是以這樣的方式賜予的,以至於毫無疑問,它們是作為禱告的回答而來的。參見但以理書第九章二十至二十四節的註釋。

第三節:因為我的年日如煙雲消滅,我的骨頭如火把燒著。小字:如火把。字面上,在煙中。也就是說,它們像煙一樣消失;它們過去了,變得一無所有;它們在困苦中度過,似乎什麼也沒完成。其意念是,在他的困苦中,他似乎沒有完成任何生活的職責。他的生命似乎被浪費了。這通常是試煉中的感覺:——然而在試煉中,一個人可能更有用,他可能做了更多來完成生活的真正目的,他可能做了更多來闡明宗教的力量與卓越,比他在繁榮的日子裡所做的更多。這裡的意念是,完全沉浸在困苦中,以至於其他一切都被遺忘了。骨頭如火把燒著。或者更確切地說,如柴火或燃料。字面上,「它們像燃燒一樣被燒毀」。其意念是,在他的困苦中,他的骨頭,他自身最堅實與實質的部分,似乎被消耗並消瘦了。參見詩篇第三十一篇第十節的註釋。

第四節:我的心被傷,如草枯乾,甚至我忘記吃我的食物。我的心被傷。被悲傷破碎或壓垮。我們現在說心碎。甚至死亡也經常是由於過度的悲傷,以至於壓垮並破碎了心。如草枯乾。它像草因乾旱或被割下時一樣乾枯。它失去了支撐;並且沒有自己的力量,它就死了。甚至我忘記吃我的食物。我如此沉浸在我的試煉中;它們如此完全地占據了我的注意力,以至於我想不到別的事,甚至想不到那些維持生命所必需的事。悲傷有奪走食慾的效果,但這似乎不是這裡的意念。它是指完全沉浸在困苦中,以至於其他一切都被遺忘了。

第五節:因我唉哼的聲音,我的骨頭緊貼肉。因受苦與困苦,大到產生唉哼,我的肉體消瘦了。我的骨頭緊貼肉。小字:肉。希伯來文意為肉。所描述的效果是因深沉的困苦而消瘦或肉體枯竭,以至於骨頭變得突出,沒有任何東西遮擋它們,以至於它們似乎緊貼著肉本身。參見約伯記第十九章第二十節的註釋。

第六節:我如同曠野的鵜鶘;我好像荒場的鴞鳥。在荒涼中的鳥成為孤獨與困苦的驚人形象。翻譯為「鵜鶘」的詞——希伯來文 kaath——被認為是給鵜鶘的名字,源於嘔吐的意念,因為它「嘔吐出它貪婪吞下的貝殼與其他物質」。這個詞出現在以下地方,被翻譯為鵜鶘:利未記第十一章第十八節;申命記第十四章第十七節;以及以賽亞書第三十四章第十一節;西番雅書第二章第十四節,在那裡它被翻譯為鸕鶿。以下描述摘自湯姆森博士(Dr. Thomson)的《土地與書》(The Land and the Book)第一卷第四百零三頁,將說明這段經文。談到胡拉湖(Huleh)的出口,以及約旦河從該湖流向提比哩亞海的區域,他說:「只有在這裡,我才見到了大衛所稱的曠野的鵜鶘。我曾經在該處下方射殺了一隻,由於它只是翅膀受傷,我有很好的機會研究它的特徵。它無疑是我見過的最陰鬱、嚴肅的鳥。僅僅看著它就讓人感到憂鬱。大衛找不到比這更具表現力的孤獨與憂鬱的類型,來描述……」

用以說明他自己悲慘的處境。它看起來像一頭半大的驢,當它穩穩地站在那粗壯的腿上時,看起來確實就像一頭驢。

「我吃過爐灰,如同吃飯;我雜以眼淚,如同飲水。」(詩篇一〇二篇 9 節)

這節經文無需更多的說明。「它們(指鵜鶘)是一種馴服、討厭且冒失的族類,就築巢在你最不希望它們出現的地方。它們用垃圾堵塞你的火爐和水管,在窗戶裡和屋頂的樑下築巢;如果你把帽子掛在合適的地方,它們半天之內就能把你的帽子塞滿乾草。當其中一隻失去了配偶——這是每天都會發生的事——它會獨自坐在屋頂上,哀鳴數小時,訴說它悲慘的喪偶之痛。」

8. 我的仇敵終日辱罵我。他們不斷地辱罵我,彷彿我是你子民中的一員;或者說,我與他人一同承受辱罵,這對我而言成了個人的事,因為我的情感和利益與你子民的情感和利益完全連結在一起。或許,其中還夾雜著個人的辱罵和誹謗。「向我發瘋的人」——憤怒;激動到瘋狂的地步。「指著我起誓」——字面意思是「指著我發誓」或「對我發誓」。意思是他們已經結黨,在誓言的嚴肅性下密謀對付我。
9. 因為我吃過爐灰,如同吃飯;我雜以眼淚,如同飲水。我在悲傷中坐在爐灰裡(參閱約伯記二章 8 節;四十二章 6 節;以賽亞書五十八章 6 節;六十一章 3 節;約拿書三章 6 節;但以理書九章 3 節;馬太福音十一章 21 節);爐灰簡直成了我的食物。他所坐的爐灰混入了他的食物中。「我雜以眼淚,如同飲水。」眼淚滴進了他飲用的杯子裡,成了他飲料的一部分。這表達了他流淚不止;即使在進食時,他的悲傷也沒有片刻停歇。
10. 因你的憤恨和忿怒。希伯來文:「因你憤恨和忿怒的面容」等。也就是說,他將自己所受的一切苦難,視為神對他憤恨和忿怒的明證。參閱詩篇九十篇 7-9 節。「你把我升起來,又把我摔下去。」在過去的日子裡,你曾賜我繁榮;你曾賜我一個在眾人中崇高且尊貴的地位。「又把我摔下去。」你使我陷入卑微的境地,而我曾享受過繁榮,這使我對現狀的感受更加深刻。參閱詩篇三十篇 7 節的註釋。然而,這段經文還有另一種解釋:「你把我升起來,又把我拋棄。」也就是說,你像狂風暴雨捲起輕物一樣,把我從地上捲起,又將我拋開。這個概念出現在以賽亞書二十二章 18 節。參閱該處的註釋。不過,前者對我而言似乎是更正確的解釋。
11. 我的日子如日影偏斜;我如草枯乾。日晷上的晷針所投下的陰影,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移動。參閱列王紀下二十章 10 節。其意是指,隨著太陽西下,陰影即將完全消失。它變得不再清晰,很快就會消逝。由此看來,這日晷的設計是,指示時間的陰影隨著太陽升起而上升,隨著太陽落下而下降。參閱以賽亞書三十八章 8 節的註釋。「我如草枯乾。」參閱第 4 節的註釋。
12. 惟你,耶和華必存到永遠;你可記念的名,存到萬代。雖然我的境遇已經改變,雖然我已從崇高的地位被摔下,雖然列國興衰更替,但你卻永不改變。你的旨意必存立。你的應許必成就。你的屬性始終如一。正如你過去曾垂聽禱告,現在也必垂聽。正如你在過去的世代曾為你的子民施行拯救,現在也必施行。正如你的子民在苦難中蒙准來到你面前,現在他們依然可以來到你面前。詩人在此提醒自己,作為在患難中的鼓勵——正如我們隨時所說的——神是一位不改變的神;他永遠活著;他始終如一。如果神會改變,如果他制定旨意只是為了放棄,如果他做出應許只是為了無視,如果他今天是一位慈愛良善的神,明天卻變成一位只有公義和憤怒的神,我們就沒有任何希望的根基。這個論點在第 24-27 節中得到了擴展。

「你可記念的名,存到萬代。」你的記憶;或對你的記念。「我的日子如日影偏斜。」我將過去,並被遺忘。沒有人會想起我;沒有人會對記得我曾經活過而感到興趣(參閱詩篇三十一篇 12 節的註釋)。但當一個人知道對於自己和其他所有人來說必然如此——即他與他們都將被遺忘——他也可以感受到,有一位是永遠不會被遺忘的。神永遠不會過去。他將永遠是同一位。教會和世界所有的希望都建立在此基礎上。這不是建立在人身上——不是建立在任何一個人或任何一群人身上——因為他們都將同樣過去並被遺忘;但從古至今,一代又一代的人都可以呼求神,並發現他是一位永活、不變且不可改變的保護者與朋友。

13. 你必起來憐恤錫安,因現在是可憐她的時候,日期已經到了。你必起來。你必會採取行動——彷彿神之前一直不注意或不作為。「憐恤錫安。」也就是說,憐恤耶路撒冷——此處將其描繪為荒涼的狀態。神終將憐憫她,並為她施行拯救。「因現在是可憐她的時候。」暗示憐憫她或結束她苦難的時間已經指定。「日期已經到了。」這裡使用的詞「mo'ed」正確的意思是「指定的季節」——一個既定的時刻。它指的是關於某事將要發生的目的或任命,如撒母耳記上十三章 8、11 節;撒母耳記下二十章 5 節;創世記十七章 21 節;或指一個固定的時期,即某些事情必須完成的時候,例如在一年中的特定季節定期舉行的節日(耶利米哀歌一章 4 節;二章 6 節;何西阿書九章 5 節;十二章 9 節;利未記二十三章 2、4、37、44 節)。這裡的意思是,在神的旨意中,已經定下了一個時期,這件事將會發生;或者說,這是一個已經預言或應許會發生的明確時間。這段語言適用於巴比倫被擄時期,當時有應許說被擄只會持續七十年。如果詩篇是指那件事,那麼意思就是,在事件的進程中,已經出現了那個時期即將到來的跡象。參閱但以理書九章 2 節的註釋。詩人在第 14 節立即說明了這些跡象是什麼。這裡可以指出,神即將要做的事通常會有先前的暗示或跡象。「即將發生的事件會投下它們的陰影。」即使神的旨意通常也是透過人的參與和事件的常規進程來完成的;而且經常可以預見到神即將出現以履行他的應許。救主的降臨是如此,羅馬人毀滅耶路撒冷是如此,當神要在教會中復興宗教時也是如此。在世界歸主這件事上,過去是如此,未來也將是如此。
14. 你的僕人原來喜愛她的石頭,可憐她的塵土。那些自稱是你的僕人的人;你的朋友。這對詩人來說是神即將眷顧他的子民並重建耶路撒冷的證據。這是在神自稱的子民中喚起了一種興趣,引導他們表達對錫安的愛,以及對與她相關的一切事物的愛——愛那些曾經矗立在城市廢墟中、如今卻堆積在一起的石頭——那些曾經是牆壁和房屋的瓦礫堆。神的子民在被擄中開始以濃厚的興趣注視這些廢墟,並熱切地希望這座城市能從這些廢墟中再次興起,牆壁能被重建。「可憐她的塵土。」字面意思是「對她的塵土表示同情」。他們不再以冷漠的態度看待錫安的這些廢墟。他們以溫柔的心看待這些廢墟的塵土。他們感到錫安受到了虧待;他們熱切地渴望她恢復往日的輝煌與榮耀。他們渴望回到那裡,就像回到自己的家一樣。他們厭倦了被擄的生活,焦急地等待著重返故土的那一天。這似乎是指一種被喚起的興趣,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可以確定(參閱但以理書九章 2 節)被擄的時期即將結束,部分原因則是來自上天的影響,在他們心中喚起了對錫安更深沉的愛——一場純粹宗教的復興。這裡所教導的實踐真理是,宗教復興即將到來的跡象,通常表現為其自稱的朋友對此事的關注增加;表現為他們心中渴望這種情況發生;表現為他們在面對普遍的荒涼、教會的冷淡和罪惡的盛行時,心中產生的溫柔、憐憫和同情;表現為他們開始關注那些以前被忽視的事物,如無形的廢墟——禱告會、聖餐、聖殿;表現為他們心中對與宗教相關的一切事物產生了自覺的回歸之愛,無論這些事物在世人眼中多麼不重要,或者多麼被人蔑視。周圍的世界會對耶路撒冷的廢墟漠不關心;而神的朋友,若心中有宗教復興,即使對那些瓦礫和廢墟也會投以最溫柔的關切。在宗教復興中,當神即將以憐憫眷顧他的教會時,情況就是如此。關於教會的一切都成了深感興趣的對象。
15. 列國要敬畏耶和華的名,世上諸王都必敬畏你的榮耀。列國。也就是說,周圍聽到你為你的子民所做之事的人,將看到你是神的證據,並學習愛你、敬拜你。「敬畏耶和華的名。」將敬畏並尊榮你。「世上諸王都必敬畏你的榮耀。」世上的君王將特別受到感動,並對你的威嚴留下深刻印象。如果這指的是從巴比倫被擄歸回,那麼意思就是,那件事將特別適合給世界統治者留下深刻印象,因為它表明神將萬國置於他的控制之下;他能將被擄的子民從強權的掌握中解救出來;他是敬拜他之人的朋友,他會對壓迫和不義表示不悅。
16. 耶和華重建了錫安,在他榮耀裡顯現。七十士譯本、拉丁通行本和路德譯本將此譯為:「因為耶和華重建了錫安。」這也是希伯來文最自然、最正確的翻譯。然而,這可能指的是未來。詩人可能將自己置於未來,站在那裡描述那時將會出現的事物——彷彿已經完成。「在他榮耀裡顯現。」其意是指重建錫安將是神彰顯他榮耀的一個契機。關於將他的子民從奴役中恢復;重建當時已成廢墟的錫安;恢復他長期以來受敬拜之地的輝煌,他將展現他作為榮耀、真理、能力和良善之神的真實屬性。應用於整個教會,這意味著當神來復興宗教,眷顧他的子民,使他們從背道中恢復,並使罪人悔改得救時,他以他作為子民之神——一位榮耀的神——的適當屬性顯現。那時,他本性的完美得到了最輝煌的彰顯;那時,他以慈愛、恩典和救贖之神的真實屬性顯現。世上沒有什麼地方比在純粹宗教的復興中更能榮耀地展現神的屬性。
17. 他垂聽窮人的禱告,並不藐視他們的祈求。字面意思是「他看顧」或「他轉向他們的禱告」。他不再顯得轉身不理會他們。他透過重建錫安表明他確實垂聽禱告;他垂聽他子民的懇求。沒有什麼比在純粹宗教的復興中經常提供的證據更能證明禱告被垂聽了。所有這類復興,就像五旬節那天(使徒行傳二章 1 節及後續經文)一樣,通常都如那次一樣(使徒行傳一章 13、14 節),由特別的禱告所引導;在這些復興中,經常有對個人悔改禱告、對傳道福音蒙福的禱告、對特定親友禱告最明顯且清晰的應允。「窮人的。」字面意思是「貧困者的」。這個詞——「'ar'ar」——只出現在這裡和耶利米書十七章 6 節,在那裡被譯為「杜松」:「他必像沙漠的杜松。」根據詞源,這個詞的意思是「赤裸的」,然後是「貧窮的」、「被剝奪了一切的」、「貧困的」、「完全匱乏的」。因此,它極其適用於巴比倫的貧窮流亡者;它同樣適用於向神懇求的罪人,以及神自己的子民,他們在自義方面一無所有,感到自己一無所有,完全依賴神的憐憫。參閱啟示錄三章 17 節。「並不藐視他們的祈求。」不以輕蔑的態度對待它;不置之不理。這被列為列國將感到敬畏的原因之一——神,那位無限的神,竟然會垂聽那些如此貧窮、如此無力、如此孤苦無依之人的禱告。事實上,沒有什麼比神垂聽貧窮、卑微、有罪之人的禱告更能激發驚奇了。
18. 這必為後代的子民記下,將來受造的民要讚美耶和華。這將被記錄下來,以教導和鼓勵未來的世代。神在患難時期垂聽他子民禱告的事實,將被記錄並銘記,以便在所有時代的類似情況下都可以參考,因為他是一位不改變的神。他現在所做的,他將來也永遠願意做。「將來受造的民。」未來的世代。事實上,每一代接續的世代都是一個新的創造;每一個人都是;因為創造的基本概念是將某種東西從無中帶入存在。每個人類生命都有一個起點。人在任何適當的意義上都不是從以前的存在中演化而來的,他的生命也不僅僅是先前存在事物的延續。「要讚美耶和華。」要為他現在所做的事讚美耶和華;要從現在關於他治理所彰顯的偉大原則中,學習讚美他。
19. 他從至高的聖所垂看;耶和華從天觀察大地。他從天上高處和聖潔的居所。這裡譯為「垂看」的詞,在卡爾語中意為「放在……之上」;然後在尼法爾語中意為「伸出」、「投射」;然後是「彎腰」。它意指為了從某處(如窗戶)觀察某物而向前彎曲或傾斜(創世記二十六章 8 節。參閱詩篇十四篇 2 節。另參閱詩篇八十五篇 12 節;彼得前書一章 12 節的註釋)。「耶和華從天觀察大地。」他觀察了整個世界。
20. 要垂聽被囚之人的嘆息,要釋放將死的人。這裡的意思,很可能是指在巴比倫的俘虜;那些被囚禁在那裡,並在漫長的被擄期間遭受如此苦難的人。參閱詩篇七十九篇 11 節的註釋。「要釋放將死的人。」邊註,如希伯來文,「死亡之子」。參閱馬太福音一章 1 節的註釋。這可能意味著那些被判處死刑的人;那些生病且瀕臨死亡的人;或者那些在被擄中處於如此匱乏和痛苦狀態,以至於死亡似乎不可避免的人。譯為「釋放」的詞,正確的意思是「打開」——應用於口,用於進食(以西結書三章 2 節);或用於歌唱(詩篇七十八篇 2 節);或用於說話(約伯記三章 1 節);或用於耳朵(以賽亞書五十章 5 節);或用於手(申命記十五章 8 節);或用於城市或門的城門等(申命記二十章 11 節)。然後它意指釋放,如打開監獄的門(以賽亞書十四章 17 節;約伯記十二章 14 節)。這裡的意思是釋放、拯救。參閱以賽亞書六十一章 1 節。
21. 使人在錫安傳揚耶和華的名,在耶路撒冷傳揚讚美他的話。為了讓他的名能在錫安被傳揚,或者讓他的讚美能再次在耶路撒冷建立起來。也就是說,讓他的子民能回到那裡,並在聖城再次頌讚他。
22. 那時萬民和列國都聚集,事奉耶和華。當他們從遙遠國度的分散中被帶回時;當他們再次聚集在他們祖先的城市,並像過去的世代一樣在那裡舉行公共敬拜時。「和列國,事奉耶和華。」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將此譯為「諸王」。這一定是指其他土地的人——君王和他們的子民——歸信真宗教的時候;那時外邦人以及猶太人,作為一個不分彼此的子民,將被帶到對真神的認識中,並聯合起來敬拜他。參閱以賽亞書六十章的註釋。所有土地的人,終將讚美耶和華,彷彿他們是一個聚集在同一個地方的偉大會眾。因此,儘管他們是分開的,他們仍將以聯合的情感,訴說神在過去對他子民的憐憫和良善。
23. 他使我的力量衰弱,縮短我的日子。邊註,如希伯來文,「苦待」。其意是,神奪去了他的力量;他使他衰弱——謙卑他——透過憂愁使他低落。這裡的「路」是指他所處的人生歷程。他無疑是以他子民的名義說話,並描述了他們共同的苦難。或許這裡對他苦難的暗示,正如這種回憶所應有的那樣,旨在增強他在未來預期的祝福中對神良善和憐憫的感受。「縮短我的日子。」參閱約伯記二十一章 21 節;詩篇八十九篇 45 節。也就是說,他似乎要將我從生命中剪除,並帶我進入墳墓。詩人感到如此確信自己會死——他無法忍受這些苦難,而必須在其中沉淪——以至於他說話彷彿這已經發生了。參閱詩篇六篇 4、5 節。
24. 我說:「我的神啊,不要使我中年去世。你的年數存到萬代。」這是我禱告的重擔;為此我懇切地祈求。參閱詩篇三十篇 9 節;以賽亞書三十八章 1-3、9-18 節。這裡使用的詞意為「使上升」或「上去」,這句話本可以翻譯為:「不要使我上去。」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將其譯為:「不要呼召我離開。」霍斯利主教譯為:「不要將我帶走。」在這個詞中可能有一種暗示——儘管必須承認是模糊的——即當身體死亡時,靈魂會上升到神那裡。舊約中普遍的觀念是,它會下降到已故靈魂的區域——陰間(Sheol)。然而,顯然還有另一個觀念——當死亡發生時,靈魂會立即上升到神那裡。參閱傳道書三章 21 節;十二章 7 節。譯為「中年」的詞正確的意思是「在中間」;彷彿生命被分為兩部分。參閱詩篇五十五篇 23 節。「你的年數存到萬代。」你不會死;你永遠是同一位,儘管人類的世代被剪除。這裡說這話似乎有兩個原因:(1)作為安慰的基礎,即神永遠是同一位;無論發生在人身上、詩人自己身上或任何其他人身上,神是不改變的,他的偉大計劃將被推進並完成;(2)作為禱告的理由。神是永恆的。他擁有不朽的生命。他不會死。他完美地知道生命的福分——作為生命本身的生命;持續的生命;無盡的生命。詩人訴諸神自己所享受的——作為生命——如此偉大的福分——應該再賜給他一點時間的理由。憑藉神生命中所有的福分,詩人祈求那即使在神的情況下也如此寶貴的生命,能再延續他一點時間。

25-27. 「起初」——參閱希伯來書一章 10-12 節註釋中對這段經文的完整解釋。在開始時;最初。這裡使用的短語字面意思是「面對」;然後是「在時間順序之前」。這裡的意思是,很久以前;在古老的時代;在開始時。其意是,神的年數延伸到人類的所有世代,以及地球上發生過的所有變化;他在最開始時就存在,並且他將繼續存在到最後,始終如一。

28. 你僕人的子孫要存留。那些事奉並順從你的人的後裔。這代表了詩人的自信期望,即神是不改變的,他對他子民的所有應許都將實現,即使天地會過去。神是同一位。他的話不會落空。他的應許是確實的。參閱馬太福音五章 18 節;二十四章 35 節。譯為「存留」的詞意為「居住」,如在住所中;然後是「居住」。它與流浪的遊牧生活相對立,並表示永久性。「他們的後裔要堅立在你面前。」這裡使用的詞正確的意思是「直立」;然後是「建立」、「豎立」、「放置」、「奠定」、「使堅固」,如城市(詩篇一百零七篇 36 節);地球(詩篇二十四篇 2 節);諸天(箴言三章 19 節)。這裡的意思是他們將被堅固且永久地建立——也就是說,神的教會將在地上永久存在。它不會像人類的世代那樣過去。它不會像沙漠中沒有固定住所、從一處流浪到另一處的遊牧部落。它甚至不會像可能呈現新形式或完全過去的諸天——它將像神自己一樣持久且不變;它將以其適當的形式永遠存留。正如神是永恆且不變的,他子民的安全和福祉也將如此。

詩篇 第一〇三篇

這篇非常優美的詩篇題為「大衛的詩」。詩篇中沒有任何內容禁止它是大衛所作,儘管詩篇中或其他地方沒有任何內容能讓我們確定它是在什麼具體場合寫成的。

它似乎是在神施行了某種顯著的憐憫,或展現了某種令人震驚的憐憫和慈愛之後寫成的;在某種威脅生命的危險之後,被視為神不悅的證據,但現在已經過去;在神介入並阻止了威脅毀滅的審判,並再次顯現為慈愛的父親之後。這種慈悲的介入使詩人的心中充滿了感恩和讚美的感情,並引導他呼喚自己的靈魂(第 1、2 節),以及所有的天使(第 20 節)、天上的萬軍(第 21 節)和神在各處的作為(第 22 節)一同讚美他。這篇詩篇在結構和組成上非常規整;語言和構思優美;適用於所有時代和世代;適合表達因脫離患難和神顯現憐憫而對神產生的感恩之情;適合提升靈魂,並使之充滿喜樂的觀點。這些情況使它成為各個時代讚美詩中受人喜愛的載體。此外,它極其適合在面對神的救贖愛與憐憫時表達靈魂的感受;神在透過救主赦免罪孽方面的良善;以及他作為父親對他子民的溫柔憐憫;因此,基督徒比幾乎任何其他詩篇更常轉向這篇詩篇,以表達他心中深沉且感恩的感受。

1.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稱頌(Bless)一詞應用於神時,意為讚美,總是暗示對他強烈的愛以及感恩之情。當用於人時,該詞暗示希望他們蒙福或快樂,通常伴隨著他們能如此的禱告。這就是對敬拜會眾所說的「祝福」的宗旨。參閱民數記六章 23-27 節。這裡的「靈魂」(soul)一詞等同於心智或心靈——我能夠理解並欣賞他恩惠的心理和道德能力。人的靈魂能夠讚美並稱頌神;享受他的友誼;以他的恩惠為樂;默想他的完美。當它從事讚美時,沒有什麼比這更適當或更崇高的行為了。「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他的聖名。」我所有的能力和官能;所有能用於讚美他的——心、意志、情感、情緒。其意是,神配得整個人所能給予的一切讚美和崇拜。他的任何官能或能力都不應被豁免於讚美這一職責和特權之外。
2.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這裡的重複表示詩人願望或渴望的強度或熱切。這是一種強調,呼喚他的靈魂,也就是他自己,永遠不要忘記神不斷賜予他的許多恩惠。「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他的任何恩惠。這不是指這些恩惠的總和,而是呼籲具體地記住它們。譯為「恩惠」(benefits)的詞——「gemul」——正確的意思是行為、工作、作為,無論是善是惡(詩篇一百三十七篇 8 節);然後是應得的報酬,或一個人因其行為而應得的;報答。它在士師記九章 16 節被譯為「功勞」;如這裡一樣在歷代志下三十二章 25 節被譯為「恩惠」;在詩篇二十八篇 4 節被譯為「報應」;在詩篇九十四篇 2 節;以賽亞書三章 11 節;俄巴底亞書 15 節被譯為「報應」;在箴言十二章 14 節;以賽亞書三十五章 4 節;五十九章 18 節;六十六章 6 節;耶利米書五十一章 6 節;耶利米哀歌三章 64 節;約珥書三章 4、7 節被譯為「報應」。這裡正確的參考是指神的作為——神所做的事——作為稱頌他名的理由。他對詩人的作為是值得讚美和感恩的。他特別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說明了這些作為。這裡對他靈魂的呼喚是不要忘記這些神的作為,因為它們是讚美的基礎。當我們走到生命盡頭時,我們會發現神所做的一切,無論看起來多麼晦暗,都是……
3. 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
8. 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即赦免你所有的罪。這就是神的一個特徵,我親身經歷過祂的赦免,這是我讚美祂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在詩人眼中,這是他從神所領受的諸多「恩惠」中,最重要的一項,也是他一切作為或對待中,最值得讚美的事。若正確地看待,這確實是首要值得讚美的事。神是一位慈愛的神,祂宣告自己樂意赦免罪孽,祂設計並啟示了一條可以達成赦免的道路,並且在我們身上實際成就了這事,這是我們應當讚美祂最重要的事情。當我們明白所有影響我們福祉,並深刻關乎我們今生與來世幸福的事物時,就會發現,與這份祝福相比,其他所有的恩惠都顯得微不足道。醫治你的一切疾病。這或許是指詩人曾從某種危險的疾病中康復的特定經歷。原文譯為「疾病」的詞(tahhaliim)僅以複數形式出現。在申命記二十八章 22 節譯為「熱病」;在此處及歷代志下十六章 19 節譯為「疾病」;在耶利米書十四章 18 節譯為「患病」;在耶利米書十六章 4 節譯為「絕症」。它沒有在其他地方出現。它適用於各種形式的疾病;在此處,它可能指大衛曾患過的某些特定疾病。我們在詩篇中多次看到作者受疾病困擾的記載。參見詩篇六篇 2 節;三十八篇 7 節;四十一篇 8 節。此處的思想是,神有醫治疾病的大能,這是讚美祂的正當理由。所有恢復健康的例子都是對此的證明,因為無論醫生的醫術如何,或治療手段多麼巧妙,醫治的功效唯獨來自神。
4. 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為冠冕戴在你頭上。即當生命面臨危險或受疾病攻擊時,神將其從死亡中拯救出來。此處的「死亡」(原文作「毀壞」或「敗壞」)等同於墳墓,因為身體在那裡歸於朽壞。參見詩篇十六篇 10 節的註釋。以仁愛和慈悲為冠冕戴在你頭上。這裡的思想不僅是神是這些祝福的源頭,而且如同給人戴上冠冕或花環一樣,其中包含著美麗、尊嚴與榮耀。參見詩篇六十五篇 11 節的註釋。以仁愛和慈悲。即憐憫與同情。神向他施憐憫,顯出同情,這些恩典如此豐盛,以至於可以說是戴在他生命上的冠冕或裝飾。
5. 用美物使你所願的得以知足,以致你如鷹返老還童。譯為「所願的」(mouth)一詞,在迦勒底語譯本中譯為「年歲」;在阿拉伯語、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中譯為「口」;在敘利亞語譯本中譯為「身體」;德威特(De Wette)譯為「年歲」。托魯克(Tholuck)也是如此。希伯來文詞彙 `adi` 在以賽亞書四十九章 18 節、耶利米書二章 32 節等處譯為「妝飾」。這是它僅有的幾處出現。格塞紐斯(Gesenius)將此處譯為「年歲」。博特(Boott)認為這與詩句後半部分的「青春」形成對比。儘管很難從希伯來文的用法中推斷出來,但上下文似乎要求這樣解釋。亞歷山大教授(Professor Alexander)將其譯為「靈魂」,推測希伯來文的「妝飾」一詞是指靈魂是人主要的榮耀或妝飾。然而,這似乎是一個非常牽強的解釋。我承認自己無法確定其確切含義。以致你如鷹返老還童。參見以賽亞書四十章 31 節。關於此處所指的典故,已在該處經文的註釋中說明。無論關於鷹在老年時恢復力量與活力的傳說是否屬實,這裡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詩人在老年時的力量變得像鷹一樣。在晚年得到神的供應,他彷彿又變得年輕了。
6. 耶和華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即正義。祂看顧受壓迫的人,使他們得到公義。祂站在他們這一邊。祂的律法、命令、司法判決以及護理的介入,都是為了他們的益處。這並不是說這會立即發生,或者永遠不會有延遲,也不是說他們不會受苦很長一段時間——因為事實確實如此;但意思是,神將他們真正的利益放在心上;在適當的時候,無論何時何地,只要祂介入,祂的作為都是為了受壓迫的人;並且遲早會有這樣的介入,徹底為他們伸張正義。為一切受屈的人。指那些受苛政、不公政府、奴役、法庭不義判決,以及惡人的驕傲與權勢所壓迫的人。參見以賽亞書一章 17、23-27 節的註釋。
7. 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這是讚美的另一個理由——神啟示了祂的旨意;這是在摩西身上以無可置疑的方式完成的;而這些啟示已被他記錄下來,以教導和引導祂的百姓。「法則」(ways)在此處意指祂的律法;祂治理的方法;祂統治人類的原則,以及祂拯救人的條件。沒有什麼比神向人類賜下啟示這一事實,更值得對神感恩的了。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祂行事的方法已讓他們知曉;祂的作為——祂的介入——都是為了他們的益處。
8.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參見詩篇七十八篇 38 節的註釋。這裡的思想顯然源自出埃及記三十四章 6-7 節——那段關於神自我屬性偉大而榮耀的宣告。若沒有這段及類似的宣告,我們的世界將與現在截然不同。這裡的思想有進展,是對先前陳述的推進。起初,詩人提到他個人的經歷(第 3-5 節);接著提到神對希伯來百姓的作為(第 6-7 節);現在他提升到對神與全人類相關之屬性的普遍沉思。神對待所有人的一個特徵,就是祂仁慈、富有同情心且恆久忍耐。不輕易發怒。即有耐心;不容易被激怒;承受許多,且承受很久。參見雅各書五章 11 節;參見出埃及記三十四章 6-7 節。且有豐盛的慈愛。希伯來文意為「多」或「大」;意思是,祂所彰顯的慈愛並非微小或吝嗇。它是豐富的、充足的、充沛的、滿溢的、白白的。
9. 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責備;爭辯;抗爭——因為希伯來文詞彙是這個意思。祂不會永遠與人爭辯,也不會永遠顯露祂的不悅。參見以賽亞書五十七章 16 節;詩篇七十八篇 38-39 節的註釋。這暗示祂可能會責備祂的百姓,但這不會是永遠的。祂會懲罰他們;祂會對他們的罪顯露不悅;祂會表明祂不贊同他們的行為,但祂會表明祂愛他們,並不尋求他們的毀滅。也不永遠懷怒。「懷怒」二字是譯者補充的,但並無不妥。其含義與句子的前半部分相同。當管教的目的達到後,祂不會繼續懷恨。祂的屬性並非為了懷怒而懷怒,也不是為了任何個人的滿足。
10. 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所有人都可以這樣說,這是感恩與讚美的理由。我們應當不住地讚美神,因為祂沒有按我們罪孽所應得的來對待我們。當我們想到神本可以公義地對我們做什麼;祂本可以加給我們什麼樣的痛苦,而那不過是我們應得的;在達到我們可以說我們所受的苦超過一位聖潔公義的神所能合理施加的程度之前,我們本可能遭受的身體痛苦、心靈困擾、喪親之痛——悲傷、危險、疾病、損失——我們誰能不心生敬畏並戰兢呢?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即,祂沒有加給我們任何在任何適當意義上可被視為我們所作所為之公義報應的痛苦;或者說,不能恰當地說前者與後者是相稱的。
11. 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參見詩篇五十七篇 10 節的註釋。參見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9 節的註釋。此處短語的直譯是:「因為如同天離地的高度。」天——星空——是我們所知最高的物體;因此這個比較被用來表示神偉大的慈愛——意思是它大到無法想像;沒有什麼能超越它;我們無法想像它還能更大——正如我們無法想像有什麼比天更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對於那些敬重並事奉祂的人。即,祂在赦免他們的過犯、賜下恩典、給予他們支持與安慰方面,慈愛是如此偉大。
12. 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盡可能地遠;遠到我們所能想像的極限。在我們的認知中,這是彼此距離最遠的兩點,既然我們無法想像超越它們的距離,那麼意思就是,我們無法想像我們的罪能比現在被移除得更徹底。希伯來文的字面意思是:「如同東離西的距離;」或者「如同它被移得遙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即,祂已將它們完全除去了。它們被移除得如此徹底,以至於再也不能影響我們。我們從罪的定罪中完全得救,彷彿它們從未犯過一樣。參見以賽亞書四十三章 25 節;四十四章 22 節的註釋。
13. 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希伯來文:「如同父親對兒女的同情。」參見馬太福音七章 9-11 節的註釋。神常將自己比作父親,正是透過我們對父職的理解,我們才能得到對神屬性最好的概念。參見馬太福音六章 9 節的註釋。此處所指的,是父母對子女自然的愛;父母對後代所懷有的溫柔的愛;照顧其需求的傾向;以及在過犯發生後隨時準備寬恕的態度。參見路加福音十五章 22-24 節。神對那些愛祂的人所懷有的同情與仁慈,在無限更高的程度上也是如此。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祂對他們懷有同情。祂對他們行使父性的情感。
14. 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我們的構造;我們是用什麼造成的;我們是如何被造的。即,祂知道我們是用塵土造成的;我們是脆弱的;我們容易衰殘;我們在重擔下很快就會倒下。這被作為祂憐恤我們的理由——因為我們如此脆弱無力,且如此容易被試煉的重壓所擊垮。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是用大地造成的。創世記二章 7 節;三章 19 節。在祂對待我們時,祂沒有忘記祂是用什麼卑微的材料造了我們,以及我們的身體能承受多少。祂根據我們本性的軟弱與脆弱來調整祂的對待,當悲傷的重擔將要壓垮我們時,祂的同情便介入了。同時,思念我們的軟弱,祂以祂的大能介入來扶持我們,使我們能承受那些若非如此便無法忍受的事。參見以賽亞書五十七章 16 節的註釋。
15. 至於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樣。他發旺如野地的花。思想聚焦於人——人是如此脆弱無力;人不僅最初是用塵土造的,而且人是嬌嫩、虛弱的,很快就會像發芽的草或凋謝的花一樣過去。他的年日如草一樣。參見詩篇九十篇 5-6 節的註釋;參見以賽亞書四十章 6-8 節;彼得前書一章 24 節的註釋。如野地的花。如花朵。它帶著美麗與芬芳開放,但很快就凋謝滅亡。他發旺。或者說,「他開花。」即,他就像一朵鮮豔美麗、但很快就會枯萎的花。
16. 風一吹,便歸無有,它的原處也不再認識它。原文作「它不在了」。這裡是指一陣炎熱的風吹乾了花朵;或是狂風將它從莖上吹落;或是微風吹走了花瓣,因為它們失去了附著力,即將掉落。人也是這樣倒下——彷彿一陣氣息——一陣微風——吹過他,他就消失了。人是多麼容易被掃去!顯然,要將無論男女中最美麗、最綻放的青春從地球上移除,需要多小的力量啊!美麗消逝得何其快;像一朵凋謝的花,這樣的人很快就過去了!它的原處也不再認識它。即,它將不再出現在曾經被看見和認識的地方。「原處」在此被擬人化,彷彿它能識別出曾經存在的物體,並彷彿它會懷念曾經在那裡的事物。它們消失了。我們曾經在過的所有地方,很快也會如此;我們曾經被看見的地方;我們曾經被認識的地方。在我們的居所;在我們的餐桌旁;在我們工作的地方;在我們的辦公室、會計室、書房、實驗室;在我們日復一日行走的街道上;在講壇、法庭、立法大廳;在狂歡或慶祝的地方;在禱告室、主日學、聖殿——我們將不再被看見。我們將消失——而那些還在那裡、與我們曾有過交往的人,對我們的印象將最好地用這句話來表達:他不在了!不在了——去了哪裡?沒有任何倖存者能說得出來。我們所留下的那些人所知道的,僅僅是我們缺席了——我們不在了。但對我們現在而言,這是一個多麼重大的問題:當我們從活人中消失後,我們將在哪裡?其他地方會「認識」我們;會是在天堂,還是地獄?
17. 但耶和華的慈愛,從亙古到永遠,歸於敬畏祂的人。耶和華的恩惠;或祂的慈愛。從亙古到永遠。是從過去的永恆到未來的永恆。它建立在神永恆的旨意中;它在祂的計畫中得到保障,即凡領受這慈愛的人,它就不會被收回。它沒有開始;它也不會有終結。在過去,從未有一個時期神沒有拯救祂百姓的旨意;在未來,也永遠不會有一個時期可以說祂的拯救慈愛已經停止。很難想到有哪句話能用如此簡短的文字,同時確認神旨意的教義與聖徒蒙保守的教義。如果這兩項教義中的任何一項被否認,那麼詩人在此所說的就不真實了:如果否認神旨意的教義,那麼祂慈愛的旨意就有了一個開始,而不是「從亙古」;如果否認聖徒蒙保守的教義,那麼祂的慈愛就有了一個終結,而不是「直到永遠」。歸於敬畏祂的人。對於那些祂真正的敬拜者,或祂真正的百姓。祂的公義。祂公義的旨意;或祂關於他們成為公義的旨意。歸於子孫。直譯為「兒子的兒子」。即,祂的旨意涵蓋了義人的兒女與子孫;或者,他們被包含在慈愛的約中。參見使徒行傳二章 39 節的註釋。參見出埃及記二十章 6 節。
18. 就是那些遵守祂的約,紀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對於那些堅持祂約的安排,或在他們那一方保持忠誠的人。神將會對祂約的那一部分保持忠誠;而當祂的百姓保持忠誠時,約中所包含的祝福將會賜給他們和他們的兒女。應許是豐厚的,神的信實是確定的,但仍然真實的是,在那些應許與信實中,隱含著祂的百姓在他們那一方也必須忠誠,否則祝福就不會被賜下。沒有給予不忠之人的祝福應許,不忠之人也沒有理由希望他們或他們的後代能分享慈愛之約的祝福。我們或我們的兒女能分享約中祝福的唯一希望,在於我們自己對神忠誠這一事實。紀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那些沒有忘記祂律法的人。如果他們忘記了,他們就沒有權利期待祝福。順服與忠誠是我們期待神祝福的唯一合理理由。
19. 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國統管萬有。即,祂在那裡確立了祂的寶座。這是祂的祝福將會賜給敬畏祂的人及其子孫,或它將會傳承給後代之保障的基礎。神是一位主宰。祂的寶座是固定且堅定的。祂的統治不是動搖且多變的。祂的統治不像世上的君王,取決於多變意志的任性或情緒;也不會因為死亡、革命或新王朝而改變。神的寶座永遠如一,沒有什麼能動搖或推翻它。參見詩篇十一篇 4 節的註釋。祂的國統管萬有。祂統治整個宇宙——諸天與大地;因此,祂能成就祂所有的旨意。參見詩篇四十七篇 2 節。
20. 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的大能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詩篇開始時(第 1-2 節)勸勉要「稱頌耶和華」。然而,那勸勉是詩人對自己的靈魂說的,特別是基於他自己所領受的恩惠。詩篇也以勸勉「稱頌耶和華」結束,但規模要大得多。詩人感到不僅他有理由這樣做,而且其理由延伸到整個宇宙。意思是,神配得普遍的讚美;所有的存在——所有的世界——都應當加入那讚美中。人,虛弱、脆弱、轉瞬即逝,無法達到所要求的讚美之豐滿。那與神相稱的讚美——那祂的完美與作為所配得的讚美——需要比人類更高貴的能力;宇宙中最高貴的能力。你們的大能天使。所有高於人類的存在;在祂寶座周圍和面前的存在。聽從祂命令。那些完美順服祂律法的人,因此能獻上比人類嘴唇所能發出的更蒙悅納的讚美。聽從祂命令的聲音。那些總是聆聽祂聲音的人;那些從不悖逆的人;因此,他們能以聖潔存在的身份接近祂,並更恰當地敬拜祂。
21. 你們作祂的諸軍,作祂的僕役,行祂所喜悅的,都要稱頌耶和華。祂的軍隊;無數聖潔的存在,如同軍隊一樣在宇宙各處排列整齊。參見以賽亞書一章 9 節;以弗所書一章 21 節的註釋。作祂的僕役。與「諸軍」所指的同一類存在,以及所有可能被僱用來執行祂旨意的人。耶和華的「諸軍」或軍隊被如此排列,以便他們能「行祂所喜悅的」,或執行祂的旨意。行祂所喜悅的。什麼是祂所喜悅的;即,執行祂的旨意。被僱用在祂的事奉中,並被指派去執行祂的旨意,他們被呼召來稱頌祂的名。被僱用在祂的事奉中這一事實,就是讚美的充分理由。這裡隱含著那些「祂的僕役」實際上遵行了祂的旨意。他們順服祂的命令;他們視自己為祂所僱用。
22. 你們一切被祂造的,在祂所治理的各處,都要稱頌耶和華!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祂所造的一切。祂所造的一切,有生命的與無生命的,有智慧的與畜類。呼召無生命的受造物與有智慧的存在一起讚美神並不罕見。參見詩篇一百四十八篇。同樣的事情也常出現在《失樂園》中,事實上出現在所有的詩歌中。在祂所治理的各處。無論祂在哪裡統治,在地上,或在天上;在這裡或在遙遠的世界。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以開始時的方式結束詩篇,並加上源於宇宙被呼召這樣做的事實的額外理由。作為神受造物的一員;作為那浩瀚宇宙的一部分,詩人現在呼召他自己的靈魂與所有人聯合——成為他們的一員——來讚美並稱頌創造主。他渴望以此與所有人聯合。他的心充滿了;在這樣一個充滿喜樂——充滿讚美之聲的宇宙中,他希望成為那舉起聲音敬拜偉大耶和華的無數群眾中的一員。

(詩篇一〇四篇 1 節)

「以尊榮威嚴為衣服。」

這就是說,神以尊榮和威嚴的象徵為裝飾,正如君王穿著華麗的朝服。創造,就是神為自己披上的外袍。參看詩篇九十三篇 1 節的注釋。

2. 「披上亮光,如披外袍。」這是指創造的第一項工作(創一 3):「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祂似乎把光當作外袍穿上;祂自己顯現時,彷彿披上了光。這是神最初的彰顯。祂看起來就像是立刻披上了光作為祂的袍子。「鋪張穹蒼,如鋪幔子。」就像在我們上方展開的廣闊空間。這裡所用的詞意指「幔子」或「懸掛物」,源自一個意為「顫動」的詞,因其有顫動的動作。因此,它被用於門前的簾子、帳棚等。這裡用來形容穹蒼,因為穹蒼看起來就像帳棚的幔子一樣鋪開,彷彿神為了自己居住,而將它們像帳棚一樣鋪張開來。參看以賽亞書四十章 22 節的注釋。
3. 「在水中立樓閣的棟樑。」這裡所用的詞「立」(layeth),希伯來文為 *yarah*,原意是「築巢」,在希伯來文使役語態(Hiphil)中,意為「使之相遇」或「使之契合」,就像房屋中的棟樑或托樑那樣。這個詞恰當地應用於房屋的建造,以及在建築中對不同材料的正確調整。

這裡譯為「樓閣」(chambers)的詞,希伯來文為 *aliyah*,意指「上層房間」或「閣樓」,就像東方房屋中在平屋頂之上升起的部分;在新約中,譯為「樓上」的詞(徒一 13;九 37、39;二十 8)即對應此詞。這裡是指神的居所——祂那崇高的住處——彷彿高於所有其他的建築,或高於世界。這裡的「水」是指創世記一章 6、7 節中對創造的描述——「穹蒼以上的水」和「穹蒼以下的水」。這裡是指穹蒼以上的水;其含義是,神在那些水中建造了祂自己的居所——祂居住的房間;也就是說,在宇宙中最崇高的地方。這並不是說祂用這些水造了居所,而是說祂的家——祂的住處——是在那些水之上,彷彿祂不是在堅硬的土地或岩石上,而是在水中建造了祂的居所,賦予那看似不穩定的事物以穩定性,並使水本身成為祂居所結構的根基。「以雲彩為車輦。」祂駕著雲彩,如同駕著戰車。參看以賽亞書十九章 1 節的注釋。參看詩篇十八篇 11 節的注釋。「乘駕風的翅膀。」參看詩篇十八篇 10 節的注釋。

4. 「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這裡的字面意思是:「誰以風為祂的使者(或天使),以火焰為祂的僕役」;也就是說,祂差遣風去執行祂的旨意。祂使用火——在閃電中——來達成祂的目的,作為祂的僕役或僕人。它們完全受祂的指揮。祂差遣它們去行祂的旨意,去執行祂的設計。這旨在描述神的威嚴與大能——祂能運用風和閃電、狂風和暴雨,去執行祂所吩咐的差事;去實現祂的計畫;去遵行祂的命令。關於使徒保羅引用此處來證明天使在彌賽亞之下,參看希伯來書一章 7 節的注釋。
5. 「將地立在根基上。」這仍然是指地的創造。邊註作:「祂將地立在根基上。」希伯來文在邊註中譯為「根基」的詞,原意是「地方」,引申為「基礎」或「根基」。其觀念是,彷彿有某種東西被放置在地的下方來支撐它。這種觀念在聖經中並不罕見。參看約伯記三十八章 4 節的注釋。「使地永不動搖。」這樣它就不會從原位被震動。也就是說,它是固定、永久、堅固的。它的根基不像人所建的建築那樣會坍塌,而是從一個世代到另一個世代保持不變——這是我們所知最固定、最穩定的對象。參看詩篇七十八篇 69 節的注釋。
6. 「你用深水遮蓋地面,如衣裳。」參看約伯記三十八章 9 節的注釋。意思是,神用深水——深淵——遮蓋了地,彷彿給它披上了一件外衣。這裡是指創世記一章 2 節,在創造工作的敘述中,那裡所稱的「深淵」(與此處的希伯來文 *tehom* 相同)遮蓋了地,或者說,在水被聚集到海中、旱地顯露出來之前,這就是地所呈現的狀態。「諸水高過山嶺。」高過現在的山嶺。當時還沒有旱地顯露。這似乎是一片廣闊的水域。這不是指洪水,而是指創造時地的外貌,在水聚集到海和洋之前,創世記一章 9 節。在那個階段,所呈現的只有一片廣闊的水域。
7. 「你的斥責一發,水便奔逃;你的雷聲一發,水便奔流。」在你的命令之下,或者當你對它們說話時。希伯來文也包含「斥責」或「責備」的意思,彷彿神對水阻礙了旱地的出現感到不滿或不悅(箴十三 1;十七 10;傳七 5;賽三十 17;詩七十六 6)。這彷彿是神因水遮蓋了地而感到不悅,命令它們趕快回到它們的河床和水道,不再遮蓋地面。這是指創世記一章 9 節,再沒有比這更崇高的表達了。即使是那句「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被朗基努斯(Longinus)譽為崇高的典範,在宏偉程度上也不及此處。「你的雷聲一發,水便奔流。」它們驚慌地逃跑。希伯來文 *hhaphaz* 包含匆忙、顫慄、驚恐、警覺的意思,彷彿它們被嚇壞了(詩三十一 22)。神以雷鳴般的聲音說話,它們便逃跑了。無法想像還有什麼比這更崇高的了。
8. 「諸山升起,諸谷沉下,歸你為它們所定的地方。」也就是說,當水被聚集到海中時。它們似乎在山丘和山嶺上翻滾,流進山谷,直到找到為海所預備的深窪,並永久地聚集在那裡。此處邊註作:「諸山升起,諸谷沉下。」七十士譯本、拉丁通行本、路德譯本以及德威特(De Wette)譯本皆如此翻譯。然而,我們譯本中的觀念更為自然:「它們(水)流上山嶺,流下山谷。」「歸……地方。」地上的深窪,彷彿是為了容納它們而被挖出來的。「你為它們所定的地方。」你為它們預備了永久的根基,讓它們安息;也就是說,你為它們所準備的地方。
9. 「你定了界限,使水不能過去,不再轉回遮蓋地面。」參看約伯記二十六章 10 節;三十八章 10、11 節的注釋。「不再轉回遮蓋地面。」正如旱地出現之前那樣;或者正如創世記一章 2 節所描述的,當「黑暗淵面」時,地與水混雜在一起的狀態。詩人在此處可能也聯想到了挪亞時代的洪水,以及當時神所立的約,應許世界不再被洪水毀滅(創九 11、15)。
10. 「你使泉源湧在山谷,流在山間。」雖然水被聚集到海中,但神仍顧念地不會乾旱、焦渴、荒涼。祂預備了澆灌地的方法,並透過一種極其智慧、奇妙且仁慈的安排,使泉源在山谷和山丘間形成。現在,詩人眼前呈現的是充滿生機的自然;他將這一切追溯到地得到了澆灌,而不是一片岩石與沙礫的荒地。詩篇此部分的聯想(參看引言)是地被植被所覆蓋——或者說,是創造週的第三天(創一 9-13),在創世記中,這與水聚集到海中相連。這段描述一直持續到 18 節。此處的直譯應為:「使泉源湧在山谷」。祂引導來自大水庫——湖泊和海洋——的水,使它們在山谷中形成泉源。這種方式是自然界中最奇妙、最仁慈的現象之一——透過熱能,海洋的水違背了自然的重力定律,以微小的粒子——蒸氣——的形式被提升,由雲彩帶到需要的地方,降落在地上,澆灌植物,形成泉源、溪流和河流,並因此被帶到最高的山嶺,透過地面過濾,形成下方的泉源和溪流。「流在山間。」邊註作:「流在山谷之間。」也就是說,它們在為它們所造的自然山谷中流動。
11. 「使野地的走獸有水喝。」萬物因此得以存活。在曠野遊蕩的野獸,找到了神為它們預備的水。「野驢得解其渴。」邊註作:「解渴」。意思是,即使是最野性、最難馴服的野獸——那些遠離家畜習性、最不依賴人所提供幫助的動物——到處都有充足的水。關於「野驢」一詞,以及此處所指動物的習性,參看約伯記十一章 12 節的注釋。
12. 「天上的飛鳥在水旁住宿,在樹枝上啼叫。」也就是在泉源和水道旁長出的樹木之間。整幅畫面充滿了生機與美感。「在樹枝上啼叫。」邊註作:「發出聲音」。它們的聲音——那甜美的音樂——在生長於溪流邊和泉源旁的樹木枝葉間被聽見。幾乎找不到比這更優美的詩意意象了。
13. 「祂從樓閣中澆灌山嶺;因祂作為的功效,地就豐足。」如前所述,水在山谷中流動——在山間為它們所造的自然水道中,10 節。但事實上,山嶺本身也得到了澆灌;在它們的高處也有泉源;植被在低處的泉源和溪流所及之處以上仍能維持生長;這是神聖技巧與仁慈的證明,在某種程度上,水被供應在山嶺的頂部和側面。詩人說,這是因為神彷彿從祂自己的「樓閣」——祂在高處的居所——將水澆灌在它們上面。這裡無疑是指雨,雨彷彿是從神的居所傾倒下來的。譯為「樓閣」的詞意指「上層房間」(參看 3 節的注釋);這裡是指神那遠高於地的居所。「因祂作為的功效,地就豐足。」因你的作為;因你所做的一切。地的一切需求似乎都得到了滿足;為了使地肥沃美麗,它所渴望的一切都已具備;人、野獸和飛鳥的適當居所也已賜下。地沒有理由抱怨;在山谷或山嶺上,在旱地或水中,為了實現它被創造的目的,沒有什麼是未完成的。
14. 「祂使草生長,給六畜吃;使菜蔬發長,供人用,使地能出糧食來。」從地裡生長出各種各樣的食物,以供應置於其上的各類生命。這裡的觀念不僅是豐盛,也是多樣性:在地的出產中,萬物的需求和口味都已被顧及。同一片地——同一片土地——被造出來,以生產置於其上的受造物所需要的無盡食物。這裡的「生長」是指六畜所需的一切植物出產。「使菜蔬發長,供人用」(創一 29)。這裡的「菜蔬」包括每一種綠色植物或蔬菜;或地為人所生產的一切食物。這當然是指地從神手中造出來的樣子,以及在准許人吃動物的肉之前的原始安排(創九 3)。譯為「供人用」的詞可以譯為「供耕種」——彷彿人要為自己的用途耕種它,而不是像六畜的食物那樣自然生長。「使地能出糧食來。」希伯來文為「麵包」。也就是說,透過耕種,他可以生產出能製成麵包的東西。
15. 「又得酒能悅人心,得油使臉發光,得糧加添人心力。」直譯為:「又酒(它)使人心喜悅,使臉發光勝過油。」邊註作:「使臉發光,用油,或勝過油。」後者更準確地表達了其觀念。德威特也如此翻譯。意思是,地被造出來生產酒(或生產酒的葡萄),這使人心振奮,以至於其效果顯現在臉上,使臉看起來比用油膏抹時更明亮、更愉快。關於油的使用,參看詩篇二十三篇 6 節的注釋。原文此處並非指地所生產的酒和油,正如我們譯本中似乎暗示的那樣,而是指酒使人心喜悅,使臉比用油膏抹時更明亮。詩人在此陳述了一個關於酒的使用事實——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即它能振奮人心,使臉色明亮;他只是將其作為一個事實來陳述。他對酒作為飲料的使用是否適當、安全的問題隻字未提。參看約翰福音二章 10 節的注釋。「得糧加添人心力。」也就是說,它維持了心臟——心臟被視為生命的中心。參看創世記十八章 5 節。
16. 「耶和華的樹木滿了汁漿,就是祂所栽種黎巴嫩的香柏樹。」從草、菜蔬、葡萄和麵包,作為維持地上活物所需的食物,詩人轉向了植物界更崇高、更宏偉的產物——那些更明顯地展現神大能的產物,並為各類活物提供居所和隱蔽處。「耶和華的樹木」意指巨大而壯麗的樹木——正如「神的山」意指巨大而崇高的山——彷彿它們似乎接近神,或者彷彿沒有什麼稱呼比源自無限者的稱呼更能描述它們的本質。參看詩篇三十六篇 6 節;六十五篇 9 節;八十篇 10 節的注釋。「滿了汁漿。」譯為此處的詞僅意指「充滿」、「飽和」——「汁漿」二字由譯者補上。其觀念是,儘管它們如此高大,但它們仍被充分供應了生長所需的養分。沒有缺乏——沒有不足——供應它們所需的一切。它們繁茂生長,被從地和水中獲得的養分充分維持。「黎巴嫩的香柏樹。」作為地上最崇高、最壯麗的產物之一。參看詩篇二十九篇 5 節;九十二篇 12 節;以賽亞書二章 13 節的注釋。「就是祂所栽種的。」如此高大壯觀,彷彿除了全能者之外,無人能栽種它們。
17. 「雀鳥在那裡搭窩;至於鸛,松樹是它的房屋。」為雀鳥提供一個家,讓它們可以在那裡繁殖後代。在 12 節中,雀鳥被介紹為在水邊樹木和灌木的枝葉間歌唱;在這裡,它們被介紹為在神為它們所造的地方——高大的香柏樹中——擁有自己的家。此處譯為「雀鳥」的詞,在詩篇八十四篇 3 節中被譯為「麻雀」,通常用於指代小鳥。參看利未記十四章 4 節(邊註)及 5-7、49-53 節。然而,它也被用於指代任何種類的鳥。參看創世記七章 14 節;詩篇八篇 8 節;十一章 1 節;一百四十八篇 10 節。「至於鸛。」參看約伯記三十九章 13 節的注釋。「松樹是它的房屋。」它的隱蔽處;它的住處。此處的「鸛」被用來代表較大型的鳥類。意思是,它們在松樹或柏樹中搭窩。參看以賽亞書十四章 8 節;四十一章 19 節的注釋。因此,彌爾頓說:

「鷹與鸛,

在懸崖與香柏樹頂築巢。」

然而,它們不僅在松樹和松柏上搭窩,也在房屋和城堡上搭窩。湯姆森博士(《土地與書》,第一卷,第 504 頁)談到它們時說:「這些奇特的鳥不在敘利亞繁殖,而是飛越它前往小亞細亞,進入歐洲西北部,在那裡它們不僅在山上的松樹和松柏上築巢,也進入城市和村莊,在房屋、城堡和宣禮塔上築巢。」

18. 「高山為野山羊的住所;岩石為沙番的藏身處。」仍然保持對充滿生機的自然的描述——執行創造的工作。觀念是,自然界充滿了生命。即使是最難以到達的地方——岩石——高山——也有它們的居民。在人無法攀登或居住的地方,有神所造的動物住在那裡,並在那裡找到了避難所——一個遮蔽處——一個家。關於此處所用譯為「野山羊」的詞,參看約伯記三十九章 1 節的注釋。該詞在其他地方僅出現於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 2 節。「岩石為沙番的藏身處。」此處所用的詞 *shaphan* 指的是一種像兔子一樣反芻(利十一 6;申十四 7)並成群生活的四足動物。拉比們將其譯為「沙番」或「兔子」,正如我們的譯者所做的那樣。兔子的習性與此描述相符。該詞在其他地方均未出現,除了箴言三十章 26 節,那裡與此處一樣譯為「沙番」。
19. 「你安置月亮為定節令;日頭自知沉落。」參看創世記一章 14-18 節。也就是說,月亮和太陽一樣,被指定用來劃分時間;決定它的進程;指示節期的回歸,或以任何方式被遵守的指定時間。事實上,它是將一年劃分為月份的基礎,從而指示了在一年中的月份裡所要遵守的一切。若非如此,除了晝夜和年份之外,將沒有自然的劃分。對於生活的目的而言,將時間劃分為可以標記和記憶的短暫間隔或週期,無論是在我們的私人生活中還是在歷史中,其優勢是不言而喻的。神樂意在將時間劃分為日、年、月的自然劃分之外,增加了一種人為的劃分——月亮週期的四分之一——即「週」,由安息日所指示,從而溫和地促進了生活在指定時間或「節令」方面的計畫,特別是在宗教儀式方面。我們面前這段經文的觀念是,整個安排都是仁慈的,促進了人的舒適,並將繼承、多樣性和美感的觀念帶入了系統中。「日頭自知沉落。」彷彿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它知道準確的日落時間,從不改變,總是服從神的命令;從不提前落下——意外地縮短了白天,使人在勞作中突然陷入黑暗;也從不等到那一刻過去後還徘徊在地平線上,而是在準確的時間撤離,使人能夠結束勞作,尋求休息,並為另一類受造物提供機會,讓它們出現在充滿生機的場景中。它們的益處和人的益處一樣受到重視;自然界的運作被安排得如此妥當,以促進所有受造物的福祉。
20. 「你造黑暗為夜,林中的百獸就都爬出來。」你為夜晚的回歸——為晝夜的交替——做了安排。譯為「造」的希伯來詞意為「放置」;其觀念是,神構成了黑暗,或以這種方式安排事物,使其發生。「林中的百獸。」邊註作:「其中的百獸在森林中踐踏。」這是指在夜間尋找獵物的野獸。「爬出來。」此處所用的希伯來詞恰當地意指「爬行」,正如較小的動物那樣,它們有腳,如老鼠、蜥蜴、螃蟹,或者像那些在地上滑行或拖動自己、沒有腳的動物,如蠕蟲和蛇(創一 21、26、28、30;九 2)。這裡是指動物在夜間出來尋找獵物時那種安靜、無聲的方式,或者彷彿從它們的隱蔽處——白天隱藏自己的地方——爬出來。觀念是,神在晝夜方面所做的安排,與祂置於地上的動物非常適應。大地充滿了活物,在晝夜中完成了它們存在的目的。
21. 「少壯獅子吼叫,抓食,尋求從神而來的食物。」這是對前一節描述的延續。在夜間,白天隱藏起來的野獸爬出來,尋找它們的食物。獅子特別被列為在概覽中會引起注意的野獸之一。詩人聽見它在森林中為追求獵物而發出的「吼叫」。並「尋求從神而來的食物」。它們的食物。也就是說,神賜給它們,而它們的行為彷彿是在向祂的手尋求。它們在神所放置的地方尋求食物;它們在食物方面依賴祂。這是一個美麗的觀念,即連受造的野獸也彷彿在呼求神,並從祂的手中尋求需求的供應。
22. 「日頭一出,獸便躲避,臥在洞穴。」在充滿生命和美感的世界中,這無盡多樣的事件中出現了新的場景。詩人看見光在東方破曉,太陽出現在地平線上——整幅場景改變了。夜間出來的動物被看見回到它們的隱蔽處,而人則輪到(23 節)出來進行日常的勞作。「獸便躲避。」雖然在夜間四散,但當光回來時,它們都朝著白天習慣休息的地方走去。這場景非常美麗。夜間它們出來尋找獵物;當晨光回來時,它們都回到洞穴和岩洞中,在那裡度過白天,並在那裡安靜地休息,直到夜晚再次回歸。
23. 「人出去作工,勞碌直到晚上。」人現在被看見從他的住處出來,他出現在舞台上進行日常的勞作,直到晚上來臨,然後他又為夜間的野獸讓路。因此,場景不斷變化——顯示出大地是多麼充滿了活物;其不同居民的職業是多麼多樣;以及生命的種類是如何適應其在晝夜交替中的多樣狀態。
24. 「耶和華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你的豐富。」直譯為:「有多少」。這是指神所造之物的數量和多樣性,以及在其中所展現的智慧。大地不僅僅是為一類居民而裝備的,而是為了幾乎無盡的多樣性;神的智慧在數量和多樣性中同樣得到了彰顯。沒有人能估計神在地上所造的生物數量;沒有人能理解其多樣性的豐富。白天,空氣、大地、水域充滿了生命——生命到處掙扎,彷彿沒有地方可以空置;即使是為了黑暗的夜晚,也創造了無數的生命;而且,在所有這些巨大的數量中,有無盡的多樣性。沒有兩個是相同的。個體性在各處都得到了保留,心靈對數量和多樣性同樣感到驚訝和困惑。「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也就是說,你使每一個受造物都適應了創造它們時所預期的不同目的。這些生物中的任何一個,在其形成以及對其存在目的的適應中,都顯示了神的智慧;在這些無數的數量和無盡的多樣性中,那種智慧又得到了多麼大的彰顯!「遍地滿了你的豐富。」希伯來文為「財產」。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也是如此。也就是說,這些被創造出來的各種對象被視為神的財產;或者,它們屬於祂,就像一個人的財產屬於他自己一樣。詩人說這種財富或財產到處充盈;大地充滿了它。
25. 「那裡有海,又大又廣;其中有無數的動物,大小活物都有。」我們這裡的翻譯並沒有完全表達出原文的美感和力量——「這海!又大又廣……」

「大而廣的海!那裡有無數的生物,大小活物都有。」這裡無疑是指地中海,詩篇寫作時,這片海很可能就在眼前——因為在巴勒斯坦,不僅沿海地區,從許多高地也能望見地中海。形容海「大而廣」是指它似乎向四面八方延伸。參閱《以賽亞書》三十三章 21 節的注釋。「爬行的物」是指深海中各種各樣的生物,牠們滑行時彷彿在爬行。參閱第 20 節的注釋。「活物」一詞是指深海中的任何居民,其意是那裡有無窮無盡的種類。當人望著海洋時,這種感觸油然而生:這些水域中竟有如此數不清、種類繁多的生物——全都是神所造的,全都是靠祂的恩典所供養的!

26. 「那裡有船行走。」船隻在那裡航行——這自然會吸引觀海並讚嘆其奇妙之人的目光。詩人正在描述地球表面活躍的景象,因此,當他望向海洋時,這些自然會成為特別吸引他注意的對象。

「那裡有你所造的鱷魚。」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將此譯為「龍」。關於「鱷魚」(Leviathan)一詞的含義,參閱《約伯記》四十一章 1 節的注釋。

「你所造的」:邊註作「希伯來文:塑造的」。創造的觀念隱含在這個詞中。「在那裡游泳」:作為牠天生的棲息地。在那裡四處移動;做出輕快迅速的動作,彷彿在嬉戲。

27. 「這都仰望你。」也就是說,牠們全都依賴你。這當然不是說牠們「仰望」的意思是牠們意識到自己對神的依賴,而是說牠們實際上是依賴的。原文包含期待或盼望的意思,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也是這樣翻譯的。牠們除了仰望你,別無其他期待或盼望的根據。

「按時給牠們食物。」在適當的時候給牠們食物。也就是說,牠們時刻依賴你,好讓你日復一日地賜給牠們食物。這裡或許也包含牠們不儲存或積攢任何東西的意思;或者牠們無法預見自己的需求,必須從神那裡直接領受每一天的所需。

28. 「你給牠們,牠們便拾取。」你放在牠們面前的,牠們就收集起來。牠們沒有自己的資源。牠們無法發明什麼;牠們不能像人那樣用藝術來變換食物;牠們不能像人那樣運用理性,或運用技巧來烹調食物以迎合和滿足胃口。食物是直接從神的手中為牠們準備好的。「你張開手」:就像施恩者將禮物賜給他人一樣。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牠們直接從神那裡領受,並且完全依賴祂。牠們不必勞力去準備,食物已經為牠們預備好了,牠們只需拾取。這段話的典故可能指在曠野中收集嗎哪,當時是神供應的,人只需收集起來使用。陸地和水中的動物也是如此。「牠們飽得美食」:牠們對美食感到滿足;也就是說,牠們對自己而言是好的東西,或能滿足牠們需求的東西感到滿足。
29. 「你掩面,牠們便驚惶。」彷彿神轉臉不看牠們;彷彿祂對牠們不悅;彷彿祂收回了祂友誼和恩惠的記號。「牠們便驚惶」:牠們困惑;牠們被恐懼和驚訝所淹沒。「驚惶」一詞絲毫不能傳達原文(bahal)的含義,該詞正確的意思是顫抖;處於驚恐之中;充滿恐懼;驚訝;困惑。這是一種當所有的支持和保護都被撤走,且不可避免的毀滅擺在眼前時所產生的驚恐。因此,當神轉臉時,牠們所有的支持都消失了;所有的資源都枯竭了,牠們必然死亡。牠們被描繪成意識到這一點;或者,如果牠們有意識,這就是會發生的情況。「你收回牠們的氣」:收回你賜給牠們的東西。「牠們就死亡,歸於塵土」:當你離開牠們時,生命就結束了,牠們又歸回大地。人也是如此。當神從人身上收回祂的同在,人除了死亡別無他路。
30. 「你發出你的靈,牠們便受造。」也就是說,新的族類在牠們的位置上被創造出來,或者彷彿直接由神創造般湧現。牠們像最初被祂手所造的生物一樣,真實地從祂那裡獲得生命,創造的工作一直在進行。「你使地面更換一新」:大地不至於變得荒涼。雖然一代過去了,但新的一代在牠們的位置上被造出來,大地表面不斷呈現出清新和嶄新的面貌。
31. 「願耶和華的榮耀存到永遠。」邊註作「希伯來文:將要存到永遠」。這也可以譯為「願耶和華的榮耀存到永遠」,表達了一種強烈的願望,希望情況如此。但這句話也可能表示一種強烈的確信,即事實確實如此。作者的心中充滿了對神在陸地、空中和水中所造之物的美麗與多樣性的驚嘆;他懷著滿心的讚美驚呼,創造了這一切的存在的榮耀絕不會停止,而必存到永遠。人的一切榮耀都會過去;他所建立的一切紀念碑都會被毀壞;他所完成的一切藝術作品都必朽壞;但那位創造了大地並以如此奇妙之物充滿其中的主的榮耀,必然存到永遠。「願耶和華喜悅自己所造的。」參閱《創世記》一章 31 節。這裡的意思是,神在默想自己的作為時,在創造的美麗與秩序中,以及在祂因創造之工而看到的幸福結果中,找到了喜樂。認為神在彰顯祂自己榮耀本性的智慧、能力、良善、憐憫和愛中找到喜樂,這並無不妥。
32. 「他看地,地便震動。」這句話極具崇高感,顯示了神的能力和威嚴。祂只需看一眼祂的造物,造物就敬畏並顫抖。自然界最巨大、最可怕的震動發生時,彷彿只是神看地所產生的結果。參閱《哈巴谷書》三章 10 節:「山嶺見你,就戰抖。」「他摸山,山就冒煙。」也就是說,就像神降臨在西奈山時那樣。《出埃及記》十九章 18 節。彷彿山嶺意識到了祂的同在,並感到敬畏。
33. 「我一生要向耶和華唱詩;我還活的時候,要向我神歌頌。」也就是說,我將繼續讚美祂;我永遠不會停止敬拜祂。詩人默想神奇妙作為的結果,是在他心中喚起了永遠讚美神的願望。他被神偉大和榮耀的感觸所充滿,以至於他看出永遠讚美是有理由的;或者說讚美的理由永遠不會窮盡。任何對神的偉大、威嚴和榮耀有正確認識的人,都立志要永遠讚美祂。他看出神的屬性中足以要求永恆的讚美,他不認為在未來的任何時期,他會覺得讚美的理由已經終結,或者他的心會不願意去讚美。
34. 「願我的默念向他甘甜。」也就是說,我將在默想祂的屬性和作為中找到樂趣。參閱《詩篇》一章 2 節的注釋。真虔誠的特徵之一就是有默想神的傾向;心靈自然地被吸引到那個主題上;當它被提出時,心不會轉離;這填補了白天工作間隙的空檔,並且在夜間醒來時佔據了心靈。《詩篇》六十三篇 6 節。真虔誠的另一個特徵是在這樣的默想中感到快樂;想到神就感到幸福。罪人沒有這種快樂。想到神對他來說是痛苦的;他不希望這個念頭被提起;他轉身離開,避開它。參閱《以賽亞書》三十章 11 節的注釋。當一個人開始在想到神時找到樂趣,當這個主題對他來說不再令人不快,反而變得令人愉悅,當他不再轉身離開,而是渴望珍視對神的思想並更多地認識祂時,這就是真虔誠的證據之一。「我要因耶和華歡喜。」也就是說,我將因有這樣一位存在而歡喜;我將尋求以祂為我的神,並在祂裡面找到我的幸福。
35. 「願罪人從世上消滅。」參閱《詩篇》三十七篇 38 節。這句話若譯為「罪人從世上消滅了」會更恰當,表達的是一種確信,而非願望;這可能是受詩人感覺到這種事件將會發生所驅使;也就是說,罪惡不再氾濫,世界將充滿公義,地上的所有居民都將讚美神的時刻終將到來。譯為「消滅」的詞(tamam)正確的意思是完成、完美、結束、停止。它並不意味著像我們詞義中的「燒毀」或「摧毀」,而僅僅是走到盡頭、停止、過去——也就是說,願那時刻快點到來——或者說,那時刻終將到來——那時世上將不再有罪人,地上的所有居民都將敬拜並尊崇神。這裡的上下文似乎是:詩人自己被神的愛和對祂作為的讚嘆所充滿,以至於他希望所有人都能分享同樣的感受;因此,他像所有愛神的人一樣,期待著地上的所有居民都能看見祂的榮耀,那時將沒有人不敬拜和愛祂。如果所有的罪人都悔改,並且在那個意義上,世上不再有違背者,那麼詩人在此願望中所隱含的一切都將實現。「願惡人歸於無有。」願不再有惡人;願那時世上不再有壞人,所有人都將成為義人的時刻到來。在這個禱告中,所有人都可以適當地聯合起來。「我的心哪,要稱頌耶和華。」詩篇以開始的方式結束(正如《詩篇》一百零三篇一樣)。詩人以表達稱頌神的志向開始;以同樣的志向結束,並由對神奇妙作為的考察所證實。「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希伯來文:哈利路亞。詩人表達了一顆真正虔誠的心(在看著一個如此美麗、造物如此多樣、充滿神智慧和良善的表達的世界——一個所有低等造物都如此完美地實現了創造者目的的世界)所懷有的熱切願望,即人,作為神所有造物中最尊貴的,能與他周圍和腳下的世界聯合起來,實現創造的偉大目的——這樣他就能在自己適當的位置上,並根據他所賦予的能力,承認神。如果人完成了他被造的目的,並填補了他的位置,就像泉源、山嶺、樹木、飛鳥、野山羊、月亮、太陽、少壯獅子,以及「大而廣的海」中的居民在各自領域所做的那樣,地上的景象將是多麼美麗、多麼崇高!噢,願那時刻到來,那時地上的神的一切作為將和諧一致,那時這裡的所有受造物都將實現神呼喚大地存在時所構想的目的。

這段經文描述了約瑟在監獄中的經歷,以及神如何藉著他顯明祂的旨意。

**79. 直到他所說的話來到之時。** 即來自神的話語或啟示。「耶和華的話試煉了他。」意即神考驗了約瑟解釋夢境的技巧,以及他揭示未來的能力(創四十一章)。這對約瑟的能力是一次試驗,也顯明他確實是神所喜愛的,並被賦予了來自上頭的智慧。這裡翻譯為「試煉」的詞,通常用於金屬的提煉,以檢驗其真實性與純度。參閱《詩篇》十二篇 6 節的注釋。

**20. 王打發人把他解開。** 將他從監獄中釋放出來(創四十一章 14 節)。目的是要他解釋法老的夢。**「治理眾民的,把他釋放了。」** 希伯來文「眾民」是複數,這可能指當時境內有許多民族,或者法老不僅統治埃及人,也統治了其他納貢的國家。

**21. 派他作王家之主。**(創四十一章 40 節)。這意味著國家事務的行政管理權實際上已交託給他。**「管理他一切所有的。」** 希伯來文意為「產業」。即他所擁有的一切。法老將國中一切事務的處置權都交給了約瑟。

**22. 好隨意捆綁他的臣僕。** 給予他絕對的權力。這裡所指的權力,是專制政府一貫聲稱擁有的,在東方國家過去如此,現在依然如此。字面意思是「隨他的意願捆綁他的臣僕」;即隨他所願,或照他所選擇的。**「將智慧教導他的長老。」** 這是一個不太恰當的翻譯。「長老」(senator)一詞在語源上確實與年齡有關(參閱韋氏詞典),但現在通常指受託參與政府行政的一群人——通常是政府中的上議院,如美國參議院。由於這些人通常是年長者,該詞已獲得了現在的含義,使用時不再特別指涉年齡。但在埃及政府中,並沒有這種體制的機構,因為專制制度不允許這樣的安排。這裡的希伯來文是指「年長者」,是用來指那些與行政事務有關,或君王會諮詢的人——即他的謀士。「教導他們智慧」這句話的意思是,他會指導他們該做什麼——字面上說,他使他們「更有智慧」,即在行政事務方面。他有權命令他們,並在行政上指導他們。同時,毫無疑問,約瑟在政府事務上確實被賦予了遠超他們的實踐智慧,而他在指導他們該做什麼時,實際上也將智慧傳授給了他們。

**詩篇 第一百零五篇**

**23. 以色列也到了埃及;雅各在含地寄居。** 這是雅各的另一個名字;參閱第 10 節。**「雅各在含地寄居。」** 並非作為永久居所,而是一種暫時的安排,直到將百姓遷往應許之地的時間來到為止。參閱《創世記》四十六章 6 節。更直譯的翻譯應為:「雅各在含地作了寄居者——一個外國人。」關於「含」這個詞的含義,參閱《詩篇》七十八篇 51 節的注釋。

**24. 神使他的百姓生養眾多,使他們比敵人強盛。** 神使他們繁衍增多。《出埃及記》一章 7、9 節。

**25. 使他們的心轉去恨他的百姓,並用詭計待他的僕人。** 神使他們的心轉變。意即神安排了這些事,使他們成為祂百姓的敵人,並使他們有必要被遷往另一地。這並不是說神以直接的能力強迫他們恨祂的百姓,也不是說神干涉了他們的意志,或者神認為這件事本身是好的,或是神認可這種行為——但這句話是按照聖經中常見的表達方式說的,即神被描述為掌管萬有,且聖經不斷肯定,若沒有神自身的代理與治理,任何事都不會發生。沒有什麼——即使是自由的人類意志——是獨立於神之外的;甚至人類最惡劣的激情也不在神的計畫之外,也不是獨立到神不提供其發展與展現的機會。參閱《以賽亞書》六章 10 節;十章 5-7、15 節的注釋。

**「用詭計待。」** 以欺詐或虛偽的方式。《出埃及記》一章 10 節。

**26. 便打發他的僕人摩西,和他所揀選的亞倫。** 他差遣摩西作祂的僕人,去拯救祂的百姓;即去完成祂所設計要成就的工作。**「和他所揀選的亞倫。」** 即祂所挑選出來,去執行拯救百姓脫離奴役這一重要工作的人。

**27. 他們在埃及人中間顯了他的神蹟,在含地顯了奇事。** 字面上是:「他們在他們中間放置了他神蹟的話語。」參閱邊註。這裡是指在埃及所行的神蹟,目的是給埃及人帶來災難,以促使他們允許以色列人脫離奴役。他們是將這些奇事呈現在埃及人面前的代理人。這裡使用了「話語」一詞——「他神蹟的話語」——是為了保持一個觀念,即這是藉著神的話語或命令所完成的。這並非出於他們自己的能力,而僅僅是出於神的權柄。**「在含地顯了奇事。」** 神蹟。足以引起驚訝的事。參閱第 5 節。

**28. 他打發黑暗,使那地黑暗;沒有違背他的話。** 更直譯為「他的話語」。這裡是指摩西和亞倫;這裡表達的觀念是,他們順服了神的命令;他們去做了神吩咐他們做的事;雖然神要求他們去面對一位強大而驕傲的君王,向他宣告上天的憤怒,並成為給這地帶來難以言喻的嚴厲審判的工具,但他們並沒有退縮。他們忠於神的差遣,顯明自己是神忠心的使者。然而,也有人認為這指的是埃及人,並將其視為一個問題:「難道他們沒有違背他的話嗎?」語言上或許可以這樣理解,七十士譯本的譯者似乎就是這樣理解的,因為他們將其譯為:「他們違背了他的話語。」但最自然的解釋還是我們通用譯本的解釋,其目的顯然是為了稱讚摩西和亞倫的勇敢與忠誠。

**29-36.** 參閱《出埃及記》六至十一章關於這些災難的記載。參閱《詩篇》七十八篇 43-51 節。這大多只是按災難發生的順序進行列舉,當然沒有包含與之相關的細節。這裡沒有提到任何需要特別解釋的情況。

**37. 他領自己的百姓帶銀子金子出來。** 這是他們向埃及人索要的。在《出埃及記》十二章 35 節中,我們的譯本說他們向埃及人「借」了這些金銀和衣裳。這是一個不恰當的翻譯,因為我們所說的「借」是指為了暫時使用而向他人索取某物,並隱含著若它是可消耗的物品則應歸還,若是金錢則應償還的理解。按照這種理解,以色列人在不打算(顯然他們確實沒有打算)歸還的情況下向埃及人索取這些東西,將是不誠實和欺詐的行為。然而,在《出埃及記》十二章 35 節中的希伯來文詞彙 *sha'al*,僅僅意味著請求、要求、索取、懇求。我們詞彙中「借」所包含的歸還義務,並不附著在希伯來文詞彙上。**「支派中沒有一個軟弱的。」** 字面上是:沒有一個瘸腿的;或絆倒、蹣跚的。當然,這不一定必須按字面理解。這是對百姓旅行或作戰能力的一般描述。

**38. 他們出來的時候,埃及人便歡喜,因埃及人懼怕他們。** 他們遭受了如此多的災難;這地如此徹底地荒涼,由於拒絕讓以色列人離開而降臨在他們身上的災難,使他們的住處充滿了悲傷,以至於最後他們很高興以色列人離開,並且他們願意提供幫助,好讓他們趕快離開。這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麼他們願意給予以色列人所要求的東西——甚至是金銀——如果這樣能促進他們離開的話。**「因埃及人懼怕他們。」** 懼怕他們,是因為他們有神的保護;也懼怕若繼續壓迫他們,隨之而來的審判。

**39. 他鋪張雲彩當遮蓋,夜間使火光照。** 參閱《詩篇》七十八篇 14 節的注釋。《民數記》十章 34 節說:「耶和華的雲彩日間在他們以上」,從這裡似乎引申出雲彩遮蓋他們的觀念,彷彿它是沙漠中抵禦酷熱的保護。

**40. 百姓一求,他就使鵪鶉飛來,並用天上的糧食叫他們飽足。** 參閱《詩篇》七十八篇 26-29 節的注釋。**「並用天上的糧食叫他們飽足。」** 嗎哪,彷彿從天上降下。在《詩篇》七十八篇 25 節中,它被稱為「天使的食物」。參閱該節注釋。

**41. 他打開磐石,水就湧出;在乾旱之處,水流成河。** 參閱《詩篇》七十八篇 15 節的注釋。**「在乾旱之處,水流成河。」** 像一條河。它們在沙漠中流淌——一條水河。參閱《哥林多前書》十章 4 節的注釋。

**42. 這都因他記念他的聖言,和他的僕人亞伯拉罕。** 他忠於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在他們有需要的時候沒有忘記他的後裔。這是第 8、9 節所作的陳述;為了說明並證實神的信實,這裡提到了希伯來民族的歷史。參閱這些經文的注釋。

**43. 他帶領百姓歡樂而出,帶領選民歡呼前往。** 因脫離奴役而歡樂,並因祂慈悲的介入而歡樂。**「帶領選民歡呼前往。」** 邊註如希伯來文,意為「歌唱」。參閱《出埃及記》十五章。

**44. 他將列國的地賜給他們,他們便承受眾民勞碌得來的。** 按照祂的應許,承受巴勒斯坦地列國的地。參閱《詩篇》七十八篇 56 節的注釋。**「他們便承受眾民勞碌得來的。」** 他們勞碌的果實。參閱《申命記》六章 10、11 節;《約書亞記》十三章 7 節及後續經文。

**45. 好使他們遵他的律例,守他的律法。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這一切的終極目的——設計——是為了使他們成為順服的百姓。這是祂為他們所作一切介入的目的;他們順服的義務,是藉著祂所作的一切來強化與衡量的。對於現在祂的百姓來說,這也是一樣的。**「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希伯來文:哈利路亞。參閱《詩篇》一百零四篇 35 節。

**詩篇 第一百零六篇**

這篇詩篇的作者不詳,寫作的場合目前也無法確定。它與《詩篇》七十八篇和一百零五篇屬於同一類,都是回顧希伯來民族的古代歷史,並從中汲取教訓、勸誡、感恩與讚美的素材。前一篇詩篇特別回顧那段歷史,是為了顯明神對那百姓的慈愛與恩典,從而指出他們愛神與事奉神的義務;這篇詩篇則主要是一篇懺悔錄,從對那段歷史的回顧中引出,承認國家並沒有銘記那些恩典,反而背叛了神,招致了祂的不悅。這篇詩篇在許多方面與《但以理書》九章的禱告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像那篇禱告一樣,這是一篇祈求神現在能像過去一樣介入並拯救百姓的禱告。這篇詩篇有可能是在巴比倫被擄時期所作(參閱第 47 節),這是恆斯登(Hengstenberg)的觀點;但這一點無法確切證明。它顯然是在某個公共災難時期所作,認為它是在那時所作並無不妥。

這篇詩篇基本上由三部分組成:

I. 一個簡短的引言,闡述讚美神的義務,提到祂的慈愛,並表達詩篇作者希望自己能參與祂的慈愛,並分享神「選民」的幸福份額(第 1-5 節)。

II. 回顧民族的歷史,承認他們在歷史各個時期所犯的罪,以及他們作為一個民族不順服神的頑梗,特別提到他們在埃及(第 6-12 節)、曠野(第 13-33 節)以及迦南地(第 34-43 節)的歷史。

III. 一個禱告——基於神曾多次為他們介入的事實——祈求祂現在能再次介入,將他們從列國中招聚出來,使他們能再次歌唱讚美祂(第 44-48 節)。

**1.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邊註:哈利路亞。這兩個希伯來詞的意思是:讚美耶和華。它們與上一篇詩篇結尾的詞相同,在此旨在指出這篇詩篇所闡述的一般義務。**「你們要稱謝耶和華。」** 參閱《詩篇》一百零五篇 1 節的注釋。**「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參閱《詩篇》一百篇 5 節和一百零七篇 1 節的注釋,那裡的希伯來文表達方式相同。

**2. 誰能傳說耶和華的大能?誰能表明他一切的讚美呢?** 誰能述說神偉大的作為?誰能找到足以表達祂所作所為的語言,或在崇高感上能與祂的作為相稱的語言?換句話說,人類的語言在充分表達耶和華的讚美,或傳達祂所成就之事的豐盛方面,必然顯得極度匱乏。當一個人試圖以適當的方式讚美神時,誰沒有這種感覺呢?參閱《詩篇》四十篇 5 節的注釋。**「誰能表明他一切的讚美呢?」** 希伯來文:使人聽見。即找不到能使人以適當方式聽見祂讚美的語言。

**3. 凡遵守公平、常行公義的,便為有福。** 他們是有福的,因為他們的行為是正確的,並導向幸福。希伯來文是「公平的守護者」;即那些在行為中遵守正義規則,或受誠實原則治理的人。**「常行公義的。」** 所有順服正義律法的人,無論是國家還是個人。這篇詩篇旨在通過對比來說明這一點;即通過希伯來百姓的行為,展示不順服的後果,從而隱含地指出,相反的道路將會,也必然會帶來什麼樣的結果。參閱《詩篇》十五篇。

**4. 耶和華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記念我。** 字面上是:「用你百姓的恩惠記念我。」這是詩篇作者的語言——一種虔誠的感嘆,正如在回顧神為祂教會所作之事時,心中會產生的那樣;什麼是作祂朋友的好處;什麼樣的和平、幸福與喜樂的祝福與真正的宗教聯繫在一起。即使是惡人,在看到敬虔人幸福的生活與和平的死亡時,有時也會有這種感覺。所以巴蘭說:「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民數記二十三章 10 節)。**「求你用你的救恩眷顧我。」** 帶著救恩來到我這裡;將它賜給我。

**5. 使我見你選民的福,樂你國民的樂,與你的產業一同誇耀。** 你的選民;或,你的揀選。使我能擁有並享受他們所擁有的同樣恩惠與幸福。這裡隱含著他們被賦予了特殊的恩惠;或者,在神的友誼中發現了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幸福。渴望將那種幸福據為己有是真正虔誠的一個特徵。一個真正宗教的人,比起世界所能給予的一切,更渴望因成為神的「選民」而產生的幸福。**「樂你國民的樂。」** 在事奉你的國家中所發現的幸福。真正的宗教——神的恩惠——不僅給擁有它的人帶來幸福,也給它盛行的國家或百姓帶來幸福。它在產生幸福方面同樣有效,並且在國家中同樣是幸福所必需的,就像在個人身上一樣。**「與你的產業一同誇耀。」** 使我能分享你百姓的榮耀。這裡的「產業」一詞被用來表示屬於某人自己的東西,因此被應用於被視為「產業」的神的百姓。意思是,詩篇作者不渴望任何其他的榮耀、尊榮或區別,除了那屬於神百姓的榮耀。他不尋求與世界的區別聯繫在一起的「榮耀」;財富的炫耀;天才、征服或武力的勝利——而是作為神的朋友,並分享神賜給祂百姓之物的「榮耀」。

**6. 我們和我們的祖宗一同犯罪;我們作了孽,行了惡。** 我們像他們一樣犯罪;我們跟隨了他們的榜樣。說明國家如何犯罪的內容佔了這篇詩篇剩餘部分相當大的篇幅;這裡的觀念是,在詩篇作者生活的世代中,表現出了與整個民族歷史上顯著的同樣叛逆精神。這與前幾節經文的聯繫並不十分明顯。似乎是詩篇作者對神友誼所帶來的巨大祝福,以及遵守祂誡命所帶來的祝福——如第 3-5 節所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他記得那些祝福並沒有像預期的那樣臨到百姓身上,他的心思突然轉向了原因,即國家已經犯罪。並非神不願意賜下那種幸福;並非真正的宗教不能帶來幸福;而是國家激怒了神,以至於百姓的罪實際上阻擋了本應臨到他們的祝福。因此,詩篇作者以強調的語言——以三種形式重複懺悔,「我們犯罪——我們作了孽——我們行了惡」——承認失敗在於他們,而不在於神。這裡的語言與《但以理書》九章 5、6 節基本相同,看起來兩者之一可能是受了另一者的啟發。現在已無法確定在時間順序上哪一個在前。參閱《但以理書》九章 5、6 節的注釋。

**7. 我們的祖宗在埃及不明白你的奇事,不記念你豐盛的慈愛,反倒在紅海行了悖逆。** 他們沒有完全理解神作為的設計。他們沒有察覺到向他們顯現的恩惠之偉大,也沒有察覺到因這些非凡的顯現而使他們處於順服與事奉神的義務之下。**「在埃及的奇事。」** 在那裡為希伯來百姓所行的神蹟。**「不記念你豐盛的慈愛。」** 神為他們介入的巨大次數。他們沒有讓這些事像本應做到的那樣影響他們的行為。這裡所指的案件中,他們罪行的加重特別在於「豐盛的慈愛」。忘記神恩惠的任何一個行為都是有罪的;忘記了如此多的行為,或者它們未能給他們留下印象,這大大加重了他們的罪孽。現在也是如此。忘記神所賜的單一恩惠是大罪;人類生活在如此多神聖良善的證據中,卻忘記了這一點,這加重了罪孽;他們被餵養、被穿戴、被保護;他們呼吸著純淨的空氣,仰望著陽光的照耀;他們享受著家庭生活的舒適、自由的祝福,以及救恩的邀請;他們躺下又起來;他們的勞碌獲得了成功,各地的祝福都圍繞著他們——然而他們卻忘記或忽視了所有這些神聖慈愛的證據。**「反倒在紅海行了悖逆。」** 《出埃及記》十四章 10-12 節。他們背叛了祂。即使在當時發生的奇事中,在他們從祂手中得到所有祝福之後,當他們處於危險時,他們懷疑祂的能力,並質疑祂的信實。

**8. 然而,他因自己的名拯救他們,為要叫人知道他的大能。** 為了促進祂自己的尊榮與榮耀;為了讓人看見祂是有能力且慈悲的。這不斷地被給出作為神拯救人類的原因;為什麼祂赦免罪;為什麼祂救贖靈魂;為什麼祂從危險與死亡中拯救出來。參閱《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22、32 節;《以賽亞書》三十七章 35 節;四十三章 25 節;四十八章 9 節;《耶利米書》十四章 7 節;《詩篇》六篇 4 節;二十三篇 3 節;二十五篇 11 節;三十一篇 16 節;四十四篇 26 節。這是可以為赦免與拯救罪人所能提出的最高理由。**「為要叫人知道他的大能。」** 《出埃及記》九章 16 節。參閱《羅馬書》九章 17 節的注釋。

**9. 並且斥責紅海,海便乾了;他帶領他們經過深處,如過曠野。** 「斥責」一詞通常意味著責備——就像一個人因為另一個人做錯事而生氣一樣。這裡顯然是一個詩意的詞,意思是祂說話彷彿祂生氣了;或者彷彿紅海在為祂百姓的通過設置障礙或阻礙時做錯了事。參閱《出埃及記》十四章 21、22 節。**「他帶領他們經過深處。」** 經過曾經是深淵的地方;曾經被水覆蓋,看起來像是深處的地方。**「如過曠野。」** 如過沙漠或乾地;正如祂後來帶領他們經過曠野一樣。水向兩邊分開,為他們開了一條路。

**10. 他拯救他們脫離恨他們之人的手,從仇敵手中救贖他們。** 脫離法老。藉著在水中開闢一條道路,他們得以逃脫;藉著埃及人在紅海中的覆滅,他們徹底且永遠地脫離了壓迫者。《出埃及記》十四章 30 節。

**11. 水淹沒了他們的敵人,沒有剩下一個。** 《出埃及記》十四章 27、28 節;十五章 5 節。

**12. 那時,他們才信了他的話,歌唱讚美他。** 在他們親眼目睹祂在紅海中引導他們,以及他們的敵人被毀滅的介入之後。**「歌唱讚美他。」** 在摩西因他們得救而作的歌中。《出埃及記》十五章。

**13. 等不多時,他們就忘了他的作為,不仰望他的指教。** 關於第 13-15 節,參閱《詩篇》七十八篇 17-22 節的注釋。這裡字面上如邊註所示,他們「急忙,他們忘了」。他們很快就做了;沒有任何延遲地做了。彷彿他們迫不及待地要完成它。**「不仰望他的指教。」** 不等待祂應許的實現;或不等待祂對他們未來行為的命令。他們沒有仰望祂,而是依賴自己,並追隨自己的慾望與願望。

**14. 他們在曠野大起慾心,在荒地試探神。** 邊註如希伯來文,大起慾心。這是指他們渴望比嗎哪更好的食物。《民數記》十一章 4、33 節。**「在荒地試探神。」** 考驗神,看祂是否能為他們提供食物與水。《詩篇》七十八篇 19、20 節。

**15. 他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 藉著送來大量的鵪鶉,《民數記》十一章 31、32 節。**「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 翻譯為「軟弱」的詞來自一個動詞——*razah*——使之變瘦;使之消瘦;毀滅。根本觀念是磨損或刮擦;因此它意味著變瘦,消瘦。它只出現在這裡,以及《以賽亞書》十章 16 節譯為「瘦弱」,和《彌迦書》六章 10 節譯為「缺乏」;邊註,「瘦弱」。這裡的意思是,這一切對他們靈魂的影響,類似於身體因疾病或缺乏食物而消瘦時的影響。這種影響經常發生。在滿足自己的慾望中,在巨大的世俗成功與繁榮中,個人、教會、國家經常忘記他們對神的依賴;失去對屬靈特權與祝福價值的認識:對自己的狀況感到滿足;變得自信與驕傲,並喪失了神的恩惠。如果我們祈求世俗的繁榮,我們也應該祈求我們能同時擁有與之相稱的恩典,使它成為祝福而不是咒詛;如果我們在沒有直接成為我們祈禱對象的情況下獲得了繁榮——如果我們繼承了財富,或者如果我們的計畫超出了我們的預期而成功——或者,在……

吃草的牛。

21 他們忘記了神他們的救主,就是曾在埃及行大事的;

22 在含地行奇事,在紅海行可畏的事。

79. 他們在何烈山造了牛犢。出埃及記三十二章4節。這很可能是為了模仿埃及的神亞比斯(Apis)。這尊像是亞倫用百姓提供的材料,並應百姓的要求所造的(出埃及記三十二章1-3節),因此可以說是百姓的行為。並敬拜那鑄成的像。譯為「鑄成」的詞源自一個動詞——*nasaeh*,意為傾倒、澆鑄;因此,指任何透過熔化或澆鑄而成的東西。這尊像就是這樣鑄造出來的(出埃及記三十二章4節),所以才有了這個名稱。
20. 這樣將他們榮耀換了。他們真正的榮耀——敬拜的正確對象——神。參看羅馬書一章23節的注釋。他們將那敬拜的對象換成了牛的像。吃草之牛的樣式。即牛的形象。也就是說,他們是在那像之下敬拜神。加上「吃草」這一細節,是為了顯示這種行為的荒謬。他們本該敬拜神——那位不需要被供養、反而親自維持萬有並供應一切的獨立存在者,卻去敬拜一隻需要不斷進食、若失去適當營養很快就會死亡的動物。參看以賽亞書四十章18-20節;四十一章6-7節的注釋。

21, 22. 他們忘記了神他們的救主等。那位曾拯救他們脫離埃及的神。此處的情感與詩篇七十八篇11、12節相同。參看該處的注釋。

在世俗的語言中,如果「命運對我們微笑」,我們就更應特別禱告,祈求這可能是一種祝福而非咒詛;祈求我們能以正確的方式領受並使用它,而不至於使我們的心遠離神。很少有基督徒能承受生活中的持續成功;很少有人不因此受損;很少有人能在恩典中的成長與不間斷的世俗繁榮同步;很少有人能將地上的祝福領受並運用得當,使之成為恩典的媒介,而非敬虔成長的阻礙。當一個人一心追求世俗繁榮時,他並不知道什麼對自己最好;神在拒絕那些我們往往強烈渴求的事物時,比我們對自己更仁慈。「在激情中祈求的,往往在憤怒中被賜予。」——亨利(Henry)。

16. 他們又嫉妒摩西。他們嫉妒他,或因認為他權力過大而反叛他。參看民數記十六章1、2節。此處的重點與其說是嫉妒本身,不如說是這種嫉妒所產生的反叛結果。然而,他們反對他的根基確實是嫉妒。並耶和華的聖者亞倫。即被分別出來事奉耶和華的人;或指在聖事上被使用的人。這裡是指他的職分,而非他個人的品格。

17, 18. 關於這些經文,參看民數記十六章31-35節。這指的是他們反叛摩西的時候。

23. 所以他說要滅絕他們,若非有他所揀選的摩西站在破口,轉消他的忿怒,恐怕他就滅絕了他們。
24. 他們藐視那美地,不信他的話。
23. 所以他說要滅絕他們。參看出埃及記三十二章10-14節。他威脅要滅絕他們,如果摩西沒有介入並為他們懇求,他確實會這麼做。這件事並不奇怪,也不罕見。許多降在罪人身上的咒詛,往往因禱告和人的介入而被轉消。我們不斷地努力去轉消那些本會臨到他人身上的災禍——透過我們的介入、勞苦或禱告。例如,當我們辛勤工作為孩子提供食物,或施捨給窮人時,我們是在努力轉消他們本會面臨的飢餓之災;當我們為他們提供衣物時,我們轉消了赤身露體和寒冷的災禍;當我們給他們藥物時,我們轉消了長期疾病或死亡的災禍;當房屋失火時,我們衝進火場,或在波濤洶湧的海面上冒險駕船,以拯救他人免於被火吞噬或溺斃,我們是在尋求轉消那些本會臨到他們身上的災禍。同樣地,當我們為他人禱告時,我們也可能轉消那些本會降在罪人身上的災禍。沒有人能估計有多少災禍是透過介入和代求而從罪人和受苦者身上被轉消的;也沒有人能說出他一生中有多少祝福是歸功於他人的代求與勞苦。所有臨到罪人的祝福——所有為轉消人應得的忿怒所做的一切——都歸功於那一位偉大的中保——比摩西更偉大——他將自己投身於「破口」,親自遇見並擋回了那即將臨到罪惡世界的災禍。若非有他所揀選的摩西。被揀選來帶領並引導神的百姓進入應許之地。站在他面前。將自己呈現在他面前。在破口。字面意思是「在破裂處」。這裡暗示牆壁上出現的缺口(列王紀上十一章27節;以賽亞書三十章13節;阿摩司書四章3節;約伯記三十章14節),以及軍隊透過缺口衝入的力量。神似乎正要出來滅絕這國。
24. 他們藐視那美地。邊註:希伯來文作「渴望之地」。即一個令人嚮往的國家——一個因其地理位置、氣候、物產而適宜居住的國家。巴勒斯坦一直被描述為以色列子民所嚮往之地(利未記二十章24節;民數記十三章27節;十四章8節;十六章14節;申命記六章3節;十一章9節等);但在這裡所指的時期,這片土地對他們毫無吸引力,他們寧願回到埃及;民數記十一章5節。他們不信他的話。即神關於他們將要前往之地的保證。
25. 但在帳棚內發怨言等。民數記十四章2、27節。他們抱怨摩西;抱怨他們的食物;抱怨旅途的艱辛;抱怨神。他們在「帳棚內」做這些事;當他們有舒適的家時;當他們安全時;當他們得到供應時;當他們處於神的直接保護與看顧之下時。人往往就是這樣抱怨:或許當他們擁有許多舒適條件時,比他們一無所有時抱怨得更多。
26. 所以他向他們舉手,要使他們倒在曠野。民數記十四章27-33節。他決意剪除他們,使他們無一人能到達應許之地。要使他們倒在曠野。字面意思是「使他們跌倒」。
27. 叫他們的後裔在列國中倒下,分散在各地。邊註:希伯來文作「使他們跌倒」;即在周圍的民族中。這裡是指那些在曠野發怨言並倒下之人的後代。他們反叛和發怨言的結果並不會隨他們而終止。它會延續到他們的後代,祖先的反叛將在遙遠的世代中被銘記。因此,國家的傾覆和在巴比倫的被擄,是他們在曠野反叛的間接後果之一。並分散在各地。在異國他鄉——如巴比倫。如果這篇詩篇是在巴比倫被擄時期寫的,這種暗示將最為貼切。它會提醒這個國家,其被擄的根源在於百姓自古以來就有的、長期持續的背離神的心態。
28. 他們又與巴力毗珥連合,且吃了祭死神之物。他們參與了他們的敬拜,或分享了偶像崇拜的儀式。這發生在他們身處摩押地區,正處於應許之地的邊界時。民數記二十五章。詩人略過了許多類似的例子,而選擇了這一個,是因為它具有特殊的嚴重性,並用以顯示該民族的一般品格。即使在長期享受神的恩惠與保護之後——在他引導他們安全穿過曠野之後——在他帶領他們來到迦南地的邊界,且他所有的應許即將實現之時,他們仍然表現出背離神的傾向。巴力毗珥是摩押人的偶像,在對其的敬拜中,婦女會賣淫。參看民數記二十五章1-3節。巴力是偶像的名字;毗珥是摩押的一座山名,偶像就在那裡受敬拜。且吃了祭死神之物。即假神,被描述為死的,或沒有生命的,與那真實且永活的神相對。他們吃了獻給那些偶像的祭物;也就是說,他們參與了他們的敬拜。民數記二十五章2節。
29. 這樣,他們用自己的行為惹神發怒,便有瘟疫流行在他們中間。這裡譯為「行為」的詞,正確的意思是「工作」;「作為」;然後被用於「惡行」、「罪行」的意義。便有瘟疫流行在他們中間。參看民數記二十五章8、9節。在瘟疫中倒下的不少於兩萬四千人。民數記二十五章9節。
30. 那時非尼哈站起,執行審判;瘟疫這才止息。對主要犯罪者施加了即時的懲罰。民數記二十五章7、8節。
31. 那就算為他的義,世世代代,直到永遠。參看民數記二十五章11-13節。參看羅馬書四章8節的注釋。這裡的意思是,這被視為證明他是一個義人——一個敬畏神的人——的證據。世世代代,直到永遠。希伯來文作「世世代代,直到永遠」。這項記錄將從一代傳到下一代,沒有任何中斷,且將是永恆的。這是聖經中經常提到的(參看出埃及記二十章6節;申命記七章9節;羅馬書十一章28節)宗教的祝福將傳給遙遠後代的例證之一。這樣的例子不斷發生,一個人能留給家人的遺產,沒有什麼比他自己敬畏神並遵守他的律法這一事實更有價值了。
32. 他們在米利巴水又叫他發怒,甚至摩西也受了虧損,是因他們的緣故。民數記二十章3-13節。他們抱怨缺水。他們希望自己像其他人一樣死去。他們向神發怨言,彷彿他不能供應他們的需要。他們表現出一種不信和反叛的精神——惹動神發怒,並因他們的行為引誘摩西犯下極大的急躁之罪。在民數記二十章13節中,這是「米利巴水」;邊註:爭鬧。這就是希伯來文的意思。這個地方之所以得名,是因為百姓在那裡與耶和華爭鬧,也與摩西爭鬧。甚至摩西也受了虧損,是因他們的緣故。災禍臨到了他。他陷入了急躁,並受到誘惑說出了冒犯神的話,導致他未能被允許帶領百姓進入應許之地。民數記二十章12節。
33. 是因他們惹動他的靈,摩西用嘴說了急躁的話。字面意思是「他們使他的靈變苦」,或他們使他的靈魂變得苦毒。他們使他失去防備,以至於他沒有表現出通常在他身上極為顯著的溫柔與謙和(參看民數記十二章3節),反而發了脾氣。參看民數記二十章10節。摩西用嘴說了急躁的話。憤怒地;以一種嚴厲、苛刻且威脅的方式。他沒有像他本該做的那樣忍耐他們;他沒有像他本該做的那樣提到神、他的大能和他的良善;他說話彷彿整件事都取決於他和亞倫:「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能為你們從這磐石中流出水來嗎?」譯為「說了急躁的話」的詞——*bala*,正確的意思是「胡言亂語」;然後是「閒談」或「不經思考地說話」;說出沒有意義或不恰當的話。在我們自己處於與他相似的環境,並看看我們會如何表現之前,不要嚴厲地責備摩西。有誰不會像他一樣,甚至比他更憤怒呢?如果有這樣的人,就讓他們「投下第一塊石頭」吧。
34. 他們不滅絕那些民族,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們的。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等;居住在迦南地的民族。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們的。關於這個問題的命令是明確的;就是要滅絕他們,一個也不留。民數記三十三章52節;申命記七章5、16節。
35. 反而混雜在列國中,學習他們的行為。在民族中;透過通婚和商業往來。他們違背神的命令,讓他們留在地裡,從而極大地暴露並危及了他們宗教的純潔和他們自己的道德。參看士師記二章2節;三章5、6節。學習他們的行為。他們的做法;他們的習俗和習慣——學習像他們一樣生活。這是與邪惡和世俗交往之危險的例證。在他們身上發生的事,後來在神的子民歷史中也經常發生,即透過與世界「混雜」,他們學會了實踐他們的「行為」;變得與他們的生活方式同流合污,從而失去了他們的屬靈生命,並給宗教事業帶來了羞辱。在某種正確的意義上,神的子民不應與世界同流合污;雖然生活在他們中間,卻要與他們分別;雖然他們是同一個民族的一部分,生活在同一個政府和法律之下,但他們應當是一個獨特且特殊的子民,由更高的律法所統治,並擁有更高、更崇高的生活目標。羅馬書十二章2節;哥林多後書六章14-17節。
36. 事奉他們的偶像,這就成了他們的網羅。士師記二章12、13、17、19節;三章6、7節。這就成了他們的網羅。就像捕捉鳥類和野獸的陷阱或網。也就是說,他們在不知不覺中被俘獲;他們在沒有察覺時就陷入了危險;他們在自以為安全時跌倒了。鳥和野獸在不知危險的情況下接近網羅;同樣地,神的朋友在不知不覺中接近靈魂的仇敵為他鋪設的誘惑——在他察覺之前,他已成為俘虜,並已跌倒。沒有什麼比捕鳥者捕捉鳥類、獵人捕捉野獸的技巧,更能描述神的子民被引誘犯罪的方式了。
37. 把自己的兒女祭祀鬼魔。參看列王紀下十六章3節;以西結書十六章20節;二十章31節;以賽亞書五十七章5節。祭祀鬼魔。希伯來文作 *shedim*。七十士譯本譯為 *daimoniois*,即鬼魔。武加大譯本譯為 *daemonia*。這個詞只以複數形式使用,並被用於偶像。它只出現在這裡和申命記三十二章17節。關於這個詞的意義,參看哥林多前書十章20節的注釋。
38. 流無辜人的血,就是自己兒女的血,祭祀迦南的偶像;那地就被血污穢了。那些沒有犯過罪的人的血;那些不應受到他們所受待遇的人。也就是說,他們獻祭給無辜的人,並且因為相信他們是無辜的——以純潔代替不潔;以聖潔代替不聖潔。這是基於一個普遍原則,即為罪所作的祭物本身必須是純潔的,否則就不能代替罪人獻上;為一個違背律法的人所作的獻祭,必須由一個沒有違背律法的人來完成。這就是羔羊被獻為祭所依據的原則。正是基於這個原則,主耶穌為罪所作的代贖才得以完成;它的功效和價值也取決於此。那地就被血污穢了。也就是說,要麼是流了太多的血,以至於可以說這片土地本身被它污染了;要麼是罪本身太大,以至於它似乎玷污並污染了整個國家。
39. 這樣,他們被自己的行為污穢了,在自己的作為上行了邪淫。透過他們試圖將自己從罪中解救出來的嘗試。他們是敗壞的,而意識到自己是罪人,導致他們在試圖贖罪時,甚至透過犧牲自己的兒女,犯下了更大的暴行。異教的宗教就是這樣始於罪,終於罪。對罪的意識只會導致犯下更大的罪;導致偶像崇拜的一切可憎之事;導致犧牲——謀殺——無辜者,並懷著以此為自己的罪作贖罪的徒勞希望。罪人至今仍未找到一種能使自己純潔的方法。只有在十字架上所作的偉大犧牲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它提供了代贖;並將人從未來的罪中拯救出來。在自己的作為上行了邪淫。背離神和退後在聖經中經常透過違反婚姻契約來闡明,因為神與他子民之間的關係經常被比作丈夫與妻子之間的關係。參看以賽亞書六十二章5節;耶利米書三章14節;七章9節;十三章27節;以西結書十六章20、22、25、29、34節;二十三章17節。在自己的作為上。更字面地說,「用他們自己的工作」。參看第29節的注釋。
40. 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他的百姓發作,憎惡他的產業。憤怒經常被比作火;正如我們現在所說,一個人的靈魂被激情所點燃。參看以斯帖記一章12節;耶利米哀歌二章3節;詩篇七十九篇5節;八十九篇46節;耶利米書四章4節;士師記二章14節。當然,這必須以適合神的方式來理解。這意味著他對犯罪百姓的對待,就好像他在對他們燃燒著怒氣一樣。憎惡他的產業。他對他的百姓感到不滿;他對待他們就好像他們對他來說是可憎的一樣。他懲罰他們;他拋棄他們;他任憑他們承受自己行為的公正結果。還有比神聖的作者更坦率、更誠實的作家嗎?他們沒有試圖為這個民族辯護;沒有為他們提供任何藉口;沒有隱瞞他們的罪;沒有試圖軟化關於神對待他們的情感之陳述。他們的行為是可憎的;他們應得神的憤怒;他們是忘恩負義、邪惡且反叛的;而神聖的作者毫不猶豫地承認這一事實,並達到完全的程度。
41. 他將他們交在列國的手中;恨惡他們的人轄制他們。也就是說,交在外邦民族的手中。他們確實是外邦人,就現在這個詞所使用的意義而言——也就是說,他們不認識真神,並敬拜偶像;但這個概念並不一定包含在原文中。「外邦人」一詞表達了這個詞所暗示的一切。恨惡他們的人轄制他們。使他們處於從屬地位。
42. 他們的仇敵也欺壓他們,他們就伏在仇敵手下。七十士譯本:使他們受苦。他們入侵了他們的國家;他們摧毀了他們的葡萄園;他們使他們的土地荒涼;他們使他們成為俘虜。他們就伏在仇敵手下。希伯來文:被迫屈服。
43. 他屢次搭救他們;他們卻以自己的計謀背叛他,因自己的罪孽降為卑。邊註:衰弱或削弱。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融化、消瘦;因此指衰退、降為卑。參看約伯記二十四章24節,那裡譯為「降為卑」,傳道書十章18節,那裡譯為「懶惰」。這個詞沒有出現在其他地方。意思是他們被削弱了;他們的國家力量因罪的懲罰而耗盡。
44. 然而,他聽見他們哀求的時候,就眷顧他們的急難。字面意思是「他看見了他們身上的困苦」;或「他在他們的苦難中看見了他們」。意思是,他沒有轉身離去;他看到了介入的必要性,並來到他們身邊。當他聽見他們哀求的時候。字面意思是「在他聽見他們的哀求時」。他們求助的呼聲來到他面前,他沒有拒絕看顧他們的苦難。這個概念是,他被他們求助的響亮呼聲所吸引;當他聽見這呼聲時,他沒有拒絕看顧他們低微且悲慘的境況。當我們向神呼求時,他會幫助我們。我們請求他關注我們的困苦;我們為他的幫助禱告;當他聽見這呼聲時,他就會來拯救我們。他不會轉身離去,也不會認為我們的處境不值得他注意。
45. 並為他們記念他的約,照他豐盛的慈愛後悔。記念他對他們祖先所作的莊嚴應許。他為他們記念那約;或者,因為那約,他來祝福他們。他曾對族長們作過恩慈的應許;他曾應許作他們後裔的神;他有他自己偉大的目的,要在遙遠的未來透過他們的民族來實現;因為這些原因,他來祝福他們。後悔。他轉消了即將臨到的審判。他抑制並阻止了那些他因他們的罪而要降在他們身上的災禍。他對待他們的方式,就好像他的心意已經改變;就好像他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遺憾一樣。「後悔」一詞用於神,只能以此意義來理解。它不能應用於他,意指他感到或承認自己做錯了;或他犯了錯誤;或他改變了自己的心意或目的;或他打算開始一種新的行為方式;但它可以應用於他,意指他對待人的方式,就好像他改變了心意,或就好像他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遺憾一樣——也就是說,某種已經開始的事情,將會被阻止並改變以適應現有的環境,因為他們已經改變了——儘管這一切在神永恆的旨意中都已被預見和預定。照他豐盛的慈愛。他慈愛的偉大;他本性中樂於施展慈愛的傾向;他在類似情況下多次施展慈愛的例子。
46. 他也使他們在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也就是說,他對外邦人的心靈行使了這樣的控制,以至於他們願意向他們施憐憫並釋放他們。這並非外邦人本身有任何天生的溫柔;並非因為他們本身就樂於向他們施恩;並非因為他們對此有任何自然的憐憫;而是因為神能觸動他們的心,並使他們對受苦的俘虜產生憐憫。這是神對外邦人剛硬的心靈行使大能的一個顯著例子;這表明他掌握著這種力量,並能在任何他高興的時候行使它。如果他能在他們剛硬的心中激發對自己被擄百姓的憐憫之情,還有什麼能阻止他現在觸動外邦人的心,引導他們悔改歸向他呢?外邦世界的拯救——正如所有罪人的拯救一樣——必須取決於這種力量的行使;為了這種力量的彰顯,我們應該最熱切地禱告。這節經文的字面翻譯是:「他使他們在所有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也就是說,他使他們傾向於施恩或憐憫。參看但以理書一章9節;列王紀上八章50節。
47. 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求你拯救我們,從列國中招聚我們,好稱讚你的聖名,以讚美你為誇勝。從列國中。由此看來,這篇詩篇似乎是在民族被擄,或分散在敵對他們的國家中時寫的。禱告的內容是,正如神在過去曾在他百姓被流放或分散時恢復他們一樣,他會再次恩慈地介入,將他們帶回他們祖先的土地,在那裡他們習慣於敬拜神。好稱讚你的聖名。歸於你;一位聖潔的神。好讓我們能在你習慣受敬拜的地方——在聖所——讚美你。以讚美你為誇勝。歡呼;喜樂;在讚美你——在你的敬拜中——感到快樂。
48.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願眾民都說:「阿們!」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從亙古直到永遠。直到永遠。正如他在過去——從創造之初——一直受崇拜和讚美一樣,願他在未來所有的時期——直到永遠——都受崇拜和讚美。參看詩篇四十一篇13節的注釋。願眾民都說:「阿們!」在詩篇四十一篇13節中,這是「阿們,阿們」。其意是,願所有的百姓都參與其中;願他們都表達並宣告他們的同意——願他們都說:「願事情如此。」「阿們」一詞是表達同意的詞——意為真實、確實、必然。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希伯來文:哈利路亞。參看詩篇一百零四篇35節。

這與前文的思想相呼應。然而,在結尾部分(第 32-43 節),這種語氣不再使用,對其他情況下那種願望的表達,轉變為一種肯定,即所有智慧人「必觀察這些事」,並「明白耶和華的慈愛」。

本詩篇的具體部分如下:

I. 提到耶和華的救贖,指祂的子民曾在曠野漂流,曾飢渴交迫,沒有城邑可以居住;隨後他們以那種方式呼求耶和華,祂就垂聽了他們,並引導他們走在正確且安全的道路上。為此,詩人表達了願望,即「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祂」(第 4-9 節)。

II. 提到神向那些坐在黑暗中、死蔭裡,被困苦和鐵鍊捆鎖的人所顯出的良善。這透過提到神在被擄時期的子民來說明,他們因罪被擊打受罰,隨後在患難中呼求耶和華,祂就將他們從黑暗和死蔭中領出來,折斷他們的鎖鏈。為此,詩人表達了願望,即「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祂」(第 10-16 節)。

III. 提到神為祂的子民所成就的拯救。他們曾犯罪,顯出愚妄,臨近死門,隨後他們哀求耶和華,祂就發出話語醫治他們。為此,詩人表達了願望,即「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祂」(第 17-22 節)。

IV. 提到耶和華向那些在海上坐船、在大水中經理事務的人所顯出的良善。他們看見耶和華在深海中的作為。他們遭遇狂風大浪,被拋上天空,又降到深淵。他們搖搖晃晃,東倒西歪,像醉酒的人;隨後他們呼求耶和華,祂就垂聽他們,使海平靜,領他們到所願的港口。為此,詩人表達了願望,即「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祂」(第 23-32 節)。

V. 提到耶和華在為人預備居住之處所顯出的良善——使江河變為曠野,水泉變為乾地,曠野變為水潭,旱地變為水泉——為人安排居住在地上,使他們可以耕種田地、栽種葡萄園;將窮乏人安置在高處,脫離苦難,使他們的家族像羊群一樣繁多。關於這一點,以及神所做的一切,詩人在詩篇結尾說,凡有智慧的,「必觀察這些事,也必思想耶和華的慈愛」(第 33-43 節)。

1.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祂本為善。參閱詩篇 106 篇 1 節的註釋。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祂的慈愛是不改變的。這是祂本性的一種屬性。祂不斷地彰顯這慈愛。然而,這裡譯為「慈愛」的詞——*hesed*——比我們所說的「憐憫」(mercy)含義更廣。我們的詞通常指對有罪之人所顯出的憐憫;希伯來語詞則指一般的仁慈、良善、寬厚。這正是本詩篇所頌讚的。
2. 願耶和華的贖民說這話。他們特別有資格說這話;他們有特別的理由說這話;他們能夠並且將會珍視祂品格中的這一特質。這裡譯為「贖民」的詞——意為被救贖、被拯救,並未涉及為救贖所付出的代價。這裡指的不是從罪中贖回,而是從危險中得救。這很可能是在暗指從巴比倫的被擄中得救。參閱以賽亞書 43 章 3 節的註釋。祂從敵人手中救贖了他們。即敵人的權勢。也就是說,祂將他們從敵人手中救出來,沒有讓他們被敵人毀滅。這裡所說的,對於那些被神兒子的血所救贖、並成為救恩後嗣的人來說,在最卓越的意義上是真實的。每一種考量都使他們理當稱讚耶和華。在世上所有人中,他們最有理由發出這樣的讚美;在眾人之中,可以推斷他們將最能體會耶和華的良善。
3. 從各地招聚了他們。即他們被分散的國家。在被擄時期,百姓並非全部被帶到同一個地方,也沒有全部住在同一個地方。在巴比倫長達七十年的流亡中,他們自然會分散在各個省份;而試圖將他們聚集起來,使他們歸回故土,可能會伴隨著許多困難。從東邊,等等。從四面八方;從他們被分散的地方。也就是說,一個人若站在巴比倫,就會看見他們從那裡作為中心,分散到周圍所有的地區。從南邊。邊註:如希伯來文,從海邊。在舊約中,「海」通常指西邊,因為巴勒斯坦的西界是地中海。參閱詩篇 139 篇 9 節。但這裡說話者假定的位置是巴比倫,因此「海」可以恰當地指代南邊——因為在巴比倫的南邊,很快就會到達波斯灣和印度洋。
4. 他們在曠野、荒地漂流。在他們從巴比倫歸回時;或者當神引導他們再次回到自己的土地時。聖經中的「曠野」一詞是指荒涼、貧瘠、無人居住的地區,通常沒有樹木、泉水和水道。它不像我們所理解的那樣,指廣闊的森林地區。參閱馬太福音 4 章 1 節的註釋。在荒地漂流。更準確地說是,在荒涼的道路上;一片荒蕪且未經開墾的土地。他們找不著可住的城邑。在他們的旅途中。這對於巴比倫和巴勒斯坦之間的地區來說是真實的——一片廣闊、貧瘠、荒涼的荒地。
5. 飢渴交迫。當他們在這樣的沙漠中漂流時,情況正是如此。一個更直白且具表現力的譯法是:「飢餓——也口渴。」他們的心在裡面發昏。這裡使用的詞——*ataph*——本意是遮蓋、穿上,如穿衣服(詩篇 73 篇 6 節);或田地長滿穀物(詩篇 65 篇 13 節);然後是隱藏自己(約伯記 23 篇 9 節);然後是用黑暗遮蔽(詩篇 77 篇 3 節;102 篇標題);因此,它指代當黑暗似乎擋在路上的心境——一條災難、麻煩、悲傷、軟弱、昏厥、無力的道路。從上下文來看,這裡似乎是指因缺乏食物和水而產生的精疲力竭。
6. 於是,他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祂從他們的禍患中搭救了他們。這節經文中的語言在本詩篇的第 13、19、28 節中重複出現——彷彿這是本詩篇的主題,即當神的子民在不同的環境下,或在各種形式的苦難中呼求神時,祂就垂聽並搭救他們。祂從他們的禍患中搭救了他們。這裡所用的名詞源自一個動詞,該動詞帶有狹窄、受限、被壓縮的意思。因此,這個詞被用來指任何種類的苦難——彷彿一個人被壓倒,或痛苦地被壓縮在一個狹小的空間裡。
7. 又領他們行走直路,使他們往可居住的城邑。如果允許使用必要的術語來表達,一個直譯的版本會是:「祂引導他們走在直路上;祂為他們開闢了一條路,那是一條直路。」祂引導他們走最直接的路,前往他們要去的地方。使他們往可居住的城邑。一個他們可以永久居住的城邑。這裡的「城邑」一詞似乎是用「住處」的意思;其含義是,祂領他們到一個地方,使他們不再是漂流者,並能找到一個安定的家。
8. 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祂!更直白地說:「讓這些人——或,讓他們——因耶和華的慈愛稱讚祂,」——「人」字是我們的譯者補充的。然而,假設其範圍比僅限於那些已經得救的人更廣,並非不妥。這顯然是為了給那些在靈修中使用這篇詩篇的人留下深刻印象;其觀點是,當時神在子民患難中所施行的拯救,應當引導所有人去讚美和敬拜祂。這種驚人的介入,就神而言提出了一個重要的教訓,適用於所有人;並應當引導所有人,鑑於所彰顯的品格特質——即一位在祂子民患難時垂聽禱告的神,一位在他們面臨迷失危險時能為他們開闢直路的神,一位能引導他們穿過這個世界的曠野——荒涼之地的神,正如祂引導祂的子民穿過沙漠中無路可循的沙地一樣——去讚美祂。所有歷史的真正用途,都是為了教導我們關於神的功課。祂向人所行的奇事。祂的作為足以激發驚奇和讚嘆。祂在沙漠中對待祂子民的方式提供了這方面的一個例證;世界充滿了這樣的例證。本節所表達的願望,暗示了這篇詩篇的偉大教訓。
9. 因祂使心裡渴慕的人得以知足,使飢餓的人得飽美物。這並不是說——儘管這本身確實是真的——神已經為人的靈魂做了預備,並在它渴慕或渴望所需的供應時使它滿足,而是指神所造的受造物——祂所造的活物;其觀點是,祂已經為他們的需求做了預備。祂賜給他們食物和水,使他們的需求得到滿足。然而,這裡譯為「渴慕」的詞,特別是指「口渴」,與本節的另一部分相對照,後者是指「飢餓」。這個詞在以賽亞書 29 章 8 節中也是這樣使用的。
10. 那些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被困苦和鐵鍊捆鎖;11. 是因他們違背了神的話語,藐視了至高者的旨意。12. 所以祂用勞苦治服他們的心;他們跌倒,無人扶助。13. 於是,他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祂從他們的禍患中搭救了他們。14. 祂從黑暗和死蔭中領他們出來,折斷他們的鎖鏈。
11. 因為他們違背了神的話語。神的命令。他們沒有遵守祂的誡命。他們的被擄是由於國家的悖逆。參閱但以理書 9 章 5-8 節的註釋。並藐視了旨意。他們輕視了神的教導。神的律法,在它是律法之同時,也具有「勸告」的性質,因為它指示了神認為是智慧和良善的事,並且因為這是神能給予人類最好的建議。一條公正公義的律法,在包含遵守它的義務的同時,也是所能給予的最好的建議,並暗示若能順服它,將展現出最高的智慧。神不會命令任何祂不建議的事,也不會命令任何順服它不是智慧的事。至高者的。指神,祂既是至高的,就有權統治萬有,並要求祂的律法必須被遵守。
12. 所以祂用勞苦治服他們的心。他們的驕傲;他們的自以為是;他們的自滿。他們以為自己可以不需要神;他們依靠自己的資源,並且自滿;但神向他們顯明這一切都是徒勞的,並使他們謙卑下來,正如祂經常對驕傲的人所做的那樣,使他們俯伏在塵土中。用勞苦。用麻煩;用苦難;用失望;用挫折;用悲傷。希伯來語詞——*amal*——包含了這一切。參閱創世記 41 章 51 節;申命記 26 章 7 節;約伯記 3 章 10 節;16 章 2 節。他們跌倒。他們,可以說,絆倒了——因為希伯來語詞的意思就是這樣。他們走著路,帶著傲慢的神態和高傲的眼神,突然間他們絆倒並跌倒了。且無人扶助。沒有神來干預;沒有國家來幫助他們;沒有人的手臂為他們的拯救而伸出。神將他們交出來,無助地承受他們愚妄和邪惡的公正後果。
13. 於是,他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參閱但以理書 9 章。這在本詩篇的第 6、13、19、28 節中重複出現——在詩篇的所有部分中,除了最後一部分。參閱第 6 節的註釋。
14. 祂從黑暗和死蔭中領他們出來。從他們的被擄中;從看起來像死蔭一樣陰暗的災難中。並折斷他們的鎖鏈。將他們從捆鎖中解救出來,彷彿囚犯或被擄者的鎖鏈被突然折斷了一樣。
15. 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祂!參閱第 8 節的註釋。這裡的觀點是,剛才提到的事情應當激發對神的感恩之情。直接的對象是那些分享了這些神聖良善證據的人,但這語言非常普遍,適用於所有階層的人。
16. 因為祂打破了銅門,砍斷了鐵閂。稱讚耶和華的直接理由是祂「打破了銅門」,延續了第 10-14 節的思想。在詩篇的前一部分,在給出讚美耶和華的理由時,選擇了祂餵養飢餓者這一事實(第 9 節),因為前一部分暗指了飢餓和乾渴的痛苦(第 4、5 節);這裡選擇了祂打破銅門這一事實,因為緊接的前幾節(12-14 節)暗指了他們的囚禁。在詩篇的結構中,有很大的規律性。「銅門」可能指巴比倫;其觀點是,他們的拯救就好像那座大城的銅門被打破,使他們能從被擄中自由地走出來。因此,居魯士對巴比倫的征服在類似的語言中被宣告:「我要打破銅門,砍斷鐵閂」(以賽亞書 45 章 2 節)。參閱該處的註釋。
17. 愚妄人因自己的過犯,和自己的罪孽,便受苦難。邪惡的人,被視為愚妄人,因為他們是違法者。參閱詩篇 14 篇 1 節;73 篇 3 節;75 篇 4 節的註釋。這裡的直接暗指,可能是指那些如此邪惡且極其愚蠢地違背神誡命的猶太人,以至於必須招致巴比倫的被擄作為懲罰;但這語言被通用化了,因為它同樣恰當地描述了所有邪惡之人的行為。沒有什麼比邪惡的行為更愚蠢的了;沒有什麼智慧比順服神更偉大的了。因自己的罪孽,便受苦難。這節經文的一個更直白的譯法是:「愚妄人因他們過犯的道路 [即,因他們過犯的歷程],並因他們的罪孽,使自己受苦。」其觀點是,這正是在他們過犯的軌跡上;或者說,他們是自討苦吃。所有的懲罰實際上都在罪惡的路線上;也就是說,罪直接導致了懲罰;或者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走在罪惡的道路上,他就會得到這個結果——懲罰。懲罰對神而言並非武斷的,也不屬於祂直接施加的性質。這是人們自己招致的,如果他們選擇不這樣做,他們本可以避免。
18. 他們心裡厭惡各樣的食物;他們臨近死門。他們厭惡一切食物;一切可吃的東西。譯為「厭惡」的詞,是用來指任何可憎或令人作嘔的事物;我們因厭惡而轉身離開的東西。這語言表達了生病時厭惡所有食物的狀態。他們臨近死門。他們病了,準備死亡。這裡指陰間——死人被認為居住的世界。這裡將其描述為一座透過門進入的城市。參閱詩篇 9 篇 13 節的註釋。
19. 於是,他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祂從他們的禍患中搭救了他們。參閱第 6、13 節的註釋。這裡的意思是,如果病人呼求耶和華,祂就垂聽並搭救他們。這並不是說這總是發生,但它發生得如此頻繁,以至於表明神能夠並且確實介入拯救;頻繁到足以鼓勵我們在生病時這樣呼求祂;頻繁到足以為讚美奠定適當的基礎。許多人——非常多的人——都能回想起他們自己生命中的這種例子,當他們在所有人看來似乎都臨近死門時,在禱告的同時,他們的疾病出現了轉機,他們恢復了健康。參閱雅各書 5 章 14、15 節的註釋。
20. 祂發出話語醫治他們,救他們脫離死亡。祂用一句話就做到了;祂只需要發出命令,疾病就離開了他們。救主的一生中也是如此,祂經常透過「一句話」醫治病人(馬太福音 8 章 8 節;路加福音 7 章 7 節);而現在從疾病中恢復,往往也像是某位有權柄的人說了一句話,命令疾病離開一樣。在所有情況下,無論使用什麼手段,醫治的能力都來自神,並在祂的掌控之下。參閱詩篇 103 篇 2、3 節。
21. 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祂!參閱第 8 節的註釋。誰能不加入這個願望呢?願那些從疾病中恢復、從墳墓邊緣被救起的人,為此稱讚神!誰能不希望他們擁有希西家在從威脅他生命的疾病中得救時的那種感受——透過神直接且明顯的介入而得救——當時他說(以賽亞書 38 章 20 節):「耶和華肯救我,所以我們要一生一世在耶和華的殿中,用絲弦的樂器唱我的詩歌!」誰能不希望世上的人都能在這樣的介入中看到神仁慈的證據,並感謝祂沒有忘記有罪和受苦的人類!
22. 願他們以感謝為祭獻給祂,歡呼述說祂的作為。正如在之前的情況下(第 9、16 節),這與詩篇的前一部分相連,或者是對被「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稱讚祂」這一禱告所打斷的思想的延續。這裡的具體觀點是,那些曾經生病並恢復健康的人,應當獻上感謝的祭;或者說,他們是稱讚耶和華的合適人選。這裡的「祭」字是在廣義上使用的,指敬拜或崇拜。讓他們以感謝或讚美來敬拜神。感謝的祭。希伯來文:讚美。讓他們獻上讚美。歡呼述說祂的作為。邊註:如希伯來文,歌唱。讓他們在詩歌中陳述祂的作為。參閱詩篇 9 篇 11 節。
23. 在海上坐船,在大水中經理事務的,24. 他們看見耶和華的作為,並祂在深淵中的奇事。25. 因祂一吩咐,就起狂風,波浪也興起。
23. 在海上坐船的。這裡的場景再次轉換。從那些在曠野漂流的人——從那些在囚禁中的人——從那些生病的人——詩人的目光轉向那些遭遇海洋危險的人,他在那裡找到了稱讚神的理由。「坐船」或「下降」一詞在這裡使用,是因為海比陸地低,而且當我們登上船隻時,我們是在下降。在大水中經理事務的。其業務或職業是在海洋上的人。
24. 他們看見耶和華的作為。他們——水手——有特別的機會看見神的作為。他們看見祂在陸地上所看不見的權能彰顯。他們看見那些似乎直接來自神的事物;那些由祂直接產生的事物——不像陸地上發生的事物,那是生長的結果,是緩慢發展的。他們在海洋的孤寂和宏偉中,似乎更直接地站在偉大之神的面前。祂在深淵中的奇事。在深淵中;在以深度著稱的事物中,正如山脈以高度著稱一樣。參閱詩篇 148 篇 7 節。
25. 因祂一吩咐。希伯來文:祂說,即,祂說一句話,事情就成了。祂意志的簡單表達就興起了風暴,使海洋陷入混亂。狂風。字面意思是:風暴的風。波浪也興起。海洋的波浪。風似乎帶起它們,將它們高高舉起。
26. 他們上到天空,下到深淵。水手們。這指的是水手,而不是波浪,從本節的結尾可以明顯看出:「他們的心因苦難而消化。」下到深淵。這裡的詞與第 24 節使用的不同,譯為「深淵」,但其含義本質上是一樣的。它是指被視為深的海或海洋——無底的。這裡的觀點是,他們似乎降到了海洋的最深處。他們的心因苦難而消化。它似乎溶解了;它失去了所有的堅韌;它昏厥了。所用的詞——*mug*——意思是熔化;流下;軟化;然後應用於因恐懼或恐怖而失去勇氣或活力的心或思想。出埃及記 15 章 15 節;約書亞記 2 章 9、24 節;那鴻書 1 章 5 節。這裡提到的苦難是指因恐懼和危險而產生的苦難。
27. 他們搖搖晃晃,東倒西歪,像醉酒的人。這裡使用的詞——*hhagag*——意思是像跳圓圈舞一樣;然後,像醉漢一樣搖晃或頭暈。東倒西歪,等等。這個詞的意思是來回移動;搖擺;猶豫;然後應用於不能穩步走路的人——醉漢。因此,船隻連同船上的水手,在風暴中似乎東倒西歪。他們智慧盡失。邊註:如希伯來文,他們所有的智慧都被吞沒了。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技巧來引導船隻。所有透過造船智慧所建造的,以及所有從海洋航行經驗中獲得的,現在似乎都無用了。他們任憑風浪擺佈;他們完全依賴神;他們只能向祂呼求拯救。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海上的風暴中,當最熟練和最有經驗的水手感到自己無能為力時。
28. 於是,他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祂從他們的禍患中搭救了他們。參閱第 6、13、19 節。水手會禱告。如果他們在其他地方不禱告,他們經常在風暴中禱告,當面臨船毀人亡的危險時。海上的風暴使成百上千從未禱告過的人跪下——因為他們感到他們唯一的幫助在於神,而且死亡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那時他們做對了。他們做了應該做的事。但他們那時所做的,只是人們應該一直做的事;因為在安全時禱告和在危險時禱告一樣,都是明顯的義務;在平靜的海面上航行時和在風暴中一樣;在陸地上和在海洋上一樣。人無論在哪裡,在任何時候都可能死亡;因此,人無論在哪裡,在任何時候都應當呼求神。風暴、狂風、火、疾病和危險,只是推動人們去做他們本應出於更高動機,且動機可能更無私、更純潔時就應該做的事。
29. 祂使狂風止息,波浪就平靜。神做了這事,只有神能做這事。因此,耶穌做了這事(馬太福音 8 章 26 節),證明了祂是神。沒有比用一句話平息海洋狂暴波浪的能力,更能令人震驚的神聖權能證明了。這字面意思是:「祂使風暴歸於寂靜。」波浪就平靜。被平息了。海洋不再激盪,表面變得平滑。沒有什麼比平靜時的海洋更寂靜的了。似乎連一絲空氣都沒有攪動;沒有一絲漣漪攪動海面;船隻的帆鬆弛地掛著,甚至船隻本身似乎也完全靜止了:「像畫在畫布上的船,停在畫布上的海一樣。」神也能平息靈魂的風暴。祂能使那曾經因罪的緣故而像海洋一樣翻騰、因面臨審判而顫抖的內心,變得像處於完全平靜狀態的海洋一樣平靜。神能做到這一點,除了神之外,沒有人能做到;正如耶穌平息了有罪靈魂的騷動,正如祂平息了海浪一樣,這也證明了祂是神。
30. 他們因平靜就歡喜,祂就領他們到所願的港口。因風暴平息,他們有了脫離危險的安全感。祂就領他們。更準確地說是,「祂引導他們。」到所願的港口。譯為「港口」的詞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有些人將其譯為「海岸」,但「港口」或「碼頭」一詞似乎最能表達這段經文的含義:「他們所願的港口。」沒有在海上漂泊很久,沒有經歷過那種再次看見陸地的強烈渴望的人,無法完全體會這一點。即使如此,沒有在那裡有某種渴望見到或完成的目標的人,也無法完全體會它。如果他的事業在那裡,如果那是他的祖國,如果他的父親、母親、妻子或孩子在那裡,如果那是他父親的墳墓所在地,以及他出生和長大的地方,那種渴望會變得多麼強烈。
31. 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祂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祂!32. 願他們在民的會中尊崇祂,

在眾民的會中,

並在長老的會中讚美他。

願他再次看見那地的渴望,得以滿足。神就是這樣帶領祂的子民在天堂安息——那是他們的港灣,他們的家。在經歷了人生的風暴與危險,忍受了恐懼與動盪之後,祂平息了風浪;道路變得平坦而平靜;航程的終點是安寧的;死亡就像船隻揚起風帆,平穩地駛入港口。聖徒進入了天堂——那渴望已久的港灣;那長久期盼的港口;一個超越所有風暴與狂瀾的安全港灣,一個永恆的家!

32. 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稱讚他。參見第 8、15、21 節的註釋。無疑地,那些從海上的危險中被拯救出來的人,應當讚美主;那些在大洋中見過神作為的人,絕不應當忘記神。
32. 願他們在民的會中尊崇他。讓他們將祂的名高舉;讓他們使祂的名顯赫。這個詞的意思是「舉起」,之所以用於讚美,是因為我們藉此彷彿將神舉起,或使祂顯得尊貴。在眾民的會中。不僅是在私下,更要在公開場合。既然祂的作為是公開且顯著的——既然這些作為與所有人相關——人們就應當在公開的場合,或在眾人聚集時,承認祂。並在長老的會中讚美他。指那些年長的人;在經驗與智慧上卓越的人。這或許是指那些在公共敬拜中擔任職務的人,他們被指派主持並帶領敬拜。我們知道,早期教會曾有安排,指派一群年長者主持敬拜聚會,並引導會眾的靈修。在這些受人尊敬的長者面前,他們在此被勸勉要將當得的讚美歸給神。這其中的原因,部分源於前幾節所提到的——神在平息海洋風暴時所彰顯的大能;部分則源於接下來所提到的——神對人類耕種土地之勞苦的祝福。
33. 他使江河變為曠野,叫水泉變為乾渴之地。他使大地發生巨大的改變;他顯明自己對大地擁有絕對的主權。參見賽四十四 26、27 的註釋。關於「曠野」一詞,參見第 4 節的註釋。此處的重點在於,神對自然界擁有如此的掌控力,以至於他能使河床變得像岩石或沙礫沙漠一樣乾涸荒涼。他能徹底使溪流乾涸,使其變得乾旱焦渴,以至於除了在荒地和沙質沙漠中常見的最矮小的灌木外,什麼也長不出來。並叫水泉變為乾渴之地。不僅是使河流本身乾涸,將其引向灼熱的荒地,使其因高溫而蒸發或消失在沙中,更是直接影響溪流的源頭,使它們乾涸。
34. 變為荒地。希伯來文作:鹽地。意即,一片能出產豐饒的土地。此處的「果子」並非我們現在所用的狹義,而是指大地的任何出產。變為荒地。邊註作:鹽地。這個詞被用來形容貧瘠的土壤,因為鹽分過多的地方土壤是貧瘠的。死海周圍就是如此。參見伯三十九 6;耶十七 6。亦參見維吉爾《農事詩》第二卷 238 行:「鹽鹼地……不長莊稼」;老普林尼《自然史》31. 7;波哈特《聖經動物志》第一卷,第 872 頁。因其中居民的罪惡。正如他傾覆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這很可能是在影射那件事。
35. 他使曠野變為水潭,叫旱地變為水泉。水潭;湖泊。參見賽三十五 6、7 的註釋。並叫旱地變為水泉。不僅是用天上的雨水澆灌,而是使湧流的泉源破土而出,不斷流淌,使各處充滿肥沃與美麗。
36. 他使飢餓的人住在其間,好建造可住的城邑。那些處於匱乏中的人;那些本會滅亡的人。不必將此歸於任何特定的事件。這是一個普遍的陳述,關於神在地上所做的改變,其程度之大,就好像他將沙漠變為肥沃的田野——將荒涼的廢墟變為泉水豐沛的土地;就好像他將一群飢餓的人引導至那裡,並為他們提供充足的食物。好建造可住的城邑。為人類提供一個永久的居住地。
37. 又種田地,栽葡萄園,得享所出的土產。耕種土地。葡萄的種植在巴勒斯坦的農業中是一項重要的特色,因此在此被特別強調。得享所出的土產。大地所生產的果實。
38. 他又賜福給他們,叫他們生養眾多,也不叫他們的牲畜減少。這被視為神所能賜予的最高祝福之一,因此他經常向列祖應許,作為他恩寵的憑據,使他們的後裔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十三 16;二十二 17;二十六 4;三十二 12。也不叫他們的牲畜減少。畜牧業也是農業中重要的一環,因此牲畜能夠繁衍,且免受疾病侵擾,這也是一種祝福。
39. 他們又因暴虐、患難、愁苦,減少且卑微。字面意思是:「他們被減少了。」也就是說,一切都在神的手中。他統治並引導萬事。如果繁榮,那是來自他;如果遭遇挫折,那也是在他的手中發生。人們並非總是處於繁榮之中。生活中總有變遷、不幸、失望與愁苦。神對待人類的方式,是為了以最好的方式確保人能承認他——不是總是賜下繁榮,免得人將其視為理所當然,而忘記了這是來自於他;也不是使生活總是充滿失望與愁苦,免得人覺得沒有神在掌管人類的事務。他有時賜下繁榮,有時降下逆境;有時成功,有時挫折,這顯明他的作為是持續不斷的,而人類完全依賴於他。在現有的環境下——既然人是如此——有交替、逆境與變遷,總比一成不變的過程要好。因暴虐。任何壓迫或限制的事物。患難。災禍——在此指災難。愁苦。痛苦——指身體或心靈上的。
40. 他使君王蒙羞,使他們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他對待他們如同對待普通人;在他的護理中,他不看重他們的地位與階級。他們同樣遭受與他人一樣的匱乏;他們像他人一樣遭遇挫折;他們像他人一樣成為俘虜;他們像他人一樣生病死亡;他們像他人一樣被埋入墳墓;並且,同樣地,他們腐朽歸於塵土。在君王與臣民、主人與奴僕、主婦與婢女、富人與窮人、美貌與醜陋之間,在疾病的痛苦、死亡的掙扎、墳墓的腐臭中,沒有任何區別。腐爛的過程在最華麗的棺木中、在藝術與財富所能建造的最昂貴的紀念碑下,與在最簡陋的棺木中、在沒有墓碑或紀念物的墳墓裡,同樣都在進行。還有什麼比發生在墳墓裡的事,更能有力地顯明對王室裝飾、財富點綴、貴族的星章與勳帶、冠冕與王冠、裝飾美貌的鑽石、珍珠與黃金的蔑視呢?這裡所用的語言,無論是在希伯來文還是我們的譯本中,都可以在伯十二 21 找到。譯為「君王」的詞,原意是指「甘願的、自願的、敏捷的」;隨後應用於慷慨、高尚、慷慨給予的人。它隨後指代高貴地位的人,因為東方人心中「高貴」的概念與「慷慨給予」的概念密切相關。因此,它指代出身高貴的人,並可應用於任何地位崇高的人。使他們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邊註作:虛無之地。希伯來文詞彙「tohu」原意為荒廢、荒涼;空虛、虛無。參見創一 2;伯二十六 7;賽四十一 29;四十四 9;四十九 4。在此意指:一個空曠、無人居住的地方;一個沒有路徑可循的地方;一片荒涼之地。這似乎是指墳墓之後的世界;陰影與黑暗之地。參見伯十 21、22 的註釋。在無路之地。字面意思是「沒有路」。也就是說,沒有人跡可循的路徑。所有人都將很快前往那個無路的世界。
41. 他卻將窮乏人安置在高處,脫離苦難,使他的家眷多如羊群。邊註作:之後。意義並無實質差別。其意是,當他這樣使君王謙卑,將他們從崇高的地位拉下來時,他卻顧念窮人在受苦與試煉中的處境,將他們從那種卑微的狀態中提升出來,並賜給他們繁榮。他就是這樣安排人類的境遇,並顯明他的至高主權。使他的家眷多如羊群。像羊群一樣眾多。在希伯來人中,大家庭被視為一種祝福。參見第 38 節的註釋。
42. 正直人看見就歡喜;凡作孽的必塞口無言。他們將看見所有這些變遷;他們將在自己的經歷中看見神恩寵的憑據。他們因此將有讚美的機會。凡作孽的必塞口無言。惡人將被噤聲;他們將啞口無言。正直人將在這些多變的場景中,找到讚美與喜樂的理由;惡人將無法找到任何抱怨或發怨言的藉口。神的作為顯然是如此公義,如此值得普遍的讚許,以至於即使惡人想要抱怨神,他們也無法找到任何理由來為這種抱怨辯護。
43. 凡有智慧的,必在這些事上留意,也必思想耶和華的慈愛。所有真正有智慧的人。也就是說,所有對事物有正確理解,或願意正確看待事物的人。必在這些事上留意。會專注地思考它們;會正確地推理;會從中得出公正的結論;會讓它們在心中產生正確的印象。其意是,這些事並非一眼就能看透,也不是透過草率與粗略的觀察就能明白,而是所有願意花時間研究它們的人,都會在其中看見智慧與良善的憑據,以至於他們必然會得出結論:神是值得信賴與愛戴的。也必思想耶和華的慈愛。他們將領悟到神是一位慈愛的神;他尋求宇宙的福祉;他渴望所有人的益處;整個體系被安排得如此妥當,以至於能確保宇宙中最大的益處。沒有人能在研究神的作為,或觀察他護理的事件時,而不察覺到有無數的安排,其目的僅僅是為了產生幸福;這些安排只能在「神是一位仁慈的存有」這一假設下得到解釋;若是在一個惡意的統治者之下,這些安排就不會存在。雖然有些安排看起來像是為了造成痛苦,雖然罪惡與苦難已被允許進入世界,但我們目前的處境,不足以讓我們證明這些在某種程度上可能與促進宇宙幸福的願望不相符,或者證明沒有某種解釋(儘管目前對我們來說太高深)能顯示仁慈的原則適用於神所有的作為。同時,在我們能看見——我們在無數情況下都能看見——仁慈的憑據之處,讓我們讚美神;在我們無法看見之處,讓我們默默地信靠他,並相信終有一天會有一種方式,讓我們能像天使現在所看見的那樣看見這一切,並像他們一樣,為那些現在對我們而言顯得黑暗且不可理解的事讚美他。在我們面前有永恆的時間來研究神的作為,如果在那永恆中,我們學到了關於神的事,是我們現在無法理解的,或者如果在那永恆中,那些現在對我們而言如午夜般黑暗的事變得如正午般清晰,那也不足為奇。童年時期對我們而言不可理解的許多事,在成年後不都變得清晰了嗎!

詩篇 第一百零九篇

(續前文)

願這禱告成為他的罪。顯然,這是指他為自己的罪案所作的禱告;他祈求自己能被判無罪並獲釋放。願結果顯明這樣的禱告是錯誤的;事實上,這是在為一個惡人——一個本該受罰的人——祈求開脫。願這禱告被視為如同為謀殺犯或違法者所作的祈求一樣——那是一種祈求罪犯逃脫或不受懲罰的禱告。所有人必然都會看出,這樣的禱告是錯誤的,是一種「罪」;因此,在他自己的情況下,為自己的逃脫而禱告同樣也是「罪」。詩人祈求藉由審判的結果,使人看出這樣的禱告實際上是在為保護和開脫一個惡人。案件中公正的判決將證明這一點;這正是詩人所祈求的。

8. 願他的年日短少。願他早日被剪除;願他的生命縮短。司法官員以此為目標、渴望它、並為此禱告,這並非錯誤。如果一位官員祈求謀殺犯或叛國者長壽,那該是多麼奇怪的事啊!願別人得他的職分。凡是尋求將一個邪惡且腐敗的人從職位上撤職的人,其行為和實際上的禱告都是如此。既然這樣的職位必須有人擔任,他為撤除惡人所作的一切努力,都傾向於促成「別人得他的職分」;為此而勞苦和禱告是正確的。這種行為本身並不意味著惡意或不良情緒,而是與最純潔的仁慈、最親切的感情、最嚴格的正直、最堅定的愛國精神以及最高形式的虔誠相一致。此處譯為「職分」的詞,在邊註中譯為「職責」。它適當地表示點名、清點,進而表示照料、看守、監督、職責,如在軍隊或公職中。在使徒行傳一章20節中,這段經文被應用於猶大,而該詞——與此處七十士譯本中的詞相同——在正文中被譯為「監督的職分」,在邊註中譯為「職分」。參見該處的注釋。它最初並非指猶大,但這語言恰好適用於他,以及當時的情況。
9. 願他的兒女為孤兒,他的妻子為寡婦。這是在罪犯(若他是父親)被處決時必然發生的事。這是犯罪的後果之一;如果司法官員盡職,這樣的人的兒子自然會成為孤兒。這禱告僅僅是祈求公義得以伸張,而這一切不過是法律得到適當執行後必然隨之而來的結果之列舉。
10. 願他的兒女漂流討飯,從他們荒涼之處出來求食。願他們不斷地流浪,沒有家——沒有固定的居所。願他們被迫向慈善機構乞求每日的食物。在此,我們進入了詩篇中較難與正確情感相協調的部分,比之前討論的部分更難。確實,罪犯的兒女成為流浪者和乞丐是犯罪的常見後果,但這並非必然的結果;因此,這裡似乎夾雜了個人的情感,或是一種報復的心理。這貫穿了詩篇中咒詛部分的其餘內容。我承認,若不承認這些表達僅僅是一個真正虔誠但並不完美的人內心活動的記錄,就很難解釋這一點——一個人在即便其整體品格是聖潔時,內心運作仍被允許記錄下自己的感受(儘管是錯誤的),就像他記錄他人的行為,或記錄自己錯誤的行為一樣,僅僅作為一個簡單的事實——記錄下當時真實的感受。這記錄可能是完全正確的;但所記錄的情感可能完全無法辯解。參見總論第6節(6)。願他們從荒涼之處出來求食。在無人居住的地方;在荒蕪的地區;在沙漠中:願他們被迫依靠在那裡能撿到的微薄食物為生——那些僅能維持生命的根莖或野果。參見約伯記三十章4節的注釋。
11. 願強暴的債主牢籠他一切所有的。字面上是:「願強暴的債主設下網羅,籠罩他一切所有的」;也就是說,讓他沒收他所有的財產。譯為「牢籠」的詞(nakash)意為設下網羅,如同捕捉鳥類和野生動物,因此意為誘捕、陷害、捕捉。譯為「強暴的債主」的詞,字面上意為借貸或借錢的人;放債人;在我們這個時代,即經紀人。這裡指的是放高利貸的人;或是利用他人的需求以高利率放貸的人——從而遲早奪取並佔有他人的財產。這裡的禱告是,願他處於必須落入那些將會佔有他全部財產的人手中。願外人搶他勞碌得來的。願外人掠奪他的勞碌;也就是說,他勞碌的果實。願他們奪取並佔有他所賺取和獲得的東西,並自己享受它。對第10節所作的評論也適用於本節及隨後的經文。
12. 願無人向他施恩,願無人可憐他的孤兒。願他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憐憫和同情。當他受苦時,願他被撇下獨自承受。願找不到任何人為他流下一滴同情的眼淚,或救濟他。字面上是:「願沒有人向他施展仁慈。」願無人可憐他的孤兒。即向他們施憐憫或仁慈。參見第10節的注釋。
13. 願他的後代斷絕,名字被塗抹。在希伯來人中,擁有眾多的後代,使名字和家族得以延續,被視為最偉大、最令人嚮往的祝福之一。因此,祈求一個人的整個家族被剪除,是所能使用的最嚴厲的咒詛形式之一。願名字被塗抹。就像一個人死後,名字從名冊或點名簿上被擦掉一樣。
14. 願他祖宗的罪孽被耶和華記念。聖經的教義是,神「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二十章5節);事實是,兒女和孫輩往往因父母的錯誤、罪行和愚昧而受苦,如在酗酒、謀殺和叛國的情況下(參見羅馬書五章12節及後續注釋);這裡的禱告是,罪的這種規律性影響能在這個例子中發生;願這些後果不被神的干預所阻止。願他母親的罪不被塗抹。這可能是為了完成對仗而添加的——他父親和母親的罪。然而,如果這是大衛的作品,可能與詩篇五十一篇5節中出現的類似暗示有關:「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這禱告是,無論從他母親是個罪人這一事實中適當地產生什麼影響——無論是在某種特殊的意義上,還是所有人都身為罪人的普遍意義上——都願這些影響臨到他身上。
15. 願這些罪常在耶和華面前。願他們的罪永遠不從神的意念中消失。願神永遠不忘記它們,以至於不為此施行懲罰。願他使他們的名從地上斷絕。願他們在世人中被完全遺忘。願他們的名字徹底滅絕;願這個作惡者處於那些沒有祖先可供誇耀和懷念的人的境地。這裡的思想源於人們能夠提及因美德而值得紀念的祖先時所感受到的榮耀。
16. 因為他不想施憐憫,卻逼迫困苦窮乏的。他沒有同情心;他嚴厲、苛刻、不公、冷酷。他逼迫困苦窮乏的人。那些沒有朋友的人;那些流浪者和乞丐。在大衛的一生中,有時這會嚴格且字面上適用於他。願他殺那傷心的人。那心被憂傷壓碎的人——願他給予「最後一擊」,將他送入墳墓。無論是什麼樣的情感促使了這項禱告,或者無論為詩人的情感表達辯護有多麼困難,對這樣的人施行懲罰的適當性是毫無疑問的。所祈求的苦難對於一個逼迫困苦窮乏人,並試圖加增憂傷,使那已經被壓碎和傷心的人沉入墳墓的人來說,並不顯得過於嚴厲。
17. 他愛咒詛,咒詛就臨到他;他不喜愛祝福,祝福就遠離他。他喜歡咒詛他人;他似乎在咒詛的行為和促使咒詛的情感中都找到了樂趣,願他看看這是什麼滋味;願它充分地臨到他身上。他選擇了這作為他的分;願這就成為他的分。在原文中,這是直陳語氣,而不是像我們版本中的祈願形式:「他愛咒詛,咒詛就臨到他;他不喜愛祝福,祝福就遠離他。」儘管如此,上下文似乎更要求我們將其理解為一種禱告,而非陳述,因為整篇詩篇的目的似乎不是陳述已經臨到他身上的事,而是詩人希望可能臨到他身上的事。他不喜愛祝福,祝福就遠離他。正如他對祝福他人感到不快,或對任何有助於促進他人幸福的措施不感興趣,願所有被視為祝福的事物都遠離他——願他對此一無所知。
18. 他拿咒詛當衣服穿上;這咒詛就如水進他裡面,像油入他的骨頭。道德品質常被比作衣服——我們以此向同胞顯現。參見彼得前書五章5節;約伯記二十九章14節。願它像水一樣進入他的裡面。願它徹底滲透他。願他沒有任何部分不受其影響。願它像油一樣進入他的骨頭。就好像油流過他所有的骨頭一樣,願咒詛的影響遍及他整個身體。這禱告是,願他整個本性都能感受到咒詛的影響;願他能充分體會到他試圖加諸於他人身上的東西。
19. 願這咒詛當他遮身的衣服,當他常束的腰帶。他選擇穿上它,戴上它,以此顯現;願他不斷感受到其後果。正如他總是必須穿衣服,願這也像他的外袍和腰帶一樣,時刻與他同在並穿在他身上。
20. 這就是我對頭與說惡言害我的人,從耶和華那裡所受的報應。譯為「報應」的詞通常指工作、勞動、職業、事務;然後,指一個人通過工作所賺取的——報酬、酬報,利未記十九章13節。這裡的意思是,願他們不斷地收到我所祈求的這些事情(第6-19節);願他們不斷地受到這種對待。這是他全部願望的總結。無法證明他們不配得到這一切;無法證明如果這一切臨到他們身上是出於神,那是不公義的;無法否認這些事情,無論是單獨、成組還是連續發生,確實會臨到惡人身上;而此處的禱告可能僅僅是祈求公義得以伸張。儘管如此,如前所述,要完全為詩人所表達的情感辯護並不容易。參見第10節的注釋。
21. 主耶和華啊,求你為你的名恩待我;因你的慈愛美好,求你搭救我。也就是說,為我介入;為我施展你的大能。短語「為你的名」意味著促使他採取行動的動機是渴望神得榮耀。這並非主要或首要為了他自己的幸福;而是為了神得榮耀,為了神的屬性得以彰顯,為了神的計畫得以成就。參見但以理書九章18、19節的注釋。因你的慈愛美好。也就是說,慈愛的特徵就是行善;表現仁慈。求你搭救我。他祈求神顯明他真實的樣子,作為一位慈愛的神。
22. 因為我是困苦窮乏的,內心受傷。我是無助且依賴的。我處於需要你恩慈介入的境地。我的心受傷。我就像一個被武器擊倒的人——彷彿我的心被刺穿了。我沒有勇氣,沒有力量。我就像一個躺在戰場上受傷的人。
23. 我如日影漸漸偏斜而去;我如蝗蟲被抖出來。焦慮、移動、被驅趕,就像一群蝗蟲被風吹散一樣。整句話的意思是,他很脆弱、軟弱,需要從高處來的力量。
24. 我因禁食,膝蓋軟弱;我身上的肉也漸漸瘦了。飢餓;缺乏食物。站立的力量與膝關節的穩固有關,因此軟弱無力以膝蓋的無力來表示。參見希伯來書十二章12節。我身上的肉也漸漸瘦了。我消瘦且軟弱。我的力量沒有得到適當的補充。這裡的思想似乎是,脂肪(希伯來文:油)對於力量是必要的。
25. 我受他們的羞辱;他們看見我,便搖頭。他們羞辱或辱罵我是一個壞人。參見詩篇二十二篇6節的注釋。此處的複數「他們」表明詩篇所指的不止一人,儘管其中一人如此突出,以至於詩篇的很大一部分可以適當地僅對他而言。他們看見我,便搖頭。表示輕蔑。參見詩篇二十二篇7節。參見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9節。
26. 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幫助我,照你的慈愛拯救我。站在我這邊;介入。
27. 使他們知道這是你的手,是你耶和華所行的。這一切都是由你所做的;這一切都發生在你的指引之下,或是由你所命定的。這裡的參考似乎特別是指神的介入:「願這對所有人顯明,你已為我介入;你已為我承擔;你是我的朋友。」他渴望神的介入,以便他在所有敵人面前得到辯白。願他們知道這是你的手。願這是一種顯而易見的介入,使所有人都能看出除了神之外,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
28. 任憑他們咒詛,惟願你賜福;他們幾時起來,就必蒙羞,你的僕人卻要歡喜。參見第17節。任憑他們繼續咒詛我,只要你賜福給我。只要能得到你的恩寵,我願意承受所有這些羞辱。我認為你的恩寵比他們的恩寵重要得多;如果我能獲得神的恩寵和友誼,被世人辱罵和咒詛是小事一樁。他們起來。當他們起來反對我;當他們試圖逼迫我時。他們就必蒙羞。願他們失望;願他們反對我的計畫不能成功。關於「蒙羞」一詞,參見約伯記六章20節;詩篇二十五篇2、3節的注釋。
29. 願我的對頭披戴羞辱,願他們以自己的羞愧為外袍遮身。願混亂和失望籠罩他們,彷彿一件衣服。參見第18、19節的注釋。他們曾「穿上咒詛」作為外袍(第18節),現在的禱告是,羞辱的遮蓋也應同樣完整。願他們以自己的羞愧為外袍遮身。就像一件外衣——外袍或長袍——他們可以將其裹在全身。願它如此充足,以至於他們可以將自己完全包裹在其中。願他們的混亂與他們的罪行完全相稱。
30. 我要用口極力稱謝耶和華;我要在眾人中間讚美他。我要向他唱出豐盛的讚美。參見以賽亞書三十八章20節的注釋。我要在眾人中間讚美他。在盛大的會眾中。我要公開承認他的良善和慈愛。參見詩篇二十二篇25節的注釋。
31. 因為他必站在窮乏人的右邊,要救他脫離審判他靈魂的人。他將以此表明他幫助窮乏和無助的人。要救他脫離審判他靈魂的人。邊註:「脫離審判他靈魂的人」。希伯來文是:「脫離那些審判他靈魂的人」。意思是,脫離那些作出嚴厲或不公正判決的人;脫離那些定無辜者罪的人。

詩篇 第一百一十篇

這篇詩篇題為「大衛的詩」。救主(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3節)和彼得(使徒行傳二章34節)也將其歸於大衛;沒有理由懷疑標題的正確性。然而,標題或詩篇中沒有任何內容可以確定大衛是在生命的哪個時期,或在什麼場合寫下這篇詩篇的。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認為這是在撒母耳記下八章15-17節所提到的時候;其他人則在大衛的一生中選擇了其他場合。但這一切都是推測。這篇詩篇與他歷史中的任何具體事件沒有特別的聯繫,而且由於它完全是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它可能是在他生命的任何時期創作的。這篇詩篇在《新約》中被多次引用,指涉彌賽亞,其方式表明它對彌賽亞的應用是如此清晰和明確,以至於我們有義務捍衛它旨在指涉他的觀點;而引用的方式表明它並非在次要意義上,也不是以任何「遷就」的方式,而是它對他具有原始且排他的適用性。解釋誠實的每一項原則都要求這樣做。解釋本身可能存在困難,但它指涉彌賽亞這一事實並不涉及任何困難,如果一旦承認存在預言這回事,並且舊約的任何部分都指涉彌賽亞的話。舊約中沒有任何部分比這篇詩篇在《新約》中更清楚地應用於他;沒有任何部分比這篇詩篇更自然地讓人聯想到彌賽亞;如果堅持認為它不指涉他,就沒有任何部分比這篇詩篇更難解釋;如果將其指涉他,就沒有任何部分比這篇詩篇更顯得平易。因此,在本注釋中將假定,這篇詩篇對彌賽亞有原始且排他的指涉,而啟示的朋友們有義務證明,在那個自稱為彌賽亞的人——主耶穌——身上,這篇詩篇中所包含的預言得到了公正的應驗,而他在《新約》中被應用於他,這篇詩篇中所包含的預言得到了公正的應驗。

這篇詩篇的思想是關於彌賽亞的升高、征服、祭司職分和統治。兩件事——彌賽亞的王權和祭司職分——結合在一起。主導思想是祭司君王,或君王祭司,如同麥基洗德的情況,在麥基洗德身上,祭司和君王這兩個職分以一種非常不尋常的方式和形式結合在一個人身上。通常,即使在世界最早的時代,它們也是分開的。在麥基洗德的情況下,它們結合在一起,因此他被選為彌賽亞的適當代表——一個應該結合這些職分的人。

這篇詩篇的結構如下:

I. 彌賽亞的升高,作為他「坐在右邊」,直到他所有的敵人被制服,第1節。

II. 他被賦予完成他所受命之設計所需的能力,第2節。

III. 確信他的子民在他施行大能的日子裡會成為「甘心」的,第3節。

IV. 他統治的獨特特徵,作為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君王;在他自己的人格和職分中結合了君王和祭司的兩種功能,第4節。

V. 他的征服和勝利,第5-7節。

1.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在希伯來文中,「耶和華對我主說」。耶和華(Jehovah)是神不可稱呼的名字。它從未被賦予受造物。另一個譯為「主」的詞——Adonai——意為擁有統治權或權威的人;地位崇高的人;擁有統治權的人;擁有者或所有者等。這個詞經常應用於受造物。它應用於君王、王子、統治者、主人等。「我主」一詞指的是在地位上高於詩篇作者的人;一個他可以稱呼為上級的人。因此,這篇詩篇不能指大衛自己。因為耶和華不會對大衛說:「你坐在我的右邊。」在大衛時代,地球上也沒有任何人可以適用於此;任何他會稱呼為「主」或上級的人。因此,如果這篇詩篇是大衛寫的,它必須指涉彌賽亞——一個他承認是他的上級——他的主——他的統治者的人。它不能指神,彷彿神要對大衛擁有這種統治權,因為神自己被提到是在對大衛稱呼為「主」的那位說話:「耶和華對我主說。」因此,救主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3-45節中的推理,是建立在對這篇詩篇公正且正確的解釋基礎上的,並且是如此平易且具有決定性,以至於法利賽人沒有試圖反駁它。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6節。參見該處的注釋。除非證明這篇詩篇不是大衛所作,因此可以應用於作者會承認是他的「主」的某個人,否則根據解釋語言的正確規則,不能給予它任何其他的解釋。但沒有證據表明這一點,而且在舊約歷史中也沒有任何人適用於這篇詩篇。你坐在我的右邊。榮譽和地位的位置。參見詩篇十六篇8節的注釋。另參見詩篇四十五篇9節;馬可福音十四章62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69節;使徒行傳七章55節;希伯來書一章3節;八章1節。這個短語適當地應用於彌賽亞,因為他被升高到宇宙中最高的位置——神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直到他們完全被制服在你腳下。參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4節的注釋。這裡提到的敵人是彌賽亞作為君王所面對的敵人(參見詩篇第二篇);這裡的應許是,「他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參見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6節的注釋。
2. 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你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你權能的權杖;你將用它來統治的東西。它將由耶和華賜給你;並且它將賜給你,彷彿是從錫安出來的;也就是說,作為從教會發出的,並從那裡衍生出來的。這將是一個與教會相關的任命,並且彷彿是教會將其授予你。這個思想是,彌賽亞將彷彿從教會那裡接受他的指定、權威、委任、能力。他將從那裡出來(以賽亞書十一章1節);將為它行動;將為它的益處做必要的事;將運用教會在地上所擁有的權力。參見詩篇第二篇9節的注釋。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在你仇敵中建立你的權力,並在他們中間統治。這是一個在那些曾是他敵人的人中間建立王國的委任;在那些曾經並且仍然叛逆的人心中。他的王國不是通過摧毀他們來建立的,而是通過制服他們,使他們成為他甘心的僕人。他們屈服於他,而他統治他們。這裡並非一個剪除他們的委任,而是一個執行起來困難得多的委任——使他們成為他的朋友,並使他們願意服從他的權威。單純的力量可能會粉碎人;要使叛逆者甘心順服,並使他們自願服從,需要的不僅僅是力量。
3. 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你的少年人,如同清晨的甘露。甘心犧牲自己。在希伯來文中,這個詞意為自發地、自願地、甘心樂意地。在出埃及記三十五章29節中譯為「甘心獻的」;出埃及記三十六章3節中譯為「甘心獻的」;利未記七章16節中譯為「甘心獻的」;利未記二十二章18、21、23節,二十三章38節,民數記十五章3節,二十九章39節中譯為「甘心獻的」。

39;申十二6、17;十六10;廿三23;代下卅一14;拉一4;三5;八28;詩一一九108;「甘心」,代下卅五8;「豐盛」,詩六十八9;「甘心」與「甘心地」,結四十六12;「白白地」,何十四4;以及「甘心祭」,摩四5。此詞未見於其他經文。其意為「自由」、「自願」,即出於選擇,出於他們自己的意志。他們是在行使自由的情況下這樣做。沒有強迫,沒有勉強。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有什麼「能力」,都是為了使他們「甘心」,而不是強迫他們違背自己的意願去做事。然而,這裡所做的事,或這裡意圖描述為已經完成的事,顯然是將自己奉獻給那位在此被指定為他們統治者的人——彌賽亞。此處的暗示可能是:(a)他們在歸信時將自己奉獻給祂,成為祂的人;(b)他們將自己奉獻給祂的服事——如同士兵在戰爭中那樣;或(c)他們將自己的時間、財富、才幹奉獻給祂,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祂對他們統治的結果,在他們那一方都是自願的。在祂的宗教裡沒有強迫。人不會被強迫去做他們不願做的事。所有施加的能力都是在意志上——使人願意做正確的事,以及對他們自己有益的事。沒有人會違背自己的意願被強迫去天堂;沒有人會違背自己的意願從地獄中被拯救;沒有人會違背自己的意願在宗教上獻祭;沒有人會被強迫以任何方式違背自己的意願去服事救贖主。宗教行為是人類所能進行的最自由的行為;在所有被救贖的群體中,沒有人會說他成為救贖主追隨者的行為不是完全自願的。他選擇——他宣告——成為神的朋友,而且他從未後悔過這個選擇。

在祂能力的日。賜給彌賽亞以完成祂使命之工的能力;使人歸信並拯救世界的能力(太廿八18;十一27;約十七2)。這意味著:(a)這種能力將被用於引導人順服祂;(b)有一個確定的時間,這種能力將被彰顯出來。儘管如此,這種能力並不與自由相矛盾。這是使人甘心樂意,而不是強迫或逼迫他們順服祂的能力。有一種能力可以施加在意志上,且與自由相容,這正是彌賽亞在引導人歸向祂時所使用的能力。

在聖潔的妝飾中。這種能力將與聖潔的美麗相連;或者說,當這種能力彰顯時,聖潔將會顯明出來。其目的是為了確保聖潔;而那聖潔中將會有美麗。在此情況下所施加的唯一能力就是使人聖潔;他們將在自己的生命和行為中,彰顯出聖潔與純潔品格所具有的一切美麗或吸引力。譯為「美麗」的詞是複數,這裡的暗示可能是指那些被提及之人的衣著。他們將穿著潔淨的衣服——如同神的祭司那樣的祭司禮服(參利十六4)。其意可能是他們將成為「祭司的國度」,穿著祭司的禮服(出十九6;參彼前二5、9的註釋),並且他們將以適合該職分的袍子為妝飾。然而,這也可能指他們內在實際的聖潔,意指當他們順服祂時,他們將顯為聖潔或公義的子民。

從清晨的胎中:你有你年輕的甘露。原文意為「比清晨的胎中,你將擁有……等」。這裡的表達顯然是指露水的來源——清晨的露水——彷彿在那時誕生,或看起來是在那時出生的。清晨被描繪為露水的母親。這個比喻極具詩意且優美。比較的基礎可能是:(a)「聖潔的美麗」——聖徒美麗的裝束——比清晨胎中所產生的更勝一籌;或(b)年輕的甘露比清晨產生的露水更美麗。由於「露水」這個詞(比較的基礎)出現在句子的後半部分,因此邊註所指出的第二種解釋很可能是正確的:「比清晨的胎中(比清晨所產生的),你擁有你年輕的甘露。」也就是說,「正如年輕的清晨——一天的青春——在露珠的豐盛與光澤中擁有其美麗,你的青春之露也將如此——你榮耀之日的開始。」這裡是否也暗示了在他「子民」中的眾多人口——像清晨的露珠一樣甘心樂意,也像露珠一樣美麗——在他帶著明亮黎明的一切美麗走向世界時?我認為整句話的意思是:「你的統治將像白晝——漫長而明亮的一天。你的降臨——那天的清晨——將像早晨的黎明——如此清新、如此美麗,因草葉上閃爍的露珠而顯得如此可愛。你統治之日的開始,對世界而言將更加美麗、更加可愛;你的青春——你的顯現——那天的開始。」這樣理解,這節經文是對彌賽亞降臨時那明亮清晨最美麗的詩意描述;是祂統治那榮耀之日的黎明。參賽九1-3。

4. 主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4. 主起了誓。祂以莊嚴的誓言,或如同誓言一般,確認了彌賽亞的任命。也就是說,這就像祂已經起誓一樣確定且固定。參來六13。如果「時間」這個詞可以應用於永恆過去的交易,那麼這就是祂在神的旨意中被指定為彌賽亞的時候;在神永恆的謀略中。參詩二7。並且決不後悔。不會改變祂的旨意。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這裡譯為「等次」的詞,正確的意思是「話語」、「事物」、「事項」;因此,是一種方式或樣式。這裡的意思是,祂將照著麥基洗德的方式成為祭司;或者說,祂是像麥基洗德那樣的祭司。祂不會出自利未支派;祂不會在常規的祭司世系中,但祂在職分的特徵上將與這位古老的祭司王相似——在祂自己身上結合了祭司與君王這兩種功能;作為祭司,祂獨自站立;不從任何前任世系中獲得權柄;且沒有繼承人。關於此節經文應用於彌賽亞的詳細解釋,請參閱來五6、10;七1-3的註釋。這段經文在此處,若不參考新約對它的使用,將暗示以下幾點:(1)所談論的那位,在正確的意義上將是一位祭司。(2)祂將擁有一個永久或長存的祭司職分——「永遠」。(3)祂不會出自利未支派既定的祭司世系,但祂的任命將是不尋常且非凡的。(4)任命將直接來自神,而不是從祂之前的人那裡繼承而來。(5)作為祭司,祂將根據《創世記》中關於麥基洗德的記載,與麥基洗德相似。(6)正如麥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祂也將如此。(7)正如麥基洗德在自己身上結合了祭司與君王的功能,這些也將在祂身上發現。(8)正如麥基洗德在職分上沒有繼承人,祂也不會有。這些事情在多大程度上適用於主耶穌基督,以及這段經文應用於祂是多麼恰當,可以通過查閱《希伯來書》第五、六、七章來了解。
5. 在你右邊的主。參詩十六8的註釋。必在祂發怒的日子打碎列王。這裡譯為「打碎」的希伯來語詞——來自「打碎」(machatz)——意為搖動、攪動;然後是搖碎、擊碎、粉碎;在這裡,它有擊碎、打擊、傷害、粉碎的意思。所提到的「列王」是神和彌賽亞的敵人,其意是所有人都將在祂面前被征服;祂將建立一個普世的統治;沒有人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或者說,祂將統治全地。這種語言源自戰爭中的征服;源自以武力征服敵人。參詩二9-12;賽十一4的註釋。在祂發怒的日子。詩二12。
6. 祂必在列國中審判。在萬國之中。也就是說,祂將建立一個國度,或統治地上的萬國。祂將來執行審判與公義,並將應得的報應分給眾人。參賽十一3-5的註釋。祂必填滿屍首。祂將進行大屠殺——象徵著征服,以及世界對祂的臣服。這就好像戰場上被殺者的屍體散落在地上,或填滿了大地上的山谷。祂必打破許多國的頭。這裡使用的詞與前一節中出現的詞相同,在那裡被譯為「打碎」。這是征服的語言,彷彿世界將通過戰爭被征服於祂。在許多國。邊註作「大」。在廣大且遼闊的地區——將祂的征服擴展到遙遠的土地。這只有在全地都服在彌賽亞的統治之下時才會實現。林前十五24-28。
7. 祂要喝路旁的河水。這裡的設計似乎是將彌賽亞描繪為一位勝利的君王和征服者,正在追趕祂的敵人。在上一節中,詩人將祂描繪為參與戰鬥並以大屠殺擊殺敵人的人。這裡他將祂描繪為追趕那些從戰場上逃脫的人,並且在追趕時沒有昏厥或疲憊。祂就像一個在旅途中發現豐富泉水和溪流的人;在那些泉源和溪流中恢復體力;因此,祂不會昏厥和疲憊。祂有力且成功地追趕祂的仇敵。因此祂必抬起頭來。因此祂必得勝,或取得成功。當我們昏厥和疲憊時,當我們失望和羞愧時,當我們意識到罪咎時,頭就會垂下。在意識到正直、成功和勝利時,在希望的洋溢中,頭就會抬起來。這裡的意思是,彌賽亞將是得勝的。祂將在所有仇敵身上取得勝利;祂將毫無疲憊地追趕祂逃跑的敵人,並將從征服中歡喜、誇勝、凱旋而歸。這一切都是在一位得勝英雄的形象下;這一切都將在福音對世界的征服中實現;在神仇敵的被制服中;在救贖主將國度交給神的最後時刻。林前十五24-28。

詩篇 第一百一十一篇

這篇詩篇的作者不詳,創作的場合也不詳。它是希伯來文中以「哈利路亞」(Hallelujah)開頭的十篇詩篇之一;在我們的譯本中譯為「你們要讚美耶和華」。這些詩篇是詩一○六、一一一、一一二、一一三、一一四、一四六、一四七、一四八、一四九、一五○。使用這個短語表明這些詩篇是為公眾敬拜而設計的。這很可能是一篇較晚期的詩篇——這一事實可以從使用這個短語的事實中看出。維內馬(Venema)推測它是寫於馬加比時代,但對此並無證據。

這是一篇字母詩。在那類詩篇中,形式相當多樣。有些詩篇中,希伯來字母表的一個字母開頭每一節;在另一些詩篇中,字母表的連續字母開頭每兩或三節,或者像詩一一九篇那樣,連續八節;在另一些詩篇中,字母表的連續字母被用於詩篇節句的開頭。這篇詩篇的特殊之處在於,詩篇的前八節包含兩個分句,分別以字母表順序的字母開頭;最後兩節則有三個分句。為什麼採用這種安排,現在已無法確定——正如許多被認為是詩歌之美的事物一樣。現代詩歌的節拍、節奏、押韻中,有許多與此同樣人工化,也同樣令人費解。

這篇詩篇是對神因祂作為而發出的讚美呼籲,旨在從這些作為中提出對祂信靠的理由。因此,它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可以在任何國家、任何時間、任何人群中使用。這是一篇可以翻譯成世界上所有語言的詩篇,無論人們說什麼語言,它都能用他們自己的語言表達他們在所居住的各個土地上需要感恩的事。

1.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邊註作「哈利路亞」。參詩一○六1。我要一心讚美耶和華。以不分心的情感;毫無保留。我不會讓心中有任何會干擾讚美之豐盛的事物;沒有冷淡或分心的情感;沒有對其他事物的愛會削弱我對神的愛;沒有對祂的懷疑會冷卻我的熱情;沒有不信會在我嘴唇的讚美升向神時將我拖向大地。參詩八十六12的註釋。在正直人的會中。當義人聚集進行公眾敬拜時。並在會眾中。參詩廿二22、25;六十六13;八十四5。
2. 耶和華的作為本為大。它們在數量上是巨大的;在規模上是巨大的;在智慧上是巨大的;在良善上是巨大的。這種語言在詩人時代是恰當的,當時人們僅用肉眼觀察天空,對宇宙真實規模的看法非常不完整,正如現在通過望遠鏡所揭示的那樣。它現在完全恰當,並且傳達了一種比詩人時代更莊嚴、更崇高的印象。在未來通過更完美的儀器、更精確的觀察和更深入的研究,可能獲得對宇宙更廣闊的視野時,它仍然會是恰當的。當人們從天堂的高度俯瞰宇宙的偉大時,它也將是恰當的。凡喜愛這些事的人都必考察。由所有這樣的人研究。凡喜愛這些事的人。更字面地說,「考察以滿足他們所有的願望」。也許意思是,他們會在這些作為中找到他們所有的願望得到滿足;他們會在其中找到關於神的能力、智慧、良善和威嚴,他們想要或應該找到的一切。儘管如此,這意味著他們確實有渴望這樣研究祂的作為,或者他們確實從考察神在祂作為中顯明其存在與屬性的證據中找到了樂趣。一個愛神的人,在研究祂的作為以及祂的話語時,都會有真正的樂趣;在其中之一中找到樂趣與在另一中找到樂趣同樣恰當——希望獲得前者所傳授的知識,與獲得後者所賜予的知識同樣恰當。神的朋友們的一個大錯誤就是忽視了研究祂的作為。在這樣做時,人們不需要忽視或低估《聖經》及其所給予的知識,因為這樣的學習將是闡明《聖經》的最佳手段之一。
3. 祂的作為有尊榮和威嚴。字面意思是,「尊榮與威嚴是祂的作為」;也就是說,祂所做的一切都是尊榮且榮耀的。這句話涵蓋了神在創造、護理和救贖之工中所做的一切。祂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尊榮——有威嚴。祂的公義存到永遠。也就是說,在對祂作為的所有考察中,人們會發現祂是永不改變地公義或公正的。祂已經做過的,或祂現在所做的,都證明了這一點。人類——即使是好人——的行為,有些是經不起調查的;但神卻沒有這樣的行為。有些事情是人們做的,只有在不對其進行調查時才會引起讚賞;但神的作為越是被研究,就越令人讚賞。有些東西只有在不被搖動時才顯得美麗或甜美;一束香料越是被攪動,就越會散發出香氣。
4. 祂行了奇事,使人記念。在天上和地上。使人記念。字面意思是,「祂為祂的奇事創造了記憶」。它們被創造出來,使人可以記念;人的記憶力也被創造出來,使它能保留它們。記憶最高且最恰當的運用,是保留神作為所教導的功課;將祂通過這些作為教導祂有理性的受造物的事物,珍藏起來以供感恩和使用。記憶永遠無法比珍藏神在對待我們的護理中以及在祂的話語中所教導的真理更有價值。如果人更努力地去記念這些事;如果他試圖忘記那些他現在如此小心地保留在記憶中的許多事物,那對他該有多好。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參詩八十六5的註釋。這被陳述為仔細研究神作為的結果;作為所有仔細研究祂作為的人都會得出的結論。除了最後一節外,詩篇的其餘部分都佔據了神所做值得記念之事的例證。
5. 祂賜糧食給敬畏祂的人。邊註作「獵物」。其意是,祂供應了他們的需要。希伯來語詞是「獵物」,暗示了田野野獸獲取食物的方式。其意可能是他們從敵人那裡獲得了這些,就像猛獸通過戰爭獲取食物一樣;或者這個詞可以以一般意義使用,意指神供應了他們的需要。祂必永遠記念祂的約。祂永遠不會撇下或丟棄祂的子民;祂將忠於祂對他們所做的一切應許。
6. 祂向百姓顯出大能。猶太百姓。祂使他們知道了這一點。這裡的提及並非指祂宣告或陳述它,而是指祂代表他們進行干預的行為,在這些行為中,祂顯明了祂能力的偉大。祂作為的大能。祂行為的能力;祂所做之事中包含的能力。這裡所指的能力是在毀滅埃及人,以及征服迦南諸國時所顯明的。把外邦人的地賜給他們為業。列國;即巴勒斯坦的列國。「產業」一詞常被用於財產的廣義;這裡的意思是,神通過將他們所擁有的一切交在他百姓的手中,顯明了祂能力的偉大。
7. 祂手所做的。祂在創造和護理之工中所做的一切;——祂對人類所做的一切行為。是誠實公平的。真理。也就是說,它們傾向於建立和確認真理;它們是在真理的事業或辯護中完成的。在任何情況下,真理都可以通過神所做的事來確定——因為祂所維護和保護的一切都是真理,因此,祂的行為可以被視為對真實與正確事物的表達。公平。在公義的事業中;或在維護正確的原則中。神從不做任何事來辯護錯誤。祂的行為中沒有任何一項可以被公平地解釋為是為了支持不義、欺詐、欺騙、野心、壓迫、謀殺或放蕩。祂容許自由的代理人去做這些事而不加干預,並不能證明祂贊同這些事。祂不贊同這些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看出:(a)祂的宣告;(b)祂的威脅;(c)祂在這裡為懲罰惡人所做的一切。祂的訓詞都是確實的。祂的律例;祂的典章。它們是「確實的」,也就是說,它們是值得信賴的;或者說,是值得信靠的。
8. 是永永遠遠堅定的。邊註作「已建立」。希伯來語詞意為被支撐、被支持。它們不會失敗或倒塌。無論其他什麼東西可能被動搖,祂的律法、祂的話語,以及祂治理的原則,都不會失敗。參太五18的註釋。參路十六17;太廿四35。真理與公義的偉大原則將會站立,而任何建立在這些原則之上的事物都將永遠長存。是按誠實正直設立的。基於真理,或基於對事物的公正看法;它們的完成方式使得真理得以維護和促進。這裡的「正直」一詞意指這一切都是基於公平的原則——基於應該做的事,或最好做的事。參詩十九9。
9. 祂向百姓施行救贖。在他們從埃及得釋放時。祂現在在一位偉大的拯救者——救主——之下,以更高的意義施行了救贖。祂命定祂的約,直到永遠。祂已經命定或指定了它。這裡的約被描繪為彷彿它服從神的旨意,或在祂的控制之下。約在此處指祂與祂百姓的安排;——祂對恩惠的保證,以及顯示該恩惠的條件。祂的名聖潔而可畏。聖潔且應受尊崇;字面意思是「應被敬畏」。也就是說,祂在所有這些事中顯明了祂是聖潔的,並且祂是一位應當被敬畏的神。
10. 敬畏耶和華。對神的敬畏;對祂律法、祂旨意、祂治理、祂自己的尊重;對冒犯祂的恐懼,這將引導我們去做正確的事。這種敬畏不是奴隸的敬畏;它不僅僅是恐懼;它不是恐怖。它與愛相容,並源於愛。它與心靈的平靜相容,並促進平靜。它不會產生恐怖,反而將人從恐怖中拯救出來,並使心靈免受驚擾。這裡譯為「敬畏」的詞,與上一節中譯為「可畏」的詞來源相同。詩人心中想到「耶和華的名」是「可畏的」,或應受尊崇,從而引出了這種敬畏是智慧根基的思想。是智慧的開端。智慧的基礎、起源、開始。一個人若不承認神的存在、完美和要求,就沒有真正的智慧。最高的智慧——人最崇高的天賦——就是他能認識並尊崇神。這種能力使他比畜類更有智慧;這種運用,使一個人比另一個人更有智慧;這種在靈魂中升起的敬畏,使一個人比以前更有智慧——或者說,是靈魂中真正智慧的開端。參箴一7;九10;申四6;伯廿八28;傳十二13。凡遵行祂命令的,是聰明人。邊註作「好的成功」。原文詞——sechel——在撒上廿五3;拉八18;伯十七4;箴三4;十三15;十六22中被譯為「聰明」(如這裡);在代上廿二12;箴十二8;廿三9中譯為「智慧」;在代下二12;箴十九11(邊註)中譯為「精明」;在尼八8中譯為「意思」;在代下卅22中譯為「知識」;在但八25中譯為「詭計」。因此,它可以表示理解、智慧、知識、成功、精明;對於所有這些,這都是真實的——因為敬畏耶和華,或真正的宗教,產生了這一切。因此,沒有必要試圖確定這裡確切指的是哪一個。凡遵行祂命令的。邊註作「遵行它們」。即遵行與敬畏耶和華相關的事;也就是說,那些順服神的人。祂的讚美存到永遠。也就是說,讚美祂的基礎存到永遠;或者說,是永不改變的。正如神永遠是同一位,所以,源於祂的存在與完美,讚美祂的基礎也永遠相同。正如永遠會有能夠且將會欣賞這一點的受造物,所以,正如它應該的那樣,祂的讚美將永遠被傳頌,這在字面上是真實的。

詩篇 第一百一十二章

這篇詩篇的作者,與前一篇一樣不詳,同樣地,現在已無法確定其創作的時間或場合。這是一篇與前一篇結構相同、節數相同的詩篇;像那篇一樣,它在形式上是字母詩,且以同樣的方式組成——前八節各有兩個分句,分別以希伯來字母表的連續字母開頭——最後兩節則有三個分句,同樣以連續的三個字母開頭。這種結構的特殊性使得它極有可能是由同一位作者所寫。

還應注意的是,這篇詩篇從上一篇結束的地方開始,即「敬畏神」的幸福或福分,旨在闡明那種福分,或展示真正宗教的益處。這一事實使得這兩篇詩篇由同一位作者創作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加。這篇詩篇在結構上非常簡單。它闡明了敬畏耶和華或宗教在以下方面的優勢或益處:(a)關於人的後代,第2節;(b)在確保財富方面,

第 3 節;(c) 在黑暗中升起的光明中,第 4 節;(d) 這樣的人在處理事務時所展現的判斷力,第 5 節;(e) 他在危難時刻內心的堅定與鎮靜,第 6-8 節;(f) 他蒙福且興旺,以至於他將成為惡人嫉妒的對象,第 9、10 節。

1.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小字:希伯來文作「哈利路亞」。參看詩篇一〇六篇 1 節的註釋。有福的人。希伯來文作「那人的福分」。參看詩篇第一篇 1 節的註釋。也就是說,這樣的人是有福的,或快樂的。敬畏耶和華的。在詩篇一一一篇 10 節中,詩人曾提到「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並暗示了伴隨敬畏耶和華或真宗教而來的成功、繁榮或幸福。這篇詩篇旨在更充分地闡明這一思想。喜愛他命令的。參看詩篇第一篇 2 節的註釋。在神的命令中找到樂趣——在命令本身以及順服命令中——是真敬虔的特徵。
2. 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他的兒女;他的子孫。也就是說,他們必興旺、受尊崇、在世人中出類拔萃——因其美德、影響力以及在生活中的成就而聞名。這指的是希伯來人視為極大渴望的目標,並與他們聖經中隨處可見的應許相一致。參看詩篇二十五篇 13 節;三十七篇 25、26 節的註釋。參看創世記十二章 2 節;十七章 6 節;出埃及記二十章 6 節。這也符合事件發展中的普遍事實。兒女美德與成功的最佳保障,是父母的美德與敬虔;就生活中的幸福、受人尊敬和有用性而言,最可靠的遺產是源自敬虔父母的榜樣、禱告和教導。正直人的後代必蒙福。指家庭;兒女。這樣的應許通常會應驗;任何正確的語言解釋規則都不要求這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絕對且永遠真實。
3. 財富和豐富在他家中。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將此譯為「榮耀和財富在他家中」。然而,「財富」一詞本身意指財富或資產,這兩個詞並用顯然是為了傳達這樣一個觀念:各種形式的財富或資產都會在他家中;也就是說,不僅僅是金銀,還包括被視為財富的一切——各式各樣的衣物、家具等。這個應許與前一節的性質相同。它涉及宗教在促進繁榮方面的普遍真理。參看提摩太前書四章 8 節的註釋。他的公義存到永遠。也就是說,公義的果效將在後代的繁榮、受人尊敬、財富和幸福中代代相傳。它從一個時代傳到另一個時代,祝福遙遠的後代。
4. 正直人。公義的人;敬虔的人;敬畏神的人。在黑暗中升起光明。這是繼敬畏耶和華之後所帶來的祝福的一種新形式,或是真宗教所帶來的另一種益處,藉此敬虔人與其他人區別開來。這種區別並非指黑暗的日子不會像臨到他人一樣臨到他;因為他可能像其他人一樣生病,可能像其他人一樣遭遇喪親之痛,可能像其他人一樣失去財產——因為在這些方面,人類受制於普遍的規律。神並沒有應許祂會介入以拯救祂的子民「免受」這些事情,而是應許祂會在這些事情「中」拯救他們。敬畏神的人的獨特之處在於,這些事情不會永遠持續;他們不會被這些事情淹沒;這不會是持續不斷且無法緩解的陰霾;天空不會永遠陰暗。參看詩篇九十七篇 11 節;約伯記十一章 17 節的註釋。他有恩惠,有憐憫,有公義。這些話旨在應用於「正直」人,旨在更充分地界定他的品格,並說明為什麼當他處於黑暗中時,光明會為他升起。這是因為他的品格確實是純潔且神聖的,所以無論什麼烏雲暫時籠罩在他身上,無論它如何被暫時遮蔽,無論他如何被世人誹謗,或者無論神如何暫時看似離棄他並像對待惡人一樣對待他,最終他的品格將顯明其真實面貌。光明將照進黑暗。雲霧將散去。對他的偏見將被消除。無論是人還是神,最終都會對他的品格做出完全的公正,世人將看到他是一個正直且敬虔的人。參看詩篇三十七篇 5、6 節的註釋。每個人最終都會被看見其真實面貌;每個人都會獲得他應得的地位和名聲。
5. 善人施恩,借給人。他有能力向他人施恩,或促進他們的福利,並且他樂於這樣做。這是善人——一顆真正敬虔的心——的特徵:對他人行善;促進他們在此世的福利,並協助他們努力確保在來世的幸福。借給人。原文這裡的詞——laoah——意指與某人結合;依附於他;然後,形成債權人與債務人、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的結合。這裡用於後者,意指善人會以金錢或暫時使用後歸還的物品來幫助鄰舍。一個總是借貸的人不是一個令人嚮往的鄰舍;但一個從不借出——從不願意提供方便——的人,是一個沒有人願意住在其附近的鄰舍——一個乖僻、悖逆、糟糕的人。真宗教總會使人在任何可能的方式下行善。他必用公平處理自己的事務。這裡使用的詞字面意思是持有、包含;支撐或維持;滋養、提供生活手段。創世記四十五章 11 節;四十七章 12 節;五十章 21 節。這裡的意思是他會支撐並管理他的事務。用公平。小字:判斷;希伯來文亦然。他會審慎、明智、節儉、理智地處理。這是,或應該是,善人的特徵之一。宗教促使人這樣做;宗教會幫助人這樣做;宗教會傾向於抑制任何相反的性質。一個忽視自己「事務」,對自己的生意不聞不問——對自己是成功還是失敗漠不關心的人,是一個證明自己與真宗教無緣的人。
6. 他必永不動搖。路德譯為:「因為他必永遠存留。」他必被堅立、穩定、堅固、興旺。他不會被從一處驅趕到另一處。他必有永久的家。他必有持久的名聲。他必有持續的影響力。他必是一個堅定、穩固、興旺的人。當然,這應被視為普遍情況,不應被強解為在最字面的意義上永遠如此;因為一個善人可能在「生意上不幸」,並與他人一同受苦;他可能生病;他可能發現有理由改變住所;他肯定會死。但儘管如此,宗教確實傾向於產生這種持久性,並且在這方面,真正敬虔的人與那些不敬虔的人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差異。義人必永遠被紀念。在箴言十章 7 節中說:「惡人的名必朽爛」,這裡的意思是,在我們死後確保世人懷念我們的途徑是行義——做一些值得被紀念的事。這並不意味著一個行義的人永遠不會被遺忘,或者他的名字和事蹟永遠不會從人類的記憶中消失——因為那是不真實的;而是指人們將樂於珍藏義人的記憶;他們在義人死後會願意公正地對待他們的品格;當惡人的名字被遺忘時,仁慈和正直的人將被紀念。世界對保持壞人的記憶沒有興趣,一旦可能,就會急於忘記他們。惡人只有在事蹟駭人聽聞時才被記住,那時他們的記憶被珍藏也只是為了勸誡和警告。世界對保持本尼迪克特·阿諾德(Benedict Arnold)、亞歷山大六世(Alexander VI)或凱撒·波吉亞(Caesar Borgia)的記憶沒有興趣,除非是為了警告後代叛國和放蕩的罪惡與卑劣;世界有興趣永遠不讓霍華德(Howard)、威伯福斯(Wilberforce)、亨利·馬丁(Henry Martyn)的名字消失,因為這些名字在任何被知曉的地方都能激發高尚的情感和高尚的努力。這樣的名字必「永遠被紀念」。
7. 他必不怕兇惡的信息。不怕壞消息;不怕逆境和損失;不怕船在海上毀壞,或陸地上的財產損失;不怕洪水、饑荒、戰爭帶來的災難。他的心必完全信靠神,以至於他能平靜地將一切交託在祂手中。他必感到確信一切都會好起來;除了宇宙中最智慧、最良善的主宰認為最好發生的事之外,沒有什麼會發生;並且在所發生的一切事中,祂有能力扶持受苦者。沒有什麼比信靠神更能使心靈平靜。一個信靠祂的人有什麼好怕的呢?參看詩篇二十七篇 3 節;四十六篇 2 節;五十六篇 3、4 節;希伯來書十三章 6 節;箴言一章 33 節。他的心堅定。是穩固的;是堅立的。參看詩篇五十七篇 7 節的註釋。信靠耶和華。這就是他的心「堅定」或穩固的原因。這不僅僅是天生的勇氣或決心;這不是他自己的堅定;這僅僅是因為他對神有信心,並感到確信一切都會好起來。
8. 他的心堅定。被支撐;被扶持。這是同樣的觀念,儘管形式略有不同。這個詞意指支撐;支持;觀念是,有一種支持的基礎——某種力量——不是他自己的。他必不懼怕。當他受到敵人攻擊時。直到他看見敵人遭報。這意味著他真的沒有什麼可害怕的。他肯定會戰勝他的仇敵;同時,他可以平靜地注視他們摧毀他的一切努力,因為這些努力將是徒勞的。因此,信徒現在可以平靜地注視他所有的屬靈仇敵。他沒有什麼可害怕的,因為他將戰勝他們所有人;他肯定會得勝;他將把他們全部踐踏在腳下。因此,他可以忍受這些短暫的衝突,因為結局是確定的,衝突很快就會結束。
9. 他施捨,等等。這是義人的另一個特徵,也是他將獲得永久尊榮的另一個原因。意思是,他很慷慨;他自由地散發他所擁有的;他與那些貧窮和不幸的人分享。人類的一部分人有盈餘——擁有的比他們自己和家人需要的更多——而這些盈餘正是為了滿足不幸、軟弱、年老、無能、體弱且不足的人的需求而設計的。這是神的寶庫——收集那些將分配給無助和依賴者需求之處的儲備。義人是一個完全參與這一安排的人,他感到所有這些盈餘都屬於神,並將按照祂的指示進行分配。他的公義存到永遠。他的慈善行為是持續的。他的敬虔不是反覆無常、突發性、不確定的;它是穩定的原則;它是堅固且紮實的;它總是值得信賴的。參看第 3 節。他的角必被高舉,大有榮耀。參看詩篇七十五篇 10 節的註釋。
10. 惡人看見便惱恨。他們將看見他的繁榮;將看見神認可他的品格和行為的證據。譯為「惱恨」的詞,意指憤怒或激怒。或許「憤怒」一詞最能表達其含義。必咬牙。作為仇恨和憤怒的象徵。參看詩篇三十七篇 12 節的註釋。而消化。消失——像融化的雪;或像蝸牛(參看詩篇五十八篇 8 節的註釋);或像流去的水(參看詩篇五十八篇 7 節的註釋);或像蠟(參看詩篇六十八篇 2 節的註釋)。他們的憤怒將毫無用處,因為他們自己很快就會消失。惡人的心願必歸滅亡。他將無法完成他的心願,或實現他的目的。他必失望,他所有珍視的計劃都將歸於無有。這與詩篇中所說義人將會發生的情況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他們將會興旺且快樂;他們將能夠實現他們的計劃;他們活著時將受人尊敬,死後將被紀念;他們將發現神在最黑暗的時刻為他們介入;他們在危險和患難的日子將堅定且平靜;他們將信靠耶和華,一切都會好起來。在我們的世界裡,做神的朋友確實是有益處的。

「你這海啊,為什麼奔逃?」等等。也就是說,是什麼影響了你,是什麼使你驚惶,是什麼讓你陷入如此恐懼,並引起這般驚駭?詩人沒有說明他們為何陷入驚恐的原因或理由,而是使用了驚訝的語氣,彷彿這些無生命的物體突然遭到了恐懼的襲擊,彷彿向它們詢問這種看起來如此怪異的行為的解釋是合宜的。

7. 地啊,你因主的面而震動,等等。這同時是對前幾節所提事實的解釋,也是關於神大能的一項重要真理的陳述。這裡所暗示的,關於海、約旦河、山嶺和小山所發生之事的真實解釋,在於神當時就在那裡;由此得出的推論,或隨之而來的真理是:在神面前,連山嶺都震動,海中的水也因驚惶而奔逃,因此全地都當戰兢。
8. 他叫磐石變為水池,叫堅石變為泉源。也就是說,在能行此事的祂面前,大地應當戰兢;居住在世上的人應當對這種驚人的大能心存敬畏。譯作「水池」的詞,其本義是指一潭水。它們並未指明該水池的永久性;它們並不意味著在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期間,它一直作為一個水池存在——無論關於那件事實情如何。簡單的想法是,在所提到的那個時刻,磐石被轉化為一個水池;也就是說,水從磐石中流出,形成了這樣一個水池。「堅石」是磐石的另一個名稱,這裡用來描述神蹟的偉大。「變為泉源」也就是說,水從磐石中流出,如同從泉源流出一般。聖經是一本充滿神蹟的書,這個神蹟與其他任何神蹟相比,並沒有什麼更不可信之處。

在七十士譯本、拉丁通行本、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以及許多手抄本中,此處並沒有對詩篇進行分段,而是將下一篇詩篇與這一篇合併,彷彿它們是一首單一的詩歌。為什麼這些譯本沒有遵循希伯來文的分段,現在已無法查考。希伯來文的分段是一種自然的分段,顯然是在最初創作時就已經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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