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用語選擇

尼希米記 第12章

2. 這裡列出的名字共有二十二個,很可能與大衛時期所設立的二十四個「班次」(代上二十四7-18)有關。其中有八個名字與大衛時期各班的首領名字相同。若將這份名單與尼希米記第十章2-8節中簽署約書的家族名單對照,會發現前十六個名字在兩份文件中幾乎按相同順序出現,但最後六個名字則未出現在約書中。這似乎是因為這六個家族拒絕在尼希米的約書上簽名,因此被列在後面,作為一份補充名單。請特別留意第6節和第7節中,用來連接名單後半部分與前半部分的「和」字。
8. 在此提到的利未家族中,起初只有三個家族回歸,即耶書亞、甲篾和猶大(或稱何達威雅,七43)。其餘的家族必然是後來才回歸的。

10, 11. 這六代大祭司的時期涵蓋了兩百多年(主前538-333年),平均每一代約不到三十五年。根據約瑟夫的記載,押杜亞正是那位在伊蘇斯戰役後不久,與亞歷山大大帝會面的大祭司。

22, 23. 這些經文打斷了關於約雅敬時期教會職事人員的敘述,該敘述在第21節之後才恢復。這些經文似乎是在亞歷山大大帝時期前後,對原始文本所作的增補,當時歷代志、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似乎才初具現今的形態。那位加入這些經文的作者,很可能也將第11節加入了原始文本中。

「波斯王大流士」:這很可能是指大流士·科多曼努斯(主前336-331年),即亞歷山大大帝的對手。參見導論第592頁,註2。

23. 這段經文顯示,從被擄之地歸回後,在國家檔案中記錄公共事件的慣例一直被延續下來,至少持續到以利亞實的孫子約哈難的時代。
24. 「甲篾的兒子耶書亞」:如果這個讀法是正確的,那麼這位耶書亞必然是約雅敬時期甲篾利未家族的首領;但(參見拉八7;尼九4),有些人讀作「耶書亞、巴尼、甲篾」等。

「對著唱」:意指「交替唱」,即詩班的一半回應另一半。

25. 在歷代志上九章17、24、26節中,只提到了守門的家族;此處以及七章45節和以斯拉記二章42節中,則暗示有六個家族。從歷代志上二十六章14-19節看來,聖殿有四個主要城門,分別面向四方,還有兩個次要的門,分別「朝向亞實琳」和「朝向巴巴」。
27. 「修造城牆的奉獻」:這項儀式被推遲了近十二年之久(十三6)。或許尼希米在進行這項可能引起誤解的莊嚴儀式之前,需要先獲得波斯王的明確許可。

「從各處」:即從他們所居住的猶大和便雅憫的各個城鎮(十一36)。

28-29. 「耶路撒冷周圍的平原」:或許是指欣嫩子谷和汲淪谷,這兩處在三面包圍了耶路撒冷。

「尼陀法的村莊」:更準確地說,應如歷代志上九章16節所載。尼陀法靠近伯利恆(代上二54),可能就是現代的安貝克(Anbek)。

「吉甲之家」:或作「伯吉甲」——很可能是耶路撒冷北部的吉甲(現今的吉爾吉利亞,Jiljilia)。

31. 「我領……上去」:請注意這裡恢復使用了第一人稱,自七章5節以來,作者便未再使用,而現在一直延續到本書結尾。一般公認,我們在此再次讀到了尼希米本人的回憶錄。

這兩隊「唱詩班」在靠近現代雅法門的城牆西側登上城牆,面向東方的城市和聖殿;隨後,南邊的唱詩班在右邊開始繞行南城牆,而左邊的唱詩班則繞行北城牆(38-39節),直到兩隊在東城牆的水門和監門之間會合。

34. 「猶大和便雅憫」:是指這兩個支派的平民。
37. 「大衛宮殿以上」:這支唱詩班或隊伍行進在舊大衛宮殿的「上方」(或「對面」),沿著三章10-26節所描述的路線,前往東城牆。
44. 「猶大歡喜」:猶大百姓對祭司和利未人的滿意,體現在增加奉獻、更充足的什一奉獻等方面,因此設立府庫和庫官變得十分必要。
45. 「潔淨的職任」:關於潔淨的禮儀規定。參見歷代志上二十三章28節。
47. 其目的是將尼希米時代的宗教活動與嚴謹性,與以斯拉所描述的所羅巴伯時期(拉六16、22)進行比較。這暗示了中間時期曾是一段鬆懈的時期。

「他們將聖物分別出來」:即「百姓定期向利未人繳納什一奉獻,利未人則將什一奉獻中的十分之一交給祭司。」

🌐 Translate this page

Chrome 電腦版:頁面空白處按右鍵 →「翻譯成 English」或選擇其他語言。

Chrome 手機版:點右上角 ⋮ →「翻譯」→ 選擇語言。

也可使用 Chrome 網址列的翻譯圖示。

由讀者的 Chrome 內建翻譯處理;本站不使用付費翻譯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