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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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 第26章

**分析**

關於本章的總體範圍與設計,請參見二十四章與二十五章開頭的說明。這是一首讚美詩,推測是猶太人在返回故土,並在錫安山上重建神的統治與敬拜條例時所唱的。正如先前所提到的,用讚美詩來慶祝任何重大事件是慣例,先知推測那些獲救的猶太人將會如此慶祝耶和華的良善,因祂使他們重返故土,並恢復了聖殿敬拜的特權。有跡象表明,這首詩原本設計為合唱,並有交替回應,正如許多詩篇一樣。詩篇開篇將耶路撒冷視為一座堅固的城,在神的守護下,他們可以在其中找到保護(1節)。隨後是一個回應或呼籲,要求堅固城的門應當敞開,以迎接那義的國民(2節)。接著宣告了信靠耶和華的安全性,並呼籲眾人信靠祂(3、4節)。隨後說明了原因(5-7節),即耶和華使驕傲的人降卑,並保守正直人的道路。接著描述了猶太人對耶和華的信心(8、9節);隨後宣告惡人將無法認出神的手(10、11節);並斷言他們所有的拯救都是神所成就的(12節)。接著承認他們曾順服耶和華以外的其他主,但現在他們只願順服祂(13、14節)。隨後宣告神已擴張了他們的國家(15節);接著描述了他們的災難,以及他們試圖自救的徒勞努力(16-18節)。許多人在被擄中死去,但現在有了他們將再次活過來的保證(19節);並呼籲神的子民進入內室,隱藏自己,直到憤怒過去(20節),同時確信耶和華將出來懲罰壓迫者的罪孽(21節)。詩篇以這份確信作結。

1. 「當那日,在猶大地的歌」:由神的子民在重返故土時所唱。

「我們有堅固的城」:耶路撒冷。這並不是說當時它有堅固的防禦工事,而是指神會守護它,因此它將是堅固的。耶路撒冷本來就很容易被加固,但這裡的觀念是,耶和華將成為保護者,這才是它力量的源泉。

「神要將救恩定為城牆」:意即祂自己將成為祂子民的捍衛者,取代城牆與堡壘。類似的表達見於六十章 18 節(參耶利米書三章 23 節,撒迦利亞書二章 6 節)。

「外郭」:此詞正確的意思是堡壘或壁壘。原文正確的意思是「防禦工事」或「外圍防禦」;即城牆外的一塊空間,像小牆一樣隆起。敘利亞譯本譯為「牆之子」,意指小牆。它通常是一個胸牆,或在城周圍堆起的土堆,構成了額外的防禦,以便如果他們被迫撤出城牆,還可以退守到裡面。

2. 「敞開城門」:這很可能是合唱團回應第 1 節情感的語言。被擄的子民正在回歸;這呼喊是為了讓城門敞開,使他們能毫無阻礙地進入(參詩篇二十四篇 7、9 節;一百一十八篇 19 節)。

「使守信的義民得以進入」:那些在長期的被擄與與外邦民族的交往中,沒有背離真宗教,而是堅定持守對真神敬拜的人。這無疑適用於在巴比倫被擄的廣大猶太群體。

3. 「你必保守他」:從此處到第 11 節的經文包含道德與宗教的反思,似乎旨在表明「義民」在長期苦難中所表現出的順服。他們在此被描繪為以普遍真理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感受,作為他人的安慰來源。

「十分平安」:希伯來文如邊註所言,「平安,平安」;詞語的重複在希伯來文中通常表示強調,此處顯然意指不受干擾的、完美的平安。意即,對神有信心的人,不會因所遭受的試煉而動搖;無論是逼迫、貧窮、疾病、匱乏或喪親。猶大居民曾被帶到遙遠的異地。他們曾遭受羞辱與藐視(詩篇一百三十七篇);財產與榮譽被剝奪;並淪為囚犯與俘虜。然而,他們對神的信心並未動搖。他們仍然信靠祂;仍然相信祂能夠且必會拯救他們。因此,他們的心思被保守在完美的平安中。救主在受逼迫與毀謗時也是如此(彼得前書二章 23 節;參路加福音二十三章 46 節)。成千上萬的認信者、殉道者,以及神受逼迫與受苦的子民,他們能夠將自己的事業交託給祂,在逼迫的風暴中,甚至在監獄與火刑柱上,都被保守在完美的平安中。

「心志堅定」:對這段經文有各種解釋,但我們的翻譯可能抓住了確切的意思。譯為「心志」的詞源自「形成、創造、設計」,它通常指「心中所形成的」(詩篇一百零三篇 14 節;以賽亞書二十九章 16 節)。隨後它指代心靈所形成的任何事物——其思想、想像、設計(創世記八章 11 節;申命記三十一章 21 節)。這裡它可能指思想本身,或形成思想的心靈。兩種解釋都符合上下文,且都能講得通。「堅定」在希伯來文中並沒有明確表達「心志堅定在神身上」,儘管這顯然是隱含的。希伯來文只是簡單地說「其心志是堅定的,被支持的」;顯然,是被神所支持的。沒有其他的支持;上下文要求我們將此理解為來自神。

4. 「你們當倚靠耶和華直到永遠」:意思是,「不要在任何情況下動搖你對神的信心。不要讓任何災難、逆境、逼迫、貧窮或任何形式的試煉,阻止你對祂投以完全的信賴。」這顯然是鑑於前一節所說的——心志堅定在祂身上的人必有完美的平安——而說的。

「因為在耶和華耶和華裡」:這是我們的譯者保留原文「耶和華」(JEHOVAH)的四處地方之一(參出埃及記六章 3 節;詩篇八十三篇 18 節;以賽亞書十二章 2 節註釋)。原文是「耶和華耶和華」(Jah Jehovah);第一個詞僅是耶和華的縮寫形式。同樣的形式出現在十二章 2 節。這兩種形式的結合似乎旨在以盡可能高的意義表達神的威嚴、榮耀與聖潔;在語言無法完全傳達其意念時,激發盡可能高的敬畏。

「是永久的磐石」:希伯來文如邊註所言,「萬世的磐石」;這比我們的翻譯更具詩意與美感。其觀念是,神像永恆的磐石一樣堅固且不變;在祂裡面,我們可以找到永恆世代的保護與防禦(參申命記三十二章 4 節等;撒母耳記上二章 2 節;撒母耳記下二十二章 82、47 節;二十三章 3 節;詩篇十八篇 31 節;十九章 11 節;二十八章 1 節;四十二篇 9 節;六十二篇 2、6、7、8 節等,神被稱為「磐石」)。

5. 「他使住高處的降卑;將高大的城」:巴比倫城(參十四章 19 節註釋;參十三章、十四章註釋)。
6. 「腳必把它踐踏,就是貧窮人的腳」:顯然是指那些曾被他們藐視,並曾被他們征服與壓迫的人。這裡明顯是指曾在那裡作俘虜的猶太人。其觀念不一定是指這裡提到的「貧窮人」會成為征服者,而是指當巴比倫人被征服、城市被摧毀時,那些曾經受壓迫的人將處於相對繁榮的境況。毫無疑問,後來為了貿易目的前往巴比倫遺址的猶太人,會憤慨地踐踏那座曾使他們的祖先被擄七十年的城市遺蹟,並因他們自己曾經被踐踏的城市耶路撒冷處於相對繁榮的狀態而感到歡欣。我們從斐洛(Philo)與約瑟夫(Josephus)的著作中得知,在巴比倫開始從其傲慢與宏偉中衰落後,那裡確實有許多猶太人。因此,斐洛(《使節傳》第 702 頁)說:「眾所周知,巴比倫與許多其他總督轄區都被猶太人所佔據,這不僅是傳聞,更是事實。」同樣,約瑟夫(《古猶太史》第 15 卷第 2 章)說,在海爾卡努斯(Hyrcanus)時代,巴比倫有許多猶太人。
7. 「義人的道是正直的」:希伯來文直譯為「義人的道是正直」;「道」字可能指神的道,或祂對待義人的方式。其情感是,祂對待他們的方式是公義的;儘管他們受苦與受壓迫,但祂的道路是正確的,他們終將明白這一點。這是推測被擄的猶太人在看見驕傲的巴比倫城被攻取,且神出來恢復他們返回故土後所使用的語言。原文中「正直」一詞是複數,但常被用於「平直」(箴言二十三章 31 節;雅歌七章 10 節);「誠實」或「正直」(雅歌一章 4 節);或作為審判者的「公義」(詩篇九篇 9 節;五十八篇 2 節;九十九篇 4 節)。

「你這最正直的」:顯然是對神的稱呼,稱祂為最公義的,且現在已在拯救祂子民的事上顯明了祂的正直。同樣的稱號也用於申命記三十二章 4 節;詩篇二十五篇 8 節;九十二篇 16 節。

「修平義人的路」:此處使用的詞(pala)可以指像天平一樣稱量(詩篇五十八篇 3 節);但它也可以,且通常指使之平直或平滑;開闢道路;使之平坦(詩篇七十八篇 50 節;箴言四章 26 節;五章 21 節)。這裡可能意指神已使道路平坦,或完全平整。祂已移除了所有障礙,並引導祂的子民走在一條平坦且修平的道路上(參四十章 3、4 節註釋)。

8. 「耶和華啊,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審判」一詞常指神的律法或誡命。但它也可以指祂用來造訪或審判人的災難與試煉;他們因罪而忍受的懲罰。此處使用該詞的哪種意義並不容易確定。羅斯將其理解為耶和華的「律法」。拉比拉什(Kimchi)也如此認為,他說其意思是,在被擄與試煉期間,他們對神的愛與虔誠絲毫未減。我傾向於認為這是正確的解釋,因為在平行的對應句中,他們被描述為說,他們靈魂的渴望是向著神,並向著對祂的記念,這意味著他們藉由遵守祂的律法來尋求取悅祂,並獲得祂的恩寵。

「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名」字在此處的使用,正如它常被使用的一樣,指代神自己。他們渴望祂能來拯救他們;他們熱切地希望祂能向他們顯現,作為他們的朋友。

「並記念你的名」:「記念」一詞常等同於名、稱號,或藉此使人被記念或被知曉的事物。因此出埃及記三章 15 節:「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世世代代。」同樣詩篇三十篇 4 節:「耶和華的聖民啊,你們要歌頌耶和華,稱謝他記念他的聖潔」;即祂的聖潔記念(邊註)或名。在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中,它似乎被用於名或稱號的意義,即藉此神將被記念或被知曉的事物。

9. 「夜間,我心中羨慕你」:藉由在夜間渴慕神,並清晨尋求祂,意指尋求祂的渴望是未曾中斷且恆久的。先知談到在巴比倫被擄的虔誠猶太人;並說,取悅神並遵行祂的旨意是他們未曾中斷的焦慮對象。

「因為你在世上行審判的時候」:這被作為剛才所說之理由的解釋,即在災難中他們未曾停止尋求神。理由是,祂所施加的懲罰旨在引導人學習公義。這種情感以一般形式表達,儘管毫無疑問,直接的參考是指猶太人在被擄至巴比倫作為罪的懲罰時所遭受的災難。

「世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其目的是為了警告、約束並改革他們。此處直接的參考無疑是指猶太人,在巴比倫被擄期間,這種效果在他們身上以顯著的方式顯現出來。但這對其他國家也同樣適用;儘管災難的效果並不總是使一個民族歸向神,或使他們永久地公義,但它確實約束了他們,並至少引導他們進行了外在的改革。對於國家與個人而言,同樣真實的是,他們在苦難的日子裡比在極度外在繁榮的時期,在美德與虔誠上取得了更堅定的進步(參申命記六章 11、12 節)。

10. 「恩惠臨到惡人,他仍不學習公義」:這旨在作為前一節情感的例證——即為了使惡人能被帶到公義的道路上,審判是必要的。真理是普遍的,即儘管惡人在他們的事業中受到恩惠,但其效果並不會引導他們走上美德與宗教的道路。這在惡人的行為中得到了多麼頻繁的例證!當他們財源滾滾,或被家庭生活的舒適所包圍時,他們表現出不需要神的友誼,且他們的心對祂所有的憐憫沒有任何感恩的回應,這種情況是多麼頻繁!因此,根據我們面前這首詩的語言,神有必要奪走他們的財產,帶走他們的朋友,或摧毀他們的健康,以便他們能被帶到尊崇祂的地步。做到這一點,是神對他們的仁慈;因為無論什麼是帶領罪人歸向神的愛與美德道路所必需的,對他的靈魂來說都是仁慈。

「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義」:即使在他周圍其他人都是正直與虔誠的;當這成為普遍的特徵,以至於可以被稱為「正直的土地」時,他仍會走他那不義的道路,儘管在其中他可能是孤獨的。他對罪的愛是如此之深,以至於無論是神的恩惠,還是聖潔榜樣的影響,都無法引導他走上虔誠與真理的道路。

「不看耶和華的威嚴」:將不會看見那使耶和華在對待人的事上顯為榮耀的事物,以至於去愛祂與敬拜祂。他是瞎眼的,在神的屬性中看不見任何可愛的證據。

11. 「耶和華啊,你的手高舉」:這是對前一節所表達情感的解釋。此處手的舉起,無疑是指耶和華威嚴與良善的彰顯。

「他們仍不看見」:他們對所有權能、憐憫與良善的展示都是瞎眼的。

「但他們必看見,並因嫉妒你的百姓而抱愧」:他們終將被帶到承認你的手。他們將看見你對你兒女的恩惠,以及你對你仇敵的審判。神的作為將使他們被迫承認祂,並承認祂的存在與完美。

「並且火必燒滅你的敵人」:或者更準確地說,「是的,針對你敵人的火必燒滅他們。」其意思是,當祂的子民得救時,祂的仇敵將被摧毀;祂對祂子民的熱心也將與對祂仇敵的憤怒聯繫在一起。祂的子民從巴比倫得救,與那座城市衰落的開始,是同時發生的,且原因也是相同的。

12. 「耶和華啊,你必為我們定平安」:「平安」一詞在此似乎與他們在巴比倫被擄期間所經歷的各種災難相對立;且不僅指平安,也指繁榮,以及持續的 Divine 恩寵。

「因為我們所做的事,都是你給我們成就的」:或者更準確地說,「為我們成就的」。我們得救是歸功於你的手。

13. 「耶和華我們的神啊,在你以外,曾有別的主轄管我們」:此處的暗示是指曾征服並壓迫他們的巴比倫諸王,且在他們長期的被擄中,曾使他們受制於他們的律法。

「但我們專要倚靠你,提你的名」:這可以更好地譯為,「但唯有你,你的名我們今後將記念。」「倚靠你」與「你的名」是同位語,指代同一件事。「提你的名」字面意思是使之被記念;紀念;慶祝。其觀念是,在他們長期的被擄期間,他們曾受制於耶和華以外的其他主;但現在他們已重返故土,他們將只承認耶和華為他們的主,並今後只慶祝祂的名。

14. 「他們死了,必不能再活」:即第 13 節中提到的諸王與暴君。壓迫猶太人的主要仇敵,在居魯士攻取巴比倫時被殺(參十三章、十四章註釋)。

「他們去世,必不能再起來」:他們將不會再活過來,並被允許騷擾與奴役我們。

「他們去世」:希伯來文給予死者陰影或幽靈的名字,源於他們軟弱且無力的觀念(參十四章 9、10 節註釋;參詩篇八十八篇 11 節;箴言二章 18 節;九章 18 節;二十一章 16 節)。此處的意思是,他們已經死去並進入了陰影之地,現在無法再觸及或傷害神的子民。

「因此」:或者更準確地說,「因為」,詞語在此顯然被用於「因為」的意思,如創世記三十八章 20 節;民數記十一章 33 節;十四章 13 節;詩篇四十二篇 7 節;四十五篇 3 節。隨後宣告的聲明被作為他們為何死去,且無法再傷害或煩擾他們的理由。

「你曾造訪並摧毀他們」(參二十四章 22 節註釋)。此處「造訪」一詞被用於懲罰的意思。

「並滅絕他們一切的記念」:抹去了他們的名字;使他們的聲望停止。

15. 「你增添國民」:即猶太民族(參九章 3 節註釋)。該國不僅因人口的正常增長而擴大,且許多歸信者在他們從巴比倫回歸時加入了他們,且在重建首都時,可能有許多人從周圍國家湧入。

「你曾將地擴張」:或者更準確地說,「你已擴展了土地的所有邊界。」譯為「移去」的詞通常指移走,此處可能指移走國家的邊界;即將它們擴展得很遠。「到」字在原文中並不存在;而譯為「地極」的短語,可能指土地的邊界。平行結構要求這種結構,這確實是明顯的,並已被羅斯與諾伊斯(Noyes)所採用。

16. 「耶和華啊,他們在急難中尋求你」:邊註,「秘密的言語」。希伯來文詞語正確的意思是耳語、低語;然後是嘆息、呼求。

幫助。這正是此處的含義。在災難中,他們嘆息並呼求神幫助。

17. 婦人懷孕……等。這節經文旨在陳述他們在巴比倫受壓迫期間的悲傷與痛苦。此處所用的比喻在聖經中非常常見,用以描繪極大的苦難(參詩四十八6;耶六24;十三21;二十二23;四十九24;五十43;彌四9-10)。
18. 我們……等。這指的是他們在過去所經歷的悲傷與災難,當時他們曾為得救做出極大的努力,但這些努力都歸於徒勞。這或許是指他們在七十年痛苦的被擄期間所做的這類努力。事實上,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在那段時間他們曾試圖反叛,或組織起來抵抗巴比倫的勢力;但毫無疑問,他們熱切地渴望得救,且他們的處境極其痛苦與憂傷——這是一種在此處被分娩之痛生動描繪出來的境況。事實上,在那漫長的時期中,很可能曾有過徒勞的得救嘗試,而他們在此處提到這些努力時,是指它們一事無成。「我們好像生了風。」我們的努力毫無果效。米迦勒(Michaelis)如羅斯(Lowth)所引,以如下方式解釋這個比喻:「描述一種較罕見的疾病,稱為『氣腫』或『風狀胎塊』;患此病者長期以來,無論對自己還是對專業醫生而言,都顯得像是懷孕了,然而在經歷了所有懷孕的煩惱與勞苦後,最終從子宮裡排出的卻是風;醫生們常描述這種疾病。」(《注釋彙編》第二卷,第165頁)。格老秀斯(Grotius)認為這是指鳥類,「產下無精卵」,並引用了老普林尼(Pliny)第十卷第68章。但毫無疑問,正確的參考是米迦勒所提到的那種。

「世上的居民也沒有倒下。」我們沒有能力制伏他們;儘管我們竭盡全力,他們的統治依然穩固。這指的是統治被擄猶太人的巴比倫人。

19. 你的死人要活。關於這節經文,人們給出了各種各樣的解釋,詳情可參閱維特林加(Vitringa)、羅森米勒(Rosenmüller)、格塞尼烏斯(Gesenius)和普爾(Poole)的《注釋彙編》。在第14節中,詩班被描繪為談論巴比倫那些壓迫被擄猶太人的死人和暴君,說他們必不復起,也不再壓迫神的子民。與敵人這種命運形成對比的是,此處詩班轉而向耶和華說話(參第16節),說「你的死人要活」;也就是說,你的子民將再次活過來;將恢復活力、力量與喜樂。他們曾經死了;也就是說,在巴比倫處於「公民意義上的死亡」;他們被剝奪了特權,被強行帶離家園,在異國他鄉淪為俘虜。他們的君王被廢黜;聖殿被拆毀;他們的王子、祭司和百姓被擄;他們的名字從列國的名單中抹去;就各方面而言,作為一個民族,他們已經死亡。這是一個常見的比喻,用死亡來代表特權與享受的喪失,尤其是公民權利的喪失。因此,我們現在談論一個人在法律上是死的;對國家而言是死的;在靈性上是死的;死在罪中。因此,我不認為這主要指的是死人復活的教義;而是指在巴比倫的俘虜,他們在公民權利上是死的,被壓迫者剝奪了作為一個民族的權利與享受。「要活。」他們將被恢復到自己的國家,並作為地上的民族之一,恢復他們所有的權利與豁免。這種恢復將如同死人從墳墓中復活一樣令人震驚。因此,雖然這並不主要指死人復活,但這個比喻取自該教義,並暗示該教義是他們所熟悉的。一個用於說明目的的意象必須是心智所熟悉的,而此處對該教義的引用,證明了復活的教義是眾所周知的。「與我的屍首一同興起。」原文中沒有「與……一同」這幾個字。譯為「我的屍首」(原文為 *nĕbēlâ*)字面上意為「我的死屍」,可用於人或獸(利五2;七24)。它也用於一般的死者:已故者;屍體或死屍(參利十一11;詩七十九2;耶七33;九22;十六18;二十六23;三十四20)。因此,它可以譯為「我的已故者,我的死人」;這樣就與「你的死人」這一短語平行,並用於指代同一種復活。這不是先知以賽亞的話,彷彿他指的是自己死後的身體,而是詩班的話,他們以猶太民族的名義歌唱與發言。該民族因此被引入,說「我的死人」,即「我們的死人」將要興起。不僅在向耶和華的呼求中表達了這種情感,說「你的死人要興起」,而且當注意力轉向他們自己作為一個民族時,他們說「我們的死人要興起」;那些屬於我們民族的人將從塵土中興起,並恢復他們自己的特權與土地。「醒起歡呼。」鑑於剛剛陳述的死人將要興起這一令人振奮與安慰的事實,詩班呼籲百姓醒起歡呼。這是直接對沮喪與受壓迫的百姓所說的話,彷彿詩班與他們同在。「你們住在塵土中的。」坐在塵土中,或住在塵土中,是沮喪、匱乏、壓迫或貧窮的象徵(詩四十四25;一百一十九25;賽二十五12;二十六5;四十七1)。此處被認為是針對巴比倫的俘虜,他們受壓迫、被奴役、感到沮喪。這語言源自身體復活的教義,並證明了該教義是被理解與相信的;其含義是,那些曾經如此沮喪與卑微的人,將恢復他們以前崇高的特權。「因為你的甘露。」這顯然是對耶和華的呼求。祂的甘露是祂從天上降下的,並在祂的指導與控制之下。甘露是使人清爽與賦予生命之物的象徵。在像東方那樣很少下雨的國家,夜晚的甘露在某種程度上彌補了雨水的不足。因此,甘露在聖經中被用作神靈的恩典與感化的象徵,藉此祂的子民得到鼓舞與安慰,正如乾渴的土地與枯萎的草木被夜晚豐沛的甘露所滋潤一樣。因此,在何西阿書十四章5節:

我必如以色列的甘露;

他必如百合花開放,

如黎巴嫩的樹木扎根。

先知在此談論巴比倫的被擄。他們的狀態被描繪為一種死亡的狀態——由乾渴的土地與腐朽枯萎的草木來比喻。但祂的恩典與恩惠將臨到他們,他們將會復甦。「如菜蔬的甘露。」如落在草木上的甘露。然而,這句話有各種不同的譯法。拉丁通行本譯為「你的甘露是光明的甘露」。七十士譯本譯為「你的甘露對他們而言是醫治(*iama*)」。迦勒底譯本譯為「你的甘露是光明的甘露」。但最正確與一致的翻譯無疑是將該詞譯為「菜蔬或植物」(參王下九19)。「地也要交出死人來。」這語言源自身體復活的教義;也表明了該教義在以賽亞時代是被希伯來人所理解的。其含義是,正如大地在復活時將交出死人一樣,在巴比倫的神的子民也將恢復生命,並恢復他們在自己土地上以前的特權。

20. 我的百姓啊,你們要來。這是一個結語(羅森米勒),詩班在此呼籲百姓,並懇求他們在導致壓迫者受罰、為他們的得救鋪平道路的動盪期間保持平靜。這個意象取自暴風雨肆虐時尋求庇護,直到其狂暴平息。這是對巴比倫被擄猶太人的呼籲。將要肆虐的暴風雨是指巴比倫將被推翻的戰爭與動亂。當那場風暴肆虐時,他們被勸告要保持冷靜與安寧。「進入內室。」進入隱密處,那裡對你們敵人的憤怒風暴將無法觸及或影響你們。「隱藏片時……等。」不要捲入戰鬥的場景,以免你們分擔了普遍的災難。「片時。」暗示戰爭不會持續太久。巴比倫在一個晚上就被攻陷了(參第十三章、十四章注釋),此處的呼籲是讓神的子民在攻陷該城的戰鬥肆虐時保持冷靜。「直到憤怒……過去。」不是像羅斯所設想的那樣,是神對祂子民的憤怒,而是祂對他們的敵人——巴比倫人——的憤怒風暴。那將很快「過去」,城市將被攻陷,戰爭的風暴將停止肆虐,那時他們將得救,並可以安全地回到自己的土地。
21. 因為,看哪,耶和華從祂的居所出來。也就是說,從天上,那是神的居所(詩一百一十五3;結三12;彌一3)。當神施行報應時,祂被描繪為從祂的居所、祂的住處、祂的首都出來,正如君王出征去摧毀他的敵人一樣。「刑罰地上的居民。」迦勒底或巴比倫之地。「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在聖經中,血通常代表罪惡。此處的含義是,迦勒底之地將顯露其罪惡;也就是說,神所施加的懲罰將是對該國罪行的揭露。此處與創世記四章10節關於亞伯之血所用的語言有相似之處:「你兄弟的血(希伯來文為複數,*dāmîm*)有聲音從地裡哀告我。」「不再掩蓋被殺的人。」將不再能夠掩蓋其殺害神子民的罪惡。藉由這些希望,猶太人在他們的災難中得到安慰;毫無疑問,這首歌是先知以賽亞在被擄前很久就寫下的,以便在他們長期而嚴峻的試煉中,他們能因得救的盼望而得到安慰,並知道當戰爭的風暴在他們被擄之地周圍肆虐,且那驕傲的城市即將傾覆時該怎麼做。他們不應捲入紛爭;不應與他們的敵人或拯救者中的任何一方站在一起;而應保持冷靜、溫和、和平,並記住這一切都是為了實現他們的得救。比較出埃及記十四章13-14節:「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有些時候,神的兒女應當冷靜地看待這個世界人們的衝突。他們不應與任何一方混在一起;因為他們應當記住,耶和華主宰著這些動盪,而它們最終的目的是為祂的教會帶來拯救,並推進祂在世上的國度。那時他們應當溫柔、謙和、多禱告;並仰望神,使所有這些動盪與紛爭成為推進祂國度利益的工具。

此處所用的比喻,取自葡萄樹,以其生長與果實象徵繁榮,在詩篇九十二篇 13、14 節中有極美的運用:

「他們栽於耶和華的殿中,

發旺在我們神的院裡。

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

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

7. 他擊殺他們,豈像擊殺那些擊殺他們的人嗎?神懲罰祂的百姓,是否與懲罰他們的仇敵採取同樣的方式、達到同樣的程度呢?這個問題暗示了神並沒有這樣做。祂確實因他們的罪懲罰了他們,但祂並沒有毀滅他們。至於他們的仇敵,祂卻是徹底毀滅了。

「照著擊殺他們的人所殺的」:希伯來文直譯為「照著他被殺者的被殺」。這並非如我們譯本可能暗示的那樣,指仇敵曾擊殺他們;而是指他們之所以「被殺」,是因為仇敵是為了他們(即為了促成他們的釋放並歸回本國)而被殺的。並非仇敵因他們而被殺,而是仇敵因他們的原故,或為了確保他們能歸回本國而被殺,這才是事實。

8. 「按著分量」等。這節經文在我們的譯本中極為晦澀,幾乎無法理解。在羅斯(Lowth)或諾伊斯(Noyes)的譯本,以及拉丁通行本(Vulgate)或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中,也沒好到哪裡去。對於這節經文,維特林加(Vitringa)和羅森米勒(Rosenmüller)詳細列舉了各種解釋。我不打算逐一檢視其他提議,我認為正確的觀點如下,這盡可能地接近直譯:

「在差遣她(指葡萄園)出去時,你以分量審判她,

雖然在東風颳起之時,用狂暴的風暴將她帶走。」

譯為「分量」(se'āh)一詞在聖經中別處未曾出現。它可能源自 sĕ'āh,意為「量器」;通常指一種穀物量器,據拉比說,約為伊法的三分之一,即大約一配克(peck)。此處所用的詞可能是 sĕ'āh 的縮寫,字面意思是「按分量」,即「適度地」或「有節制地」。拉比們大體上也是這樣理解的。其含義是「一點一點地衡量」,而不是一次給予過大的分量;換句話說,是溫和地或有節制地。我認為,這指的是神在降罰於祂的百姓時,並未施以無法承受的嚴酷。災難並未達到徹底剪除他們的地步,而是摻雜了憐憫。

「當她發出時」:這句話並未傳達出可理解的意思。希伯來文 bĕšallĕḥāh——字面意思是「在打發她出去時」,源自 šālaḥ,意為「打發」或「發出」——指的是她,即祂的葡萄園、祂的百姓,被發往巴比倫;祂將他們從自己的土地上趕出,流落到遙遠的國度;但當這事發生時,卻是摻雜了憐憫與慈愛。這句話確實將隱喻與事實陳述混在一起,因為說「打發葡萄園出去」似乎不太協調,但這種表達方式的轉換在希伯來詩人中並不罕見。

「你與她爭辯」:或者更準確地說,「你與她爭論」。此處指神與祂的百姓有爭執,並透過將他們遷往巴比倫來懲罰他們。

「祂以狂風」:此詞在某種形式下意為「沉思」、「思考」、「說話」;在另一種形式下,意為「篩選」,如從銀子中篩出渣滓,或「除去」(箴言二十五 4、5)。此處意指祂像狂風掃過一般,將祂的百姓從他們的土地上除去或分離出來。「祂以狂風」一詞並未表達出經文的真義。邊註解釋得更好:「當祂除去她時」。

「祂的狂風」:神所差遣的暴烈、喧囂的風。「風」是審判的象徵,因為它們橫掃一切。此處該詞象徵臨到猶大的災難,導致該國被遷往巴比倫。

「東風」:在猶大地區,東風通常是暴烈且猛烈的(約伯記二十七 21:「東風把他颳去,他便離開了原處;又如暴風,將他從原處驅逐」;耶利米書十八 17:「我必在仇敵面前分散他們,好像用東風吹散一樣」)。這種風通常是炎熱、有害、枯萎且灼人的(泰勒 Taylor)。

9. 「藉此」:這節經文陳述了懲罰猶太人的全部目的。他們被從聖殿、城市和土地中帶走;他們被從那些常引誘他們犯罪的邱壇和偶像祭壇中移開;其目的是為了使他們從此以後不再陷入慣常的偶像崇拜。

「雅各的罪孽」:猶太百姓的罪,特別是他們傾向於偶像崇拜,這是他們最容易陷入的罪。

「被除掉」(參見第一章 25 節註釋)。

「這就是全部的果效」:這就是他們被擄並遷往巴比倫的全部目的或意圖。

「當祂使祭壇的石頭像灰石」:也就是說,在巴比倫被擄期間,耶和華會推翻他們敬拜偶像的地方,使那些為了偶像而豎立的祭壇石頭像灰石一樣;或者將它們推倒,像容易敲碎的石頭一樣散落在外。

「木偶和日像」:奉獻給偶像的木偶,以及豎立在其中的偶像(參見第十七章 8 節註釋)。

10. 「堅固的城」:格塞紐斯(Gesenius)認為這指的是耶路撒冷。加爾文(Calvin)和皮斯卡托(Piscator)也如此理解。其他人則認為是指撒馬利亞、巴比倫(如維特林加、羅森米勒和格勞秀斯),或泛指猶大或其他地方的城市。對我而言,顯然是指巴比倫。整段描述似乎都指向這一點;特別是這首歌被認為是在被擄歸回後,為了慶祝他們的拯救而唱的。因此,他們記錄下那座曾長期囚禁他們的強大城市如今已被徹底毀滅,是很自然的。關於「堅固的城」一詞的含義,參見第二十五章 2 節註釋。

「必變為荒涼」(參見第二十五章 2 節;並參見第十三章註釋)。

11. 「住處被撇棄」:此處所指的住處是巴比倫。意指他們作為俘虜長期居住的居所(參見箴言三 33;二十一 20;二十四 15)。

「像曠野」:參見第十三章 20-22 節關於巴比倫的描述。

「牛犢必在那裡吃草」:它將變成一片廣大的荒漠,成為森林野獸出沒的地方(參見第七章 23 節;參見第五章 17 節註釋)。

「吃盡其中的枝子」:在巴比倫原址上自發長出的樹木和灌木的枝條。

11. 「枝子枯乾」:這是對臨到巴比倫的荒涼的進一步描述。其含義是,巴比倫將被撇棄,直到樹木生長又腐朽,枝條掉落,被人收集起來焚燒。也就是說,荒涼將是徹底、不受干擾且持續長久的。因此,這節經文延續了荒涼的概念,並引入了一個新的細節,使其更加生動、引人注目。然而,羅斯(Lowth)認為這指的是葡萄園,以及在東方因缺乏燃料而收集葡萄枝的事實。但我認為,這顯然是指巴比倫,是那座城市即將面臨的巨大且持久荒涼的象徵。

「必被折斷」:也就是說,因腐朽而受自身重量影響,或被那些前來收集作燃料的人折斷。

「婦女必來」:收集烹飪所需燃料的主要工作,很可能是由婦女負責。在東方氣候下,所需的燃料不多;這些燃料是從葡萄園的枝條、枯萎的禾秸、稻草、乾草、乾枯的根部等處收集而來的。

「點火燒毀」:也就是說,將它們當作燃料燒掉。

「因為這是無知的人」:對神和祂的治理沒有正確的觀點——邪惡、有罪(箴言六 32;十八 2;耶利米書五 21)。

12. 「到那日,耶和華必從大河」:此處所用的詞(ḥābaṭ)正確的意思是用棍子敲打,如敲打樹上的果子(申命記二十四 20)。它也指用棍子打穀(士師記六 11;路得記二 17)。句子後半部分譯為「必被聚集」的詞(lāqaṭ),應用於果子從樹上被打落後,或穀物脫粒後的收集行為。此處使用這些詞表明,這個比喻取自收割後收集果子或穀物的行為;這句話的意思是,正如農夫收集他的果實,神也必收集祂的百姓。在這個比喻中,耶和華的園子或葡萄園被認為是從幼發拉底河延伸到尼羅河;祂的百姓散佈在那片土地上;整個地區將會像農夫從樹上敲打果子或打穀一樣,出現震動或搖晃;結果是所有那些分散的百姓都將被聚集回他們自己的土地。所指的時間,無疑是在巴比倫被攻陷之後;在解釋這項宣告時,必須記住,猶太人不僅被擄到巴比倫,還大量散佈在所有鄰近地區。此處的應許是,從他們被分散的所有地區,他們都將被重新收集並恢復到他們自己的土地上。

「從大河」:此處的河無疑是指幼發拉底河(參見第十一章 15 節註釋)。

「直到埃及小河」:即尼羅河。

「你們必被聚集,一個一個地」:正如農夫一個一個地收集他的果實——小心翼翼地收集,不遺漏任何一個。這意味著神不僅會將他們作為一個民族來收集,還會作為個人來收集。祂會確保沒有人被忽略,所有人都能安全地被帶回他們的土地。

13. 「當那日,必大發角聲」:這節經文旨在以另一種方式描述第 12 節所陳述的事實,即耶和華將重新收集祂分散的百姓。這個比喻源自為了召集軍隊而吹響的號角(格勞秀斯 Grotius);或是源自猶太人在重大節期和慶典時吹響的號角(維特林加 Vitringa)。其含義是,神將召集分散的百姓歸回他們自己的土地。這件事是如何完成的,或者神的心意是如何讓他們知道的,文中並未具體說明。然而,此處很可能指的是古列的諭令(以斯拉記一 1),藉此他們獲准歸回自己的國家。

「將要滅亡的」:那些在人數和力量上減少,並在長期累積的試煉下瀕臨滅絕的人。

「在亞述地的」:十個支派被擄到亞述(列王紀下十七 6);很可能其他兩個支派中也有許多人身處該地。十個支派的一部分也將被重新收集,並與其他人一起回到他們列祖的土地。亞述也構成了迦勒底王國相當大的一部分,因此「亞述」這個名字在此處可以指代整個國家。

「被趕散的」:那些當災難臨到國家時,驚恐地逃往埃及和其他地方的人(參見耶利米書四十一 17、18;四十二 15-22)。

「敬拜耶和華」:他們的聖殿將被重建;他們的城市將被恢復;在他們列祖敬拜的地方,他們將再次敬拜永生神。這結束了從第二十四章開始的預言;整段的目的在於安慰猶太人,使他們確信,儘管他們將被擄到遙遠的土地,但他們終將歸回列祖的土地,並在那裡再次敬拜神。幾乎無需贅言,這項預言隨著猶太人在古列的諭令下歸回本國而完全應驗了。

這將比宮殿、高塔、城牆和肥沃的田地對他們更為美好,也將比撒馬利亞那座驕傲的城市對以色列國更為榮耀。

**「並作華冠」**:即美麗的花環。這句話與前文(第 1、3 節)所描述的、作為以色列國及其首都裝飾的花環或冠冕相對照。耶和華和祂的治理,對他們而言將是主要的榮耀與裝飾。

**「作他餘民的」**:即對猶大國,包括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這無疑是指希西家王統治時期相對繁榮與幸福的時代。

**6. 並作……公平的靈**(參閱第 1 章 26 節;第 11 章 2 節的註釋)。這段經文的含義是,耶和華將啟迪國中的審判官,使他們明白何為公義,並樂於行公義。

**「在城門口坐堂判斷的」**:這應當從集體意義上來理解,意指那些坐在審判席上的人,即一般的官員。

**「並使城門口打退敵人的」**:即打退到敵人自己的城門口;他們不僅將敵人從自己的城市中擊退,甚至將他們驅趕到敵人自己的城門口,並在那裡圍困他們。正如撒母耳記下 11 章 23 節所說:「我們直追殺他們,直到城門口」;也就是說,我們把他們趕回了他們自己的城門。

**7. 但他們也因酒搖搖晃晃**。在前面的經文中,先知曾說猶大國將得救,而以法蓮國將被毀滅。然而,他並不否認猶大人也犯了罪,並將因此受到懲罰。描繪這些罪行並宣告等待他們的必然審判,正是本章餘下部分的宗旨。譯為「搖搖晃晃」(erred)的詞,通常指人因酒而踉蹌或搖晃,常用於形容醉酒的人(箴言 20 章 1 節)。然而,本節的後半部分表明,這不僅是指他們像酗酒者那樣踉蹌搖晃,而是指這對他們的「異象」和「判斷」產生了影響;也就是說,這使他們失去了履行祭司和先知職責的資格。然而,在本節的這一部分,簡單的意思是他們因酒而搖晃,即他們沉溺於醉酒。在本節的後半部分,先知說明了這導致視力模糊和判斷錯誤的後果。

**「因濃酒」**(參閱第 5 章 11 節的註釋)。

**「他們……東倒西歪」**:他們徘徊、踉蹌、搖晃(參閱第 19 章 14 節的註釋)。

**「祭司和先知」**:這些人被特別點出,可能是為了代表社會的高層。先知可能也意在指出國家罪惡的深重,因為那些本應專注於宗教、被認為與神有直接溝通的人,竟然沉溺於酗酒。

**「被酒所困」**:他們完全被酒所吞沒(參閱第 25 章 7 節的註釋);他們不僅自己沉溺其中,而且彷彿被酒吞噬,以至於他們的理智、力量和美德都蕩然無存——就像一艘船被捲入漩渦或急流中一樣。

**「在異象中錯誤」**:關於「異象」一詞的含義,請參閱第 1 章 1 節的註釋。先知在此陳述了飲用酒和濃酒對他們心智與道德能力的影響。先知的職責是宣告神的旨意;可能也包括解釋聖經的含義,並向百姓教導他們的本分。在此,先知說他們酗酒的結果是,他們自己對真理沒有正確、清晰的認識,並引導百姓陷入錯誤。

**「在審判之時絆倒」**:他們在酒桌上坐得太久(參閱第 5 章 11 節的註釋)。他們的屋子裡沒有一個地方不受因飲酒而產生的令人作嘔和厭惡的污染。

**9. 誰要受教呢?** 本節開始陳述猶大百姓中盛行的另一種罪。那種罪是對神藉著先知教導他們的方式表示蔑視,並無視祂的信息,彷彿那些信息只適合兒童而不適合大人。從第 13 節可以看出,這種嘲諷是這些經文所針對的主要罪行。維特林加(Vitringa)認為,這些話(第 9、10 節)旨在描述祭司和先知教導的方式,認為那是幼稚、愚蠢且只適合兒童的。米開里斯(Michaelis)認為,先知的意思是,試圖教導這些沉溺於酒的人是徒勞無功的,因為他們不習慣純正的真理。其他人則認為,他的意思是這些沉溺於酒和濃酒的人沒有資格教導他人,因為他們的教導毫無意義且語無倫次,就像小孩子的談話。但這段經文的真正含義無疑已被羅斯(Lowth)指出。根據這種解釋,先知說他們嘲笑神藉著祂的使者對他們說話的方式。「什麼!」他們說,「神把我們當作孩子嗎?祂像我們對待剛斷奶的嬰兒那樣對待我們,不斷地重複和灌輸同樣的基礎課程,只教導知識的皮毛嗎?」因此,「誰要受教呢?」或「祂教導誰?」這句話,是那些沉溺於酒的祭司和先知——即百姓的領袖——所表達的蔑視。「神把我們當作什麼?祂把我們當作小孩子嗎?為什麼要用無休止的重複同樣的基礎教導來對待我們?」

**「要使他們明白道理呢?」** 原文作「聽見」或「傳聞」(以賽亞書 53 章 1 節)。意思是,這種教導是給誰的?祂希望誰藉此受教?

**「就是那剛斷奶的」**等。祂把我們當作嬰兒來對待嗎?

**10. 命上加命,令上加令**。這很可能是為了嘲笑先知們簡潔而警句式的風格,特別是他們過多地停留在同樣的宗教基礎真理上。在教導孩子時,我們不得不通過經常重複同樣簡單的課程來進行。同樣,那些褻瀆和嘲笑百姓的教師說,神的先知們也是如此。這就像教導孩子一樣,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意思是:「命令不斷重複,沒有修辭、意象或比喻;沒有訴諸我們的理解,也沒有尊重我們的理性;這僅僅是一個接一個的指令,就像灌輸給孩子的課程一樣。」

**「準上加準」**(Line upon line)。這個詞(qav)本意是一根繩子、一條線;特別是測量繩或線(列王紀下 21 章 13 節;以西結書 47 章 13 節;參閱第 18 章 2 節的註釋)。在這裡,它似乎被用作「規則」或「訓誡」的意思。格勞秀斯(Grotius)認為,這個概念取自學校教師,他們通過為學生畫線或標記,讓學生去描摹或模仿來進行教導。希伯來文在這節經文中有一種重複的相似音,在翻譯中無法傳達,這比任何譯本都更強烈地表現了他們的蔑視——*tsav latsav, tsav latsav, qav laqav, qav laqav, ze'er sham, ze'er sham*.

**「這裡一點,那裡一點」**。以教導孩子的方式,不斷灌輸基礎課程。這裡可以觀察到,神傳達宗教真理的方法,在嘲笑的世界看來往往顯得卑微且愚蠢。罪人認為祂不夠尊重他們的理解力,也沒有向他們本性的尊嚴致敬。神的真理,以及祂灌輸真理的方式,被認為是適應兒童和老年人的理解力;適應年齡的衰退,或心智因疾病而衰弱的時期。

**11. 因為**。這節經文應被理解為對抱怨和不滿的百姓在上一節中所說的話的回應。神說祂會教導他們,但將通過另一種舌頭——在遙遠國度的一種外國語言。既然他們拒絕聽從祂派給他們的信息,並認為這些信息只適合孩子,祂將以一種更令人羞辱的方式教導他們;祂將利用外國人的野蠻語言,使他們真正認識神。

**「結結巴巴的嘴唇」**。這裡使用的詞源自一個動詞(la'ag),意思是說話含糊不清:特別是用外語說話,或結巴;然後是嘲笑、戲弄、嘲諷(參閱以賽亞書 33 章 19 節;箴言 1 章 26 節;17 章 5 節;詩篇 2 篇 4 節;59 篇 1 節;約伯記 22 章 10 節)。在這裡,它指外國或野蠻的舌頭;意思是,神想要教導他們的課程,將通過外國人——迦勒底人——的語言傳達給他們。他們將被遷徙到遙遠的土地,在那裡,聽著陌生的語言,長期生活在外國人中間,他們將學會當先知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對他們說話時,他們所拒絕學習的功課。

**12. 祂曾對他們說**。即神曾對他們說;也就是對猶大人。祂曾藉著先知教導他們安息的道路,但他們拒絕學習。

**「這就是安息」**。即這是幸福的真正道路,也就是遵守神的誡命,這些誡命已被重複了那麼多次,以至於對他們來說成了厭煩和反感的對象。

**「這就是舒暢」**。這是心靈可以得到安慰的方式。

**13. 但耶和華對他們說的話**。或者更準確地說,但耶和華的話將對他們說。這指的是神說祂將在異國教導他們的方式。他們曾抱怨(第 9、10 節)祂的教導就像不斷重複的短課,就像我們教導孩子一樣。神在這裡說,情況將如他們所說的那樣——他們將被擄到遙遠的土地,長期住在陌生人中間;他們在那裡將有充足的時間來獲取教導,而他們所接受的一切,都將是同樣的課程——命上加命,一個審判接著一個審判,直到他們不順服的功課被完全灌輸,並使他們真正悔改。

**「這裡一點,那裡一點」**。正如他們所說(第 10 節),神藉著先知給他們的教導就是這樣。所以神說,祂對他們的教導將藉著審判來進行。它不會以一次突然而壓倒性的憤怒爆發而來,而將像是一點一點地分發給他們,以免很快耗盡。

**「以致他們走」**。以致他們進入被擄的狀態,絆倒,並被神的審判所擊碎。神將如此分發祂審判和憤怒的功課,以至於作為一個民族,「他們將被擊碎」,成為囚犯,並被帶到遙遠的土地。

**14. 所以**等。這節經文開始直接對嘲笑和蔑視的國家說話,一直持續到第 22 節結束。它特別針對耶路撒冷的統治者,因為他們是罪惡的領袖,並且極其應得神的憤怒。

**「你們這些褻慢的人」**。你們這些蔑視和責備神與祂信息的人;你們這些自以為安全,並嘲笑神所威脅的審判的人。

**「與死亡立約」**。我們不必認為他們正式說過這話,而是他們的行為就像他們說過一樣;他們生活得如此安全,彷彿他們已經與死亡簽訂了契約,不讓它毀滅他們,並與陰間簽訂了協議,不讓它吞噬他們。這個比喻非常大膽,旨在表達這個國家非凡的愚蠢。它極其生動地描述了大多數人。他們對死亡和陰間的焦慮,就像他們已經與恐怖之王和黑暗之君簽訂了不傷害他們的契約一樣少。他們對福音的呼籲、神護理的警示、祂話語的宣講,以及他們暴露在永恆死亡中的所有證明,都絲毫不為所動,彷彿他們已經證明沒有陰間,或者已經簽訂了莊嚴的契約,保證他們不會受到騷擾。類似的比喻出現在約伯記 5 章 23 節:

「因為你必與田間的石頭立約;

野獸也必與你和好。」

參閱何西阿書 2 章 18 節。

**「與陰間」**。希伯來文作「陰間」(Sheol)——陰影之地,或離世靈魂之地(參閱第 5 章 14 節的註釋)。在這裡它與死亡幾乎是同義詞。

**「氾濫的鞭子」**。在我們的翻譯中,這裡的比喻有一點混亂,因為我們通常說氾濫的溪流,而不是氾濫的鞭子。「鞭子」(shot)通常指鞭子、鞭笞,與「災難」相同(參閱第 10 章 26 節的註釋;參閱約伯記 9 章 23 節;5 章 21 節)。在這裡,它指嚴厲的審判或災難,像水一樣氾濫,或淹沒一個民族。

**「我們以謊言為避難所」**。也就是說,他們的行為彷彿他們在謊言中有一個安全的避難所。他們在錯誤的教義中尋求安全,並認為自己不受先知所譴責的一切影響。

**16.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試驗過的石頭,是寶貴的房角石,是穩固的根基;信靠的人必不著急。**

**「在錫安」**(參閱第 1 章 8 節的註釋)。這裡的錫安代表祂在世上的帝國、國度或教會。在錫安安放一塊房角石,意味著祂的國度將建立在磐石上,並在可能襲擊它的所有風暴中保持安全。

**「作為根基,是石頭」**。也就是說,我安放了一個堅固的根基,什麼都不能動搖它;我把它建立在磐石上,這樣災難的風暴和狂風就不能把它掃走(參閱馬太福音 7 章 24、25 節)。塔爾古姆(Targum)將此譯為:「看哪!我在錫安立一位王,一位強大、有力且可怕的王。」毫無疑問,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是指彌賽亞。新約的作者們就是這樣理解並應用它的。因此,它被彼得應用(彼得前書 2 章 6 節):「所以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參閱羅馬書 9 章 33 節;參閱羅馬書 10 章 11 節;馬太福音 21 章 42 節;路加福音 20 章 17、18 節;2 章 34 節;以弗所書 2 章 20 節)。這樣的引用也完全符合上下文。神在世上國度的穩定性建立在彌賽亞身上。神已決定差遣祂;因此,在祂古老百姓中可能發生的所有動盪和革命中,這個應許是確定的,祂必將降臨,祂的教會也必將被保存。

**「試驗過的石頭」**。這裡使用的詞通常用於在火中試驗以檢驗其品質的金屬(參閱約伯記 23 章 10 節;詩篇 66 篇 10 節;耶利米書 9 章 7 節;撒迦利亞書 13 章 9 節)。其含義是,神所安放的根基不是一塊品質未知、穩定性可能令人懷疑的石頭,而是一塊其堅固性和穩固性已被充分證實的石頭,以至於根基和上層建築都將是安全的。

**「寶貴的房角石」**。「寶貴」一詞(七十士譯本,及彼得前書 2 章 6 節)指的是將使用最堅固的石頭來支撐建築的角落。上層建築的主要重量落在角落上,因此,在建築時,最大、最堅固的石塊會被挑選並放置在那裡。

**「信靠的人」**。信靠它的人;相信那個根基是堅固的,並且相信信靠它是安全的,就必不著急。新約中對信靠彌賽亞作為安全與救贖基礎的偉大教義,在此得到了明確的提及。意思是,對祂的信心將使心靈保持堅定,並使信靠的人處於安全之中。

**「必不著急」**。七十士譯本譯為「必不至於羞愧」。彼得(彼得前書 2 章 6 節)和保羅(羅馬書 9 章 33 節)也是如此。希伯來文詞彙 *chush*,意為著急;然後是催促;然後是害怕、逃跑。這個概念源於一個驚慌失措並逃往安全之地的人。這裡具體的思想是,一個人的房子正遭受風暴襲擊,他擔心根基不穩,於是離開它去尋求更安全的地方。先知在這裡說,錫安所建立的根基將是如此堅固,以至於如果一個人信靠它,無論風暴如何襲擊,他都不會有任何驚慌的理由。七十士譯本、保羅和彼得的版本本質上傳達了同樣的思想,即「必不至於羞愧」或「困惑」。也就是說,他沒有理由對他在堅固根基上的信心感到羞愧;他不會像一個在試煉之日信靠失敗之物的人那樣逃離它。

**17. 我必以公平為準繩,以公義為線鉈。冰雹必沖去謊言的避難所,大水必漫過藏身之處。**

**「我必以公平為準繩」**。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將按照法律的嚴格規則來審判他們,就像建築師按照他使用的規則來構建一切一樣。換句話說,將不會有任何憐憫摻雜其中。準繩被木匠用於測量;線鉈由繫在繩子上的鉛塊組成,也被木匠用於獲得垂直線。木匠完全按照這些指示的線條工作,否則他的框架就不會正確調整。所以神說,祂將按照精確的規則審判耶路撒冷的百姓,不摻雜任何憐憫。

**「冰雹」**等(參閱第 2 節的註釋)。冰雹、冰雹塊和大水是神聖報應和憤怒的常見意象(詩篇 105 篇 32 節;以賽亞書 28 章 17 節;30 章 30 節;以西結書 13 章 13 節;38 章 22 節;啟示錄 8 章 7 節;11 章 19 節;16 章 21 節)。

**18. 你們與死亡所立的約必然廢掉,與陰間所立的盟約必不得立;氾濫的鞭子經過的時候,你們必被他踐踏。**

**「你們與死亡所立的約」**(參閱第 15 節的註釋)。

**「必然廢掉」**。譯為「廢掉」的詞(kaphar),本意是「遮蓋」、「覆蓋」,然後是寬恕、赦免;然後是贖罪、補償。它有塗抹、寬恕和抹除的意思——因為蠟上的文字通過滑過它而被抹除或覆蓋。因此,它也有廢除或使之歸於無效的意思,這正是此處的意思。

**「氾濫的鞭子」**(參閱第 15 節的註釋)。

**「你們必被他踐踏」**。這節經文中混合了大量的隱喻,不少於三個形象被用來表示災難。首先是鞭子,一種懲罰工具;然後是氾濫的水或洪水;然後是踐踏敵人的戰士或入侵軍隊。所有的意象都旨在表示本質上相同的事情,即神的審判將臨到這地,他們所信靠的一切都將無法構成避難所。

**19. 幾時經過,必將你們擄去;因為每早晨,每晝夜,這鞭子必經過,傳報消息的必使你們驚恐。**

**「幾時經過,必將你們擄去」**。它不會延遲、受阻或推遲。一旦審判從神那裡發出,它就會臨到你們。

**「因為每早晨」**。不斷地;沒有間斷。它將像沒有間斷的洪水和風暴;每天重複,每夜持續,直到一切都在它們面前被掃蕩。

**「必使你們驚恐」**。它將成為驚恐、騷動、痛苦的對象;從 *zva'*,意為移動自己;因恐懼而顫抖;被困擾(傳道書 12 章 3 節;但以理書 5 章 19 節;6 章 27 節;希伯來書 2 章 7 節)。這裡的意思是,災難將如此巨大,以至於僅僅聽到它就會使人充滿恐懼。關於聽到神審判的消息所產生的影響的類似表達,請參閱撒母耳記上 3 章 11 節;列王紀下 21 章 12 節;耶利米書 19 章 3 節。

**「傳報消息的」**。對於那些在偶像、假先知的應許以及可能從埃及獲得的援助中尋求保護的人來說,情況就是如此。對於罪人來說也是如此。他們虛假的避難所將無法保護他們。他們尋求安息的床將無法給他們任何安寧;他們試圖用來遮蓋自己的覆蓋物將無法保護他們免受神的憤怒。

**20. 原來床榻短,使人不能舒身;被窩窄,使人不能遮體。**

**「原來床榻短」**等。這顯然是一句諺語,意思是他們會發現他們所有的防禦場所都不足以保護他們。他們尋求安息和安全——就像一個人晚上躺下休息一樣。但他們兩者都得不到。這張床提供不了安息;他那狹窄的覆蓋物提供不了免受寒冷侵襲的保障。

**21. 耶和華必興起,像在毗拉心山;祂必發怒,像在基遍谷,好作成祂的工,就是祂非常的工;成就祂的事,就是祂非常的事。**

**「耶和華必興起」**。興起象徵著去執行審判,就像一個人從座位上起來去完成某事一樣。

**「像在毗拉心山」**。這裡無疑是指撒母耳記下 5 章 20、21 節和歷代志上 14 章 11 節所記載的事件,大衛在那裡擊敗了巴力毗拉心的非利士人。這個地方靠近利乏音谷(撒母耳記下 5 章 18 節),離耶路撒冷不遠。「毗拉心」一詞源自 *parats*,意為撕裂,或像被禁錮的水一樣衝破;它象徵著突然的審判和徹底的傾覆。正因如此,它被賦予了大衛獲得顯著而徹底勝利的地方(撒母耳記下 5 章 20 節);這裡提到它,是為了表示神將以突然的方式出來毀滅耶路撒冷和猶大。祂將像衝破的水一樣臨到他們,並將他們掃蕩到遙遠的土地。

**「像在基遍谷」**。在歷代志上 14 章 16 節中說,在巴力毗拉心的勝利之後,「大衛擊殺非利士人的軍隊,從基遍直到基色」。這裡無疑是指這次勝利,而不是約書亞在基遍人身上的勝利(約書亞記 10 章 10 節),正如維特林加和其他人所認為的那樣。

**「好作成祂的工,就是祂非常的工」**。這被稱為祂「非常的工」,因為它將施加在祂自己的百姓身上。祂經常毀滅他們的敵人,但現在祂即將從事不同尋常的工作,即出來反對祂自己的百姓,並將他們掃蕩到遙遠的土地。審判和懲罰的工作總是可以被稱為神「非常的工」,因為這不是祂樂於從事的工作,並且與祂內心的仁慈相悖。當祂自己的百姓成為祂不悅的對象,並且他們的罪惡嚴重到需要祂用憤怒的標記來造訪他們時,這尤其如此。

**22. 所以,你們不可褻慢,恐怕捆綁你們的繩索更結實了;因為我從萬軍之耶和華那裡聽見,已經決定在全地上施行滅絕的事。**

**「所以」**。鑑於神即將帶給你們的必然審判。

**「你們不可褻慢」**。這是盛行的罪(第 9-14 節),由於這個罪,神對有罪國家的審判即將臨到。

**「恐怕捆綁你們的繩索更結實了」**。恐怕你們的監禁變得更加嚴厲和持久。神將按照他們的罪惡懲罰他們,如果他們現在停止褻慢和嘲笑祂,這將稍微減輕他們懲罰的嚴厲程度(參閱第 24 章 22 節)。

**「因為我……聽見」**。我,先知,聽見萬軍之耶和華威脅要施行滅絕。

**「在全地上施行滅絕的事」**。猶大的全地(參閱第 24 章 1 節的註釋)。

**23. 你們當側耳聽我的聲音,留心聽我的言語。**

**「你們當側耳聽」**。在本節中,先知引入了一個從農業科學中汲取的重要而引人注目的比喻。它與本章的前一部分相連,旨在通過訴諸他們在耕種土地時所觀察到的一切,來顯示先知所說內容的適當性。之前的論述主要由責備和對神百姓因褻慢無視神使者而受到的懲罰威脅組成。他曾威脅要毀滅他們的國家,並將他們暫時遷徙到遙遠的土地。先知自己曾說過(第 21 節)這是祂「非常的工」。為了辯護這一點,並顯示神採取每一種措施,以及在對待祂的百姓時並不總是採取同樣的過程的適當性,他從農夫那裡汲取了一個比喻。祂並非總是做同樣的事情。祂採取不同的方法來確保收成。祂使祂的計劃適應土壤和穀物的種類;利用……

他深知準備土地、播種、收割,以及將穀物與糠秕分開的最佳方法。他不會終日耕地;也不會終日播種;更不會終日打穀。他處理各種土地和穀物的方式並不相同。有些土地他用一種方式耕作,有些則用另一種;同樣地,有些穀物他用一種方式打穀,有些則用另一種——他會根據土壤和穀物的性質調整自己的措施。有些穀物他用連枷打出;有些他用碾具壓碎;但他仍會小心,不致在打穀時弄碎穀粒或將其毀壞。無論他的擊打看起來多麼猛烈,他的目的並非要壓碎和毀壞它(第 2 節),而是要將它從糠秕中分離出來,並將其保存。在這一點上,他展現了智慧,因為神已教導他該怎麼做(第 26、29 節)。

先知說,神對待祂子民的方式也是如此,祂不會總是採取同樣的模式。祂會像農夫一樣變換祂的措施。當溫和的手段有效時,祂會採用;當嚴厲的手段必要時,祂會訴諸於此。祂的目的不是要毀壞祂的子民,正如農夫打穀的目的不是要毀壞穀物一樣。因此,這則寓言的總體設計,是為了辯明神為何要從事先知所稱的「奇異的行動」與「奇異的工作」,即懲罰祂的子民。這則寓言極具美感,其適切性與一致性貫穿始終;它為神對待祂子民的方式提供了一個極其重要的實踐教訓。

21. 耕地的豈能終日耕地呢?此處提出的問題暗示他並不會終日耕地。疑問句往往是強調肯定的最強烈方式。「終日」:意思是,他除了耕地之外什麼都不做嗎?為了獲得收穫,這是唯一需要做的事嗎?先知在此想要傳達的觀念是:農夫不會認為只要耕地就能獲得收穫。還有許多其他工作要做。同樣地,若認為神總是會以同樣的方式對待祂的子民,就如同認為農夫除了耕地之外什麼都不做一樣荒謬。他豈能開墾……呢?也就是說,他是否總是忙於開墾和打碎田裡的土塊?除了這些,還有許多工作要做。「開墾」一詞在此指犁所開出的犁溝。大地彷彿向陽光、雨水和種子的播撒敞開。譯為「打碎」的詞(*siddēd*)正確的意思是耙地,即透過耙地來打碎土塊(伯三十九 10;何十 11)。
25. 當他平整了地面之後,豈不就撒種嗎?也就是說,當他透過耙地或滾壓平整了地面之後,他豈不就撒種嗎?他不會只播種一種穀物,而是根據土壤的性質,或根據他對收成的期望,播種不同的品種。「小茴香」(*qetsach*):武加大譯本譯為 *Gith*;一種毛茛科植物(*Nigella Romana*),一種有香氣的草本植物。譯為「小茴香」的詞指一種小型的豌豆。然而,這個希伯來詞在其他地方並未出現,可能指茴香或蒔蘿,這是一種古人將其種子混入麵包中,以增添更宜人風味的草本植物。「撒種小茴香」(*kammon*):武加大譯本譯為 *Cyminum*,即「孜然」。七十士譯本譯為 *kyminon*,也是「孜然」。這個詞正確地指一種一年生植物,其種子帶有苦味和溫熱感,並伴有芳香(韋氏詞典)。這種植物的種子被用作醬汁的調味品。「種上小麥」(*sōrāh*):邊註作「小麥在主要位置」。武加大譯本譯為 *per ordinem*,即「按其適當的順序、位置、比例」。羅斯(Lowth)譯為「按適當的份量」。亞伯拉罕·伊本·埃茲拉(Aben Ezra)和金希(Kimchi)將其譯為「按份量」;他們認為這意味著如果土地上播種太多小麥,它會長得太密,麥穗會互相擠壓而窒息。我們的譯者將 *sōrāh* 譯為「主要的」,彷彿它源自 *sōr*(治理),並似乎認為它指特別優質或以品質卓越著稱的小麥。蓋森紐斯(Gesenius)認為這意味著「肥沃的小麥」,源自該詞的阿拉伯語含義。這個詞可能旨在表示品質,並傳達小麥是主要或首要播種穀物的觀念;它是最受重視和尊崇的。「定準的大麥」:大麥是一種眾所周知的穀物。譯為「定準的」(*nisman*)一詞在聖經中未在其他地方出現。卡斯特利奧(Castellio)、泰勒(Taylor)、格勞秀斯(Grotius)、加爾文(Calvin)、我們的譯者以及其他人認為,它源自一個現在不再出現的希伯來詞 *sāman*,意為指定、標記、封印;這意味著大麥已被挑選並標記出來,作為特別優質的種子大麥。在迦勒底語中,*sēman* 一詞出現於封印、標記、指定的意義上(迦勒底語意譯本 民十七 3;王下九 13;斯二 1)。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 *zea*,而武加大譯本、阿奎拉(Aquila)和提奧多森(Theodotion)將該詞理解為一種穀物,即小米。這個觀念似乎是,斯佩耳特小麥(spelt)或黑麥被播種在田地的邊緣,而小麥則播種在中間;或者黑麥被播種在它適當的界限內,或在適合它生長的地方。
26. 因為他的神教導他,並指教他。邊註作:「他以神教導他的方式來約束它。」文中傳達了更正確的觀念。*yāsār* 一詞正確的意思是教導、勸誡或指教他。農業技術是由神所傳授的觀念,並不與理性或聖經的普遍教導相矛盾。因此,比撒列(Bezaleel)和亞何利亞伯(Aholiab)的建築與機械技能,使他們能夠建造會幕,明確地說是神賦予他們的(出三十一 2-6)。同樣地,挪亞也受教如何建造方舟(創六 14-16)。我們當然不應認為農夫是受了默示;或者神透過特別的啟示告訴他何時、何地以及如何播種;而是指神是一切技能的源頭。祂賦予他理解力,並透過祂的護理教導他。正是透過研究神在季節、土壤、經驗和觀察結果中所教導的內容,他才掌握了這門藝術。神也透過他人的榜樣、建議,甚至失敗來教導他;他所擁有的所有農業知識都可以追溯到神。
27. 原來打小茴香,不用尖利的器具。此處使用的詞(*chārūts*)正確地指尖利或鋒利之物,在賽四十一 16 中與 *mōrag* 連用,意指打穀的拖橇或雪橇;這是一種由牛拉著在穀物上碾過的帶有鐵片或尖石的木板(參見 撒下二十四 22;代上二十一 23)。在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中,提到了幾種適合不同穀物的打穀方法,這些方法在當今的東方仍然很常見。那些以「打穀器具」和「車輪」名義提到的,是指在東方仍在使用中的器具。尼布爾(Niebuhr)在他的《阿拉伯遊記》(第 290 頁)中說:「在打穀時,阿拉伯人將麥捆按一定順序鋪好,然後牽著兩頭牛拖著一塊大石頭走過。」他們像古人一樣,使用牛透過踐踏麥捆來打出穀物,並在身後拖著一台笨重的機器。這台機器不是石滾,也不是像敘利亞那樣帶有尖石的木板;而是一種由三個滾筒組成的雪橇,上面裝有鐵片,在軸上轉動。農夫在田裡選出一塊平坦的地方,用驢或單峰駱駝將麥捆運到那裡。然後將兩頭牛套在雪橇上;駕駛員坐上去,驅趕牠們在麥捆上來回走動;新的牛會不時地替換。透過這種操作,糠秕被切得很碎;然後進行揚場,穀物就這樣分離出來了。尼布爾補充說:「這台機器被稱為 *Naulidj*。它有三個在三個軸上轉動的滾筒;每個滾筒都配有一些圓形且扁平的鐵片。兩頭牛被驅趕著在上述的雪橇上反覆拉動,這對駕駛員來說非常方便;因為他坐在固定在雪橇上的椅子裡。」
28. 麥子(*lechem*)被碾碎;因為他不會永遠打穀,也不會用車輪和馬匹來碾碎它。譯為「麥子」的詞顯然是指製作麵包的原料。這個詞在賽三十 23 中也以同樣的意義使用。「被碾碎」:也就是說,它比蒔蘿和小茴香被碾得更嚴重;它透過雪橇或帶有鋸齒輪的車輪碾壓而被壓碎。*dāqaq* 一詞通常意為打碎;使之變小或變細。然而,它被應用於打穀,即擊打或壓碎(賽四十一 15:「你要打碎山嶺,使之變為細粉」)。「因為他不會永遠打穀」:譯為「因為」(*kī*)在此顯然意為「雖然」或「但」;其含義是,他不會永遠持續打穀;這不是他唯一的工作。這只是他獲得麵包穀物的方法之一。如果總是忙於滾動石頭或雪橇在穀物上,既不必要也有害。神對待祂的子民也採取各種方法。祂不會總是採取同樣的過程。祂有時會擊打和懲罰他們,就像農夫擊打他的穀物一樣。但祂不會總是這樣做。祂不僅僅從事這種方法;祂也不會持續不斷地這樣做。那會壓碎並毀壞他們。因此,祂擊打他們,僅僅是為了以最好的方式、最大程度地確保他們的順服;就像農夫擊打他的麥子,僅僅是為了將穀物與糠秕分離一樣。當這完成後,祂會採取其他方法。因此,神子民所遭受的各種嚴厲而沉重的試煉,其原因就在於此。「也不會用馬匹來碾碎它」:羅斯將此譯為「用他牲畜的蹄」;建議透過改變一個字母,將 *pārāsh*(馬兵)改為 *pārāh*(牛)。敘利亞譯本和武加大譯本也是如此;西馬庫斯(Symmachus)和提奧多森也是如此。但 *pārāsh* 一詞不僅可以指馬兵,還可以指騎乘的馬本身(參見 波查特 *Hieroz.* i. 2, 6, p. 98。參見 哈一 6;撒下一 6;賽二十一 7, 9 的註釋)。毫無疑問,馬匹曾被用於踐踏穀物。牠們在該國被廣泛使用;雖然在巴勒斯坦,早期可能主要使用牛(申二十五 4),但在所羅門之後馬匹眾多的時代,假設牠們被優先使用並沒有什麼不合理。牠們更快速的運動,以及蹄的堅硬,使牠們在這種服務中更有價值(參見 米迦勒 *Commentary on the Laws of Moses*)。因此,這裡提到了四種打穀方式,所有這些方式在東方至今仍然很常見。1. 帶有滾筒的雪橇,上面有鐵片或石頭,被拖過穀物。2. 帶有鋸齒輪的車或馬車,也被拖過穀物。3. 連枷或棍子。4. 使用牛和馬。
29. 這也是出於萬軍之耶和華,祂的謀略奇妙,祂的智慧極大。或者更準確地說,祂使祂的智慧(*tūshīyāh*)顯為大。這個詞正確的意思是智慧或理解力(伯五 6;十二 16;二十六 3;箴三 21;八 14;十八 1)。先知的觀點是,那位如此智慧地教導農夫,並指導他在農耕中使用各種方法的神,祂自己也是智慧的,並會對祂的子民採取類似的方法。祂不會總是採取同樣不變的過程,而是會根據他們的需要,以及最能確保他們聖潔與幸福的方式,來變換祂的護理。我們看到:1. 苦難的原因。這與促使農夫在農場上採用各種方法的原因相同。2. 我們不應期望神對待我們的方式總是千篇一律。這就像期望農夫總是耕地或總是打穀一樣不合理。3. 我們不應期望總是遭受同樣的苦難。農夫使用不同的機器和打穀方式,並根據穀物的性質進行調整。同樣地,神使用不同的方式,並根據祂子民的性質、品格和性情進行調整。一個人需要一種管教方式,另一個人則需要另一種。有時我們需要一種糾正方式來呼召我們遠離罪惡和誘惑;有時則需要另一種。我們可以將其作為一條普遍原則:神的審判通常與我們的罪行相符,透過審判的性質,我們通常可以確定罪的性質。如果一個人的慣性罪是驕傲,那麼審判通常會是適合謙卑他驕傲的事;如果是貪婪,他的財產可能會被移除,或者它可能成為一種咒詛;如果是對兒女或朋友過度依戀,他們可能會被移除。4. 神不會壓碎或毀壞祂的子民。農夫不會壓碎或毀壞他的穀物。在他使用的所有各種方法中,他小心不走得太遠,不傷害穀物。神對待祂的子民也是如此。祂的目的不是要毀壞他們,而是要將糠秕與小麥分離;祂只會施加必要的苦難來完成這一點。祂不會總是擊打祂的子民,而會在適當的時候減輕祂的擊打——就像打穀者一樣。5. 因此,我們應該忍耐地承受苦難和管教。神以恩典對待我們——祂在繁榮與逆境、疾病與健康、成功與失望中對待我們的一切護理,其設計都是為了結出最豐富、最豐盛的義果,並預備我們進入祂在天上的國度。

(參見第八章 19 節注釋)。此處的意思是,耶路撒冷一向以自己的實力為傲,如今將會極度謙卑並被征服。它那響亮而高傲的語調將會改變。它將會用恐懼和驚惶的低語說話,彷彿從塵土中發聲,又或是像那些假裝與死人交談的人那樣,發出尖細微小的聲音。

「你的言語必從塵土中發出。」(小字:「低語」或「啁啾」,參見第八章 19 節注釋)。

5. 此外,這些經文(5、7、8 節)對西拿基立軍隊的毀滅作了極為生動的描述。儘管他們已經制定了正規的圍城計畫;儘管耶路撒冷城本身無法抵擋他們,城內充滿了驚惶與自覺無能的恐懼;然而,圍城將在瞬間解除,進攻的亞述大軍將會全部消失。「你仇敵的群眾。」即那些將要圍困你的仇敵群眾;之所以稱為「你的仇敵」,是因為他們圍困或壓迫了你。這裡的「仇敵」一詞,與其他地方一樣,意指外國人(參見第一章 7 節注釋;比較第二章 6 節;第五章 17 節;第十四章 1 節;第十四章 2、5 節)。
6. 「你必被萬軍之耶和華……討伐。」這是對亞述大軍的宣告。以賽亞的著作中,這種轉折並不罕見。他的目光似乎在異象中注視著西拿基立的軍隊,以及他們突然的潰散與毀滅(第 5 節),隨後他突然(但並不突兀地)轉向,直接對這支軍隊說話,保證他們必受懲罰(比較第三十章 30 節)。「以雷轟……等。」亞述軍隊是被神差遣的使者所剪除的(第三十七章 36 節)。這裡提到的所有媒介可能都參與了亞述軍隊的毀滅,儘管歷史記載中並未特別說明。但我們不必非得這樣理解這節經文。雷轟、地震和閃電的意象,是對任何形式的突然且可怕的審判之有力表達。其含義是,他們將因神的直接造訪而突然滅亡(參見第九章 5 節;第二十六章 11 節)。「吞滅的火焰。」即閃電,彷彿能吞噬或瞬間焚燒一切。
7. 「列國的群眾。」即亞述人及其盟軍。「她的堡壘。」即她的要塞、城堡、防禦工事(撒母耳記下第五章 7 節;傳道書第九章 14 節;以西結書第十九章 9 節)。「必如夢境。」在夢中,我們似乎能像清醒時一樣真實地看見所想的事物,因此它們被稱為異象,即夜間的異象(創世記第四十六章 2 節;約伯記第四章 13 節;第七章 14 節;但以理書第二章 25 節;第四章 5 節;第七章 1、2、13、15 節)。這裡的具體含義並非指夢中事物出現與消失的迅速,而是指第 8 節所描述的那種情況:一個人夢見自己在吃喝,醒來後卻依然飢渴。亞述人也是如此。他一心想要耶路撒冷的財富。他熱切地渴望佔領那座城市——就像一個飢餓的人渴望滿足食慾一樣。但這終究只是夜間的異象;在那他從夢中驚醒的致命早晨(第三十七章 36 節),他會發現自己所有的希望都破滅了,靈魂中長久以來的渴望依然沒有得到滿足。
8. 「這必像……」這是一個極為生動的比喻,描繪了亞述人想要佔領耶路撒冷城的熱切渴望,以及他最終徹底的失望。這個比喻極其優雅且精美,刻畫得非常完美,完全適合用來闡明所要表達的對象。這個比喻在古典作家作品中也有類似的體現;羅斯(Lowth)說,就其美感與創意而言,這完全可以與維吉爾(Virgil)最優雅的詩句相媲美(維吉爾的詩句很大程度上改編自荷馬的《伊利亞德》第二十二章 199 節),儘管維吉爾將其應用於不同的目的,且不如這裡運用得如此貼切。

(此處省略關於古典文學的引文與帕克《非洲遊記》中關於飢渴的描述,譯者註)

9. 「你們等候驚奇吧。」到目前為止,先知已經描述了西拿基立對耶路撒冷的圍困及其突然的覆滅。現在他轉向猶大人,責備他們的愚鈍、形式主義與偽善;本章餘下的部分都在陳述這些罪惡的普遍性、隨之而來的審判,以及未來將會有大規模的悔改並歸向主。譯為「等候」的詞(*hitmahmahu*)本意是逗留、遲延、耽擱(創世記第十九章 16 節;第四十三章 10 節;撒母耳記下第十五章 28 節)。這裡似乎是指某人因驚訝而呆住,停下來盯著某種奇怪且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的心理狀態。先知認為會引起驚奇的對象,是那些蒙受如此厚恩的人民,其愚鈍、遲鈍與偽善(比較哈巴谷書第一章 5 節)。「你們喊叫吧,哀號吧。」原文中有一種翻譯無法傳達的雙關語。這裡使用的詞(*tishta'ashu*)是動詞 *sha'a* 的一種形式,通常意為使平滑、摩擦、塗抹;因此,這裡使用的希特帕爾(Hitpael)形式,意為被塗抹;因此被應用於眼睛(以賽亞書第六章 10 節),表示失明,彷彿它們被某種東西遮蓋而無法看見。這裡可能意指「你們被弄得眼花繚亂、瞎了眼」,也就是說,你們驚呆了,正如本節前半部分所說。其含義似乎是某種突然的驚訝對象,使視力模糊,奪走了所有的視覺能力。該詞在第三十二章 3 節中也以同樣的意義使用;比較第三十五章 5 節;第四十二章 19 節。這裡的意思或許可以用「盯著看」來表達,「盯著看,帶著愚蠢的驚訝」;這表示一個人對某種非凡且意想不到的景象感到震驚時的姿態與狀況。「他們醉了,卻非因酒。」耶路撒冷的百姓。他們搖晃跌倒,但原因並非他們喝醉了酒。這是一種道德與屬靈上的陶醉與搖晃。他們在教義與實踐上犯錯;他們的情況就像一個醉漢,看不清任何事物,也無法穩步前行。他們曲解了所有的教義;他們對神及其真理的看法是錯誤的,他們的行為也是混亂且敗壞的。
10. 「因為耶和華將……澆灌在你們身上。」譯為「澆灌」的詞(*nasak*)通常指在敬拜中澆奠祭或奠酒的行為(出埃及記第三十章 9 節;何西阿書第九章 4 節;以賽亞書第三十章 1 節)。這裡的意思是,耶和華彷彿用一種麻木的靈(七十士譯本:*katanyxeos*)灌醉了他們。這與聖經中的慣例一致,即承認神在所有事件中的護理作為(參見第六章 9、10 節注釋)。比較羅馬書第十一章 8 節注釋,那裡引用了七十士譯本的這段經文,並將其應用於使徒保羅時代的猶太人。「沉睡的靈。」譯為「沉睡」的詞,與創世記第二章 21 節中用來描述神使亞當沉睡的詞相同;在創世記第十五章 12 節中,用來描述亞伯拉罕陷入的沉睡,當時有極大的黑暗恐懼臨到他;在撒母耳記上第二十六章 12 節中,用來描述大衛靠近掃羅,拿走他頭旁的槍和水瓶時,掃羅所陷入的沉睡。這裡意指屬靈上的遲鈍、不活躍、愚蠢,這種狀態在當時的人民中普遍存在,特別是在宗教事務上。「先知……你們的先見。」即那些看見異象的人,這是先知的另一個名稱(參見第一章 1 節注釋)。「他遮蓋了。」也就是說,他遮蓋了他們的眼睛;或者說他們全都瞎了。
11. 「所有的異象。」即所有先知的異象;也就是說,神向你們所作的一切啟示(參見第一章 1 節注釋)。先知不僅指他自己的傳達,也指他同時代人以及在他之前所有人的傳達。其含義是,儘管他們擁有神所作的啟示,但他們並不理解。他們對其真實本質的無知,就像一個識字的人對一封密封信件的內容一無所知,或者像一個文盲對一本遞給他的書的內容一無所知一樣。「像書上的字。」小字:「信件」。該詞可以指任何寫下來的東西(申命記第二十四章 1、3 節;耶利米書第三十二章 11 節;但以理書第一章 4 節),但通常應用於書(出埃及記第十七章 14 節;約書亞記第一章 8 節;第八章 34 節;詩篇第四十篇 8 節)。「密封的」(參見第八章 16 節注釋)。
12. 「書遞給那不識字的人……」也就是說,他們對神啟示的真實本質與含義的無知,正如一個完全不識字的人對書中內容的無知一樣。
13. 「所以主說。」這節經文與接下來的經文,旨在譴責他們敬拜形式主義所帶來的神聖審判。他們維持著宗教的形式,卻將心遠離神;因此,他說他將繼續對他們施加應得的懲罰。「這百姓親近我。」即在聖殿中,以及在外部敬拜的形式中。「用嘴唇尊敬我。」他們表面上慶祝我的讚美,並在敬拜的形式中承認我。「心卻遠離我。」他們保留了心的情感。「他們敬畏我。」對神的敬拜常被描述為「敬畏」(約伯記第二十八章 28 節;詩篇第十九篇 9 節;第三十四章 11 節;箴言第一章 7 節)。「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也就是說,他們的觀點不是從聖經中得來的,而是從人的教義中得來的。我們的救主提到了這段經文,並將其應用於他自己時代的偽君子(馬太福音第十五章 8、9 節)。然而,後半部分並非逐字引用希伯來文或七十士譯本,但保留了其含義:「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教義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他引用這段話是因為它生動地描述了他所處時代的人民,並非說以賽亞直接指涉他的時代。
14. 「我必再行……」希伯來文:「我必加添去行」;也就是說,我必行這事。「智慧人的智慧必消滅。」我將帶給他們災難,這將使他們所有智慧人的技巧與智慧都束手無策。「隱藏。」也就是說,將不會顯現;將會消失。這不足以阻止即將臨到國家的災難。
15. 「禍哉!那些向耶和華深藏謀略的……」也就是說,那些試圖在冠冕堂皇的外表下隱藏真實意圖,並維持正確外在行為的人。這最生動地描述了偽君子的性格,他試圖向人與神的眼睛隱藏自己的計畫與目的。他外在的行為是公正的;他對宗教義務的遵守是模範的;他對恩典管道與神敬拜的參與是規律的;他的宣告響亮且持續,但整個設計卻是為了隱藏他真實的情感,並藉此達成某種陰險與邪惡的目的。「向耶和華。」這證明了偽君子的設計並不總是試圖欺騙同胞,而是他也旨在欺騙神。
16. 「你們把事顛倒了。」你們對事物的曲解。他們對真理沒有正確的看法。他們認為僅僅形式主義就是所要求的一切。他們試圖向耶和華隱藏自己的計畫,而國家在觀點與實踐上的一切都變得扭曲且錯誤。在翻譯這句話時存在許多差異。路德譯為:「你們多麼悖逆啊。」羅斯譯為:「悖逆的人啊!窯匠豈可看作泥土?」羅森米勒(Rosenmüller)也同意這種解釋,譯為:「噢,你們的悖逆,」等等。這段經文的含義似乎是:「你們改變事物的方式,就像受造物對造物主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一樣荒謬。你們抱怨神的治理,並按照人的吩咐敬拜他,這與泥土抱怨窯匠缺乏技巧一樣荒謬。你們抱怨他的要求,卻只獻上口唇的侍奉,而心卻遠離他。你們以為神看不見你們,並在黑暗中行事。這一切都假設神缺乏智慧,看不見所做的事,而這與泥土抱怨窯匠沒有理解力一樣荒謬。」「豈可看作……」這段經文的直譯應為:「你們的悖逆就像窯匠被看作泥土一樣」;也就是說,彷彿他並不比泥土本身更有資格塑造任何東西。「難道被造的物……」這段經文被使徒保羅引用(羅馬書第九章 20、21 節),以顯示神有權按照他眼中看為好的方式對待他的受造物,以及抱怨他在揀選他所喜悅的人時所展現的獨特憐憫是不恰當的。這段經文的含義是,被造之物抱怨造物主沒有智慧,沒有權利按他所願塑造它,是荒謬的。陶器抱怨窯匠沒有技巧是荒謬的;人抱怨神,或認為他缺乏智慧,也是同樣荒謬的。
17. 「不是還有片刻嗎?」這裡的意思是:「你們在耶路撒冷極大地曲解了事物。轉變的時刻即將來臨——那時惡人將被剪除,那時將有審判澆灌在國家身上,使聾子能聽見,瞎子能看見,那時心裡迷糊的必得聰明」(第 18-24 節)。「黎巴嫩變為肥田。」這顯然是一句諺語,表示事物的巨大變革。以賽亞時代的黎巴嫩山脈很可能整體未經耕種,因為該詞在此處顯然與「肥田」相對(參見第二章 13 節注釋)。譯為「肥田」的詞(*karmel*)適當地表示一塊肥沃的田地,或耕種精良的鄉村(參見以賽亞書第十章 18 節)。它也應用於地中海沿岸、亞設支派南部邊界上一個著名的山脈或岬角。它位於耶斯列平原的西北方,終止於一個岬角,形成了阿卡灣。該山或岬角高約 1500 英尺;充滿了洞穴或石窟,並以作為先知以利亞與以利沙的居所而聞名(參見列王紀上第十八章 19、42 節;列王紀下第二章 25 節;第四章 26 節;第十九章 23 節;比較以賽亞書第三十五章 2 節注釋)。據說在山的西側有一千多個洞穴,據說曾是修士的居所。但這裡的詞毫無疑問應按我們的翻譯來理解,即表示一塊耕種良好的鄉村。現在荒蕪且未經耕種的黎巴嫩,很快將變成肥沃且多產的田地。也就是說,猶大人將會發生巨大的變化,其程度就像黎巴嫩變成一個廣泛耕種、盛產水果、葡萄與收成的地區一樣。其含義是:「國家現在是悖逆、罪惡、形式化且偽善的。但改變的時刻將會到來。惡人將會悔改;虔誠人的數量將會增加;純潔的敬拜將會取代這種普遍的形式主義與偽善。」先知並沒有說這將在何時發生。他只是斷言這將在片刻之後發生——或許可以指被擄之後的時代(比較第三十二章 15 節;第三十五章 1、6 節)。「肥田被看作樹林。」也就是說,國家將會發生巨大的變化,彷彿一塊耕種良好的田地被荒廢,長成了樹林。或許這意味著那些表面上繁榮的事物將會被推翻,土地將會荒廢。那些表面上處於繁榮中的人,將會被謙卑並受懲罰。這種變革的結果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有所說明。
18. 「那時,聾子必聽見這書上的話。」那些現在擁有律法卻不理解的人,那些似乎對神所說的一切充耳不聞的百姓,將會聽見並理解它。「從幽暗中看見。」也就是說,黑暗被除去後,他們將清楚地看見神的真理,並辨識並愛慕其美善。他們的眼睛現在瞎了,但那時他們將清楚地看見。
19. 「謙卑人。」「謙卑」一詞通常指那些在遭受傷害時保持耐心的人,但這裡使用的希伯來詞(*anawim*)適當地表示受壓迫的、受苦的、不幸的(詩篇第九篇 13 節;第十篇 12、17 節;箴言第三章 34 節;以賽亞書第十一章 4 節)。它通常包含謙遜或美德受苦的含義(比較詩篇第二十六篇 9 節;第三十七章 11 節;第六十四篇 33 節)。這裡它可能指國內受壓迫並遭受試煉的虔誠人。「必增添。」小字:「加添」。這意味著他們將在主裡大大喜樂。他們將看見他預言應驗的證據;他們將看見壓迫者受到懲罰(第 20、21 節),並看見耶和華出來作他們的保護者與辯護者(第 22-24 節)。「人間的窮乏人。」窮人;或貧困者。毫無疑問,其含義是虔誠的窮人;那些敬畏神,並遭受壓迫與貧困試煉的人。
20. 「因為強暴人。」即暴力者(*arits*),壓迫者,對他們行使殘酷的人。我認為,這指猶大人中那些傲慢的人;指那些掌握權力,並濫用權力壓迫窮乏人的人。「褻慢人」(參見第二十八章 14、22 節)。「歸於無有。」將會徹底滅亡。「所有伺機作孽的。」即那些焦急地尋找機會行惡的人。
21. 「他們因一句話就定人有罪。」字面意思是:「他們使人犯罪」(*mahti'e adam*);也就是說,他們認定某人有罪,或是一個罪犯。羅斯對此的翻譯非常獨特:「那些在說話時使窮人困惑的人。」格勞秀斯(Grotius)認為這意味著:「那些因神的話語,即真實的預言,而將人視為犯罪。」加爾文認為這意味著:「那些對先知的責備與宣告感到不耐煩,並試圖曲解與歪曲其含義的人。」因此,他認為他們提出了狡猾且吹毛求疵的問題,藉此陷害他們。其他人認為,這指他們通過新的教義與錯誤的觀點引導人犯罪的事實。然而,上下文似乎要求將其理解為司法程序,其含義可能被諾伊斯(Noyes)正確地表達為:「那些在案件中定窮人有罪的人。」這種解釋也是羅森米勒與格塞紐斯(Gesenius)所提出的。根據上述解釋,譯為「使人有罪」的詞,與認定某人有罪,即定罪的意思相同。「網羅。」眾所周知,這個詞與「窮人」相對,通常指窮人,生活卑微的人,與富人或地位較高的人相對。這很可能是此處的含義,意思是他們定窮人的罪;也就是說,他們在審判中偏袒。「因一句話。」即在案件中;表示與在法庭上審理的案件相同。因此出埃及記第十八章 16 節:「他們有事(*dabar*,一句話)的時候,就到我這裡來。」因此出埃及記第十八章 22 節:「凡大的事(希伯來文:凡大的話),他們就帶到我這裡來。」因此出埃及記第二十二章 8 節(英文版第 9 節):「凡有過犯的事,」希伯來文:凡過犯的話,即關於背信的訴訟。因此出埃及記第二十四章 14 節:「你們中間有什麼事(希伯來文:有什麼話),」即如果有人有訴訟。「設下網羅。」設下網羅就是設計欺騙,或將人據為己有;就像鳥被隱藏的網羅捕獲一樣。「那責備人的。」或者更確切地說,那爭辯或申辯的;也就是說,那有案件的人。詞語 *yakah* 通常意為與某人爭辯;努力;尋求反駁;試圖辯護或證明,如在法庭上(約伯記第十三章 15 節;第十九章 5 節;第十六章 21 節;第十七章 4 節)。它也應用於裁決法律案件,或作出決定(以賽亞書第十一章 3、4 節;創世記第三十一章 37 節;約伯記第九章 33 節)。這裡意指提起訴訟的人,或參與法律案件的人。「在城門口。」城門是人群聚集的地方,通常用於處理事務,法庭也通常設在那裡(創世記第二十三章 10、18 節;申命記第十七章 6、8 節;第二十一章 19 節;第二十二章 16 節;第二十五章 6、7 節;路得記第四章 1 節)。其含義是,他們試圖曲解正義,並將在他們面前有案件的人完全置於他們的權力之下,以便他們可以在表面上公正地裁決案件的同時,利用他來達成自己的目的。「屈枉正直。」即有正義或公義案件的人。「因虛無的事。」或者一個空洞、無效(*tohu*)的決定,這應該被視為無效。
22. 「因此。」由於國家在壓迫者被除去(第 20、21 節),窮人與謙卑人喜樂(第 19 節),無知者得教導(第 18 節)時將發生的幸福變革,雅各將不再像以前那樣為他的後代感到羞恥,也不會因他的子孫而臉紅。「救贖亞伯拉罕的神。」即將他從偶像崇拜者的土地中帶出來,並將他從偶像崇拜的憎惡中拯救出來的神。「救贖」一詞(*padah*),適當地表示贖回,即用支付的代價贖回俘虜或囚犯(出埃及記第十三章 13 節;第三十四章 20 節)。但它也用於泛指拯救,而不涉及代價,以任何方式釋放,恢復(撒母耳記下第四章 9 節;列王紀上第一章 29 節;約伯記第五章 20 節;詩篇第七十一篇 23 節)。它在此處以這種一般意義使用;意指耶和華已經將亞伯拉罕從偶像崇拜的邪惡中拯救出來,並使他成為他的朋友。上下文似乎也暗示了對亞伯拉罕將擁有眾多後裔的應許的引用(參見第 23 節)。「雅各必不再羞愧。」這是將雅各作為猶太民族的祖先進行的詩意介紹,彷彿這位受人尊敬的族長正在注視著他的孩子們。他們的行為曾使父親的臉面蒙羞;從今以後,在將要發生的改革中,他將不再為他們感到羞恥,而是會讚許地看著他們。「臉面也不致變色。」即不再蒼白。

臉色通常會因恐懼而變得蒼白;但這也可能源於任何強烈的情緒。失望與恐懼一樣,都會使人臉色蒼白;或許這裡的意思是,雅各的臉將不再因為對兒子們所懷抱的希望落空而變得蒼白。

23. 但他看見他的孩子,就是我手的工作,在他中間,他們必尊我的名為聖,必尊雅各的聖者為聖,並必敬畏以色列的神。
24. 心中迷糊的必得聰明,發怨言的必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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