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第1章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前書
巴恩斯注釋 — 哥林多前書
> 解經家:艾伯特·巴恩斯(Albert Barnes) > 時間:2026-04-30 15:16:46
第14章
哥林多前書 — 第14章
第14章
哥林多前書 第14章
本章是第12章開始、並延續至第13章的主題的延續。在第12章中,保羅開始討論聖靈賜予基督徒的各種恩賜,並指出這些恩賜以不同程度賜予不同的人,但其目的都是為了以最佳方式促進教會的造就。他說(1Cor 12:31),渴望那些更卓越的恩賜是合宜的;然而,有一種聖靈的恩賜比所有其他恩賜更有價值,所有人都可獲得,也應當是所有人的渴望對象。那就是「愛」;第13章的目的就是為了闡明愛的本質、能力和價值——這無疑是聖經中最溫柔、最美麗的篇章之一。在本章中,主題繼續,特別針對「說預言」的恩賜,因為它是奇蹟性恩賜或聖靈超凡恩賜中最有價值的。
為此,有必要糾正他們對說方言能力的錯誤估計。他們可能珍視這種能力,因為它使他們在外邦人眼中顯得重要。他們越是珍視這種能力,就越是輕視能夠用已知且可理解的語言造就教會的恩賜。糾正這種誤解;闡明這些恩賜的相對價值,特別是推薦「說預言」的恩賜為聖靈恩賜中最有用和最值得渴望的,是本章的主要目的。為此,保羅首先引導他們追求愛。他也像在1Cor 12:31中一樣,建議他們渴望屬靈的恩賜,而在這些恩賜中,尤其要渴望說預言,1Cor 14:1。然後,他通過以下幾點闡述了用可理解的語言說話,或說話以造就教會的優點,這些構成了本章的內容:
(1.) 被理解以及為造就教會而說話的優點,1Cor 14:2-5。
(2.) 除非一個人所說的話能被理解,否則他對教會就毫無用處,就像戰時號角的聲音,除非它能被軍隊理解,否則也毫無用處,1Cor 14:6-11。
(3.) 所有人都有責任尋求造就教會,如果一個人能說方言,他也有責任尋求能夠解釋他所說的話,1Cor 14:12-15。
(4.) 使用方言會造成困窘和混亂,因為聽者會不明白所說的話,也無法參與敬拜,1Cor 14:16,17。
(5.) 雖然保羅自己比他們任何人都更有恩賜,但他更珍視造就教會的能力,即使他只說五個字,只要能被理解,也勝過他所有說方言的能力,1Cor 14:18,19。
(6.) 這一觀點從舊約中得到闡明,1Cor 14:20,21。
(7.) 說方言能力的真正用途是作為不信者的記號——證明這宗教是來自上帝的,而不是在已經是基督徒的人中間使用,1Cor 14:22。
(8.) 他們都說方言的結果會造成混亂、無序和旁觀者的厭惡,並使他們確信他們是瘋狂的;但秩序和清晰說話的結果會使他們信服和歸信,1Cor 14:23-25。
(9.) 使徒接著給出了關於那些能說方言的人應當如何行事的規則,1Cor 14:26-32。
(10.) 重要的規則是必須遵守秩序,並且上帝是和平的源頭,1Cor 14:33。
(11.) 使徒接著明確指示,無論如何,女性都不應被允許在教會中說話,即使她們聲稱受了默示,1Cor 14:34,35。
(12.) 他接著要求所有人服從他的權柄,並承認他所說的是來自主的,1Cor 14:36,37。然後,
(13.) 最後指示他們渴望說預言,並且在適當的場合不要禁止說方言,但要凡事按著體統和規矩行,1Cor 14:38-40。
【第1節】要追求愛。 追求愛(1Cor 13:1);也就是說,熱切地渴望它;努力擁有它;使它成為你焦慮和持續關注的目標,以獲得它並始終受其影響。在你的心中培養它,作為聖靈最豐富、最好的恩賜,並努力將其美好的影響力散播給周圍所有人。
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 我不禁止你們,在你們以擁有愛為主要目標,並且不將渴望屬靈恩賜作為嫉妒或紛爭的藉口時,去渴望聖靈的奇蹟性恩賜,並尋求在祂所賜的恩賜中出類拔萃。1Cor 12:31。最主要的是培養愛的精神。然而,渴望被賦予恩賜以促進他們在教會中最大的用處,這也並非不合宜。關於「屬靈的恩賜」這個詞組,見1Cor 12:1。
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 但尤其,或特別地,渴望具備作先知講道的資格。使徒並非意指說預言要優於愛;而是說,在他們應當渴望和尋求的屬靈恩賜中,說預言是最有價值的。也就是說,他們不應最熱切和特別地渴望能夠說方言或行神蹟;而是應當渴望具備以造就教會的方式說話的資格。他們自然地,或許會最珍視行神蹟和說方言的能力。本章的目的是向他們表明,以清晰、明白、具教導性的方式說話,以造就教會並使罪人信服的能力,比行神蹟或說方言的能力更有價值。關於「說預言」這個詞的意義,見Rom 12:6。對於那裡所說的關於這個職分性質的內容,似乎只需要補充羅賓遜教授(希臘文與英文詞典,詞條 προφητης)提出的一個觀點:先知與教師(διδασκαλοι)的區別在於,「後者以平靜、連貫、教導性的話語說話,旨在教導和啟發聽眾,而先知更多是出於突然的默示衝動,出於當下突然的啟示之光(1Cor 14:30, αποκαλυφθη);他的話語可能更多地通過有力的勸勉,旨在喚醒聽眾的情感和良知。」他補充說,從啟示說話的觀念,似乎是理解這裡所指的預言性質的根本。然而,先知的傳達總是使用當地語言,並且總是使用可理解的語言,在這方面與那些說方言的恩賜不同。同樣的真理可以由兩者說出;聖靈的影響對兩者同樣必要;兩者都受默示;兩者都在建立和造就教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說方言的恩賜,由於它最引人注目、最非凡,而且可能最稀有,因此最受珍視和渴望。保羅在這裡的目的是表明,它實際上是一種價值較低的恩賜,基督徒應當較少渴望它,而應當更多渴望先知性的教導恩賜,或在聖靈直接影響下,以所有人都能理解的語言造就教會的能力。
(a) 「屬靈的恩賜」 Eph 1:3 【第2節】那說方言的。 本節旨在表明,清晰地說話並造就教會的能力,比說方言的能力更有價值。原因是,無論這種恩賜本身多麼有價值,無論他所說的真理多麼重要,但這就像他只對上帝說話一樣。沒有人能理解他。
不是對人說。 不是以人能理解的方式說話。他的講話實際上不是對人說的,也就是說,不是對教會說的。他可能擁有這種能力,卻無法以造就教會的方式說話。說方言的能力和說預言的能力可能偶爾會集中在同一個人身上;但顯然,使徒將它們視為不同的恩賜,而且它們通常可能出現在不同的人身上。
乃是對上帝說。 這就像他對上帝說話一樣。除了上帝,沒有人能理解他。這顯然是指在教會中的講話,當時只有基督徒在場,或者只有說同一種語言且不熟悉外語的人在場。保羅說,在那種情況下,這種能力與以造就教會的方式說話的能力相比,將毫無價值。他並非貶低在有外國人在場,或他們去向外國人傳道時說方言的能力。見1Cor 14:22。只有在不必要時,當所有在場的人都說同一種語言時,他才說它相對價值不大。
因為沒有人聽出來。 也就是說,教會中沒有人聽出來,因為他們都說同一種語言,而那種語言與擁有方言恩賜的人所說的不同。既然只有上帝能知道他所說的含義,那麼對教會來說,這將是徒勞無益的。
然而他在心靈裡。 儘管藉著聖靈的幫助,他實際上可能傳達了最重要和崇高的真理。這無疑是事實,那些擁有這種恩賜的人會傳達最重要的真理,但這些真理對聽者來說將是徒勞無益的,因為他們無法理解。詞組「在心靈裡」顯然是指「藉著聖靈」,即藉著祂的幫助和影響。儘管他確實受到聖靈的影響,儘管他所傳達的重要真理是藉著聖靈的幫助而賜予的,但除非教會能理解,否則一切都將毫勞無益。
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 關於「奧秘」這個詞的意義,見1Cor 2:7。這裡的詞似乎與崇高而高深的真理同義;是以前不為人知的真理,而且可能極其重要。
(b) 「不是對人說」 Acts 10:46 (c) 「因為沒有人」 Acts 22:9 (1) 「聽出來」 「聽見」 (*) 「然而」 「然而」 【第3節】但作先知講道的。 1Cor 14:1。他是在默示的影響下,用聽眾的通用語言說話的人。這似乎是說方言者和說預言者之間的區別。兩者都受聖靈的影響;兩者都可能說出相同的真理;兩者在教會中都可能佔據同樣重要和必要的地位;但其中一者的語言對教會來說是可理解的,另一者則否;一者旨在造就教會,另一者則旨在向說方言的人講話,或藉著說方言的能力證明這宗教是來自上帝的。
是對人說。 這樣在場的人就能理解。
要造就人。 1Cor 10:23。說話以啟發和堅固教會。
勸勉人。 Rom 12:8。他應用並強調宗教的實際職責,並敦促過聖潔生活的動機。
安慰人。 鼓勵。也就是說,他呈現福音的應許和盼望;各種旨在在試煉時給予安慰的考量。另一種恩賜也能做到這一點,但會是用方言,對教會來說將是無用的。 【第4節】造就自己。 也就是說,聖靈傳達給他,並以方言說出的真理可能很有價值,也可能成為堅固他信心、在福音盼望中建立他的方式,但對他人卻毫無用處。他自己的聖潔情感可能會因他所傳達的真理而激發,而擁有奇蹟能力的意識也可能激發他的感恩。然而,正如道德里奇(Doddridge)所言,以這種炫耀的方式運用這種恩賜,可能會對一個人造成傷害。
(*) 「方言」 「語言」 【第5節】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 「這是一種重要的恩賜,不應在其應有的位置上被低估。它在真理的事業中可能大有助益,如果適當規範而不被濫用,我會很高興這些超凡的恩賜能賜予所有人。我對任何擁有它的人都沒有嫉妒;對這種恩賜也沒有反對;但我希望它不應被過度評價;我希望將更有用但謙卑的為造就教會而說話的恩賜提升到應有的評價。」
但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 這種恩賜更有價值,而他實際上在教會中佔據更崇高的地位。他更有用。這裡的觀點是,才能不應以其光彩奪目來衡量,而應以其用處來衡量。說方言的能力無疑比單純有用的說話能力更引人注目;然而使徒告訴我們,後者更有價值。事情總是如此。一個有用的人,無論他多麼謙卑和默默無聞,實際上都比那些才華橫溢、口才出眾,卻在拯救人靈魂方面一無所成的人,佔據更崇高、更受尊敬的地位。
除非他翻出來。 無論他所說的真理多麼重要和有價值,如果他不以他們能理解的語言解釋,對教會來說就毫無用處。在這種情況下,使徒並不否認說方言的能力是一種更高的恩賜,比說預言的恩賜更有價值。說方言的人有能力翻譯,這一點從本節中可以清楚看出。從1Cor 14:27來看,翻譯的工作有時是由其他人完成的。
(+) 「方言」 「不同的語言」 (a) 「造就」 1Cor 14:26 【第6節】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裡去,若只說方言,等等。 使徒將他一直以來抽象闡明的真理,藉著應用到自己身上來加以說明。如果他到他們中間只說方言,除非有人為他們翻譯,否則就毫無用處。
只說方言。 說方言;也就是說,只說方言,沒有任何翻譯。保羅有說方言的能力(1Cor 14:18);但他不為炫耀或展示而使用這種能力,而只是為了向那些不理解他母語的人傳達福音。
或用啟示。 麥克奈特(Macknight)將此譯為「說得明白」;也就是說,正如他所解釋的,「藉著使徒特有的啟示」。道德里奇(Doddridge)譯為「藉著某些福音教義和奧秘的啟示」。洛克(Locke)將其解釋為「你們可以理解啟示,或知識」等等;但在註釋中說,我們現在無法確定理解這裡使用的四個詞之間的區別。「足夠了,」他說,「知道這些術語代表一些可理解的話語,旨在造就教會。」羅森穆勒(Rosenmuller)認為「啟示」這個詞代表「從默想中產生的對任何真理的清晰而公開的知識」。這裡的詞可能不是指神聖的默示,儘管它通常是這個意思,而是與未知和不可理解的事物相對立,就像啟示(αποκαλυψις)與未知、隱藏、模糊的事物相對立一樣。因此,這裡它或許與「解釋」同義。「有什麼益處呢,除非我所說的從方言的模糊和黑暗中被帶出來,並被揭示或解釋?」我認為這裡的「啟示」一詞的原始意義(αποκαλυψις,來自 αποκαλυπτω,揭開)是指,其意義應當被揭示,即被解釋,否則所說的話就沒有價值。
或用知識。 藉著使其可理解。藉著如此解釋使其被理解。這裡的「知識」與用方言交流所帶來的無知和模糊相對立。
或用預言。 1Cor 14:1。也就是說,除非藉著翻譯,以先知教師說話的方式傳達;也就是說,使其可理解,並加以解釋,並實際達到以他們自己的語言進行交流的通常特徵。
或用教訓? 藉著教導(διδαχη)。藉著教導;以通常的簡單和熟悉的教導模式。因此,這段經文的意義是清楚的。儘管保羅在他們中間說出最重要和最有分量的真理,正如他有充分能力做到的那樣,但除非他以清晰、沒有模糊的方式解釋他所說的,就像啟示一樣;或者以可理解的方式,從而構成知識;或者以先知說話的方式,以清晰可理解的方式;或者以簡單明瞭的教導的通常方式,否則對他們來說將是無用的。評論家們的困惑可以在洛克(Locke)、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和道德里奇(Doddridge)的著作中看到。
(+) 「方言」 「不同的語言」 (b) 「啟示」 1Cor 14:26 【第7節】無生命之物。 樂器。
或簫。 這種樂器(αυλος)通常由蘆葦製成,可能類似於豎笛。
或琴。 這種樂器(κιθαρα)是一種弦樂器,其製作方式與現代豎琴相同。它通常有十根弦,用撥子或琴鍵彈奏。它通常用於讚美。
若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 除非它們發出的音調有區別,就像音階中所示的那樣。
怎能知道,等等。 也就是說,沒有時間,沒有音樂。什麼也無法表達。它不適合激發悲傷或喜悅的情緒。所有音樂都旨在激發情緒;但如果音調沒有區別,就不會產生任何情緒。說出的話語也是如此。除非有什麼能激發思想或情感;除非所說的話語能被理解,無論其本身多麼重要,否則都將是無用的。
(1) 「聲音」 「曲調」 【第8節】若吹無定的號聲。 號角通常用於戰爭。它是一種眾所周知的管樂器,由黃銅、銀等製成。它在戰爭中用於各種目的——召集士兵;在行軍中激勵他們;召喚他們上戰場;吹響撤退號;並向他們示意在戰鬥中該做什麼,無論是衝鋒、前進還是撤退等。因此,它使用一種軍隊能理解的語言。無定的號聲是指沒有指示這些事情,或者無法確定需要做什麼的號聲。
誰能預備打仗呢? 使徒選擇了號角所指示的一個例子,作為他所指的說明。其思想是,在他們的聚會中說方言,對於他們的職責、安慰和造就來說,將會像號角發出一個通常且可理解的聲音,卻無法讓士兵知道需要做什麼一樣無用。就像我們會說,單純地敲鼓是無用的,除非演奏出某種曲調,讓士兵知道是召集到閱兵場、前進還是撤退。
(c) 「號角」 Nu 10:9 【第9節】你們也是如此。 應用這個例子。如果你們使用方言,除非透過翻譯使其可理解,否則怎麼能知道說了什麼,或者有什麼用處呢?
用舌頭發出。 除非你們說話。
容易明白的話。 有意義的話(旁註);聽眾習慣的詞語。
不然,就是向空說話了。 你們說話將無法被理解;這就像沒有人在場,你們向空氣說話一樣。我們有一句諺語與此相似:「你不如對風說話」;也就是說,你說話的地方不會被理解,或者話語不會產生任何效果。這裡可以觀察到,天主教徒的做法與使徒在這裡譴責的相符,他們的崇拜是用人們不理解的語言進行的;而且現在也有很多這種說話方式,使用難以理解的術語,或者使用超出人們理解能力的詞語;或者討論人們難以理解且不感興趣的教義。所有講道都應該清晰、簡單、明瞭,並適應聽眾的能力。
(1) 「容易明白的話」 「有意義的」 【第10節】世上的聲音,或者有許多種。 對於這個表達,有相當多的不同解釋。羅森穆勒(Rosenmuller)將其譯為「舉例來說」。格勞秀斯(Grotius)認為保羅的意思是,或許有,或者可能有,像猶太人所認為的那麼多種語言,即七十種。貝薩(Beza)和其他人認為它的意思是,語言的種類可能與人類的民族一樣多。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將其譯為「隨你選擇有多少種語言」。麥克奈特(Macknight)譯為「世上無疑有你們所說的那麼多種語言」。羅賓遜(Robinson,詞典)將其譯為「如果發生,或許;也許,可能」;並說這個詞組等同於「例如」。其意義是:「世上或許有,或者舉例來說,有許多種聲音;而且所有聲音都有意義。說話的人沒有一個是沒有意義地使用它們的;沒有一個是沒有意圖向聽眾傳達某種可理解的想法而說話的。」論點是,既然世上所有語言,無論多麼眾多,都是為了實用,而且沒有一種是為了單純的炫耀而使用,那麼基督教會中那些有能力說方言的人也應該如此。他們應該只在能被理解的時候和地方說方言。
聲音。 語言。
(*) 「聲音」 「語言」 【第11節】聲音的意思。 所發出的語言或聲音的意義。
我必以他為化外之人,等等。 我所說的對他來說是不可理解的,他所說的對我來說也是不可理解的。我們彼此無法理解,就像說不同語言的人一樣。
化外之人。 Rom 1:14。這個詞的意思是說不同或外國語言的人。
(+) 「聲音」 「語言」 (a) 「化外之人」 Rom 1:14 【第12節】你們也是如此。 既然你們渴望屬靈的恩賜,我就可以敦促你們尋求能夠以清晰可理解的方式說話,以便造就教會。這是聖靈最有價值的一種恩賜;這應當熱切渴望。
既然你們切慕。 既然你們熱切渴望。1Cor 12:31。
屬靈的恩賜。 聖靈所賜的恩賜。1Cor 12:1。
就要多求能造就教會的。 尋求能夠以清晰明瞭的方式傳達真理;尋求在這方面出類拔萃。這是聖靈最稀有和最有價值的恩賜之一。
(2) 「屬靈的恩賜」 「靈」 【第13節】就當求能翻出來。 讓他向上帝祈求能力,使他能清楚地向教會解釋。似乎說方言的能力和以清晰明確的方式傳達真理的能力,並非總是集中在同一個人身上,而且其中一種能力不一定意味著另一種能力。事實似乎是,聖靈的這些超凡恩賜是以某種方式賜予人的,就像現在授予普通才能和心智能力一樣;而且它們在類似的意義上成為個人的特徵性心智恩賜,當然也受制於相同的法則,並容易受到與現在心智恩賜相同的濫用。正如現在可能發生,一個人可能具有學習和用外語表達的特殊能力,但他可能絕不以清晰的發音而聞名,也無法以有趣的方式向會眾傳達他的思想,當時也是如此。因此,使徒指示這樣的人,如果有的話,不要為自己的恩賜而驕傲,也不要總是說方言,這對教會是無用的,而要祈求更有用的恩賜,即能夠以清晰可理解的方式用他們的母語傳達思想。這將是有用的。因此,他們有能力以卓越的能力說方言的真理,他們應該渴望能夠解釋,以便他們在教會中向人們講話時能夠被理解。這在我看來是這段經文的明確含義,這段經文曾讓評論家們感到困惑。然而,麥克奈特(Macknight)將其譯為:「那用方言禱告的,就當禱告,使某人能翻出來」;意思是說,那用方言禱告的人應當一次說兩三句話,以便翻譯者能夠跟上。但這顯然是牽強的。為此,需要假設「說話的」(ολαλων)這個詞組,與其明顯和通常的意義相反,應譯為「禱告的」,並在句末補充「某人」(τις)。顯而易見的解釋是上面給出的;這僅基於說方言的能力和翻譯的能力並非總是集中在同一個人身上的假設——這個假設顯然是真實的,正如1Cor 12:10所示。
(+) 「方言」 「語言」 【第14節】我若用方言禱告,等等。 這裡提到禱告,以及1Cor 14:15中提到歌唱,旨在說明他所捍衛的普遍觀點的適當性,即公共崇拜應以人們能理解的語言進行。無論其意圖多麼良好,或者心靈多麼投入其中,然而,除非它能被理解,並且悟性能夠參與其中,否則它將是徒勞無益的。
我的靈禱告。 這裡的「靈」(πνευμα)一詞有各種不同的理解。有些人將其理解為聖靈——保羅說他受其感動的靈。另一些人將其理解為屬靈的恩賜,或他所擁有的屬靈影響。還有一些人將其理解為心智本身。但「靈」這個詞很可能指的是意志;或者指心智,作為情感和情緒的所在地;即指心、願望或意圖。聖經中「靈」這個詞常用來指各種情感、情緒和激情的所在地。見Mt 5:3,「虛心的人有福了。」Lk 10:21,「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同樣,它也是熱情或熱忱的所在地(Lk 1:17, Acts 18:25, Rom 12:11);悲傷或憤怒的所在地,Mk 8:12, Jn 11:33, 13:21, Acts 17:16。它也指心靈的感受、性情或脾氣,在Lk 9:55, Rom 8:15中。在我看來,這裡它指的是心、意志、性情、感受,與悟性相對;其意義是:「我的感受在禱告中得到表達;我的心投入於敬拜;我的禱告將蒙上帝悅納,祂看重內心的感受,我可能會有真正的喜樂;但我的悟性將是無果的,也就是說,不會造福他人。我所說的他們無法理解;當然,無論我從我的敬拜中獲得多少益處,對他人來說都將是無用的。」
但我的悟性。 οδενουςμου。我的智力,我的心智;我的心智努力和運作。
卻是無果效的。 不產生任何對他們有益的東西。它就像一棵不結果子的樹;一棵不結出任何對他人有益的果實的樹。他們無法理解我所說的,當然,他們也無法從我所說的得到益處。
(+) 「方言」 「語言」 (++) 「無果效的」 「但未被理解是沒有果效的」 【第15節】這卻怎麼樣呢? 那麼我該怎麼辦?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正確做法?我的實踐和願望是什麼?見Rom 3:9, 6:15中相同的表達形式。它表明了推理所導出的結論,或者在所有情況下他將採取的做法。
我要用靈禱告,等等。 我將努力融合禱告所能帶來的一切益處;我將結合所有能對我自己和他人產生益處的結果。我認為用靈禱告,使心和情感投入其中,以便我自己能從中受益,這至關重要;但我也會將此與對他人的益處結合起來;我會使用他們能理解並從中受益的語言。
也要用悟性禱告。 這樣其他人就能理解我。我將適當地運用智力,使其能傳達思想,並在他人心中產生適當的印象。
我要用靈歌唱。 顯然,歌唱中也可能發生與禱告中相同的事情。它可能是一種方言,對他人來說是難以理解的。那個人自己的情感可能被激發,他的心可能投入於職責中,但對他人來說卻是無益的。因此,保羅說他會以一種既能激發自己心中適當情感,又能讓他人理解並受益的方式來讚美上帝。這段經文證明:
(1.) 基督徒之間應當讚美上帝,這是敬拜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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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心應當投入其中,並且應當以激發參與者心中適當情感的方式來進行;以及,
(3.) 應當以他人能理解並受造就的方式來進行。所說的話語應當清晰可辨、易於理解。應當有清晰的發音,如同禱告和講道一樣,因為聖樂在敬拜上帝中的目的,不僅是發出讚美,更是藉助音樂的聲音和表達,將所唱的意念更深地印在心上,這是其他方式無法達到的。如果沒有做到這一點,歌唱就如同使用外語一樣。或許在公共敬拜中,沒有哪個部分比詩歌的模式有更大的缺陷了。同時,聖所的敬拜中,幾乎沒有哪個部分能比它更具造就性或感染力。它有一個優勢——這是講道和禱告所沒有的——就是利用旋律和和聲的甜美音調,將情感印在心上;而且這應當被做到。
(a) 「靈」約4:24 (b) 「歌唱」弗5:19,西3:16 (c) 「悟性」詩46:7
【第16節】不然。希臘文:ἐπεὶ。既然;如果沒有這樣做;如果所說的話語無法理解,那麼未受教導的人如何能適當地表達他的贊同,並參與你們的敬拜呢?
當你祝福時。當你祝福上帝,或向祂獻上感謝時。如果你帶領會眾為所蒙的恩惠和祝福表達感謝。這可能指公共敬拜的一部分,或指在餐桌上應當表達的感謝,以及祈求上帝的祝福臨到祂所賜的豐盛供應。保羅已經藉著禱告和歌唱來闡明他的主題;他現在藉著提及公共敬拜中表達感謝的重要部分來闡明。
用靈。以如上所述的方式;也就是說,用一種不為人知的語言,以至於你自己的心可能投入其中,但對他人來說卻是無法理解的。
那佔據那位置的。在那個地方,或未受教導者的座位上;也就是說,他是未受教導的人。關於「位置」一詞的含義,參路14:8。佔據一個位置意味著,佔據一個職位,或處於一種狀態或條件。
未受教導的,希臘文:τοῦ ἰδιώτου。關於這個詞的含義,參徒4:13。這裡的意思是,一個不熟悉說感謝之人所使用的外語的人。它通常指一個私人,與公共生活中的人相對;因此指一個無知、沒有文化的人,因為這樣的人通常是如此。
說阿們。這個詞的意思是「確實」、「誠然」;是肯定(約3:6)或贊同的表達。這裡的意思是贊同。他如何能說「阿們」;他如何能表達他的贊同;他如何能參與敬拜的行動?這可能已經,而且很可能,是大聲說出來的;這並沒有不妥。然而,它也可以是心靈上的——對所說的話語默默的贊同,以及默默地參與感謝的行動。無論是哪種方式,或兩者兼有,參與公共敬拜的人都應當總是表達贊同。
(d) 「感謝」林前11:24
【第17節】因為你固然感謝得好。也就是說,即使你使用外語。你用心去做;上帝也悅納你的獻祭;但另一個無法理解的人,卻無法從中受益。
【第18節】我感謝我的上帝。保羅在這裡表明他並沒有低估或輕視說外語的能力。他能說這麼多語言,對他來說是值得感謝的事;但他覺得還有比這更有價值的恩賜。參下一節。
比你們眾人說方言更多。我能說的外語比你們所有人都多。保羅能說多少種語言,他從未告訴我們。然而,合理地推測,他能夠說上帝在祂的護理和聖靈引導下,呼召他去傳道的任何民族的語言。他受命向外邦人傳道,很可能他能夠說他所旅行過的所有民族的語言。沒有記載他無論在哪裡傳道,都需要使用翻譯。
(*) 「更多」 「用更多語言」
【第19節】但在教會中。在基督徒的聚會中。「教會」一詞不是指基督徒敬拜的建築物,而是指有組織的基督徒群體。
我寧願,等等。很可能在基督徒的聚會中,通常很少有人懂外語。因此,保羅不會在聚會中說外語,因為這樣做的唯一目的只是炫耀。
用我的悟性。以便他人能理解;以便我能理解,同時他人也能受益。
(+) 「悟性」 「以便能被理解」 (++) 「方言」 「語言」
【第20節】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不要幼稚;不要像小孩子一樣行事。他們欣賞並驚訝於那些引人注目、新奇且可能毫無實際用處的事物。他們喜歡任何能娛樂他們的東西,以及那些能給他們帶來玩耍和消遣的小玩意。因此,你們對外語的欣賞,以及對說外語能力的讚嘆,其堅實的價值與男孩們的普通運動和玩耍一樣微不足道。道德里奇說,這是一種高超的修辭手法,旨在藉著向他們表明他們所看重的事物實際上是幼稚的,來打擊他們的驕傲。有時以這種方式呼籲基督徒是好的,並向他們表明他們所從事的事物不配心智的尊嚴——不適合佔據不朽心靈的時間和注意力。唉!許多許多吸引基督徒注意力的事物,與使徒在哥林多基督徒中斥責的目標和慾望一樣,不配心靈的尊嚴和他們不朽的本性。許多與服裝、成就、生活、工作、娛樂、談話有關的事物,當我們臨終時,將會顯得像孩子們的玩具;我們將會感到不朽的心靈被使用,時間被浪費,精力被耗盡在那些愚蠢和幼稚的事情上。
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這是保羅最巧妙的表達和情感轉折之一。他剛才告訴他們,在某一方面他們不應當作小孩子。然而,彷彿這會顯得輕視小孩子——而保羅不會輕視任何人,即使是小孩子——他補充說,在另一方面,像他們一樣是好的——不,不僅像小孩子,而且像嬰孩。這裡「作小孩子」這個詞組並未表達原文νηπιάζετε的全部力量。它的意思是「作嬰孩」,並且是強調的;顯然是使徒刻意使用的。其含義可以這樣表達:「你們對外語的欣賞就像童年的運動和玩耍。在這方面不要作小孩子(παιδία);要作大人。放下這些幼稚的事情。行事要配得上上帝賜給你們的悟性。我提到了小孩子。然而,我不會對他們說不友善或輕蔑的話。在某一方面你們可以模仿他們。不,你們不僅應當像年紀稍大的小孩子,而且應當像嬰孩。要像他們一樣,沒有惡意,沒有對他人的任何惡意,沒有嫉妒,也沒有任何不當的情緒。」因此,這段經文與救主多次的宣告相符,即要進入天堂,我們必須變得像小孩子一樣,太18:3。
要作大人。旁註:「完全的,或成熟的。希臘文:τέλειοι。」這個詞的意思是,完全長大的大人。行事要像那些心智成熟的人。
(e) 「不作小孩子」弗4:14,15,來6:1-3 (f) 「作嬰孩」詩131:2,太18:3,羅16:19,彼前2:2 (&) 「然而」 「卻」 (|) 「小孩子」 「嬰孩」 (1) 「作」 「完全的,或成熟的」 (g) 「大人」詩119:99
【第21節】律法上寫著。這段經文見於賽28:11,12。這裡的「律法」一詞似乎與「啟示」同義;或者用來泛指舊約。類似的用法見於約10:34,15:25。
藉著說別種方言的人,等等。這段經文在以賽亞書中出現時,意思是上帝將藉著在異族語言的人民中懲罰叛逆和頑固的猶太人,將他們遷徙到一個地方——迦勒底地——在那裡他們只會聽到對他們來說無法理解和野蠻的語言,來教導他們順服自己。然而,儘管有這種管教,他們仍然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叛逆的民族。以賽亞書中的這段經文與奇蹟般的方言恩賜無關,使徒不可能將其用作包含任何關於這種奇蹟恩賜將被賜予的暗示。保羅似乎使用它,是因為以賽亞書中出現的詞語可以恰當地表達他想要傳達的思想(太1:23),即上帝將利用外語來達到一些有價值的目的。但他絕沒有暗示以賽亞有任何這樣的指涉;他也沒有將此引用為預言的應驗;他也不是說上帝將藉著使用外語來達成與以賽亞書中經文所預期的相同目的。其意義是,正如上帝藉著使用外語對待祂的古老子民,如以賽亞書所記載的,達成了一個重要的目的,所以祂仍將利用外語來達成重要的目的。它們將在基督教會中被使用來實現重要的目標,儘管方式和目的與被擄時期不同。使徒立即在林前14:22,23中說明了在基督教會中使用外語的目的是什麼。
然而,儘管如此,等等。儘管在遙遠的異族語言人民中,猶太人將受到所有這些懲罰,他們仍然是一個叛逆的民族。這是以賽亞書中這段經文的含義。賽28:12。使徒並沒有逐字引用,但主要思想得以保留。他似乎無意將此應用於哥林多人,除非是暗示說外語的能力不必然保證順服。這種能力可能被擁有,但他們仍然是一個有罪的民族;就像猶太人藉著說外語的民族所施加的上帝的審判而受到警告,但卻沒有被改革或聖化。
(a) 「律法」約10:34 (b) 「寫著」賽28:11,12 (*) 「方言」 「語言」 (+) 「聽」 「聽從」
【第22節】這樣。希臘文:ὥστε,或因此。使徒並不是說他將要陳述的內容是他所引用的經文的直接結論,而是說它源於他所說的一切,以及對整個主題的看法。「真正的陳述或教義是,方言是為了作記號,等等。」
方言。說外語的能力。
是為了作記號。一個指示、一個證據或一個證明,表明上帝已賜予這種能力,並且祂以祂的認可伴隨著福音的傳講。它是一個記號,或一個神蹟,像所有其他神蹟一樣,可能旨在說服不信的世界,這宗教是來自上帝的。
不是為信的人。不是為基督徒。他們已經確信宗教的真理,他們不會從他們無法理解的語言中受益。
乃是為不信的人。這是一個旨在說服他們相信基督教真理的神蹟。只有上帝才能賜予這樣說話的能力;既然它是明確為了幫助傳播福音而賜予的,它就證明了它是來自上帝的。徒2:1-15。
但作先知講道。以平靜、連貫、教導的方式,用所有人都能理解的語言,在聖靈的影響下說話。林前14:1。
不是為不信的人。不是特別為他們預備的;而是主要為了造就教會。它不像方言恩賜那樣引人注目,充滿神聖同在和能力的證據。儘管它可能確實是在聖靈的影響下,也可能確實是出於默示,但它不像說外語的能力那樣明顯。因此,它更適合造就教會,而不是說服反對者。同時,它所傳達的真理,以及它所施予的安慰,對教會來說,可能與說外語的能力對不信者來說一樣,是上帝同在、能力和良善的清晰證據。
(c) 「為記號」可16:17,徒2:16 (d) 「信的人」提前1:9
【第23節】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為了公共敬拜。
都說方言。都說各種不為人知的方言;都說外語。其意思是,教會通常會說與他們所居住的人民相同的語言;如果他們使用外語,而這些語言對他們的訪客來說是無法理解的,那就會給人留下教會是瘋人院的印象。
有不通方言的。那些不熟悉外語的人,因此,對他們來說,所說的話將是無法理解的。
或是不信的人進來。異教徒,或不信基督的猶太人。從這點可以明顯看出,這樣的人經常參加基督徒的敬拜。好奇心可能引導他們前來;或者他們有親戚是基督徒,這可能導致他們前來。
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他們將不明白所說的話;那將是一團混亂的胡言亂語;他們會推斷那是精神錯亂的結果。因此,即使這本身可能沒有不妥,但為了基督教的榮譽,他們也應當避免在敬拜中不必要地使用這種語言。使徒們也曾因類似的原因被指控醉酒。參徒2:13。
(++) 「方言」 「用不為人知的語言」 (e) 「癲狂」徒2:13
【第24節】但若都作先知講道。林前14:1。如果所有人都按適當的次序和時間,用所有人都能理解的語言宣講宗教真理。
或有不通方言的。一個不熟悉基督教本質或福音真理的人。
他被眾人勸服。他將被所有說話的人勸服。他將理解所說的話;他將看到其真理和力量,他將確信基督教的真理。這裡翻譯為「勸服」的詞(希臘文:ἐλέγχεται)在約16:8中翻譯為「責備」:「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它的本義是「定罪」,「證明某人有錯」;然後是「責備」、「訓斥」、「勸誡」等。這裡顯然是指那人將被定罪或被勸服他的錯誤和罪惡;他將看到他以前的觀點和行為是錯誤的;他將看到並承認所宣講的基督教觀點的力量和真理,並承認他以前的觀點和生活的錯誤。下一節表明使徒所指的不僅僅是心智上的說服,或僅僅是確信他的觀點是錯誤的。他顯然指的是現在也稱為「為罪自責」的情況;也就是說,對心靈的墮落、過去生活的錯誤和愚蠢有深刻的認識,並伴隨著心靈的焦慮、痛苦和恐懼。真理的力量,以及將要發出的呼籲,以及對宗教幸福效果的觀察,將使他確信自己是一個罪人,並向他表明他需要一位救主。
他被眾人審斷。被所有說話的人;被他們所說的一切。他們所說的話的效果,將如同對他過去生活的判斷,或定他的罪。所說的話將被他自己的良心認可,並將在他自己看來,定他為一個失喪的罪人。這就是現在忠實講道的效果,在罪人心中產生深刻的自我定罪。
【第25節】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以一種令人驚訝和顯著的方式向他自己顯露出來。他將被引導看清他內心的真實意圖和動機。他的良心將被喚醒;他將回憶起他過去的生活方式;他將看到那是邪惡的;他內心目前的狀態將向他自己顯明。他可能會認為講者是直接針對他,並向他人揭示他的感受;因為這種效果經常產生。被定罪的罪人常常認為傳道人特別針對他,並驚訝於傳道人對他的感受和生活如此了解;並且常常認為傳道人是打算向會眾揭示他的感受。保羅在這裡可能意味著先知們藉著默示,能夠揭示關於陌生人的一些秘密事實;或者說明他來到聚會中可能有的不良意圖;或者說明一些關於他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事情;就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情況一樣(徒5:1及後);但或許更好地將此理解為更普遍的意義,描述真理被人的良心應用時的適當和更常見的效果。現在經常看到這種效果;而這種效果顯示了宗教的真理;它對人的適應性;上帝的全知和能力;良心的目的,以及它在罪人歸信中的作用。
他就俯伏在地。東方國家敬拜或尊敬的常用姿勢。它是藉著跪下和手撐地,然後將臉貼在地上來完成的。這可以公開進行;或者使徒可能意味著這會引導他在私下這樣做。
敬拜上帝。他將歸信,成為基督徒。
並宣告上帝真是在你們中間了。將成為你的朋友,並成為基督教的擁護者。一個敵人將轉變為朋友。毫無疑問,這經常發生。現在也經常發生。保羅的論點是,他們應當以能夠產生這種結果的方式來進行他們的公共敬拜。
(a) 「上帝是」賽45:15,亞8:23 (*) 「在」 「在……之中」
【第26節】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林前14:15。事實是什麼?你們中間實際發生了什麼?我所描述的那種情況存在嗎?你們的公共敬拜中有沒有那種被要求和適當的秩序?他提出這個問題暗示他們中間可能有一些不當之處,值得責備。
每逢你們聚會的時候。為了敬拜。
各人有詩歌,等等。也就是說,所列舉的所有事情都會在他們中間發現。這顯然不是指所有這些事情都會在同一個人身上發現,而是會同時存在;因此混亂和無序將不可避免。他們沒有等待聚會主席的指示,也沒有按次序發言,每個人可能都認為自己受聖靈感動;認為自己有重要的信息要傳達,或者被呼召來讚美上帝;因此混亂和無序將盛行。許多人會同時說話,這會給在場的陌生人留下極為不利的印象,林前14:23。保羅對哥林多人的這種暗示性責備,當然也是對那些許多人同時說話;或者一部分人禱告,另一部分人勸勉的公共聚會的責備。也不能辯稱在這種情況下,那些參與這些活動的人是受聖靈感動的;因為,無論這多麼真實,它也不比在哥林多更真實,然而使徒在那裡責備了這種做法。聖靈是秩序的作者,而不是混亂的作者,林前14:33;真正的宗教會促進和平與規律,而不是不和與騷亂。
有詩歌。傾向於歌唱;傾向於讚美;並且,無論多麼不規律或不適當,都以公開的方式表達他的感謝。林前14:16。
有教訓。心中有一些宗教真理,他認為特別重要需要教導。林前14:6。
有方言。有藉著外語向他顯明的事物;或者有說外語的能力,並運用它,儘管這會造成極大的混亂。
有啟示。一些特別向他啟示的真理;或許是對某些奧秘的解釋(道德里奇);或者對某些未來事件的啟示(麥克奈特);或者一個預言(布盧菲爾德);或者解釋舊約中隱藏在預表和圖形中的一些真理的能力(格勞秀斯)。
有翻出來的話。對另一個人用外語所說的話的解釋。林前12:10。
凡事都要,等等。讓這成為一個偉大的原則,以促進教會的造就。林前14:12。如果遵循這條規則,就能防止混亂和無序。
(b) 「教訓」林前14:6 (+) 「方言」 「語言」 (c) 「凡事」林前14:40
【第27節】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也就是說,一天或一次聚會中,兩個人,或至多三個人。格勞秀斯、羅森穆勒、道德里奇、布盧菲爾德和洛克都這樣理解。很可能許多人被賦予了方言的恩賜;而且他們確實傾向於運用這種恩賜,即使它沒有實際益處,而且只是為了炫耀。保羅已經向他們表明(林前14:22),方言恩賜的主要目的是說服不信者;他在這裡向他們表明,如果這種恩賜在教會中運用,也應當以造就人的方式進行。他們不應當同時說話;也不應當認為所有人都必須在同一次聚會中說話。它不應當造成混亂和無序;也不應當讓會眾停留過久。因此,任何一次聚會中的講者不應超過兩三人。
也要按著次序。分開地;一個接一個地。他們不應當同時說話。
也要有一個人翻出來。一個有翻譯外語恩賜的人(林前12:10),以便他們能被理解,教會也能被造就。
(+) 「方言」 「語言」 (++) 「按著次序」 「按順序」
【第28節】若沒有人翻。如果沒有人在場有翻譯的恩賜。
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上帝說。林前14:2,4。讓他與自己和上帝交通;讓他默想向他啟示的真理,並讓他私下向上帝表達他的願望。
【第29節】至於作先知講道的。林前14:1,關於「先知」一詞的含義。
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在同一天,或在同一次聚會中。林前14:27。
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布盧菲爾德認為「其餘的」(希臘文:οἱ ἄλλοι,其他人)指的是其他的先知;其意思是他們應當判斷所說的話是否受聖靈感動。但我認為更可能的解釋是,它指的是會眾的其餘成員,並認為他們應當將一種教義與另一種教義進行比較,並仔細思考所說的話,並判斷它是否有證據符合真理。使徒在這裡可能指的是那些有辨別諸靈恩賜的人,他想說他們應當判斷說話的先知是受什麼靈感動的。那些自稱是先知的人可能會犯錯;而所有人的責任是檢驗所說的話是否符合真理。如果當時這是一項責任,那麼現在也是一項責任;如果即使在教師聲稱受神聖默示時,這也是適當的,那麼現在人民更有責任這樣做。任何宗教的牧師都沒有權利要求他所說的一切都被視為真理,除非他能為此提供充分的理由;任何人都不得被剝奪自由審查、並與聖經和健全理性比較福音牧師所提出的一切的權利。任何對自己的職分有正確看法,對真理有適當了解和信心,都不會希望禁止人們對他所說的一切進行最充分和自由的審查。可以補充的是,聖經到處鼓勵對所有提出的教義進行最充分和自由的審查;而真正的宗教正是隨著這種坦誠、認真和禱告的審查精神在人民中盛行而進步的。徒17:11。比較帖前5:21。
(d) 「作先知講道的」林前14:39,帖前5:19,20
【第30節】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如果,當一個人正在說話時,一個重要的真理被啟示給另一個人,或者聖靈將其暗示給他的心,他覺得傳達它很重要。
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也就是說,正在說話的人應當結束他的講話,不應當出現兩個人同時說話的混亂。道德里奇將此理解為,得到啟示的人應當坐著不動,直到另一個人說完,而不是站起來粗魯地打斷他。但這是在曲解語言。麥克奈特也這樣理解,認為正在說話的人應當先結束他的講話,然後保持沉默,另一個人才能開始說話。但這顯然是一種牽強的解釋。洛克將其理解為,如果,當一個人正在說話時,他所說的話的含義被啟示給另一個人,那麼先說話的人應當停止說話,直到另一個人解釋或說明了它。但這段經文的明顯含義是,正在說話的人應當結束他的講話並保持沉默。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他會被粗魯地打斷。他可以從容地結束他的講話,或者或許是藉著得到啟示的人的暗示。無論如何,兩個人不應當同時說話,而是正在說話的人應當在另一個人向會眾講話之前結束。
(e) 「那先說話的」伯32:11 (&) 「閉口」 「保持沉默」
【第31節】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等等。時間足夠所有人;沒有必要混亂無序地說話。每個人都可以在適當的時候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
叫眾人都可以學習。以這樣的方式,使人可以得到造就。如果他們能一個一個地按適當的次序說話,就可以做到這一點。
【第32節】先知的靈。林前14:1,關於「先知」一詞的含義。這明顯的意思是,他們能夠控制自己說話的傾向;他們沒有說話的必要,即使他們可能受默示。沒有混亂的必要。這節經文證實了這樣一個假設,即聖靈的超凡恩賜基本上受制於與人的自然恩賜相同的法則。它們是由聖靈賜予的;但它們是賜予自由行動者的,並沒有干擾他們的自由意志。正如一個人,即使擁有最傑出的才能和令人信服的口才,也能控制自己的思想,不會被迫說話,那些被稱為先知的人也是如此。這段經文直接指的是新約中被稱為先知的人;解釋應當僅限於他們。然而,舊約中的先知很可能也是如此;而且這作為上帝所默示的所有先知的一般性宣告,他們都能控制自己的思想,可以隨意說話或保持沉默,這確實是真實的。在這一點上,真正默示的靈與異教徒的觀點截然不同,異教徒認為自己被一種狂野、控制性的影響所驅使,迫使他們說話,即使他們對自己所說的話毫無意識。在異教世界中,祭司和女祭司普遍認為或聲稱他們受到一種無法控制的影響;這種影響剝奪了他們的自制能力,使他們成為傳達神明旨意的單純工具或無意識的器皿。然而,聖經對默示的描述卻截然不同。無論思想以何種方式受到影響,或者真理以何種模式傳達,它都不會破壞自由意志的意識能力,也不會破壞受默示者的個體性,或消除其思維方式、風格或習慣表達方式中的獨特之處。
(a) 「靈」約一4:1
【第33節】因為上帝不是混亂的上帝。旁註:騷亂,或不安。祂的宗教不會導致混亂。祂是和平的上帝;祂的宗教將促進秩序。它是平靜、和平、深思熟慮的。它不是喧囂和無序的。
乃是和平的上帝,在眾聖徒的各教會都是這樣。正如在各教會中隨處可見的事實。保羅在這裡向他們呼籲,說這就是事實,無論真宗教傳播到哪裡,它都傾向於產生和平與秩序。這在現在和當時一樣真實。因此我們可以學到:
(1.) 哪裡有混亂,哪裡就很少有宗教。宗教不會產生混亂;而騷亂和混亂的趨勢是將宗教驅逐出去。
(2.) 真宗教不會導致騷亂、喧嘩或不規律。它不會促使許多人同時說話或禱告;也不會為喧囂和嘈雜的聚會辯護。
第14章
(3.) 基督徒應當視上帝為平安的源頭。他們在聖所中應當時常以恭敬的態度行事,並以合宜的禮儀,如同身處聖潔純全的上帝面前,參與祂的敬拜一般。
(4.) 凡是那些聲稱的歸信,無論多麼突然和引人注目,若伴隨著混亂、騷動和公開的喧嘩,都應當受到質疑。這種興奮可能與真正的虔誠有關,但它並非純粹信仰的一部分。純粹的信仰是平靜、嚴肅、有秩序、屬天的。任何受其影響的人,都不會傾向於參與混亂和騷動的場面。他可能會心存感恩,也確實會表達感恩;他會禱告,也確實會禱告;他會為他人焦慮,也確實會表達這種焦慮;但這一切都將是嚴肅、溫柔、充滿愛意的;是渴望上帝殿宇的秩序,而不是渴望打斷並擾亂所有公共敬拜的莊嚴。
【第34節】你們的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等等。這條規則是明確、清晰且普遍的。措辭沒有歧義;人們會認為,對於其意義也不會有不同的意見。其明顯的意義是,在他所列舉的所有事情上,婦女都應當保持沉默;她們不應參與其中。他談論了說外國語言和說預言;明顯的意義是,關於所有這些,她們都應當保持沉默,或者不應參與其中。這些事情專屬於會眾中的男性。這些事情構成了公開教導的職責;而在這方面,會眾中的女性應當保持沉默。「她們不應教導會眾,也不應打斷那些正在講話的人。」——羅森穆勒(Rosenmuller)。很可能,婦女們藉口受感而擔任公開教師的職務。在哥林多前書11章中,保羅曾反對她們以某種方式——不戴頭巾(1Cor 11:5)——這樣做;他指出,因此,以那種方式,她們不適合擔任公開教師的職務,也不適合主持教會的敬拜。哥林多前書11章論證的重點是,他所陳述的內容足以成為反對這種做法的理由,即使沒有其他理由。她們以那種方式公開露面,是違反所有禮儀和得體的。他在此從各方面反對這種做法;完全禁止它;並指出,從各方面考慮,她們甚至在公共禮拜期間提問都是不合適的。因此,哥林多前書11章的論證與此處的陳述之間沒有不一致之處;整個論證的重點是,從各方面考慮,婦女主持教會的敬拜都是不合適的,應當明確禁止。這不僅指那些聲稱受感的人,而是指所有婦女;這不僅指公開講道,而是指所有在教會聚集進行公共敬拜時的講話行為,甚至提問。新約中沒有比這更明確的規則了;無論為無視這條規則、允許婦女參與主持公共敬拜而提出的理由多麼冠冕堂皇,使徒保羅的權威是明確的,他的意思不容誤解。參提摩太前書2:11-12。
順服。順服她們的丈夫;承認男性的更高權威。1Cor 11:3。
正如律法所說。創世記3:16,「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c) 「你們的婦女」1Timm 2:11,12 (d) 「順服」Eph 5:22, Tit 2:5, 1Pet 3:1 (e) 「律法所說」Gen 3:16, Nu 30:3-12, Est 1:20
【第35節】她們若要學什麼。如果有人說了什麼她們不明白的;或者如果她們對任何特定主題希望獲得更全面的信息,讓她們在家裡向自己的丈夫請教。她們可以在那裡自由交談;她們的提問不會導致混亂和無序,如果她們打斷公共敬拜的秩序和莊嚴,就會發生這種情況。
因為這是可恥的。這是聲譽不佳和可恥的;這是違反禮儀的。她們在生活中的地位要求謙遜、謙卑,她們應當避免過度公開露面,以至於參與公開的教導和禱告事奉。這不符合她們在生活中的地位;這不是實現上帝顯然要她們實現的目標。祂已任命男性來治理;擔任職務;教導和管理教會;婦女不應當自己承擔這個職務,這是不合適的。這顯然是指教會聚集進行公共敬拜,在日常和常規的敬拜行為中。在那裡,會眾由男性和女性、老年人和年輕人組成,在那裡她們參與主持活動是不合適的。但這不能解釋為,女性在同性別的聚會中,為禱告或慈善目的而發言或禱告是不合適的;也不能解釋為,女性在主日學中發言或禱告是不合適的。這些都不屬於使徒所指的「教會」概念。在這樣的聚會中,她們為彼此的造就而發言,或帶領社交禱告,並沒有違反任何禮儀或聖經的規則。在此可以補充一點,關於這個問題,猶太人非常嚴格,他們的律法也非常嚴謹。拉比們教導說,婦女除了紡紗之外什麼都不應該知道;她們特別被禁止在會堂裡提問,甚至禁止閱讀。——見萊特富特(Lightfoot)。猶太人在會堂裡至今仍遵守同樣的規則。
(*) 「可恥的」 「不合宜的」
【第36節】什麼?難道上帝的道是從你們出來的嗎?這句話的意思是:「哥林多教會是母會嗎?它是首先建立的嗎?還是它獨自傳出了上帝的道?你們採納了不尋常的習俗。你們允許婦女以其他教會所不知道的方式說話。見哥林多前書11:16。你們允許了所有其他教會所沒有的混亂和無序。你們允許許多人同時說話,並容忍混亂和騷動。你們有權利這樣與眾不同嗎?你們有權威,可以說,去命令他們,教導他們,違背他們一貫的習俗,允許這些混亂嗎?你們不應該反而順從他們,遵守比你們更古老的教會的規則嗎?」這裡的論點是,哥林多教會不是首先建立的;它是最後建立的教會之一;因此,它無權與其他教會不同,或向他們發號施令。同樣的論點也用在哥林多前書11:16。
難道只臨到你們嗎?正如你們不是首先相信的人,你們也不是唯一相信的人。上帝已將同樣的福音傳給了其他人,它正在傳遍世界。因此,其他人與你們一樣有權利創造習俗和獨特的習慣;由於這會導致混亂和無序,你們都應當遵循相同的規則,其他教會不流行的習俗不應在你們的教會中被允許。
(a) 「臨到」1Cor 4:7
【第37節】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哥林多前書14:1。若有人聲稱自己蒙受神聖恩賜。麥克奈特(Macknight)譯為「確實是先知」。但這裡更正確的意思無疑是,「若有人自稱是先知;或被認為是先知。」——布盧菲爾德(Bloomfield)。δοκεω(dokeō)這個詞的正確意思是,自以為是;認為,猜想,相信,等等;這裡指的是那些自認為,或相信並聲稱自己蒙受這種恩賜的人。
或是屬靈的。自認為受聖靈超凡影響的人。
就該承認,等等。他將藉著承認我的權威,並順服我奉主的名和權柄所發出的命令,來表明他確實受聖靈的影響。所有人都可能傾向於承認保羅對他們說話的權利;所有人都會視他為使徒;如果他們聽從他的命令,並順服他的訓誡,所有人都會表明上帝已影響了他們的心。保羅說,我不是憑自己的權威,也不是奉自己的名說話。我是奉主的名說話;順服主的命令是受祂聖靈影響的證明。真正的信仰,以及由真正信仰所激發的最熱切和熱情的熱心,將藉著對主命令的聖潔和持續的尊重來顯示其真實性和純潔性。而那無視這些命令,踐踏聖經權威,以及教會平安和秩序的熱心,則證明它不是真實的。那是虛假的熱心,無論多麼熱切,最終都不會對聖工有益。
(b) 「任何人」2Cor 10:7, 1Jn 4:6
【第38節】若有不知道的,等等。若有人假裝不知道我的權威,或者我是否有權發號施令。若他假裝懷疑我是否受默感,以及我所說的是否符合上帝的旨意。
就讓他不知道吧。他將自負其責,繼續如此,並承擔後果。我將不再費心與他爭辯。我已陳明我的權威。我已傳達了上帝的命令。現在,如果他無視這些命令,仍然懷疑這一切是否出於神聖權威,就讓他承擔拒絕上帝律法的後果吧。我已充分證明我的神聖使命。關於這一點,我無話可說。現在,如果他選擇繼續無知或不信,那是他自己的過錯,他必須向上帝負責。
【第39節】要切慕作先知講道。哥林多前書14:1。這是他所說一切的總結。一個人渴望能夠在聖靈的教導下,以造就教會的方式說話,這是值得的。
也不要禁止,等等。不要以為說外國語言的能力是無用的,或應當被輕視,或應當被禁止。在適當的場合,這是一種寶貴的恩賜;在適當的時機,這種才能應當被運用。見哥林多前書14:22。
(*) 「方言」 「用不同的語言」
【第40節】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凡事都應當以合宜和得體的方式進行;莊重地,如同敬拜上帝一般。凡事都應當按著次序,有規律地,沒有混亂、不和、騷動。這裡使用的詞(καταταξιν, katataxin)在詞源上是軍事術語,指軍隊排列的秩序和規律。這是一條指導他們的總體規則。它簡單易行。關於敬拜的方式和形式,以及教會的習俗,可能會產生無數問題,其中許多問題可能會很困難;但這裡有一條簡單明瞭的規則,可以輕鬆應用。他們的良好判斷力會告訴他們什麼是合乎上帝敬拜的;他們的虔誠情感會約束他們避免過度行為和混亂。這條規則至今仍然適用,並且在指導我們許多關於敬拜上帝的事情上是安全的。有許多事情無法受規則約束,或無法精確規定;有許多事情可以而且必須留給虔誠的情感、良好的判斷力,以及基督徒自己關於什麼能促進他們的造就和罪人歸信的看法。在這些問題上的規則是明確的。凡事都應當莊重地進行,如同敬拜偉大聖潔的上帝;凡事都應當沒有混亂、喧囂和無序。
鑑於本章,我們可以評論:
(1.) 公共敬拜應當使用人們理解的語言;他們常用的語言。保羅關於這一點的觀點再清楚不過了。本章的整個主旨就是為了證明這一點,反對在公共敬拜的任何部分使用外國的、難以理解的語言。保羅在討論過程中詳細說明了公共敬拜的每個部分:公開講道(1Cor 14:2,3,5,13,19);禱告(1Cor 14:14,15);歌唱(1Cor 14:15);並堅持所有這些都應當使用人們能理解的語言。這幾乎就像他預見了羅馬天主教宗派的觀點和做法。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個自稱是基督徒的教會中,竟然會產生並捍衛一種與新約明確意義直接對立的做法。也許,即使在羅馬天主教宗派中,也沒有比這更明顯的習俗或教義與聖經直接矛盾的例子了。如果說有什麼是清楚明白的,那就是敬拜,為了造就人,必須使用人們能理解的語言。那種不被獻祭者理解的、無法向他們的心靈傳達任何概念的、因此無法成為心靈敬意的禮拜,也絕不能蒙上帝悅納。上帝當然不要求獻上無意義的言語。然而,這一直是人類大敵的一個主要詭計。它助長了人們的無知和迷信;它阻止了廣大民眾看到教皇主義的觀點與新約是多麼截然不同;它與將聖經從民眾手中奪走的相關教義一起,助長了那個黑暗體系的延續,並將人類思想束縛在鎖鏈之中。羅馬天主教徒非常清楚,如果聖經交給民眾,並且公共敬拜以他們能理解的語言進行,這個體系很快就會崩潰。它無法在光明中生存。這是一個只在黑暗中生存和繁榮的體系。
(2.) 講道應當簡潔易懂。有許多講道,用外國語言講,和用實際使用的語言講,效果可能一樣。它枯燥、深奧、形而上學,與人們常用的表達方式和思維習慣相去甚遠。它可能適合哲學學派,但絕不適合講壇。主耶穌的講道是簡潔的,甚至連孩子都能聽懂。福音的傳道人若採用枯燥和形而上學的講道方式,沒有比這更大的錯誤了。最成功的傳道人,正是那些以簡潔和清晰著稱的人。簡潔和易懂的方式,與深刻的思想和深奧的見解並不矛盾。鑽石是所有礦物中最純淨的;河流可能很深,但其水質純淨到可以在很深的地方看到河底;窗戶上的玻璃越透明純淨,其價值就越高,當它本身最不顯眼,並且不阻礙光線時。如果目的是讓玻璃本身成為裝飾品,那麼將其染色可能是好的;如果目的是提供光線,它就應該是純淨的。一條非常淺的溪流可能非常渾濁;因為看不到底部,這並不能證明它很深。風格也是如此。如果目的是傳達思想,啟迪和拯救靈魂,那麼風格就應該是樸素、簡潔、純淨的。如果目的是使人困惑和迷茫,或者被讚美為難以理解,或者可能被讚美為深奧,那麼在講壇上就可以採用深奧、形而上學或華麗的方式。
(3.) 我們應當學會重視實用的才能,勝過華麗炫目的才能,1Cor 14:3。本章的整個宗旨都在證明,我們應當更高度珍視和渴望那些對教會有用,或在說服不信者方面有用(1Cor 14:24,25)的才能,而不是那些僅僅令人眼花繚亂或激發欽佩的才能。福音的傳道人若按應有的方式講道,他們投身於工作是為了贏得靈魂歸向基督,而不是為了讓人們欽佩口才;他們來是為了教導人們敬拜偉大可畏的上帝,而不是為了大聲讚美一個凡人。
(4.) 福音的傳道人不應以受人欽佩為目標。他們應當追求實用。他們的目標不應是激發人們對他們敏銳深刻的推理才能、清晰引人注目的觀察力、優雅的舉止、熱情洋溢的口才、優美詞藻或精妙句子的欽佩。他們應當努力在聖潔的信仰中建立上帝的子民,並以能對人類產生深刻印象的方式呈現真理。沒有任何工作比福音事工更重要,其性質和結果也更嚴肅;在世上任何工作中,都不應有比這更嚴肅、更簡潔、更精確、更正確的陳述,以及對樸素無華真理堅定不移的堅持。在所有地方中,講壇是最不應該尋求激發欽佩,或為了獲得聲譽而展示深奧學問,或抽象微妙論證能力的地方。考珀(Cowper)在《任務》(The Task)中那段眾所周知且最優美的段落中,描繪了福音傳道人應有的品格:
若我描繪一位傳道人,如保羅, 若他在世,必會聆聽、認可、承認, 保羅本人應當引導我。我將追溯 他的傑作,並從他的設計中汲取。 我將描繪他簡樸、莊重、真誠; 教義純正;語言平實; 舉止樸實;得體、莊嚴、貞潔, 姿態自然;他自己深受感動, 意識到他那莊嚴的職責, 主要焦慮他所餵養的羊群 也能感受到;眼神充滿愛意, 言談溫柔,正如恩典的使者 對有罪之人所應有的。
他堅固強壯的,恢復軟弱的, 挽回迷失的,包紮破碎的心; 他自己全副武裝,披戴 屬天性情的全副軍裝,並以武器裝備, 如他自己般光亮,並藉著聖潔紀律的每一條規則, 訓練上帝選民的聖禮大軍, 投入榮耀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