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 第27章
7. 耶和華啊,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你垂聽;並求你憐恤我,應允我。
8. 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
在祂的帳幕中。在他的帳棚裡,他的居所:這裡無疑是指作為敬拜神之處的會幕。
獻歡呼的祭。小字作:歡呼的祭。即他要獻上伴隨著高聲讚美與感謝的祭。當一個人從迫在眉睫的危險中被拯救出來時,為喜樂而歡呼並沒有什麼不對;當他感到自己從永恆滅亡的危險中被救拔出來時,這樣做也沒有什麼不對。我要歌唱,也要歌頌耶和華。這話語出自一顆充實的心。他不僅僅滿足於說他要歌唱。他重複了這個想法;他反覆吟詠。他帶著滿溢感恩的心,去抒發他的喜樂。他要重複並沉浸在感恩的話語中。
7. 耶和華啊,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你垂聽。這懇切的禱告似乎是由於一種危險感的重現所引發的。他曾得到神恩惠的保證。他曾發現神樂意幫助他。他並不懷疑神會幫助他;然而,這並沒有阻止他呼求神賜下他所需要的幫助,反而激勵他這樣做。儘管他內心深處深信神是準備好並樂意幫助他的,但他仍覺得,除非他呼求神,否則他沒有理由指望神的幫助。「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是指他是在禱告,而且是出聲的。這不是心裡的默禱,而是化作懇切祈求之言語的禱告。
8. 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等等。小字作:我心對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直譯應為:「我的心對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德威特(De Wette)這樣表達這個意思:「我的心在思想你(關於尋求你面的命令),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我們的譯者給出了正確的含義,儘管原文相當晦澀。這段經文旨在表明心靈對於神命令的狀態或傾向。命令或訓誨是尋求神。詩人的心靈或意念立刻作出的反應,就是他要這樣做。他立即順從了那命令,因為這是他生命中的一項原則——他內心堅定的推動力之一——他要這樣做。心沒有尋求藉口;沒有懇求拖延;沒有要求不順從的理由,而是立即認同了律法的正當性,並決心順從。這最初無疑是指禱告,但這一原則適用於神所有的命令。這是一個虔誠之心的推動力,無論神的命令是什麼,也無論順從它需要付出什麼代價,都要立即且始終如一地順從神的聲音。
9. 不要向我掩面。參閱詩篇四篇6節的注釋。「掩面」就是轉過臉去表示不悅,彷彿我們不願看見冒犯我們的人。神的恩惠常被描述為「向某人仰起臉的光」——即以慈愛或喜悅的目光看著他。反之,掩面或轉過臉去則表示不悅。譯者加入的「遠」字並無助於理解這段經文。
不要發怒趕逐你的僕人。不要把我趕走,或在不悅中將我推開。我們常會把令我們不悅的人趕走,或不准他們進入我們的面前。詩人祈求他能像朋友一樣自由地進到神面前。「你向來是幫助我的」。在過去的日子裡。他以此作為神仍應善待他的理由。神曾向他施憐憫,曾待他如朋友,這事實被用作神現在應當垂聽他的禱告並向他施憐憫的理由。
不要丟掉我。不要離棄我。這仍然是向神懇求的正當理由。我們可以回顧祂過去對我們所有的憐憫;我們可以提及那些憐憫,作為祂現在應當介入並拯救我們的理由。我們可以說,提醒祂過去的恩惠與友誼,並懇求祂完成祂所開始的工作,既然祂曾接納我們進入祂的恩惠,就永遠不要離棄我們。
10. 我父母離棄我。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的話。詩人假設這是有可能發生的。這確實會發生,儘管非常罕見;但詩人的意思是,神的愛比父母的愛更強大、更可靠,因為祂永遠不會離棄祂的子民。即使連結心與心的其他紐帶都斷絕了,這紐帶仍將存留;儘管可能出現我們無法確信那源於最溫柔的人間關係之愛的情況,但我們總是可以信靠祂的愛。參閱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5節的注釋。「耶和華必收留我」。小字作:聚集我。小字表達了這個詞的通常含義。它有時指熱情地接待陌生人或流浪者進入家中:士師記十九章15、18節;約書亞記二十章4節。這裡的意思是,如果他被最親近的世上朋友離棄,成為被遺棄者和流浪者,以至於世上沒有人收留他,耶和華那時必收留他。
11.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道指教我。參閱詩篇二十五篇4、5節的注釋。「因我仇敵的緣故,求你引導我走平坦的路」。小字作:平坦的道。也就是說,一條筆直或平順的路。換句話說,他祈求自己能行事明智且正確;他渴望神能教導他該做什麼。「因我仇敵的緣故」。小字作:那些窺探我的人。正文中的翻譯表達了真實的含義。所使用的詞源自一個意為「扭曲」的動詞;扭在一起;然後,壓迫;視為仇敵。這裡是指那些會嚴厲或殘酷對待他的人;他祈求神在面對自己被這樣的仇敵包圍的事實時,能指教他該如何行。他們嚴厲而殘酷;他們試圖勝過他;他們為他設下網羅。他不知道該如何行才能逃脫他們,因此他懇求神指教並引導他。
12. 求你不要把我交給敵人,遂了他們的心願。不要讓他們在對待我的事上達成目的;不要讓他們能執行他們的計畫。這裡譯為「心願」的詞原意是「靈魂」,但顯然在這裡被用來表示「意願」或「慾望」。參閱詩篇三十五篇25節。「因為妄作見證的起來攻擊我」。那些會對他提出虛假指控,或會錯誤地控告他的人。他們指控他犯了從未犯過的罪,並像他真的犯了他們所指控的罪一樣迫害他。「並且口吐兇惡」。也就是說,他們圖謀暴力或殘酷的對待。他們一心想著這些;他們對此渴望。大數的掃羅就是這樣「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主的門徒」。參閱使徒行傳九章1節的注釋。
13. 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譯者補上了「我若不信……就早已喪膽了」這些字,但它們無疑表達了這段經文的真實含義。詩人指的是如第12節所提到的,他的仇敵為毀滅他所做的努力而產生的心境。他們如此眾多、強大且可怕,以至於他說他唯一的支撐就是對神的信心;他相信自己終將被允許在地上看見神的恩惠。在這困惑與試煉的時刻,他對神有信心,並相信祂會扶持他,並允許他在還活在世上時,看見祂恩惠與憐憫的明證。這種信心的根據是什麼,他沒有說,但他有最充分的信念,相信這必會實現。他可能得到過某種特別的保證,或者他內心深處有足夠平靜他心靈的確據;但無論這種信心的來源是什麼,它就是支撐他的力量。約伯記十九章25-27節中那段非凡的經文也表達了類似的情感狀態。參閱該處的注釋。「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也就是說,我將活著,並在世上親眼看見並享受神恩惠的記號。
14. 要等候耶和華。這是這首詩篇所有教導的總結;是這首詩篇旨在傳達的主要功課。其目的是根據詩人的經歷,引導他人信靠耶和華;依靠祂;在患難與危險中來到祂面前;當所有其他資源都失敗時,等候祂的介入。參閱詩篇二十五篇3節。「當壯膽」。希伯來文在這裡的意思是,要剛強。也就是說,不要喪膽。不要灰心。仍要盼望並信靠耶和華。「他必堅固你的心」。祂會堅固你。祂會使你有能力履行你的職責,並戰勝你的仇敵。參閱以賽亞書四十章31節的注釋。「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重複一個內心充滿的想法;一個源於他自身豐富經歷的功課。他反覆強調這一點,作為一個他想深深銘刻在心裡的功課:在所有危險與困難的時刻,與其沮喪,與其陷入絕望,與其放棄一切努力,我們都應當在履行職責中繼續前行,將我們的信靠完全放在耶和華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