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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第2章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後書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後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30:23

第12章

哥林多後書 — 第12章

第12章

哥林多後書第12章引言

本章延續前兩章所討論的同一主題。使徒的主要目的是為自己辯護,反駁哥林多教會對他的指控;特別是,似乎是針對他沒有使徒資格的指控。在前幾章中,他已經回應了這些指控,並表明他有充分的理由對他們大膽;他的一生已經證明他蒙召從事這項工作;特別是,他的成功和苦難都證明他確實參與了主耶穌的工作。本章包含以下主題:

(1.) 保羅提出另一個證據,證明他從事使徒職分——一個他的控告者都無法提出的證據:他曾蒙允許看見天上的榮耀,【林後12:1-10】。在前一章中,他提到了他的試煉。在這裡他說,【林後12:1】既然他們強迫他誇口,他就要提到他從主那裡得到的啟示。因此,他詳細描述了幾年前他所經歷的非凡異象,【林後12:2-4】,當時他被提到天上,蒙允許看見那裡的奇妙景象。然而他說,為了避免這種非凡的顯現使他過於自高,他遭受了一種嚴峻而特殊的試煉——他曾懇切禱告求脫離的試煉,但他得到的回答是上帝的恩典足以支持他,【林後12:5-9】。他說,正是基於此,【林後12:10】他樂意在軟弱和苦難中為救贖主的事工受苦。

(2.) 然後他【林後12:11-12】總結了他所說的;得出結論,他已經給出了所有作為使徒的記號或證據;在所有勞苦、忍耐和神蹟方面,他都表明自己是蒙救主差遣的;儘管他以其特有的謙遜說自己算不得什麼。

(3.) 然後他表達了再次前來探望他們的意圖,以及屆時不成為他們的負擔的意願,【林後12:13-15】。他願意為他們勞苦,耗盡自己的精力來促進他們的福祉,而不從他們那裡接受供養;因為他視自己為他們的父親,而兒女供養父母是不尋常的。

(4.) 與此相關,他回應了對自己的另一項指控。有些人指責他狡猾;雖然他不成為他們的負擔,但他很懂得如何巧妙地行事,以確保得到他想要的,而不成為他們的負擔,或看似從他們那裡接受任何東西,【林後12:16】。對此,他以事實來回應。特別是,他以提多與他們同在時的行為為證,充分證明他沒有這種意圖,【林後12:17-19】。

(5.) 在本章的結尾,他表達了他的擔憂,即當他來到他們中間時,他會發現許多會使他們蒙羞,並給他嚴厲管教的機會的事情,【林後12:20-21】。這種擔憂顯然是為了引導他們省察自己,並除去一切錯誤。

【第1節】不值得。這不好;這不適合我。這可能意味著他感覺並承認他不適合這樣誇口;他這樣做是不恰當的,儘管情況迫使他這樣做——幾乎所有解經家都這樣理解;或者這可能是反諷的:「像我這樣的人不應該誇口。你們是這樣說的,看起來也確實如此。像我這樣沒有做更多事情的人;沒有受過苦的人;像我這樣懶惰安逸的人,當然不應該誇口。既然我誇口和談論自己顯然是不恰當的,那麼我將轉向另一件事,並探究關於異象和啟示是否也可以這樣說。因此,我將談論一個有過一些非凡啟示的人,並探究他是否有權誇耀所蒙受的恩惠。」在我看來,這似乎是這段經文的可能解釋。

誇口。誇耀,【林後10:8,13,11:10】。他們對他提出的一項指控是,他毫無理由地喜歡誇口。在前一章列舉了他所做和所受的之後,他說這無疑是非常真實的。這樣的人沒有什麼可誇口的。

我將來到。旁註:「因為我將」。我們的譯者在經文中省略了「因為」(γαρ)這個詞,顯然認為它只是一個語氣詞。道德里奇(Doddridge)將其譯為「然而」。但在我看來,它包含一個重要的意義,應該譯為「那麼」:「既然我不適合誇口,那麼我將提到異象等。那麼,我將轉離那個主題,來到另一個主題。」因此,「因為」(γαρ)這個詞在【約7:41】中被使用:「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的嗎?」(μηγαρ)。【徒8:31】:「我怎能明白呢?除非有人引導我」(πωςγαρ)。另見【徒19:35】、【羅3:3】、【腓1:18】。

異象。聖經中常用「異象」一詞來表示上帝通常向人傳達信息的方式。這是通過使某些景象像風景一樣呈現在心靈面前來實現的,這樣個人似乎看到了未來某個時期將要發生的事情的景象。它通常適用於預言,在舊約中經常使用。【賽1:1】,以及【徒9:10】。保羅在這裡提到的異象是他蒙允許看見天上的景象,【林後12:4】。他蒙允許看見了也許沒有其他凡人看見過的,天上的榮耀。

和主的啟示。主所賜的。或者它可能意味著主向他顯現自己。譯為「啟示」(αποκαλυψεις,源自αποκαλυπτω,揭開)的詞,其本義是揭開,表示除去無知和黑暗的面紗,使事物可以清晰地看見;因此它被應用於所啟示的真理,因為模糊性被除去,真理變得顯明。

(1) 「我將來到」 「因為我將」【第2節】我認識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我認識一個基督徒;「在基督裡」這個短語,無非是說他與基督聯合,或者他是一個基督徒。見【羅16:7】。保羅之所以不直接將此說成是他自己所見的異象,可能是因為他被指控誇口,而他承認誇口不適合他。但是,雖然他不適合直接誇口,但他可以告訴他們一個關於某人的事,顯然誇口這個人是沒有不妥的。此外,一個人用第三人稱談論自己並不罕見。例如,凱撒在他的《高盧戰記》中始終用第三人稱談論自己。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也這樣談論自己,【約13:23-24,19:26,21:20】。約翰這樣做是出於他的謙遜,因為他不想顯得自作主張,而且提到自己的名字,以他所享受的非凡方式與救主的友誼聯繫起來,可能會帶有驕傲的意味。出於類似的原因,保羅可能不願在這裡提到自己的名字;他可能避免在其他地方提及此事,因為這可能帶有驕傲的意味,也可能引起他人的嫉妒或惡意。那些在屬靈享受方面蒙受最多恩惠的人,不會最樂意宣揚它。他們會珍藏這份記憶,以激發自己內心的感恩,並在試煉中支持他們;他們不會大肆宣揚,彷彿他們比其他人更蒙天恩。這指的是保羅自己,原因如下:

(1) 他的論證要求他提及發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任何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都不會相關。

(2.) 他直接將其應用於自己,【林後12:7】,當時他說上帝採取了有效的措施,使他不會因所賜的豐盛啟示而過於自高。

大約十四年前。這件事發生在什麼場合,或在哪裡,或他為何將這個非凡的事實隱藏了這麼久,以及為何沒有其他提及,都不得而知;猜測是無用的。如果這封書信如通常所認為的寫於公元58年左右,那麼這件事一定發生在公元44年左右。這是在他歸主幾年之後,因此這並不是指【徒9:9】中他歸主時所提到的出神狀態。本森博士(Dr. Benson)認為,這個異象是在他回到耶路撒冷後在聖殿禱告時賜給他的,當時他被指示從耶路撒冷到外邦人那裡去,【徒22:17】,其目的是為了支持他即將忍受的試煉。我們可以毫無疑問地認為,其目的是為了支持他經歷那些非凡的試煉,並且上帝旨在賜予他對天堂及其榮耀的這種看法,以及他很快就會被接納到那裡的確定性,以支持他在苦難中,並使他願意忍受一切加在他身上的事。上帝常常在祂的子民進入試煉之前以及在試煉之中,賜予他們一些清晰而崇高的屬靈安慰;祂在試煉來臨之前就為他們預備。保羅將這個異象保密了十四年。他無疑常常想起它;而那榮耀時刻的記憶無疑是他如此耐心忍受試煉,並願意忍受如此之多的原因之一。但在這之前,他沒有必要提及它。他有充足的其他證據證明他蒙召從事使徒的工作;而提及此事會帶有驕傲和炫耀的意味。只有當他被迫提及他使徒使命的證據時,他才在這裡提及。

或在身內,我不知道。也就是說,我不打算解釋它。我不知道它是如何發生的。他知道事實;但他不知道它是如何發生的。身體是否被提到天上;靈魂是否暫時與身體分離;或者景象是否在異象中呈現在心靈面前,以至於他似乎被提到天上,他都不敢說自己知道。顯然的意思是,當時他對周圍的事物處於一種無意識的狀態,對正在發生的事情毫無知覺,彷彿他已經死了。保羅自己承認對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一無所知,我們再探究也是徒勞的;而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問題並不重要。沒有人會懷疑,如果上帝願意,祂有能力將身體運到天上;或者祂有能力暫時將靈魂與身體分離;或者祂有能力如此清晰地將天上的景象呈現在心靈面前,以至於他似乎看到了它。見【徒7:56】。顯然,他當時對周圍的一切都失去了知覺,只看到了天上的事物。然而,這裡可以補充一點,保羅顯然認為他的靈魂可以不帶身體被提到天上,並且它可以有獨立的意識和獨立的存在。因此,他不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他不相信靈魂的存在和意識依賴於身體。

上帝知道。至於它是如何發生的,只有上帝知道。保羅沒有試圖解釋這一點。對他來說,這相對不重要,他沒有浪費時間徒勞地試圖解釋它。如果所有神學家都像這位神學家之王一樣,樂於滿足於對事實的了解,並將解釋方式留給上帝,那該多麼幸福啊。許多人會忙於對其發生方式進行徒勞的推測;保羅滿足於它已經發生的事實。

這樣一個人被提到。這裡使用的詞(αρπαζω)的意思是,抓住,搶走,就像狼搶走獵物一樣,【約10:12】;或者熱切地抓住,【太11:12】;或者帶走,強行或不由自主地帶走。見【約6:15】、【徒8:39】、【徒23:10】。在我們面前的例子中,暗示了保羅是被一股外力帶走的;或者他突然被抓住並提到天上。這個詞表達了事情發生的突然性和迅速性。可能是一瞬間發生的,所以他似乎立刻就在天上。至於它是如何發生的,保羅沒有給出任何解釋;猜測是無用的。

到第三層天。猶太人有時談到七層天,穆罕默德從猶太人那裡借用了這個概念。但聖經只提到三層天;在使徒時代的猶太人中,天也分為三層:

(1.) 空氣層,包括雲層和大氣層,我們頭頂的天空,直到我們到達星星。

(2.) 星辰層——太陽、月亮和星星似乎位於的天空。

(3.) 星辰之外的天空。那個天堂被認為是上帝、天使和聖潔靈魂的居所。保羅被帶到的是這個上層天堂,上帝的居所,他蒙允許看見那裡的奇妙景象——這個上帝居住的地方,基督坐在父的右邊,義人的靈魂聚集的地方。猶太人關於七層天的奇特觀點可以在朔特根(Schoettgen)或韋特斯坦(Wetstein)的著作中找到詳細描述,他們收集了與該主題相關的猶太著作中的主要段落。由於他們的觀點對這段經文沒有啟發,因此在此無需詳細說明。

(a) 「在基督裡」【羅16:7】 (2) 「十四年前」 「公元46年」【徒22:17】【第3節】我又知道這樣一個人。重複莊嚴的肯定以使其更具強調性並不罕見。這裡就是這樣。保羅重複了這個想法,他非常了解這樣一個人,而且他不知道他是在身內還是在身外。所有這些都只有上帝知道。

【第4節】到樂園裡。樂園(παραδεισον)這個詞在新約中只出現三次:【路23:43】、【啟2:7】;以及這裡。它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經常出現,作為「花園」一詞的翻譯,【創2:8-10,15,16,3:1-3,8,10,23,24,13:10】、【民24:6】;【結28:13,31:8,9】、【珥2:3】。也出現在【賽1:30】、【耶29:5】;以及「Pardes」一詞在【尼2:8】、【傳2:5】、【歌4:13】中。這是一個源於東亞語言的詞,並已被希臘語、羅馬語和其他西方語言採用。在梵語中,paradesha 意為高地和耕地;在亞美尼亞語中,pardes 指房屋周圍種植樹木、灌木、草的園林,用於實用和觀賞。在波斯,這個詞指君主和王子鄉間住所周圍的遊樂園和有野生動物的公園。因此,它通常指一個遊樂園;在新約中,它被應用於死後蒙福者的居所,上帝和快樂靈魂的居所;或指作為蒙福之地的天堂。有些人認為保羅在這裡用「樂園」一詞來描述一個與「第三層天」所指不同的地方;但沒有充分的理由支持這種假設。唯一的區別是,這個詞暗示了一個蒙福之地;但無疑指的是同一個地方。

聽見隱秘的言語。這裡譯為「隱秘的」(αρρητα)這個詞,既可以指不能說出的,也可以指不應該說出的。這個詞的意思是不可言喻的,難以形容的;無論我們賦予它哪種含義,保羅的意思是說,他無法用言語來充分表達他所看見和聽見的。這裡使用「言語」一詞似乎暗示他聽見了崇高的讚美之詞;或者說,有些真理傳達給他的心靈,他無法指望用人類所說的任何語言來傳達。

是人不可說的。旁註:「可能」。維特修斯(Witsius)認為「exōn」(exōn)這個詞可能包含兩者,道德里奇(Doddridge)也同意這種解釋。另見羅賓遜(Robinson)的詞典。這個詞最常用於「合法的」意義。因此,【太14:4】:「你娶她是不合法的」;【徒16:21】:「我們遵守是不合法的」;【徒22:25】:「你們鞭打一個羅馬人是合法的嗎?」等等。在「合法的」相同意義上,它也用於【太12:2,10,12】;【太20:15】、【可2:26,10:2】。當它指可能性時,它可能意味著道德上的可能性;也就是說,適當性,或者它意味著它是正確的。因此,在我看來,這裡這個詞更意味著不適合說出那些事;試圖說出那些事是不對的。語言可能也無法清楚地傳達與保羅當時蒙允許看見的事物相關的觀念,但主要思想是,有某種原因使他不適合試圖將這些觀念傳達給一般人。猶太人認為說出四字神名(יהוה),即耶和華的名字是不合法的;每當這個名字出現在他們的經文中,他們就用「Adonai」這個名字代替。他們確實堅持認為,真正的發音已經完全失傳,至今沒有人試圖發音。但這只是迷信;保羅不可能受到任何這種原因的影響。

這裡所指的事件非常引人注目。這是聖經中唯一一個被提到天上,無論是真實還是異象,然後又回到地上,並從個人觀察中獲得資格傳達關於天上世界重要真理的例子。以諾和以利亞被提到天上;但他們沒有回來與人交談。以利亞與摩西在變貌山上與耶穌交談;但他們只與他談論他即將在耶路撒冷完成的離世,【路9:31】。他們沒有必要與耶穌談論天堂,因為他從天堂降下並在天堂,【約3:13】,而且他們不被允許與門徒談論天堂。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約11章】,許多睡在墳墓裡的聖徒在耶穌死時復活,【太27:52】,但沒有任何暗示他們向活人傳達了關於天上世界的任何信息。在數百萬被提到天上的人中,沒有一個人被允許回來為其榮耀作證;為上帝作證說他忠於他的應許;鼓勵他虔誠的朋友堅持不懈;或邀請他未悔改的朋友跟隨他到那個榮耀的世界。而且律法如此固定,原則如此確立,即使拉撒路也不被允許去,儘管地獄裡的財主懇切請求,去警告他的朋友不要跟隨他到那個痛苦的世界,【路16:27-31】。穆罕默德確實假裝他曾到過天堂,他試圖描述他所看到的;而真啟示與假啟示或偽啟示之間的區別,在保羅莊嚴的沉默——「值得神聖沉默的言語」(賀拉斯)——與麥加先知的幼稚言論之間得到了鮮明的體現。見《古蘭經》第17章。由於這鮮明地說明了真宗教與欺騙之間的區別,我們可以回顧一下這位騙子在他著名的旅程中發生的主要事件。整個記載可以在普里多(Prideaux)的《穆罕默德生平》第43頁及以後找到。他莊嚴地聲稱他曾被提升到諸天之天;他騎著一頭比騾子小但比驢大的白色野獸,從麥加的聖殿被運到耶路撒冷的聖殿;他與同伴加百列連續升上七層天,接受並回報了其蒙福居民的問候;然後他獨自前進到離全能者寶座兩箭之遙的地方,在那裡他感到一股寒冷刺入心臟,並被上帝的手觸摸肩膀,上帝命令他每天禱告五十次,但在摩西的建議下,他被說服將次數減少到五次;然後他回到耶路撒冷和麥加,在夜晚的十分之一時間內完成了數千年的旅程。

保羅不被允許傳達他所看見的事實非常引人注目。自然會問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上帝沒有差遣已故的聖徒來告訴人們天堂的榮耀?為什麼他不允許他們來為他們所看見和享受的作證?為什麼不來消除虔誠者的疑慮;為什麼不來說服一個漫不經心的世界;為什麼不來為上帝作光榮的見證,說他忠實地獎賞他的子民?特別是,為什麼他不讓保羅,這個他曾允許看見樂園榮耀的人,簡單地見證他所看見的,並告訴我們那裡有什麼?

對於這些顯而易見的問題,我們無法給出一個可以證明是真實的答案。但我們可以提出一些理由,這些理由可能提供一個合理的答案,並有助於消除此案中的一些困惑。因此,我建議以下可能是保羅不被允許向人傳達他所看見的一些原因:

(1.) 這是為了支持保羅自己,以應對他即將忍受的非常特殊的試煉。上帝呼召他去經歷巨大的勞苦和自我犧牲。他將獨自勞苦;去異國他鄉;遭受迫害,最終被處死;而上帝的目的是通過一些特殊的恩典顯現來裝備他完成這項工作。因此,他賜予他對天堂的這種看法,使他能夠在試煉中得到支持,因為他確信他所教導的真理是無疑的,並且期待著當他的勞苦結束時,榮耀必然會降臨。這是一個上帝賜予特殊異象以預備試煉的例子,就像他現在常常對他的子民所做的那樣,以特殊的方式為特殊的試煉預備他們。基督徒,由於某種原因,在被呼召忍受試煉之前,常常比其他時候有更崇高的見解和更深刻的感受——特殊的恩典來預備他們受苦。但由於這主要是為保羅一人設計的,所以他不適合將他所看見的傳達給他人。

(2.) 很可能,如果天堂的榮耀完全被啟示出來,我們將無法理解;即使我們理解了,我們也會對此表示懷疑。天堂與我們所見的如此不同;如此超越我們最高的理解;可能與我們現在所預期的如此不同,以至於我們將遲遲不願接受啟示。即使在地球上,描述我們未曾見過的事物也總是困難的,以至於我們很難對其有任何清晰的概念:描述天堂會困難得多!我們常常對地球上外國所報導的存在,而我們未曾見過的事物表示懷疑,而且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我們才會相信。暹羅國王,當荷蘭大使告訴他,在他國家水會變得如此堅硬,以至於人們可以在上面行走時,他說:「我常常懷疑你說謊,但現在我知道你說謊。」我們,憑著我們微弱的信心,如果被告知天堂中實際存在的事物,我們可能會如此懷疑。我們很可能會將其視為完全不可信而轉身離去。

(3.) 有些偉大的真理,上帝不打算向人啟示。目的是傳達足夠的真理來贏得我們,安慰我們,支持我們的信心——而不是啟示所有。在永恆中,必然有無數的真理和榮耀,我們現在不需要知道,而且在許多方面,也不適合向人啟示。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知道所有,而在於我們是否有足夠的真理安全地引導我們進入天堂,並在人生的試煉中安慰我們。

(4.) 天堂已經啟示了足夠的真理,足以引導和安慰我們在這個世界上。上帝已經大致告訴我們它將會是什麼樣子。它將是一個沒有罪惡的世界;沒有眼淚;沒有錯誤、不公、欺詐或戰爭;沒有疾病、瘟疫、災禍、死亡;而且很容易為我們所有的目的充分描繪出這幅圖畫。讓我們想想一個所有人都純潔聖潔的世界;一個擺脫我們現在所見的一切邪惡的世界;擺脫痛苦、疾病、死亡;一個「朋友永不離去,敵人永不來臨」的世界;一個所有人都和諧與愛的世界——而且所有這一切都將是永恆的;我們就會看到上帝已經啟示了足夠的真理來造福我們。當我們期待一個永恆的天堂時,人類最高的希望就得到了滿足;當我們有永恆安息的盼望時,最沉重的試煉也可以欣然忍受。

(5.) 還有一個原因可以解釋為什麼保羅不適合透露他所看見的,以及為什麼上帝沒有向人更充分地啟示天堂。那就是,他的目的是要我們在這裡憑信心行事,而不是憑眼見。我們不應看見獎賞,也不應被完全告知獎賞是什麼。我們應當對上帝有這樣的信心,確信他會完全獎賞和賜福我們,並在這種信心之下,我們要在這裡生活和行動。因此,上帝旨在考驗我們的信心,並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他的子民樂意遵守他的命令,並信賴他的信實。此外,如果天堂的所有榮耀都被啟示出來;如果所有可能被告知的都被告知;如果天堂對凡人來說盡可能地具有吸引力,那麼他的自稱子民可能就會被獎賞的希望完全影響。就目前而言,有足夠的來支持和安慰;但不足以使其成為我們事奉上帝的主要和唯一原因。可以補充的是,

(a.) 我們在這裡擁有關於天堂的所有真理。不會有其他使者前來;已故的虔誠者也不會回來。因此,如果人們不願因他們所擁有的真理而得救,他們就必失喪。上帝不會再傳達更多。

(b.) 基督徒很快就會知道關於天堂的一切。他很快就會在那裡。他開始的每一天都沒有任何確定性,他可能不會在天堂結束這一天;他躺下休息時,沒有任何保證他不會在天堂醒來,在它完全而永恆的輝煌之中。

(c.) 罪人很快就會完全知道失去天堂的滋味。一瞬間可能讓他完全意識到自己的損失——因為他可能會死;一瞬間可能讓他永遠無法到達榮耀的世界。

(a) 「聽見隱秘的言語」【路23:43】、【啟2:7】 (1) 「合法的」 「可能的」【第5節】這樣的人,我要誇口。誇口這樣的人是正確的。人們會承認,誇耀這樣的人是正確的,並認為他特別蒙上帝恩待。我將誇口他蒙主賜予特殊榮耀。然而,布盧姆菲爾德(Bloomfield)認為,譯為「這樣的人」的詞應譯為「這樣的事」,或「這樣的事件」;意思是:「我確實可以正當地誇口我被提到天上,因為這件事的全部榮耀都歸於那位如此高舉我的人;但我自己,或我裡面的一切,我都不會誇口。」羅森穆勒(Rosenmuller)也是這樣解釋的。但在我看來,上下文要求我們將其理解為一個人,而且這段經文帶有部分反諷意味。保羅用第三人稱說話。他選擇不直接提及自己。儘管他實際上指的是自己,但他不會直接說出來,而是說他們會承認誇口這樣的人是恰當的。

然而,關於我自己。直接地。我不適合誇口自己。「你們會允許我誇口我所提到的人;我承認我不適合直接誇口自己。」

但在我的軟弱上。我的軟弱、試煉、痛苦、苦難;許多人認為是軟弱的。 【林後11:30】。

(a) 「關於我自己」【林後12:9,10,11:30】 (*) 「軟弱」 「我的軟弱」【第6節】因為我即使願意誇口。我認為這是一個對前面反諷的莊嚴而認真的聲明;保羅的意思是認真地說,如果他願意像其他人一樣誇口,如果他選擇誇耀自己的成就和特權,他將有足夠的內容可以提及。這不會是毫無根據或毫無正當理由的空洞誇口,因為他作為使徒的勞苦以及他蒙受神恩的證據,他有足夠的內容可以自信地談論,就像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的那樣。「我本可以說得比我已經說的更多,並提出所有人都會承認是站得住腳的主張,證明我蒙上帝特別恩待。」

我不會是個愚昧人。這不會是愚蠢的誇口;因為這將符合事實。我本可以提出比我已經提出的更多;我本可以談論那些沒有人會質疑的事情,作為我被視為蒙上帝特別恩待的正當主張的基礎;我可以認真地陳述所有人都會承認是這樣的事情。

第12章

因為我會說實話。 也就是說,「無論我在這個主題上說什麼,都將是簡單的實話。我不會提及任何沒有實際發生的事情。但我忍住了,免得有人對我產生不恰當的評價。」使徒似乎本來打算再補充一些,但他被這裡所指的擔憂所阻止。或者,他或許是想說,如果他誇耀他剛才提到的異象,如果他繼續說他因此受到了多大的榮耀和提升,那也並無不妥。這異象是如此非凡,以至於如果他嚴格地只說實話,就像他會做的那樣,它仍然會被所有人視為一種非常非凡的榮耀,而且是那些假教師中沒有人可以引用來作為他們誇耀基礎的。

免得有人對我產生不恰當的評價,等等。 我認為這節經文的這部分意思是:「我希望並期待我的評價是基於我的公開生活。我期望人們根據我的行為、他們在我身上所看到的,以及我在建立基督教方面所做的一切的普遍聲譽來判斷我。我願意讓我的品格和聲譽,以及我在人類中受到的評價,都建立在這些基礎上。我不希望我在人們中的品格是由我內心的感受,或我可能從天上得到的任何秘密的、非凡的啟示來決定,因為這些是我的同胞無法觀察到的。我願意根據我的公開生活來被評價;無論這些非凡的顯現對我個人來說有多麼寶貴,或者它們給我帶來多大的安慰,我都不希望將它們作為我公開聲譽的基礎。我期望我的地位和評價是基於我的公開行為;基於所有人都看到和聽到的關於我的事情;我也不希望他們對我的評價超出這個範圍。」這是一個高尚的人的語言,他願意享受與他的公開生活相稱的聲譽。他希望他的聲譽基礎是所有人都看得到、可以檢驗的。與狂熱者和狂信者不同,他沒有訴諸任何秘密的衝動;他沒有將自己獲得公眾信任的理由建立在任何來自天上的特殊啟示上;他希望根據他的公開行為來被評價。這裡教導的重要真理是,無論我們與上帝有多麼多的交通;無論我們在禱告中,以及在我們與上帝相交的蒙福時刻中,獲得多麼多的安慰和支持;或者無論我們可能因此而自認為是天上的寵兒;以及無論這在試煉中給我們帶來多大的支持,這都不應該成為我們向同胞要求好評的基礎。我們應該希望根據我們的公開品格;根據我們眾所周知的行為;根據我們在人們眼中所過的生活來被評價,並且我們應該滿足於我們的行為所應得的公眾尊重。我們或許很少提及我們與上帝秘密、快樂、最蒙福的交通時刻。保羅將他這方面最崇高的喜樂隱藏了十四年:這對那些不斷宣揚自己的基督徒經歷,並誇耀自己所享受的一切的人來說,是多麼好的榜樣啊!我們絕不應該將這些時刻作為我們在同胞中獲得品格評價的基礎。我們絕不應該將此作為我們要求公眾信任的基礎。對於所有這些要求,對於我們在人們中受到的所有評價,我們都應該願意接受我們生活的檢驗。保羅甚至不願將一個天上的異象——甚至是被允許看到天上榮耀的特權,儘管這是沒有其他活人所得到的恩惠——作為他品格受評價的基礎!這對那些希望通過秘密的狂喜和來自天上的特殊啟示來被評價的人來說,是多麼好的榜樣啊!不。讓我們願意被人們根據他們在我們身上所看到的來評價;享受我們的行為所應得的聲譽。讓我們與上帝的交通激勵我們自己的心;但我們不要將此強加於人,作為要求在他們評價中獲得崇高地位的理由。

【第7節】免得我過於自高。 免得我靈性上驕傲;免得我變得自負和虛榮,以為我是天上的特別寵兒。如果保羅都有靈性驕傲的危險,誰沒有呢?如果上帝有必要採取一些特殊措施來使他保持謙卑,我們就不必驚訝同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其他情況下。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保羅天生就是一個驕傲的人。他天生自負;相信自己的才能和成就,並且極度渴望成功。因此,當他成為基督徒時,他的一個主要罪惡就是驕傲;而且由於他在蒙召成為使徒方面受到了特別的恩惠;在傳道方面的成功;在其他使徒中的地位,以及所領受的啟示,他也有特別的危險會變得自負,並為自己的成就而驕傲。沒有什麼危險比驕傲更經常地困擾基督徒,甚至是傑出的基督徒。沒有什麼罪惡比驕傲更狡猾、更陰險、更具欺騙性;沒有什麼罪惡比驕傲更經常潛伏在心靈周圍,更容易進入。那些在歸主前以驕傲為特徵的人,在歸主後將特別容易陷入驕傲;那些在禱告、交談或講道方面有傑出恩賜的人,將特別容易陷入驕傲;那些特別成功的人將有危險;那些有任何非凡屬靈安慰的人也將有危險。對於這種罪惡,那些最親近上帝的人可能處於最特別的危險之中;那些在虔誠方面最傑出的人應該感覺到,他們也處於一個敵人會以狡猾和陰險的方式接近他們的位置,並且他們處於特別容易跌倒的危險之中。或許,擔心他可能會因朋友的奉承而變得驕傲,是保羅將這件事隱藏了十四年的原因之一;如果人們希望避免這種罪惡的危險,他們就不應該急於談論他們與上帝交通中最蒙福的時刻。

因我所得的啟示甚大。 藉著我被提升到天上,並被允許看到天上世界的奇妙,以及上帝在其他時候賜予我的許多啟示。

就賜給我。 也就是說,上帝樂意指定我。保羅所用的詞語值得特別注意。他說這個「肉體上的刺」是賜給他的,暗示這是一種恩惠。他沒有抱怨;他沒有說這是殘酷地送來的;他甚至沒有將其稱為苦難;他將其稱為一份禮物,就像任何人談論所得到的恩惠一樣。保羅對由此產生的益處有如此清晰的認識,以至於他將其視為一種恩惠,就像基督徒應該看待每一次試煉一樣。

一根刺在肉體上。 這裡使用的詞(σκολοψ)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它原意是指任何尖銳或鋒利的東西,例如木樁或柵欄(色諾芬《遠征記》5.2.5);或魚鉤的尖端。這個詞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用來表示荊棘或刺,作為何西阿書2:6中「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的翻譯;在以西結書28:24中用來表示刺人的荊棘,作為(sillon)的翻譯,意指棕櫚樹枝條上的刺;在民數記33:55中用來表示「眼中的刺」,作為(sikkim)的翻譯,意指荊棘或刺。就這裡使用的詞而言,它指的是一根尖銳的荊棘或刺;其意思是,他所指的試煉就像這樣一根刺扎在肉體上那樣令人困擾和痛苦。但它是否指肉體或身體上的某種虛弱或疼痛,則是另一個問題,而且是一個解釋者意見分歧很大的問題。任何熟悉註釋書的人都知道,幾乎每個解經家對此都有自己的看法,而且沒有人能夠為自己的看法提供任何充分的理由。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憑空想像的;許多甚至荒謬可笑。就連巴克斯特(Baxter),他自己也患有某種此類疾病,也認為這可能是結石或砂石;而通常非常明智的道德里奇(Doddridge)則認為,他對天上榮耀景象的看法如此影響了他的神經,以至於產生了麻痺性疾病,特別是口吃,或許還有面部可笑的扭曲。這個觀點是由惠特比(Whitby)提出的,也為本森(Benson)、麥克奈特(Macknight)、斯萊德(Slade)和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所採納。但儘管有最受尊敬的名字支持,很容易證明這只是純粹的猜測,而且可能與關於這個主題的眾多觀點中的任何一個一樣不可靠。如果保羅的言語受到影響,面部扭曲,神經因這樣的景象而受損,那麼當這發生時,他怎麼會懷疑自己是在身內還是在身外呢?許多拉丁教父認為是指某種不羈和難以控制的慾望。屈梭多模(Chrysostom)和耶柔米(Jerome)認為他指的是頭痛;特土良(Tertullian)認為是耳痛;而羅森穆勒(Rosenmuller)則認為是頭部痛風(kopfgicht),而且這是一種週期性疾病,就像他在加拉太人那裡時所受的影響一樣(加4:13)。但這裡所有的猜測都是徒勞的;註釋家們眾多奇怪和荒謬的觀點,悲哀地證明了他們在無法確定真相的情況下,傾向於憑空想像。所有能知道的只是,這是肉體上的某種虛弱,某種身體上的苦難或災難,就像荊棘不斷刺入肉體一樣(加4:13);而且這是為了防止靈性驕傲而設計的。確實,這很可能是一種可以被他人看見的東西,因此當他與他們在一起時,這有助於使他謙卑。

撒旦的使者。 在希伯來人中,習慣將嚴重而痛苦的疾病歸因於撒旦。比較約伯記2:6-7,路加福音13:16。在救主時代,惡靈在許多情況下確實附身於人體,並導致痛苦的身體疾病;保羅在這裡說,撒旦被允許將這災難加在他身上。

要攻擊我。 「攻擊」的意思是用手擊打;然後指以任何方式虐待。其意思是,這件事的影響和目的是要深深地折磨他。道德里奇(Doddridge)和克拉克(Clarke)認為這裡指的是撒旦派到哥林多的假教師,他們是保羅持續不斷的麻煩來源。但我認為他指的是某種身體上的虛弱,這似乎更為可能。這節經文所教導的普遍真理是,上帝會確保他的子民不會因他所施的恩惠和屬靈特權而過度自高。他會採取措施使他們謙卑;他對待他子民的大部分方式都是為了實現這一點。有時,就像保羅的情況一樣,會通過身體上的虛弱或試煉、疾病或長期纏綿的病痛來實現;有時通過極度的貧困和卑微的生活狀況;有時通過使我們從富裕的狀態中跌落,因為我們有過度自高的危險;有時通過允許我們被誹謗和誣衊,允許敵人起來攻擊我們,玷污我們的品格,而且是以我們無法應對的方式;有時通過迫害;有時通過我們的事業缺乏成功,如果是在事奉中,則通過收回他的靈;有時通過允許我們陷入罪中,從而在世人面前大大羞辱我們。大衛和彼得就是這樣的情況;上帝常常以這種方式讓我們看到自己的軟弱,並通過允許我們做出一些永遠成為我們羞辱之源的行為,一些如此卑劣、如此羞辱、如此顯明我們內心深處墮落的行為,來使我們意識到自己的依賴和應有的謙卑。大衛在謀殺烏利亞之後,怎能驕傲自大呢?彼得在用可怕的誓言否認他的主之後,怎能驕傲自大呢?因此,許多基督徒被允許因撒旦的誘惑而跌倒,以顯示他們的軟弱並使他們遠離驕傲;許多跌倒成為犯罪者永久益處的契機。或許每個曾蒙受崇高屬靈見解和安慰的基督徒,都能回想起過去生活中一些永遠令他遺憾和羞辱的事情。我們應該感謝任何能使我們謙卑的災難;我們應該記住,清晰而崇高的上帝和天堂的見解,畢竟比為了使我們謙卑而必須忍受的所有痛苦,更能彌補一切。

【第8節】為這事。 因為這事;為了使這災難得以除去。

我三次求過主。 新約中,「主」這個詞,當它沒有其他詞語來限制其意義時,通常指主耶穌基督(徒1:24)。這裡的下一節經文明確地表明,保羅是向主耶穌禱告的。答案是,他的恩典夠他用;保羅因此安慰自己說,如果基督的能力(這答案所暗示的)臨到他身上,這就足夠支持他了。如果這是結果,他就會在試煉中誇耀。甚至羅森穆勒(Rosenmuller)也堅持認為,保羅是向主耶穌禱告的,並說連索西尼派(Socinians)自己也承認這一點。格勞秀斯(Grotius)在哥林多後書12:9的註釋中也說,答案是基督給出的。但如果這指的是主耶穌,那麼它就證明在患難時向他祈求是正確的,敬拜他也是正確的。禱告是我們所能進行的最莊嚴的敬拜行為;而要為基督獻上神聖的尊榮,沒有比保羅敬拜他,並呼求他除去嚴重而痛苦的災難這一事實更好的權威了。

三次。 這可能意味著他經常為此禱告,或者他曾在三個既定而莊嚴的場合尋求。許多註釋家認為是指前者。但我認為保羅在三個特殊的場合,懇切地禱告求除去這災難,這似乎更為可能。我們會記得,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三次禱告,求這杯離開他(太26:44)。第三次他停止了,並順服了上帝的旨意。有理由相信,猶太人習慣為任何重要的祝福或為除去任何災難禱告三次;保羅這樣做不僅符合慣例,而且特別會效法主耶穌的榜樣。在猶太人中,三是一個神聖的數字,重複的例子表明重要的交易被提及為做了三次。參民數記22:28,24:10;撒母耳記上3:8;20:41;列王紀上18:34;箴言22:20;耶利米書7:4;22:29;約翰福音21:17。因此,很可能保羅在三個不同的場合懇切地求主耶穌除去這災難。這可能極其痛苦;或者他認為這可能會妨礙他作為傳道人的成功;或者這可能性質特殊,使他受到嘲笑;因此他禱告,如果可能的話,這災難能被除去。這段經文證明,懇切並重複地禱告求除去任何災難是正確的。救主在園中如此禱告;保羅在這裡也如此禱告。然而,它也證明這種禱告應該有一個限度。救主禱告了三次;保羅也將自己的祈求限制在相同的次數,然後順服了上帝的旨意。這並不證明我們在祈求中應該嚴格限制在這個數字;但它證明應該有一個限度;我們不應該過度焦慮;當從任何原因來看,災難不會被除去時,我們就應該順服。救主在園中知道這杯不會被除去,他便順從了。保羅被間接告知他的災難不會被除去,他也順服了。我們可能不會得到來自天上的這種啟示,但我們可能以其他方式知道災難不會被除去;我們就應該順服。我們為之禱告的孩子或其他朋友可能去世;或者災難,例如失明、耳聾、健康喪失或貧困,可能變得永久性,以至於沒有希望除去它;我們就應該停止禱告求除去它,並且我們應該樂意順服上帝的旨意。大衛為他的孩子活著時懇切禱告;當孩子去世後,再為它禱告已無用,他便順服上帝的旨意(撒下12:20)。

【第9節】他對我說。 救主回答了。保羅沒有告訴我們這是以何種方式完成的,或者是否在禱告時完成的。麥克奈特(Macknight)認為,基督可能再次向他顯現,並以可聽見的聲音對他說話。格勞秀斯(Grotius)認為這是通過猶太作家經常提及的「巴特科爾」(Bath-qol——「聲音的女兒」)完成的,他們認為列王紀上19:12中「微小的聲音」一詞就是指這個。但我們無法確定這是以何種方式完成的,而且這並不重要。保羅習慣與救主交通,並習慣從他那裡領受啟示。這裡重要的事實是,他的請求沒有完全按照他提出的形式得到應允,但他得到了恩典的保證,足以支持他度過試煉。這是義人懇切禱告的一個例子,無疑是憑著信心獻上的,但沒有按照他所期望的形式得到應允,儘管在恩典足以支持他的保證中得到了實質性的應允。因此,它提供了關於禱告的一個非常有啟發性的教訓,並告訴我們,我們不應該理所當然地期望我們所有的禱告都會得到字面上的應允,而且如果沒有得到應允,我們也不應該失望或氣餒。事實上,即使是虔誠的人,以及那些憑著信心向上帝禱告的人,他們的禱告也並非所有都得到字面上的應允。例如,大衛的禱告(撒下12:16-20)沒有得到字面上的應允:他懇切為之祈求生命的孩子死了。同樣,救主的請求也沒有得到字面上的應允(可14:36)。他懇切希望被挪去的苦杯並沒有被挪去。我們面前的例子也是如此。比較申命記3:23-27;約伯記30:20;耶利米哀歌3:8。現在在許多情況下也是如此,基督徒熱切地憑著信心禱告,求除去某些災難,但災難並沒有被除去;或者求他們認為對他們福祉有益的事物,但卻被拒絕了。造成這種情況的一些原因很明顯:

(1.) 如果災難沒有被除去,所賜予的恩典對個人來說將比直接應允他的禱告更有價值。保羅的情況就是如此;大衛無疑也是如此;現在的基督徒也常常如此。除去災難可能表面上是一種祝福,但也可能伴隨著對我們屬靈福祉的危險;所賜予的恩典可能具有永久的價值,並可能與基督徒品格中一些最可愛特質的發展相關聯。

(2.) 應允所祈求的確切事物可能對禱告者無益。當父母懇切而順服地為孩子的生命禱告時,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如果孩子活著,他可能比他死了給父母帶來更多的悲傷。大衛從押沙龍那裡得到的麻煩遠比他為之懇切禱告的孩子的死亡所帶來的麻煩多。同時,對孩子來說,被接走可能更好。如果他在嬰兒時期死去,他將得救。但誰能說,如果他長大成人,他的品格和命運會如何呢?其他事情也是如此。

(3.) 上帝常常為我們預備了比立即應允我們的禱告更好的事物。誰能懷疑這對保羅來說是真的呢?基督所應許的恩典足以支持我們,這比僅僅除去任何身體上的痛苦更有價值。

(4.) 如果我們的祈求得到字面上的應允,對我們來說可能並不好。誰能說什麼對自己最好呢?如果得到了所求的事物,誰能說我們多久就會忘記施恩者,變得驕傲和自負呢?上帝的目的是要使保羅謙卑;而這可以通過繼續他的苦難並賜予所應許的恩典來更好地實現,而不是通過除去苦難並收回恩典。要做的正是使他保持謙卑;而這苦難不能被除去,否則也會失去益處。確實,即使所求的事物本身是合宜的,基督徒有時也會以不恰當的方式祈求,這也是他們許多禱告沒有得到應允的原因之一。但這與我們面前的案例無關。

我的恩典夠你用的。 這是一個比除去災難更好的回答;而且保羅似乎完全滿意。救主的意思是,他會支持他;他不會讓他因試煉而筋疲力盡;他無所畏懼。苦難確實沒有被除去;但有一個應許,基督的恩惠會不斷地向他顯現,他會發現他的支持是充足的。如果保羅有這種支持,他就能很好地忍受試煉;如果我們有這種保證,就像我們可能有的那樣,我們就可以歡迎苦難,並為災難臨到我們而歡喜。如果我們得到救贖主莊嚴的應許,我們將被扶持,永不沉淪於沉重的苦難之下,這就是對我們禱告的充分回答。

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也就是說,我賜予我子民的能力,通常在他們感到軟弱時,會更完全地彰顯出來。它不會賜予那些自以為強壯,不覺得需要神聖幫助的人。它不會像對軟弱的人那樣,完全彰顯在那些精力充沛、強壯的人身上。當我們意識到自己軟弱,並感到需要幫助時,救贖主才會彰顯他扶持的能力,並賜予他最純粹的安慰。格勞秀斯(Grotius)收集了幾段來自古典作家的類似經文,可以說明這個表達。例如,普林尼(Pliny)在《書信集》第七卷第26封信中說:「我們在軟弱時表現最好。」塞內卡(Seneca)說:「災難是美德的契機。」昆提利安(Quintilian)說:「所有的心靈魯莽都會被身體的災難所打破。」米努修斯·費利克斯(Minutius Felix)說:「災難常常是美德的磨練。」很少有基督徒不能為救贖主這裡所說的真理作證,也很少有基督徒沒有在苦難時期經歷過他們所知道的最純粹的安慰,並最清楚地感受到他安慰的同在和能力。

所以我更喜歡誇耀我的軟弱。 我認為受苦是一種特權,如果我的試煉能使我更豐盛地享受救贖主的恩惠。他的同在和所賜予的力量,足以彌補我所忍受的一切試煉。

使基督的能力。 基督所賜予的力量;他在試煉中支持我所彰顯的能力。

覆庇我。 (episkenose, 覆庇我)。這個詞原意是指搭帳篷在上面;然後指居住在其中或其上。這裡用作停留或與之同在的意思。其意思是,基督向他的子民所彰顯的能力與他們同在,或在他們的試煉中與他們同在,因此他會在苦難中歡喜,以便他能分享由此而來的幫助和安慰。由此可知:

(1.) 基督徒從未因受苦和苦難而失去任何東西。如果他能通過試煉獲得基督的恩惠,他就是得益者。救贖主的恩惠足以彌補我們為他的緣故所忍受的一切。

(2.) 基督徒因試煉而得益。我從未見過一個基督徒最終沒有從試煉中受益。我從未見過一個基督徒沒有發現他在苦難中獲得了許多對他有價值的東西。我不知道我是否找到過一個基督徒願意用他在苦難中獲得的益處,來換取最不間斷的繁榮和世上最高的榮譽所能給予的一切。

(3.) 學會歡樂地忍受試煉。它們對我們有益。它們發展出一些最可愛的品格特質。如果它們被適當地接受,它們不會傷害任何人。基督徒應該為他在苦難中所得的而歡喜,無論代價如何。它比所付出的代價更有價值;當我們臨終時,我們最應該感謝上帝的事情將是我們的苦難。哦,如果它們是使我們在天堂獲得更高地位,並使我們更靠近救贖主的手段,誰不會為他的試煉而歡喜呢?

【第10節】所以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艱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 既然試煉帶來如此多的益處;既然我的苦難是如此卓越地獲得基督恩惠的契機,我便樂於受苦。苦難中常有真正的喜樂,儘管這聽起來矛盾。我所認識的一些最快樂的人,是那些深受苦難的人;我所見過的一些最純粹的喜樂,是在病榻上和面對死亡時顯現出來的。我毫不懷疑,保羅在所有他的軟弱和凌辱中,所擁有的喜樂超越了世上所有財富和榮譽所能給予的。在此可見信仰的力量。它不僅支持——它還安慰。它不僅使人能以順服的心忍受痛苦,而且使人能歡喜。哲學使情感麻木;不信使人在試煉中抱怨和不滿;世上的享樂在苦難時甚至沒有能力支持或安慰;但基督教在試煉中提供積極的喜樂,使受苦者能含淚微笑。

在軟弱上。 在我的軟弱上(林後11:30)。

在凌辱上。 在我作為基督的跟隨者所遭遇的輕蔑和嘲諷中(林後11:21)。

在艱難上。 在缺乏中(林後6:4-5)。

為基督的緣故在困苦上。 (林後6:4)。在我因救主而面臨的各種缺乏和困難中,或我在他的事業中受到的苦難。

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 當我感到軟弱;當我受到試煉,本性衰竭時,力量就賜給我,我便能忍受一切。我越是被試煉壓倒,我就越感到需要神聖的幫助,也越感到神聖恩典的功效。這正是申命記33:25的應許:「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希伯來書11:34也說:「軟弱變為剛強。」哪個基督徒沒有經歷過這個,並且能夠說,當他感到自己軟弱,感到在許多試煉的累積下快要沉淪時,他發現自己的力量與他的日子相稱,並感受到一股大能的手扶持著他?正是在那時,救贖主以一種特殊的方式顯現自己;正是在那時,基督信仰的卓越真正被看見,其力量被欣賞和感受。

【第11節】我成了愚妄人,自誇。 我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我一直談論自己,直到我承認我在這種誇耀中顯得愚蠢。這樣做是愚蠢的,如果不是因為我的處境和被迫談論自己的必要性,我不會這樣做。」保羅無疑希望他所說的關於自己的話不被視為他人效法的榜樣。信仰抑制了一切虛妄的誇耀和自我吹噓;為了防止他人陷入誇耀的習慣,然後以他的榜樣為藉口,他小心翼翼地說他認為這是愚蠢的;而且如果情況沒有迫使他這樣做,他絕不會這樣做。因此,如果有人想效法保羅談論自己和自己所做的事,那麼他只能在像保羅一樣的處境下,並且當信仰的榮耀和他的用處迫切需要時才這樣做;而且他不要忘記,保羅深思熟慮的信念是,誇耀是愚蠢人的特徵!

是你們強逼我的。 你們使我有必要為我的品格辯護,並陳述我作為使徒的神聖使命的證據。

第12章

【第11節】因為我本該受你們稱讚的。 由你們來稱讚。這樣,我這愚昧的自誇就沒有必要了。這是多麼委婉的責備啊!這愚昧自誇的過錯完全在他們。他們對他非常熟悉。他們從他的事奉中獲得了巨大的益處,他們理應懷著感恩之心,並出於對公義和真理的尊重來為他辯護。但他們沒有這樣做;因此,由於他們的過失,他被迫進行了這番令人不快的自我辯護。

因為我在任何事上都不比那些最偉大的使徒差。 無論是在我蒙召擔任使徒職分的證據上(1Cor 9:1及以下),還是在聖靈的恩賜上,或是在我的成功上,或是在行神蹟的能力上證明我蒙受神聖的使命上(2Cor 11:5)。

雖然我算不得什麼。 這個表達要麼是諷刺,要麼是嚴肅的。根據前一種假設,它的意思是,他被視為無足輕重;那些假使徒說他一無是處,或者說他對使徒職分沒有任何主張。這是克拉克(Clarke)和許多近代解經家的觀點。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傾向於此。根據後一種觀點,這是保羅謙卑的表達,旨在表達他對自己過去生活的不配感,這種信念因他所獲得的崇高特權以及他作為使徒被提升到的崇高地位而加深。這是大多數早期解經家的觀點。道德里奇(Doddridge)將兩者結合起來。無法確定哪種解釋是正確的;但在我看來,後一種觀點最符合這段經文的範圍,也最符合我們有理由認為使徒當時會說的話。的確,在這段討論中(2Cor 10及以下),有很多諷刺的成分。但在我們面前這段經文的整體語氣中,他是嚴肅的。他正在談論他的苦難,以及他被提升到使徒崇高地位的證據,因此,在這次討論中插入一句諷刺的話似乎不太自然。此外,這種解釋與他在1Cor 15:9所說的「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完全吻合。如果這是正確的解釋,那麼它教導我們:

(1.) 最高的敬虔成就與最深切的虛無和不配感並不矛盾。

(2.) 上帝賜予我們的最傑出恩惠與最謙卑的態度是一致的。

(3.) 那些在基督徒生活中蒙受最多恩惠、最受上帝尊榮的人,不應不願居於低位,並將自己視為無足輕重。與上帝相比,他們算什麼?什麼也不是。與天使相比,他們算什麼?什麼也不是。作為受造物與浩瀚宇宙相比,我們算什麼?什麼也不是:一個原子,一個微粒。與其他基督徒,與我們之前活著的傑出聖徒相比,我們算什麼?與我們應當成為的、可能成為的相比,我們算什麼?什麼也不是。讓一個人回顧他過去的生活,看看它是多麼卑劣和不配;讓他仰望上帝,看看祂是多麼偉大和榮耀;讓他看看浩瀚的宇宙,看看它是多麼廣闊;讓他想想天使,反思他們是多麼純潔;讓他想想他本可以成為什麼樣的人,他本可以為他的救主做多少事;讓他看看自己的身體,想想它是多麼脆弱,多麼快就要歸於塵土;無論他在同伴中的地位多麼崇高,無論上帝作為基督徒或傳道人多麼恩待他,如果他感覺正確,他都會覺得自己算不得什麼。最崇高的聖徒以最深切的謙卑著稱;那些最親近上帝的人最能感受到他們的距離;那些將在天堂佔據最高位置的人最深切地感受到他們不配最低的位置。

(a) 「在任何事上」2Cor 11:5 (b) 「我算不得什麼」Lk 17:10, 1Cor 3:7, Eph 3:8

【第12節】使徒的憑據。 那些公認的使徒所行的神蹟。這些「憑據」或證據表明他們蒙受了神聖的使命。Mk 16:16; Mk 16:17; Rom 15:19。

在你們中間顯明出來。 也就是說,由我顯明出來。1Cor 9:2。

凡事忍耐。 儘管我遇到了反對,我還是行了這些事。我耐心地堅持提供我神聖使命的證據。儘管我遇到了不合理的反對,但一系列的神蹟證明我來自上帝,直到我使你們相信我蒙召擔任使徒的職分。

藉著神蹟、奇事。 藉著行神蹟。Acts 2:22。這些在哥林多行的神蹟是什麼,我們沒有明確的記載。然而,它們可能與在其他地方行的神蹟相似,例如醫治病人等;這是最仁慈的,也是神聖能力最決定性的證明之一。

(a) 「使徒的憑據」1Cor 9:2

【第13節】因為你們有什麼…… 這節經文包含著諷刺和反諷的驚人結合,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說,其程度不亞於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的任何例子。其意思是:「我已經在你們中間提供了我使徒使命最充分的證據。我已經將使徒職分最高的恩惠賜給了你們。在這些方面,你們優於所有其他教會。只有一方面你們不如人——那就是,你們沒有被供養我的特權所累。如果你們有這個特權,你們就不會不如任何人。但這是因為我;我請求你們原諒我這一點。我本可以堅持這一點;我本可以要求這一點;我本可以給你們機會在各方面與最蒙恩的教會平等。但我沒有強求,你們也沒有這樣做,我請求你們的寬恕。」這裡微妙地暗示他們沒有供應他的需要(2Cor 11:8);暗示供養福音事工是一種特權,保羅本可以「成為他們的重擔」(1Cor 9:1;參巴恩斯對1Cor 9:2-12的注釋);並承認他對此負有部分責任,在這方面沒有給他們機會在各方面與其他教會平等。

沒有成為你們的重擔。 2Cor 10:8。

請你們饒恕我這錯處。 「如果這是一個錯誤,請原諒。原諒我沒有給你們這個機會與其他教會平等。供養福音事工是一種特權,那些被允許這樣做的人應該認為自己非常蒙福。我請求你們原諒我剝奪了你們任何基督徒的特權。」我們不知道哥林多人對饒恕保羅這件事的感受如何;但大多數教會都會像饒恕任何其他過犯一樣,樂意饒恕一位傳道人這件事。

(b) 「我,我自己」2Cor 11:9

【第14節】看哪,我第三次準備到你們那裡去。 也就是說,這是我第三次打算去看望你們,並為此做了準備。他不是說他已經去過兩次,現在是第三次去;而是說他之前兩次都打算去,但都未能成行。參1Cor 16:5,2Cor 1:15,16。他原來的目的是在去馬其頓的路上拜訪他們,然後在從馬其頓回來時再次拜訪。他現在已經形成了第三個決心,並且有希望付諸實施。

我必不成為你們的重擔。 我仍然像以前一樣,決心不接受會給你們帶來壓力的報酬。2Cor 11:9,10。

因為我所求的不是你們的財物,乃是你們自己。 我不渴望得到你們的財產,而是要拯救你們的靈魂。這是一個崇高的決心;這也是每個福音傳道人應該形成的決心。雖然基督的僕人有權獲得足夠的供養,但他的主要目的不應該是獲得這樣的供養。它應該是更高尚的目標——為救贖主贏得靈魂。參保羅在這方面的行為,Acts 20:33。

因為兒女…… 這個情感中蘊含著極大的細膩和技巧。其意思是:「兒女為父母預備是不自然和不尋常的。事件和職責的常規是父母為兒女預備。因此,我,你們屬靈的父親,選擇以同樣的方式行事。我為你們屬靈的需要預備;我像父親為兒女一樣為你們勞苦。我像他一樣,藉著不斷的自我犧牲來尋求你們的福祉。作為回報,我不要求你們供養我,就像父親通常不期望兒女供養他一樣。我願意像他一樣勞苦,滿足於盡我的職責,並促進我手下之人的福祉。」「不應當」(ουοφειλει)這個詞應當理解為比較意義。保羅並不是說兒女絕不應該供養父母,或者為生病、貧困和體弱的父親積蓄任何東西;而是說這樣做的職責與父母供養兒女的職責相比是輕微和不尋常的。前者是相對罕見的;後者是持續的,是職責的常規。兒女有義務供養年邁無助的父母;但通常的職責是父母供養兒女。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懷有父親般的感情;因此,他願意為他們勞苦而不求報酬。

(c) 「我所求的不是你們的財物」1Cor 10:33, 1Thes 2:8

【第15節】我樂意為你們花費。 我願意為你們的福祉付出我的力量、時間、生命以及我所有的一切,就像父親樂意為他的孩子們付出一樣。為了促進你們的救恩,我願意承擔任何必要的開支。父親為孩子們的勞動是快樂而愉悅的。他對他們的愛如此之深,以至於他樂於為他們辛勞,使他們幸福。牧者為他的羊群的辛勞也應該是快樂的。他應該願意為他們的福祉付出不懈的努力;如果他有正確的感受,他就會從這種辛勞中找到樂趣。他不會抱怨所需的時間;他不會因為這會耗盡他的精力或生命而感到悲傷,就像為家人辛勞的父親一樣。正如父親為孩子們勞動的快樂是人類所能享受到的最純粹、最愉悅的快樂之一,牧者也是如此。或許,總體而言,生活中最愉悅的職業是與牧職相關的;世上最幸福的時刻是在牧職關係的職責中,儘管這些職責是艱鉅的。上帝因此,就像在父親的關係中一樣,將辛勞與快樂結合在一起;並伴隨著最艱鉅的勞動,帶來即時而豐厚的回報。

耗盡。 在我的勞動中耗盡和精疲力盡。希臘文的意思就是如此。保羅願意讓他的能力完全耗盡,生命在這項事奉中消耗殆盡。

為你們。 旁註,如希臘文所示,為你們的靈魂。本應如此翻譯。丁道爾(Tindal)也是這樣翻譯的。其意思是,他願意完全耗盡自己,如果這樣做能確保他們靈魂的救恩。

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 這無疑是一種溫和的責備。它指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儘管他對他們表現出深厚的感情,但他們並沒有回報他應得的愛。這可能暗示著一位溺愛孩子的父母。有時,父母會過度地將感情傾注在某個孩子身上;在這種情況下,孩子表現出特別的忘恩負義和缺乏愛心並不少見。這裡可能就是這種暗示——保羅像一位溺愛孩子的父親一樣將感情傾注在他們身上,但他所得到的回報與他熱切的感情並不相稱;然而,他仍然願意像這樣的父親一樣,為他們的福祉耗盡他的時間和精力。這教導我們,即使他人表現出極大的忘恩負義,我們也應該願意為他們的好處勞苦。為他人福祉勞苦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激發他們的感恩,而是為了順服上帝的旨意;無論他人是否感恩;無論他們是否愛我們;無論我們能否提升我們在他們中間的聲望,我們都應當永遠對他們行善。當我們所有的努力都讓他人更少愛我們時,努力造福他人更能顯示我們基督徒原則的堅定性,而不是在受歡迎的浪潮中試圖行善。

(1) 「為你們」 「你們的靈魂」

【第16節】罷了。 這顯然是他的敵人提出的指控;或者至少是他們可能提出的指控。他們是否真的提出過,或者使徒是否只是預料到一個反對意見,這無法確定。這顯然應被視為反對者的話語;因為,

(1.) 絕不能認為保羅會認真地說他曾用欺騙或詭計抓住他們。

(2.) 他在下一節中將其作為一個反對意見來回答。其意思是:「我們承認你沒有成為我們的重擔。你沒有向我們索取供養。但這一切都只是詭計。你以另一種方式達成了同樣的目的。你和我們在一起時聲稱不求我們的財物,只求我們的靈魂。但你卻以各種方式設法得到我們的錢財,並實現你的目的。你讓其他人作為代理人來做這件事,並以各種藉口派他們到我們中間來向我們索取錢財。」我們應當記得,保羅曾派提多到他們中間為猶太地的貧困聖徒募集捐款(2Cor 8:6);而且很有可能那裡有些人指控保羅只是以此為藉口為自己謀取私利。為了防範這種指控,保羅才如此急切地希望教會指定一些人來負責捐款事宜。參1Cor 16:3,2Cor 8:19,以及2Cor 8:20-21。

詭計多端。 狡猾。也就是說,通過派遣人員以不同的藉口獲取錢財。

我卻用詭計牢籠你們。 我用欺騙或詐欺的方式抓住你們。也就是說,假裝錢是給貧困受苦的聖徒的,而實際上是為我自己的用途。保羅不可能承認自己有這種行為;那些認為這適用於他,然後辯稱使用詭計來達成目的的做法是正確的人,嚴重地曲解了這段經文。保羅從未通過不誠實來推行他的措施,他也從未為詐欺辯護。Acts 23:6。

【第17節】我藉著所差到你們那裡的人,有佔過你們的便宜嗎? 在駁斥這項誹謗時,保羅大膽地訴諸事實和他們所知道的。「說出那個在我的指示下欺騙過你們的人的名字,」他說,「如果這項指控有根據,就請指明他,並清楚說明他是如何做到的。」「佔便宜」(來自πλεονεκτεω)這個詞,原意是佔優勢;然後是利用,尋求不法之財。這裡保羅問他是否曾藉著他派到他們那裡的人欺騙過他們。

【第18節】我勸了提多。 去完成你們已經開始的捐款。參2Cor 8:6。

又差一位弟兄同去。 2Cor 8:18。

提多有佔過你們的便宜嗎? 他們知道他沒有。他們曾親切地接待他,以愛心對待他,並以一切信任和尊重的證明送他離開。2Cor 7:7。那麼他們現在怎麼能聲稱他欺騙了他們呢?

我們行事為人,不是同一個心志嗎? 他所有的行為不都像我嗎?他不是和我一樣表現出誠實、真誠和愛的證據嗎?這是一個非常巧妙的轉折。保羅在他們中間的生活方式,他們承認是沒有詭詐,也沒有任何不正當手段謀取錢財的企圖。他們只指控他藉著他人來做這件事。他現在大膽地向他們呼籲,問提多和他實際上是否以同樣的方式行事;以及他們是否都表現出沒有貪婪和欺騙的精神?

(a) 「提多,又差一位弟兄同去」2Cor 7:2 (b) 「提多有」2Co 8:6

【第19節】你們又以為我們是向你們分訴嗎? 2Cor 5:12。其意思是,不要以為我說這些話只是為了博取你們的好感,或討好你們。這無疑是為了避免自己被懷疑是出於不當動機,他在前幾章中確實表現出極大的焦慮來為自己的品格辯護;但他這裡說,這並非僅僅是為了向他們表明他的行為是正確的;而是為了榮耀基督。

我們是在基督裡,在上帝面前說的。 我們在上帝面前宣告簡單而真實的真理。我沒有僅僅為了粉飾我的行為而說話;我不掩飾任何事;我不隱瞞任何事;我說任何話都不是僅僅為了自我辯護;但我可以向上帝,那鑒察人心的主,為我所說的一切的確切真實性作證。「在基督裡,在上帝面前」這句話,可能意味著「我是在上帝面前,作為基督的跟隨者,作為一個基督徒說話」。這是一個基督徒向他的上帝莊嚴地為他所說的話的真實性作證,並莊嚴地聲明他所說的話並非僅僅是為了為自己的行為辯解或道歉(希臘文)。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造就你們。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們的福祉。我為自己的品格辯護,以及我努力消除你們的偏見,都是為了讓你們對福音有堅定不移的信心,並在聖潔的信仰中得以建立。關於「造就」這個詞,參Rom 14:19,1Cor 8:1;1Cor 10:23。

(*) 「分訴」 「辯護」 (c) 「我們自己」2Cor 5:12

【第20節】我恐怕我來的時候。 2Cor 12:14。

所遇見的,不如我所願的。 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按福音的真理和秩序行事,他擔心混亂不會消除,他們也不會糾正盛行的錯誤,為此他曾責備他們。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才對他們說了這麼多。他的願望是所有這些混亂都能消除,這樣他就可以免於在他們中間實施嚴厲紀律的必要。

你們所遇見的,也不如你們所願的。 也就是說,我將被迫實施紀律,我的到訪可能不會像你們所希望的那樣愉快。因此,他希望所有混亂都能糾正,所有冒犯都能消除;這樣當他來的時候,一切都會很愉快。參1Cor 4:21。2Cor 10:2。

恐怕有爭論。 我擔心那裡可能存在爭論等,這將需要使徒權柄的介入。關於「爭論」一詞的含義,參Rom 1:29。

嫉妒。 1Cor 3:3。

惱怒。 敵對派系之間的憤怒或敵意,這是形成黨派的常見結果。

結黨。 敵對派系之間的爭鬥。1Cor 3:3。

毀謗。 Rom 1:30。

讒言。 Rom 1:29。

自高自大。 過度自負;自吹自擂,2Cor 8:1,1Cor 4:6,18,19,5:2;這會由虛榮的自信產生。

擾亂。 由黨派存在引起的混亂和無序。保羅深知這一切的邪惡,在這封信中努力加以壓制,以便當他來到他們中間時,一切都能愉快。

(d) 「我來的時候」1Cor 4:21, 2Cor 13:2,10 (+) 「爭論」 「爭執」

【第21節】又恐怕我再來的時候,我的上帝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 恐怕我被迫懲罰那些我原以為在我的事奉下歸信的人。我曾為他們是真正的歸信者而歡喜。我曾將他們視為我事奉的果實。現在被迫懲罰他們,因為他們沒有信仰,這會使我感到羞辱和謙卑。對教會成員施加懲罰,對施加懲罰的人和受懲罰的人都是一種懲罰。教會成員應當正直行事,以免他們使傳道人蒙羞。

並且我會為許多人哀哭。 如果他們為自己的罪悔改,他仍然可以為他們歡喜。如果他們繼續犯罪,直到他來,這將是他深切哀嘆的根源。從這裡的「許多人」這個詞來看,哥林多教會的混亂非常普遍。翻譯為「已經犯了罪」的詞意思是「以前犯了罪」;其意思是,他們是老犯,而且他們還沒有悔改。

污穢。 Rom 1:24。

和淫亂、邪蕩等。 1Cor 5:1;1Cor 6:18。這是哥林多人特別容易犯的罪,因為這個腐敗的城市以這種罪聞名。參《哥林多前書》的引言。因此,這些書信中頻繁地告誡他們不要犯這種罪;因此,一些已經成為基督徒的人陷入其中也就不足為奇了。可以補充的是,這仍然是從異教的腐敗和放蕩中歸信的人特別容易犯的罪。

(a) 「叫我慚愧」2Cor 2:1 (b) 「為污穢悔改」Rev 2:21 (c) 「淫亂和邪蕩」1Cor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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