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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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第1章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前書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前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12:51

第8章

哥林多前書 — 第8章

第8章

哥林多前書第8章導言

本章討論了哥林多教會向使徒提出的另一個問題:

基督徒是否可以吃獻給偶像的祭肉?對於這個問題,哥林多基督徒之間無疑存在意見分歧。當祭物獻給異教神祇時,動物的一部分會給予獻祭的祭司,一部分在祭壇上焚燒,而另一部分(可能是主要部分)則歸獻祭者所有。這部分肉要麼被獻祭者在家中食用,作為某種程度上因獻給偶像而被聖化或祝福的食物;要麼在為榮耀偶像而舉行的宴席上食用;要麼在某些情況下,像其他肉類一樣在市場上出售。因此,無論是在受邀到異教朋友家中,還是在市場上出售時,是否可以食用這種食物,對於一個有良心的基督徒來說,都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反對食用這種肉的理由是,無論是在廟宇中還是在異教鄰居的宴席上食用,都等於是支持偶像崇拜。另一方面,有許多人認為這始終是合法的,並且他們的弟兄們的顧慮是不必要的。保羅在本章中提到了他們的一些論點:他們認為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只有一位上帝,而且每個人都必須知道這一點;因此,敬拜真神的人不可能被引導進入偶像崇拜的荒謬之中(1Cor 8:4-6)。對此,使徒回答說,儘管可能存在這種知識,但:

(1) 知識有時會使人自高自大,使我們驕傲,我們應該小心,以免因虛妄的自信而誤入歧途(1Cor 8:1,2,7)。

(2) 並非所有人都擁有這種知識(1Cor 8:7),而且他們即使在基督教的光照下,儘管偶像崇拜是荒謬的,仍然將偶像視為真實的存在,視為神,並以此敬拜;因此,以任何方式支持這種觀念都是極不恰當的。因此,他推斷,從這個論點來看,食用獻給偶像的祭物是不恰當的。

支持食用這種食物的第二個論點在1Cor 8:8中被提及;即,這本身應該是無關緊要的事;在上帝面前,這不會有任何區別,因為一切都取決於道德的純潔和內心的聖潔,一個人是否吃肉都無關緊要;我們實際上不會因此變得更好或更壞;因此,食用這種食物是恰當的。對此,保羅回答說:

(1) 儘管這作為一個抽象命題是真實的,但它可能成為引導他人犯罪的機會(1Cor 8:9)。

(2) 對於軟弱的弟兄來說,其影響是會使他認為偶像是有意義的,並堅定他認為偶像應該受到某種尊重,並在廟宇中被敬拜的假設(1Cor 8:10)。

(3) 結果可能是,一個知識和經驗不足的基督徒可能會被引誘而滅亡(1Cor 8:11)。

(4) 如果一個軟弱的基督徒因此被毀滅,這就是得罪基督(1Cor 8:12)。並且,

(5) 至於他自己,如果吃肉在任何方面成為使他人犯罪的機會,他將永遠不吃肉(1Cor 8:13);因為禁食肉類所造成的傷害遠小於一個不朽靈魂的傷害或毀滅。

【第1節】至於。關於;回答你們關於食用這些東西是否正確的詢問。

獻給偶像的祭物。獻給偶像的祭物。指那些被獻祭後,要麼在市場上出售,要麼在廟宇中為榮耀偶像而舉行的宴席上,或在偶像信徒家中擺上餐桌的肉。祭司有權獲得獻祭肉的一部分,他們會將其在市場上出售;異教徒也有習俗,用獻祭的肉為榮耀偶像神祇舉行宴席。參閱本章1Cor 8:10,以及1Cor 10:20,21。有些基督徒認為食用這種肉與食用其他肉沒有什麼不同,因為偶像算不得什麼;而另一些人則對此有許多顧慮,因為這似乎是在支持偶像崇拜。他們向保羅提出的請求是,他應該確立一個他們都可以安全遵循的普遍原則。

我們知道。我們承認;我們無法爭辯;這是一個如此明顯的案例,以至於沒有人會對此一無所知。這可能就是哥林多人的話,或許包含在他們寄給保羅的信中。他們會聲稱他們對偶像的本質並不無知;他們確信偶像算不得什麼;因此,他們似乎推斷,無論何時何地,甚至在偶像廟宇中,食用這種食物都是正確和恰當的。參閱1Cor 8:10。保羅在本章中,特別是在1Cor 8:7中,對此作出了回應。

我們都有知識。也就是說,關於這個主題;我們了解偶像和偶像崇拜的真實本質;我們都認為偶像算不得什麼,因此,通過參與與偶像崇拜相關的食物和宴席,我們不會有陷入偶像崇拜或對此主題產生任何不當看法的危險。這是哥林多人的陳述和論點。保羅對此作了兩個回答。

(1) 在1Cor 8:1-3的括號中,即,在這種情況下,僅僅依靠知識是不安全的,因為單純知識的效果往往是使人自高自大,但他們應該更多地憑藉「愛心」或愛來行事;並且,

(2) 儘管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可能擁有這種知識,但並非所有人都擁有,他們可能會因此受傷(1Cor 8:7)。在1Cor 8:1中陳述了哥林多人的這個論點——即所有人都擁有知識之後,保羅接著在括號中陳述了知識的通常效果,並表明它不是一個安全的指引(1Cor 8:1-3)。在1Cor 8:4中,他恢復了哥林多人的陳述(始於1Cor 8:1),但以他寫作中常見的方式,他用關於知識的括號打斷了這個陳述;在1Cor 8:4-6中,他更詳細地陳述了這個論點——承認對他們來說只有一位上帝,而且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必須知道這一點;但在1Cor 8:7中,他指出並非所有人都擁有這種知識,而那些有知識的人應該行事,以免傷害那些沒有知識的人。

知識使人自高自大。這是括號的開頭。這是保羅對哥林多人「所有人都擁有知識」這一陳述的回應。其意思是:「承認你們所有人都擁有知識;你們知道偶像和偶像崇拜的本質;但在這種情況下,單純的知識並不是一個安全的指引;它的效果可能是使人自高自大,充滿驕傲和自滿,並使你們誤入歧途。愛心(agape),或愛,以及知識,都應該被允許作為這種情況下的指引,並且會比單純的知識更安全。」在哥林多人中,曾有一些顯著的證據表明,在宗教事務中僅僅依靠知識作為指引是不恰當的,保羅提醒他們這一點是很好的。這些自稱擁有非凡智慧的人導致了他們的分裂、爭論和黨派(參閱第1-3章);保羅現在提醒他們,依靠這樣的指引是不安全的。現在也和那時一樣不安全。單純的知識或學問,當心不正直時,會使人充滿驕傲;使人因虛妄的自信和對自己能力的依賴而膨脹,並且常常使人完全誤入歧途。知識與正確的情感、純潔的原則、充滿對上帝和對人的愛的心結合,是可以信賴的;但單純的智力成就——單純的抽象學問——單純的智力培養則不然。除非心靈也隨之培養,否則知識的效果是使人成為學究;使人充滿對自己重要性的虛妄觀念;從而引導他進入錯誤和罪惡。

唯有愛心能造就人。愛(ηαγαπη);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而且最好這樣翻譯。我們現在的「愛心」(charity)一詞幾乎專門用於施捨,或用於我們對那些似乎犯錯或有過失的人所持的良好看法。聖經中的這個詞僅僅指愛。1Cor 13:1及以下。這裡的意思是:「知識不是一個安全的指引,不應被信賴。彼此相愛和愛上帝,真正的基督徒情感,將比單純的知識更安全。你們對這個問題的結論不應僅僅基於抽象的知識;而應該問,對他人的愛——對你們弟兄的平安、純潔、幸福和救恩的愛——會要求什麼。如果對他們的愛會促使你們採取這個做法,並允許你們食用這種食物,那就應該做;如果不會,如果會傷害他們,那麼無論單純的知識會指示什麼,都不應該做。」這個教義是,愛上帝和彼此相愛,在決定做什麼方面,比單純的知識是更好的指引。確實如此。它會促使我們尋求他人的福祉,並避免傷害他們。它會使我們溫柔、親切、善良;並且會比所有可想像的抽象知識更好地告訴我們該做什麼,以及如何以最好的方式去做。受愛影響的人,永遠純潔、永遠熱情,不太可能誤入歧途,或對上帝的事業造成傷害。依靠知識的人則固執己見、心高氣傲、頑固、好爭、令人惱怒、乖僻、自以為是;教會中的大多數困難都來自這樣的人。愛不會製造困難,反而會醫治和平息一切:單純的知識不會醫治或平息任何困難,反而常常是最激烈爭吵和衝突的根源。保羅明智地建議這個問題應該由愛來解決;如果所有基督徒都遵循他的教導,那將是明智的。

(a) 「獻給偶像的」徒 15:10,19 (b) 「知識」羅 14:14,22 (c) 「使人自高自大」賽 47:10 (*) 「愛心」 「愛」 (d) 「造就人」林前 13章【第2節】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等等。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和主旨要求我們理解,這是為了譴責那種虛妄的知識自負或自滿,這種自負會導致我們輕視他人,或無視他們的利益。「若有人自以為有知識,如此虛榮、驕傲、自負,以至於輕視他人,無視他們的真正利益,那麼他還沒有學會真正知識最基本的要素,正如他應該學習的那樣。真正的知識會使我們謙卑、謙遜,並善待他人。它不會使我們自高自大,也不會使我們忽視他人的真正幸福。」參閱羅 11:25。

什麼。任何關於科學、道德、哲學或宗教的事務。這是一個適用於所有自稱有知識的人的普遍原則。

他仍不知道他所當知道的。他還不知道關於這個主題最需要知道的是什麼;他也不知道知識的真正用途和目的,那就是造就和促進他人的幸福。如果一個人沒有學會如何運用知識來促進他人的幸福,這就證明他從未學會知識最基本要素的真正目的。保羅的目的是要引導他們尋求弟兄們的福祉。知識若運用得當,將促進所有人的幸福。現在和那時一樣,如果一個人像吝嗇財富一樣吝嗇知識;如果他活著只是為了積累,從不分享;如果他充滿了對自己智慧的虛妄自負,卻不尋求通過啟發他人的無知,引導他們走上真理之路來造福他人,那麼他從未學會科學的真正用途,就像一個只會囤積財富卻從不施捨的人一樣。知識若不傳播,就毫無價值,就像天堂的光若不普照世界就毫無價值,水若只儲存在湖泊和水庫中,從不流淌過山丘和山谷來滋潤大地,也將毫無價值。

(e) 「人以為」羅 11:25, 加 6:3, 提前 6:3,4【第3節】但若有人愛上帝。如果有人真正依戀上帝;如果他尋求事奉祂,並促進祂的榮耀。這裡的意思似乎是:「沒有真正和真實的知識是不與愛上帝相連的。這也會促使一個人愛他的弟兄,並引導他促進他們的幸福。因此,一個人的行為不應僅僅由知識來規範,而是以愛上帝和愛人為主要原則。愛能造就人;愛能促進幸福;愛會促使人做正確的事;愛會確保上帝的認可。」這樣解釋,這節難解的經文與括號的整個主旨相符,即表明一個人不應僅僅憑藉知識(無論多麼淵博)來指導他與他人的交往;而愛心(αγαπη),無論是對上帝還是對人,都是一個更安全、更好的原則。在愛的引導下,人犯錯的危險會很小。在單純知識的指導下,他永遠無法確定一個安全的指引。參閱1Cor 13。

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我認為「是知道的」(εγνωσται)這個詞在這裡的意思是「蒙上帝認可;蒙祂所愛;蒙祂喜悅」等等。在聖經中,「知道」這個詞常有此意。太 7:23。其意思是:「如果一個人是在神聖的愛心,或對上帝的愛,以及隨之而來的對人的愛的影響下行事,他就會得到上帝的認可。他會尋求上帝的榮耀和弟兄們的益處;他很可能會做正確的事;上帝會認可他的意圖和願望,並將他視為自己的孩子。因此,儘管他在人類知識方面可能不那麼傑出,在那些使人自高自大的學問方面可能不那麼顯赫,但他將擁有一個更真正崇高的地位,並會得到上帝的認可和讚美。這比單純的知識更有價值,這種愛比任何單純的智力成就都更安全地引導人。如果世人按照這個原則行事,他們就會發現確實如此;基督徒也將永遠發現如此。」

(a) 「上帝所知道的」鴻 1:7, 提後 2:19【第4節】所以,關於。括號在1Cor 8:3結束。使徒現在繼續討論爭論中的真正問題,並在本節中重複了這個問題,以及所有人都擁有知識的承認。所有人都擁有知識的承認貫穿1Cor 8:4,5,6;在1Cor 8:7中,他給出了答案。在1Cor 8:4-6中,保羅承認了他們在知識的真實範圍方面所要求的一切;在1Cor 8:7中,他表明即使承認這一點,也不能得出結論說在偶像廟宇中食用獻祭的食物是正確的。

至於吃那些東西,等等。是否可以吃它們。這裡的問題與1Cor 8:1中的問題略有不同,但實質上是相同的詢問。問題是,基督徒是否可以吃獻給偶像的動物祭肉。

我們知道。1Cor 8:1。我們哥林多人知道;保羅似乎完全承認他們擁有他們所聲稱的一切知識(1Cor 8:7)。但他的目的是要表明,即使承認這一點,也不能得出結論說食用那種肉是正確的。我們最好記住,他們關於知識的陳述的目的是要表明食用這種食物沒有任何不當之處。使徒在1Cor 8:7中回答了這個論點。

偶像算不得什麼。不是真神;不是合適的敬拜對象。我們沒有那麼愚蠢,會認為木塊、雕像或鑿刻的大理石是真實的智能,有意識,能夠接受敬拜,或造福其信徒。我們完全承認並知道,整件事都是虛妄的;因此,通過食用獻給它們的祭物,我們不可能會相信它們是真實的敬拜對象,或否認真神。毫無疑問,較為聰明的異教徒擁有這種知識;而且幾乎所有基督徒都擁有,儘管少數在異教更粗俗觀念中受教育的人可能仍然對偶像懷有迷信的敬畏。因為無論政治家和哲學家對此主題的知識如何,異教世界的大多數人仍然無疑將啞巴偶像視為合適的敬拜對象,並認為它們被無形的神靈——諸神——所居住。為了國家、政策和欺騙的目的,異教世界的立法者和祭司們小心翼翼地培養這種錯覺。參閱1Cor 8:7。

算不得什麼。是虛妄的;是想像的。這裡可能提到了希伯來人對偶像的稱呼。他們稱偶像為(Elilim),或單數為(Elil),意為虛妄、無效、無價值、虛無、空虛、軟弱等;表明它們的虛妄和無力,利 26:1, 代上 16:26;賽 2:8,18-20, 10:10, 19:1,3, 31:7, 詩 96:5, 結 30:13;哈 2:18;亞 11:17等。

在世上。它什麼都不是;它對世界沒有任何權力;在任何地方都沒有真實的存在。沒有異教徒所聲稱敬拜的那種神。只有一位上帝;這個事實我們都知道。「在世上」這個詞似乎是為了強調,以表明偶像的徹底虛無;以最強調的方式解釋他們相信偶像沒有真實存在的信念。

除了上帝以外,沒有別的神。這是宗教的一個偉大核心真理。可 12:29。比較 申 6:4,5。將這個偉大真理銘記於心是猶太經濟的宏偉目標;這點如此清晰和重要,以至於哥林多人認為所有人都必須承認。即使他們食用獻給偶像的祭肉,他們仍然認為他們中沒有人會忘記只有一位上帝這個偉大核心真理。

(b) 「偶像」賽 41:24【第5節】那稱為神的。那些被稱為神祇的。異教徒到處敬拜眾多神祇,並給予他們神的稱號。

無論在天上。居住在天上,因為一部分神祇被認為是這樣。這裡可能暗示太陽、月亮和星星;但我更傾向於認為是指天上的神祇,或那些被認為居住在天上,儘管他們偶爾會造訪地球的神祇,如宙斯、赫拉、赫爾墨斯等。

或在地上。在地上;或特別統治地球或海洋的神祇,如得墨忒耳、波塞冬等。古代異教徒敬拜一些被認為居住在天上的神祇;另一些被認為居住在地球上的神祇;還有一些掌管地下世界的神祇,如冥王哈得斯等。

因為有許多神(ωσπερ),等等。因為實際上,有許多被如此稱呼或視為神祇的。事實上,異教徒敬拜許多他們認為是神祇的,或他們視為神祇的。這不能是保羅承認他們真是神祇,應該被敬拜;而是聲明他們認為他們是神祇,或有大量想像中的存在被如此崇拜。重點應該放在「許多」這個詞上;括號的目的是要表明,這些被敬拜的數量不是少數,而是無數;而且他們實際上被敬拜為神祇,並被允許對他們的心靈和生活產生影響,就像他們是真實的一樣;也就是說,這種普遍信仰的效果是產生與這些想像中的神祇真實存在時一樣多的恐懼、警報、迷信和腐敗。因此,儘管異教徒中較為聰明的人不信任他們,但對大多數人的影響與他們真實存在並對他們施加真實控制時是相同的。

又有許多主(κυριοι πολλοι)。那些統治他們的人;他們順服的人;以及他們遵守其法律的人。「主」這個名稱常被賦予他們的偶像神祇。例如,在迦南各族中,他們的偶像被稱為(Baal,或主),是腓尼基人和敘利亞人的守護神,士 8:33, 9:4,46。這裡用來指偶像,意思是他們被認為在敬拜方面所頒布的法律對敬拜者的心靈有控制權。

(d) 「稱為神」約 10:34,35【第6節】但對我們而言。基督徒。我們只承認一位上帝。無論異教徒敬拜什麼,我們知道只有一位上帝;只有祂有權統治我們。

一位上帝,就是父。我們承認祂是萬物的父;萬物的創造者;並且祂對祂所有的創造物都維持著父親的關係。「父」這個詞在這裡並非指三位一體中的第一位,以區別於第二位,而是指上帝作為上帝;不是指與子相對的父,而是指神性本身,不涉及這種區別——父與祂的後代,即源於祂的創造物相對。這很明顯,

(1) 因為使徒在談到「一位主耶穌基督」時,沒有使用相關的「子」這個詞;並且,

(2) 因為經文的範圍要求如此。使徒談到上帝,談到神性,那位獨一無限聖潔的存在,祂對祂的受造物維持著父親的關係。祂創造了他們。祂供養他們。祂保護他們,就像父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祂關心他們的福祉;憐憫他們的悲傷;在試煉中支持他們;顯明自己是他們的朋友。「父」這個名稱因此經常被賦予上帝,作為獨一上帝,神聖存在的稱呼,詩 103:13, 耶 31:9, 瑪 1:6, 2:10, 太 6:9, 路 11:2等。在其他地方,它被應用於三位一體中的第一位,以區別於第二位;在這些情況下,會使用相關的「子」這個詞,路 10:22, 22:42, 約 1:18, 3:35, 5:19-23,26,30,36, 來 1:5;彼後 1:17等。

萬物都本於祂。εξου。從祂而來,作為源頭和泉源;藉著祂的謀劃、計劃和目的。祂是萬物的偉大源頭;萬物都依賴祂。萬物都是藉著祂的目的和能力形成的,祂對萬物都維持著父親的關係。然而,創造萬物的媒介是子,西 1:16。約 1:3。

萬物都屬於祂。這些詞顯然指整個創造工作,其起源都來自上帝,創 1:1。萬物都是按照祂的計劃形成的;萬物現在都依賴祂作為它們的父。

我們。我們基督徒。我們之所以是我們,是藉著祂。我們欠祂我們的存在;藉著祂,我們得以重生和得救。我們的存在是藉著祂的謀劃、目的和作為;我們的永生盼望也是藉著祂。這裡的主要思想可能是,基督徒的盼望和幸福都歸因於上帝。

歸於祂。ειςαυτον;或者更確切地說,歸向祂:也就是說,我們是為祂而造的,應該為祂的榮耀而活。我們之所以成為基督徒,是為了促進祂的尊榮和榮耀。

還有一位主,等等。一位主,與異教徒所敬拜的「許多主」形成對比。「主」這個詞在這裡用作所有者、統治者、管理者或君王的意思;其思想是,基督徒只承認對祂的順服,而不是像異教徒那樣順服許多君王。耶穌基督是祂子民的統治者和主。他們承認對祂作為他們至高無上的立法者和君王的效忠。他們不承認順服許多統治者,無論是想像中的神祇還是人類;而是單單從祂那裡接受他們的律法。這裡的「主」這個詞不一定暗示對上帝的任何次等地位;因為這個詞經常被應用於上帝自己。這段經文的思想是,從上帝,萬物的父那裡,我們獲得了我們的存在和我們所擁有的一切;並且我們承認直接和立即順服主耶穌作為我們的立法者和君王。基督徒從祂那裡接受他們的律法,並將他們的生命順服於祂。這個思想非但沒有暗示主耶穌次於上帝,反而暗示了平等;因為給予人類律法,統治他們的良心,指導他們的宗教觀點和生活,這些權利只能恰當地屬於與上帝平等的那一位。

萬物也是藉著祂。διου。藉著祂的作為;或藉著祂作為媒介。這裡的「藉著」(δι)與本節前半部分的「本於」(εξ)形成對比;顯然意味著,儘管「萬物」都從上帝那裡獲得了它們的存在,作為源頭和創造者,但卻是「藉著」主耶穌的作為。這個教義,即上帝的兒子是創造世界的偉大媒介,在聖經其他地方也得到了豐富的教導。約 1:3。

萬物。宇宙;因為ταπαντα這個詞正是這個意思。沒有任何詞能比這些詞更好地表達宇宙的概念;因此,這裡明確宣告主耶穌創造了萬物。有些人將此解釋為「新創造」;好像保羅說我們救恩的一切都來自祂。但這種解釋的異議是顯而易見的。

(1) 這不是自然的意義。

(2) 「萬物」這個詞自然指宇宙。

(3) 經文的範圍要求我們這樣理解。保羅不是在談論新造的人;他是在談論宇宙中是否存在一位以上的上帝、一位創造者、一位統治者的問題。異教徒說有;基督徒則斷言沒有。因此,經文的範圍要求我們將此理解為廣闊的物質宇宙;這裡明顯的宣告是,主耶穌是萬物的創造者。

我們。我們基督徒(彼前 1:21);或者,我們作為人類;我們的存在是「藉著」(δι)或透過祂而來的。這個表達既適用於我們最初的創造,也適用於我們對天堂的盼望,因為都是藉著祂;而且對兩者都同樣真實。可能的意思是,我們作為人類和基督徒所擁有的一切,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盼望,都是透過祂,藉著祂的作為而來的。

藉著祂。διαυτου。藉著祂的作為。保羅曾說,關於萬物的父上帝,我們是歸於(εις)祂;他這裡說,關於主耶穌,我們是藉著(δι)祂,或藉著祂的作為。其意思是:「上帝是作者,是計劃的制定者;是存在和盼望的源頭;我們應該為祂而活:但耶穌是所有這些事物的創造者,也是透過祂將這些事物賜予我們的媒介。」亞流派和蘇西尼派利用這段經文來證明子次於上帝;他們的論點是,上帝這個名稱沒有賦予耶穌,而是另一個暗示次等地位的名稱;而且保羅的目的是要區分上帝和主耶穌。這些註釋的目的不是要檢視神學觀點;但作為對這個論點的回應,我們可以簡要地指出,

(1) 那些持守主耶穌神性的人並不否認祂與父之間存在區別:他們完全承認並堅持這一點,無論是在祂的永恆存在方面(即,神性中存在永恆的位格區別),還是在祂作為中保的職分方面。

(2) 這裡給予的「主」這個詞不一定暗示祂次於上帝。

(3) 這段經文的目的暗示在某些方面存在平等。父上帝和主耶穌對人類所維持的關係,在某種意義上與異教徒所崇拜的「許多神」和「許多主」相對應;但他們在性質上是平等的。

(4) 創造的工作在這段經文中明確歸於主耶穌。但創造的工作不能由受造物來完成。不可能有被委派的上帝,也不可能有被委派的全能、被委派的無限智慧和無所不在。創造的工作暗示神性;否則就不可能證明有上帝:如果主耶穌創造了「萬物」,祂就必須是上帝。

(a) 「對我們」瑪 2:10, 弗 4:6 (1) 「我們歸於祂」 「為」 (b) 「藉著祂」約 1:3, 來 1:2【第7節】然而。但是。在前面的經文中,保羅陳述了哥林多人的論點——他們都知道偶像算不得什麼;他們只敬拜一位上帝;即使他們食用獻給偶像的祭肉,也不會有陷入偶像崇拜的危險。這裡他回答說,儘管這可能普遍真實,但並非普遍如此;因為有些人對此主題無知,仍然認為偶像有真實的存在,而食用那種肉會使他們堅定他們的迷信。因此,推論是,為了他們,他們應該禁食。參閱1Cor 8:11-13。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知識。有些人軟弱無知;他們仍然保留著異教觀念和迷信情感。

第8章

【第7節】 那知識。 只有一位上帝;偶像算不得什麼。

因為有人存著對偶像的良心。 出於對偶像的良心顧慮;相信偶像神靈真實存在;並且應當尋求其恩寵,避免其憤怒。我們不應當認為歸信者會將偶像視為唯一的上帝;但他們可能認為偶像是一些中間性的存在,是善或惡的天使,並且尋求其恩寵或避免其憤怒是恰當的。我們必須記住,異教徒極其無知;他們對祖先所崇拜、他們曾敬奉的神靈的舊有觀念和迷信情感,即使在歸信基督教後,也不會很快消失。這只是一個例子,像成千上萬個例子一樣,說明舊有的錯誤觀念、偏見或迷信觀點可能會影響那些真正歸向上帝的人,並極大地損害和破壞他們宗教品格的美麗與和諧。

吃它如同吃祭物,等等。 好像是獻給一個應受敬拜的偶像;或者好像偶像有權利接受他們的敬意。他們認為有某種無形的神靈與偶像同在;並且應當透過獻祭來尋求其恩寵或避免其憤怒。

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 在這個問題上未受啟迪;並且過於軟弱,無法抵擋這種情況下的誘惑。沒有足夠清晰和堅強的良心來使他們抵擋誘惑;克服所有舊有的偏見和迷信情感;並以獨立的方式行事,好像偶像算不得什麼。或者他們的良心在這個問題上過於敏感和脆弱:他們可能傾向於做正確的事,但卻沒有足夠的知識來使他們確信偶像算不得什麼,以及他們不應當敬奉偶像。

就被玷污了。 污穢;污染。透過這樣縱容偶像崇拜,他被引導犯罪,並沾染了罪咎,當他的良心變得更加開明時,這罪咎會使他痛苦(1Cor 8:11,13)。出於對偶像的迷信敬畏,他可能認為自己做得對;但其結果會導致他順從偶像崇拜,這會玷污他的良心,污染他的思想,並最終產生深刻而痛苦的罪咎感。因此,保羅對第一個支持吃祭偶像之物的論點的總體回應是,並非所有基督徒都對此問題有充分的知識;而吃祭物可能會導致他們陷入偶像崇拜的罪中,並敗壞和毀滅他們的靈魂。

【第8節】 但食物不能使我們蒙上帝悅納。 這應當被視為哥林多基督徒,或支持吃祭偶像之物者的觀點。其意思是:「宗教的本質比僅僅顧慮這些情況更深層、更屬靈。上帝看重內心。祂看重人的動機、思想、道德行為。僅僅吃肉或不吃肉,在聖潔的上帝眼中,不能使一個人變得更好或更壞。蒙上帝悅納的敬拜不在於這些事。它更屬靈;更深層;更重要。」因此,推論是:「一個人吃祭偶像之物或不吃,並非什麼重要的事情。」對於這個論點,使徒保羅回應說(1Cor 8:9-13),儘管這本身可能是真的,但它可能會成為引導他人犯罪的機會,那麼在上帝眼中,這就變得非常重要,並且在所有真基督徒眼中也應當如此。「蒙悅納」(παριστησι,paristēsi)這個詞,原意是引薦給某人(如君王或統治者)的恩寵;在這裡的意思是向上帝推薦。上帝不認為這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祂不讓祂的恩寵取決於像這樣不重要的情況。

我們吃了。 如果我們吃了祭偶像之物。

也不會更好。 旁註:「我們也沒有更多。」希臘文:「我們是否豐盛」(περισσευομεν,perisseuomen);也就是說,在道德價值或品格的卓越方面(Rom 14:17)。

也不會更壞。 旁註:「我們也沒有更少。」希臘文:「我們是否缺乏或不足」(υστερουμεθα,hysteroumetha);也就是說,在道德價值或品格的卓越方面。

(a) 「食物不能使我們蒙悅納」Rom 14:17 (1) 「我們吃了」 「我們也沒有更多」 (2) 「我們不吃」 「我們也沒有更少」

【第9節】 只是你們要謹慎。 這是保羅對哥林多人【第8節】論點的回應。「儘管你們所說的一切都應當被承認是真的,也必須承認是真的;儘管一個人吃肉或不吃肉,在道德上既不會更好也不會更壞;然而,要遵守的重大原則是,行事為人不要傷害你們的弟兄。儘管你們吃或不吃可能不會更好或更壞,但如果你們的行為會傷害他人,並引導他們犯罪,這就足以引導你們決定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做。你們應當完全禁戒。你們的弟兄不被引導犯罪,遠比你們吃那些你們承認(1Cor 8:8)本身不重要的肉更重要。」

免得這自由。 μηπως(mēpōs)。你們應當小心,免得你們的任何行為引導你們的弟兄犯罪。這是一個普遍原則,用來規範基督徒在所有本身無關緊要的事情上的行為。

成了軟弱人的絆腳石。 你們所聲稱的權利;你們所擁有的權力,其行使本身是合法的。這裡所指的自由或權力(εξουσια,exousia)是吃祭偶像之物的權利(1Cor 8:8)。一個人抽象地說可能有權利做一件事,但行使它可能不謹慎或不明智。

成了絆腳石。 犯罪的機會(Mt 5:29;另參 Rom 14:13)。要確保它不會成為引導他人犯罪,並放棄他們的基督徒信仰的機會(1Cor 8:10)。

對那些軟弱的人。 對那些自稱是基督徒,但對偶像崇拜的真實性質沒有充分了解或教導,並且可能仍然對他們祖先所崇拜的神靈抱有迷信敬畏的人。

(3) 「這自由」 「權力」 (b) 「自由」 Rom 14:13,20, Gal 5:13

【第10節】 因為若有人。 任何無知的基督徒弟兄,或任何可能成為基督徒的人。

有知識的你。 你們對偶像崇拜的真實性質有充分的了解。你們會被視為榜樣。你們會被認為是為了尊崇偶像而參加這個宴席。你們會因此鼓勵他,他也會懷著對偶像的良心顧慮而參加。

在廟裡坐席。 在偶像的廟宇裡坐下參加宴會。宴會常常像現在異教徒那樣,為了尊崇偶像而舉行。這些宴會或在偶像的廟宇裡,或在設宴者的家中。

那軟弱之人的良心豈不被堅固。 指那些沒有充分了解,或仍然懷著迷信情感看待偶像的人的良心(參 1Cor 8:7)。

被堅固。 旁註:「被造就」。οικοδομηθησεται(oikodomēthēsetai)。被確認;被建立。這個詞在《新約》中通常用作「造就」(Acts 9:31, Rom 14:19, Eph 4:12, 1Thes 5:11)。這裡的意思是:「在此之前,他對偶像懷有迷信的敬畏。他保留著舊有的情感和觀點。但他尚未確立偶像算不得什麼的信念;他迷信的情感正迅速被更好的基督教教義所取代,即偶像算不得什麼。但現在,由於你的榜樣,他將完全確信偶像應當受到尊重和敬意。他會看到你在廟宇裡,參加一個尊崇偶像的宴會;他會推斷這不僅是正確的,而且是你良心上的事,並會效仿你的榜樣。」

(4) 「被堅固」 「被造就」

【第11節】 因此,藉著你的知識。 因為你知道偶像算不得什麼,而且吃這些祭物實際上沒有陷入偶像崇拜的危險。你將因此成為欺騙和毀滅他的工具。使徒在這裡的論點是,如果這將是結果,那麼那些有知識的人的責任是明確的。

那軟弱的弟兄。 指無知和不了解的基督徒。毫無疑問,這指的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因為: (1) 這是基督徒常用的稱呼——親愛的弟兄; (2) 經文的範圍要求這樣理解(Rom 14:20)。

就滅亡了。 被毀滅;被毀壞;失喪了(Jn 10:28)。「απολειται」(apoleitai)這個詞通常就是這個意思。其意思是,這種行為的趨勢會引導軟弱的弟兄犯罪,走向背道和毀滅。但這並不證明任何真正歸信的人會背道和失喪;因為: (1) 某事可能有一種趨勢,但那件事可能永遠不會發生。它可能被阻止,事件就不會發生。 (2) 旨在阻止它的警告可能是有效的,並成為拯救的手段。一個人在尼加拉瓜河上乘獨木舟順流而下,可能有墜入瀑布的趨勢;但他可能從岸邊被呼喚,而呼喚可能是有效的,他可能因此得救。對他的呼喚旨在拯救他,並且確實產生了這種效果。基督徒所受的警告也可能如此。 (3) 使徒並沒有說任何真正的基督徒會失喪。他提出一個問題;並斷言如果一件事發生,另一件事可能會隨之而來。但這並不是斷言任何人都會失喪。同樣,我可能會說,如果那個人繼續漂向尼加拉瓜瀑布,他就會被毀滅。如果一件事發生,另一件事將是結果。但這與聲明一個人已經墜入瀑布並失喪,是非常不同的。 (4) 在其他地方已經充分證明,任何真正歸信的人都不會背道和被毀滅(Jn 10:28;比較 Rom 8:29, Rom 8:30)。

基督為他死。 這被用作一個論據,說明我們不應做任何會導致毀滅人靈魂的事情。沒有比這更強的論據了。這個論據是,我們不應做任何會阻礙基督工作,使祂流血歸於徒勞的事情。這樣做的可能性被提出;而這種可能性本身就應當阻止我們採取可能具有這種趨勢的行為。這是一個來自上帝兒子深沉而溫柔的愛、苦難和臨終呻吟的呼籲。如果祂為拯救靈魂忍受了這麼多,我們當然不應採取會導致毀滅靈魂的行為。如果祂為救贖如此捨己,我們當然不應如此沉迷於自我滿足,以至於不願放棄任何會導致毀滅的事物。

【第12節】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 這旨在進一步說明使他人犯罪的惡果;因此也說明了吃祭偶像之物可能帶來的惡果。這裡的「得罪」應理解為傷害、冒犯、引導犯罪。你們違反了要求你們愛弟兄、尋求他們福祉、不引導他們犯罪的律法,因此你們得罪了他們。罪本質上是針對上帝的;但可能存在一種傷害人的行為,或對他們不公或錯誤的行為,這就是得罪他們。基督徒有義務對所有人行事正直。

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 這裡的「傷」(τυπτοντες,typtontes,擊打、毆打)取傷害之意。他們的良心未受充分教導。他們沒有你所擁有的知識。而你的行為使他們更深地陷入錯誤,相信偶像是有實體的,應當受尊崇。他們因此被引導犯罪,他們的良心越來越被扭曲,越來越被罪咎感所壓迫。

就是得罪基督了。 因為: (1) 基督命令你們愛他們,尋求他們的益處,不要引導他們犯罪; (2) 因為他們與基督如此緊密聯合(Jn 15:1等),以至於冒犯他們就是冒犯祂;傷害肢體就是傷害頭;毀滅他們的靈魂就是使祂心痛並損害祂的事業(Mt 10:40;比較 Lk 10:16)。

(a) 「你們這樣」 Mt 25:40,45

【第13節】 所以。 作為整件事的結論。

若食物。 保羅在這裡提出他自己的觀點和感受,或者告訴他們他會如何行事,以向他們展示在這些情況下他們應當如何行事。

叫我弟兄跌倒。 引導他犯罪;或者成為引導他陷入錯誤和罪咎的原因。這不是指如果吃肉會激怒或刺激他人;而是指如果它成為他陷入過犯的機會。這如何發生在【第10節】中有所說明。

我就永不吃肉。 我吃肉是相對不重要的事情。我可以放棄它。它對我來說遠不如我弟兄的幸福、良心平安和救恩重要。因此,對他的愛律要求我寧願捨己,也不願成為引導他犯罪的機會。這是一個崇高的決心;標誌著一種偉大、無私和寬宏大量的精神。這是一種尋求所有人益處的精神;能夠捨己;極度渴望上帝的榮耀和人類的救恩,並且能夠使個人的舒適和滿足服從於他人的益處。這是保羅一直以來行事的原則;也是捨己的上帝兒子所具有的精神。

永不。 希臘文:「永遠」。這句話「我永不吃肉」表達了這個意思。

免得我叫。 寧願不吃祭偶像之肉,也不願因我的放縱而引導他犯罪。

(b) 「免得」 1Cor 9:22

哥林多前書 第8章 省思與應用

本章非常重要,因為它確立了基督徒行為的一些原則;並展示了他們應當如何處理那些本身無關緊要,或本身既不能算對也不能算錯的事情;以及如何處理那些本身可能被認為是正確和合法的,但其放縱可能會傷害他人的事情。從本章我們學到:

(1.) 基督徒,即使他們真正歸信了,在許多事情上仍然可能存在許多錯誤的觀點和感受(1Cor 8:6)。對於那些從古代異教歸信的人來說是如此,對於現在從異教歸信的人以及所有初信者來說也是如此。舊有的觀點、偏見,甚至迷信,會在心中存留很久,並對基督徒的虔誠領域投下長久而枯萎的影響。清晨的曙光起初非常模糊。從夜晚到黎明的變化起初幾乎難以察覺。歸信也可能如此。異教徒從小就持有的觀點不可能一下子被消除。罪人長期沉溺的腐敗觀點和情感的影響,可能會在他歸信時延續下來,並可能長期危及他的虔誠並破壞他的平安。腐敗和不信的思想、污穢的聯想,不可能一下子被摧毀;我們不應期望基督徒生命中的孩童,能像在主耶穌事奉中成熟的人那樣,擁有充分的活力、崇高的原則和抵擋誘惑的力量。這應當引導我們對初信者的不完美和過失抱持寬容;樂意幫助和勸導他們;小心不要引導他們犯罪;並且這應當引導我們不要期望從墮落的異教徒歸信者身上,看到與在基督教國家中,並在主日學和聖經班的所有優勢下成長的歸信者身上所期望的相同程度的虔誠、熱心和純潔。

(2.) 我們的觀點應當形成,我們對待他人的方式應當規範,不是憑藉抽象的知識,而是憑藉愛(1Cor 8:1)。一個受愛心影響的人,通常比一個僅憑知識或自信引導的人,更有可能行事正確。前者謙卑、仁慈、溫柔對待他人的弱點,自己也意識到軟弱,並傾向於做正確的事;後者可能虛榮、嚴厲、苛刻、不友善和嚴酷。知識是有用的;但對於一個錯誤和墮落世界中的實際生活目的而言,愛更有用;雖然知識常常引人誤入歧途,但愛卻很少犯錯。無論我們擁有什麼知識,我們都應當將其作為一個永不偏離的原則,即我們對他人的看法和對待他們的方式,都應當在愛的影響下形成。

(3.) 我們不應對自己的智慧過於自信(1Cor 8:2)。宗教產生謙卑。單純的知識可能會使人心充滿驕傲和虛榮。真正的知識與謙卑並非不相容;但它必須與一顆正直的心結合。那些在知識上最傑出的人,也以謙卑著稱;但他們的心是正直的,他們看到了單憑知識的愚蠢。

(4.) 只有一位上帝(1Cor 8:4-6)。這個偉大的真理是所有真正宗教的基礎;然而它又如此簡單,以至於所有基督徒,無論多麼卑微,都可以知道,並且被認為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但儘管簡單,它卻是一個偉大而榮耀的真理。將這個真理呈現在人們心中,是上帝所有啟示的一個主要目的;而將它傳達給人們,現在是所有宣教事業的宏偉目標。世界充滿了偶像和偶像崇拜者;但對這個簡單真理的認識將改變整個地球的道德面貌。傳播這個真理應當是所有真基督徒的偉大目標和宗旨;當這個真理傳播開來時,異教徒的偶像將會倒塌。

(5.) 基督徒承認一位且僅有一位主(1Cor 8:6)。祂統治他們。祂的律法約束他們。祂掌控他們。祂對他們擁有權利。祂可以隨意處置他們。他們不屬於自己;而是有義務完全為祂而活,並為推動祂的事業而活。

(6.) 基督徒應當不斷謹慎,免得他們的行為,即使在本身合法的事情上,也成為引導他人犯罪的機會(1Cor 8:9)。基督徒常常採取一種行為方式,這本身可能並非不合法,但可能會引導那些沒有他們智慧或原則堅定的人陷入錯誤。一個人可能安全,而另一個人卻處於危險之中。一個人可能能夠抵擋誘惑,而另一個人則會完全被誘惑所勝。一種生活方式對於一個年長且判斷成熟的人來說可能是安全的,但對於一個年輕人來說卻可能是毀滅性的。這裡的重大原則應當是,即使某事本身合法,也不要做那會成為引導他人犯罪機會的事情。

(7.) 我們在這裡看到榜樣的重要性與力量(1Cor 8:10,11)。沒有什麼比一個正確的基督徒榜樣更有價值了。這尤其適用於那些處於較高社會階層的人;那些擔任重要職位的人;那些作為家庭、大學和學校的領導者。無知的人很可能會效仿有學識的人的榜樣;窮人會效仿富人;卑微的人會模仿偉人的舉止。因此,即使在這些情況下本身可能不違法的事情上,他們也應當為那些地位較低的人樹立捨己、樸素、禁戒的榜樣。他們應當如此生活,以至於所有人都安全且正確地效仿他們的榜樣。基督雖然富足,卻如此生活,以至於所有人都可以安全地效仿祂;祂雖然蒙上帝尊榮,被提升為世界救贖主至高職位,卻如此生活,以至於各階層的人都可以跟隨祂;祂雖然擁有所有權柄,並受天使敬拜,卻如此生活,以至於祂可以教導最卑微的人如何生活;祂如此生活,以至於所有人都可以安全且恰當地像祂一樣生活。因此,每一位君王、王子、富人;每一位貴族、每一位有學識的人;每一位有榮譽和職位的人;每一位一家之主,以及每一位年長有智慧的人,都應當如此生活,以使所有其他人都能向他們學習如何生活,並且他們可以安全地追隨他們的腳步。

(8.) 我們在這裡看到保羅願意依循的原則的一個崇高例子(1Cor 8:13)。他願意捨棄任何滿足,如果他的行為可能成為引導他人犯罪的機會。即使是本身合法的事情,他也會永遠禁戒,如果放縱會成為他人陷入過犯的機會。但這種美德多麼罕見!它多麼少被實踐!有多少基督徒和基督教牧師為了不引導他人犯罪,而捨棄本身正確的事情上的任何滿足呢?然而,這正是基督教的重大原則;這應當影響和引導所有自稱是基督的朋友和追隨者。這個原則可以應用於許多現在許多基督徒自由放縱的事情;如果應用,將在社會中產生巨大而重要的變化。

•  宴會和筵席,或許你能夠負擔得起(也就是說,假設你所擁有的是你的,而不是主的),可能會導致許多負擔不起的人效仿你,並使自己陷入債務、奢侈和毀滅。
•  你可能在一個節日、一個公共晚宴或一個大型聚會中是安全的;但你的榜樣會鼓勵其他人,而他們在那裡卻不安全;然而,如果他們說你在那裡,並且受到你的鼓勵,你又如何回應呢?
•  假設使用葡萄酒和其他發酵飲料本身可能是合法的,並且你使用它們可能是安全的,但其他人可能會因你的榜樣而誤用它們,或者養成對刺激性飲料的嗜好,最終導致他們的毀滅。在這種情況下,你繼續使用葡萄酒是正確的嗎?保羅會這樣做嗎?他難道不會採納本章中那個崇高的原則,即如果它引導他犯罪,他將永不觸碰它嗎?
•  你可能在一個娛樂聚會中,在歡樂的圈子裡,在歡聲笑語的場景中是安全的。我說你可能安全,儘管基督徒的虔誠在這種場景中幾乎不可能安全,而且保羅或救主肯定不會出現在那裡。但對於年輕人,以及那些基督徒美德較弱的人來說,情況會如何呢?他們在那裡會安全嗎?他們能像你一樣防範這些誘惑嗎?他們難道不會被引導去愛好歡樂、虛榮和愚蠢嗎?在這種情況下,保羅會怎麼做?耶穌基督會怎麼做?基督徒現在應該怎麼做?這個單一的原則,如果公平應用,將大大改變基督教世界的面貌。如果所有基督徒都擁有保羅那樣細膩的感受,保羅那樣堅強的基督徒美德,以及保羅那樣願意捨己以造福他人的心志,基督教世界的面貌將很快改變。現在許多自由放縱的行為將會被放棄!而且,每個基督徒將很快被看到樹立一個榜樣,所有其他人都可以安全地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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