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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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第1章

列王紀上 第19章

2. 先知沒過多久就得知了王后的意圖。作為祭司們的屠殺者,她要為被殺的祭司復仇;作為君王的妻子和君王的孩子,她不會在臣民面前退縮。就在那天晚上,使者宣告了「她的決心」,要在一天之內結束先知的生命。

「願神明重重地降罰與我」:這是當時常見的誓言(參見邊註)。希臘譯本在此處加上了另一句話,使誓言更加有力:「你既是以利亞,我就是耶洗別,願神明……」等。

3. 原文快速的動作非常引人注目。「他看見(或:面對),就起來逃跑……」以利亞的恐懼和逃跑非常令人驚訝。耶洗別的威脅本身,很可能並沒有造成這種非凡的轉變;但部分原因是前一天過度興奮後的生理反應;部分原因是對他所採取的行動是否明智,內心感到不安和懷疑。

別是巴距離耶斯列約60英里,位於提赫沙漠的邊緣。以利亞不可能在第二天結束前到達那裡。這似乎暗示他日夜兼程,直到到達這裡才停下來。這是分配給西緬支派的城鎮之一(書十九2)。然而,西緬人到那時已經併入猶大支派了。

4. 以利亞在猶大領土之外才感到安全,因為亞哈可能會向與他關係密切的約沙法(二十二4)索要他(十八10)。因此,他向南進入沙漠,只是為了避開敵人。

「羅騰樹」:這裡提到的樹(rothem)不是杜松,而是一種金雀花(Genista monosperma),阿拉伯人稱之為rethem,在西奈半島很常見。它長得很大,可以為旅行者在炎熱和風暴中提供遮蔭和保護。

「求死」:像摩西和約拿一樣(參見邊註),先知在這裡的沮喪達到了最低點。他仍然在承受過度緊張後的反應:他因日夜奔波而疲憊不堪;他因太陽的炙熱而虛弱;他因缺乏食物而精疲力竭;他第一次獨自一人——獨自處於大白沙漠那可怕的孤獨和寂靜中。這種孤獨在某些心境下可能會堅強靈魂;但在其他心境下,它必然會徹底壓垮和摧毀。因此,先知最終徹底崩潰了——他祈求自己能死——然後精疲力竭地睡著了。

「我不勝於我的列祖」:即「我只是一個軟弱的人,並不比那些在我之前的人更好或更強。我沒有能力改變世界。」

6. 「有天使摸他」:在先祖時代(創十八2-16,十九1-22,二十八12,三十二1、24-29)和士師時代(士六11-21,十三3-20)常見的天使服事,現在延伸到了以利亞身上。
7. 「起來吃吧,因為你當走的路甚遠」:他起來吃喝,仗著這飲食的力量,走了四十晝夜,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
9. 他來到那裡,進了一個洞,就住在洞中。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以利亞啊,你在這裡做什麼?」
10. 他說:「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

以刀劍;我只剩下一個人,他們卻尋索我的命,要將它奪去。」神對他說:「你回去,從曠野往大馬士革去。到了那裡,你要膏哈薛作敘利亞王;又膏寧示的孫子耶戶作以色列王;並膏亞伯米何拉人沙法的兒子以利沙作先知接續你。將來躲避哈薛之刀的,必被耶戶所殺;躲避耶戶之刀的,必被以利沙所殺。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於是,他離開那裡,遇見沙法的兒子以利沙,他正耕地,在他前頭有十二對牛,自己趕著第十二對。以利亞經過他那裡,將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

13. **外衣**:這是外袍,一種短斗篷或披肩;或許是用未經鞣製的羊皮製成的,除了腰間束的皮帶外,這是先知唯一的衣著(參馬太福音三章4節)。關於這個動作,參閱邊註。

**有聲音向他說,等等**:先前在異象中聽到的問題,現在由神親自再次向先知提出。以利亞給出了更謙卑、更溫和的回答。他仍然對自己所陳述的情況感到滿意。

15. **回答並非對神道路的辯護**,也不是對先知軟弱與沮喪的直接責備,更不是對以利亞所見異象的解釋或應用。目前,他只是被指引回到實際職責的道路上。他的使命尚未結束,仍有工作要做。他接受了關於哈薛、耶戶和以利沙的特別指示;並因一個啟示而得安慰,這啟示非常適合將他從沮喪中喚醒:有七千人會在他所受的試煉中與他共鳴,且需要他的關懷與照顧。

**大馬士革的曠野**:這可能是先知本國以北的地區,位於巴珊與大馬士革之間,在後世被稱為以土利亞和高蘭。在這裡,先知可以避開耶洗別,同時又能輕易地與以色列和大馬士革溝通,並執行他所受託的使命。

**你到了那裡,要膏**:應譯為「你當去並膏抹」。以利亞只執行了所給予的三項使命中的一項。他似乎可以自由選擇執行使命的時間,看來他認為在自己被接升天之前,執行第一項或第二項使命的適當時機尚未到來。但他確實設法將神的命令傳達給了他的繼承者,後者在適當的時刻執行了這些命令(參邊註)。

16. **寧示的孫子耶戶**:實際上是寧示的孫子。但他似乎通常被稱為上述頭銜(列王紀下九章20節;歷代志下二十二章7節),或許是因為他的父親早逝,是由祖父撫養長大的。

**亞伯米何拉**:參閱士師記七章22節註釋。(康德將其認定為 Ain Helweh。)

**以利沙……你要膏**:這是我們聽說膏立先知的幾乎唯一一處(參歷代志上十六章22節與詩篇一百零五篇15節)。

17. **參邊註**。

**以利沙必殺**:即,用「耶和華的道」進行屬靈的殺戮,這道「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可以說殺死了那些被宣告滅亡的人(參邊註;耶利米書一章10節)。以利沙似乎不像以利亞那樣,親自執行神對罪人的審判。

18.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等等**:應如邊註所譯。「七千名」忠心的以色列人將在亞哈與耶洗別的所有迫害中存活下來,並將對耶和華的敬拜傳承給下一代。以利亞誤以為只有他一個人留下來。這個數字顯然是一個概數,而非精確的估計。此外,它可能是一個奧秘或象徵性的數字。參閱啟示錄七章5-8節。在聖經所使用的所有象徵性數字中,七是最常見的。

**未曾與巴力親嘴的**:偶像崇拜者有時會向他們敬拜的對象吻手(約伯記三十一章26、27節);有時他們會親吻偶像本身(參邊註)。

19. **耕地**:以利沙的職業是他性格的寫照。他顯然是一個和平的人。他將一年中的時光花在那些對富裕自耕農之子來說很自然的鄉村工作中——親自監督田間勞工,並分擔他們的辛勞。因此,他與那位嚴厲、苛刻、粗獷的基列人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後者幾乎半個阿拉伯人,似乎沒有固定的家,沒有安靜的家庭圈子,避開人群的聚集,並滿足於在洞穴中居住數月,而不是住在屋簷下。

**十二對牛**:他正在田裡耕作,有十一對牛在工作,每一對由一對牛拉著。在埃及、亞述、巴勒斯坦以及現代整個西亞地區,用單對牛耕地是慣例。

**經過他那裡**:應譯為「走到他那裡」。或許是指他渡過了約旦河。

**將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這個動作被解釋為構成了一種收養,因為父親自然會為孩子穿衣。父子關係的概念顯然在他們之間是被理解的(列王紀下二章9-12節)。

20. **求你容我先與父母親嘴,等等**:在跟隨他新的屬靈父親之前,這並非一個不自然的請求。以利亞在他的話語中看到了分心,因此不會給予許可或接受這樣提出的服事。因此他冷淡地回答。參閱路加福音九章61、62節。

**你回去,等等**:即,「回去耕你的地——你為什麼要放棄它呢?為什麼要向你的朋友告別並跟我走?我對你做了什麼,竟要求這樣的犧牲?因為你顯然將其視為犧牲。我確實沒有對你做什麼。你照你現在的樣子去做就可以了。」

21. **以利沙回到他的牛和勞工那裡**。他表明自己放棄了家園和職業,方法是宰殺了他自己一直在耕作的那一對牛,這可能是他那份產業中最好的牲畜,並焚燒了「器具」,即木製的犁和軛。接著,他宴請他的人民,以表達他對蒙召的感激。以利亞顯然在那段時間留了下來;然後,以利沙離開了父親、母親、牲畜和土地,離開了良好的地位和舒適的家,成為了這位流浪者的「侍從」。參閱出埃及記二十四章13節;約書亞記一章1節。

這很可能是基列的拉末(Ramoth Gilead)最重要的一次(二十二章 3 節);他將允許亞哈在大馬士革為自己設立「街道」,或者更準確地說是廣場,這特權是他父親在撒馬利亞所擁有的。這種安排所追求的,很可能是商業上的利益,而非其他。

「於是與他立約,等等。」亞哈沒有「求問耶和華」,就立刻同意了對方提出的條件;甚至在沒有採取任何確保條約能被適當遵守的保障措施下,就讓敘利亞王離開了。從政治角度來看,這是一種應受譴責的粗心與輕率。便哈達並不認為自己受制於身為俘虜時所立的約,他後來的行為證明了這一點(二十二章 3 節)。對於一個在神權統治下執掌王權的人來說,亞哈的行為更是毫無正當理由。當時在以色列,「求問耶和華」仍然是可能的(二十二章 5、8 節),而這似乎是普通感恩之心所應當採取的途徑。

35. 先知門徒:這個詞在此處首次出現。它指的是(參閱邊註)先知的學校或學院,存在於以色列的幾個城鎮,可能也存在於猶太人的城鎮中,年輕人在那裡接受正規的先知職分教育。這些「學校」最早出現在撒母耳時期(撒上十九 20)。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它們在以利沙之後繼續存在;但總體而言,最有可能的是該制度在被擄之後依然存續,並且我們所擁有的那些「先知」著作,大部分都出自這些學校。阿摩司(七 14、15)說話的口吻似乎暗示他是一個例外。

對他的鄰舍說:更準確地說是「對他的朋友」或「同伴」——對一個像他自己一樣是「先知門徒」的人說,因此他本應察覺到他的同僚是在「奉耶和華的命」說話。

38. 擊傷他:他使自己受了傷。於是先知離開,在路旁等候王。他用灰塵蒙臉,偽裝自己。
39. 有王經過的時候,他向王呼叫,說:「僕人到了陣上,有人轉過身來,帶了一個人到我這裡,說:『你看守這人,若把他失落了,你的性命必代替他的性命,不然,你必交出一他連得銀子。』
40. 僕人正在忙亂之間,那人就不見了。」以色列王對他說:「你自己已經斷定了,你的判斷就是這樣。」
41. 他急忙除掉臉上的灰塵,以色列王就認出他是先知中的一個。
42. 他對王說:「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將我定要滅絕的人放去,你的性命就必代替他的性命,你的民也必代替他的民。』」
43. 以色列王悶悶不樂地回到撒馬利亞,心裡不服。

二十一章 1. 這事以後,耶斯列人拿伯有一個葡萄園,就在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殿旁邊。

2. 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房屋;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喜歡,我就按著價值給你銀子。」
3.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4. 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對他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到屋裡,躺在床上,轉臉向牆,也不吃飯。
38. 灰塵:更準確地說是「繃帶」(41 節亦同)。受傷和纏裹繃帶的目的是雙重的。一方面,是為了防止亞哈認出先知的臉;另一方面,是為了讓他相信這人確實參與了最近的戰爭。
41. 他是先知中的一個:約瑟夫和其他人推測這位先知是伊拉的兒子米該雅(但參閱二十二章 8 節註釋)。
42. 我定要滅絕的人:即「當滅之物」,也就是說,一個被我咒詛的人(利未記二十七 28 註釋)。
43. 悶悶不樂:更準確地說是「陰沉且憤怒」(參閱邊註),並非像以利亞警告後那樣悔改(二十一章 27 節)——他並沒有承認自己判決的公正性——而是充滿了陰沉與壓抑的憤怒。

二十一章 1. 耶斯列的葡萄園:在聖經中,「耶斯列」這個名字不僅用於指代那座城市(十八章 46 節),也指代位於其下方,介於基利波山和小黑門山之間的谷地或平原(撒下二 9;王下九 10;何西阿書一 5 等)。亞哈在耶斯列的宮殿位於城市東側,俯瞰著上述山谷,朝向約旦河方向。它緊鄰城牆(王下九 30、31)。其下方緊鄰著一條乾涸的護城河。在山谷對面,緊鄰護城河,或者至少距離不遠處,就是拿伯擁有的那塊地(參閱 21 節)。

2. 我按著價值給你銀子:原文意為「我會給你銀子,即它的價值」。在我們現代意義上的「金錢」,即具有固定面值的硬幣,當時尚未存在。猶太人所知的第一種硬幣是波斯達利克(Daric),這是他們在被擄期間才接觸到的(代上二十九 7 註釋)。
3. 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或作「耶和華禁止我」。拿伯是一位敬畏耶和華而非巴力的人,他認為順從王的請求是不對的,因為這違背了律法(參閱邊註)。他的拒絕並非僅僅源於一種頑強獨立的精神,也不是基於人們對祖傳產業的情感。
4. 躺在床上:即「躺在臥榻上」。猶太人和其他東方人一樣,在進餐時會斜臥在榻上(阿摩司書六 4;以西結書二十三 41 等)。亞哈轉臉向著榻的內側,拒絕與他人交談,宴席擺上後,他依然躺在那裡,拒絕進食。這種公開表現出的壞脾氣,是東方君主非常典型的特徵。

但他們是些自以為有權柄的人,因此,他透過講述另一個異象,來解釋自己與那四百位先知之間的矛盾。

19. 大衛的詩篇早已讓以色列人熟悉耶和華坐在天上的寶座上(詩九7,十一4,四十五6,一百零三19等);但能獲准在異象中看見全能者如此安坐的榮耀,卻是極罕見的恩典。以賽亞、但以理(參見邊註)、以西結(結一26)都曾蒙此恩,而在基督時代,司提反(徒七56)與約翰(啟四2)也曾得見。
21. 「那靈」——有些人解釋為「那惡靈」,即撒但;另一些人則單純解釋為那位將要「引誘」人的「靈」。
22. 這段經文所帶來的困難相當大。一方面,很難想像聖潔的天使中會有一位是「說謊的靈」;另一方面,也很難將撒但或邪靈列入「天上的萬軍」(19節)之中,並視其為神的僕役。儘管如此,約伯記一章6節、二章1節支持後者,而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1節則支持前者。但我們或許該懷疑,是否應當將這段敘述中的每一句話都按字面意思來解讀並精確詮釋。關於隱形世界的異象,只能是一種寓言;它們所啟示的並非真理的本體,而是透過這種媒介所能呈現出的部分真理。因此,異象的細節不能像寓言的細節那樣被強行解讀。其中的每一部分都必須是對人類思維模式的適應,對於它們所要影射的真實情況,可能只能表達得非常不完整。
24. 「打米該雅的臉」:由於米該雅先前被關在監獄裡(26節),他的雙手很可能被捆綁著。這位先知站在世上的權貴面前,被捆綁且無助,卻仍為真理作見證,並因這見證而遭到下屬掌摑,但他卻不羞愧也不憤怒地承受了這一擊,這正是我們的主在該亞法面前遭受同樣侮辱的顯著預表。

「耶和華的靈是怎樣離開我……」:西底家的意思或許可以這樣解釋:「耶和華的靈確實臨到我,並啟示我所給出的答案。如果祂後來如你所說離開了我而臨到你,或許你能告訴我們——既然你自稱隱形世界的一切奧祕對你都是敞開的——祂是從哪條路走的。」

25. 米該雅的回答並非針對西底家的問題,而是針對爭論的核心——他們兩人之中,誰才是真正的先知。「當那消息,即亞哈因聽從你的建議而死的消息傳到撒馬利亞,而你不得不為了躲避亞哈謝或耶洗別的報復而藏身時,在那一天,你就會知道誰才是真正的先知。」
26. 「帶他回去」:原文意為「使他回去」。米該雅先前已被拘禁,是亞哈的使者將他從監獄帶來的。

「邑宰亞們」:這是關於以色列王國「體制」的幾項記載之一。國王在處理重大事務時會諮詢長老會議(二十7、8)。行政管理則透過各省(二十14)和各城的長官來執行(王下十5)。各城的長官與君王一樣,會受到各城鎮智慧長老會議的協助與制衡(二十一8-12;王下十5)。因此,從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看出,撒馬利亞由一位特別的長官管轄,他除了其他職責外,還負責管理公共監獄並指示囚犯的待遇。

「王的兒子」:這句話似乎是指一種國家職位,而非與君王的親屬關係(參見代下二十八7)。

27. 「用苦難的餅和苦難的水餵養他」:米該雅將再次被關進監獄,但為了懲罰他那「說謊的靈」的預言,他將被給予比先前更差、更稀少的食物。這將持續到亞哈「平安回來」為止。亞哈故意使用這個詞,是為了表明他完全不相信米該雅的預言。
29. 人們或許會期待約沙法在聽到米該雅的警告後會退出這次遠征。然而,他在思考神的旨意之前,就已經草率地承諾要參與其中。現在他不好意思退縮,特別是亞哈——這預言主要威脅的對象——已決心要冒險。他可能對亞哈也有私人的情誼,因此不願在亞哈危難時離棄他(參見代下十九2)。
30. 「我要改裝」:亞哈可能聽說了便哈達給他軍長的命令(31節)。
31. 「吩咐」:便哈達以東方慣用的誇張語氣下達命令。他的意思是:「你們要將殺死或俘虜以色列王作為首要目標。」顯然,他先前的戰敗與被俘仍令他耿耿於懷,他渴望對亞哈報復他所認為自己遭受的羞辱。他對亞哈曾饒他一命並恢復他王位的慷慨,表現出極少的感激。
32. 「這必是以色列王」:這是一個自然的推測,因為只有約沙法穿著王袍。

「約沙法呼喊」:約沙法向他的人求救,或許用了他自己獨特的戰鬥口號,這與亞哈的口號不同,且很可能為敘利亞人所知。

34. 「隨意」:原文如邊註,意即沒有殺死國王的意圖。

「甲冑的縫隙間」:原文如邊註。「縫隙」可能是指將胸甲連接到頭盔或護腿上的盔甲部件。箭射入了胸甲與這些「縫隙」之間。金屬鱗片製成的胸甲在埃及和亞述都很常見。

「轉過你的手」:原文意為「轉過你的手」。埃及和亞述的戰車駕駛員都是用雙手握住韁繩的。

35. 「戰事越演越烈」:參見邊註;意即戰鬥的浪潮高漲(參見賽八7、8)。

「王在車上支撐著」:國王的傷勢使他無法在沒有支撐的情況下站立;因此,他讓隨從在車上支撐著他,以免士兵們因得知他的危險而喪失鬥志。亞哈在這次事件中,確實展現了君王應有的堅毅。

「車中」:原文如邊註。戰車的「懷中」是指圓形的車前部,以及與之相連的站立板部分。血液自然會聚集在那裡,形成一灘血,國王和他的車夫必然就站在其中。

36. 「日落的時候」:即亞哈一死,戰鬥便停止。國王死後放棄遠征並解散軍隊,是完全符合東方習俗的。
37. 「洗了他的盔甲」:應譯為「妓女們在其中沐浴」。根據約瑟夫的記載,那個被亞哈的血染紅的「撒馬利亞池」,是撒馬利亞妓女常用的沐浴處。一個大型水槽或蓄水池,很可能就是這個池子,至今仍保留在撒馬利亞山坡上,就在城牆外。
39. 「象牙宮」:因其裝飾特色而得名。象牙在古代世界被廣泛用作木製品的覆蓋物,似乎不僅用於家具,還用於房屋的門和牆壁。關於亞哈建造的城市,我們所知甚少;但這一事實很重要,因為它顯示了當時國家普遍的繁榮,以及他作為統治者的活躍。顯然,繁榮可以在一段時間內與導致國家衰落的因素(如宗教的腐敗)並存,這些因素正在侵蝕國家的生命力,並引導它緩慢而必然地走向毀滅。

「以色列諸王記」:參見上文十四19,十五31,十六5、14、20、27。

41. 作者回到猶大王國的歷史(將此節與十五24連接),簡要勾勒了歷代志作者更詳細記載的統治時期(代下十七至二十章)。
43. 關於亞撒普遍的敬虔,參見上文十五11-15。約沙法似乎是一位更好的國王;因為他不像亞撒那樣在晚年墮落(代下十六2-12)。

「邱壇還沒有廢去」:這似乎與代下十七6相矛盾。歷代志的作者可能指的是君王的願望和意圖,而列王紀的作者則記錄了他努力的實際失敗。

44. 這可能指約沙法統治的早期——大約在他第八或第九年——當時他透過正式的和平協議,結束了兩國之間長期的戰爭,這或許因約蘭與亞他利雅的聯姻而得到鞏固(參見2節註)。
45. 「以色列諸王記」:參見39節註。約沙法的傳記作者似乎是哈拿尼的兒子耶戶(代下二十34)。
47. 根據七十士譯本,在所羅門時代,以東「沒有王」(十一15)。從這段經文看來,該國已被約沙法或更早的國王再次征服,並依附於猶大王國,由一位「總督」或副王統治,但他仍被允許使用王室頭銜(參見王下三11、12、26)。這種透過附庸國王來管理屬地的方式,是東方直到居魯士時代為止幾乎通用的做法(參見四21註)。
48. 「他拉西船」:可能指某一類船隻,即像腓尼基人用來前往他拉西(塔爾西斯,十22註)貿易的那種船。約沙法在紅海邊的以旬迦別建造了他的船隊(代下二十36),所羅門先前也曾在那裡建造過船隊(九26)。作為以東的宗主國,約沙法有權使用這個港口。
49. 代下二十35、36解釋說,兩位國王共同建造了船隊,打算重啟俄斐的貿易(九28註)。因此,亞哈謝對這些船隻擁有權益;當船隻失事時,他似乎將災難歸咎於盟友水手的技術不精,並提議船隊應部分由以色列水手組成——這些人可能習慣航海,或許曾在推羅受過訓練。約沙法拒絕了這個提議,要麼是因為對他臣民技術受質疑感到不滿,要麼是將以利以謝所預言的船隻失事,視為神反對整個計畫的證據。
51. 「兩年」:根據我們的計算,其實不滿一年。
52. 「行他母親的道」:在這句話中(這句話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我們看到了作者對耶洗別影響力的強烈感受(參見十六31)。

51-53. 如果這些經文被轉移到《列王紀下》,將會更有利,這樣《列王紀下》就能以亞哈謝統治的開始作為開端。書卷的分章並非出自作者之手。參見「導論」,2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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