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第2章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後書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後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25:40
第3章
哥林多後書 — 第3章
第3章
哥林多後書第3章引言
本章的宗旨與前一章緊密相連。保羅在前一章(2Cor 2:14)曾說,他總是有機會因著他所取得的成功而誇勝,並且上帝總是賜福他的勞動;特別是在前一章的結尾(2Cor 2:17),他提到自己的真誠,與那些敗壞上帝話語的人的行為形成對比。這可能在某些人看來,好像他有意向他們自薦,或者他這樣說的目的是為了贏得他們的青睞。此外,哥林多的假教師很可能也是憑著推薦信(或許來自猶太)被引進那裡的。針對這一點,保羅暗示(2Cor 3:1)這並非他的本意;【第2節】他不需要他們的推薦信,因為【第2-3節】他們本身就是他的推薦信;他們自己就是他熱心、忠誠和勞動成功的最佳證據。他可以向他們訴求,作為他具備使徒職分資格的最佳證明。他說,他在他們中間的成功(2Cor 3:4)是他信靠上帝的基礎,是他蒙悅納的證據。然而,為了避免他似乎倚靠自己的力量,並誇耀自己所做的一切,他說(2Cor 3:5)他的成功並非歸因於他擁有的任何力量,也不是他自己的任何技巧,而是完全歸因於他從上帝那裡得到的幫助。他說(2Cor 3:6),是上帝使他有資格傳道,並賜予他恩典,使他成為新約的能幹執事。
哥林多那些猶太裔的假教師很可能曾稱讚摩西的律法和制度具有更高的清晰度,甚至超越了基督的福音。因此,保羅藉此機會(2Cor 3:7-11)表明,摩西的律法和制度在這方面遠不如福音。摩西的職事是帶來死亡的職事(2Cor 3:7);雖然榮耀,卻是要廢去的(2Cor 3:7);因此,聖靈的職事理應更加榮耀(2Cor 3:8);一個是定罪的職事,另一個是稱義的職事(2Cor 3:9);一個相對而言沒有榮耀,因為被另一個遠遠超越(2Cor 3:10);前者是要廢去的,而後者卻要存留,因此更加榮耀(2Cor 3:11)。
保羅進一步闡明摩西律法與福音之間的重要區別,藉由展示摩西制度對猶太人本身的影響(2Cor 3:12-15)。這種影響使他們心眼蒙蔽。摩西曾用帕子蒙著臉(2Cor 3:13);其結果是,這個民族在閱讀舊約時心眼蒙蔽,對他們自己經文的真正意義沒有正確的理解(2Cor 3:14-15)。
然而,保羅說,那帕子將會被除去(2Cor 3:16-18)。上帝的旨意是要將它除去。當這個民族轉向主時,帕子就會被除去(2Cor 3:16)。這是在有主聖靈的地方成就的(2Cor 3:17)。事實上,這在所有真基督徒身上都已成就(2Cor 3:18)。他們得以如同照鏡子般看見主的榮光,並被改變成同樣的樣式。同樣的主題在哥林多後書第4章中繼續,保羅在那裡闡明了福音這種清晰啟示,與摩西制度相比,對基督徒事奉的影響。
【第1節】我們又開始自薦嗎? 這顯然是為了回應一個反對意見。他曾談到他在事奉中的誇勝(2Cor 2:14),以及他與許多敗壞上帝話語的人的行為相比,他的真誠和正直(2Cor 2:17)。有人可能會反對說,他在這些陳述中是在高舉自己,並有意以此方式向哥林多人自薦。他隨後在接下來的經文中對此作出回應。
自薦? 推薦我們自己嗎?我們這樣說是在自誇,為了獲得你們的青睞嗎?
或者我們需要像某些人一樣。很可能是指那些從猶太帶來推薦信給他們的人。哥林多的假教師最初是憑著來自外地的推薦信被引進那裡的。這些是介紹信,在希臘人、羅馬人和猶太人中都很常見,就像現在一樣。它們通常發給即將旅行的人,因為當時沒有旅館,旅行者依賴他們所經過之地的款待。
從你們那裡來的推薦信? 給其他教會的。保羅在此暗示,他沒有尋求這樣的信件;他旅行時沒有它們;他依靠自己的熱心、捨己和成功來使自己為人所知,並贏得他所服事之人的愛戴——這比單純的介紹信要好得多。然而,基督徒有時也會發出這樣的信件,而且絕非不合適(Acts 18:27)。但使徒們似乎普遍沒有尋求或使用它們。他們依靠自己的神蹟恩賜,以及上帝隨之而來的恩典來使自己為人所知。
(a) 「自薦」2Cor 5:12 (b) 「推薦信」Acts 18:27
【第2節】你們就是我們的書信。比較 1Cor 9:2。這是一個對整個主題極其優美而恰當的轉折。其意義很清楚。那就是,哥林多人因著使徒忠心的勞動而歸主,這比任何信件都能更好地證明他的品格和忠誠。要理解這一點的力量,必須記住:
(1.) 哥林多是一個極其放蕩和墮落的地方(參見哥林多前書引言);
(2.) 他們中有許多人已經歸主,並組織了一個教會;
(3.) 他們的歸主以及在這樣一個城市中組織教會,是會廣為人知的事情;
(4.) 這完全是在保羅和他的同工的勞動下完成的。因此,他可以自信地訴諸他們對他的認識,以及他在那裡的成功,作為他品格的證明。他隨即開始闡述這封推薦信的特徵。總體而言,他們是上帝賜給他的推薦信;他們因他的事奉而歸主,是向所有人公開可見和可讀的他品格的證明。
寫在我們心裡。少數手稿和譯本讀作「你們心裡」;道德里奇(Doddridge)採納了這個讀法,並認為這意味著他們不僅在外在行為上,而且在內在性情上所產生的改變是如此之大,以至於所有人都必須看到這是對他事奉無可辯駁的證明。但沒有足夠的權威來改變原文;也沒有必要。其意義可能是,這封信彷彿寫在他的心上。這不僅僅是保羅對他們懷有深厚的感情,如克拉克(Clarke)所認為的;也不是他將他們視為「基督寫在他心裡的推薦信的副本」,根據麥克奈特(Macknight)的奇特設想;保羅的想法似乎是這樣的:他正在談論他從上帝那裡得到的證明。這個證明包括哥林多人的歸主。他說這寫在他的心上。這不是一封冰冷的介紹信,而是這樣一封信,它讓他毫無疑問上帝差遣了他,同時也影響了他的情感,並銘刻在他的靈魂上。因此,對他而言,它比任何單純的推薦信或介紹信都更有價值。這是上帝直接向他自己的心證明他的認可,以及他已任命他擔任使徒職分。因此,注釋家們對這段經文所感受到的所有困難,都可以通過假設保羅在此將這份證明或書信視為寫給他自己,並令他滿意來消除。在他列舉的其他特徵中,他將其視為一封能夠向他人推薦他自己的信。
為眾人所知道、所閱讀的。哥林多是一個龐大、華麗而放蕩的城市。因此,他們的歸主將會廣為人知。所有人都會聽說;他們的改革,他們在保羅教導下的後續生活,以及上帝在他們中間對他勞動的證明,足以向全世界證明上帝已呼召他擔任使徒職分。
(a) 「你們就是我們的書信」1Cor 9:2
【第3節】你們顯明是。你們顯明是基督的書信;或者說,你們被顯明是書信,等等。他們因著歸主而被顯明是這樣的。其意義是:你們顯然是基督的書信。
基督的書信。基督所差遣作為我們證明的那封信,他已賜下這封推薦信。他藉著我們的事奉使你們歸主,這是我們被他差遣,並且我們的勞動蒙他悅納的最佳證據。你們的歸主是他的工作,也是他公開證明我們對他事業的忠誠。
藉著我們所傳的。這裡的意思是,基督曾使用他們的事奉來成就這事。他們是基督的書信,但這書信是藉著使徒們的工具預備的。它並非獨立於他們的勞動而預備的,而是在他們的勞動中,並作為其結果而預備的。基督在寫這封書信時,可以說,使用了我們的幫助;或者說,僱用了我們作為抄寫員。
不是用墨寫的。保羅繼續並改變了關於這「書信」的意象,以便使對他的忠誠和成功的見證更加引人注目和強調。因此他說,它不是像介紹信那樣用墨水寫的——不是在無生命的物質上畫出的痕跡,也不是容易褪色或容易變得難以辨認的線條,或者只能被少數人閱讀,或者可能很快被毀壞。
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這與用墨水寫的信形成強烈對比。藉著上帝的靈感動人心,產生各種恩典,這些恩典構成了你們歸主如此引人注目和美麗的證據。如果是由永生上帝的靈寫的,它就比任何用墨水寫的記錄都更有價值、更寶貴、更持久。聖靈對人心影響的每一個痕跡,都是上帝差遣使徒們的無可置疑的證明;而且這是一個他們會比任何用墨水寫的推薦信更敏銳、更溫柔地感受到的證明。
不是寫在石版上。人們普遍承認,保羅在這裡指的是摩西神聖使命的證據,這證據是藉著刻在石版上的律法賜下的。比較 2Cor 3:7。哥林多那些假教師很可能是猶太人,他們曾極力強調摩西制度的神聖起源和永久性。律法是由上帝親手刻在石頭上的;因此具有神聖起源的最有力證明,以及對其純潔和神聖本質的神聖證明。律法的朋友和猶太制度永久性的倡導者會訴諸這一事實。保羅則說,藉著他而來的神聖恩惠的證明並非寫在石版上。它們是脆弱的,容易破碎的。它們沒有生命(比較 2Cor 3:6-7);儘管它們有價值和重要,但它們無法與上帝賜給那些成功傳揚福音的人的證明相比。
乃是寫在心版上。寫在心上的真理。這個證明比刻在石頭上的銘文更有價值,因為:
(1.) 除了上帝的手,沒有任何手能觸及人心,並將這些真理銘刻在那裡。
(2.) 因為它會伴隨著一種賜生命和活潑的影響。它不僅僅是一封死板的信。
(3.) 因為它將是永久的。即使是上帝親手刻上律法的石頭,也會腐朽和衰敗,刻在其上的銘文也會被毀壞。但刻在心上的卻不會如此。它將永遠活著。它將存留在其他世界。它將把它的影響力傳播到生活的所有關係中;傳播到這個世界所有未來的場景中;而且這種影響力將在永無止境的世界中被看見和感受到。因此,藉著所有這些考量,保羅所擁有的神聖認可的證明,比任何單純的介紹信或人的推薦都更有價值;甚至比證明摩西神聖使命本身的證明更有價值。
(b) 「石版」Ex 24:12 (c) 「心版」Jer 31:33, Eze 11:19
【第4節】我們有這樣的信靠。我們有這樣的信心,相信我們是蒙上帝任命的,並且他悅納我們的工作。我們在勞動的成功中擁有這樣的證據——如此無可辯駁的證明上帝賜福我們——以至於我們信靠,或有信心,我們是蒙上帝差遣的,並且他在我們的事奉中認可我們。他的信心不是建立在人的介紹信上,而是建立在神聖同在的證據,以及神聖悅納他工作的證據上。
藉著基督。藉著基督的作為。保羅沒有任何成功不歸因於他;他沒有任何喜樂不是源於他;他沒有任何對上帝的信心或信靠不是由基督所賜;他在事奉中沒有任何成功的希望不依賴於他。
向著上帝。向著上帝;關於上帝。προςτονθεον。我們的信心與上帝有關。我們相信他已任命並差遣我們;並且相信他將繼續認可並賜福我們。
(*) 「信靠」
【第5節】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這顯然是為了避免顯得自誇或自信。他曾談到他的信心;他的誇勝;他的成功;他毫無疑問的證據表明上帝差遣了他。他在此說,他並不是要讓人理解為他聲稱他的任何成功來自他自己,或者他憑自己的力量就能成就藉著他的事奉所完成的偉大事情。他深知自己沒有這樣的自足;他絕不會以最輕微的方式暗示他相信自己擁有任何這樣的能力。Jn 15:5。
思想什麼。λογισασθαιτι。這裡使用的詞,其原意是推理、思考、考慮;然後是計算、歸算給某人。這是通常譯為「歸算」的詞。參見 Rom 4:1 中更詳細的解釋。羅賓遜(Robinson,詞典)在此處將其譯為「推理出來,思考出來,通過思考發現」。道德里奇(Doddridge)將其譯為「將任何事視為來自我們自己」。惠特比(Whitby)將其譯為「推理」;彷彿使徒說,我們無法憑自己的任何推理使人歸主。麥克奈特(Macknight)給出了類似的意義。洛克(Locke)將其譯為「並不是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將任何事視為來自我自己」;並解釋為保羅憑自己的自然能力,不足以獲得他所傳講的福音真理的知識。這個詞在這裡可以譯為計算、推理、思考等;但它應該局限於當前討論的主題。它不是指一般的思考;也不是指在任何和所有主題上的思考能力——儘管這本身可能是真的;而是指傳講福音。這個表達可以被視為指以下立即討論的幾點:
(1.) 保羅不認為他憑自己就能推理或思考出福音的真理。它們是由上帝傳達的。
(2.) 他沒有能力憑推理說服或使罪人歸主。那一切都來自上帝。
(3.) 他沒有權利憑自己的力量指望成功。所有的成功都應歸因於上帝。然而,同樣真實的是,我們所有的思考和推理能力都來自上帝;而且我們沒有能力清晰思考,冷靜、嚴謹、正確地推理,除非他掌管我們的思想並賜予我們清晰的思維。上帝要打亂我們所有的官能,造成精神錯亂是多麼容易!他要讓我們的思想變得不穩定、困惑,被眾多思緒分散是多麼容易!他要讓一切顯得模糊、黑暗、朦朧是多麼容易!他要讓我們的身體變得虛弱、倦怠、生病,並藉此摧毀所有嚴謹和連貫思考的能力是多麼容易!沒有人會懷疑,我們在思考方面的所有能力都來自上帝,因為嚴謹思考依賴於許多事物;而且我們在日常生活和科學主題上的每一個清晰概念,都同樣肯定地歸因於他,就像我們在宗教真理方面一樣。比較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在普通技藝上的例子(Ex 31:1-6, Job 32:8)。
(a) 「憑自己能承擔」Jn 15:5 (b) 「但我們的能力」1Cor 15:10, Php 2:13
【第6節】他又使我們能作新約的執事。這個翻譯並未完全表達原文的力度。它似乎暗示保羅認為自己和他的同工是有才華、有卓越能力的人;而且他傾向於為此誇耀。但這並非其意。它恰當地指他對事奉工作的責任和困難的感受,以及他並不認為自己憑自己的力量足以勝任這項工作(2Cor 2:16, 3:5);他在此說上帝使他足夠——不是能幹、有才華、有學問,而是足夠(ικανωσενημας);他補足了我們的不足;他使我們稱職或合適:如果可以像希臘文那樣造一個詞,那就是「他使我們足以勝任這項工作」。因此,這裡並沒有斷言他們是有才華或特殊能力的人,而只是說上帝使他們有資格勝任他們的工作,並藉著他的恩典使他們足以應對這項艱鉅職位的辛勞和責任。
新約的。新聖約的(Mt 21:28),與藉摩西所立的舊約形成對比。他們被任命去向一個垂死的世界宣揚新約的條款。
不是憑著字句。不是憑著字面或詞語的意義,而是與聖靈相對。Rom 2:27, Rom 2:29; Rom 7:6。這無疑是針對猶太人和猶太教師說的。他們非常強調律法的字句,但很少深入其真實意義。他們沒有尋求舊約真正的屬靈意義;因此他們停留在宗教儀式和禮儀的字面遵守上,卻不理解其真實性質和目的。他們的服事,雖然在許多方面符合律法的字句,卻變得冷淡、形式化和虛偽;充滿了單純的儀式,而心卻很少參與。因此,很少有純粹的屬靈敬拜獻給上帝;因此他們也拒絕了舊約所預表並旨在闡明的彌賽亞。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比較 Rom 4:15; Rom 7:9,10。單純的摩西律法字句。它的作用只是產生定罪;產生罪惡感和危險感,而不是產生赦免、解脫和喜樂。律法宣告死亡;譴責一切形式的罪;它的作用是產生罪惡感和定罪。
那靈是叫人活。那靈,與單純的聖經字面解釋相對。那靈,即基督,洛克(Locke)說。比較 2Cor 3:17。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說,這裡的靈是指新的屬靈體系,即福音。道德里奇(Doddridge)說,是上帝的靈在我們裡面說話。這裡的靈似乎是指新約,或新的恩典時代,與舊約相對。舊約的主要特點是律法的嚴格性,以及其繁重的儀式,以及對罪的嚴厲譴責。它本身並沒有提供赦免與平安的道路。律法定罪;它不談論赦免。相反,福音,一個屬靈的體系,旨在賜予靈魂生命和安慰。它帶來平安。它不是來定罪,而是來拯救。它揭示了一條憐憫的道路,並邀請所有人分享並活著。它被稱為「靈」,可能是因為它的安慰是由上帝的靈——靈魂所有真正生命的源頭——所賜予和確保的。它是聖靈的恩典時代;它要求一種屬靈的服事——一種自由、高尚、並極力潔淨人心和拯救靈魂的服事。2Cor 3:17。
(c) 「能作執事」Eph 3:7, 1Timm 1:12 (d) 「新約」Mt 26:28, He 8:6-10 (e) 「乃是憑著靈」Rom 2:28,29 (f) 「字句是叫人死」Rom 4:15, 7:9,10 (g) 「靈是叫人活」Jn 6:63, Rom 8:2 (1) 「叫人活」
【第7節】如果那叫人死的職事。在前面的經文中,保羅偶然提到了摩西的制度,以及福音的優越性。他說前者刻在石頭上,後者刻在心上(2Cor 3:3);前者的字句傾向於死亡,後者傾向於生命(2Cor 3:6)。他進一步闡明這一觀點,藉由展示福音的卓越榮耀所在。整個目的是闡明事奉職事的性質,並展示其重要性,以及履行該職事職責的方式。經文上下文(2Cor 3:13-15)充分表明,「叫人死的職事」指的是摩西的制度。詞語「職事」(διακονια)原意是事奉;在神聖事務中服事的職責。在新約中,它通常用於教會的職事(Acts 1:17,25, Rom 11:13, 1Cor 12:5)。然而,這裡的詞似乎指的是摩西經濟下,其律法被頒布和延續的整個安排。表達「職事——寫在刻在石頭上」有些生硬;但其意義顯然是,一個聖約或律法的職事,寫在石頭上。「職事」一詞在此指的是維持這些律法知識的安排、職責等;在像猶太人那樣的體系下服事;或者更確切地說,摩西本人向猶太人頒布該體系時的行為和場合,以及當時工作榮光甚至從他臉上發出的情況。使徒的目的是要表明,福音的事奉比摩西的事奉更榮耀,即使摩西在聖山上被允許親近上帝;而且當時有如此榮光伴隨著他領受和頒布律法。它被稱為「叫人死的職事」,因為它傾向於定罪;它不談論赦免;它只適合加深罪惡感,並產生恐懼和害怕。2Cor 3:6。
寫在刻在石頭上。十誡——所有摩西制度的實質,以及他經濟的主要律法——寫在或刻在石版上。
有榮光。伴隨著宏偉和輝煌。這裡所指的榮光在於摩西律法頒布時的崇高和宏偉情境。它是:
(1.) 上帝的榮光,正如他在西奈山上顯現為律法頒布者和人民的統治者。
(2.) 伴隨情境的榮光,雷電、火焰等,上帝在其中顯現。律法是在這些情境中頒布的。它的頒布——這裡稱為「職事」——是在上帝榮光的這些展示中進行的。它是:
(3.) 摩西被允許如此親近上帝;與他交通;並從他手中為他的人民和世界領受律法,這是一種崇高的榮譽和榮光。這些是令人印象深刻的莊嚴和宏偉情境,然而保羅說,它們被福音的事奉所遮蔽和超越。
以致以色列人。在 Ex 34:29,30 中說:「摩西手裡拿著兩塊法版下西奈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臉皮因與主說話就發光。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的臉皮發光,就怕挨近他。」譯為「定睛看」(ατενισαι)的詞,意思是專注地凝視;穩定地、持續地或固定地看。Acts 1:10。當時有一種耀眼的光芒,一種輻射;一種光的擴散,以至於他們無法專注而穩定地看它——就像我們無法穩定地看太陽一樣。這種現象是如何產生的,我們不得而知。它無法用自然原因解釋;無疑是為了向以色列人證明摩西曾與上帝同在,並蒙他差遣。他們會看到:
(1.) 這是非自然的,任何已知原因都無法產生;而且,
(2.) 很可能,他們會認出它與上帝通常顯現的方式相似——他經常向他們顯現的榮耀的舍吉拿(Shechinah)。因此,這對他們來說,將是摩西曾與上帝同在的證明。
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那個場景的輝煌是短暫的。它沒有持續。它很快就被毀滅了(τηνκαταργουμενην)。它不適合或不打算長期持續。這並不是指,如道德里奇(Doddridge)所認為的,「很快在死亡中被廢除」;也不是如其他人所說的,「隨著青春的逝去而停止」;而是指,那光芒或輝煌是短暫的;它很快就會停止;它不打算永久存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伴隨的奇妙場景,以及摩西臉上的光芒,都不打算存留。西奈山的雷聲將停止轟鳴;閃電將停止閃爍;上帝同在的明顯顯現都將消失;摩西臉上的超自然光芒也將很快停止——或許如麥克奈特(Macknight)、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等人所認為的,這是預示整個利未律法體系榮光的廢除。保羅確實是說,摩西和他恩典時代的榮光是漸漸退去的榮光;但福音的榮光將是永久的,並永遠增長。
(*) 「以色列人」 (a) 「因為那榮光」Ex 34:1,29-35
【第8節】何況那屬靈的職事。這是一個從較小到較大的論證。其中有幾點值得注意。
(1.) 「叫人死的職事」(2Cor 3:7)的恰當對比本應是「叫人活的職事」。但保羅選擇稱之為「屬靈的職事」——作為生命的源頭,或賦予福音更高的尊嚴,而不是簡單地稱之為叫人活的職事。
(2.) 這裡的「靈」顯然是指聖靈;整個短語表示福音,或傳講福音,藉此聖靈被卓越地賜予。
(3.) 福音事奉的崇高榮譽在於,它是聖靈賜予人類的工具。它旨在藉著聖靈的作為確保人類的救恩;而且聖靈是藉著事奉被賜予的,人心被更新,靈魂得救。因此,事奉工作是人類所能從事的最重要和最榮譽的工作。
豈不更榮耀嗎?
(1.) 因為摩西的職事傾向於死亡;而這職事傾向於生命。
(2.) 因為摩西的職事刻在石頭上;而這職事刻在心上。
(3.) 因為摩西的職事僅僅是頒布律法;而這職事與聖靈更新的影響相關。
(4.) 因為摩西的職事很快就會過去。那個場景的所有宏偉都將很快消失。但這職事將存留。它的影響和效果將是永恆的。它將延伸到永恆;它的主要榮光將在被更新和得救的靈魂中,並在天堂的輝煌中被見證。「上帝的靈在理性生命的心中工作,比任何刻在無知石頭上的死板文字都重要得多。」——道德里奇(Doddridge)。
【第9節】如果那定罪的職事。摩西頒布律法,其結果是產生定罪。律法定罪有罪的人;它不拯救他們。它宣告懲罰;它不包含赦免的條款。赦免是偏離律法;必須在另一個體系的運作下進行——因為一條包含赦免罪犯並允許他們逃脫的律法,將是對立法的嘲弄。因此,摩西制度的傾向是產生定罪感。所有試圖藉律法稱義的人都會發現這一點。它將導致並最終導致他們的定罪。
有榮光。是榮耀的;或本身就是榮耀。它作為上帝聖潔和公義的彰顯是榮耀的;在伴隨的情境中也是榮耀的。在我們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事件在外部莊嚴和輝煌的情境上比西奈山頒布律法更宏偉。
第3章
【第9節】義的職事。福音;恩典計畫的宣揚。它被稱為「義的職事」,與摩西的律法(即「定罪的職事」)形成對比。「義」這個詞,然而,並不能完全表達原文的力度。那個詞是 δικαιοσυνης (dikaiosynēs),它直接與 κατακρισεως (katakriseōs),即「定罪」一詞相對。它應該翻譯為「稱義的職事」;即上帝使人稱義的計畫(羅1:17)。摩西的律法定罪;福音是使人稱義的計畫。如果那定罪的職事尚且有榮光,那麼那使人稱義、無罪開釋並得救的職事,其榮光豈不更甚?因此,福音的卓越榮光在於它是一個稱義並拯救失喪罪人的計畫。而這榮光體現在:
(1) 在所有律法都定罪的情況下,福音仍能使人稱義。
(2) 在此過程中,彰顯了上帝的屬性,即祂在行事上的公義、慈悲和仁愛——將祂所有偉大而榮耀的屬性融合在一起;而律法只顯明了祂的一個屬性——祂的公義。
(3) 在其成就的方式上。這是藉著上帝兒子的道成肉身——這比在西奈山上所顯現的上帝更為榮耀。這是藉著那成就代贖者的勞苦、受苦和死亡,以及伴隨祂死亡的那些莊嚴而令人敬畏的環境,當時太陽變黑,磐石崩裂——這些場景遠比律法頒布時所發生的更為宏偉和可畏。這是藉著救贖主的復活和升天——這些場景遠比西奈山頒布律法時所有外在的榮光更為崇高。
(4) 在其果效或結果上。一個定罪;另一個稱義並拯救。前者的果效體現在良心的定罪、恐懼、罪惡感、自知應受定罪,以及對永恆刑罰的擔憂。後者體現在罪得赦免;良心平安;赦罪的喜樂;天堂的盼望;在臨終之床上的安慰和得勝,以及在天堂的榮耀之中。
【第10節】因為那從前有榮光的。τοδεδοξασμενον (todedoxasmenon)。那曾是輝煌、卓越或榮耀的。這無疑是指摩西的律法和制度,特別是律法最初的頒布。保羅並不否認它在某些方面具有猶太人所聲稱的尊榮和威嚴。它在頒布的方式上是榮耀的;它在律法本身的純潔性上是榮耀的;它在敬拜上帝的宏偉而莊嚴的儀式上是榮耀或輝煌的。但所有這些都被福音更明亮的榮光所超越。
就沒有榮光。希臘文是:Was not glorious, or splendid (ουδεδεδοξασται, oudededoxastai)。它相對而言沒有榮光或輝煌。它的榮光完全被遮蔽了。它就像月亮和星星的光輝與太陽的明亮光芒相比。
因這極大的榮光。在福音中;在主耶穌的道成肉身、生平、受苦、死亡和復活中;在罪得赦免中;在信徒的平安和喜樂中;以及在福音將垂死之人提升到的天國榮耀中。
【第11節】因為那廢掉的,等等。指伴隨律法頒布的輝煌;摩西臉上的光芒;以及他宗教的儀式制度。這些都將被廢掉。它從未被設計為永久的。其中一切都具有短暫的存在,並且被設計成如此。然而,保羅承認,它伴隨著許多宏偉和輝煌。他在前幾節中已經闡述了律法和福音之間幾個重要的區別,他在此又闡述了另一個。他稱律法為 (τοκαταργουμενον, tokatargoumenon) 將要停止、終止、廢除、廢棄的事物。它沒有永久性;也從未被設計為永久的。因此,它的榮光,儘管在許多方面可能很偉大,卻無法與那將要永久存在的相比——就像星光在旭日東升時消逝一樣。這裡暗示,摩西的制度最初被設計為不永久的;它們只是更好事物的影子和預表;當它們所預表的事物出現時,影子自然會消失。這個觀念在新約中隨處可見,聖經作者們常常不遺餘力地加以證明。
是有榮光的。希臘文是:By glory (διαδοξης, dia doxēs)。也就是說,它伴隨著榮光;它是在榮光中被引入的,它在建立時被榮光所環繞。這裡的意思不是它本身是榮耀的,而是它伴隨著輝煌和威嚴。
那長存的。福音 (τομενον, to menon)。那將要長存的事物;即永久的、持續的、永恆的;沒有衰敗的原則;其特徵是永恆的。福音是永久或長存的,
(1) 因為它被設計為在最遙遠的時代保持不變。它不會被任何新的經濟或制度所取代。它是世界事務將要結束、世界將要終結的時代。林前15:51。
(2) 它對心靈的影響是永久的。它本身是完整的。它不會被任何其他系統所取代,它也不需要任何其他系統來完成或完善它對靈魂的運作。
(3) 它的果效將永遠存在。它們將存在於天堂。它們將在從罪中被救贖的靈魂中顯現,並將永遠在上帝的懷抱中榮耀。摩西的制度——儘管它曾是榮耀的——將被記住為引入福音的;福音將被記住為直接預備進入天堂的。它最偉大和榮耀的結果將在天堂永久和永恆的喜樂中顯現。福音著眼於一種偉大、永久和永恆的益處,適用於所有時代、所有氣候、所有民族和所有世界。因此,它比摩西制度有限、暫時和部分的益處更為榮耀,以至於相比之下,摩西制度可以說沒有榮光。(b) 「如果那」羅5:20,21
【第12節】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盼望(hope)通常是一種複合情感,由對某物的渴望和對獲得它的期望組成。如果沒有對它的渴望,或者如果該物不令人愉快和滿意,就沒有盼望,儘管可能有期望——例如對瘟疫、飢荒、疾病或死亡的期望。如果沒有對它的期望,但有強烈的渴望,就沒有盼望,例如在強烈渴望財富、名聲或享樂的情況下;或者一個人因謀殺被定罪,有強烈的渴望,但沒有赦免的希望;或者一個人遭遇海難,有強烈的渴望,但沒有再次見到家人和朋友的期望。在這種情況下,結果是沮喪或絕望。盼望是由這兩種情感以適當比例結合而成的。關於這個詞在此處的確切含義,解經家們有相當多的不同看法。洛克先生(Mr. Locke)認為保羅在這裡指的是使徒和福音傳道人榮耀的職分,或者福音事工所屬的榮耀;他稱之為「盼望」而不是「榮耀」(這在上下文看來似乎更恰當),是謙遜的表達。羅森穆勒(Rosenmuller)將其理解為對福音時代永久持續的盼望。麥克奈特(Macknight)將其翻譯為「確信」,並解釋為指完全確信或保證福音在引入方式、永久性等方面超越律法。或許一些說明可以使其更清晰。
(1) 它主要指保羅和其他福音傳道人。他所指的並非基督徒的盼望本身,而是福音傳道人所擁有的盼望。
(2) 它指他之前所說的一切關於福音優於律法之處;旨在表達所有這些對他心靈和他的同工心靈的結果。
(3) 它指他因剛才所說而產生的前景、信心、確信、預期。這是永生的前景;對蒙悅納的清晰期望,以及對天堂的預期,基於這是一個聖靈的職事(林後3:8);這是一個顯示稱義之路的職事(林後3:9);並且它永不廢除,而是永遠長存(林後3:11)。所有這些都構成了這堅定的盼望;鑑於這些,保羅清晰地表達自己,不含糊其辭;也不像摩西那樣使用預表和比喻。福音的一切都清晰明瞭;這導致了對天堂的堅定期望和確信。因此,「盼望」這個詞在此處將表達保羅心中對傳道工作的影響,這種影響是由他所提出的那一組考慮因素所產生的,這些考慮因素表明福音優於律法;並且它比律法所能提供的任何事物都更能提供清晰和確定的信心和盼望。
我們用。我們採用;我們習慣於。他指的是他傳福音的方式。
極大的坦然。旁註:「大膽」。我們使用「坦然」(plainness)這個詞來形容言語,主要有兩種含義:
(1) 指大膽、忠實、坦誠,與敷衍、膽怯和不忠實相對;
(2) 指清晰、易懂、簡潔,與晦澀、模糊以及過於雕琢和費力的表達方式相對。這裡的上下文表明,後者是這個短語的含義。參林後3:13。它表示公開、簡潔、沒有因隱晦、寓言和預表式說話方式而產生的模糊。這與比喻、隱喻和寓言相對——與猶太拉比和異教哲學家中常見的刻意和費力地隱藏意義的方式相對,他們將其意義小心地隱藏起來,不讓俗人知道,除了那些入門者之外。它也與摩西那樣的預表制度所產生的必然模糊相對。這段經文的教義是,基督教啟示的清晰和豐滿,源於它是最後的時代,並且它不展望未來,因此它的傳道人可以而且應該使用清晰易懂的語言。他們不應該使用充滿比喻和寓言的語言。他們不應該使用不尋常的術語。他們不應該從科學中提取詞語和例證。他們不應該使用純粹的技術語言。他們不應該試圖掩飾或遮蓋他們的意義。他們不應該追求一種精緻和過度雕琢的風格。他們應該使用其他人使用的表達方式;並盡可能地用日常生活的語言表達自己。不被理解的講道有什麼價值?一個人如果不能被理解,為什麼還要說話呢?誰在言語和例證上比主耶穌更簡潔明瞭呢?
(1) 「坦然」 「大膽」
【第13節】不像摩西。我們的行為不像摩西。我們不試圖隱藏任何關於福音的性質、目的和持續時間的事。我們不刻意留下任何奧秘。
用帕蒙著臉。也就是說,當他從西奈山下來,臉上發光的時候(出34:33):「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當他去與上帝說話時,他就把帕子揭去,但當他向百姓傳達命令時,又蒙上。摩西自己沒有說明這樣做的目的。他在出埃及記中的陳述會讓我們認為,這是因為他周圍極其明亮耀眼的光輝,使得人們難以專注地看他;而保羅自己在林後3:7中似乎也暗示這部分是原因。然而,他在本節中暗示還有另一個目的,正如道德里奇(Doddridge)所說,是為了讓他成為「他自己時代的一種預表和象徵」。
使以色列人。洛克先生(Mr. Locke)將此理解為使徒們,並認為其意思是:「我們不遮蔽光,以致我們所傳講的模糊性會阻礙以色列人在那將被廢除的律法中看見基督,基督是律法的終結。」但這種解釋是牽強附會的。這裡翻譯為「使」(προςτο, pros to)的短語顯然將這裡所肯定的與關於摩西的陳述聯繫起來;並表明使徒的意思是,摩西用帕子蒙臉,是為了使以色列人無法看見他制度的終極目的。保羅在這裡明確肯定摩西有這樣的意圖,並且蒙臉是其制度性質的象徵。沒有人能證明這不是他的意圖;在一個大量使用預表、象徵和寓言式說話方式的時代和地方,摩西很可能意圖暗示他制度的終極和完全目的被刻意隱藏了。
不能定睛看。不能專注地凝視 (ατενισαι, atenisai)。林後3:7。他們無法清楚地辨識它;由於刻意隱藏的事實而產生了模糊。他無意讓他們清楚地看到他所建立制度的全部意義和目的。
那將廢掉的結局。εἰς τὸ τέλος (eis to telos)。指他所建立的律法的終結、目的、設計或最終結果。對此有許多不同的解釋。我認為其含義是:摩西的制度所預表的,有一種榮光和輝煌,是以色列人當時不被允許看見的。摩西臉上有一種光輝和光芒,他們無法凝視,因此他用帕子蒙住臉以減弱其強烈的光芒。同樣地,他的制度的最終設計和範圍,即它們所指的,有一種榮光和輝煌,是他們當時無法(即未準備好)看見的,而他刻意隱藏了那極其明亮的光輝。這是通過模糊的預表和比喻來完成的,就像一塊帕子蒙在一件耀眼而輝煌的物體上。因此,「結局」這個詞,我認為,不是指終止或結束,而是指摩西制度的設計、範圍或目的;指它們旨在引入和預表的事物。那個結局就是彌賽亞,以及祂制度的榮光(羅10:4:「基督是律法的總結」)。我認為保羅的意思是,福音中有一種榮光和輝煌,是摩西制度旨在預表的,這種榮光如此之大,以至於以色列人當時沒有完全準備好看到它,而他刻意用模糊的預表和比喻的帕子遮蓋了那榮光;就像他用帕子遮蓋自己的臉,部分隱藏了其光芒一樣。這樣解釋,整段經文就連貫一致,並且非常優美。保羅在接下來的經文中繼續指出,對他那個時代的猶太人來說,帕子並未被除去;他們仍然注視著摩西律法中模糊的預表和制度,而不是它們旨在預表的榮光;就好像他們選擇看摩西臉上的帕子,而不是它所隱藏的光輝一樣。
那將廢掉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將要廢除的 (τοῦ καταργουμένου, tou katargoumenou);其性質、設計和意圖是它將被廢除。它從未被設計為永久的;保羅在這裡談論它,就好像摩西的制度將被廢除是一個眾所周知且無可爭議的事實。
(*) 「以色列人」 「以色列人」 (a) 「那將廢掉的結局」 羅10:4
【第14節】但他們的心地剛硬。這裡使用的詞 (πωροω, pōroō) 寧可說是使之剛硬;使之像石頭一樣堅硬;然後使之遲鈍或愚笨。它用於指心(可6:52,8:17);用於指人(羅11:7);用於指眼睛(伯17:7)。保羅在這裡指的是猶太人的悟性遲鈍、愚笨、麻木,以致他們未能清楚看見自己制度的設計和目的。他只是陳述事實;他沒有提及原因。新約中經常肯定猶太人如此愚笨遲鈍的事實。
因為直到今日,等等。這句話的意思是,即使到保羅寫作的時候,絕大多數猶太人的一個特徵是他們不明白自己經文的真正含義。他們不明白其中關於彌賽亞的教義。當他們閱讀舊約時,似乎有一塊帕子蒙在上面,就像摩西臉上的帕子一樣,以致他們自己經文的榮光被遮蔽了,就像摩西臉上的榮光被隱藏了一樣。
舊約。希臘文:「舊約」(covenant)。參林前11:25對「約」這個詞的解釋。我相信這是聖經中唯一一次將猶太人的經文稱為「舊約」(Old Testament)或「舊盟約」(Old Covenant)。當然,這不是他們會使用的名稱;但現在對基督徒來說,這是常見的稱呼。毫無疑問,保羅使用這些術語的方式與我們現在相同,指的是猶太人所有受默感的著作。
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在耶穌彌賽亞的顯現或出現中,帕子被除去了。舊約預言和預表上的模糊性被消除了;正如摩西臉上的帕子若被除去,他的臉就能被清楚看見一樣,彌賽亞的降臨也使舊約的真義得以顯明。從前模糊不清的,現在變得清晰;預言在他身上完全應驗,他的降臨除去了遮蓋,並將清晰的光芒灑在所有預言之上。例如,許多預言,直到彌賽亞實際出現之前,顯得模糊不清,甚至幾乎自相矛盾。那些將他描述為人又為神;受苦卻又掌權;死亡卻又永生;一位大能的君王、征服者和君主,卻又是一個憂患之子;謙卑卻又榮耀的預言:所有這些似乎都難以調和,直到它們在拿撒勒的耶穌身上被看見和諧一致。那時它們就變得清晰,帕子也被除去了。基督被看見與舊約中所有對他的描述完全吻合;他的降臨為所有從前模糊不清的事物投下了清晰的光芒。
(a) 「因為直到今日仍存留」 羅11:7,8,25 (*) 「這帕子」 「約」
【第15節】然而直到今日。直到保羅寫這封書信的時候,大約在基督被處死後三十年。但這句話至今仍然像保羅時代一樣真實;現在猶太人的品格和行為與保羅時代對他們的描述完全吻合,這表明他描繪的是真實情況,也構成了新約記載真實性的有力旁證之一。地球上可能沒有其他民族的描述,在十八百年後仍然如此準確。
每逢誦讀摩西的書。當摩西的五經被定期且不斷地在他們的會堂中誦讀時(路4:16)。
帕子還蒙在他們心上。他們看不見自己經文的真正含義和美善——這個描述對今天的猶太人來說,就像對保羅時代的猶太人一樣適用。
【第16節】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這並非永遠如此。時候將到,他們將明白自己的經文,並看見其真正的美善。
幾時歸向主。當猶太民族歸主的時候。「它」這個詞在這裡無疑指的是林後3:13中的「以色列」;其意思是,他們的盲目不會永遠持續;將有一個時期,他們將歸向上帝,並明白祂的應許,認識自己宗教的真正性質。使徒在羅馬書第十一章中更詳細地討論了這個主題。參閱該章的註釋。
帕子就除去了。那時他們將明白預言的真正含義,以及自己制度的真正性質。他們將看見這些都指向主耶穌,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真正的彌賽亞。他們聖經的真正意義將以完全且不可抗拒的光芒照耀他們。這裡的語言可能暗示了賽25:7的宣告:「他又必在這山上除滅遮蓋萬民的帕子和蒙蓋萬國的布。」這節經文教導:
(1) 時候將到,猶太人將歸信基督教;這裡用他們歸向主,即主耶穌來表達(徒1:24)。
(2) 似乎暗示他們的歸信將是整個民族的歸信;一種幾乎同時發生的歸信;一種集體歸信。我們有理由期待猶太民族的這種歸信。
(3) 這樣做的結果將使他們認識自己經文的真正含義,以及自己先知話語的光芒和美善。現在他們對此深陷黑暗;那時他們將看見這些話語如何完全地在主耶穌身上應驗和和諧。
(4) 正確而完整地理解聖經的唯一真正方法是歸向上帝。愛祂,並樂意遵行祂的旨意,是解釋聖經的最佳方式。
(b) 「就除去了」 賽25:7
【第17節】主就是那靈。這裡的「主」顯然是指主耶穌(林後3:16)。一般而言,關於這個詞,除非上下文要求我們理解為上帝,否則在新約中它都指主耶穌。這是他被普遍稱呼的名字。參約20:13,21:7,12,弗4:1,5。保羅在這節經文中的目的似乎是解釋他和其他使徒所擁有的「自由」,或者他們所表現出的膽量、坦率和直白(林後3:12),這與那些對自己制度性質知之甚少的猶太人形成對比。他曾說(林後3:6),他是一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的執事;他曾指出,那些堅持聖經字面解釋的猶太人不明白舊約。他這裡說,主耶穌就是他所指的「靈」,藉著這靈,他得以明白舊約,從而坦率地、不含糊地說話。其意思是,基督就是那靈;即舊約的總結、實質。預表、象徵、預言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是所有這些制度的終結。如果將它們視為與他有關,就很容易理解它們。我認為這就是這段經文的含義,儘管解經家們對其含義意見分歧很大。這樣解釋,它並非絕對抽象地指主耶穌是「一個靈」,而是指他是摩西儀式的總結、精髓、終結和宗旨,是保羅在林後3:6中所說的靈,與律法的字句相對。
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這是一個普遍的真理,旨在闡明他剛才提出的特定觀點。這裡的「自由」(ελευθερια, eleutheria)我認為是指說話的自由;公開坦率說話的能力,如林後3:12。它陳述了一個普遍的真理,即上帝的靈的作用是賜予亮光和清晰的視野;消除事物的模糊性,並使人能夠清楚地看見它。這是一個猶太人無法否認的真理,他們相信上帝的靈啟示真理,所有人都必須承認。因此,保羅說,在聖靈的影響下,他能夠坦率而大膽地說話;他對真理有清晰的看法,這是大多數猶太人所沒有的;他所傳講的宗教體系是公開、坦率和清晰的。「自由」這個詞或許能更好地表達這個意思。「從猶太人黑暗模糊的觀點中獲得自由;從他們的偏見和迷信中獲得自由;從罪的奴役和束縛中獲得自由;上帝兒女的自由,他們對上帝有清晰的認識,視祂為他們的父和救贖主,並能夠公開大膽地向世界表達這些觀點。」
(c) 「主就是那靈」 林前15:45 (d) 「主的靈」 羅8:2
【第18節】我們眾人。所有基督徒。本章的討論主要與使徒有關;但這句話顯然是指所有基督徒,以區別於猶太人。
敞著臉。林前13:12。廷代爾(Tindal)將此譯為:「現在主的榮光在我們眾人身上顯現,如同在鏡子裡。」其意思是「不蒙著臉」,暗指林後3:13中摩西的臉蒙著帕子,以致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與此相對,保羅說基督徒得以在福音中看見主的榮光,沒有帕子——沒有任何模糊的、居間的媒介。
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關於「鏡子」這個詞,以及它在新約中的用法,參林前13:12。這裡使用的詞 (κατοπτριζομενοι, katoptrizomenoi) 有許多不同的譯法。麥克奈特(Macknight)譯為:「我們眾人如同鏡子般反射主的榮光。」道德里奇(Doddridge)譯為:「如同藉著鏡子看見。」洛克(Locke)譯為:「敞著臉,如同鏡子般,反射主的榮光。」κατοπτριζω (katoptrizō) 這個詞在新約中沒有在其他地方出現。它原意是照鏡子;如同在鏡子中看見。古人的鏡子是用磨光的金屬製成的,它們能以極大的光亮和清晰度反射影像。其意思是,福音反射了主的榮光;可以說,它是鏡子——那磨光、擦亮的物質,主的榮光從中照耀,並被輻射和反射,以致基督徒可以看見。沒有帕子遮蓋;沒有模糊;沒有任何東西能打破其耀眼的光芒,或阻止它映入眼簾。基督徒藉著觀看福音,可以看到上帝榮耀的完美和計畫,如同他們從磨光的鏡面反射的光一樣明亮、清晰、輝煌。可以說,上帝榮耀的完美從天上照耀,光芒射向福音,然後從福音反射到基督徒的眼睛和心靈,並產生將他們轉變為同一形像的效果。這段經文非常優美,旨在闡明福音是上帝無限榮光向人心靈的反射。
主的榮光。上帝在福音中顯現的輝煌、威嚴和聖潔,或道成肉身的主的榮光。其意思是,上帝在福音中被清晰而明確地看見。沒有模糊,沒有帕子,不像摩西的情況。在福音中,他們被允許看見上帝神聖完美的全部輝煌——上帝的公義、良善、慈悲和仁愛——看見祂本來的樣子,帶著不蒙塵、不遮蔽的榮光。其意思是,上帝的完美在福音中以輝煌和美善的光芒照耀,我們被允許清晰而公開地看見它們。
第3章
【第18節】 變成主的形狀。這裡可能暗示了凝視古老鏡子所產生的效果。這種鏡子由拋光的金屬製成,反射的光線會非常強烈。如果強光照射在鏡子上,光線會透過反射投射到凝視鏡子的人臉上,使其臉龐被強烈照亮。這個觀點可能是指,上帝的榮耀,即神聖完美的光輝,可以說像一道明亮的光線投射在拋光的鏡子上,照耀在福音上;而這榮耀從福音反射到那些默想它的人身上,使他們似乎被轉化成同樣的形狀。洛克(Locke)將其譯為:「我們藉著從主那裡不斷湧流而來的榮耀,被改變成祂的形狀。」這個比喻非常優美;其思想是,藉著將自己置於福音的光中——藉著默想在那裡閃耀的榮耀——我們被改變成同樣榮耀的樣式,並與那裡如此燦爛的光輝相符。藉著默想蒙福救贖主那光輝的臉龐,我們被改變成祂的形狀。這是我們本性的一個法則:我們的道德情感會被我們所交往的人和我們所默想的事物所塑造。我們不知不覺地被那些與我們交往的人和我們所熟悉的事物所同化。我們吸收他們的觀點,模仿他們的習慣,效法他們的舉止,採納那些與我們日常交談並成為我們同伴和朋友的人的習俗。他們的思想不知不覺地成為我們的思想,他們的方式成為我們的方式。我們所熟悉的書籍也是如此。我們不知不覺但肯定地被塑造成符合其中所表達的觀點、格言和情感。我們自己的思想會逐漸改變,我們變得像那些我們以這種方式所熟悉的事物。因此,對於我們因任何原因習慣於在心中思考的觀點和情感也是如此。這是人們在與世界接觸中,思想和情感被腐蝕的方式;這是娛樂以及那些歡樂和放蕩的同伴擁有如此大力量的方式;這是年輕和缺乏經驗的人被誘惑和毀滅的方式;這也是基督徒因與歡樂和時尚的世界接觸而使他們的虔誠光輝黯淡,並遮蔽他們信仰光芒的方式。正是基於這個偉大原則,保羅說,藉著默想福音中上帝的榮耀,我們不知不覺但肯定地被塑造成同樣的形狀,並變得像救贖主。祂的形狀將反映在我們身上。我們將吸收祂的思想,感受祂的情感,並被塑造成祂自身純潔的形狀。這是我們本性中偉大而明智的法則;正是基於這個原則,並藉著這個方法,上帝設計我們在地上變得純潔,並永遠在天堂保持純潔。
從榮耀到榮耀。從一個榮耀的程度到另一個榮耀的程度。「我們越是凝視這輝煌而榮耀的光,我們就越能反射出它的光芒;也就是說,我們越是默想基督教信仰的偉大真理,我們的心靈就越被它的精神所浸潤。」——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這可能是與摩西形成對比而說的。摩西臉上的光輝逐漸消逝。但從福音反射出的光卻不是這樣。它不斷地變得更深、更亮。這種情感與詩篇作者所表達的平行:「他們從力量到力量」(詩84:7);也就是說,他們從一個力量的程度到另一個力量的程度,或從一個聖潔的程度到另一個聖潔的程度,直到他們在天堂親眼見到上帝。我們面前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福音之下,道德純潔和聖潔會持續增長,直到最終達到天堂的完全榮耀。這教義是說,基督徒在虔誠上不斷進步;而這是藉著默想上帝在福音中所啟示的榮耀來實現的。
如同從主的靈。旁註:「主的靈」。希臘文:「如同從主,那靈」。貝薩(Beza)、洛克(Locke)、沃爾夫(Wolf)、羅森穆勒(Rosenmuller)和道德里奇(Doddridge)都這樣翻譯。這個觀點是說,這是藉著主耶穌基督,即律法的靈,保羅在林後3:6,17中提到的靈。這是藉著主耶穌所獲得或賜予的聖靈來完成的。這種情感與聖經中普遍存在的觀點一致,即唯獨藉著聖靈,人心才能被改變和潔淨。這裡陳述的目的,無疑是為了防止人們假設「從榮耀到榮耀」的改變,在任何意義上是由單純默想真理,或由這種默想對心靈的任何物理作用所產生。即使在福音之下,在真理的完全光輝之中,唯獨藉著上帝的靈,人心才能被改變。如果沒有祂的作為,即使默想福音的榮耀真理也將是徒勞的,並且不會對人心產生任何救贖的效果。
(a) 「鏡子裡的榮耀」1Cor 13:12 (b) 「同樣的形狀」Rom 8:29 (c) 「從榮耀到榮耀」Ps 84:7 (1) 「藉著聖靈」 「主的靈」
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的省思與應用
(1.) 事奉職分蒙召的最佳證據,是上帝的祝福臨到我們的工作上(林後3:1-2)。如果罪人悔改;如果靈魂成聖;如果純正信仰的利益得以推進;如果一個人藉著謙卑、熱心和捨己的努力,能夠如此傳講,以致上帝的祝福持續臨到他的工作上,這就是他蒙上帝呼召並蒙祂悅納的最佳證據之一。雖然自欺或偽善的人有時也能成為行善的工具,這是事實,但作為一般原則,在事奉中取得卓越而長期的成功,是上帝悅納的證據,證明祂已呼召一位傳道人擔任此職。保羅感受到了這一點,並經常以此為憑據;為何其他人不能也如此呢?
(2.) 傳道人可以將福音在自己會眾中所產生的效果,作為福音來自上帝的證明(林後3:2-3)。除了上帝的能力,沒有什麼能像在哥林多所產生的效果那樣。如果惡人被挽回;如果酗酒和放蕩的人變得節制和純潔;如果不誠實的人變得誠實,嘲諷者在福音之下學會禱告,這就證明福音來自上帝。傳道人可以將這些效果作為他所傳講的福音來自天堂的證明。一個能產生這些效果的系統,必然是真實的。
(3.) 傳道人應當在會眾中生活,以便能夠對自己的品格純潔和正直,充滿最大的信心(林後3:1-2)。他應當如此生活、傳講和行事,以致於無需從外地引證推薦信來證明自己的品格。他所傳福音的效果,以及他一生的行為,應當是他最好的推薦信,他應當能夠以此為憑據。一個經常或常常需要為自己的品格辯護;需要從外地推薦信來支持;被迫花費大量時間為自己的聲譽辯護,或選擇花費大量時間為其辯護的人,通常其品格和聲譽不值得辯護。讓一個人按照他應有的方式生活,最終他會擁有良好的聲譽。讓他努力遵行上帝的旨意,拯救靈魂,他就會擁有他應有的所有聲譽。上帝會照顧他的品格;並會給他恰如其分的聲譽。參詩37:5-6。
(4.) 教會,可以說,是主耶穌所發出的一封書信,以顯示祂的品格和旨意(林後3:3)。它是祂在地上的代表。它持守祂的真理。它要效法祂的榜樣。它要展示祂如何生活。它要完成祂若親自在地、親臨人間所要完成的事——正如一封信旨在完成作者不在時的某個重要目的。因此,教會應當能夠恰當地表達主耶穌的旨意和願望。它應當像祂。它應當持守祂的真理;它應當以不倦的勤奮,致力於推進祂的計劃,並將祂的福音傳遍世界。
(5.) 信仰的根基在於人心(林後3:3)。它銘刻在心上。它不是用墨水寫的,也不是刻在石頭上,而是由上帝的靈寫在心上。因此,那些聲稱的信仰,如果沒有觸及人心,如果在那裡沒有感受到,就是虛假和欺騙的。沒有真正觸及和影響人心的信仰,就不是真信仰。
(6.) 我們在一切事上都應當感受對上帝的依賴(林後3:5)。我們依賴祂:
第一,為了啟示本身。人沒有能力創造構成啟示的真理。它們是上帝自由而純粹的恩賜。
第二,為了拯救靈魂的成功。唯獨上帝能改變人心。這不是藉著人的推理;不是藉著人的任何能力;不是藉著任何說服的口才。這是藉著上帝的能力;如果一位宗教傳道人取得任何成功,那將唯獨藉著上帝的同在和能力。
第三,我們依賴祂來獲得思考的能力;清晰的智力;健康的身體狀況,使我們能夠思考;清晰的構想;組織思想的能力;清晰表達思想的能力;一種免於虛妄幻想、奇思異想和怪癖的心境;以及一種能使我們的計劃顯得合乎常理和審慎的心境。生活的許多舒適取決於這些計劃;而人們在任何有德行和榮譽的職業中所取得的幾乎所有成功,也取決於這些計劃。如果人們像他們應當那樣感受到,他們在清晰思考的能力和計劃中健全理智的特徵上,是多麼依賴上帝,他們就會比現在更多地為此禱告;並且會更感恩,因為這樣豐富的祝福如此廣泛地賜予人類。
(7.) 信仰具有活潑的能力(林後3:6)。它不是字句,而是聖靈。它不是由形式和儀式組成的。它不包括冰冷、外在的儀式,無論它們多麼規律;也不包括形式化的禱告,或定期的靈修。所有這些都將是死的和徒勞的,除非心歸向上帝和祂的服事。如果只有這些,就沒有信仰。如果我們沒有比這更好的信仰,我們就應該立刻放棄我們的希望,尋求那不致死,卻使人活的信仰。
(8.) 福音事奉的職分是榮耀且最尊貴的(林後3:7-9)。它遠比摩西的職分更尊貴;他們的工作遠比摩西的更榮耀。摩西的職分在於在石版上頒布律法;在頒布律法時所伴隨的外在光輝;以及引入一個很快就會廢除的系統。他的事奉是「死亡」和「定罪」的事奉。他們的事奉是藉著聖靈傳達給人——透過他們作為管道或工具,藉此傳達聖靈的救贖恩典,這是一項使人稱義、被接納的工作;這是一項其效果永不消逝,卻要在天堂的榮耀中永存的工作。
(9.) 事奉工作的責任和嚴肅性。摩西在西奈山的雷聲中向以色列子民頒布律法,這是一項嚴肅而負責任的工作。作為將福音的永恆真理傳達給人的媒介,則更加嚴肅。前者,儘管其影響深遠,卻是暫時的,很快就會過去;後者則在效果上是永恆的,並將深刻而關鍵地影響人的永恆命運。前者關乎刻在石頭上的律法;後者關乎將深刻而永遠影響人心的影響。沒有任何工作比透過它將聖靈以更新和成聖的能力傳達給人;與罪人稱義相關;以及其效果將與靈魂本身一樣持久,並與上帝存在一樣長久的工作,更為嚴肅和負責任。
(10.) 我們看到試圖藉著律法稱義的愚蠢(林後3:7,9)。律法是死亡和定罪的事奉。它只會定罪。律法對赦免一無所知。它不是為此目的而設立的;任何完美的律法都不能在其自身內部包含赦免的條款。此外,沒有人完全遵守過律法的所有要求;也沒有人會。所有人都犯了罪。但如果律法的所有要求都沒有被遵守,它就只會定罪(雅2:10)。如果一個人在其他方面一直是個好公民,卻犯了謀殺罪,他必須死。律法就是這樣說的。如果一個人曾經非常勇敢,奮勇作戰,卻犯了叛國罪,他必須死。問題不在於他在其他方面如何,或他可能做了什麼或沒做什麼,而是他是否犯了這個罪?如果他犯了,律法就不知赦免,並宣判他的定罪。如果他被赦免,那必須是藉著律法正常運作之外的某個系統。對抗上帝的罪人也是如此。如果律法被違反,它就只會定罪。如果他被赦免,那只能藉著耶穌基督的福音。
(11.) 聖靈擔憂的危險(林後3:8)。福音是聖靈在我們世界中運作的領域。它是聖靈的事奉。它是聖靈影響降臨於人的管道。拒絕福音就是拒絕祂,並永遠切斷靈魂被帶到祂救贖影響和能力之下的所有可能性。祂只在與福音相關的情況下與人爭戰;因此,所有被帶到祂救贖能力之下的希望,都在於聽從福音,並接受其條款。因此,那些拒絕或忽視福音的眾人,正在將自己置於祂救贖影響之外,並將自己置於無法得救的境地。
(12.) 我們看到忽視或拒絕福音的罪惡。它是赦免的計劃,也是唯一的計劃(林後3:8-10)。它是上帝良善的彰顯,遠比摩西的律法更榮耀。它是上帝藉著道成肉身、受苦和祂兒子的死,所作的榮耀而仁慈的彰顯。它是唯一已經或將要啟示的赦免恩典計劃。如果人們不藉著它得到赦免,他們就根本不會得到赦免。如果他們不藉著它得救,他們就必須永遠滅亡。因此,忽視和藐視它,是多麼大的罪惡!轉離其恩典的供應,並忽視確保在其中所提供的利益,是多麼大的愚蠢!
(13.) 福音將傳遍世界,並存續到時間的盡頭(林後3:11)。它不像摩西的制度,只持續一段有限的時間,然後就被廢除。西奈山上伴隨律法頒布的雲霧、風暴、雷電,很快就消失了。摩西臉上不尋常且不自然的光輝,很快就消逝了。摩西儀式的所有輝煌也很快褪色。但福音卻不是這樣。它存留。它是最後的時代;是永久的經濟體制;是世界事務將在其下終結的體制。它將遍及所有土地;祝福所有人民;在所有革命中倖存;超越所有宮廷的輝煌和所有強大王朝的壯麗,並將持續到這個世界終結,並永遠活在其榮耀的效果中。因此,所有基督徒都應當以福音是永久的,將傳遍所有土地,並使所有國家充滿喜樂,作為他們行動的固定原則。如果真是如此,他們應當多麼熱切和不懈地禱告和努力,以實現這個偉大而榮耀的結果!
(14.) 我們從本章學到,傳道應當以清晰、簡潔、易懂的方式進行(林後3:12)。傳道確實應當始終以常識為特徵,傳道人應當表明他們不是愚蠢的,他們的講道應當能引起有思想的人的興趣——因為聖經中沒有愚蠢或無稽之談。但他們的講道不應當晦澀、玄奧、費解和深奧。它應當如此簡單,以致於沒有文化的人也能明白救贖計劃;如此清晰,以致於除了自己的過失,沒有人會誤解。福音的希望如此清晰,無需含糊或費解;講壇上無需深奧的形而上學推理。也不應當試圖藉著研究枯燥、深奧和冷淡的風格和方式來顯得智慧或深刻。傳道人應當坦率、清晰、簡潔、真誠;他應當見證他所感受到的;應當能夠像自己被希望所激勵一樣說話,並講述一個他自己以無比喜樂期待的榮耀世界。
(15.) 基督徒的特權是能夠看到福音未被遮蔽、未被烏雲籠罩的榮耀(林後3:12-13)。他不是透過預表和影兒來看它。他不是在刻意遮蔽的帷幕下默想它。他看到它真實的美麗和光輝。彌賽亞已經來臨,他可以公開而清晰地默想祂的榮耀和祂工作的宏偉。猶太人是在預言的光中看它;對我們來說,它是歷史。他們只透過模糊的影兒、預表和比喻來看它;我們在光天化日之下看它,可以從容地審視它完全的美麗,並在它完全的榮耀中默想蒙福上帝的福音。為此,我們不能過於感恩;我們也不能過於焦慮,唯恐我們低估了我們的特權,並濫用了我們所享受的恩典。
(16.) 閱讀舊約時,我們看到讓新約被拒絕的光照耀其上,以便正確理解它的重要性(林後3:13-14)。我們有特權知道摩西的制度意味著什麼;看到他所默想的終點。我們也有特權看到它們所指的,以及它們如何預表彌賽亞和祂的福音。因此,在閱讀舊約時,我們沒有理由不帶上我們從新約中獲得的關於彌賽亞品格、工作和教義的知識;並讓這些知識影響我們對摩西律法和制度的理解。這樣,我們就會將聖經視為一個整體,並允許一部分照亮另一部分——這是我們對任何書籍都給予的特權。基督徒在閱讀舊約時,沒有理由像古代或現代猶太人一樣,停留在同樣的黑暗中。
(17.) 如此閱讀,舊約對我們將具有無價的價值(林後3:14)。它不僅有價值,因為它引導我們認識福音;因為它提供了預言,其應驗充分證明了信仰的真理;因為它包含了世界上最崇高、最純粹的詩歌範例;而且它有價值,因為它雖然在許多預表、影兒和許多晦澀之中,卻體現了真信仰的所有偉大教義。雖然對猶太人和世界來說,有一層帕子遮蓋著它,但對基督徒來說,它的每一頁都充滿了美麗和光輝——因為基督的降臨已經移除了那層帕子,那些古老著作的意義現在完全顯現出來。真正的虔誠會珍視舊約,並在那裡,在世界上最甜美的詩歌中,找到唯有彌賽亞的信仰才能產生情感的表達;以及唯有祂的預期降臨才能激發的純潔而崇高的思想。貶低猶太聖經並非虔誠或智慧的標誌。但基督徒情感的成就越高,對摩西和先知著作的愛就越深。
(18.) 人們可能擁有聖經,並長時間、大量地閱讀它,卻仍然不理解它(林後3:15)。猶太人過去和現在都是如此。他們仔細閱讀聖經,卻不理解。現在仍然如此。他們的心上有一層帕子,他們被蒙蔽了。現在對其他人來說也常常如此。人們常常閱讀聖經,卻很少看到其中的美。他們閱讀,卻不理解。原因在於,心不對。心與聖經之間應當有情感上的契合,或觀點上的相投,才能欣賞它的價值和真理。沒有與彌爾頓或考珀相似品味的人,無法理解或欣賞他們的作品。不愛國的人無法理解和欣賞關於愛國主義的詩歌或文章;不潔的人無法理解和欣賞關於貞潔的詩歌或文章;不節制的人無法理解和欣賞關於節制的詩歌或文章;對任何形式的德行都陌生的人,無法理解和欣賞關於一般德行的詩歌或文章。閱讀聖經也是如此。要充分欣賞和理解大衛、以賽亞、保羅或約翰的著作,我們必須擁有他們的情感;我們的心必須像他們一樣對上帝和救贖主充滿愛;我們必須像他們一樣感受罪的罪惡和重擔;我們必須像他們一樣為得救的希望和天堂的前景而歡喜。除非人們擁有這些情感,否則他們不應當奇怪聖經對他們來說是一封死信,或一本密封的書,他們不理解它,也看不到其頁面上的任何美。
(19.) 本章為保羅陳述的忠實性和真實性提供了論證(林後3:15)。論證是,他的描述對現在的猶太人來說,與他自己時代一樣適用——因此,它必然是從自然中汲取的。現在他們的內心仍有同樣的帕子,就像他那個時代一樣;對於他們聖經的真正意義,存在同樣的盲目和黑暗。保羅的語言現在能準確地表達那種盲目;因此,他的描述不是憑空想像,而是基於事實。對於那個獨特的民族來說,現在是真實的,在他那個時代也是真實的;而十八個世紀的流逝只不過證實了他對自己民族和時代人民描述的真實性。
(20.) 那層帕子唯有藉著他們歸向上帝才能除去(林後3:16)。唯有藉著真正的歸主,人心才能對聖經有充分而清晰的理解;而這件事終將發生在猶太人身上。他們終將歸向他們的祖先所殺害、他們長期以來所拒絕的彌賽亞;當那件事發生時,他們將看到自己聖經的美麗,並為其中所呈現的應許和榮耀希望而歡喜。
(21.) 默想福音榮耀的責任(林後3:18)。我們藉此得以潔淨。藉著不斷將它擺在心前;默想它的光輝;思考它榮耀的真理,我們被轉化成同樣的形狀,並變得像上帝。如果品格是由我們所默想和熟悉的事物所塑造;如果我們不知不覺地在情感和原則上被我們不斷交往的事物所塑造,那麼我們就應當多思想福音的真理。我們應當多禱告——因為這樣我們就與上帝和祂的真理接觸。我們應當多讀聖經。我們應當與良善和純潔的人交通。我們應當選擇那些最愛主耶穌、最明確地承載祂形狀的人作為我們的同伴。我們應當多思想一個純潔的天堂。這樣,我們就會不知不覺地,但肯定地,被塑造成聖潔上帝和救主的形狀,並為一個純潔聖潔的天堂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