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用語選擇

以賽亞書 第24章

1. **看哪,耶和華使地空虛,變為荒涼;又翻轉大地,將居民分散。**

**使地空虛**:即使之人口稀少,或奪去其居民與財富。此處的「地」(*erets*)顯然不是指整個世界,而是指先知特別提到的那塊土地——猶大地。它本應被譯為「這地」(參見約珥書一章 2 節)。然而,此處的「地」也可能意指圍繞巴勒斯坦、與其結盟或在尼布甲尼撒的荒涼中與其相關聯的列國。**又翻轉大地**:小字作「顛倒其面」。意即一切都陷入混亂;民事與宗教制度遭到破壞,混亂充斥各處。**將居民分散**:這是在迦勒底人入侵時發生的,他們將居民擄去,進入漫長而痛苦的被擄之地。

2. **百姓怎樣,祭司也怎樣;僕人怎樣,主人也怎樣;婢女怎樣,主母也怎樣;買的怎樣,賣的也怎樣;借貸的怎樣,放債的也怎樣。**

**百姓怎樣,祭司也怎樣**:這並非指道德品格,而是指命運。這不是說祭司的品格會對百姓產生影響,也不是說因為一方腐敗而導致另一方腐敗;而是指所有人都會捲入同樣的災難中,沒有任何特權階級可以倖免。因此,先知列舉了百姓中的各個階層,表明所有階級都將捲入即將到來的災難。**借貸的怎樣,放債的也怎樣**:即那些放貸取利的人。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人不可向同胞取利(利未記二十五章 30 節;申命記二十三章 19 節;尼希米記五章 7、10 節);但這條律法在巴比倫被擄前那段腐敗時期,很可能並未得到嚴格遵守。

3. **地必全然空虛,盡都荒涼;因為耶和華說了這話。**

**地**:希伯來文作「地」,如第 1 節。此處譯為「這地」是正確的,正如前文也應如此譯——意指迦南地。**盡都荒涼**:其珍貴的財產將成為入侵之敵的掠物。這是對第 1 節宣告的強調性重複,以顯示所受威脅的絕對確定性。

4. **地上悲哀衰殘,世界敗落衰殘,地上居高位的人也敗落了。**

**地上悲哀**:此處的「地」如第 1 節,指猶大地,或受此荒涼影響的鄰近國家。此處的比喻取自花朵失去美感而凋謝;或植物因缺乏水分或被砍伐而失去活力與生命力,隨即枯萎(參見註釋:一章 30 節;三十四章 4 節;詩篇一 3 節)。**世界**:字面意為「可居住的世界」,但此處與「地」同義,指猶大與以色列王國(參見註釋:十三章 11 節)。**地上居高位的人**:小字與希伯來文一致,作「百姓的高位」。它指地上的偉人、貴族與王子。此短語表達的是地位,而非道德品格。

5. **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

**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本節的陳述說明了為何對他們宣告咒詛,以及為何這些災難臨到他們(第 6 節)。第一個原因是,大地本身因他們的罪行而受到污染。此短語可能指不義與殘暴盛行到如此地步,以至於大地本身都被罪惡居民的鮮血所玷污。此短語在民數記三十五章 33 節、詩篇一百零六篇 38 節中亦有使用。或者,它可能泛指百姓的邪惡極大且不斷累積,以至於承載這類居民的大地本身也受到污染。但前者可能是正確的解釋。**廢了律例**:即法令。此詞源自 *chaqaq*(雕刻),引申為制定法律或條例,通常指摩西所頒布的成文律法。「律例」一詞準確地表達了這一概念。他們通過引入新法令來改變這些律法,實際上(若非形式上)廢除了摩西的律法。**背了永約**:此處的「約」顯然與律法同義。維特林加(Vitringa)正確地認為「永約」是指自然律、刻在良心上且不可更改與永恆的公義與正義法則。

6. **所以,地被咒詛吞滅,住在其上的顯為荒涼;所以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剩下的人稀少。**

**所以,地被咒詛吞滅**:將其吃盡;這是聖經中常見的比喻,表示荒涼是廣泛且毀滅性的。**被火焚燒**:對於此讀法,羅斯(Lowth)建議改讀為「被毀滅」。七十士譯本譯為:「因此地上的居民將變得貧窮。」敘利亞譯本譯為:「地上的居民將被殺戮。」但沒有手稿支持羅斯所建議的修改,且並無必要。先知並非指地上的居民被火燒死。此表達顯然是比喻性的。他在談論憤怒或咒詛的影響,這種影響在聖經中常被描述為焚燒或消耗,如同火一樣。其意是,地上的居民正處於那憤怒的枯萎、焚燒與消耗的影響之下;正如火燒過田野或森林時所產生的效果一樣。因此,此處所用的詞(*charar*,被點燃)常與憤怒連用,以表示燃燒或狂怒。出埃及記二十二章 23 節:「祂的怒氣發作。」創世記三十章 2 節:「雅各向拉結生氣。」(參見詩篇三十七篇 1、7、8 節;箴言二十四章 19 節)。參見約伯記三十章 30 節:「我的皮膚黑而脫落,我的骨頭因熱燒焦。」其意是,地上的居民在神的憤怒下被消耗殆盡,以至於剩下的人稀少;正如森林中的樹木在狂火面前被毀滅一樣。**剩下的人稀少**:這在迦勒底人入侵該地後成為了事實(列王紀下二十四章 14-16 節)。

7. **新酒悲哀,葡萄樹衰殘,心中歡樂的都嘆息。**

**新酒悲哀**:新酒(*tiyrowsh*)正確地指葡萄新榨出的汁,未經發酵,通常譯為「新酒」或「甜酒」。此處的表達是詩意的。葡萄樹悲哀或嘆息,是因為無人飲用;它被描繪為因不能履行其使人心歡樂的職責而感到悲傷,這個比喻是該地荒涼的寫照。**葡萄樹衰殘**:它病態且不結果實,因為無人像從前那樣耕種它。其意是,大自然的一切都在這場普遍的災難中產生共鳴。**心中歡樂的**:可能主要指那些曾經在豐盛的宴席與酒水充盈的華麗招待中感到快樂的人。他們現在目睹了土地的荒涼。

8. **擊鼓的歡樂止息,快樂人的聲音終止,彈琴的歡樂也止息了。**

**擊鼓的歡樂**:由擊鼓所產生的喜樂與歡騰。關於「擊鼓」(*toph*)與「琴」(*kinnor*)的詞義,參見五章 19 節的註釋。

9. **人必不得飲酒唱歌;喝濃酒的,必以為苦。**

**不得飲酒唱歌**:即伴隨著歌唱,這是他們宴席上的慣例。**濃酒**:關於「濃酒」(*shekar*)一詞,參見五章 11 節的註釋。**必以為苦**:由於臨到國家的普遍災難,他們將不再從中找到樂趣。

10. **荒涼的城拆毀了,各家房門緊閉,無人進去。**

**荒涼的城**:毫無疑問,此處指的是耶路撒冷。「荒涼的城」這一名稱可能是對其未來狀態的預期;即它在先知以賽亞的異象中顯現的樣子(參見一章 1 節的註釋)。他給它起了一個名字,用以描述當這些災難臨到時它的狀態。譯為「荒涼」的詞(*tohu*)並不表示混亂或無政府狀態,而是一個表達空虛、虛無、無形、廢墟的詞。它出現在創世記一章 2 節:「地是空虛混沌。」在約伯記二十六章 7 節,它被譯為「虛空」;在撒母耳記上十二章 21 節;以賽亞書四十五章 18、19 節,譯為「虛空」;通常譯為「空虛」、「虛無」、「混亂」(參見以賽亞書二十四章 10 節;四十章 17 節;四十一章 29 節)。在約伯記十二章 24 節;詩篇一百零七篇 40 節,它表示荒野。此處意指這座城市將變得荒涼、空虛且人口稀少。**拆毀了**:其城牆與房屋皆成廢墟。**各家房門緊閉**:即要麼是因為每個人都因恐懼危險而鎖上門戶,使敵人無法進入;或者更可能的是,每座房屋的入口都被廢墟堵塞,以至於無法進入。

11. **在街上因酒有哀號;一切喜樂變為昏暗,地上的歡樂歸於無有。**

**在街上因酒有哀號**:被趕出家園的居民,會因酒(的缺乏)而哀號,以減輕他們的痛苦,並在災難中支撐自己(參見十六章 8-10 節)。**一切喜樂變為昏暗**:消失了,或像日落時歡樂的光芒一樣離去了。

12. **城中荒涼,城門被毀壞。**

**城門被毀壞**:譯為「毀壞」的詞可能表示「崩塌」(Gesenius)。其意是,曾經如此堅固的城門,現在被撞毀並拆除,使敵人可以自由進入。到目前為止,這是對臨到國家的災難的描述。隨後的經文表明,儘管荒涼是普遍的,但仍會剩下少數居民——這是一個插入的細節,用以緩解即將到來的災難前景。

13. **在地中,在列國中,必像打過的橄欖樹,又像摘葡萄所剩的果子。**

**在地中**:即在迦南地的中間。**必像打過的橄欖樹**:正如採摘橄欖時,最高與最外圍的枝頭會剩下少數果子(參見十七章 5、6 節的註釋),只會剩下少數人。

14. **這些人要揚聲歡呼;他們為耶和華的威嚴,從海那裡發聲。**

**這些人要揚聲歡呼**:那些留在地中,或未被擄往巴比倫的人。在聖經中,「揚聲」可以表示悲傷或喜樂;參見創世記二十一章 6 節;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 16 節;士師記二章 4 節;路得記一章 9 節等,那裡揚聲與哭泣相連;而以西結書二十一章 22 節;詩篇九十三篇 3 節;以賽亞書四十章 20 節;四十二章 11 節等,則與歡騰與喜樂相連。此處顯然是後者的意思,即那些通過逃往鄰國而從被擄中逃脫的少數人,將因自己得以逃脫而揚聲歡呼。**他們為耶和華的威嚴歌唱**:他們將因耶和華的榮耀或良善而歌唱,因為祂如此慈悲地保守與護衛了他們。**從海那裡發聲**:從他們逃往的地中海沿岸與島嶼,在那裡他們將找到避難所。毫無疑問,當許多沿海居民發現土地被入侵時,會逃往鄰近的島嶼,並在那裡找到安全,直到危險過去。羅斯將此譯為:「眾水將因耶和華的尊崇而迴響。」他認為此處的 *yam* 應譯為「水」,而非現存希伯來文中的「從海」。其意義並無本質區別;但似乎沒有充分理由偏離通常的解釋。

15. **因此,你們要在東方榮耀耶和華,在海島榮耀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

**因此,你們要榮耀耶和華**:先知在本節中呼籲百姓,無論他們分散在何處,都要一同讚美耶和華。在上一節中,他描述了留在地中或逃往海中鄰近島嶼的少數分散者,在那裡讚美神。在本節中,他呼籲所有人無論分散何處,都要加入這讚美。**在東方**:小字作「山谷」。七十士譯本譯為:「在海島中。」迦勒底譯本譯為:「因此,當光臨到義人時,他們將榮耀耶和華。」羅斯認為 *u'rim* 一詞應譯為 *iyyiym*,即「海島」或「沿海地區」。但手稿並不支持此讀法;羅斯所引用的唯一權威是七十士譯本。其他人也做過其他猜測,但都沒有任何手稿支持。希伯來文中的複數形式在聖經其他地方並未出現。*uwr* 一詞的正確含義是「光」,它被應用於(a)日光或黎明,撒母耳記上十四章 36 節;尼希米記八章 3 節;(b)從黎明到中午的光,約伯記二十四章 14 節;(c)太陽,約伯記三十一章 26 節;三十七章 21 節;(d)作為幸福象徵的光;(e)作為知識象徵的光。它也用於表示火,以西結書五章 2 節;以賽亞書四十四章 16 節;四十七章 14 節。在複數形式中,它與「烏陵」一詞連用,指大祭司胸牌上的寶石或圖像,並從中獲得回應。出埃及記二十八章 30 節:「你要把烏陵(*uwr*)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裡」(參見利未記八章 8 節;以斯拉記二章 63 節)。它可能因此被用來表示鑲嵌在那裡的輝煌或美感,或者諮詢神諭後所得到的亮光或指示。然而,該詞的正確含義是「光」,它通常且自然地暗示了晨光、曙光;或許也指北極光。它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指「洞穴」或「山谷」。維特林加認為它指洞穴,且呼籲對象是穴居人,即那些被趕出家園、被迫居住在洞穴中的人。該詞可能指晨光區域、日出之地;或北極光區域;無論哪種情況,其指涉無疑是那些將被擄往巴比倫的人,先知呼籲他們在那裡榮耀神。「在那些光明的區域,晨光升起的地方;或夜晚天空被照亮的地方,在那裡榮耀神」(參見十四章 13 節的註釋)。持此觀點的理由是:(1)這是該詞自然且正確的含義。它正確地指光,而非洞穴、山谷或島嶼。(2)平行結構與句法要求這種解釋。這就等同於呼籲分散的百姓在東方與西方榮耀神;在日出之地與海邊;或無論他們分散何處。其意是:(1)他們應因回歸的前景而受到鼓勵;(2)無論身在何處,這仍是他們的職責;(3)儘管神的百姓被分散並被驅逐到遙遠的土地,但對真神的敬拜實際上仍將繼續並被慶祝。**在海島**:地中海的沿岸與島嶼(第 14 節)。

16. **我們聽見從地極有人歌唱,說:榮耀歸於義人。我卻說:我消瘦了,我消瘦了,我有禍了!詭詐的行詭詐,詭詐的行大詭詐。**

**從地極**:此處的「地」似乎取其通常含義,指巴勒斯坦邊界以外的國家,該短語等同於偏遠地區或遙遠的國家(參見十一章 12 節的註釋)。先知在此將自己描述為聽到來自遙遠土地的歌聲,如同宏大的合唱,其聲音傳入並瀰漫在巴勒斯坦。儘管聖殿將被毀、土地居民被分散、猶大地成為廣泛的荒涼,但對神的敬拜仍將繼續。在普遍的毀滅與悲傷中,對耶和華的敬拜在任何地方都得到慶祝,這是一種安慰。**我們聽見有人歌唱**:或「我們確實聽見歌聲」。對神良善的遙遠慶祝傳入耳中,在普遍的災難中,這些神分散百姓的歌聲安慰了人心。**榮耀歸於義人**:這是這些歌聲的負擔與實質。它們的普遍含義與目的,是表明神的百姓將獲得榮耀。他們現在受苦並被分散。他們的聖殿被毀,土地荒廢,廢墟蔓延在他們祖先的墳墓上。然而在這些荒涼中,他們對神的信心並未動搖;他們對祂的依賴是堅定的。他們仍然相信義人將獲得榮耀,神將成為他們的保護者與復仇者。這些保證在他們受苦時支撐了他們,並在他們悲傷的心中投射出一種溫和而令人振奮的影響。**我卻說**:但我,先知,被迫說。這是先知關於自己所說的話,視自己為留在迦南地的人;或者更可能的是,他在這項宣告中擬人化了耶路撒冷,以及仍然留在該地的居民。從遙遠土地傳來的歌聲;從東方與西方被擄者迴盪的讚美,在猶大上空匯聚與交織,只會使那充斥的荒涼顯得更加明顯與令人痛苦。那些遙遠的讚美喚起了聖殿莊嚴的儀式,以及過去時代的幸福,並使每一個目睹荒涼的倖存者驚呼:「我消瘦了。」**我消瘦了,我消瘦了**:耶路撒冷與猶大地的語言。這語言表達了災難。失去肉體是貧窮、匱乏與悲慘狀況的象徵——正如疾病與苦難消耗肉體,奪去力量;詩篇一百零九篇 24 節:「我膝蓋因禁食軟弱,我身上的肉也消瘦了。」詩篇一百零二篇 5 節:「因我唉哼的聲音,我的肉緊貼骨頭。」參見約伯記六章 12 節;十九章 20 節;耶利米哀歌三章 4 節。「消瘦」也用於表示神的不悅,在詩篇一百零六篇 15 節:「祂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消瘦。」參見以賽亞書十章 16 節。**詭詐的**:無視約定與法律的外國;他們通過欺騙、策略與詐欺來追求目標。大多數征服都是通過所謂的「戰爭策略」實現的;即通過背信棄義與欺騙。毫無疑問,在對待耶路撒冷時,採用了通常的征服方式。整個短語極具強調性。暗示詭詐的詞(*bagad*)在這個短語中以各種形式重複了不下四次,顯示了這一概念在先知心中佔據了多麼強烈的地位。這段經文提供了聖經中雙關語最顯著的例子之一。事實上,這種修辭手法在這一章中非常豐富,以至於格塞尼烏斯(Gesenius)主張它並非以賽亞的作品,而是屬於希伯來文學後期且較不優雅時期的作品。

17. **地上的居民啊,恐懼、陷坑、網羅都臨近你。**

**恐懼、陷坑**:本節是對前一節所指悲慘原因的解釋。同樣的表達也出現在耶利米書四十八章 43 節,在他關於將臨到摩押的毀滅的敘述中,這段描述很可能是耶利米從以賽亞那裡抄錄的。此處原文中也有一個在翻譯中無法保留的雙關語——*pachad, pachath, pach*——其中 *pach* 的形式出現在每個詞中。其意是,他們無處安全;如果他們逃脫了一種危險,就會立即陷入另一種危險。此表達等同於拉丁經典著作中出現的:「欲避卡律布狄斯,卻陷入斯庫拉。」如果一個人能從一種災難中逃脫,就會陷入另一種災難,這種觀點在阿摩司書五章 19 節中以另一種形式表達:「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或進屋子以手靠牆,就被蛇咬。」在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中,是從一種危險轉向另一種危險,或者後一種比前一種更令人恐懼。這個比喻取自捕捉野獸的方式,其中使用了各種網、陷阱或陷坑來捕捉它們。詞「恐懼」(*pachad*)指任何用於驚嚇或激怒狩獵中野獸,或將它們驅趕進為它們準備的陷坑中的東西。在羅馬人中,「恐懼」(*formidines*)一詞被賦予了掛著各種顏色羽毛的繩索,當它們在空中飄動或被搖晃時,會驚嚇野獸進入陷坑,或驚嚇鳥類進入為捕捉它們而準備的網中(塞內卡,《論憤怒》,二.12;維吉爾,《埃涅阿斯紀》,十二.749;《農事詩》,三.372)。此處可能指這種「恐懼」。詞「陷坑」(*pachath*)指陷阱;在地上挖一個洞,用灌木、樹葉等覆蓋,使它們在不知不覺中掉進去。詞「網羅」(*pach*)指網或陷阱,或許指一系列最初圍住大片土地的網,野獸在其中,然後逐漸縮小範圍,使它們無法逃脫。

18. **躲避恐懼聲音的,必掉在陷坑裡;從陷坑上來的,必被網羅纏住;因為天上的窗戶都開了,地的根基也震動了。**

**躲避恐懼聲音的**:狩獵時發出呼喊或吶喊,旨在驚動獵物,並將其驅趕至陷坑。此處的意象意味著災難將在全地倍增,如果居民試圖避免一種危險,他們就會陷入另一種危險。**從陷坑上來的**:這個比喻仍然取自狩獵。有些被驅趕進陷坑的野獸可能強壯且活躍,能夠跳出來並試圖逃跑,但它們可能會被特意為此設計的網羅或陷阱抓住。因此先知說,儘管少數人可能逃脫最初威脅要推翻他們的災難,但他們不會有安全感。他們會立即陷入其他災難中,並被毀滅。**因為天上的窗戶都開了**:這顯然取自創世記七章 11 節關於大洪水的敘述:「當挪亞六百歲,二月十七日那一天,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或小字:水閘)也敞開了。」此處的「窗戶」(*arubbah*)一詞與創世記中出現的相同,正確地指格柵、窗戶,然後指任何開口,如水閘或防洪閘,並被應用於暴風雨或洪水,因為當雨水降下時,看起來就像打開了天空中的水閘。此處的意指是,災難臨到了國家,類似於普世洪水。**地的根基也震動了**:取自地震的意象——這也是一個表示廣泛災難的比喻。

19. **地全然破壞,盡都崩裂,大大震動了。**

**地全然破壞**:地震的效果,一切都陷入混亂與毀滅。**大大震動了**:本節中的一切都是強烈且強調的。動詞處於最強烈的強調形式:「地因破壞而破壞」;「地因分散而分散」;「地因震動而震動」。同樣意義的表達重複三次,是一種強烈的強調形式;整段經文旨在表示臨到該地的徹底荒涼與毀滅。

20. **地要東倒西歪,好像醉酒的人,又搖來搖去,好像吊床;罪過在其上沉重,必然塌陷,不能再起來。**

**地要東倒西歪,好像醉酒的人**:這是對地震時一切從根基上震動,樹木與塔樓在強烈衝擊下搖晃的描述。同樣的比喻也用於二十九章 9 節。參見詩篇一百零七篇 27 節對海上風暴的描述:「他們搖搖晃晃,東倒西歪,好像醉酒的人,他們的智慧無法可施。」**又搖來搖去,好像吊床**:或者更準確地說,像「小屋」一樣搖晃或擺動。詞「小屋」(*melunah*,源自 *luwn*,過夜、住宿)正確地指守園人或葡萄園看守人的臨時棚子或住所(參見一章 8 節的註釋)。有時這些小屋以棚屋的形式建造;有時它們是一種懸掛在樹枝上的吊床或臥榻。它們要麼是通過編織……(譯註:原文此處中斷)

樹枝,或是用繩子將它們懸掛在樹枝上,又或是從一棵樹拉一條或多條繩子到另一棵樹,然後將臥榻或床鋪在繩子上。這樣做既能提供一個方便觀察的地方,也能防止野獸的侵襲。即使在今天,東方的旅行者仍會使用這種臨時搭建的棚子來尋求安全(參見尼布爾《阿拉伯描述》)。這些棚子很容易被移動,並隨風搖晃——這就是本節經文所要表達的意象。整個大地如同被地震震動一般;它像醉漢東倒西歪;它移動且不穩定,就像掛在樹上的臥榻被風吹得搖擺不定。

「其上的罪孽必重壓在其上。」就像巨大的重量壓在一個無法承受的房屋上,房屋在重壓之下被摧毀。

「它必倒塌,不能再興起。」據我理解,這並不是說這個國家永遠無法恢復其作為一個民族的尊嚴和地位;因為先知隨即(第23節)談到了這種復興,以及神權政治的重建;但這必然是指在那些動盪中,它將無法興起。它將無法自我恢復;它肯定會被擊倒。正如我們形容一個醉漢,他可能會跌倒多次,並部分地恢復過來,但他終究會徹底倒下,以至於無法再站起來。那個動盪不安、飽受摧殘的土地也是如此。他們會做出許多努力來恢復自己,也會有部分的成功,但最終他們仍會徹底地倒在塵土中。

21. 「到那日。」在巴比倫被擄的時期。

「必懲罰。」希伯來文如邊註:「必眷顧」(參見第十三章12節的註釋)。

「高處的軍隊。」對於這個表達方式有各種不同的解釋。耶柔米將其理解為天上的軍隊,並認為這指的是在審判之日,神不僅要審判地上的事物,還要審判天上的事物,特別是太陽、月亮和星辰,因為它們曾成為偶像崇拜的對象(參見申命記四章19節;但以理書八章10節;十一章13節)。參見詩篇十八章17節;耶利米書二十五章30節,那裡的「在高處」一詞被用來指代天。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認為,這個短語指的是天使,他們管理著地上的統治者和君王,這符合古代認為每個王國都在守護天使監護之下的觀點。羅森米勒似乎同意這一點,並認為這裡所指的生命是邪靈或魔鬼,世上的王國都受其支配。其他人,包括格老秀斯,則認為這是指在崇高之處豎立並受亞述人崇拜的太陽、月亮和星辰的偶像。但這很可能指的是那些在猶大教會體制中佔據權力和信託地位的人——即大祭司和祭司,他們對國家行使著巨大的統治權,並且在許多方面被認為地位甚至高於地上的君王和王子。將統治者比作太陽、月亮和星辰,在聖經中很常見;而這種比較被認為特別適合教會統治者,因為他們被視為以特殊方式照亮國家的人。

「在地上。」在那些佔據最高信託和榮譽地位的人之下。教會統治者被描繪為佔據優越地位;而世俗意義上的王子和統治者則處於榮譽和責任較低的地位。這很可能是猶大國對教會和世俗職位的一般評價方式。

22. 「他們必被聚集。」也就是說,那些在該國教會和世俗政治中佔據榮譽和影響力職位的人。

「像囚犯。」邊註,如希伯來文:「像囚犯的聚集。」這是指將戰爭中俘獲的俘虜聚集起來,用手腳鎖在一起,並將他們大批地投入監獄的習俗。

「在坑中。」邊註:「地牢」。意思是該國的統治者將被俘虜,並被當作戰俘對待。這在尼布甲尼撒統治下的被擄事件中無疑是真實的。人民被聚集起來;被視為俘虜;並被一起帶到遙遠的土地。

「並被關在監獄裡。」這可能並不打算按字面意思理解,而是表示他們將像被關在監獄裡一樣安全。他們的監獄將是巴比倫,他們在那裡被關押了七十年。

「過了多日。」如果這正如我所假設的,是指在巴比倫的被擄,那麼這些「多日」指的是七十年的時期。

「他們必被眷顧。」邊註:「被發現缺乏」。這裡使用的詞(פקד)可以用在好或壞的意義上,既可以用於審查、清點或幫助的目的;也可以用於懲罰的目的。在聖經中,它最常被用於後一種意義(參見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節;約伯記三十一章14節;三十五章16節;詩篇八十九篇33節;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4節;耶利米書九章24節)。但它也常被用於清點、審查或像軍隊一樣點閱的意義(參見民數記一章44節;三章39節;列王紀上二十章15節;以賽亞書十三章4節)。在這裡,它可以取這兩種意義中的任何一種,視哪種最適合上下文而定。對我來說,上下文似乎需要一種為了救濟或拯救而進行的眷顧;並指在那個時期結束時,將會對那些被帶到遙遠監獄的人進行審查、點閱和登記,以確定還剩下多少人,並將他們編隊返回祖先的土地(參見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這裡使用的詞有時具有邊註所表達的「被發現缺乏」的意義(參見撒母耳記上二十章6節;二十五章15節;以賽亞書三十八章10節);但這種意義在這裡並不適合上下文。我將這節經文視為未來憐憫和拯救的預兆。他們會被投入監獄,並被當作戰俘對待;但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後,他們將會受到他們國家偉大拯救者——他們守約的神——的眷顧,並被帶回他們祖先的土地。

23. 「那時月亮要蒙羞。」天體在聖經中常被用來指代地上的君王和統治者。這些表達方式不應被過度解讀,彷彿太陽代表一件事,月亮代表另一件事;它們是通用的詩意表達,旨在代表各種統治者、王子和官員(參見以西結書三十二章7節;約珥書二章30、31節)。

「要蒙羞。」即將被羞愧所覆蓋。也就是說,在神那超越一切的榮耀面前,它顯得光輝黯淡,彷彿蒙羞了一般。其含義是,當人民回到他們的土地時,神權政治將會恢復,而君王和其他世俗統治者的輝煌,在神統治的卓越光輝下將會變得黯淡。這裡可能提到了耶和華將透過彌賽亞在耶路撒冷統治的時期。

「在錫安山。」(參見以賽亞書一章8節的註釋)。這將發生在被擄之後,並特別是在彌賽亞的統治下。

「並在他長老面前。」也就是說,在人民的長老面前;在那些被委託以權力和統治的人面前。

「榮耀地。」當他的律法受到尊重和遵守時;當他作為君王和統治者的品格得到彰顯時;以及當在他的權杖下,他的國度得到擴張和延伸時,他將榮耀地統治。先知的目光鎖定在這個快樂的前景上;這就是「異象」中那個明亮而壯麗的對象,它有助於緩解即將臨到國家的黑暗。人們可以忍受目前的災難,並懷著耶和華將在未來更榮耀地統治的希望;而當這一切的結果顯現時,將會在萬民眼中尊崇耶和華。可以補充的是,當耶和華透過彌賽亞統治全地時,所有王子和君王的光輝都將黯淡;他們智慧、權力和計劃的名聲,將在神透過他的兒子統治人類的卓越智慧光輝下變得模糊。願那蒙福的日子快來;願月亮的光輝迅速蒙羞,太陽感到慚愧,所有低等的輝煌都在公義之日的光輝面前消逝!

他們的手中之物,連同他們掠奪的戰利品,都要一同被踐踏。

(注:此處原文對應賽二十五章 13 節,以及後續章節的註釋。)

被藐視與受逼迫的時刻終將過去,那時逼迫將止息,真宗教將在各地興盛,教會將得享安息,其勝利的果效將遍及全地。

8. 「到那日,人必說」:這是指神的子民。這將是他們所發出的歡呼與喜樂的言語。

「看哪,這是我們的神」:這是那些親眼看見並迎接他們救主之人的話語。這意味著這樣的拯救與憐憫,唯有神能賜下,而神賜下這些憐憫的事實,正是祂是他們的神之明證。

「我們素來等候他」:在許多的試煉、逼迫與災難中,我們一直盼望我們的神降臨拯救我們,我們必因祂帶來的救恩而歡喜。

「這是耶和華」:這是耶和華。這證明了是耶和華帶來了這場拯救。除了祂,無人能做到。救贖憐憫的計畫出自於祂,而這計畫帶給人類的一切福分,也都要歸功於祂。

10. 「因為耶和華的手」:在錫安山上。在聖經中,「手」常被用作保護與防禦的象徵。這句話的意思大概是:祂將成為錫安山的捍衛者;祂的保護不會撤去,而是會長久地臨在於那裡。關於此短語的用法,可參見以斯拉記七章 6、23 節;八章 18、22、31 節;尼希米記二章 8 節中,「手」作為保護之意的類似用法。

「摩押」:摩押在此似乎被用作一個通稱,指代神的仇敵。宣告摩押將被踐踏,旨在表明神及其子民的仇敵終將被毀滅。

「在他處」:迦勒底譯本將此譯為「在他自己的地方」。此短語在出埃及記十六章 29 節、撒母耳記下二章 23 節中,皆有「在他處」的意思。這裡可能意指摩押,即神的仇敵,將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被踐踏與毀滅。

「像碎秸在糞堆中被踐踏」:就像碎秸被留在牲畜躺臥的場上,為了製造肥料而被牠們踐踏一樣。羅斯(Lowth)將此譯為「像碎秸在車輪下被碾碎」。七十士譯本也作同樣的翻譯。羅斯認為希伯來文原文在抄寫時有誤,原來的讀法應是某個特定詞彙,但從手抄本來看,並沒有絲毫證據顯示發生了這種錯誤,我們也無需這樣假設。這種意象在聖經中並不罕見,用以表示仇敵徹底且蒙羞的傾覆(參詩篇八十三篇 10 節;列王紀下九章 37 節;耶利米書八章 2 節;九章 22 節;十六章 4 節;二十五章 33 節)。

11. 「他必伸出手來」:其意是耶和華將在各處伸出祂的手,擊倒祂的仇敵以及祂子民的仇敵。然而,羅斯將此應用於摩押,認為這旨在描繪一個快要沉沒的人,在游泳時伸出手來支撐自己。為了支持這一點,他假設希伯來文的一個字母需要輕微改動。他提出此建議的主要理由是,他無法想像神將手伸在摩押之上以毀滅它,與游泳者的動作有何關聯。必須承認,這個比喻確實非常罕見,事實上在其他地方並未出現。但這顯然是希伯來文原文的意思;武加大譯本、迦勒底譯本、敘利亞譯本皆如此理解,且這個比喻並非不可理解。它描繪的是一個游泳者,盡可能地伸展雙手與雙臂,藉此力量撥開水中一切阻礙他前行的事物。同樣地,耶和華將在摩押全地伸出祂的手。祂不會將毀滅限制在某一個地方,而是徹底且完全的;祂將使一切都服在祂之下,就像游泳者在水中穿行一樣容易。

「用他們手中的戰利品」:此處譯為「戰利品」的詞,羅斯譯為「突然的抓取」。迦勒底譯本大體上也是同樣的意思,「用他手的抓取」,即用他全部的力量。七十士譯本譯為「在他所伸手觸及的一切事物上」,意即神將在摩押所觸及的一切事物上,使摩押的驕傲降卑。該詞正確且通常的意思是網羅、埋伏、詭計;因此,作為一種自然的轉喻,它指代他藉由網羅與埋伏所獲得的掠奪物或戰利品——這似乎就是此處的意思。這一切都將隨著摩押一同滅亡,土地也將因此被徹底征服。

12. 「那堅固的高臺」:你的堅固防禦將被摧毀。這是指摩押,旨在作為神子民之仇敵的象徵。重複使用「降卑」、「使之低下」與「帶到地上」這些表達,旨在使句子具有強調性,並表明這必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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