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第61章
分析
本章在設計與結構上,與前一章密切相關。關於它指向彌賽亞,將在第 1 節的注釋中說明,而本章的主要範疇與設計,是展現祂降臨後的一些榮耀結果。
本章可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I. 彌賽亞的公開宣告或宣示,陳述祂被任命為職分的目的,以及祂信息中安慰的本質(1-3 節)。
II. 祂降臨的幸福影響與特權(4-9 節)。1. 祂降臨在修復古老荒場與重建久已倒塌之廢墟上的影響(4、5 節)。(1) 他人的幫助將被徵召來完成此事。(2) 外邦人的子孫將成為他們的納貢者,牧放他們的羊群、耕種他們的田地、修剪他們的葡萄園——即異教世界將服於教會之下。2. 他們所享有的特權(6-9 節)。(1) 絕對的特權。他們將被稱為神的祭司,並享受異教世界的財富。(2) 相對的特權。他們的狀態將遠遠超過他們所受的一切苦難的補償。(3) 他們將被賦予的榮譽。他們的名聲將傳揚在外,他們的子孫將被尊為耶和華所賜福的。
III. 教會對此所擁有的歡慶契機(10、11 節)。1. 在她將被披戴的美麗與榮耀中。2. 在公義與純潔的豐盛增長中。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希伯來文為「主耶和華的靈」。迦勒底譯本譯為:「先知說,從耶和華神面前而來的預言之靈在我身上。」敘利亞譯本譯為:「主神之靈。」七十士譯本譯為:「主之靈」,省略了「主」(Adonai)一詞。路加在第四章第 18 節中正是如此引用。這段經文指向彌賽亞,這已由主耶穌明確地將其應用於自己身上而得到充分證明(參見路加福音第四章第 21 節)。羅森米勒(Rosenmüller)、格塞紐斯(Gesenius)及其他一些人認為,這指的是以賽亞本人,其意涵是先知宣告他受命為巴比倫受苦的被擄者提供安慰。不可否認,這種語言在次要意義上可以應用於先知的職分,且救贖主的工作在這裡是以取自對長期受苦的被擄者所提供的安慰與拯救的詞彙來描述的。但在更高的意義上,它指向彌賽亞,並且只有在應用於祂和祂的工作時,才得到完全的應驗。即使是曾被說「在舊約中找不到基督」的格老秀斯也評論道:「以賽亞在這裡談論他自己,正如迦勒底譯本所觀察到的;但在他身上,我們看到了基督並非模糊的影像。」應用於救贖主,它指的是祂受洗並被分別出來從事中保職分後,開始公開傳道的時候(參見路加福音第四章第 21 節)。「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這一短語,指的是祂在受洗時,聖靈降在祂身上,使祂公開受膏從事祂的工作(馬太福音第三章第 16 節;約翰福音第一章第 32 節),並且神將聖靈「無量」地賜給祂,以賦予祂執行偉大職分的能力(約翰福音第三章第 34 節;參見第十一章第 2 節的注釋)。「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被譯為「膏」的詞(māšah),正是「彌賽亞」(Messiah)一詞的詞源(參見第四十五章第 1 節的注釋)。先知與君王是藉由在頭上澆油的儀式被分別出來擔任崇高職分的;這裡的意涵是,神已將彌賽亞分別出來擔任祂將要承擔的職分,並豐盛地賦予祂膏油所象徵的恩典。同樣的語言在詩篇第四十五篇第 7 節中也被用於彌賽亞(比較希伯來書第一章第 9 節)。「叫我傳好信息」。關於這裡被譯為「傳好信息」的詞(bāśar),參見第五十二章第 7 節的注釋。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傳福音」。 「給謙卑的人」。被譯為「謙卑」(‘ănāwîm)的詞,適當地指受苦者、困苦者、貧窮者。「謙卑」一詞意指那些在遭受傷害時表現出忍耐的人,與報復心強、易怒的人相對。這絕不是這裡該詞的意思。它指的是那些被任何形式的災難所壓垮的人,特別適用於那些在巴比倫長期被擄中嘆息的人。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貧窮」,路加(第四章第 18 節)亦同;其意涵是,救贖主降臨是為了給那些被貧窮與災難的惡果所壓迫、折磨的人帶來喜樂的信息(比較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 6 節)。「醫好傷心的人」(參見第一章第 6 節的注釋)。傷心的人是指那些因任何原因而深感痛苦與憂傷的人。這可能是因為他們的罪、被擄與壓迫,或是失去親友。救贖主降臨,是為了將安慰的香膏塗抹在所有這樣的心靈上,並賜給他們喜樂與平安。詩篇第一百四十七篇第 3 節也有類似的表達:
祂醫好傷心的人,
裹好他們的傷處。
「報告被擄的得釋放」。這顯然是取自被擄者在巴比倫長期被擄的狀況。彌賽亞將為那些被罪的俘虜所轄制的人完成拯救,這與將俘虜從長期痛苦的奴役中釋放出來相似。福音並非立即藉由單純的能力行使來打開監獄之門並恢復被擄者的自由。但它完成了類似的效果:它釋放了被罪所俘虜的心靈;它最終將打開所有的監獄之門,並藉由預防犯罪來消除對監獄的需求,並將消除現在作為犯罪後果而在監禁中忍受的一切苦難。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這裡被譯為「自由」(děrôr)的詞,是一個適當地適用於禧年的詞,在那一年,所有人都被允許獲得自由(利未記第二十五章第 10 節):「你們要將第五十年定為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děrôr)。」同樣在耶利米書第三十四章第 8、9 節中,它被用來表示奴隸的釋放:「宣告自由(děrôr)給他們;使各人任由他的男僕和婢女,就是希伯來男女,自由出去。」該章第 15、16 節亦同。同樣在以西結書第四十六章第 17 節中,它也被應用於奴隸依法恢復自由的那一年。因此,該詞適當地指向那些被束縛或處於奴役狀態的人的自由;這可能暗示,彌賽亞目的的一部分是最終宣告普世的自由,並恢復所有人應有的正當權利。如果這是其含義——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懷疑——雖然其主要意圖是祂應將人類從罪惡的恥辱奴役中拯救出來,但這也意味著,福音將包含與奴隸制存在不相容的原則,並最終產生普世的解放。因此,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是,其影響力使得在不到三個世紀的時間內,它成為在羅馬帝國廢除奴隸制的手段;任何公正的新約讀者都不會懷疑,如果基督教的原則被普遍遵循,最後的枷鎖很快就會從奴隸身上脫落。請記住以下事實:1. 沒有一個人在基督教原則的影響下,最初將另一個人變為奴隸。沒有一個基督徒因為順服基督的律法而綁架、買賣他人。2. 沒有一個基督徒在釋放奴隸時,不覺得他是在順服基督教的精神,並且因此而擁有更平靜的良心。3. 沒有人懷疑,如果自由在各地盛行,且所有人都被視為擁有平等的公民權利,這將符合救贖主的心意。4. 奴隸的製造違反了救贖主所有的教導。綁架和販賣男人、女人和兒童;將他們從家中強行帶走,並將他們關押在海上船隻的惡臭船艙中,並判處他們長期且永久的奴役,這不是主耶穌呼召祂門徒去做的工作。5. 事實上,若沒有對新約原則的不斷違反,奴隸制就無法維持。使人保持無知;不讓他們接觸聖經;阻止他們學習閱讀;使婚姻契約無效或使其受制於主人的意志;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剝奪一個人勞動的成果;使他或他的家人違背其意願而被轉移;阻止父母按照他們對正確事物的觀點來教導子女;束縛和綑綁智力並封鎖知識的途徑,作為維持該制度的必要手段;並使人完全依賴他人來決定他們是否能聽到福音或被允許公開信奉福音,這在任何地方都被認為是奴隸制存在的本質,並被所有統治著受此制度詛咒的國家地區的法律所要求。在奴隸制的整個過程中,從對無辜者進行最初的擄掠使其成為奴隸,到為確保其束縛而採取的最後行動,都存在著對耶穌基督律法的不斷且無休止的踐踏。沒有一件事是為了按照基督的任何命令去製造和保持奴隸的;沒有一件事是如果遵循祂的榜樣並順服祂的律法而會去做的。那麼,誰能懷疑祂最終降臨是為了向所有被擄者宣告自由,並且祂福音的盛行終將成為普世解放的手段呢?(比較第五十八章第 6 節的注釋)。「報告……出監牢」。這段語言同樣取自那些像在監獄中一樣被關押在巴比倫的人的釋放;其意涵是,救贖主將為有罪與受苦的人完成一項工作,就像打開監獄之門,並命令那些長期躺在牢房裡的人獲得自由一樣。關於這裡被譯為「出監牢」(pĕqah-qôah)的動詞的語法結構,可參考格塞紐斯(Lex.)和羅森米勒。根據格塞紐斯的說法,它應被讀作一個詞。許多抄本也是這樣讀的。它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過。這裡的意思是「拯救」。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瞎子得看見」,路加也跟隨了這一譯法。七十士譯本和路加中的說法是正確的,並且在先知書的其他地方也出現過(參見以賽亞書第四十二章第 5 節):由於該說法是正確的,救贖主認為沒有必要說明這並非希伯來文的字面翻譯。或者更確切地說,救贖主在拿撒勒的會堂(路加福音第四章第 16 節)使用的是希伯來文,而當路加記錄時,他引用的是當時通用的版本。這是新約作者的慣例。福音書作者可能是為希臘化的猶太人而寫的,他們通常使用七十士譯本,因此他引用了他們所熟悉的那個版本。無論是遵循希伯來文,還是遵循七十士譯本,其意義並沒有實質上的改變。阿拉伯語譯本與福音書作者的說法幾乎一致。霍恩(Horne, Introduction, ii. 403)認為,希伯來文原文曾經包含比我們現在在抄本和印刷版本中看到的更多的內容。然而,我認為沒有充分的證據支持這一點。
義人要發旺如棕樹,
生長如黎巴嫩的香柏樹。
栽於耶和華殿中的,
發旺在我們神的院裡。
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
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
參見詩篇第一篇第 3 節和耶利米書第十七章第 8 節中優美的描述。這裡的意涵是,那些曾被災難和罪惡感所壓迫與折磨的人,將變得強壯有力;並將成為適當地被比作擁有茂密枝葉的宏偉樹木的人——這在各處都是真正美麗的象徵。「耶和華所栽種的」。那些耶和華真正栽種的人;即,那些在祂照料與培育下的人(參見第六十章第 21 節的注釋)。救贖主也使用了同樣的比喻:「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 13 節)。「使祂得榮耀」(參見第六十章第 21 節的注釋)。
「但你們必稱為」。這裡字面上的意涵是:「你們將不需要從事農業。所有這些都將由他人完成;而你們作為神的僕役,可以完全投入宗教職責。世界將向你們納貢,你們將享受各地的出產;因此,你們可以將自己完全奉獻給耶和華的侍奉,作為祭司的國度。」出埃及記第十九章第 6 節也有類似的應許:「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其意涵是,將會有一個靈性繁榮的程度,大到好像他們被允許享受其他氣候的所有出產;好像所有的卑微與勞苦服務都是由他人完成的;好像他們將完全免於勞苦的必要,並被允許完全致力於宗教的侍奉。「你們必吃列國的財物」(參見第六十章第 5-11 節的注釋)。「因得他們的榮耀而自誇」。關於這裡所用詞的含義,解釋上有相當多的差異。耶柔米譯為「並在他們的榮耀中誇耀」。七十士譯本譯為「在他們的財富中你們將被欽佩」。迦勒底譯本和敘利亞譯本譯為「在他們的輝煌中你們將榮耀」。所使用的詞是 yitpā’ārû。據信,除了耶利米書第二章第 11 節出現兩次外,它在其他地方都沒有出現,那裡被譯為「更換」:「豈有國換(hēmîr)了神嗎?其實這不是神!但我的百姓將他們的榮耀換了(hēmîr)那無益的。」在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中,它用於反身動詞(Hithpael),適當地意為「以某物裝飾自己」。這裡意為:「在他們的輝煌中,我們將取代他們的位置」,即我們將代替他們享受它。我們將利用它,就好像我們進入了他們的產業,就好像它是我們自己的一樣。其意義是,它將前來豐富並裝飾教會。它將更換位置,並全部屬於神的子民——這與以賽亞多次所說的相符,即世界的財富將成為教會的納貢。
「代替所受的羞辱」。即,代替你們所經歷的責備與羞辱。「你們必得加倍的酬報」。加倍的產業或賞賜(參見第六十一章第 2 節的注釋)。「代替所受的凌辱」。這裡的「凌辱」意指羞恥的臉紅,指的是該國因其罪惡而經歷的羞辱與悲傷的場景。「他們必喜樂」。這裡從第二人稱變為第三人稱——這種變化在以賽亞書中並不罕見。同樣的……
人,然而,卻是意指你們。在他們的份上,也就是說,你們將被允許在你們所享有的增添的特權中歡喜。這些特權將遠超過你們所受的一切苦難的補償。
因此在他們的地。這應被視為是對巴比倫被擄之民的勸勉,應許是神子民將會歸回自己的土地,並在那裡享有比從前更豐盛的特權與福分。
加倍。比他們從前所擁有的加倍;也就是說,他們的福分將會極大地增加與繁衍。應用在彌賽亞的時代,先知無疑是指向這個時代,這意味著神朋友們所享有的特權,將遠大於前一個時代在最蒙恩的時期所享有的。
永遠的喜樂(參見第三十五章第十節的注釋)。
恨搶奪作燔祭。關於這句話的解釋,歷來有很大的分歧。羅斯(Lowth)譯為:「我恨惡強暴與罪孽。」諾伊斯(Noyes)譯為:「我恨惡強暴與罪孽。」耶柔米(Jerome)則如我們的譯本:「Et odio habens rapinam in holocausto」(在燔祭中恨惡搶奪)。七十士譯本譯為:「恨惡不義的掠奪。」迦勒底譯本譯為:「遠離我面前的欺詐與強暴。」敘利亞譯本譯為:「我恨惡強暴與罪孽。」這種解釋上的差異,源於對希伯來文不同觀點的解讀。
敘利亞譯本顯然在前面加上了連接詞「和」(and),而不是介詞「在……之中」(in)或「為了」(for);或許七十士譯本也是這樣讀的。但這種改變,儘管輕微,對於給予這段經文一致的解釋並非必要。上下文並不必然引導我們去假設這裡提到了「燔祭」,以及以不當方式獻上這些祭物;相反,其觀念是神恨惡搶奪與罪惡;祂恨惡那些導致祂子民被從土地上趕走,並遭受長期痛苦被擄之災難的行為。這無疑是這段經文的含義。希伯來文詞彙「עוֹלָה」(olah),通常不帶「t」音,正確的意思是「燔祭」(holocaust),或指從祭壇上「升上去」的東西(源自「עָלָה」,意為上升)。但這裡的詞形是「עוֹלָה」的構造式,意為「不義」:
從這裡我們得出「不義」(iniquity)一詞(參見約伯記二十四章一節;詩篇九十二篇四十二節)。因此,這裡的含義是:「我恨惡強暴或掠奪,以及不義」;也就是說,正如掠奪總是伴隨著不義與罪惡一樣。我將以誠實施行報應,並以這種方式給予他們應得的賞賜。他們將因我所做的一切而得到補償。
敘利亞譯本顯然在前面加上了連接詞「和」,而不是介詞「在……之中」或「為了」;或許七十士譯本也是這樣讀的。但這種改變,儘管輕微,對於給予這段經文一致的解釋並非必要。上下文並不必然引導我們去假設這裡提到了「燔祭」,以及以不當方式獻上這些祭物;相反,其觀念是神恨惡搶奪與罪惡;祂恨惡那些導致祂子民被從土地上趕走,並遭受長期痛苦被擄之災難的行為。這無疑是這段經文的含義。希伯來文詞彙「עוֹלָה」(olah),通常不帶「t」音,正確的意思是「燔祭」(holocaust),或指從祭壇上「升上去」的東西(源自「עָלָה」,意為上升)。但這裡的詞形是「עוֹלָה」的構造式,意為「不義」:
從這裡我們得出「不義」(iniquity)一詞(參見約伯記二十四章一節;詩篇九十二篇四十二節)。因此,這裡的含義是:「我恨惡強暴或掠奪,以及不義」;也就是說,正如掠奪總是伴隨著不義與罪惡一樣。我將以誠實施行報應,並以這種方式給予他們應得的賞賜。他們將因我所做的一切而得到補償。
必被人認識。必被區別出來或受尊榮。關於「認識」一詞的這種用法,參見詩篇六十七篇二節;七十六篇一節;七十九篇十節。
他們的子孫(參見第四十八章十九節的注釋)。迦勒底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將此譯為:「他們兒子的兒子」。其含義是,教會真正的朋友將在各處受到尊榮。遙遠的土地將認識他們,並樂於向他們表示特別的敬意。
在眾民中。遙遠土地的百姓。
凡看見他們的,必認他們。那一天終必來到,救贖主真正的朋友將受到普遍的尊榮。他們將被視為耶和華所眷愛的;他們不再受迫害與藐視,地上的列國將視他們為值得信賴與敬重的人。
因為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也就是說,耶路撒冷或教會。
他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這裡譯為「袍」的詞意為斗篷,或披在衣服外面的寬大外衣。這樣的衣服是為了保護和裝飾,這個意象是教會受到神的保護與裝飾(參見第四十九章十八節的注釋)。
好像新郎戴上華冠。邊註:「像祭司」。希伯來文是:「像新郎裝飾自己,像祭司」;也就是說,他像祭司一樣裝飾他的頭飾。
戴上華冠。帶著冠冕、頭飾、冠冕。參見第三節對該詞的解釋。七十士譯本譯為:「Mitre」(禮冠)。這裡的典故是指猶太大祭司在履行職責時所穿的服裝,特別是指他戴在額前的禮冠和金牌(出埃及記二十九章六節)。要在另一種語言中充分表達先知的隱喻並不容易。希伯來文,就我們所能表達的程度而言,是:「像新郎像祭司一樣戴上冠冕或禮冠。」阿奎拉(Aquila)和辛馬庫斯(Symmachus)的譯本最接近它——「像新郎戴上冠冕」。其含義是,教會應當以最高的裝飾與美麗來裝飾;這不僅僅是為了裝飾的目的,而是彷彿它是一位祭司,不斷地獻上禱告與讚美的祭。
又像新婦。參見第四十九章十八節的注釋。這裡譯為「妝飾」的詞,並不一定僅指珠寶。它正確的意思是器具、工具、器皿;然後是任何種類的服裝、裝飾;在這裡譯為更通用的「妝飾」會更好。
她的芽。我們現在通常將「芽」應用於植物枝條上的小突起,包含未來葉子或花朵的雛形。然而,希伯來文詞彙,更確切地說是胚芽、嫩芽,或從大地中長出的幼嫩植物;即從種子中首先出現的部分。
主耶和華必照樣使公義發出(參見第四十二章十節;四十五章八節的注釋)。
在萬民中。其含義是,公義將遍及全地,全世界終將聯合起來讚美神。
命令他們進入聖殿。加爾文認為這指的是基督的教會,其含義是教會的門應當持續敞開,以便悔改的罪人歸回。羅森米勒(Rosenmüller)則認為,這是對位於巴比倫與耶路撒冷之間各城發出的呼籲,其含義是這些城市的城門將為被擄之民的歸回而敞開,一切障礙都將被掃除。其他人則認為這指的是猶太人,命令他們穿過巴比倫的城門,並隨即加上命令,要百姓為他們預備道路。最後這種解釋對我而言,似乎正是這段經文的本意。這是對巴比倫被擄之民的指示,要他們走出來,歸回自己的土地。那些長期對他們關閉、阻擋他們歸回的城門將被敞開,他們現在將獲得自由,可以啟程前往自己的國家。如此解釋,上下文便顯得連貫:守望者被命令要禱告,直到這事成就(第 7 節);先知曾說他必不靜默,直到這事成就(第 1 節);耶和華已以最莊嚴的方式應許了這事(第 8、9 節);現在這些禱告蒙了垂聽,那應許即將實現,他們被命令離開那城,踏上歸回本國的旅程(參閱第 62 章 10-12 節的注釋)。
「當預備百姓的路」(參閱第 40 章 3 節的注釋)。「修築,修築大道」(參閱第 57 章 14 節的注釋)。「把石頭撿去」。將石頭從路上清除——換句話說,修築一條平坦的道路,使他們能輕鬆通行。此處所用的詞(סָקַל,saqal)通常指用石頭投擲,這是希伯來人的一種死刑(撒母耳記下 16 章 6-13 節)。因此,它意指將石頭堆成堆;它也有從田地裡清除石頭的意思。
「看哪,耶和華曾宣告到地極,對錫安的女子說:看哪,你的拯救者來到;看哪,他的賞賜在他那裡,他的報應在他面前。他們必稱他們為聖民,為耶和華的贖民;你也必稱為被眷顧的、不撇棄的城。」
**第 63 章**
**第 63 章與第 64 章分析**
本章與下一章涉及同一個總體主題,本不應分開。這兩章開篇的主題是神對祂仇敵的毀滅(63 章 1-6 節),隨後是百姓對耶和華溫柔的信靠,以及他們懇切的祈求,願神為他們施行拯救。先知在異象中看見一位宏偉的征服者,身穿染血的戰袍,從以東及其京城波斯拉歸來——這是一位勝利在望、未被征服、未顯疲態的戰士,帶著征服者的驕傲與威儀而來。他是誰,是探究的對象;而答案是,他是一位偉大且聖潔的拯救者。他那華麗的長袍為何染滿血跡,也成了極度焦慮的問題。征服者的回答是,他曾獨自去制伏強大的仇敵;他獨自前行,無人能助;他曾像踩酒醡的人一樣,在憤怒中將他們踐踏。這裡的整體意象是一位凱旋的、染血的戰士,從征服以東歸來。
(以賽亞書 5 章 2 節),此處指當石頭成為旅客的障礙時,將其移除。哈默(Harmer)認為,此處的詞意指在適當的距離堆起石頭,作為沙漠中的路標,用以標示旅客的道路——他說這在阿拉伯是一種很常見的做法。但更正確的解釋是,他們應當將石頭從路上移除,以便能輕鬆地完成旅程。
「豎立大旗」。如同軍隊即將出發時一樣。他們即將從分散之地被召集並歸回自己的土地,命令隨之發出,好讓旗幟豎起,使他們能聚集在旗幟周圍(參閱第 10 章 18 節;59 章 19 節;49 章 22 節的注釋)。
「被眷顧的」(參閱第 2 節的注釋)。意指那座被熱切尋求或渴望的城市——即那些從遠方而來的歸信者;那些前來向你致敬的外邦人(參閱第 2 章 3 節;40 章 5、6、10、11 節;49 章 18-22 節)。或者,這可能意味著耶路撒冷將成為耶和華所尋求和渴望的城市;即,不再被祂撇棄。格塞紐斯(Gesenius)即作此理解。「不撇棄的城」。不再被外邦仇敵入侵,也不再被遺棄在長期的荒涼中。其含義是,神的教會與百姓從今以後將成為祂慈愛護理的對象,並將享受祂持續的恩眷。
此處所指的究竟是誰,是一個解經家意見分歧極大的問題。以下是曾被提出的一些觀點:
對直接應用於基督的反對意見,對我而言似乎是不可逾越的:(1)新約中沒有任何參考將此應用於祂。(2)這位英雄所染上的血,並非他自己的血,而是他仇敵的血;因此,所有將此處詞句應用於彌賽亞,說他染上自己血的說法都是錯誤的。(3)先知整體的意象是一位凱旋的戰士,從征服中歸來,他本人毫髮無傷,而非彌賽亞那樣溫柔忍耐的受苦者。因此,若將其指為彌賽亞,必須經過極大的勉強,且不應如此使用。——[這些反對將此段應用於彌賽亞的意見,似乎只對其一個面向是致命的,即將彌賽亞呈現為染上自己血的受苦者;但儘管此處的戰士顯然是染上了他人的血,而非自己的血,即被擊敗之仇敵的血,但那位戰士仍可能是彌賽亞,這也是他被描繪為勝利征服者的眾多經文之一(詩篇 45 章 3 節;啟示錄 6 章 2 節;19 章 11-16 節)。將第三節的語言美化地應用於基督的受難,似乎導致了將整段經文強行應用於救贖主受難的結果。然而,它確實是指一位征服的彌賽亞,而非受苦的彌賽亞。亞歷山大(Alexander)認為征服者是耶和華或彌賽亞;亨德森(Henderson)認為是神聖的道(Logos),即神聖同在的天使或使者,他作為古代以色列的保護者與救主。以東通常被視為以色列或教會仇敵的象徵;而這段預言宣告了他們的覆滅。——編者]
整段經文(1-6 節)與第 34 章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先知在那裡預言了以東的覆滅,以及將臨到該國與該民的長期荒涼,這段經文可能意在傳達同樣的思想——即猶太人所有的仇敵都將被毀滅(參閱第 34 章的分析及該章注釋)。必須記住,以東是猶太人可怕的仇敵;他們之間曾發生過頻繁的戰爭;特別是他們在迦勒底人攻取耶路撒冷時與之聯合,並敦促他們將其夷為平地,這極大地激怒了希伯來人,並招致了最嚴厲的神聖報復(詩篇 137 章 7 節)。由於這些原因,以東必須被毀滅。必須對這個仇敵施行報復;而以東的毀滅成了毀滅神百姓所有仇敵的一種保證與象徵。因此,它在此處被使用;先知在異象中看見耶和華從徹底推翻該國京城、完全毀滅其居民的勝利中歸來。他看見這位強大的戰士從征服中歸來;他的戰袍染滿血跡;他詢問他是誰,並得到回答說,他曾獨自征服了他百姓的仇敵。其含義是,所有這些仇敵都將被毀滅,且這將單單藉著神的大能來完成。因此,我不認為本章是直接指彌賽亞,而是指耶和華,以及祂毀滅百姓仇敵、實現他們完全拯救的莊嚴旨意。
此外,可以指出,63 章 1-6 節的部分是一首應答詩,這是聖經中常見的一種寫作形式(參閱詩篇 24 篇;134 篇;雅歌 3 章 6 節)。
這兩章(63、64 章)可分為三部分:
I. 以東的毀滅(63 章 1-6 節)。
II. 為所實現的拯救及賜給以色列的諸多憐憫而發出的感恩讚美詩(63 章 7-14 節)。
III. 鑑於以色列的處境而發出的懇切祈求(63 章 15-19 節;64 章)。為祂的介入所提出的論據既優美又多樣。
最後這段經文(64 章 10-12 節)證明,這段禱告與異象的場景是在巴比倫。時間是在耶路撒冷被毀、聖殿被焚、聖物被擄走之後;在以東與迦勒底人聯合要求徹底毀滅該城與聖殿,並敦促他們進行毀滅工作之後(詩篇 137 章 7 節);在以東人入侵猶大領土並在那裡建立王國之後。在被擄期間,他們被描繪為呼求神,並確信他們仇敵的王國將被徹底毀滅。
「這從以東而來,穿紅衣服,從波斯拉而來,裝扮華美,能力廣大,大步行走的是誰呢?就是我,是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的。」
**第 63 章**
此比較也被約翰在啟示錄 14 章 19、20 節中優美地使用:「那天使就把鐮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丟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那酒醡踹在城外,有血從酒醡裡流出來,遠到馬的嚼環。」在啟示錄 19 章 15 節中,「他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將血比作酒並不罕見。因此在申命記 32 章 14 節,「你也喝了葡萄汁釀的清酒。」加爾文認為此處提到酒醡,是因為波斯拉周圍的地區盛產葡萄。
完全謙卑;而在其被征服的過程中,將成為一個標記與保證,表明他所有的仇敵都將被毀滅,而他自己的教會將會是安全的。參見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的注釋。
並且讚美耶和華。也就是說,我要述說那些顯明他配得稱謝的作為。本節中的重複是為了強調;整段的意思是,儘管他們承受了苦難,但耶和華仍給了他們充足的讚美理由。
必不虛謊。即不會對我不忠——這表明了耶和華在揀選他們時,理所當然地期望他們會對他忠誠。所以他作了他們的救主。羅斯將此譯為:「他在他們一切的苦難中作了他們的救主;」將此與下一節的第一部分連結,並將那節譯為:「這不是使者,也不是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了他們。」七十士譯本也將其譯為:「他在他們一切的苦難中作了他們的拯救。」迦勒底語譯本譯為:「他的道對他們而言是救贖。」但真正的含義可能是,他揀選了他們,並因著這種揀選,他成了他們的拯救者。
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這位被稱為「神面前的使者」的使者,經常被提到曾帶領以色列兒女穿過曠野,並曾介入拯救他們(出埃及記二十三章20、31節;三十二章34節;三十三章2節;民數記二十章16節)。「他面前的使者」(希伯來文:angel of his face,或「容貌的使者」)這一短語,是指站在他面前、享受他恩寵的使者,就像一個人站在君王面前,或不斷被允許進到他面前一樣(參見箴言二十二章29節)。顯然,這裡是指一位地位較高的天使,但具體是誰,解經家們一直有疑問。雅基(Jarchi)認為是但以理書十章13-21節中提到的米迦勒。迦勒底語譯本譯為:「從他面前差遣的使者。」大多數基督教解經家認為這是指彌賽亞,作為以色列兒女在曠野漫長旅程中顯現的引導者與捍衛者。這裡不是進行神學探討的地方。希伯來文在此處的含義是,這是一位從神直接面前差遣來的使者,因此地位崇高。認為他是神的兒子的觀點,可以透過不易反駁的論據來支持。關於聖經教義中天使的主題,讀者可以參考路易斯·梅耶(Dr. Lewis Mayer)博士在1838年10月的《聖經圖書館》(Bib. Rep.)上發表的一篇文章。
他救贖他們(參見第四十三章第1節的注釋)。他抱著他們。就像牧人抱著羊群中的羔羊,或乳母抱著孩子;或者更可能的是,像老鷹把幼雛背在翅膀上一樣(申命記三十二章11、12節)。其含義是,他在曠野所有的試煉中帶領他們,並引導他們安全到達應許之地(參見第四十章的注釋)。古時的日子。在他們過去所有的歷史中。他一直與他們同在,並在他們所有的試煉中保護他們。
他的聖靈。迦勒底語譯本將此譯為:「但他們不願順從,他們激怒(挑釁、褻瀆)了先知的話。」但這裡似乎更多是指那更新、安慰、啟迪並使他們成聖的神的靈。格勞秀斯(Grotius)、羅森米勒和格塞尼烏斯認為這意味著神自己——聖潔的靈。但是,在我們面前有新約啟示的情況下,我們不能懷疑這裡真正指的是三位一體的第三位格——神子民的更新者與成聖者。或許可以承認,古代希伯來人會將此歸於神自己,而他們對神性中不同位格職分的看法並不是非常清晰或明確的。但這並不證明這裡的真正指涉不是「聖靈」。在任何時候,人類心靈的更新與成聖的運作都是一樣的。當舊約中提到與救贖有關的心靈運作時,沒有什麼能阻止我們運用我們在新約中所擁有的清晰亮光來解釋這些表達與事實——就像古人談論物理世界的現象時,我們認為運用我們現在在物理科學中已確立的教義來解釋它們並非不妥。我們絕不是說古人擁有與我們相同的知識,或者他們使用的語言對他們傳達的觀念與現在對我們傳達的相同,而是說這些事件的發生符合我們現在所理解的規律,並且這些語言可以用現代科學的亮光來解釋。因此,「日蝕」這個詞對他們傳達的觀念與對我們略有不同。他們認為這是由不同的原因造成的。儘管如此,他們準確地描述了當時的事實,而對於這些事實的解釋,我們現在被允許應用現代科學的原則。同樣,舊約描述了在真理影響下發生的事實。這些事實被清晰地理解了。在解釋它們時,有什麼能阻止我們應用新約更清晰的亮光呢?承認這個顯而易見的原則,我認為這裡的指涉確實是三位一體的第三位格;其含義是,他們的行為足以使他們的成聖者與安慰者感到憂傷,正如新約中說現在也是如此。
他就轉變為他們的仇敵。因為他們的罪,他離棄了他們,任由他們自食其果。並且他攻擊他們。他偏袒他們的仇敵,使他們得勝。他任由他們陷入一系列災難,最終導致了他們漫長而痛苦的被擄,以及他們的聖殿、城市與民族的毀滅。其意境是,當我們使神的靈憂傷時,他就會任由我們走我們選擇的道路,並任由我們陷入一系列屬靈與世俗的災難。
摩西和他的百姓。羅斯將此譯為「摩西他的僕人」,認為希伯來文文本發生了變動。當然,自然會認為「僕人」一詞會出現在這裡(參見希伯來文),但權威性不足以支持這種變動。其意境似乎就是我們譯本中的那樣,這也得到了維特林加(Vitringa)和格塞尼烏斯的認可。「他回想起古時的日子,那時他帶領摩西和他的百姓穿過大海和曠野。」
哪裡是那帶他們上來的?迦勒底語譯本將此譯為:「免得他們說,他在哪裡?」也就是說,免得周圍的列國以輕蔑與嘲諷問道:「那在其他時代保護他們、捍衛他們的保護者在哪裡?」根據這一點,其含義是神回想了摩西的時代並進行了介入,如果不這樣做,將會給他的名聲與事業帶來羞辱。羅斯將其譯為:「他是如何帶他們上來的;」也就是說,他回憶起他過去的介入。但真正的觀念是一個人提出問題。「現在那曾經顯現幫助他們的神在哪裡?」儘管這是神自己的話語,但它表明了當人們問「現在百姓過去的保護者與神在哪裡?」時所產生的那種心境。
那帶他們上來的。紅海,當他將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時。當聖經作者想要說明神在任何偉大而顯著的拯救中的良善時,這個事實是聖經中不斷提到的主題。
與他羊群的牧人。邊註:「牧人」。羅斯和諾伊斯將其譯為單數,認為這是指摩西。七十士譯本、迦勒底語譯本和敘利亞譯本也將其讀作單數。希伯來文是複數(儘管有些手抄本讀作單數)。如果按大多數手抄本讀作複數,它可能指摩西和亞倫作為百姓的牧人或嚮導。或者它也可能包括其他人,意思是耶和華帶領百姓時,與他們所有的統治者和嚮導同在。
哪裡是那將他的聖靈放在他們中間的?(參見第10節的注釋)。希伯來文意為「在他中間」,即在百姓或羊群中間。他們當時在他的引導與成聖的影響之下。那一代被帶到迦南地的人極其虔誠,或許比以色列百姓中的任何一代都更虔誠(參見約書亞記二十四章31節;士師記二章6-10節)。這裡的含義是,那時賜下聖靈的神,似乎離棄了他們。這個民族似乎被遺棄在邪惡之中;在這種狀態下,神回想起他過去是如何揀選並使他們成聖的;他提議再次將同樣的靈賜給他們。
「熱心」一詞(qine'ah)意為對他子民過去的熱心;現在那在過去時代所賜予的對他們福祉的關懷的證明在哪裡呢?你的能力。那曾經為了他們的拯救與救贖而顯現的大能。你心裡的激動。譯為「激動」(hamon)的詞,本意是指聲音,如雨聲(列王紀上十八章41節);歌聲(以西結書二十六章13節);眾人的聲音(撒母耳記上四章14節;十四章19節)。它也指眾多,或一群人(以賽亞書十三章4節;二十八章3節)。這裡它與心靈的情感或愛慕有關;這個短語表示在他們受苦時對他們的同情或溫柔的關懷。它源於聖經中習慣性的表達,即「心腸」(bowels),即胸腔區域的器官——因為這個詞在聖經中就是這樣使用的——是情感的所在地,並被認為會受到心靈任何強烈而溫柔的情感所影響(參見第十六章第11節的注釋)。這裡的含義是:「你過去對受苦子民的同情在哪裡?」它們止住了嗎?它們被扣留了嗎?你的憐憫不再施展了嗎?
羅斯和諾伊斯將此譯為:「為什麼你容許我們偏離你的道?」加爾文對這段經文評論道:「先知使用了常見的說話方式,因為在聖經中,說神將惡人交給敗壞的心,並使他們的心剛硬,是很常見的。但當虔誠的人這樣說時,他們並不打算使神成為錯誤或罪惡的作者,彷彿他們是無辜的——這並不是要免除他們自己的罪責。相反,他們看得更深,承認自己因自己的過錯而與神疏遠,並缺乏他的靈;因此,他們陷入了各種邪惡之中。當神將那些應當被蒙蔽的人交給撒但(撒但作為他憤怒的僕人與執行者)時,就被說成是使人剛硬與蒙蔽。」——(同上註)。這似乎是對這個困難主題的一個公平的解釋。無論如何,這是加爾文主義體系之父所持有的教義;關於使人蒙蔽與剛硬,對該體系不應有更多的指控,因為這就是這樣公開承認的(參見第六章9、10節;馬太福音十三章14、15節的注釋)。不應認為這種結果是透過直接的神聖作為發生的。這不是透過施加積極的力量來使人剛硬並使他們離開神。任何對神有正確觀點的人都不會認為他施加積極的作為使他們犯罪,然後又因此懲罰他們;任何對人以及對其自身心靈運作有正確觀點的人,都不會懷疑罪人在犯罪時是自願的。同時,這是真實的,即神預見到了這一點,並且他沒有介入去阻止它。不,這是真實的,即人類的邪惡可能被他所濫用的護理所偏袒——就像海盜可能利用神賜下的順風去俘獲一艘商船;同樣真實的是,神預見到會是這樣,但總體而言,他選擇了讓他的護理事件這樣安排。他的護理安排可能被濫用以毀滅少數人,但它會傾向於造福並拯救許多人。那陣推動一艘海盜船去犯罪與流血的清風,可能同時將許多滿載的船隻送往港口。一個人可能受苦;成百上千的人可能歡欣。一個海盜可能在犯罪中變得成功;成百上千的誠實人可能受益。護理的安排不是為了強迫人犯罪,也不是為了他們犯罪的緣故。它是為了行善,並造福許多人——儘管這可能會隨之帶來少數人的剛硬與毀滅。他本可以透過直接的作為來阻止它,就像他本可以阻止田野裡荊棘與蒺藜的生長;但同樣的安排,透過扣留陽光、露水與雨水,也會阻止花朵、玉米與果實的生長,並將廣闊肥沃的土地變成沙漠。讓荊棘與蒺藜生長,總比將那些田野變成荒蕪的廢墟要好。轉回來。也就是說,轉回來祝福我們。你產業的支派。被視為神在地上產業的猶太支派。
這就是我們的譯者對這段經文所給出的理解。然而,注釋家們對這段經文的解釋卻有相當大的分歧。勞斯(Lowth)將其譯為:
他們佔據了你的聖山,這算不得什麼;
我們的仇敵踐踏了你的聖所。
耶柔米(Jerome)譯為:「這算不得什麼(quasi nihil),他們佔據了你的聖民;我們的仇敵踐踏了你的聖所。」七十士譯本(LXX)譯為:「為了你僕人的緣故,為了你產業支派的緣故,請回轉吧,好讓我們能暫時承受你的聖山。」(參見原文希臘文)。人們普遍認為這段經文有很大的困難。參見維特林加(Vitringa)的著作。其含義似乎就是我們譯本中所表達的那樣。其目的是為神的介入提供一個論據,這兩節經文的含義可以用以下的意譯來表達:「我們懇求你回到我們這裡,並轉離你的憤怒。作為這樣做的理由,我們強調你的殿——你的聖所——被你的百姓佔據的時間太短了。在那短暫的時期裡,他們獻上讚美,與我們的神相遇,並享受他的恩惠。現在,你的仇敵踐踏了它。他們上來佔領了這地,毀壞了你的聖所(參見賽六十四11)。我們懇求你介入,因為我們是你立約的百姓。自古以來,我們就是你的。至於他們,他們從來不是你的。他們從未順服你的律法。他們從未被稱為你名下的人。因此,聖殿和這地不應由他們佔有,我們懇切祈求這地能歸還給你古時產業的支派。」
「我們的仇敵」。這整段禱告被認為是流亡者在被擄期接近尾聲時所獻上的。當然,這語言是他們會使用的。場景設定在巴比倫,目的是表達他們當時會有的感受,並為他們當時會提出的懇求提供一個範本。因此,我們不應認為當以賽亞生活時,聖殿已經成為廢墟,而土地也已落入仇敵手中。這一切都是在異象中看到的;儘管距離實現還有一個半世紀之久,但按照先知的慣例,他將場景描述為彷彿正在他面前發生(參見導論第7節;比較賽六十四11的注釋)。
我們長久以來就像那些你不曾統治的人;
我們沒有被稱為你名下的人。
諾伊斯(Noyes)譯得更好:
我們的情況就好像你從未統治過我們,
就好像我們沒有被稱為你名下的人。
辛馬庫斯(Symmachus)和阿拉伯語譯本也以同樣的方式翻譯。七十士譯本譯為:「我們就像起初你沒有統治我們的時候一樣,我們也沒有被稱為你名下的人」;也就是說,我們藉著拒絕你的律法和破壞你的約,實際上已經回到了我們以前那種外邦人的狀態。這些解釋中的每一種都說得通,但我認為我上面所表達的那種解釋更符合希伯來文。「你從未統治過他們」,指我們的仇敵——在先知的異象中,他們被視為當時佔領了這地。其觀點是,他們是藉著暴力進入你的土地,並蹂躪了一個他們無權聲稱擁有任何管轄權的國家,現在他們也無權要求你的保護。「他們沒有被稱為你名下的人」。希伯來文意為「你的名沒有被稱在他們身上」。他們是外邦人和陌生人,不義地闖入了主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