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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後書 第2章

巴恩斯注釋 — 提摩太後書

巴恩斯注釋 — 提摩太後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32:18

第3章

提摩太後書 — 第3章

引言

保羅寫給提摩太的第二封書信

引言

一、書信寫作的時間與地點。

關於這封書信的寫作時間,存在著許多不同的意見。所有研究這封書信的人都一致認為,它是在保羅被囚禁於羅馬時寫的,這從書信本身也顯而易見。參見【提後1:8,16】、【提後4:6】。然而,這封書信是在他第一次被囚禁期間寫的,還是第二次被囚禁期間寫的,這個問題至今仍未有定論。雙方都有備受尊敬的學者支持,儘管普遍的觀點認為是在第二次被囚禁期間。持此觀點的有莫斯海姆(Mosheim)、米夏埃利斯(Michaelis)、本森(Benson)、米爾(Mill)、麥克奈特(Macknight)、勒克萊爾(Le Clerc)、佩利(Paley)、斯圖爾特(Stuart)、克拉克(Clarke)和道德里奇(Doddridge)。支持此觀點的理由可詳見胡格(Hug)的《導論》(Introduction),第761-763頁,以及麥克奈特和佩利的《保羅書信考證》(Horae Paulinae)。拉德納博士(Dr. Lardner)、巴羅尼烏斯(Baronius)、維特修斯(Witsius)、萊特富特(Lightfoot)、哈蒙德(Hammond)、胡格(Hug)、赫姆森(Hemsen)等人則認為,這封書信是在第一次被囚禁期間寫的,並且與寫給以弗所人、歌羅西人、腓立比人和腓利門的書信大約在同一時間寄出。支持此觀點的理由可見胡格的《導論》,第556-559頁,以及拉德納的著作,第六卷,第38-72頁。這些注釋的目的不允許我詳細探討這個問題,而且對於解釋這封書信來說,這也不是一個關鍵問題。

在考慮了拉德納和胡格的理由,他們試圖證明這封書信是在保羅第一次被囚禁於羅馬期間寫的——也就是說,他們認為是他唯一一次被囚禁在那裡,並且在第一封書信寫成後不久——我仍然認為這種觀點存在著難以克服的困難,而且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這是在第二次被囚禁期間。理由簡述如下:

(1) 在他第一次被囚禁期間寫給腓立比人和腓利門的書信中,保羅滿懷信心地期待獲釋,並很快離開羅馬。但在這封書信中,他沒有這樣的期待。他對腓立比人說(【腓2:24】):「我靠著主,深信自己也要快去。」另參【腓1:24】。在寫給腓利門的書信中(【門1:22】),他說:「此外,你還要給我預備住處;因為我指望藉著你們的禱告,必蒙恩到你們那裡去。」然而,在這封書信中,作者沒有這樣的期待。【提後4:6】:「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

(2) 在【提後4:16】中,使徒用了以下的話:「我初次申訴,沒有人前來幫助,竟都離棄我。」這固然可以指他在羅馬這次囚禁期間,在尼祿面前的一次聽審;但最自然的解釋是,他曾有過一次聽審並獲釋,而他在這封書信中提到的囚禁是第二次。這似乎得到了他在下一節話語的證實:「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使福音的真理藉著我得以傳開,叫外邦人都聽見;我也從獅子口裡被救出來。」這裡似乎表明:

(a) 他在那次事件中從死亡中被救出來——「我也從獅子口裡被救出來」,這相當於說他獲釋了;

(b) 獲釋後,他被允許傳福音——「使福音的真理藉著我得以傳開」;

(c) 之後他被允許旅行和傳道——「叫外邦人都聽見」,這正是他在獲釋並被允許廣泛傳福音的情況下會使用的表達,而不是他只被囚禁過一次時會使用的表達。

(3) 【提後4:20】中「以拉都留在哥林多」的說法,暗示他曾第二次前往羅馬。譯為「留在」(εμεινεν,emeinen)的詞,通常用於兩人同行,其中一人選擇留在某地的情況。它暗示在所指的時間,兩人在一起,其中一人選擇繼續前行,另一人選擇留下。但有非常明確的證據表明,當保羅被腓力斯(Festus)送往羅馬時(【徒16,17章】),他並沒有在哥林多停留;如果以拉都當時與他同行,他會與保羅一起經過那個地方前往羅馬。此外,當保羅從哥林多出發前往耶路撒冷時(【徒20章】),提摩太與他同行。這是保羅在抵達羅馬之前最後一次被提及在哥林多,如果情況如此,就沒有必要告知提摩太以拉都留在那裡的事實,因為提摩太和保羅一樣會知道這個事實。此外,那次離開哥林多發生在大約五年前,保羅寫這封提摩太後書時,他提醒提摩太這件事有什麼用呢?更清楚的是,保羅指的是最近發生的事情。他催促提摩太在冬天之前盡一切努力來見他;也就是說,盡快來。參【提後4:21】。但是,如果說大約五年前,他被一位同工離棄,並被迫將另一位生病的同工留在路上,這怎麼能成為他如此急切的理由呢?

(4) 關於保羅在同一節經文末尾(【提後4:20】)所說的「特羅非摩病了,我把他留在米利都」,也可以提出類似的看法。保羅被腓力斯送往羅馬時,並沒有在米利都停留;因為那次船隻的航線被詳細描述(【徒27章】),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船隻沒有停靠那個地方。那麼,保羅在這裡所指的時間,除非他在第一次獲釋後進行了第二次羅馬之旅,否則必定是幾年前的事;至少可以追溯到他在【徒20章】中記載的與以弗所教會長老告別的時候。但那是在大約五年前;那麼,他告知提摩太大約五年前他將一位生病的同工留在那裡,作為提摩太應盡快趕往羅馬的理由,這有什麼相關性呢?顯然,使徒在這裡指的是最近發生的事情;唯一自然的假設是,在他抵達羅馬前不久,他與這兩位朋友分開了,因此現在特別需要提摩太的陪伴。當然,如果真是這樣,保羅必定又進行了一次巡迴這些地區的旅行,而《使徒行傳》沒有記載,這必定是在他第一次被囚禁之後。胡格(Hug)確實提出,譯為「我留下」(απελιπον,apelipon)的詞可能是第三人稱複數,可以譯為「他們留下」。但誰把他留在那裡呢?我們沒有被告知;而且由於「上下文沒有提供任何線索來確定第三人稱複數動詞的主語,我們自然會將其解釋為第一人稱單數,因此將其歸於保羅。」斯圖爾特教授(Prof. Stuart),胡格《導論》。

(5) 與第二次近期旅程的假設相符的是【提後4:13】中的經文:「我在特羅亞留於加布的,那件外衣,你來的時候可以帶來,那些書也要帶來,尤其是那些羊皮卷。」這顯然是指最近發生的事情。難道這些東西在那裡放了五年,而保羅之前都不需要它們嗎?他在凱撒利亞待了兩年。他有充足的機會派人去取。一件衣物、學習用的書,或者他自己的著作,他很可能早就需要了,而且他讓它們在那段漫長的時間裡沒有派人去取,這是極不可能的。

(6) 在保羅第一次被囚禁期間寫的書信中,提到某些人當時與他同在,但在這封書信中卻提到他們不在。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寫給以弗所人、腓立比人、歌羅西人以及腓利門的書信,都是在保羅第一次被囚禁於羅馬期間寫的。參見這些書信的引言。在寫給歌羅西人的書信中(【西1:1】),提摩太被提及當時與使徒同在。當這封書信寫成時,他當然不在;在同一封書信中,馬可被提及與保羅同在,並與他一同向歌羅西人問安(【西4:10】);當這封書信寫成時,他不在,因為提摩太被吩咐要帶他一同前來(【提後4:11】)。底馬當時與他同在(【西4:4】);現在他不在,因為保羅說:「底馬因為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提後4:10】。這些情況清楚表明,提摩太後書並非在寫歌羅西書、腓利門書等書信的羅馬囚禁期間寫的,除非使徒的情況發生了變化,而我們沒有理由假設這種變化發生了。因此,使徒第二次被囚禁在那裡,並且這封書信中提到的事情發生在那時,這種可能性似乎很大。

(7) 除了這些情況之外,還應加上一個事實,即許多教父都說保羅在第一次被囚禁後獲釋,然後廣泛地傳福音。優西比烏(Eusebius)、屈梭多模(Chrysostom)、提奧多雷特(Theodoret)等人都證實了這一點。參見卡爾梅特(Calmet)的《詞典》(Dictionary)和D. F. 培根(Bacon)的《使徒生平》(Lives of the Apostles),紐黑文,第619-621頁。如果本引言中關於這封書信寫作時間的觀點是正確的,並且這是使徒保羅殉道前寫的最後一封書信,那麼它在聖經正典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並具有極大的意義。它可以被視為最傑出的使徒對一位剛進入事奉生涯的年輕人的臨終勸告。我們應該以閱讀偉人賢者遺言的興趣來閱讀它。那時我們感到他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具有值得關注的分量。我們感到,無論一個人平時如何,那時他絕不會輕率。我們感到,由於表達願望的時間不多,他會選擇最貼近他心靈、他認為最重要的主題。沒有比我們坐在這樣一位偉人腳下,聆聽他臨別贈言更令人感動的境地了。因此,對於一位年輕的福音牧者來說,這封書信是無價之寶;對於任何一位基督徒來說,聆聽這位偉大的外邦使徒的臨終遺言,並深思他為傳播福音而奉獻才華和生命的最後書面見證,都將是極具意義的事情。

保羅寫給提摩太的第二封書信。

第1章

本章分析

本章的主要目的是勸勉提摩太作為基督徒和牧者要堅定忠誠;並懇求他在周圍諸多誘惑中,以及在許多人背離基督信仰之際,要持守真理,活出基督徒的樣式。提摩太年輕;他像其他人一樣面臨試煉;他不可能不知道不少人已經背道;他知道他在基督裡的父親身陷囹圄,他可能會因此灰心喪志,或被引入歧途。在這種情況下,使徒似乎決心向他提出強有力的理由,促使他堅定不移地投身於信仰事業,不讓那些可能使他疏遠基督教的事物對他的心靈產生任何影響。因此,在通常的問安之後(【提後1:1,2】),他開始向提摩太提出這些考量:

(1) 他以對這位年輕朋友的細膩讚美開始本章——這是促使他堅持已踏上的人生道路最成功的方法之一(【提後1:3-5】)。我們自然渴望完善我們已經擅長的事物;我們在已經成功的事業中,會感到未來努力的鼓舞。因此,使徒提醒提摩太他所受的訓練方式;他母親和外祖母的虔誠,並向他保證他相信她們在宗教道路上培養他的努力沒有白費。

(2) 他提出各種考量,勸勉他不要背離他所獻身的聖潔宗旨。他提出的考量如下:

(a) 他已被鄭重地分別出來,從事傳福音的工作(【提後1:6】);

(b) 上帝已將愛、能力和健全的心靈賜給他,如同賜給其他人一樣(【提後1:7】);

(c) 上帝的恩典呼召他從事這項偉大的工作,他擁有那藉著福音使生命和不朽顯明出來的真理(【提後1:8-11】);

(d) 保羅以自己的榜樣勸勉,說在他所有的試煉中,他從未覺得有理由為福音感到羞恥(【提後1:12-14】);並且

(e) 他提醒提摩太,他在亞細亞的所有其他朋友都離棄了他,並點名其中兩人,因此勸勉他堅定不移地持守他所宣稱的原則(【提後1:15】)。

(3) 本章以懇切禱告結束,祈求主賜福阿尼色弗的家人,並感恩地提及他對保羅的恩慈(【提後1:16-18】)。

【第1節】保羅,耶穌基督的使徒。羅1:1。

奉上帝的旨意。蒙召作使徒,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和目的。加1:1。

照著在基督耶穌裡生命的應許。按照藉著救主得永生的大應許;也就是說,他蒙召作使徒是為了實現人類救贖的偉大目的。比較弗3:6。上帝藉著信靠主耶穌,向人類應許了生命,保羅蒙召作使徒正是為了這個目的。

(a) 「應許」弗3:6

【第2節】寫信給提摩太,我親愛的兒子。提前1:2。

願恩惠、憐憫、平安歸於你,等等。羅1:7。

(b) 「親愛的兒子」提前1:2

【第3節】我感謝上帝,就是我祖宗所事奉的上帝。保羅將列祖和古時的聖人算作他的祖宗,因為他們與他同屬一個民族;儘管他也可能包括他的直系祖先,他們很可能都是虔誠的典範,沒有任何相反的證據。可以肯定的是,他自己的父母曾悉心教導他走上信仰之路。比較腓3:4,5;徒26:4,5。短語「我祖宗所事奉的」可能意味著效法我的祖先。他敬拜同一位上帝;他實質上持守相同的真理;他對復活和永生抱有相同的盼望;他信靠同一位已經降臨的救主,而他的祖先則信靠那位將要降臨的救主。因此,他的信仰與他們的信仰並無不同;它是同一信仰的延續和完善。舊約和新約的信仰本質上是相同的。徒23:6。

用清潔的良心。徒23:1。

不住地。比較羅12:12;帖前5:17。

在我的禱告中晝夜不住地記念你。腓1:3,4。

(c) 「事奉」徒23:1 (*) 「我祖宗所事奉的」 「效法」 (d) 「清潔的良心」來13:18

【第4節】切切地想見你。參見【提後4:9,21】。這封書信很可能是因為這種熱切的渴望而寫的。他想見提摩太,不僅因為他對提摩太深厚的友誼,也因為提摩太在當時的情況下會對他有所幫助。參見引言,第3段。

記念你的眼淚。可能指他與提摩太分別時所流的眼淚。他所指的場合沒有提及;但提摩太與這樣一位父親和朋友分離時會哭泣,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這樣哭泣並沒有錯,因為信仰並非要使我們成為禁慾主義者或野蠻人。

使我充滿喜樂。藉著再次見到你。不難想像,保羅當時身為囚犯,幾乎所有朋友都離棄了他,並且即將離世,能見到他所愛的這位年輕朋友,會是多麼喜樂的事。由此可知,年長者與年輕人之間可以存在非常純潔和深厚的友誼,而且真摯友誼的熱度不會因死亡的臨近而減弱。

(e) 「想見」提後4:6

【第5節】記念你心裡無偽的信心。提前1:5。關於提摩太的信心,提前4:6。

這信心先是住在你外祖母羅以心裡。也就是說,同樣的信心住在她心裡;或者說,她是基督真誠的信徒。從這裡看來,她似乎是家中第一個歸信的人。在《使徒行傳》【徒16:1】中,我們有關於提摩太家人的記載:「保羅來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裡有一個門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猶太婦人的兒子,他父親卻是希臘人。」在這段記載中沒有提到外祖母羅以,但假設保羅比路加更了解這個家庭,這並非不可能。無論如何,這兩段記載之間沒有矛盾;反而互相印證,「無意中的巧合」為兩者的真實性提供了論證。參見佩利(Paley)的《保羅書信考證》(Horae Paulinae),該處。由於提摩太的母親是希伯來人,顯然他的外祖母也是。除了這裡提到的,關於她沒有更多記載。

和你母親友妮基心裡。在【徒16:1】中,記載提摩太的母親是「信主之猶太婦人」;但沒有提及她的名字。這表明保羅認識這個家庭,而且提摩太書中的記載並非從《使徒行傳》的記載中偽造出來的。這是另一個「無意中的巧合」。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除了說他父親是「希臘人」之外,沒有提及他父親的任何事,但暗示他不是信徒。在我們面前的這封書信中,完全沒有提及他父親。但只稱讚他母親的虔誠,這合理地暗示他父親不是信徒。這是佩利(Paley)在《保羅書信考證》(Horae Paulinae)中,為新約的真實性構建其精妙論證的巧合之一。

(f) 「無偽的信心」提前4:6 (g) 「母親」徒16:1

【第6節】將上帝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希臘原文的意思是「將火點燃起來」,如同用風箱等。將虔誠比作火焰或火並不罕見,當我們談論使其燃燒得更明亮時,這個意象是顯而易見的。其思想是,提摩太要用一切適當的方法,使靈魂中純潔信仰的火焰持續燃燒,更特別是他在被分別出來的偉大事業中的熱心。人自己的努力對於保持內心信仰的溫暖和熾熱是必要的。無論上帝賜予我們多麼豐富的恩賜,它們都不會自行成長,而是需要我們個人的悉心培養。

這恩賜是藉著我按手在你身上。與長老團一同。提前4:14。這證明保羅參與了提摩太的按立;但這並不能證明他獨自執行了這項職責,也不能證明「按立的功效」(無論那是什麼)僅由他一人傳授;因為:

(1) 【提前4:14】明確指出,他是藉著長老團按手按立的,保羅無疑是其中之一;而且

(2) 這裡使用的「藉著我按手在你身上」這句話,正是保羅或長老團中任何其他人,在提及提摩太的按立時會使用的話,儘管他們都被視為平等的。這就像一位年長的長老宗、公理宗或浸信宗牧師,會對他曾協助按立的兒子說的話。提醒他,當他被分別出來從事聖工時,自己的手曾按在他身上,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這將是一種溫柔、感人而莊嚴的呼籲,將他自己的品格、年齡以及與對方的關係,都用來影響他,以促使他忠於職守。在其他場合,他自然會提醒他,其他人也參與了這項行動,而且他的權柄是透過長老團而來的,就像保羅在【提前4:14】中對提摩太的呼籲一樣。但現在沒有人會從中推斷,他意圖讓人理解為他獨自按立了他,或者所有傳福音的權柄都是透過他的手傳授的,而那些與他一同參與的人只是表達了「同意」;也就是說,他們在場只是一個無意義的儀式。保羅在下一節經文中指明了以這種方式賜予的「上帝的恩賜」是什麼。它是「能力、愛、謹守的心」。其意思是,這些是上帝所賜予的,並且這恩賜已藉著他的按立得到認可。這並不意味著有任何神秘的影響從按立者的手中傳出,將任何他以前沒有的聖潔傳給提摩太。

(a) 「上帝的恩賜」提前4:14

【第7節】因為上帝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靈。一種膽怯和奴性的精神。這是為了鼓勵提摩太,他很可能謙遜而羞怯。

乃是能力。面對仇敵和危險的能力;在試煉中堅持下去的能力;在逼迫中得勝的能力。也就是說,福音的本質是激發人心聖潔的勇氣。然而,比較路24:49。

愛。對上帝和對人靈魂的愛。這也有助於「把懼怕除去」(約一4:18),使人心勇敢堅定。沒有什麼比愛更能激發勇氣,使人無懼危險,或樂於忍受匱乏和逼迫了。對國家、妻子、兒女和家庭的愛,使最膽怯的人在受到攻擊時也變得勇敢;而對基督和垂死世界的愛,則激勵靈魂去從事偉大的事業,並在最深的悲傷中支持它。

並謹守的心。希臘文指的是清醒的心智;一個審慎和明智的人。這裡所指的狀態是心智平衡,受到正確的影響;它能以正確的比例和關係看待事物;它不是狂熱和興奮的,而是萬事各得其所。提摩太被勸勉要培養這種心態;保羅認為這對履行他的職責是如此必要。對於今日的宗教牧者來說,這也同樣不可或缺。

(b) 「膽怯」羅8:15;約一4:18 (c) 「能力」路24:49

【第8節】你不要以給我們主作見證為恥。不要以見證主耶穌所教導的教義為恥。約3:11,32,33;7:7。比較徒10:42;20:24;林前1:6;啟22:16。保羅似乎擔心提摩太有某種危險,會以這福音為恥,或在他現在看到福音所面臨的試煉和逼迫中,退縮不公開承認它。

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不要以我為福音真理所作的見證為恥。這段經文證明,當保羅寫這封書信時,他正被囚禁。比較弗3:1;6:20;腓1:13,14,16;西4:3,18;門1:9。提摩太知道保羅因愛福音而被投入監獄。為了避免自己也遭遇同樣的命運,一個膽怯的年輕人可能會有些危險,會退縮不公開承認他對同一真理體系的信仰。

總要按著上帝的能力,與福音同受苦難。因宣揚福音可能使你遭受的苦難。比較西1:24。

按著上帝的能力。也就是說,按照上帝賜給那些因福音受苦之人的能力。使徒顯然認為,那些因福音而遭受試煉的人,可以期待上帝的力量來扶持他們,並要求他依靠那力量,而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來忍受這些試煉。

(d) 「同受苦難」西1:24

【第9節】上帝救了我們。太1:21。他使我們進入一種救恩如此確定的狀態,以至於保羅可以說它彷彿已經完成。

又召了我們。羅8:28,30。

用聖召召我們。一種本質上是聖潔的呼召,並引導人走向聖潔。比較弗4:1;腓3:14;來3:1。

不是按我們的行為。多3:6;弗2:8,9。其思想是,我們的行為與促使上帝呼召我們無關。正如我們成為基督徒時,他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而揀選我們,所以關於我們救恩的永恆目的,也不可能是因為他預見我們會行出足以成為他揀選我們的理由的行為而形成的。整個安排與我們的功勞無關。

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羅9:11;另參羅9:12-13,16;弗1:4,6。

第3章

【第9節】這恩典是基督耶穌在創世以前賜給我們的。 也就是說,這是祂原打算賜給我們的,因為那時尚未實際賜下。這事在上帝的旨意中是如此確定,以至於可以說它已經成就了。比較 Rom 4:17。

(e) 「拯救我們」Mt 1:21 (f) 「呼召」Rom 8:28,30 (g) 「不是按著」Tit 3:5 (h) 「旨意」De 7:7,8 (i) 「以前」Eph 1:4

【第10節】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 拯救我們的旨意在上帝的心中隱藏了許久,但救主降臨,為要將其顯明。

祂已經廢掉死亡。 也就是說,祂已經使死亡的廢除如此確定,以至於可以說它已經成就了。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在本章中多次將上帝打算做的事說成是如此確定,以至於可以說它已經成就了。關於此處表達的意義,請參閱 1Cor 15:54。比較 Heb 2:14。其意義是,藉著福音,死亡將不再掌權,對於那些得救的人來說,將不再有我們現在所理解的死亡。

藉著福音,把生命和不朽顯明出來。 這是福音的偉大而榮耀的成就之一,也是它區別於其他所有體系的事物之一。翻譯為「顯明出來」的詞(φωτιζω,phōtizō)意為發光、照耀;然後是照亮、照耀在…之上;再者是帶到光中、使人知曉。Rob. Lex. 其意義是,這些事以前是模糊或未知的,而藉著福音,它們已向我們揭示。當然,這並不是說這些真理以前沒有任何暗示,或者對它們一無所知——因為舊約對它們有所啟示;而是說它們在福音中向人類完全揭示。正是在福音中,所有的模糊和疑慮都被消除,證據被清晰地闡明,以至於對此主題不再有任何疑問。在最智慧的異教徒中,關於來世的暗示無疑是非常模糊的,他們的希望也極其微弱。西塞羅將來世的希望稱為「未來世代的某種預感」(Futurorum quoddam augurinto sieculorum)。Tusc. Q. 1. 塞涅卡說:「這是我們的智者所承諾的,但他們並未證明。」Epis. 102. 蘇格拉底甚至在臨終時說:「我希望從這裡去到好人那裡,但我對此並不十分確信;任何智者都不應斷言事情會如此。我現在必須死去,你們將活著;但我們之中誰的狀態更好,是活著的還是死去的,只有上帝知道。」普林尼說:「靈魂和身體在死後,與出生前一樣,都沒有任何感覺。」西塞羅在關於此主題的論述開頭聲明,他打算不發表任何確定無疑的觀點,而只發表可能且具有某種真實性的觀點。在提及哲學家的不同觀點後,他總結道:「這些觀點中哪一個是真實的,必須由某位神告訴我們;哪一個最接近真實,是一個大問題。」參見 Whitby, in loc. 關於靈魂不朽的疑慮確實存在;但關於身體的復活和來世,他們卻毫無概念。比較 Acts 17:32。那麼,說這些教義是藉著福音顯明出來的,是多麼恰當啊!如果沒有啟示,人類永遠不會知道它們。「生命」一詞在此無疑指未來世界的生命。問題是人是否會活著;這個問題已由福音決定。「不朽」一詞,其本義是「不朽壞、不能朽壞」,既可應用於身體,也可應用於靈魂。參見 1Cor 15:42 的解釋。在 1Cor 15:42,53,54 中,它用於指身體。在 Rom 2:7 中,它應用於未來獎賞的狀態,沒有特別指身體或靈魂。在此,它似乎指未來沒有敗壞或朽壞的狀態。許多人認為,「生命和不朽」在此是使用「以二表一」(hendiadys)的修辭手法,意為不朽壞的生命。因此,福音擁有其他任何體系中都找不到的真理,並包含人類憑藉自身永遠無法發現的事物。希臘和羅馬的哲學家們已經進行了盡可能充分的嘗試,以確定人類心智未經幫助的能力是否能達到這些偉大真理;他們最傑出的哲學家承認,他們對此主題無法達到任何確定性。在這種情況下,福音降臨,揭示了值得完全接受的真理;在人類渴望光的地方,它帶來了光;解決了困擾人類數世紀的重大問題,並向人類揭示了他們所能希望的一切——不僅靈魂將永遠活著,而且身體將從墳墓中復活,整個人將變得不朽。人們不接受福音是多麼奇怪啊!蘇格拉底和西塞羅會歡呼它的光,歡迎它的真理,因為那是他們整個本性渴望知道的。

(j) 「顯明」1Pet 1:20 (k) 「死亡」1Cor 15:54 (l) 「生命」Jn 5:24-29

【第11節】我為這福音奉派作傳道的。 也就是說,我奉派去傳揚這些真理。Eph 3:7, Eph 3:8。

【第12節】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 也就是說,我因著將福音傳給外邦人的目的而受苦。Col 1:24。

然而我不以為恥。 比較 Rom 1:16。

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 旁註:「所信賴的」。其意思是,他明白他所託付永恆利益的救贖主的品格,並且知道他沒有理由為信賴祂而感到羞恥。祂有能力保守他所託付的一切,不會讓他失喪。Isa 28:16。

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 也就是說,靈魂及其所有不朽的利益。一個人沒有比將靈魂的利益託付給他人更有價值的東西了,也沒有比將靈魂的保守託付給上帝的兒子更深的信任行為了。由此可知:

(1.) 信仰在於將靈魂託付給主耶穌的看顧;因為: (a) 我們感到自己無法拯救自己; (b) 靈魂本性上處於危險之中; (c) 如果不被祂拯救,就根本無法得救。

(2.) 託付給祂的是一份偉大而無價的寶藏。 (a) 沒有比這更高的寶藏可以託付給他人; (b) 與此相關,我們在地上和天上的幸福問題都託付給了祂,一切都取決於祂的信實。

(3.) 真基督徒以最完全的信心來做這件事,因此心靈得以安息。這種信心的基礎是: (a) 關於救主大能的記載; (b) 祂應許會保守所有信賴祂的人(比較 Jn 10:27-29); (c) 經驗——那些信賴祂的人發現祂有能力保守他們的事實。

(4.) 將靈魂及其所有利益託付給救主的行為,是人生試煉中平安的真正來源。這是因為: (a) 做了這件事,我們感到我們重大的利益是安全的。如果靈魂是安全的,我們何必因健康、財產或其他暫時的舒適的損失而煩惱呢?那些都是次要的事情。一個遭遇海難的人,如果看到他的兒子或女兒與他一起安全地在岸上,他就不會太在意一個珠寶盒掉進海裡——無論它多麼貴重。 (b) 所有這些試煉都將很快過去,他將在天堂安全。 (c) 這些事情本身可能促進偉大的目標——靈魂的救贖。一個人的重大利益在監獄中可能比在宮殿中更安全;在草墊上可能比在羽絨床上更安全;當被迫說「我們今天所需的食物,求你今天賜給我們」時,可能比被克羅伊斯(Croesus)的財富包圍時更安全。

直到那日。 審判的日子——被稱為「那日」,沒有進一步的說明,因為它是偉大的日子;「為此而造的日子」。它似乎在早期基督徒中是如此多的思想和談話的對象,以至於使徒認為只需提及「那日」就能被理解;也就是說,他們總是在傳講、談論和思考的日子。

(a) 「然而」Rom 1:18 (1) 「我所信的是誰」或「所信賴的」 (b) 「所交付」

【第13節】你從我聽見的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 1Timm 1:3。關於此處翻譯為「規模」的希臘詞,請參閱 1Timm 1:16,該處譯為「榜樣」。這個詞的意思是形式、草圖或不完美的描繪——一個輪廓。格勞秀斯(Grotius)說,它在此意為「一個範例,但是一個固定在心靈中的範例——一個概念」。加爾文(Calvin)說,這個命令是提摩太應當堅持他所學到的教義,不僅在其實質上,而且在其形式上。大主教蒂洛森(Archbishop Tillotson)解釋說,這意味著基督徒在洗禮時所作的信仰告白。這裡似乎暗示保羅曾給提摩太一些真理的概要或輪廓,儘管沒有證據表明它是書面的。事實上,如果它指的是這樣一個概要,那麼它沒有被寫下來是完全可以推斷的。如果它被寫下來,它將被視為受默感的,並將在聖經正典中佔有一席之地。可以推測,幾乎沒有任何聖經著作會比這樣一份濃縮的基督教真理概要更神聖地保存下來。但是,假設保羅在按立提摩太時,或在其他場合,曾向他闡述基督教的輪廓,以便他能對此主題有一個清晰而連貫的理解,這並非不可能。因此,這段經文可以用作一個論據,支持為方便起見而制定一些簡短教義概要的適當性,儘管它對他人的良心不具有約束力。

純正話語。 比較 1Timm 6:3。兩處的希臘文相同。

你從我聽見的。 這證明他不是指一份書面信條,因為他所指的是他所聽見的。

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 以對主耶穌真誠的信心和那種最能證明對祂忠誠的愛心來持守這些真理。

(c) 「守著」Rev 2:25 (d) 「規模」Rom 6:17 (e) 「純正話語」1Timm 6:3

【第14節】你所受的善道。 1Timm 6:20。此處「你所受的善道」一詞指的是他所受託的純正基督教教義,他被要求將其傳給他人。

藉著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地守著。 藉著聖靈的幫助。保守真理的知識和愛心的最佳方法之一是培養聖靈的影響。

(a) 「善道」1Timm 6:20 (*) 「聖靈」或「靈」

【第15節】你知道,所有在亞細亞的人都離棄了我。 也就是說,在以弗所為首府的小亞細亞那一部分。亞細亞這個名稱常特指小亞細亞。Acts 2:9; Acts 16:6。這段經文證明,當這封書信寫給提摩太時,他正在那個地區的某處,否則他不可能「知道」這裡所說的。當保羅說「所有」人都離棄了他時,他必須是泛指,因為他隨即提到了一位對他忠誠和仁慈的人。

其中有腓吉路和赫摩其尼。 除了這裡提到的,我們對這兩個人一無所知。看來他們是顯赫人物,是使徒有權期望得到不同待遇的人。「教會傳統聲稱他們是七十門徒之一,最終成為西門馬古的追隨者。我們認為這不過是猜測。」Pict. Bib.

當一個人唯一的記錄——我們唯一證明他曾經活著的證據——是說他離棄了一個朋友,或背離了真信仰的道路時,這是一件令人悲傷的事。然而,有許多人,他們唯一值得記住的事,就是他們活著做了錯事。

(b) 「所有」Acts 19:10 (c) 「離棄」2Ti 4:10,16

【第16節】願主憐憫阿尼色弗一家。 阿尼色弗的家人——因為「家」這個詞常這樣使用。他本人當時還活著,2Ti 1:18,但很可能當時不在家。比較 2Ti 4:19。他顯然是亞細亞人,是那個地區唯一被提及對使徒在苦難中施以仁慈的人。他只在這封書信中被提及,對他沒有更多的了解。這份記錄對他來說是完全榮耀的,使徒因他對自己在獄中表現出的仁慈而對他的家人懷有深厚的關懷。教會傳統也記載他是七十門徒之一,最終成為哥羅尼的主教。但這沒有證據。圖畫聖經(Pictorial Bible)編輯的評論很有力:「所謂的七十門徒名單似乎是根據將聖經中偶然提及且未另作歸屬的所有名字都包括在內的原則編製的。」

因為他屢次使我暢快。 也就是說,對我施以仁慈,並供應我的需要。

並不以我的鎖鏈為恥。 不以作為一個因信仰而入獄者的朋友而感到羞恥。保羅在羅馬被囚時曾被鎖鏈捆綁,Php 1:13,14,16, Col 4:3,18; Phm 1:10; Acts 28:20。

(d) 「阿尼色弗」2Ti 4:19 (e) 「鎖鏈」Acts 28:20

【第17節】他來到羅馬的時候。 阿尼色弗的職業不詳。他可能是一名商人,因業務需要訪問羅馬。無論如何,他費心尋找使徒,他的關懷更顯珍貴,因為這讓他費了一番周折才找到他。並非每個人,即使是信徒,在一個宏偉的大城市裡,都會費心尋找一位被囚的基督徒弟兄,甚至是一位牧師,並努力減輕他的痛苦。這位對偉大使徒如此仁慈的人,將是那些在末日審判時,救主會對他們說:「我坐監,你們來看我」的人之一,Mt 25:36。

【第18節】願主使他在那日從主蒙恩。 審判的日子。2Ti 1:12。這證明阿尼色弗當時還活著,因為如果他已死,保羅就不會為他禱告。天主教徒確實從這裡推論支持為死者禱告——他們從 2Ti 4:19 假設阿尼色弗當時已死。但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2Ti 4:19 的經文只證明他當時不在家。

他在以弗所怎樣多多地服事我,你也是知道的。 這是阿尼色弗的家鄉,他的家人仍在那裡,2Ti 4:19。當保羅在以弗所時,看來阿尼色弗曾對他施以極大的仁慈。當他成為囚犯時,他對保羅的感情並未改變。真正的友誼,尤其是建立在信仰基礎上的友誼,將在命運的所有變遷中存活,無論我們是處於順境還是逆境;無論是在富裕的家園,還是在監獄中。

本章充滿趣味,並可引發許多有趣的省思。我們看到:

(1.) 一位聖潔的人身陷囹圄,即將離世。他已接近跑完他的路程,並預期很快就要離去。

(2.) 他被朋友離棄,獨自承受痛苦。他本可依賴的人都離開了他;在他所有的外在苦難之外,又加上了這份最為劇烈的痛苦,他的主在他之前也曾承受過——他的朋友離棄了他,讓他獨自承受痛苦。

(3.) 然而,他的心靈平靜,對福音的信心堅定不移。他沒有對接受福音表示後悔;也沒有對因熱心傳福音而給自己帶來這些災難表示悲傷。他仍然愛那福音,他最大的憂慮是,他的年輕朋友永遠不要退縮不承認福音,儘管這可能也會召喚他經歷迫害和悲傷。

(4.) 在普遍的背道中,在他本可依賴的人都離棄他的情況下,發現一位堅定不移的朋友被提及,2Ti 4:16,是令人振奮和有趣的。他從未動搖過他的感情。在過去相對榮耀的歲月裡,他曾對保羅仁慈,現在在逆境的黑暗日子裡,他也沒有離開他。在這個世界上,發現真正的友誼總是令人感興趣的——那種經受住所有逆境,並願意在大多數人冷漠轉身時顯現出來的友誼。友誼確實存在,信仰也確實存在;當它們在同一顆心中相遇並融合時,彼此加強;那時,無論是迫害、貧困還是鎖鏈,都不能阻止我們向身陷囹圄、即將離世的人行善。2Ti 4:16。

(f) 「那日」Mt 25:34-40

第3章

提摩太後書第3章

本章分析。

在本章的第一部分,2Ti 3:1-8,保羅提醒提摩太教會中將會出現的大背道,並闡述了其一些特徵。在 2Ti 3:9,他說那背道不會永遠持續;而會在某個時候被制止,並且制止的方式會向所有人顯明那些參與其中的人的愚蠢。在 2Ti 3:10,11,他提及提摩太自己在迫害中的生活方式,以鼓勵他以類似的方式承受可能發生的試煉。「危險的日子」將會來臨,提摩太可能會被召喚經歷與保羅自己所經歷的類似的試煉。在那些日子裡,他榜樣的記憶將是無價的。在 2Ti 3:12,13,他向提摩太保證,所有旨在過聖潔生活的人都將經歷迫害和試煉,並且邪惡的人將會越來越壞,這也是必然的。在 2Ti 3:14-17,他勸勉提摩太要堅定不移地持守真理;為了鼓勵他這樣做,他提醒提摩太從小在聖經中的訓練,以及那些聖經的價值。在所有試煉的時候,他都可以求助於聖經,並在上帝的應許中找到支持。他在那裡所學到的是上帝受默感的真理,能夠使他有智慧,並充分裝備他去完成他所要做或所要承受的一切。

【第1節】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 提及將要發生的危險日子,其目的是顯然要表明,由於將會出現如此悲慘的景象,因此必須採取一切預防措施來維護教會的純潔。使徒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已詳細闡述了這個主題,1Timm 4,但其重要性促使他再次提及。

在末世。 在福音時代;在世界事務將要結束的那個時期。1Timm 4:1, Heb 1:2。

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 危險、迫害和試煉的日子。關於這段經文的普遍意義,以及那些日子的普遍特徵,讀者可參閱 2Thes 2:1; seq. 1Timm 4:1, seq. 毫無疑問,在所有這些經文中,使徒都指的是相同的事件。

(b) 「那」1Timm 4:1, 2Pet 3:3, 1Jn 2:18, Jude 1:17,18

【第2節】因為那時人必專愛自己。 那個時代的特徵之一是,人們將極度自私,顯然披著宗教的外衣。2Ti 3:5。此處使用的詞(φιλαυτος,philautos)在新約中沒有在其他地方出現。它意為「愛自己的人,自私的」。為了確保我們的救恩而愛自己是恰當的。但這不干涉其他人的權利和幸福。被譴責的自私,是指那種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涉他人權利和舒適的行為;那種使自己成為生活中心和主要目標的行為;以及那種踐踏一切會干涉其利益的行為。因此,它是一種卑鄙、可憎和狹隘的激情;但它在世上是如此普遍,以至於沒有人會懷疑使徒關於它將在「末世」存在的預言的正確性。

貪財。 希臘文:「愛銀子的人」;即愛錢的人,參見 Lk 16:14。1Timm 6:10。

自誇。 Rom 1:30。

狂傲。 Rom 1:30。

毀謗。 Mt 9:3。

違背父母。 Rom 1:30。

忘恩負義。 參見 Lk 6:35。此處使用的詞在新約中只在這兩處出現。忘恩負義一直被視為最惡劣的罪行之一。這裡說它將是使徒所說的那個邪惡時代的特徵,它的盛行將一如既往地表明宗教的衰落。宗教使我們對每一位施恩者——對上帝,對人——都心存感激。

心不聖潔。 1Timm 1:9。

(c) 「人」Rom 1:29-31

【第3節】無親情。 Rom 1:31。

不解怨。 同一個詞在 Rom 1:31 中譯為「不可和解的」。Rom 1:31。它本義是「沒有條約的」;也就是說,那些厭惡任何條約或契約的人。因此,它可能指那些不願達成任何協議的人;也就是說,要麼是那些在有分歧時不願與他人和解的人——不可和解的;要麼是那些無視條約或協議的人。無論哪種情況,這都標誌著社會的極度腐敗。沒有什麼比所有契約和協議都被完全無視更能表明最低級的墮落狀態了。

好說讒言。 旁註:「挑撥離間者」。挑撥離間者是指煽動爭吵和糾紛的人。韋氏詞典。此處的希臘文是 διαβολοι(diaboloi)——魔鬼——其原始意義是誹謗者、造謠者、控告者。比較 1Timm 3:11,該處此詞譯為「毀謗者」。

不能自約。 1Cor 7:5。字面意思是「沒有力量」;也就是說,沒有力量抵抗激情的誘惑,或輕易屈服於激情。

性情兇暴。 此處使用的希臘詞(ανημερος,anēmeros)在新約中沒有在其他地方出現。它意為「不溫和的、嚴厲的、殘酷的」,與溫柔和溫和相對。宗教產生溫柔;缺乏宗教使人粗魯、嚴厲、殘酷。2Ti 2:24。

不愛良善。 在 Tit 1:8 中,論到監督時說他必須「愛好良善」。這在人生的任何境況下都是一種美德;因此,其反面在此被列為使徒所說的那個邪惡時代的特徵之一。

(1) 「好說讒言」或「挑撥離間者」

【第4節】賣主賣友。 這個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和 Lk 6:16, Acts 7:52 中使用。它指任何背叛者——無論是朋友還是國家。叛國罪在所有時代都被視為人類所能犯下的最惡劣的罪行之一。

任意妄為。 同一個詞在 Acts 19:36 中譯為「輕率」。它在新約中只在那裡和此處出現。它本義是「向前跌倒」;傾向於、傾向於、準備做任何事;然後是「輕率的、魯莽的」。它與深思熟慮和冷靜相對;在此意指人們會不經深思熟慮,不顧後果地做任何事。他們會參與只會擾亂社會或導致自身毀滅的事業。

自高自大。 字面意思是「膨脹」。1Timm 3:6,該處同一個詞譯為「因驕傲而自高」。其意思是,他們會因驕傲或自負而膨脹。

愛宴樂不愛上帝。 也就是說,愛感官的享樂,或虛浮的娛樂。這一直是,而且是世界上很大一部分人的特徵,甚至常常是許多自稱信教的人的特徵。對於大部分人類來說,可以說這就是他們的特徵,他們為享樂而活;他們沒有嚴肅的追求;他們不容忍任何干擾他們娛樂的限制,他們大大偏愛在歡樂的聚會、舞廳或低級放蕩場所中找到的樂趣,而不是與他們的創造主為友。

(a) 「任意妄為」2Pet 2:10 (+) 「自高自大」或「頑固」 (b) 「愛」Php 3:19

【第5節】有敬虔的外貌。 也就是說,他們自稱信教,或與教會連結。這表明使徒指的是教會中的某種大腐敗;毫無疑問,他所指的是他在 2Thes 2, 1Timm 4 中提及的同一個大背道。他在此提及的所有這些事情都在那個背道的教會中被實行和容忍,而沒有任何一群人在任何時候比他們更熱衷於維持敬虔的外貌;也就是說,維持宗教的形式。

卻背棄了敬虔的實意。 反對宗教的真正力量;不允許它在他們的生活中發揮任何影響。它對他們的激情和肉體慾望沒有任何約束;但在所有方面,除了宗教的形式之外,他們的生活都像沒有宗教一樣。這在世上很常見。對宗教形式最規律和最偏執的堅持,本身並不能證明心中有任何真正的虔誠,或者真正的宗教對靈魂有任何實際的控制。人們遵守宗教形式比讓心靈受其控制更容易。

這等人你要躲開。 不要與他們交往,如同他們是基督徒;不要支持他們的宗教;不要與他們為伍。比較 2Jn 1:10,11; 2Cor 6:17。

(c) 「外貌」Tit 1:16

【第6節】那等人正是進了各家。 那些偷偷摸摸、陰險地進入家庭的人。他們不是公開而光明正大地傳播他們的觀點,而是試圖通過他們的手段,首先討好軟弱的婦女,然後通過她們影響男人。比較 Tit 1:11。翻譯為「進了」的詞,多德里奇(Doddridge)譯為「滲透進去」;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譯為「像蛇一樣鑽進去」;布雷奇施奈德(Bretschneider)譯為「欺騙性地進入」;羅賓遜(Robinson)和帕索(Passow)譯為「進入」。這個詞是否包含欺騙或狡猾的意思並不確定,但整段經文的語氣暗示他們是通過詭計和欺騙手段進入的。

牢籠無知的婦女。 這是錯誤的倡導者們一直使用的伎倆之一,也是他們試圖達到目的的方法之一。撒旦開始誘惑夏娃而不是亞當,錯誤的倡導者們通常也效仿他的榜樣。任何社區總有足夠多的軟弱婦女,為實行這些伎倆提供機會,而且騙子和欺騙者的目的往往可以通過訴諸她們而得到最好的實現。這些婦女容易被奉承;她們被宗教導師優雅的舉止所吸引;她們樂意聽取任何帶有宗教外表的事物,她們的心對任何承諾促進世界福祉的事物都敞開。同時,她們正是錯誤傳播者可以依賴的人。她們有閒暇;她們有財富;她們很忙碌;她們在社會中活動,通過她們的活躍獲得影響力,而這種影響力絕不是她們的虔誠或才能所應得的。確實,世界上有許多婦女不像男人那樣容易被誤導;但也不能否認,也有那些恰好適合傳播似是而非的錯誤的人。翻譯為「無知的婦女」的詞,本義是「小婦人」,然後是「軟弱的婦女」。

擔負罪惡。 罪惡如此之多,以至於她們似乎被罪惡所重壓。其意思是,她們受罪惡的慾望和傾向的影響,因此更適合欺騙者的目的。

被各樣的私慾引誘。 被各種各樣的激情或慾望(ἐπιθυμίαις,epithymiais)所引誘——例如驕傲、虛榮、喜新厭舊,或容易受奉承的影響,以至於她們很容易成為欺騙者的獵物。

(d) 「進了」Tit 1:16

【第7節】常常學習。 也就是說,這些「無知的婦女」;希臘文正是如此要求。其意思是,她們似乎是門徒。她們完全將自己置於這些自稱宗教導師的照管之下,但她們從未獲得救恩之道的真知識。

第3章

【第7節】 卻從來不能達到真理的知識。 他們或許能學到許多事物,但卻從未學到宗教的真正本質。世上有許多這樣的人,無論他們對宗教付出多少關注,卻從未理解其本質。許多人對基督教的教義有許多思辨性的認識,但從未對這體系有救贖性的認識;許多人研究教會的體制與治理,卻對實際的虔誠仍是陌生人;許多人熟悉各種宗教的哲學理論,卻從未真正認識宗教是什麼;許多人擁抱異象性的理論,卻從未顯明他們受福音之靈的影響。沒有什麼比以下情況更常見:人們在宗教上非常忙碌活躍,甚至學到許多關於宗教的事,卻仍對福音的救贖大能一無所知。

【第8節】 現在,正如雅尼和佯庇曾抵擋摩西一樣。 這兩個人的名字在聖經其他地方並未提及。他們被認為是抵擋摩西的兩位術士(出7:11等),他們用自己的神蹟來對抗摩西和亞倫的神蹟。使徒從何處得知他們的名字並不確定;但希伯來作家以及其他作家經常提及他們,因此,他們的姓名透過傳統正確地流傳下來,這點毫無疑問。最有可能的是,那些試圖模仿摩西神蹟的傑出術士的名字會被傳統保存下來;儘管摩西本人並未提及他們,而且猶太人也講述了許多關於他們的荒謬故事,但這不應使我們懷疑關於他們名字的傳統的真實性。關於猶太人對他們的陳述,可以在韋特斯坦(Wetstein)的注釋中找到完整的彙編。普林尼(Pliny)的《自然史》(Nat. Hist. xxx. 7)也提及他們;哲學家努門紐斯(Numenius)在優西比烏(Eusebius)的著作(ix. 8)中引用,俄利根(Origen)在《駁塞爾蘇斯》(Against Celsus, p. 199)中也提及他們。參見韋特斯坦。拉比文獻有時將他們稱為在埃及抵擋摩西的埃及術士,有時則稱他們為巴蘭的兒子。更普遍的說法是,他們是埃及術士的首領。一位猶太拉比將他們描繪成被摩西的神蹟說服,並皈依希伯來宗教的人。沒有理由懷疑他們實際上是那些在埃及試圖施展反神蹟來抵擋摩西的主要人物。使徒在此評論的重點是,他們透過試圖模仿摩西的神蹟來抵擋他;從而抵消了摩西是上帝所差遣的證據。同樣地,這裡所指的那些人,透過聲稱擁有與使徒相同的權柄,來抵擋福音的進展;他們假裝擁有與使徒一樣多的權柄;從而抵消了真宗教的主張,並將心智軟弱的人從真理中引開。這往往是對宗教最危險的一種反對。

心術敗壞的人。 參閱1Timm 6:5。

在真道上是可棄絕的。 就基督教的信心而言。關於「可棄絕的」(reprobate)這個詞,參閱Rom 1:28,1Cor 9:27,譯為「被棄絕的」(cast-away)。2Cor 13:5。這裡的旁註是「沒有判斷力」。其意思是,就基督教的信心或宗教教義而言,他們的觀點不被認可,他們不應被視為真正的宗教教師。

(e) 「雅尼和佯庇」出7:11 (f) 「心術敗壞的」1Timm 6:5 (2) 「可棄絕的」 「沒有判斷力」 (&) 「關於」 「不被認可的」

【第9節】 然而,他們不能再往前了。 他們將被限制在某個點,不能再超越。他們的愚昧將會顯明,世人也會明白。使徒沒有說這些假教師會被允許走多遠,但他們不會永遠昌盛和得勝。他們起初可能看似有理,並引導許多人走偏;他們可能透過詭計和狡猾掩蓋其體系的真實性質,但最終會完全顯露出來,並被視為愚昧。使徒在此可以被理解為宣告一個關於錯誤的普遍真理。錯誤起初往往看似有理,以至於看似真實。它贏得許多人的心,並引導他們走偏。它可能在個人層面上奉承他們,或者以教會和世界將會變得更好的希望來奉承他們。但總有一天,人們會看清它的愚昧。錯誤只會推進到某個點,屆時它將被視為虛假和愚昧,世人將會起來將其拋棄。在某些情況下,達到這個點可能比其他情況更慢;但錯誤總有一個點,它不會再超越。在路德的宗教改革時期,當大背道的教導被視為「愚昧」時,那個點已經達到,覺醒的世人不再允許它「再往前」,並奮起將其拋棄。在社會的運作中,以及透過上帝的直接安排,錯誤有一個無法得勝的點;因此,真理最終必將得勝是確定的。

因為他們的愚昧必在眾人面前顯明。 世人將會看清並明白他們是什麼樣的人,以及他們教導的是什麼。透過花言巧語和狡猾的伎倆,他們無法永遠欺騙人類。

正如那兩個人(雅尼和佯庇)的愚昧一樣。 也就是說,雅尼和佯庇的愚昧也顯明了。這意味著,所有人都清楚地看到他們無法與摩西和亞倫競爭;他們聲稱能行神蹟的說法不過是術士的伎倆,他們所提出的主張無法維持。參閱出8:18-19。關於使徒在此描述所指的時間,前面在2Ti 3:1已經提到,這很可能指的是他在2Thes 2和1Timm 4中所描述的「末世」大背道。但似乎沒有理由懷疑他當時直接關注的是某些已經出現的人,他們展現出大背道的一些特徵,他們的行為表明「大背道」已經開始。在2Thes 2:7中,他說「不法的奧秘」已經在運作,或者說當時已經顯現出來;毫無疑問,使徒看到當時已經開始的,將來會發展成一個龐大的不法體系,足以遮蔽世界。然而,他以確信來安慰提摩太,這個錯誤體系有一個點,它將不被允許超越,屆時它的愚昧必將顯明,並將被制止。

【第10節】 但你已經完全曉得我的教訓等等。 旁註:「一直是我的勤奮追隨者。」旁註更符合希臘文詞的常用意義,它原意是:並肩同行;緊密跟隨;追溯;查考(路1:3);以及順從。然而,這裡的意思似乎是,提摩太有機會追隨,即仔細查考使徒保羅的生活方式。他與保羅作伴已久,有充分的機會了解保羅如何生活和教導,以及他如何忍受逼迫。提及他自己的生活和苦難,顯然是為了鼓勵提摩太以同樣的方式忍受逼迫和試煉。參閱2Ti 3:14。他看到,當時已經開始顯現的事件表明試煉是必然的;他知道所有願意過敬虔生活的人都必須遭受逼迫;因此,他試圖透過提及自己的情況,來預備提摩太的心,使其能適當地忍受試煉。「教訓」(doctrine)這個詞在這裡指的是他的教導,或傳授教導的方式。它不像現在這個詞那樣指他所持的觀點。1Timm 4:16。關於提摩太有機會了解保羅生活方式的機會,請參閱本信的引言,以及佩利(Paley)的《保羅書信研究》(Hor. Paul.),該處的注釋。提摩太在歸信後的一段相當長的時間裡,一直是保羅的同伴。這裡2Ti 3:11所指的逼迫,是發生在提摩太家鄉附近地區的,他會有特別的機會了解。這個情況,以及保羅沒有提及其他更遙遠地方的逼迫,是佩利在他無與倫比的小著作《保羅書信研究》中大量運用的「無意巧合」之一。

生活方式。 字面意思是「引導、指導」;然後指一個人被引導的方式——他的生活方式。參閱1Thes 2:1。

志向。 計劃或意圖。

信心。 或許是忠誠或信實。

忍耐。 忍受他人的惡意和他們傷害他的企圖。參閱1Cor 13:4對該詞的解釋。

愛心。 1Cor 13:1等。

恆忍。 「一種平靜的性情,忍受苦難而不抱怨或不滿。」韋伯斯特(Webster)。

(1) 「完全曉得」 「一直是我的勤奮追隨者」

【第11節】 逼迫。 關於這個詞的意義,參閱Mt 5:10。

苦難。 除了因逼迫而來的其他種類的試煉。使徒到處都遇到這些。

徒20:23。

就是我在安提阿所遭遇的。 這裡所指的安提阿不是敘利亞的那個地方(徒11:19),而是小亞細亞彼西底的一個同名城市(徒13:14)。保羅在那裡遭受猶太人的逼迫(徒13:46)。

在以哥念。 徒13:51。關於那裡的逼迫,參閱徒14:3等。

在路司得。 徒14:6。在這個地方,保羅被石頭打(徒14:19)。提摩太是特庇或路司得人,這兩個城市彼此靠近,他當時無疑就在那裡(徒16:1)。

但主把我從這一切苦難中都救出來了。 參閱《使徒行傳》中提及的那些地方的記載。

(a) 「安提阿」徒13:45,50 (b) 「以哥念」徒14:5,6,19 (c) 「一切」詩34:19

【第12節】 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過敬虔生活的,都要遭受逼迫。 保羅藉著提及他自己的逼迫,指出他的情況並非特殊。這是所有努力忠心事奉救主的人的共同命運;因此,提摩太自己也不應期望能逃脫。使徒無疑特別指他自己的時代;但他將他的評論以最普遍的形式表達,適用於所有時期。在任何時候,這無疑都是真實的,而且將永遠如此:那些專心致志的基督徒——那些像救主一樣生活的人——以及那些始終貫徹祂原則的人,都會經歷某種形式的逼迫。逼迫的本質在於,因一個人的觀點而使其遭受傷害或不利。它不僅僅是透過論證來反駁其觀點,這始終是正確和恰當的;它是對其施加某種傷害:剝奪其某些特權或權利;使其遭受某些不利,或因其信仰而將其置於較不利的境地。這可能是對其情感、家庭、名譽、財產、自由、影響力的傷害;可能是剝奪其所擔任的職位,或阻止其獲得有資格擔任的職位;可能是使其遭受罰款或監禁、流放、酷刑或死亡。如果以任何方式,或在任何方面,他因其宗教觀點而遭受不利,並被剝奪他本應享有的任何豁免權和權利,這就是逼迫。現在,毫無疑問,一個像救主一樣生活的人,就像祂一樣,會遭受某種這樣的傷害或不利,這與以往一樣真實。由於他的觀點,他可能會被嘲笑,或被忽視,或被排除在原本憑其成就和舉止可以進入的社會之外,或被那些原本可能珍視其友誼的人迴避。這些事情在最好的時代和最有利的環境下都可能發生;眾所周知,世界歷史中與教會相關的大部分內容,不過就是逼迫的歷史。由此可見:

(1.) 凡宣稱信仰的人,都應當預備好遭受逼迫。願意忍受逼迫,並決心不為避免逼迫而退縮任何職責,應被視為教會成員的適當資格之一。

(2.) 那些因其信仰而遭受逼迫的人,應當認為這可能是他們擁有基督之靈、是祂真正朋友的證據之一。他們應當記住,在這方面,他們所受的待遇與主所受的相同,並且與先知、使徒和殉道者同列;因為他們都曾遭受逼迫。然而,

(3.) 如果我們遭受逼迫,在利用這種安慰之前,我們應當仔細查問,我們是否因為「在基督耶穌裡過敬虔生活」而遭受逼迫,還是因為其他原因。一個人可能接受某種荒謬的觀點,並稱之為宗教;他可能僅僅出於特立獨行的愛好,而採用某種令人發笑的服裝,並稱之為良心;或者他可能舉止粗魯,行為不文明,違反所有社會生活的法則,並稱之為「對世界死心」;對於這些以及類似的事情,他可能會被輕視、嘲笑和鄙視。但他不應因此推斷自己將被列入殉道者之列,並且他肯定是真正的基督徒。那種能適當地證明我們是基督朋友的逼迫,必須僅僅是「為義受逼迫」(Mt 5:10),並且必須是我們誠實努力遵守上帝命令所帶來的。

(4.) 那些從未以任何方式遭受逼迫的人,應當查問這是否不是他們沒有宗教信仰的證據。如果他們更忠心,更像他們的主,他們會總是逃脫嗎?他們免於逼迫,是否證明他們在宗教與世界對立之處,放棄了宗教原則,而他們本應堅定不移,即使全世界都與他們為敵?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如果他在宗教與世界對立的每一個點上都讓步,那麼他很容易避免逼迫。但一個這樣做的人,不要以為他有任何資格被列入殉道者之列,甚至不配擁有基督徒的稱號。

【第13節】 只是惡人和騙子必越久越惡。 也就是說,這是這類人的本性;他們預期會這樣做。這是墮落的普遍法則——如果人不悔改,他們總是會變得更壞,更深地陷入罪惡。他們的進步將是確定的,儘管可能是漸進的,因為「沒有人會突然變得極其邪惡」(nemo repente turpissimus)。這裡的聯繫是:提摩太不應期望他會因所指的惡人有任何好轉而免於逼迫(2Ti 3:12)。他應當預期惡人和騙子會遵循普遍法則——他們會越來越壞,從這個事實,他應當確信他和其他人一樣,都會遭受逼迫。譯為「騙子」(γοης)的詞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它原意是魔術師或占卜者;然後指欺騙者或冒名頂替者。這裡指那些透過誘惑的伎倆引人入錯的人。

欺騙人。 使他人相信虛假和錯誤的事物是真實和正確的。這當然是透過誘惑的伎倆完成的。

也被欺騙。 他們自己也處於迷惑之中。錯誤的倡導者往往自己也像他們所欺騙的人一樣,真實地處於欺騙之中。他們常常真誠地相信錯誤,那時他們就處於迷惑之中;或者,如果他們不真誠,他們同樣被迷惑,以為他們可以在上帝面前將錯誤當作真理,或者可以欺騙鑒察人心的主。最嚴重的迷惑受害者是那些試圖迷惑他人的人。

(*) 「越久越惡」 「增長」 (a) 「也被欺騙」2Thes 2:11

【第14節】 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持守。 也就是說,宗教的真理。提摩太從小就受教這些真理,並透過保羅的教導得到證實。在假教師的錯誤和誘惑中,保羅現在勸勉他要堅守這些教義,無論誰反對,無論後果如何。參閱2Ti 1:13。

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 也就是說,從他的母親(2Ti 1:5)和保羅(2Ti 1:13)那裡學的。這裡的重點似乎特別在於他首先從母親口中學到這些真理(2Ti 3:15);這裡教導的教義是,我們從父母口中領受真理的觀點,是堅持這些觀點的強烈動機。當然,這不應被認為是最高的動機,或者說如果經過更成熟的檢視,我們確信所教導的教義是錯誤的,我們就必須始終堅持;而是說,這是堅持我們從小所學的強烈理由。之所以如此,是因為:

(1.) 父母沒有動機欺騙孩子,也不能假設他們會教導他們明知是錯誤的東西;

(2.) 父母通常比孩子有更多的經驗,以及更好的機會檢視什麼是真實的;

(3.) 自然教導我們對父母的觀點應有一定程度的尊重。孩子應當非常緩慢地偏離父親或母親所持的觀點;而且,當這樣做時,應當只是經過長時間的檢視和禱告的結果。如果父母在虔誠方面表現卓越,特別是如果那位父母已經被接到天堂,這些考量應當具有更大的份量。一個孩子站在虔誠的父親或母親的墳墓旁,在故意採納他知道父親或母親會認為錯誤的觀點之前,應當深思熟慮並多多禱告。

(b) 「持守」2Ti 1:13

【第15節】 並且知道你從小就認識聖經。 也就是說,《舊約》;因為《新約》當時尚未寫成。約5:39。提摩太的母親是一位虔誠的希伯來婦女,她認為教導兒子仔細認識上帝的話語是她宗教的職責之一。希伯來人認為這是一項重要的宗教職責,而且有理由相信他們通常忠實地履行了這項職責。猶太文獻中充滿了關於這個主題的教訓。拉比猶大說:「五歲的男孩應當學習聖經。」拉比所羅門在申11:19上說:「當男孩開始說話時,他的父親應當用聖語與他交談,並教導他律法;如果他不這樣做,他似乎就是埋葬了他。」參見韋特斯坦(Wetstein)在該處引用的許多例子。保羅使用的詞語「從小」(αποβρεφους)並不能確定提摩太是從哪個確切的年齡開始學習聖經的,儘管它表示很小的年齡。所用的詞βρεφος表示:

(1.) 未出生的嬰兒(路1:41,44);

(2.) 嬰兒、幼兒、吃奶的嬰兒。在《新約》中,它被譯為「嬰孩」(babe)和「嬰兒」(babes)(路1:41,44, 2:12,16;彼前2:2);「嬰兒」(infants)(路18:15);以及「幼兒」(young children)(徒7:19)。它沒有在其他地方出現,其常用用法會使人認為提摩太在能夠學習任何事物時,就已經被教導聖經了。道德里奇博士(Dr. Doddridge)在這裡正確地將其譯為「從嬰兒時期」。因此可以說:

(1.) 盡可能在生命早期教導孩子聖經是恰當的。

(2.) 有理由希望這樣的教導不會被遺忘,而會對他們未來的生命產生有益的影響。使徒將提摩太的虔誠追溯到他從小就被教導閱讀聖經的事實,而且教會中絕大多數人都是從小就熟悉聖經的。

(3.) 教導孩子《舊約》是恰當的——因為這是提摩太所擁有的全部,並且這成為他得救的工具。

(4.) 我們可以看到主日學的功用。這類學校的主要目的幾乎就是教導聖經;從保羅對提摩太從小熟悉聖經的益處的看法來看,毫無疑問,如果當時有主日學,他會是它們的熱心支持者和朋友。

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如此教導你得救之道,使你找到生命之路。由此可知:

(1.) 救恩計畫可以從《舊約》中學到。它在那裡不像在《新約》中那樣清楚地啟示,但它確實存在;如果一個人只有《舊約》,他也能找到得救之道。那麼,猶太人如果沒有得救,就沒有藉口。

(2.) 聖經有能力。它「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它不是冰冷、平淡、死氣沉沉的東西。沒有任何一本書像聖經一樣有如此大的能力;沒有任何一本書在感動人類的心靈、良知和智力方面如此有效。沒有任何一本書感動了如此多的人心;沒有任何一本書對世界產生了如此深刻而持久的影響。

(3.) 找到救恩之道是最好的智慧;那些不將此作為人生主要目標的人,都不是有智慧的。

因信基督耶穌。 可16:16。羅1:17。保羅不知道除了藉著主耶穌之外還有什麼救恩。因此他說,研讀聖經,儘管它很有價值,但除非對救贖主有信心,否則不能拯救靈魂;這也暗示,仔細研讀《舊約》的適當效果,會引導人信靠彌賽亞。

(c) 「這聖經能」約5:39

【第16節】 全部聖經。 這主要指《舊約》,不應應用於《新約》的任何部分,除非能證明該部分當時已寫成,並包含在「聖經」這個總稱之下。參閱2Pet 3:15-16。但它包括整個《舊約》,是保羅對其全部受默感的莊嚴見證。如果現在能證明保羅本人是受默感的人,這就解決了《舊約》受默感的問題。

是上帝所默感的。 這一切在原文中由一個詞表達:θεοπνευστος(theopneustos)。這個詞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它原意是「上帝所默感的」——來自θεος(上帝)和πνεω(呼吸,呼出)。「吹氣」或「將氣息吹入靈魂」的概念是這個詞自然傳達的意思。因此,上帝將生命之氣吹入亞當的鼻孔(創2:7);因此,救主向門徒吹氣,說:「你們受聖靈」(約20:22)。這個概念似乎是,生命在氣息中,並且一個有智慧的靈魂是隨著氣息傳達的。這個表達在希臘人中被使用,羅馬人也使用類似的表達。普魯塔克(Plutarch)編B. ix, p. 683, 9. τουςονειρουςτουςθεοπνευστους;福基利德(Phocylid.)121. τηςδεθεοπνευστουσοφιηςλογοςεστιναριστος。然而,這或許不是福基利德的表達,而是偽福基利德的。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也是這樣理解的。西塞羅(Cicero),《為阿爾基亞斯辯護》(pro Arch.),8. poetam--quasi divino quodam spiritu infiari。這個詞在七十士譯本(LXX)中沒有出現,但在約瑟夫(Josephus)的《駁亞比安》(C. Ap. i. 7)中可以找到:「先知們的聖經是按照上帝的默感所教導的,κατατηνεπιπνοιαντην αποτουθεου」。關於默感的方式,以及關於其性質所引發的各種問題,從這個詞的使用中無法得知。所有必須堅持的是,聖經作者在他們自己觀察的事項或與記憶相關的事項上被保守免於錯誤;並且有些真理是聖靈直接傳授給他們的,他們憑藉自己獨立的心智活動永遠無法達到。參閱《以賽亞書》和《約伯記》的引言。

並且是有益的。 它是有用的,它適合給予教導,施予責備等。如果「全部」聖經都如此有價值,那麼我們就不應將《舊約》的任何部分視為無用。即使是現在,它的任何部分都可能在特定情況下為我們提供寶貴的教訓,因此,聖經正典中沒有任何部分是可以捨棄而沒有明顯損失的。人體沒有任何部分在它自己的位置上是無用的,也沒有任何部分可以捨棄而沒有明顯損失。

為教訓。 為教導或傳授指導。參閱1Timm 4:16。

為督責。 關於這裡譯為「督責」(ελεγχος)的詞的意義,參閱Heb 11:1。這裡它可能指「為使人信服」;也就是說,使人信服自己的罪,信服宗教的真理和要求等(約16:8)。

為歸正。 這裡使用的詞——επανορθωσις——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它原意是「糾正、修復、恢復」(來自επανορθοω,意為「再次糾正、恢復」);這裡的意思是「引導人糾正或改進生活——一種改革」。其意思是,聖經是改革的有力工具,或使人在道德方面恢復到適當狀態的有力工具。儘管已經使用了所有的方法來改革人類;所有從健康、幸福、聲譽、財產和長壽方面對他們提出的呼籲,上帝的話語仍然是恢復那些陷入惡習的人的最有力、最有效的方法。任何沒有建立在上帝話語原則基礎上的改革,都不可能是持久的。

為教導人學義。 教導人關於公義的原則,或什麼是正確的。人不僅需要認識真理,被說服自己的錯誤,並得到改革;他還需要被教導什麼是正確的,或他被要求做什麼,以便他能過聖潔的生活。每個被改革和重生的人都需要教導,不應僅僅留下他已改革或已悔改的證據,而應當以神的話語的原則來引導他,向他展示如何過正直的生活。聖經提供了豐富的聖潔生活規則,因此它們適合於恢復人類的全部工作,並引導他進入天堂。

(a) 「全部聖經」2Pet 1:21 (b) 「是有益的」羅15:4

【第17節】 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 目的不僅僅是說服和使人悔改;更是為了提供他完全所需的一切教導。這裡的意思不是說任何人是絕對完美的,而是說聖經已經指明了通往完美的道路,如果有人是完美的,他會在聖經中找到在那些情況下所需的一切教導。對於處於生活中任何境況的人來說,聖經都沒有任何不足;而且這本書的整體傾向是使那些願意完全接受其教導的人,達到絕對的完美。

第3章

【第17節】 徹底裝備,行各樣的善事。 旁註作「或作『完全』」。希臘文的意思是「使達到終點」、「使完全」。其理念是,無論神的僕人渴望完成什麼善工,或他立志達到何等完全的境界,他都會發現聖經毫無不足,反而能從中找到他所需最充足的指引。他絕不會進步到一個地步,以至於他的嚮導離棄他。他絕不會取得如此大的進展,以至於超越了啟示真理的範疇,被迫在聖經作者未曾考慮的領域中,僅憑自己的資源行事。無論出現何種新的人類事務局面,聖經都能指引他;無論發起何種新的慈善計畫,他都能在聖經中找到指導原則;無論他在知識或聖潔上取得何種進步,他都會感覺到他神聖的顧問仍然領先於他,並且能夠引導他進入更高、更純潔的境界。因此,讓我們研讀並珍視聖經。它是一個神聖而安全的嚮導。它已引導數百萬人走過人生黑暗而危險的道路,從未引導任何人走偏。人類心智在探索真理的過程中,從未超越聖經的教導;人類也從未進入一個如此光明的領域,以至於聖經的光芒變得黯淡,或聖經未能將其榮耀的光芒投射到更遠的目標上。我們常常處於一種境況,感覺自己已達到人類所能教導我們的極限;但我們從未在神的道方面遇到這種境況。

神聖之書何等寶貴, 由神默示而賜予! 其教義如明燈閃耀, 引導我靈歸天家。

在此淚谷幽暗中, 它溫柔撫慰我心傷; 生命、光明與喜樂, 它不斷賜予,平息我恐懼。

此燈,在漫長生命夜, 將引導我等前行; 直至我們得見更明亮, 永恆之日的光輝。

(c) 「完全」詩篇 119:98-100 (1) 「徹底完成」 「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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