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第18章
第十八章註釋:
在這一系列的第一個預言中,耶路撒冷的命運尚未定局;一長串的君王或許仍能在其中統治,享有榮華,城市也可能永遠存留。這只有在約西亞的努力是否會導致國家復興尚未定論之前,以及在約雅敬將王權的影響力投向反對的一方之前,才有可能。在目前的預言中,恩典仍賜給耶路撒冷的居民,但他們拒絕了(11-12節)。他們已經做了最終的選擇:隨之而來的是第三個預言,「破碎的瓶子」(第十九章),其中預言了城與國的徹底傾覆。因此,我們應將這個窯匠的預言置於約雅敬統治的早期;而破碎瓶子的預言則置於他第四年的開始。這種內在證據得到了外部證據的證實。
7, 9. 何時:原文作「一瞬間」。這裡指「在某個時候」與「在另一個時候」。
8, 10. 我必後悔:這裡宣告神對待人類的一切作為都是有條件的。神是不改變的,一切取決於人的行為。
「制定計畫」:即制定一個目的。
「冷水」:原文意指外來的、涼爽的、流動的水會乾涸嗎?總意是:神是以色列的磐石,從祂那裡流出永不枯竭的水(二章13節);但人卻可能且確實離棄了從上頭降下的涼水,轉而到自己挖掘的渠道中尋求幸福。
「虛假」:意指謊言,意味著偶像崇拜不僅無益,而且有害。
「使他們絆倒」:猶大的先知與祭司正是使她走迷的人(五章31節)。偶像本身對福禍無能為力。
「在他們的道上……古道」:或作「在他們的道上,即永恆的道路,去走小路,走未修築的道路」。永恆的道路將人的思緒帶回遙遠的過去,暗示列祖所走的良善古道。修築的道路意指一條足夠高、能避開洪水等的道路。
「我必向他們顯出背臉」:神隱藏祂的面是祂不悅的確據(以賽亞書一章15節,五十九章2節)。
「讓我們設計謀」:蓄意策劃毀滅他的陰謀。
「律法必不從祭司滅絕」:由於摩西的律法是永不滅絕的,百姓可能推論利未人的祭司職分也必永遠存留,因此耶利米預言國家滅亡是褻瀆的(參見使徒行傳六章13-14節)。
「用舌頭擊打他」:他們的目的是向約雅敬王惡意報告他的話,從而激起王對他的憤怒。
「死於刀下」:原文作「被刀殺死」。先知的話語並未明確指出這些人將以何種方式死亡。
「不要塗抹」:即不要在祢面前塗抹他們的罪,好讓他們在祢面前絆倒。
「這樣」:刪去此字。正如恩典有悅納的時候,也有審判的時候,耶利米的禱告是求神在祂忿怒的時候對待他的仇敵,那時將不再有憐憫。關於這類咒詛,參見詩篇一百零九篇導論。雖然這些話並非出於個人的報復,而是出於對神榮耀的純粹熱心,但它們屬於猶太聖約的律法精神。我們不能因為我們已經看見了「更美之道」,就過於嚴厲地譴責那激勵早期聖徒的嚴厲公義精神。
第十九章、第二十章
目前的預言必須與前文緊密聯繫。耶利米選擇了一個在火中燒過的器皿,因此無法重新塑形(參見十八章1、6節註釋)。這是頑梗之人的象徵,是那些已經做出最終選擇的人(啟示錄二十二章11節)。他必須在莊嚴的行列中,將這器皿帶到毀滅之地——欣嫩子谷。在那裡,他必須打破器皿,正如窯匠的藝術無法修復破碎的碎片一樣,神宣告了當時耶路撒冷及其居住的那一代人的最終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