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第2章
1-16. 這些事件必然發生在薛西斯第三年(主前四八三年)於蘇薩召開的大會,與他在第五年(主前四八一年)出征希臘之間。
在波斯宮殿中,這類活動規模非常大,因為君主除了合法的妻子外,還供養多達三、四百名妃嬪(見二章14節)。
5. 末底改:有人推測他就是哈塔赫(Hatach),根據克特西亞斯(Ctesias)的記載,他是薛西斯統治後期最有權勢的太監。末底改的家譜追溯到尼布甲尼撒在主前五九八年(耶哥尼雅被擄之年)擄走的一位名叫基士的人,他是末底改的曾祖父。這四代人:基士、示每、睚珥、末底改,與其他案例中已知的世代相符。
末底改在薛西斯登基時的年齡大約是三十或四十歲;他的堂妹以斯帖大約二十歲。
7. 哈大沙(意為「番石榴」):這似乎是希伯來名字,而以斯帖則是這位少女的波斯名字。以斯帖被認為是通過波斯語與 Zend 語相關聯,意為「星星」。但目前尚無確鑿證據證明古波斯語中存在相關詞彙。
10. 波斯人對猶太人並沒有特別的蔑視;但他們當然或多或少地輕視所有被征服的民族。以斯帖憑藉她的雅利安名字,可能被當作波斯本地人。
11. 末底改顯然在王室中擔任卑微的職位。他很可能是宮殿正門的守門人之一(21節)。
14. 女子別的房:即以斯帖回到了「女子院」,但不是回到同一個區域。她成為了「第二院」或「妃嬪院」的住戶,由另一位官員沙甲管理。
15. 她未曾求什麼:其他少女或許會用各種珍貴的飾品裝飾自己,如項鍊、手鐲、耳環、腳鐲之類。以斯帖讓希該按他認為合適的方式打扮她。
16. 提別月:對應埃及曆的 Tobi 或 Puti,大約相當於我們的正月。
在王第七年:即主前四七九年十二月或主前四七八年一月。薛西斯在主前四七六年九月或之後不久離開薩迪斯前往蘇薩。瓦實提的位置在主前四八三年空缺,直到主前四七九年底(四年後)才補上,這曾被視為一個「難題」。但由於這四年中有兩年被希臘遠征所占用,這個反對意見不能被視為很有分量。
18. 釋放:指免除稅收、兵役,或兩者皆有。
19. 當女子第二次聚集的時候:應譯為「當女子……聚集的時候」。這句話開啟了一個新的段落。當時有第二次女子徵選(在八節之後),正是在這次徵選期間,末底改有幸救了國王的性命。
21. 宮廷內部的陰謀在波斯是常有的事。薛西斯最終被衛隊長阿爾塔巴努斯和太監兼侍從阿斯帕米特拉斯(Aspamitras)謀殺。
23. 都掛在木頭上:即「釘十字架」或「穿刺」——這是波斯對叛亂者和叛國者的慣常刑罰。
史記:克特西亞斯從中取材編寫了他的波斯歷史,希羅多德也經常提到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