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第2章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後書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後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30:59
第13章
哥林多後書 — 第13章
第13章
哥林多後書第13章引言
本卷書的結尾章節涉及以下主題:
(1.) 保羅確信他即將來到他們中間,【第13:1-4節】,並且他必會懲罰所有應受懲罰的人。他的敵人曾指責他膽怯懦弱,【第10:1,2,10,11節】。他們說他擅長威脅,卻不敢執行。很可能他們因此變得更加大膽,因為他曾兩次計劃前往卻未能成行。針對這一切,他現在最後鄭重地向他們保證他會來,並且在所有經由兩三個見證人證實的過犯中,懲罰將會執行,【第13:1節】。他向他們保證【第13:2節】他不會寬容;既然他們尋求基督差遣他的證據,他們就應當在他所施行的懲罰中見證那證據,【第13:3節】;因為基督現在已披戴權能,能夠執行懲罰,儘管他曾被釘十字架,【第13:4節】。
(2.) 保羅鄭重地呼籲他們省察自己,看看他們是否有真正的信仰,【第13:5,6節】。鑑於當時教會存在的腐敗狀況,他鄭重地命令他們進行一次忠實的查問,以了解他們是否受了欺騙;同時表達希望,他們的省察結果將顯示他們並非不蒙悅納的人。
(3.) 他懇切地向上帝禱告,願他們不做惡事;願他們被發現是誠實和純潔的,無論保羅自己如何被看待,或他會如何,【第13:7節】。他們的悔改將使保羅免於運用他的神蹟能力來懲罰他們,從而可能阻止他們所渴望的使徒權柄的證明;結果可能是他們會認為他是不蒙悅納的人,因為他只能在真理的事業中運用他的神蹟能力,【第13:8節】。儘管如此,如果他們不做惡事,他仍願意被視為騙子。
(4.) 他向他們保證,他熱切地希望他們達到完全,並且他寫信給他們的目的,儘管他看起來嚴厲,卻是為了他們的造就,【第8:9,10節】。
(5.) 然後他向他們深情而溫柔地告別,並以慣常的問候和祝福結束,【第13:11-14節】。
【第1節】這是第三次,等等。參【第12:4節】。關於這段經文的有趣觀點,請參閱佩利(Paley)的《保羅書信考》(Horae Paulinae)關於這封書信的第十一號。顯然,保羅在此之前只去過哥林多一次,但他曾決意第二次前往,卻未能成行。
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等等。這是摩西律法所要求的,【申19:15】、【約8:17】。比較【太18:16】。但關於其在此處的應用,解經家們意見不一。有些人認為保羅指的是他寄給他們的書信,作為兩三個見證人,藉此他的應許將被確定;他曾兩三次計劃並應許此事;既然這是律法所要求的全部,它就必會確立。這是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羅森穆勒(Rosenmuller)、格勞秀斯(Grotius)、哈蒙德(Hammond)、洛克(Locke)和其他一些人的意見。然而,儘管對這些偉大的名字懷有敬意,在我看來,這將是極其瑣碎和幼稚的。萊特富特(Lightfoot)認為他指的是司提反(Stephanas)、福圖納圖(Fortunatus)和亞該古(Achaicus),他們將是他的意圖的見證人。參【林前16:17】。但更為可能的意見,在我看來,是道德里奇(Doddridge)、麥克奈特(Macknight)等人的觀點,即他預料到那裡將有施行紀律的必要,但他會覺得自己在施行紀律時有義務遵守猶太律法的合理原則。沒有人應當在沒有至少兩三個見證人證明其過犯的情況下被定罪或懲罰;但如果有,紀律將根據罪行的性質來執行。
(d) 「憑口」【申19:15】、【來10:28,29】
【第2節】我先前說過。我不會寬容犯罪者;我必會懲罰他們。他先前在第一封書信中曾暗示過這一點,【林前4:21】、【林前5章】。
現在又預先告訴你們。現在告知你們我堅定的決心,要懲罰每個應受懲罰的犯罪者。
如同我第二次在場一樣。這裡提到「第二次」證明保羅之前只去過他們那裡一次。他曾下定決心要去他們那裡,但未能成行。他與他們在一起的時間記錄在【徒18:1】及以後的經文。他現在對他們說的話,就如同他所說的,如果他第二次與他們在一起,他會說的話。參閱上文提到的佩利(Paley)對這段經文的評論。
雖然我不在場。參【林前5:3】。
對那些先前犯了罪的人。對教會中所有的犯罪者。他們曾以為他不會來找他們,【林前4:18】,或者即使他來了,也不敢施行懲罰,【林後10:9-11】。因此,他們給予自己更大的自由,並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不顧他的權柄和命令。
我必不寬容。我必懲罰他們。他們必不能逃脫。
(e) 「先前」【林後12:21】
【第3節】既然你們尋求基督在我裡面說話的憑據。參閱巴恩斯(Barnes)對前幾章的注釋。他們曾質疑他的使徒權柄;他們曾要求他神聖使命的證據。他說他現在將藉著對所有犯罪者施行公正的懲罰來提供這樣的證據,他們將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基督藉著他說話,或者說他是受默感的。
對你們來說,他並非軟弱的。或者說,基督並非軟弱,等等。基督已藉著你們充分顯明了他的能力,也就是說,或者藉著奉他名所行的神蹟;或者藉著他們因其混亂和過犯所遭受的疾病和災難,【林前11:30】、【林前5:1】及以後的經文;或者藉著他教義的力量和功效。在我看來,上下文要求我們將其理解為基督因他們的罪而施加在他們身上的災難,保羅說如果他們不悔改,這些災難將再次降臨。其思想是,他們已經充分證明了基督施行懲罰的能力,他們有理由再次懼怕。
(*) 「你們」 「對你們」 (f) 「在你們裡面大有能力」【林前9:2】
【第4節】因為他雖然因軟弱被釘十字架。對於「因軟弱」這個短語,有各種解釋方式。最可能的解釋是指他所取的人性,【腓2:7,8】、【彼前3:18】,以及他所顯現的軟弱外表。他選擇不運用他的能力。他對他的敵人顯得軟弱無力。這個觀點將精確地闡明使徒面前的重點。他正在闡明自己的行為,特別是他沒有在他們中間運用他的神蹟能力來懲罰犯罪者這一事實;他藉著基督的榜樣來做到這一點,基督雖然完全有能力運用他的能力並將自己從敵人手中救出,卻甘願顯得軟弱,並被釘十字架。這非常清楚:
(1.) 主耶穌對他的敵人來說,似乎是軟弱無力抵抗的。
(2.) 他沒有運用他的能力來保護自己的生命。他實際上沒有抵抗,彷彿他沒有能力。
(3.) 他擁有人性,對痛苦特別敏感,並在巨大的痛苦重壓下被壓垮。參【賽53:2,3】。從所有這些原因來看,他似乎是軟弱無力的;在我看來,這些是這個表達中的主要思想。
然而他活著。他現在沒有死。雖然他被釘十字架,但他現在又活了,並且現在能夠運用他巨大的能力。他藉著福音所伴隨的成功,以及奉他的名並藉著他的能力所行的神蹟,提供了他活著的證據。天上有一位活著的救贖主;一位能夠運用他在地上時所曾運用的一切能力的救贖主;因此,一位能夠拯救靈魂;使死人復活;懲罰所有敵人的救贖主。
藉著上帝的大能。藉著使他從死裡復活,並將他安置在自己的右邊。參【弗1:19-21】。藉著上帝的大能,他從墳墓中被帶出來,並被安置在宇宙之首的地位。
因為我們在他裡面也軟弱。旁註:「與他一同」。我們這些他的使徒,也因著與他的連結而軟弱。我們受制於軟弱和試煉;我們似乎沒有能力;我們遭受輕蔑;我們在敵人眼中顯得缺乏力量。我們的敵人視我們為軟弱;他們輕視我們。
但我們將與他一同活著,等等。也就是說,我們將向你們證明我們是活著的。藉著上帝大能的幫助,我們將證明我們不像我們的敵人所聲稱的那樣軟弱;我們被賦予了能力;我們能夠施行我們所威脅的懲罰。這是保羅藉著基督的榜樣和品格來闡明他面前情況的眾多例子之一。其思想是,基督沒有運用他的能力,顯得軟弱,並被處死。所以保羅說他沒有運用他的能力,似乎是軟弱的。但是,他說,基督活著,並披戴著力量;所以我們,雖然我們顯得軟弱,卻將在你們中間,或對你們,運用他所賦予我們的能力,來懲罰我們的敵人。
(g) 「他被釘十字架」【腓2:7,8】、【彼前3:8】 (1) 「在他裡面軟弱」 「與」
【第5節】你們要省察自己。參【林前11:28】。保羅呼籲他們省察自己的特別原因,是因為有理由擔心他們許多人受了欺騙。哥林多教會曾有如此多的不規律和混亂;他們許多人曾顯露出對基督信仰本質的無知,因此,對他們來說,進行一次嚴格而公正的省察,以確定他們是否完全受了欺騙,是極其重要的。然而,這種省察對基督徒來說從來都不是不重要或無用的;勸勉他們這樣做總是合宜的。由於所涉利益如此重要,並且即使是最好的人也容易欺騙自己,所有基督徒都應當經常被引導去省察他們永恆救恩希望的基礎。
你們是否在信心裡。你們是否是真正的基督徒。你們是否對福音有任何真正的信心。對耶穌基督和藉著他上帝的應許的信心,是真正基督徒的顯著特徵之一;因此,確定我們是否有任何真正的信心,就是確定我們是否是真誠的基督徒。關於這種省察的一些原因,以及關於其方式的一些評論,參【林前11:28】。
要驗證你們自己。這裡使用的詞(δοκιμαζετε)比之前使用的、譯為「省察」(πειραζετε)的詞更強烈。這個詞「驗證」是指藉著強烈的熱力來檢驗或試驗金屬;這裡的意思是,他們應當對他們的信仰進行最徹底的試驗,看看它是否能經受住考驗。參【林前3:13】。他們虔誠的證明將藉著忠實地省察自己的心和生活;藉著勤奮地將自己的觀點和感受與上帝的話語進行比較;特別是藉著在生活中進行試驗來獲得。證明我們虔誠的最好方法是將其置於生活中各種職責和責任的實際試驗中。一個想要證明斧頭好壞的人,不會坐下來看它,也不會閱讀所有關於斧頭製造以及鐵和鋼性質的論文,儘管這些信息很有價值;但他會扛起斧頭,走進樹林,在那裡進行試驗。如果它砍得好;如果它沒有斷裂;如果它沒有很快變鈍,他對斧頭的質量就會比任何其他方式都了解得更好。同樣,如果一個人想知道他的信仰價值如何,就讓他把它帶到信仰有價值的地方去試驗。讓他帶著它進入世界。讓他去嘗試行善;以適當的方式忍受苦難;與生活的錯誤和愚蠢作鬥爭;勸誡罪人改邪歸正;並推動世界歸主的大工,他很快就會在那裡看到他的信仰價值如何——就像一個人可以輕易地測試斧頭的質量一樣。他不要僅僅坐下來思考,將自己與聖經比較,並審視自己的心——儘管這在許多方面可能很有價值;但他要像對待其他任何事物一樣對待他的信仰——讓他對它進行實際的實驗。那能使人效法保羅、霍華德或偉大主自己行善榜樣的信仰是真實的。那能使人為耶穌的名忍受迫害;不抱怨地承受災難;為基督的緣故忍受一系列漫長的失望和痛苦的信仰是真實的。那能促使人不斷過禱告和捨己生活;使他永遠有良心、勤奮和誠實;使他能警告罪人改邪歸正,並使他願意尋求基督徒的友誼和世界的救恩的信仰是純潔和真實的。那將達到目的。它就像一把好斧頭,一個人可以用它整天砍柴,沒有瑕疵,不會變鈍,並且能滿足斧頭的所有用途。任何其他信仰都是毫無價值的。
你們不認識你們自己嗎?也就是說,「你們不認識自己嗎?」這並不是說,像有些人可能認為的那樣,他們可以不藉助他人而知道自己的品格;或者說他們可以自己確定它;而是說他們可以認識自己——也就是說,他們的品格、原則、行為。這證明基督徒可以認識自己的真實品格。如果他們是基督徒,他們可以像確定其他任何主題上的品格一樣,毫無疑問地知道它。一個人為什麼不能像確定他是否愛一個孩子、一個父母或一個朋友一樣,確定他是否愛上帝呢?在宗教問題上理解品格,為什麼需要比在其他任何問題上更大的困難呢?為什麼在這個問題上比在其他任何品格問題上更有理由懷疑呢?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一個孩子毫不懷疑他愛父母,或者一個丈夫愛妻子,或者一個朋友愛朋友,幾乎所有自稱基督徒的人都對他們對救贖主和宗教偉大原則的依戀非常懷疑。他們絕對懷疑自己的狀況;絕對懷疑他們是愛上帝還是恨上帝;他們是去天堂還是地獄;他們是受好動機還是壞動機影響;甚至將這種懷疑視為一種功德,並認為不懷疑是錯誤的。如果一個丈夫懷疑他是否愛他的妻子被視為一種功德,或者一個孩子認為不懷疑他是否愛他的父親或母親是錯誤的,那會怎麼想呢?這樣的依戀應該被懷疑——但它們在日常生活中並不會發生。在宗教問題上,人們的行為常常與其他任何問題上不同;如果一個人對他對他最好的世俗朋友的依戀的真誠感到滿意,並且毫不動搖或毫不猶豫地談論這種依戀是正確的,那麼對我們對上帝的依戀感到滿意,並像使徒們那樣以毫無疑問的信心來談論這種依戀,就不可能是錯誤的。
耶穌基督在你們裡面。在基督裡,或基督在我們裡面,是聖經中表達我們是基督徒的常用方式。這是一種源於救贖主與他子民之間密切聯合的語言。參【羅8:10】對該短語的解釋。
除非你們是不蒙悅納的?參【羅1:28】。譯為「不蒙悅納的」(αδοκιμοι)這個詞,其原意是「未經認可的,被拒絕的」;指那些經不起考驗的事物。它特別適用於金屬,表示它們經不起所受的試驗,而被發現是劣質或摻假的。這裡的意思是,他們可以知道自己是基督徒,除非他們的信仰是劣質的、虛假的、摻假的;或者說經不起考驗的。這裡沒有提及有時賦予「不蒙悅納的」這個詞的意義,即被上帝拋棄或遺棄,或根據永恆的旨意被他註定永遠滅亡。無論那個主題的真相如何,這裡都沒有教導任何關於它的內容。簡單的意思是,他們可以知道自己是基督徒,除非他們的信仰是經不起考驗的,或者說是毫無價值的。
(a) 「你們自己」【林前11:28】、【約壹3:20,21】 (b) 「在你們裡面」【羅8:10】、【加4:19】 (c) 「不蒙悅納的」【林前9:27】、【提後3:8】
【第6節】但我相信,等等。這節經文的意思是:「無論你們省察自己的結果如何,我相信(希臘文:我希望)你們不會發現我們是虛假的、應被拒絕的;也就是說,我相信你們會在我身上找到證據,證明我是主耶穌所差遣的使徒。」其思想是,當他來到他們中間時,他們會發現他具備使徒職分所需的一切資格。
(*) 「不蒙悅納的」 「不被認可的」
【第7節】我現在向上帝禱告,願你們不做惡事。我熱切地希望你們只做對的事,並且我懇求上帝讓事情如此,無論對我來說結果如何,也無論我的使徒職分主張如何被看待。這旨在緩和【林後13:6】中明顯嚴厲的情緒。在那裡他說過,他們會發現他完全具備使徒的能力。他們會看到他能夠充分懲罰不順從的人。他們將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被基督賦予了使徒的一切適當權能,並且他所聲稱的一切都是有根據的,他所威脅的一切都將執行。但這似乎暗示他希望有機會運用那施行紀律的能力;因此,他在這節經文中消除了所有關於他有此願望的懷疑,鄭重地說,他向上帝禱告,願他們永不做錯事;願他們永不給他機會以那種方式運用他的能力,儘管結果是他會被視為不蒙悅納的,或者說對使徒職分沒有任何主張。他寧願被視為騙子,寧願承受敵人對他沒有使徒品格的主張的指責,也不願他們因做錯事而給他機會證明他不是騙子。
不是要我們顯為蒙悅納的。我的主要目標和主要願望,不是要強調我對使徒職分的主張,並澄清我自己的品格;而是要你們過誠實的生活,無論我會怎樣,我的名譽會怎樣。
即使我們像不蒙悅納的。我願意被視為被拒絕的、不被認可的、毫無價值的,就像劣質金屬一樣,只要你們過誠實和聖潔的生活。我寧願被如此看待,讓你們過基督徒應有的生活,[而不是]讓你們羞辱你們的基督徒信仰,從而給我機會藉著施行懲罰來證明我是主耶穌所差遣的使徒。其思想是,福音的僕人應當希望他的人民配得上他們崇高的呼召,無論他受到何種評價。他絕不應希望他們做錯事——他怎麼能這樣做呢?——以便他可以利用他們的錯誤行為來以任何方式為自己的品格辯護,或建立在施行紀律或治理教會方面的聲譽。一個人希望利用混亂的狀態或他人的過錯來建立自己的品格或獲得聲譽,這是一種多麼可悲的野心——而且這種野心既邪惡又可悲。保羅鄙視並憎惡這種想法;然而,恐怕有時確實會發生這種情況。
【第8節】因為我們。也就是說,我們這些使徒。
不能做任何違背真理的事,等等。也就是說,我們這些受上帝聖靈影響,被他差遣為使徒的人,不能做任何違背我們被任命傳揚和捍衛的偉大真理體系的事。因此,你們無需擔心我們會施行偏頗或嚴厲的紀律;無需擔心我們會不公正地解釋你們的行為。我們的目標是促進真理,做正確的事;因此,我們不能為了自己的名譽或任何個人利益而做錯事,或縱容或希望他人做錯事。我們必須希望他人做正確的事,無論對我們有何影響——無論我們被視為使徒還是騙子。因此,我認為這節經文旨在限定和證實前一節經文的觀點,即保羅只打算做正確的事;他希望所有其他人也做正確的事;無論對他自己的名譽有何影響,或者他如何被看待,他都不能違背他所傳講的偉大福音真理體系,甚至不希望他人做錯事,儘管這可能以任何方式對他有利。他堅定的原則是只按照真理行事;只做正確的事。
(b) 「甚至你們的完全」【帖前3:10】、【來6:1】
【第9節】因為我們軟弱,你們卻剛強,我們就歡喜,等等。我們為你們的福祉歡喜,並且願意忍受捨己和軟弱,如果這能促進你們屬靈的力量。在上下文脈絡中,這似乎意味著:「我樂意顯得軟弱,只要你們不做錯事;我願意沒有機會運用我的能力來懲罰犯罪者,寧願承受被指責為實際軟弱的羞辱,也不願因懲罰你們的錯誤行為而有機會運用我的能力;只要你們在信仰和福音的盼望中剛強,我非常樂意,甚至歡喜,我處於這種必須顯得軟弱的境地。」
這也是我們所願的。除了你們不做惡事之外,我還渴望這個。
甚至你們的完全。這裡使用的詞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儘管其動詞(καταρτιζω)經常出現,【太4:21】、【21:16】、【可1:19】、【路6:40】、【羅9:22】、【林前1:10】、【林後13:11】、【加6:1】、【帖前3:10】等。參【林後13:11】。關於這個詞的意義,參【羅9:22】。這個詞總是包含恢復、整理、裝配、修理的意思;因此,也有使之完全的意思——即將任何事物完全恢復到其應有的位置。這裡顯然是指保羅希望他們完全改革——這樣就沒有必要施行紀律。道德里奇(Doddridge)將其譯為「完美的良好秩序」。麥克奈特(Macknight)譯為「恢復」。保羅在這些書信中為這種良好秩序的恢復而努力工作;這也是他心頭的一個目標。
(b) 「甚至你們的完全」【帖前3:10】、【來6:1】
【第10節】所以我寫這些事,等等。這是一種為他所說的話,特別是他覺得不得不使用的明顯嚴厲的語言所作的道歉。他曾責備他們;他曾告誡他們他們的過錯;他曾威脅要懲罰,所有這些都是為了避免當他與他們在一起時採取嚴厲措施的必要性。
免得我到你們那裡的時候,就用嚴厲的手段。為了當我來的時候,可能沒有必要使用嚴厲的手段。參【林後10:2】對該思想的解釋。
照著主所給我的權柄,等等。免得我使用基督所賦予我在他教會中維持紀律的權柄。同樣的表達形式也見於【林後10:8】。
(c) 「嚴厲的手段」【多1:13】 (d) 「權柄」【林後10:8】 (+) 「毀壞」 「為了毀壞」 (++) 「造就」 「為了造就」
【第11節】末了,弟兄們。λοιπον。其餘的;剩下的就是我向你們深情告別。這裡譯為「告別」(χαιρετε)的詞通常指喜樂、歡喜或高興,【路1:14】、【約16:20,22】;它也常用作問候語,意為「願你們喜樂!」、「萬歲!」,如【太26:49】、【27:29】。它也用作書信開頭的問候語,意為「問安」,【徒15:23】、【23:26】、【雅1:1】。然而,普遍認為這裡應理解為告別,作為離別的問候,儘管可以承認這個詞中包含了對他們幸福的祝願。這是居魯士(Cyrus)臨終時對他的朋友說的最後幾句話之一。
要完全。參【林後13:9】、【羅9:22】。這是一個願望,希望所有混亂都能消除;所有脫節的地方都能恢復;所有事物都能各歸其位;並且他們能成為他們應有的樣子。然而,命令要完全,並不能證明它實際上曾被遵守過;使徒熱切希望他人能完全,也不能證明他們已經完全;這段經文不應被引用來證明任何人是無罪的。然而,它可以被引用來證明基督徒有義務要完全,並且他們成為完全沒有自然的障礙,因為上帝絕不會命令我們去做不可能的事。然而,除了主耶穌之外,是否有人是完全的,這是一個不同宗派基督徒之間存在巨大分歧的問題。主張無罪完全教義的人有責任提出一個完全無罪的例子。這尚未做到。
要受安慰。要從福音的應許和支持中得到安慰。從福音所賜的希望中得到安慰。或者這個詞可能具有相互的意義,意為彼此安慰。參施萊斯納(Schleusner)。羅森穆勒(Rosenmuller)將其譯為:「以感恩的心接受所有人的勸誡,以便你們能達到更大的完全。」無論如何,這是使徒熱切希望他們幸福的表達。
要同心。他們曾極度分心,分裂成不同的黨派和派系。在書信的結尾,他勸勉他們,就像他之前多次做過的那樣,要放下這些爭執,團結一致,表現出相同的精神。參【羅12:16】、【15:5】、【林前1:10】。其意思是,保羅希望紛爭停止,並且他們作為基督徒弟兄在意見和感受上團結一致。
要和睦。彼此之間。讓爭吵和紛爭停止。促進和平的恢復是這些書信的主要目的。
並願賜慈愛平安的上帝。這位上帝是全然的愛,也是所有平安的源頭。這是多麼榮耀的稱謂啊!沒有比這更美的表達了,而且上帝是慈愛和平的上帝,這既美又真。他是無限仁慈的;他樂於展現他的愛;他樂於看到他子民彼此相愛。同時,他也是平安的源頭,他喜悅人與人之間的平安。當基督徒彼此相愛時,他們有理由期待慈愛的上帝與他們同在;當他們和睦相處時,他們可以期待平安的上帝在他們中間居住。在爭吵和紛爭中,我們沒有理由期待他的同在;只有當我們願意放下所有敵意時,我們才能期待平安的上帝在我們中間安居。
(e) 「完全」【林後13:9】 (a) 「同心」【羅12:16】、【15:5】、【弗4:3】、【腓2:2】、【彼前3:8】
【第12節】問安。問候。參【羅16:3】。用聖潔的親嘴。參【羅16:16】。
(b) 「問安」【羅16:16】
【第13節】眾聖徒都問你們安。也就是說,所有與保羅同在或在他所在地方的人。這封書信是從馬其頓寫的,很可能從腓立比。參閱書信引言,第3段。
【第14節】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參【羅16:20】。這節經文包含了通常所稱的使徒祝福,這是長期以來幾乎普遍用於結束宗教聚會的形式。它本質上是一個禱告;顯然,應補上祈願語εἴη,「願恩惠」,等等。它表達了一種願望,希望這裡所指的恩惠降臨到所有為之祈求的人身上。
第13章
【第13節】願神的愛。願神對你們的愛顯明出來。這必然特別指父神,因為子和聖靈已在句子的其他部分提及。「神的愛」在此指的是祂在赦免罪孽、賜予恩典、賜予祂子民的安慰與慰藉,以及所有構成愛之表達的事物中,所顯明的良善與恩惠。神的愛帶來救贖;賜予安慰;赦免罪孽;使靈魂成聖;使心充滿喜樂與平安;保羅在此禱告,願所有源於這愛的祝福都與他們同在。
並聖靈的交通。參 1Cor 10:16。交通(κοινωνια, koinonia)這個詞,其本義是參與、團契,或共享任何事物,如 Acts 2:42, Rom 15:26; 1Cor 1:9, 10:16, 2Cor 6:14, 8:4, 9:13, Gal 2:9, Eph 3:9, 1Jn 1:3。這也是使徒保羅的一個願望或禱告;其願望要麼是他們能分享聖靈的觀點和感受——也就是說,他們能與聖靈有團契——要麼是他們都能共同分享神之靈所賜予的恩賜和恩典。聖靈賜予愛、喜樂、平安、忍耐、恩慈、良善、信心(Gal 5:22),以及神蹟性的恩賜;保羅禱告這些事物能自由地共同賜予教會全體,使所有人都能參與其中,所有人都能分享。
阿們。克拉克(Clarke)說,這個詞在幾乎所有有權威的手稿中都缺失。然而,它很早就被附在書信末尾。
關於這封書信的結尾經文,我們可以提出以下幾點省思:
(1) 這是一個禱告;如果這是一個向神發出的禱告,那麼它也同樣是向主耶穌和聖靈發出的禱告。如果是這樣,那麼向主耶穌和聖靈獻上敬拜是正確的。
(2) 神性中存在區別;或者說,存在著通常所稱的神格中的三位格。如果不是,為何要以這種方式提及他們?如果主耶穌不是神聖的,與父神平等,為何祂會在此處被提及?保羅作為一位受聖經默感的人,在同一口氣中禱告「一個凡人或天使的恩典」和「神的愛」與你們同在,這會是多麼奇怪!如果「聖靈」僅僅是神的一種影響或屬性,那麼禱告「神的愛」和「神的一種影響」或「神的一個屬性」的參與或團契與他們同在,這會是多麼奇怪!
(3) 聖靈是一個位格,或者說具有獨特的位格性。祂不是神的屬性,也不是單純的神聖影響。禱告怎能向一個屬性或一種影響發出呢?但在此處,沒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了:聖靈作為一個有智慧、有意識的行動者,被期望賜予恩惠。也沒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了:這些恩惠在某種意義上與主耶耶穌和父神所賜予的恩惠是不同的。這裡存在著某種真實的區別,如同主耶穌與父神之間的區別;這裡期望從祂那裡獲得的恩惠,與父神和子所賜予的恩惠是不同的;因此,這裡有所有可能的證據,證明在此處所提及的位格之間在某些方面存在區別,並且聖靈是一個有智慧、有意識的行動者。
(4) 主耶穌並不次於父神,也就是說,祂與神是平等的。如果祂不平等,祂怎能像這裡一樣被提及,賜予恩惠如同神,特別是為何祂被首先提及?保羅在祈求祝福時,會將一個凡人或天使的名字放在永恆的神之前嗎?
(5) 因此,這段經文提供了三位一體教義的證據,這證據至今尚未被駁倒,並且相信也無法被駁倒。假設在可敬的三位一體中存在三個位格,本質上合一,但在某些方面又有所區別,那麼一切都清晰明瞭。但如果假設主耶穌只是一個凡人、一個天使或一個天使長,而聖靈是神的一個屬性或一種影響,那麼一切將變得多麼難以理解、混亂和奇怪!保羅在書信莊嚴的結尾,同時祈求一個受造物、神和一個屬性的祝福,這超乎想像。但是,他祈求與父神平等的祂、父神本身,以及地位相同並同樣賜予重要祝福的聖靈的祝福,這符合我們所有的期望,並使一切和諧且恰當。
(6) 沒有什麼比這更適合作為書信的結尾;也沒有什麼比這樣的祈求更適合作為公共崇拜的結尾。這是一個向永受稱頌的神發出的禱告,願祂作為父、子、聖靈所賜予的一切豐盛影響都能被賜予;願神在祂向我們顯明自己的有趣關係中所賜予的一切益處都能降臨並祝福我們。在公共崇拜結束時,還有什麼比這更恰當的禱告呢?當會眾即將分散,或許再也無法相聚時,這禱告應當以何等嚴肅的態度宣讀!所有人應當以何等莊嚴的態度加入其中,並以何等虔誠的心禱告,當他們如此分離時,願這些豐盛而無價的祝福降臨在他們身上!應當以向上帝舉起的心來宣讀和聆聽;每一位敬拜者都應當離開聖所,深深地感受到,當他離開公共崇拜之地——當他踏上人生旅程——當他履行職責或面對考驗——當他展望墳墓和永恆時,他最需要的是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神的愛,以及聖靈在更新、成聖和安慰祂子民時所賜予的祝福。對於這些注釋的作者和讀者來說,還有什麼比這更恰當的禱告呢!願這祝福同樣降臨在我們身上,儘管我們在肉身中可能是陌生人;願這些屬天的影響同樣引導我們進入同一個永恆榮耀的國度!
關於這封書信末尾的署名,可以指出,它在許多最古老的手稿中都缺失,並且沒有任何權威性。請參閱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末尾的注釋。然而,在此情況下,這個署名大體上是正確的,因為有證據表明它是在馬其頓寫的,而且很可能是在腓立比。請參閱書信的引言。
巴恩斯哥林多後書注釋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