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 第1章
巴恩斯注釋 — 帖撒羅尼迦前書
巴恩斯注釋 — 帖撒羅尼迦前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21:17
第4章
帖撒羅尼迦前書 — 第4章
第4章
帖撒羅尼迦前書 第4章
本章分析
本章主要包含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各種實踐性的勸勉,【第1-12節】;第二部分是旨在安慰那些喪失親友的人的建議,【第13-18節】。
第一部分包含以下主題:
(1) 勸勉他們在已經顯明的基督徒美德上更加增長和豐盛,【第1-2節】。
(2) 關於成聖的特別勸勉,【第3-8節】。其中提到了兩點,可能是作為普遍主題的例證,並涵蓋了他們特別容易陷入危險的方面。第一是淫亂;第二是欺詐。
(3) 勸勉弟兄相愛,【第9-10節】。
(4) 勸勉安靜勤勞,並在與人(特別是基督徒)的交往中誠實,【第11-12節】。
第二部分旨在安慰那些喪失親友的帖撒羅尼迦信徒,【第13-18節】。他們中間有些人已經去世。他們似乎是教會中受人愛戴的成員,也是使徒寫信對象的親愛朋友。為了安慰他們,保羅提出了救主再來的教義,以及他們將被復活與主永遠同住的真理。他提醒他們,那些已故的人是「睡了」——安靜地休息,彷彿他們將再次被喚醒,【第13節】;他們不應像那些沒有盼望的人一樣憂傷,【第13節】;如果他們相信耶穌死了又復活了,他們就應該相信上帝會使所有在耶穌裡睡了的人復活,【第14節】;在末日,他們將在活著的人改變之前復活,而活著的人不會被接到天上而將他們已故的朋友留在墳墓裡,【第15-16節】;活著的和死了的都將被接到天上,並永遠與主同在,【第17節】。有了這個盼望,他們就有了所能渴望的一切安慰,他們應該藉著這光明的盼望在試煉中彼此扶持,【第18節】。
【第1節】此外,弟兄們,我們還有話說:我們靠著主耶穌勸勉你們,求你們照著我們所教導你們的,如何行事為人,討神的喜悅,就要照樣去行,而且要更加增長。
此外 (τολοιπον)。「至於剩下的。」也就是說,剩下的就是提出這些勸勉。參閱 2Cor 12:11;Gall 6:17;Eph 6:10;Php 4:8。這個詞組是論證或講道結束時的常用語。
我們勸勉你們。旁註作「請求」。希臘文是「我們請求你們」 (ερωτωμεν)。這個詞不如接下來的詞語強烈。
並勸戒你們。旁註作「懇求」。這是常用來表示懇切勸勉的詞語。這裡使用這些詞語意味著保羅認為這個主題非常重要。他本可以命令他們——但溫和的勸勉通常比命令更有成效。
靠著主耶穌。奉祂的名,憑祂的權柄。
照著我們所教導你們的。你們是我們教導的。保羅無疑曾多次教導他們作為基督徒的職責。
如何行事為人。你們應當如何生活。生命常被比作一段旅程,參閱 Rom 6:4, 8:1, 2Cor 5:7, Gall 6:16, Eph 4:1。
就要照樣去行,而且要更加增長。「也就是說,更加充分地遵循他們所領受的指示。」——艾博特(Abbott)。
【第2節】你們原知道我們靠著主耶穌傳給你們的是什麼命令。
你們原知道我們靠著主耶穌傳給你們的是什麼命令。保羅與他們相處的時間很短,他們不可能不記得他所制定的生活準則。
靠著主耶穌。憑著主耶穌的權柄。使徒可能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提到了其中一些準則或命令。
【第3節】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這是神的旨意或命令,要你們聖潔。這不是指神的旨意或預定,也不是說祂打算使他們聖潔;而是指祂命令他們要聖潔。當然,他們聖潔也符合神的旨意或目的,而且祂打算施加影響來確保這一點;但這不是這裡所教導的真理。因此,這段經文不應被用作證明神打算使祂的子民聖潔,或證明他們已經成聖。它只證明祂要求聖潔。這裡譯為「成聖」的詞 (αγιασμος) 在希臘古典文學中並未使用,但在新約中出現過幾次。它被譯為「聖潔」,參閱 Rom 6:19,22, 1Thes 4:7, 1Timm 2:15;Heb 12:14;以及「成聖」,參閱 1Cor 1:30, 1Thes 4:3,4;2Thes 2:13, 1Pet 1:2。Rom 6:19;1Cor 1:30。這裡的意思是生活的純潔,特別是遠離那些貶低和敗壞靈魂的惡習。成聖包含兩件事:(1) 「停止作惡」;(2) 「學習行善」。換句話說,成聖的第一步是克服我們本性中作惡的傾向,並抑制和制服我們在成為基督徒之前所形成的邪惡習慣;成聖的第二部分工作是培養靈魂中積極的聖潔原則。
遠避淫行。這是一種在異教徒中普遍存在的惡習,由於這個事實以及他們自己以前的習慣,他們特別容易受到誘惑。關於他們容易受到誘惑的事實,以及關於這個主題的這些莊嚴命令的原因,參閱 Acts 15:20;1Cor 6:18。
【第4節】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這裡的「身體」(σκευος)可能指身體。當它這樣使用時,要麼是因為身體脆弱,像一個容易破碎的瓦器(參閱 2Cor 4:7),要麼是因為它是容納靈魂的容器,或靈魂寄居之處(參閱 Lucret. Lib. iii. 441)。「身體」(希伯來文和希臘文 σκευος)這個詞也被後來的希伯來人用來指妻子,作為丈夫的容器(參閱 Schcoettg. Hor. Heb. p. 827。比較 Wetstein 在此處的注釋)。許多人,如奧古斯丁(Augustine)、韋特斯坦(Wetstein)、舍特根(Scheettgen)、科佩(Koppe)、羅賓遜(Robinson,詞典)等人,都認為這裡指的是這個意思。參閱 1Pet 3:7。然而,「身體」這個詞更自然地符合該詞的通常含義,而且由於使徒是對整個教會(包括男女)發出指示,他不太可能將其指示僅限於有妻子的男性。女性和未婚男性,以及已婚男性,都有責任遵守這條命令。因此,這條禁令是:我們應該保持身體的純潔。參閱 1Cor 6:18-20。
用聖潔、尊貴。不應貶低或玷污它;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尊重它,將其視為上帝的崇高創造,用於純潔的目的。參閱 1Cor 6:19。
【第5節】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些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不沉溺於粗俗的滿足。
像那些不認識神的外邦人。這在異教徒中過去是,現在也是一種普遍的惡習。參閱 Acts 15:20;Rom 1:29;Eph 4:17, Eph 4:19,以及各地傳教士的報告。
不認識神。參閱 Rom 1:21, Rom 1:28;Eph 2:12。
【第6節】不要在這些事上越軌,佔弟兄的便宜;因為這一切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們從前預先告訴你們,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不要在這些事上越軌 (υπερβαινειν)。這個詞的意思是「使之越過」,例如越過牆或山;然後是「越過」某些界限,即「違犯」;然後是「走得太遠」,即「超越正義」——因此是「欺騙」或「詐騙」。它在新約中沒有在其他地方使用。這裡使用它所暗示的是「佔便宜」的意思。
佔弟兄的便宜 (πλεονεκτειν)。旁註作「壓迫」或「佔便宜」。這個詞原意是「比別人擁有更多」;然後是「佔優勢」;然後是「利用某人」,「欺騙」,「詐騙」。它在 2Cor 2:11 中譯為「佔了便宜」;在 2Cor 7:2, 1Thes 4:6 中譯為「欺騙」;在 2Cor 12:17,18 中譯為「獲利」。比較形容詞的用法:1Cor 5:10,11, 6:10, Eph 5:5;以及名詞的用法:Mk 7:22, Lk 12:15, Rom 1:29, 2Cor 9:5, Eph 5:3, Col 3:5, 1Thes 2:5, 2Pet 2:3,14。這是常用來表示貪婪的詞。這裡傳達的意思是「佔便宜」。
在這些事上。旁註作「那」。根據旁註的讀法,這將指【第3-5節】所討論的特定事項,即邪情私慾,那麼意思就是,任何人都不得與他人的妻子發生不正當關係。——正如哈蒙德(Hammond)、惠特比(Whitby)、麥克奈特(Macknight)、羅森穆勒(Rosenmuller)所認為的,這是一個禁止姦淫的命令,而且無疑也包括姦淫。但沒有理由將其局限於此。希臘文如此普遍,以至於它可以禁止各種欺詐、佔便宜或貪婪,並且可以指任何剝奪他人權利的企圖,無論是財產權、丈夫權利,還是其他方面的權利。這是一個普遍的命令,不得欺詐;不得以任何方式佔他人便宜;不得以任何方式剝奪他人的權利。
因為這一切的事,主必報應。報應所有犯欺詐罪的人;也就是說,祂會懲罰他們。參閱 Rom 12:19;Eph 6:9。
正如我們從前預先告訴你們。無疑,當他與他們在一起時就已經警告過他們。
【第7節】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當祂呼召我們作祂的跟隨者時,並不是要我們過不潔的生活,而是要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因此,我們應該實現我們被召入祂國度的目的。這裡譯為「污穢」(ακαθαρσια)的詞,原意是「不潔、污穢」;然後在道德意義上指「污穢、淫蕩」,與貞潔相對,參閱 Rom 1:24, 6:19, 2Cor 12:21, Gal 5:19;Eph 4:19, 5:3, Col 3:5。
【第8節】所以,那棄絕這教訓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
所以,那棄絕這教訓的。旁註作「拒絕」。也就是說,那些無視這些呼召他們過聖潔生活的命令的人,實際上是在拒絕和不順服上帝。有些人可能會說這些只是人的教訓,因此是否順服並不重要。使徒以最莊嚴的方式向他們保證,儘管這些命令是透過人傳達給他們的,但它們實際上是上帝的命令。
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這是一種宣稱受聖經默感的說法。保羅並非以自己的名義發出這些命令,而是受上帝聖靈的教導。參閱 1Cor 7:40。
【第9節】論到弟兄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
論到弟兄相愛。「基督徒彼此之間特有的愛心和情感。」——道德里奇(Doddridge)。參閱 Jn 13:34。
不用人寫信給你們。也就是說,「不像我在其他方面那樣。」他們在這一職責上蒙了神的教訓,以至於不需要任何特別的指示。
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這裡譯為「蒙了神的教訓」(θεοδιδακτοι)的詞在新約中沒有在其他地方出現。它被正確地翻譯了,這裡必然是指上帝對他們內心的一些直接教導,因為保羅說他們蒙了祂的教導,以至於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任何特別的誡命。他可能指的是當他們成為基督徒時,上帝對他們施加的影響,使他們愛所有帶有神形像的人。他稱之為「蒙了神的教訓」,不是因為它具有啟示或默感的性質,而是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它實際上是上帝的教導,儘管它是隱秘而無聲的。上帝有許多教導人的方式。我們從祂的護理中學到的教訓是祂教導的一部分。我們自己良心的判斷,以及祂聖靈對我們內心的隱秘而無聲的影響,使我們傾向於愛可愛的事物,並做應該做的事,也是如此。以這種方式,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被教導去愛那些帶有救主形像的人。他們覺得自己是弟兄;而且由於信仰的本質,他們對弟兄有著強烈的依戀,以至於他們不需要上帝的任何明確命令來教導他們去愛他們。這是信仰對靈魂的第一個——最基本的影響之一,引導我們去愛「弟兄」;而這樣做是虔誠的證據之一,無需擔心欺騙。參閱 1Jn 3:14。
【第10節】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但我還勸你們,弟兄們,要更加增長。
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參閱 1Thes 1:7。
但我還勸你們,弟兄們,要更加增長。參閱 1Thes 3:12。在這裡,使徒像在其他地方一樣,將他們因所做之事而應得的稱讚,作為激勵他們取得更高成就的動力。——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
【第11節】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有秩序、和平;過著平靜美德的生活。他要勸勉他們的職責是順服法律;避免一切騷亂和混亂;平靜地從事他們的日常工作,並遠離所有閒散、不安和不滿的人群。任何基督徒都不應參與暴亂;任何人都不得與導致混亂和無視法律的民眾騷動混為一談。這裡譯為「立志」(φιλοτιμεομαι)的詞,原意是「愛榮譽,有抱負」;這裡的意思與我們說「以做某事為榮譽」相同。——羅賓遜(Robinson),詞典。這應被視為一項神聖的職責;一件關乎我們榮譽的事。任何參與暴亂的人都應視為蒙羞。
辦自己的事。處理自己的事務,不干涉他人的事務。參閱 Php 2:4;比較 2Thes 3:11, 1Timm 5:13, 1Pet 4:15。這裡的勸誡是基督教美麗的教訓之一,非常適合促進社會的良好秩序和幸福。它將防止許多人容易犯的對他人事務的無禮和未經授權的窺探,並促使人們仔細關注自己生活中的職責,這會帶來節儉、秩序和能力。信仰不會教導任何人忽視自己的事務。它不要求任何人放棄誠實的職業,而變得懶惰。它不要求任何人放棄有用的職業,除非他能換一個更有用的。它確實要求我們願意暫停日常勞動,以遵守安息日;保持虔誠的習慣;透過學習真理來提升我們的思想和心靈;培養社交情感,並在有機會時對他人行善;但它不會使任何人懶惰,也不會縱容任何人的懶惰。一個習慣性懶惰的人,對虔誠的聲稱會非常微弱。這個世界上有足夠的事情讓每個人去做,救主在祂的職責中樹立了不知疲倦的榜樣,以至於每個人都有理由懷疑,如果他不願意工作,他是否是祂真正的追隨者。
親手作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這條命令在歷史記載中(Acts 17)沒有提及,但使徒可能看到帖撒羅尼迦的許多居民傾向於懶惰度日,因此強烈強調從事某種有用職業的必要性。參閱 Acts 17:21。懶惰是幾乎每個國家異教世界的一大弊病,也是他們許多惡習的根源。信仰在任何地方的作用都是使人勤勞;每個有能力的人都應該感到自己有神聖的義務去工作。上帝造人是為了工作(參閱 Gen 2:15, 3:19),祂的治理中沒有比這更仁慈的安排了。任何已經擁有足夠自己和家人所需,但能賺錢行善的人,都沒有權利退休並過著懶惰的生活(參閱 Acts 20:34, Eph 4:28);任何人都沒有權利過著完全依賴他人的生活,如果他能自食其力;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強迫他人為他勞動,並要求他們無償的勞動,以便他能過著懶惰安逸的生活。將這條規則應用於全人類,將迅速終結奴隸制,並將許多人,甚至在教會中,從無用之人轉變為有用之人。如果一個人沒有必要為自己和家人勞動,他應該將能夠幫助那些不能工作的人——病人、老人、體弱者——視為無價的特權。如果一個人不需要增加自己的物質享受,那麼為促進公共建設、創辦大學、圖書館、醫院和收容所,以及將福音傳給那些陷入困境和貧困的人而辛勞,是多麼大的特權啊!如果一個人有手可以工作卻不工作,他就沒有完全理解上帝賜予他的祝福。
【第12節】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什麼缺乏了。
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指教會以外的人。參閱 Col 4:5。這裡譯為「端正」的詞,意思是「合宜地、得體地、以適當的方式」。參閱 Rom 13:13, 1Cor 14:40。這裡指的不是單純的商業交易中的誠實,而是他們對非基督徒的整體態度。他們應當在各方面以合宜的方式對待他們——對他們誠實;信守承諾;在交往中友善有禮;對應得尊重的人表示尊重;並盡一切努力對他們行善。在所有宗教誡命中,很少有比那些要求基督徒妥善對待非教會人士的誡命更重要的了。
自己也就沒有什麼缺乏了。旁註作「沒有人」。希臘文兩種解釋都說得通,但正文的翻譯可能是正確的。這句話不僅與緊接其前的內容相關——彷彿他們對外人行事端正就能免於匱乏——而是指他們勤勞安靜的習慣;他們耐心處理自己的事務,以及對待每個人都正直,就能做到這一點。這樣,他們就能自給自足,不必依賴他人。由此可知,基督徒的職責是過著不依賴他人的生活,除非是因著無法預見或控制的神聖護理事件而導致的。任何人都不得因懶惰習慣、奢侈浪費、不顧自己的事務以及干涉他人事務而依賴他人。如果因年老、損失、體弱、疾病而變得依賴他人,他就不應受到責備,也不應抱怨自己的命運。基督徒在社會中始終行善並榮耀其信仰的方式之一,就是安靜耐心的勤勞,並表明信仰能促使人養成節儉的習慣,而社會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些習慣。
【第13節】弟兄們,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
弟兄們,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希望你們充分了解這裡所指的重要主題。從這一點來看,很可能他們中間存在一些關於已故之人狀況的錯誤觀點,這些觀點阻礙了他們享受本可以享受的充分安慰。使徒很可能是在提摩太從帖撒羅尼迦回來後(參閱 1Thes 3:6)得知這些觀點的盛行。我們沒有明確被告知這些觀點是什麼,只能從保羅對它們的暗示,或從他所闡述的、顯然旨在糾正他們中間盛行的觀點的相反教義中推斷出來。從這些陳述來看,他們似乎認為那些已故的人,即使是真正的基督徒,也會被剝奪一些重要的優勢,而那些活到主再來的人將會擁有這些優勢。似乎有理由認為,正如科佩(Koppe)所推測的(比較索林(Saurin),《講道集》第六卷第一章),他們悲傷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是他們中間有些人懷疑是否會有復活(比較 1 Cor. xv. 12),他們認為那些已故的人因此被剝奪了永恆幸福的希望,以至於他們的倖存朋友會「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悲傷;二是他們中間有些人相信,儘管那些已故的人確實會復活,但那將是在主耶穌再來時活著的人被接到榮耀之後很久,而且他們將永遠處於比活著的人低下的狀態。參閱科佩(Koppe)在此處的注釋。這些觀點的影響很容易想像。它會剝奪他們本可以擁有,也應該擁有的,因失去虔誠朋友而得到的安慰。他們要麼為他們完全失去希望而悲傷,要麼為他們將被剝奪救贖所能帶來的最高特權而悲傷。在帖撒羅尼迦盛行這種觀點並不奇怪。甚至在哥林多也有人完全否認復活的教義(1Cor 15:12);我們必須記住,使徒現在寫信的對象是最近從異教歸信的;他們聽他講道的時間很短;他們幾乎沒有關於信仰的書籍;而且他們周圍都是完全不相信復活教義的人,這些人無疑能夠——就像現在的懷疑論哲學家一樣——以一種極大地困擾基督徒的方式提出他們對教義的反對意見。因此,使徒感到有必要闡明關於這個主題的確切真理,以便他們不會有不必要的悲傷,並且他們對已故朋友不可避免的悲傷不會因對他們未來狀況的痛苦擔憂而加劇。
論到睡了的人。從這句話可以明顯看出,他們最近失去了教會中一些親愛而寶貴的成員。「睡了」這個詞在新約中經常被用來指聖徒的死亡。關於其原因,參閱 Jn 11:11;1Cor 11:30, 1Cor 15:51。
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也就是說,顯然是指那些對來生沒有希望的異教徒。參閱 Eph 2:12。他們的悲傷不僅是因為他們的朋友被死亡帶走,而且是因為他們沒有證據證明他們的靈魂是不朽的;或者,如果他們仍然活著,他們是快樂的;或者他們的身體會再次復活。因此,當他們埋葬朋友時,他們也將希望埋葬在墳墓裡;就他們所知或所信的而言,他們再也見不到他們了。他們離別的悲傷並沒有因相信靈魂現在是快樂的,或因盼望在一個更好的世界再次與他們團聚而減輕。部分原因就是異教徒會表現出如此過度的悲傷。當他們的朋友去世時,他們會僱人以悲傷的方式吹奏笛子或號角,或僱婦女以淒涼的方式嚎啕大哭。他們捶胸頓足;發出響亮的尖叫;撕裂衣服;扯下頭髮;將塵土撒在頭上,或坐在灰燼中。帖撒羅尼迦人中有些人,在虔誠的朋友去世時,很可能也保持著這些過度的悲傷表達。為了防止這種情況,並減輕他們的悲傷,使徒將他們引向基督教所啟示的光明希望,並指向未來與已故虔誠之人光榮的重聚。由此可知:
(1) 沒有信仰的世界是沒有希望的。現在的異教世界,就像古代的異教徒一樣,對來生沒有希望,這是千真萬確的。他們沒有證據證明存在這樣一個蒙福的來生;沒有這樣的證據,就沒有希望。參閱 Eph 2:12。
(2) 世俗之人失去朋友時過度悲傷,這不足為奇。他們將骨骸埋葬在墳墓裡。就他們所知或所信的而言,他們與這樣的朋友永遠分離。妻子、兒子、女兒,他們將其歸於寂靜——歸於腐朽——歸於塵土,不期望再見到他們。他們不期待光榮的復活,當那身體復活時,他們將再次團聚,永不分離。他們哭泣不足為奇——因為誰會相信自己永遠與朋友分離而不哭泣呢?
(3) 只有對未來幸福的希望才能減輕這種悲傷。信仰揭示了一個更光明的世界——一個所有虔誠之人將再次團聚的世界;在那裡,愛的紐帶將比這裡更堅固;在那裡,他們將永不分離。只有這種希望才能撫慰離別的悲痛;只有當我們能展望一個更好的世界,並感覺到我們將再次見到他們——再次愛他們——永遠愛他們時,我們的眼淚才會乾涸。
(4) 因此,基督徒失去基督徒朋友時,不應像其他人那樣悲傷。他們確實會像其他人一樣,敏銳地感受到失去他們陪伴的痛苦;失去他們熟悉面孔的痛苦;失去友誼和愛甜美聲音的痛苦;因為信仰不會麻木靈魂的感受,也不會使人心變得無情。耶穌在拉撒路的墳墓前哭了;當上帝進入一個家庭並帶走一位朋友時,信仰並不會阻止溫暖的悲傷表達。但這種悲傷不應像世俗的悲傷。它不應是:
(a.) 源於認為未來不會有團聚的感覺;
(b.) 不應伴隨著抱怨或發牢騷;
(c.) 不應過度,或超出上帝希望我們感受的程度。它應該是平靜、順服、忍耐的;它應該是與對上帝堅定信心相關的;它應該因著對天堂未來光榮團聚的希望而減輕。哭泣者的眼睛應該透過淚水仰望上帝。受苦者的心應該順服祂,即使在祂難以測透的作為中,也要感覺一切都是對的。
(5) 沒有希望地死去是一件悲傷的事——如此死去,以至於我們自己沒有希望,也沒有給倖存的朋友留下我們是快樂的希望。這就是整個異教世界的狀況;也是那些在基督教國家死去,卻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與上帝和好的人的狀況。我愛我的朋友、我的父親、我的母親、我的妻子、我的孩子,我不希望他們出去,像那些對我的死亡沒有希望的人一樣,在我的墳墓前哭泣。我希望他們對我的離去所感到的悲傷,能因相信我的靈魂與我的上帝同在而得到緩解,即使他們將我冰冷的軀體歸於塵土;如果沒有其他理由成為基督徒,這也值得為之付出一切努力。它將證明信仰的無價價值,讓我的活著的朋友們可以走到我的墳墓前,並在他們的悲傷中得到安慰,確信我的靈魂已經在榮耀中,我的身體將會復活!任何對才能、成就或學識的讚美;任何對口才、美貌或軍事功績的頌歌;任何對財富和世俗偉大的記憶,都無法像讓他們在我的敞開的墳墓旁,能夠唱出只有基督徒才能唱的歌那樣,滿足我內心所珍藏的渴望:
忠實的墳墓,揭開你的胸膛, 將這新的寶藏託付給你; 給這些神聖的遺骸留出空間, 讓它們在塵土中安眠。
沒有痛苦,沒有悲傷,沒有焦慮的恐懼, 侵犯你的界限。沒有凡人的苦難, 能觸及這裡安睡的人, 當天使守護著這溫柔的安息。
耶穌也曾如此安睡:上帝垂死的兒子, 穿過墳墓,祝福了那床榻。 安息吧,蒙福的聖徒,直到從祂的寶座, 清晨破曉,穿透陰影。
從祂的寶座,榮耀的清晨破曉: 大地啊,聽從祂至高無上的話語; 歸還你的託付——一個榮耀的形體—— 被召升天,與主相遇。 //瓦茨(WATTS)//。
【第14節】我們若信耶穌死了,又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
我們若信耶穌死了,又復活了。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相信這一點,我們也應該相信那些在耶穌的信仰中死去的人將會從死裡復活。這並不是說復活的事實取決於我們相信耶穌復活,而是說救主的死和復活與聖徒的復活是相關的:一個是另一個的結果,而且一個與另一個一樣確定。聖徒復活的教義如此確定地源於基督復活的教義,以至於如果相信前者,後者也應該相信。參閱 1Cor 15:12-14。
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一個極其美麗的表達。這不僅僅是說他們安靜地休息——像溫柔的睡眠一樣——盼望再次醒來,而是說這是在「耶穌裡」——或「藉著」(δια)祂;也就是說,祂的死和復活是他們安靜和平安息的原因。他們不是在異教中,或在不信中,或在無神論的陰霾中「睡覺」——而是在耶穌所賜予的蒙福希望中。他們像祂一樣躺在墳墓裡——沒有痛苦和悲傷,並確信將會再次復活。
他們在耶穌裡安睡,蒙福, 他們的睡眠多麼溫柔; 從苦難和罪惡中釋放, 擺脫了所有的網羅。
因此,當我們想到聖徒的死亡時,讓我們想想耶穌在亞利馬太的約瑟的墳墓裡是怎樣的。我們虔誠的朋友現在在墳墓裡就是這樣安睡;我們自己死時也將是這樣。
第4章
【第14節】上帝必將他們與祂一同帶來。這並非指救主降臨時,上帝會將他們從天上與祂一同帶來——儘管他們的靈魂確實會與救主一同降下;而是指祂會將他們從墳墓中帶來,並引導他們與祂一同進入榮耀,與祂同在。參閱 Jn 14:3。在我看來,這宣告旨在教導一個普遍的真理:蒙救贖者與基督如此聯合,以致他們將分享與祂相同的命運。正如元首被高舉,所有肢體也將如此。正如上帝使基督從墳墓中復活,祂也將使他們復活;也就是說,基督的復活確保了他們也將復活。這是一個偉大而普遍的真理:上帝將使所有「在耶穌裡睡了的人」從墳墓中復活;或者說,他們都將復活。因此,使徒並非著重於這事發生的時間——意指這將在主耶穌再來時發生——而是著重於一個事實:基督與祂的子民之間存在著既定的連結,這使得他們若憑信心與祂聯合而死,就必像祂一樣確實地從墳墓中被帶出來。然而,如果這句話的意思是,如布什教授(Prof. Bush,《復活論》,第266、267頁)所假設的,他們將與祂一同從天上被帶來,或將與祂一同降下,這也並不能證明之前必須有一次復活,因為這句話的全部含義可以透過假設他們的靈魂已經升到天上,並將與祂一同被帶來,在復活時與他們的身體聯合來滿足。如果這是正確的解釋,那麼這裡可能暗示了以下經文,描繪了主降臨時有祂的聖徒陪伴:「耶和華我的神必降臨,眾聖者也必與你同來。」(Zech 14:6)。「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祂的千萬聖者降臨。』」(Jude 1:14)。懷特總統(Pres. Dwight,第164篇講道)說:「上帝在此時將與祂一同帶來的是誰?當然不是祂聖徒的身體……唯一的答案是,祂將與祂一同帶來『義人靈魂被成全的』。」
(a) 「照樣」 1Cor 15:20
【第15節】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這是藉著主的命令,或受聖靈啟示的教導。布什教授(Prof. Bush,《復活論》,第265頁)認為使徒在此暗示救主在 Mt 24:30,31 所說的話:「他們要看見人子駕著天上的雲降臨。」等等。保羅可能旨在泛指主所說的一切關於祂再來的話,但不可能專指那段經文,因為他在此所說的,有幾處細節是救主在馬太福音中沒有提及的。因此,更可能的是,保羅的意思是主耶穌曾就此主題向他作了特別的啟示。
我們這些活著的人。參閱 1Cor 15:51 的詳細解釋。從這句話看來,帖撒羅尼迦的一些人似乎認為保羅的意思是教導他自己和許多活著的人將存活直到主耶穌再來,當然,這事件已近在眼前。然而,這並非他的意思,他在 2Thes 2:1-10 中特別費心解釋。
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指那時仍活著的基督徒。
絕不能在那些睡了的人之先。不能超越;不能預先;不能走在前面。「Prevent」這個詞在我們這裡現在通常用作「阻礙」的意思,但在聖經中從未有此意。在聖經譯者時代,這個詞用於其原始和正確的意義(proevenio),意為「領先」或「預先」。Job 3:12,「為何膝蓋接住我?」即,為何它們預先接住我,使我不致滅亡。Ps 79:8,「願你的憐憫速速臨到我們;」即,在危險中走在我們前面。Ps 119:147,「我趁天未亮就呼求;」即,我預先呼求,或我在天亮前禱告。Mt 17:26,「耶穌先對他說;」即,耶穌預先對他說;他在彼得告訴他所說的話之前就開始說話了。參閱 Ps 17:13, 59:10, Ps 88:13, 95:2, 2Sam 22:6,19, Job 30:27, 41:11。這裡的意思是,那些在主耶穌再來時仍活著的人,不會在那些在墳墓中的人復活之前被「改變」並被接到榮耀裡。目的似乎是糾正帖撒羅尼迦人中流行的一種觀點,即那些存活到主耶穌再來的人將比那些已死的人擁有巨大的優勢。他們認為這些優勢會是什麼——是能親眼看見祂降臨的特權,還是他們將在天堂獲得更高的榮譽,或者那些已死的人根本不會復活,這些都不清楚,這種觀點的來源也無從得知。然而,顯然這使得他們在虔誠的朋友去世時更加悲傷,因此糾正這個錯誤非常重要。使徒因此指出,不會有這樣的劣勢,因為事實是,死人將先復活。
(*) 「睡了的人」 「在那些睡了的人之先」
【第16節】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Acts 1:11。
帶著呼叫。這裡使用的詞(κελευσμα)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它原意是指興奮或催促的呼喊;一種叫喊、喧囂或呼聲,例如水手划槳時的呼喊(Luc. Catapl. 19);士兵衝鋒陷陣時的呼喊(Thuc. iii. 14);人群的喧嘩(Diod. Sic. iii. 15);獵人對狗的呼喚(Xen. Ven. vi. 20)。這裡並非指主自己會發出這樣的呼喊,而是指祂會伴隨著這樣的呼喊;也就是說,有一群人會發出聲音,如同軍隊衝鋒陷陣時的呼喊。
帶著天使長的聲音。天使長這個詞在新約中除了 Jude 1:9 應用於米迦勒之外,沒有其他地方出現。它原意是指一位首領天使;一位居首位或在其他天使之上的人(αρχων)。這個詞在七十士譯本(LXX)中沒有找到;因此,聖經中唯一被提及的天使長是米迦勒(Jude 1:9)。參閱 Rev 12:7。然而,聖經中提到了七位天使,他們地位超乎其他天使,通常被視為天使長(Rev 8:2)。「我又看見那站在上帝面前的七位天使。」其中一位被認為在《多比傳》12:15 中提及:「我是拉斐爾,是七位聖天使之一,他們將聖徒的禱告呈獻,並在聖者的榮耀面前出入。」在猶太著作中,只提到了其中三位的名字:米迦勒,猶太民族的守護者(Dan 10:13,21, 12:1);加百列(Dan 8:16, 9:21),參閱 Lk 1:19,26;拉斐爾(Tobit iii. 17; v. 4; viii. 2; ix. 1, 5; xii. 15)。《以諾書》還提到了烏列(pp. 187, 190, 191, 193)。米迦勒被提及為「眾首領中的一位」(Dan 10:13);以及「大君」(Dan 12:1)。參閱 Eph 1:21,並參閱斯圖爾特教授(Prof. Stuart)在《聖經學報》(Bibliotheca Sacra)第十期關於天使學的文章。從聖經中看來,顯然有一位或多位天使,天使長這個名稱正適用於他們。這種觀點與聖經中關於天界眾生分為等級和秩序的教義是一致的,因為如果如此,那麼假設其中有一位或多位擁有最高等級,也並非不合理。參閱 Rev 12:7。至於是否只有一位天使長,現在無法確定,也並不重要。這裡的詞(希臘文)沒有冠詞,這句話可以翻譯為「帶著一位天使長的聲音」。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帶著天使之君的聲音」。在如此莊嚴而重大的場合,即全人類最終審判者的降臨、死人的復活,以及在上帝之子寶座前決定無數生靈永恆命運的莊嚴事件,天界最高級別的眾生在場並在當日的莊嚴儀式中扮演重要角色,將是恰當的。這裡「天使長的聲音」究竟指什麼,或那聲音將為何目的而發出,並非完全確定。它不可能是為了使死人復活——因為那將是藉著「上帝之子的聲音」(Jn 5:28,29);最可能的意思是,這將是降臨的眾軍所發出的響亮呼喊或叫聲的一部分;或者,它可能是為了召喚世人到審判台前。參閱 Mt 24:31。
帶著上帝的號筒。上帝指定在那個莊嚴場合吹響的號筒。這並非指上帝自己會吹響它。Mt 24:31。
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指基督徒。
必先復活。也就是說,在活著的人被改變之前。猶太人也持有類似的教義。「拉比拉基什(Resch Lachisch)說:『那些死在以色列地的人,將在彌賽亞的日子先復活。』」參閱韋特斯坦(Wetstein)的注釋。這整個描述都暗示,他們復活與活著的人所經歷的改變之間的時間間隔將很短,或者說兩者將迅速接續發生。1Cor 15:23,51,52。
(a) 「主自己」 Mt 24:30,31 (b) 「先」 Rev 20:5,6
【第17節】然後我們這些活著的人。指那時仍活著的人。參閱 1Thes 4:16。這裡翻譯為「然後」(επειτα)的詞,不一定意味著這會立即發生。它正確地標示時間上的順序,意為「之後」、「接著」、「事件順序中的下一個」(Lk 16:7, Gal 1:21, Jas 4:14)。在虔誠者的復活與活著的人被提去見主之間,可能會有相當長的時間間隔,因為活著的人需要經歷改變,才能與那些已復活的人一同升天。其意思是,在死人復活之後,或按順序的下一件事,他們和活著的人將一同升天去見主。然而,這個詞的正確含義表示一種緊密的連續性,排除了在其中會發生其他重要事件的長時間間隔,例如救贖主在地上長期個人統治所涉及的間隔。這個詞要求這種解釋——在義人復活之後,按順序的下一件事將是他們與活著的人一同被提,並經歷適當的改變,升到空中——儘管如前所述,它允許假設一個短暫的、瞬間的間隔(ενατομωενριπηοφθαλμου 1Cor 15:51,52),以作好準備。
被提到。這裡使用的詞暗示將有外在的力量或權能施加,以完成此事。這不是他們自己擁有的升天能力;也不是他們復活或改變的身體會自動升天的傾向,甚至不是他們自己意志的努力,而是施加在他們身上的力量,使他們升起。比較 αρπαζω 這個詞在 Mt 11:12 的用法:「強暴的人奪取它」;Mt 13:19,「那惡者就來,把撒在他心裡的奪了去」;Jn 6:15,「他們要來強逼他作王」;Jn 10:12,「狼就抓住羊」;Acts 8:39,「主的靈把腓利提去了」;2Cor 12:2,「這樣的人被提到第三層天」。另參 Jn 10:28,29;Acts 23:10, Jude 1:23, Rev 12:5。這個動詞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在所有這些例子中,都包含著外力或暴力的概念,以完成所做之事。至於將施加何種力量或權能,使活著的和死了的人升天,並未明言。無論是藉著天使的服事,還是藉著上帝之子的直接權能,都未暗示,儘管後者似乎最有可能。然而,這個詞不應被解釋為暗示聖徒不願出現在救主面前,而僅僅是指物理事實,即需要力量才能將他們提升到空中與祂相遇。那麼,他們的身體是否將具有隨意從一處移動到另一處的能力呢?
在雲裡。希臘文:「在雲中」(εννεφελαις)——沒有冠詞。這可能意味著「在雲中」;也就是說,數量眾多,且聚集在一起,如同雲彩。麥克奈特(Macknight)、科佩(Koppe)、羅森穆勒(Rosenmuller)、布什(Bush,《復活論》,266頁)等人都是這樣翻譯的。這裡沒有冠詞似乎更支持這種解釋。然而,另一種解釋也可能是正確的,即它意味著他們將被提到雲層的區域,或被提到將伴隨主耶穌回到我們世界的雲彩中(Mt 24:30, 26:64;Mk 13:26, 14:62, Rev 1:7)。參閱 Dan 7:13。無論從哪種意義理解,這個表達都極其崇高,場面將極其宏偉。古代猶太人也持有類似的教義。拉比拿單(Rabbi Nathan,《米德拉什詩篇》,48:13)說:「以前所做的,將再次發生。正如祂在天上的雲中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將來祂也必如此待他們。」
在空中與主相遇。在地球上方的氣層區域。從這裡看來,主耶穌降臨時,不會降到地上,而是會停留在空中與地球保持距離,在那裡將發生審判的重大事件。事實上,聖經從未說過審判的事件將發生在地上。世界將不足以容納所有聚集的活人與死人,因此審判的寶座將設在上方廣闊的空間。
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這並非指他們將永遠與祂留在空中——因為他們最終的家園是天堂——在審判之後,他們將與祂一同進入榮耀的國度。Mt 25:34,「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等等。他們將與祂「在空中」同在的時間,聖經中沒有提及。這將是審判世界,並根據每個人「在身體裡所行的」決定其永恆命運所需的時間。沒有理由認為這將在二十四小時的一天內完成;但要對所佔用的時間做出任何猜測是不可能的。
(c) 「在雲中」 Rev 11:12 (d) 「永遠同在」 Jn 14:3
【第18節】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旁註:勸勉。勸慰這個詞可能最能表達其含義。他們應當將這些榮耀的真理和這些光明的盼望呈現在心靈面前,以減輕喪親之痛。安慰的主題是:第一,那些在信心裡死去的人不會永遠躺在墳墓裡;第二,當他們復活時,不會因為在主降臨之前被剪除而處於較低的地位;第三,所有基督徒,無論活著的還是死了的,都將被接到天堂,永遠與主同住。
用這些話。即,用這些真理。
(1) 「安慰」 「勸勉」
省思與應用。
(1.) 審判者帶著隨行的天軍降臨;
(2.) 義人死而復活;
(3.) 活著的人將經歷的改變,1Cor 15:52;
(4.) 升到空中與主相遇;以及
(5.) 與祂一同歸入榮耀。在這系列奇蹟中,惡人的復活將被安排在何處,這裡沒有提及。使徒的目的並未引導他提及這一點,因為他的目的是藉著保證他們虔誠的朋友將再次復活,並且不會因為在救贖主降臨之前死去而遭受任何不利,來安慰受苦的人。然而,從 Jn 5:28,29 看來,最可能的是他們將與義人同時復活,並與他們一同升到空中的審判之地。
(打字員註:巴恩斯假設的是一次普遍的審判。其他人則認為,基督徒的永恆歸宿已經確定,他們將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受審,以決定獎賞。惡人直到千禧年統治結束後才會復活,並將在大白寶座前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