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第1章
1. 亞哈隨魯的日子:即大流士希斯塔斯皮斯(Darius Hystaspis)之子薛西斯(Xerxes)。他的帝國被正確地描述為從印度直到古實(Ethiopia)。大流士希斯塔斯皮斯的總督轄區數量為二十個,而薛西斯統治下的國家約有六十個。這裡提到的「一百二十七省」可能包括了「分總督轄區」以及大行政區內的其他較小劃分。
2. 在第三年:即主前四八三年,薛西斯在蘇薩召集了各省總督,與他計畫中對希臘的遠征有關。
3. 貴冑:原文意為「第一等人」。所用的希伯來語詞彙是從波斯語借用的。
5. 如此大規模的宴席在東方並不罕見。據說居魯士(Cyrus)曾有一次宴請了「所有的波斯人」。即使在平時,後期的波斯君主也能在宴席上招待一萬五千人。
6. 應譯為:「那裡有細白棉布和紫色的帷幔」。白色和藍色(或紫色)是波斯的皇家顏色。此處描述的帷幔非常適合波斯夏宮的柱廊和門廊,特別是蘇薩宮殿的環境。
床:應譯為「躺椅」或「沙發」,賓客在用餐時斜倚其上。
鋪石:見邊註。人們普遍認為所提到的四種物質是石頭;但要鑑定這些石頭,甚至確定它們的顏色,都很困難。
8. 照著例:國王下令,在此次宴會中破例免除了強迫飲酒的慣例。
9. 瓦實提:如果亞哈隨魯是薛西斯,那麼瓦實提應該就是阿美斯特里斯(Amestris),希臘人視她為該君主唯一的合法妻子,且她在薛西斯登基前就已與他成婚。這個名字可以解釋為 Amestris 的訛音,或者是一個頭銜,即 Vashti(源自梵語 vasishtha,意為「最甜美的」);我們可以推測,記載中的被廢(19-21節,見註)只是暫時的;阿美斯特里斯在薛西斯統治的後期恢復了她原有的尊榮。
10. 當王心裡快樂的時候:即在酒酣耳熱之際。
13. 智慧人:並非「占星家」,因為波斯沒有這種人;而是指那些具有實務智慧、通曉往昔事實與習俗的人。
因為王常問……:有人翻譯為「因為王的事務,在所有通曉律法與審判的人面前,都是這樣處理的」。
14. 在瑪示拿中,我們或許可以認出著名的馬鐸尼斯(Mardonius);在亞得瑪他中,可以認出薛西斯的叔叔阿爾塔巴努斯(Artabanus)。
七個大臣:波斯有七個最高等級的家族,國王只能從這些家族中選取妻子。他們的首領有權隨時進見君主。見邊註。
18. 應譯為:「波斯和瑪代的公主,聽見王后的事,今日也必向王的一切大臣這樣說。」
19. 不可更改:見邊註。這是理論上的說法。實際上,君主若願意,隨時可以廢除律法。因此,如果他願意,他完全有權力恢復瓦實提的王后尊榮,儘管有此詔書。
22. 差遣信件:本卷書中偶爾提到的波斯驛站系統(三章12-15節;八章9-14節),與希羅多德(Herodotus)和色諾芬(Xenophon)的記載完全吻合。
通到各省,照著各省的文字:波斯人習慣用被征服民族自己的語言,而不僅僅是用征服者的語言發布公告,這可以從阿契美尼德王朝君主(從居魯士到亞達薛西·奧胡斯)的雙語或三語銘文中得到證實,每篇銘文都具有公告的性質。
這道詔書並非多餘。婦女在家庭甚至公共事務中過度的影響力,是古代波斯君主制的一個特徵。阿托莎(Atossa)完全控制了大流士。薛西斯本人在晚年也羞恥地受制於阿美斯特里斯。宮廷的榜樣自然會影響百姓。因此,這道詔書即使無效,也算是一種對真實且日益嚴重之弊病的抗議。
「使各族的人說本地的方言」:意指如果妻子的語言與丈夫不同,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允許在家庭中占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