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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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第68章

這篇詩篇據稱是大衛的詩。它「交與伶長」。參閱詩篇第四篇的導論註釋。沒有理由懷疑標題的正確性,因為詩篇中沒有任何內容與大衛是作者的假設相衝突,且其範圍與語言與他毫無疑問的作品非常吻合。關於標題中「詩」或「歌」的短語,請參閱詩篇第六十五篇的標題註釋。

這篇詩篇是為何種場合而作,尚不確定。顯然,它像第十八篇詩篇一樣,是一首旨在慶祝已取得勝利的凱歌;但它是為慶祝某次特定的勝利,還是鑑於神為祂百姓的敵人所做的一切而作,現在已無法確定。亞歷山大教授推測,它是指撒母耳記下十二章 26-31 節所記載的勝利,這是大衛統治時期最後一次重要的勝利。維內馬推測,它是為將約櫃移至錫安山、移至大衛為其準備的地方而作。這也是羅森米勒(Rosenmüller)的觀點。德威特(De Wette)傾向於認為它是鑑於撒母耳記下第八至十二章所記載對亞捫人及其他人的勝利而寫的。然而,關於這篇詩篇創作的時間與場合,有些事情可以從詩篇本身確定:

(1) 很明顯,它不是在大衛之前創作的,因為在他之前,耶路撒冷或錫安並非最高權力的所在地,也不是神聖敬拜的地方,而詩篇顯然假設它是(第 29 節)。

(2) 它是在希伯來民族統一時創作的,即在十個支派分裂以及耶羅波安一世建立以色列王國之前;因為便雅憫、猶大、西布倫與拿弗他利被特別提及參與了詩篇中所述的莊嚴儀式(第 27 節)。

(3) 因此,它是在巴比倫被擄之前。

(4) 它是為某次迎回約櫃並將其安置在已準備好的地方的場合而作(第 16、24、25 節)。這些經文在詩篇是為該場合而寫的假設下,能得到最好的解釋。事實上,若無此假設,它們很難得到解釋。

(5) 它是鑑於過去的勝利;鑑於過去時代所取得的勝利;鑑於神當時為祂百姓所做的一切,特別是當約櫃被置於以色列軍隊前頭時祂所做的一切(第 14 節。比較第 7、8、12、17、19 節)。

(6) 它是對未來勝利的預期——對真宗教勝利的預期——基於一種感覺與信念,即耶路撒冷將成為向世界散發健康影響的中心;並且藉由從耶路撒冷發出的影響,世界將被征服歸於神(第 20-23、29-31 節。比較賽二 3)。

因此,我認為這篇詩篇是在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被迎回,並安置在大衛城中他為其搭建的帳幕裡時創作的:撒母耳記下六章 12 節;歷代志上十五章。這篇詩篇也可能是為此場合而作,因為這是一個極其莊嚴的時刻。

詩篇的內容完全符合這一假設。內容如下:

I. 祈求神興起並驅散祂所有的敵人(第 1、2 節)。

II. 呼籲百姓讚美神,提及祂的偉大與祂的父性特質(第 3-6 節)。

III. 提及祂在過去時代為祂的百姓所做的事,帶領他們從奴役之地進入應許之地(第 7-14 節)。

IV. 對約櫃的特別提及(第 15-18 節)。在它被忽視一段時間後,神帶著它出征,錫安在眾山中顯得尊貴;神的車馬被調動;勝利伴隨著它的移動;神升上去,擄掠了仇敵。

V. 對未來勝利的預期——對未來干預的確信——正如從過去歷史中所推導出的(第 19-23 節)。

VI. 對移送約櫃時隊伍的描述(第 24-27 節)。

VII. 以另一種形式表達對未來勝利的預期,即不是藉由武力征服,而是藉由君王與列國對神的自願順服(第 28-31 節)。君王將帶著禮物前來(第 29 節);列國——埃及與衣索比亞——將向神舉手(第 31 節)。

VIII. 鑑於這些事,呼籲萬國將讚美歸給神(第 32-35 節)。

1. 神啊,願你興起。參閱詩篇第三篇 7 節的註釋。這裡明顯提到了摩西在民數記十章 35 節中移送約櫃時所用的話。所羅門在約櫃被移至聖殿並安置在至聖所時也使用了同樣的語言(歷代志下六章 41 節):「耶和華神啊,求你興起,和你有能力的約櫃同入安息之所。」因此,這篇詩篇很可能是在類似的場合創作的。「願你的仇敵四散。」民數記十章 35 節亦云:「耶和華啊,求你興起,願你的仇敵四散,願恨你的人逃跑。」約櫃是神同在的象徵,其觀念是,無論約櫃在哪裡,神的仇敵都將被征服,或者說,唯有藉著那被認為居住在那裡者的能力,祂的仇敵才能被戰勝。「願恨你的人逃跑。」這幾乎是摩西在民數記十章 35 節中所用語言的翻版。這篇詩篇可能是在希伯來人出征時使用的;但更可能的假設是,這是一般性的語言,旨在說明神的能力,或陳述祂在任何時候興起,都將伴隨著祂仇敵的潰敗。將約櫃安置在預定永久停留的地方,是一個合適的場合來提出這一普遍真理:當神在祂的威嚴與能力中興起時,祂所有的仇敵都必須四散。
2. 煙被風吹散,你驅散他們;惡人在神面前消滅,如蠟被火熔化。

「煙被風吹散。」煙——蒸汽——極易被最微弱的氣流擾動與移動——代表了不穩定或無抵抗力的對象,因此代表了最強大的軍隊在神面前的真實軟弱。「你驅散他們。」正如煙被微風吹散一樣,神的仇敵在祂的能力面前也同樣輕易地消失。參閱詩篇第一篇 4 節的註釋。「如蠟被火熔化。」參閱詩篇二十二篇 14 節。此處含義明確。正如蠟被火熔化——失去其所有的堅硬、穩固與抵抗力,最強大的軍隊在神面前也必須消散。「惡人在神面前消滅。」即那些起來反對祂的人;祂的仇敵。神毀滅惡人,將如火熔化蠟一樣容易。

3. 但義人必歡喜,在神面前高興快樂。

「但義人必歡喜。」即願他們繁榮快樂;願他們在祂的保護下,並分享祂的恩惠。當惡人如煙被驅散時,願義人存活、興旺並得安全。參閱詩篇三十二篇 11 節。「在神面前高興快樂。」在神的面前;或被准許進入祂的面前。惡人將被驅逐到遠處;義人將被准許進入祂的面前,並在祂面前歡喜。「願他們極其快樂。」原文意為「快樂地歡喜」。這表達了巨大的喜樂;一種倍增且持久的喜樂。這是伴隨著所有外在喜樂表現的內心喜樂。

4. 你們當向神唱詩,歌頌他的名!為那坐車行過曠野的,修平大路。他的名是耶和華,要在他面前歡樂!

「你們當向神唱詩,歌頌他的名!」即向祂;「名」常被用來指代那個人本身。重複出現表示渴望的強烈;願神得到最高讚美的願望。「修平大路。」原文意為舉起、抬起,如堆成土堆;特別是築起並準備一條道路,或藉由堆土使軍隊前的道路平坦;即為軍隊準備道路。參閱以賽亞書四十章 3 節的註釋。比較以賽亞書五十七章 14 節、六十二章 10 節;約伯記十九章 12 節、三十章 12 節;箴言十五章 19 節;耶利米書十八章 15 節。這顯然是此處的觀念。這不是「讚美」神的意思;而是像為軍隊領袖準備道路一樣,在祂面前準備道路。這裡暗示神在前往應許之地的行軍中走在祂百姓前面;呼籲是為祂準備道路——即清除祂路徑上的所有障礙,使道路平坦。「行過。」更準確地說是「行軍」。這裡確實有騎行的觀念,但不是「騎在天上」的意思,而是指在祂軍隊行軍時走在最前面。「曠野。」此處所用的詞(arabah)從來不指「天」或「雲」。它正確地指代一片荒涼的區域、沙漠;然後指平原。它在以賽亞書三十五章 1、6 節,四十章 3 節,四十一章 19 節,五十一章 3 節,耶利米書二章 6 節,十七章 6 節,五十章 12 節,以西結書四十七章 8 節中被譯為「沙漠」;此處也應如此翻譯。德威特、亞歷山大教授等人也是這樣翻譯的。七十士譯本譯為「為那向西行軍的修路」。拉丁通行本也是如此。迦勒底譯本譯為「讚美那坐在北方天上的榮耀寶座上的」。毫無疑問,這是指希伯來人在沙漠中漂流四十年的旅程。此處所用的希伯來詞,至今仍被阿拉伯人用來指代該地區。觀念是耶和華在祂軍隊的帶領下行軍經過那些沙漠,呼籲是為祂的行軍準備道路。參閱民數記十章 35 節。「他的名是耶和華(JAH)。」這指祂以該名所描述的特質——即作為耶和華——在祂軍隊帶領下行軍。「耶和華(Jah)」是「耶和華(Jehovah)」一詞的縮寫,這是神作為祂獨特名稱所採用的(出六 3)。在我們的譯本中,「耶和華(Jehovah)」通常譯為「主(LORD)」,用小寫大寫字母印刷以表示原文是「耶和華(Jehovah)」;然而,該詞本身在出埃及記六章 3 節、詩篇八十三篇 18 節、以賽亞書十二章 2 節(參閱註釋)及以賽亞書二十六章 4 節中被保留。「耶和華(Jah)」一詞在我們的譯本中僅在此處出現。

這段經文出現在組合詞中,或是在某些慣用語裡——例如「哈利路亞」(Hallelujah)一詞,見詩篇一百零四篇 35 節;一百零五篇 45 節;一百零六篇 1 節。此處的含義是,神以此方式在祂子民面前顯現,展現祂作為真神或耶和華的屬性。

「並要在祂面前歡樂。」或者說,在祂的同在中歡樂。當神如此顯明祂自己是真神時,當有歡樂。神的同在足以使祂所造的一切世界,或祂向受造物顯現的任何地方,都充滿喜樂。

5. 「孤兒的父。」或者說,無父之人的父。參閱詩篇十章 14、18 節。意思是,神取代了父母的角色。參見耶利米書四十九章 11 節:「你撇下孤兒,我必保全他們的命;你的寡婦可以倚靠我。」這是能賦予神最溫柔的稱號之一,也傳達了對祂屬性最深刻的描述。我們在祂所造的世界中——在風暴、狂風、翻騰的海洋中——看見祂的偉大、威嚴與能力;但正是透過這類表達,我們才學到了我們最渴望知道、且在其他地方無法學到的真理:祂是一位父親;祂不僅當受敬畏,也當受愛戴。沒有什麼比孤兒寡婦的處境更能令人深刻地感受到那種無助與依賴;因此,沒有什麼比說神將在前者身上取代父母的角色,並在後者身上成為保護者,更能傳達出神屬性中那種謙卑與慈愛,並令人動容的描述了。

「並寡婦的伸冤者。」意思是,祂必為她們主持公道;祂必拯救她們脫離壓迫與不義。沒有人比寡婦更容易受到壓迫與欺凌。她們常被視為無力防衛或維護自己的權利,且容易被那些受託管理其財產與權利的人所欺騙與背叛。因此,神對她們顯出極大的關懷;因此,祂對那些身居要職、手握權柄的人,發出如此莊嚴的告誡,要求他們尊重寡婦的權利;因此,祂頻繁且嚴厲地責備那些侵犯她們權利的人。參見以賽亞書一章 17 節的注釋。參閱申命記十章 18 節;十四章 29 節;二十四章 17 節;出埃及記二十二章 22 節;約伯記二十四章 3、21 節;耶利米書七章 6 節;瑪拉基書三章 5 節;雅各書一章 27 節。

「神在祂的聖所。」即祂居住的地方;也就是天堂。詩人的用意似乎是要將我們直接帶到神面前;讓我們看見祂在聖潔居所中的模樣;引導我們進入祂的同在,好讓我們能看見祂真實的樣子。我們看一個人,是在他自己的家中——當我們靠近他時;當我們注視他時,不是在那些盛大或正式的場合,不是在他外出、展現符合其地位與職務的儀態時,而是在他自己的家中;看他平日真實的模樣。這裡的觀點是,如果我們最親近地靠近神,如果我們注視祂,不僅僅是看祂在治理世界、施行審判、在風暴與狂風中、駕雲控制海洋時所展現的輝煌與宏偉,而是看祂在自己的居所——那寧靜的天堂中——如果我們最仔細地觀察祂的屬性,我們就會發現,那屬性最完美的體現,正是父親那種仁慈與溫和的特質——體現在祂對寡婦與孤兒的照顧上。換句話說,我們對神看得越多——我們對祂真實的本性了解得越深——我們就越能找到證據,證明祂是仁慈且良善的。

6. 「神叫孤獨的有家。」邊註(如希伯來文原文)作「在屋中」。譯為「孤獨」的詞,其本義是指單獨一人,如獨生子(創世記二十二章 2、12、16 節);隨後引申為孤單、寂寞、悲慘、被遺棄。參見詩篇二十二篇 20 節的注釋。譯為「家」的詞,若按邊註譯為「房屋」會更為精確且妥當。因此,這裡的觀點並非指祂將那些孤獨無依的人組成家庭,而是指對於那些在世上孤單一人——似乎沒有朋友、貧窮、悲慘、被遺棄的人——祂賜給他們安適的居所。這樣,前一節所表達的觀點便得到了延續。神是孤兒與寡婦的朋友;同樣地,祂也是那些被驅逐者、流浪者、無家可歸者的朋友;祂為他們預備了家。其含義是,祂是仁慈且良善的,那些沒有其他朋友的人,可以在神裡面找到一位朋友。同時,家庭的組織確實源於神。這是祂最初的安排;而家庭中所有促進人類幸福的事物——世上所有依賴家庭組織而來的安慰——都應歸功於神的良善。沒有什麼比這種安排更能清楚地標示出神的仁慈與智慧:人類不必成為地上的孤獨流浪者,而是被分組在家庭中,透過同情、愛與共同利益緊密連結在一起。

「使被囚的出來,享福。」祂釋放囚犯。也就是說,祂拯救那些被不公正地關押在監獄中、受束縛的人。祂治理的原則是反對壓迫與不義,並支持人的權利。這並非指祂總是透過直接的能力來做到這一點,而是指祂的律法、祂的治理、祂的要求,全都反對壓迫與不義,並支持自由。正如詩篇一百四十六篇 7 節:「耶和華釋放被囚的。」參閱以賽亞書六十一章 1 節的注釋。

「惟有悖逆的住在乾燥之地。」悖逆者;所有悖逆祂的人。譯為「乾燥之地」的詞,意指乾旱或荒蕪的地方;即沙漠。這裡的觀點是,悖逆者的處境與那些在神保護下的人相比,就像一片荒漠對比一片肥沃且水源充足的田地。對於前者,祂會提供一個舒適的家;而後者,即惡人,則會被遺棄,彷彿住在沙漠與荒野中。換句話說,那些蒙祂恩寵的人與那些傲慢地悖逆祂的人,在處境上的差異,就像那些在物產豐饒之地擁有舒適居所的人,與那些在乾旱沙地中悲慘且無家可歸的流浪者之間的差異一樣巨大。當神成為貧窮與困苦者的朋友,當祂關懷寡婦與孤兒時,祂卻任由悖逆者陷入悲慘與匱乏。這裡的典故可能指祂帶領子民穿過沙漠,前往應許之地與豐饒之鄉;但這段經文依然包含了一項關於祂治理原則的普遍真理。

7. 「神啊,你曾在你百姓前頭出來,在曠野行走。」也就是說,在帶領他們穿過沙漠前往應許之地的過程中。前幾節關於神父性特質的陳述,在此透過祂帶領自己的子民逃離壓迫之地、穿過荒涼沙漠的過程,以及祂在那裡為他們所做的干預,得到了印證。前幾節關於祂的一切描述,在此透過祂在他們穿過曠野的危險旅途中,為滿足其需求所做的供應,得到了證實。
8. 「地見神的面而震動。」參見出埃及記十九章 16-18 節。「天也落雨。」也就是說,降下雨水與食物。這裡的觀點是,連天空似乎都在神的同在下震動或顫抖,以致雨水與食物被搖落下來——就像成熟的果實從被搖動的樹上落下一般。參閱以賽亞書三十四章 4 節的注釋。同樣地,參見以賽亞書六十四章 1-3 節。其含義並非天本身落下來,而是它們降下或滴下雨水與食物。「西奈山見以色列神的面也震動。」這確實發生過;但這似乎並非此處原本的意圖,因為原文中並沒有「甚至」與「震動」這兩個詞。希伯來文直譯為「這西奈」;可能意指「這是在西奈發生的」,或「這事發生在西奈」。正確的翻譯或許應為:「天在神面前滴下雨水,這是在西奈,在神——以色列神——的面前。」整個地區似乎都在神的同在下,或當祂降臨探訪祂的子民時,感到震動與敬畏。大地與天空,似乎全都處於騷動之中。
9. 「神啊,你降下大雨。」邊註作「搖出」。亞歷山大教授譯為「恩惠之雨」。七十士譯本與拉丁通行本譯為「自願的或甘心的雨」。敘利亞譯本譯為「誓約之雨」。希伯來文譯為「大雨」的詞,本義為「自願的,出於自願的」——即 *nedabah*(參見詩篇五十一篇 12 節的注釋,那裡譯為「樂意」);隨後意指那些慷慨給予的事物;因此,意指豐盛。因此,在此處意指豐盛、充沛。然而,這裡指的是嗎哪,子民每日從中得到供應,這供應似乎豐盛地傾倒在他們身上。譯為「降下」的詞,本義為「搖出」,彷彿神搖動雲彩或天空,而他們需求所需的豐盛供應就這樣被搖了出來。「使你產業疲倦的時候得堅固。」當你的子民精疲力竭或快要昏厥時,你堅固了他們。換句話說,當他們身處荒涼的曠野,且瀕臨滅亡時,神差遣了食物——嗎哪、鵪鶉等——的供應。
10. 「你的會眾住在其中。」在應許之地;因為上下文要求我們以這種方式理解。作者的觀點始終與那片土地,以及神對那片土地所顯的憐憫有關。在透過歷史典故展示神在曠野為子民所做的一切之後,他在此回到了應許之地,儘管沒有明確提及,但他提到了神在那裡為祂的子民所做的事。譯為「會眾」的詞——*chayyah*——本義為「野獸」或「動物」,創世記一章 30 節;二章 19 節;八章 19 節;三十七章 20 節。隨後它被用作集合名詞,意指「群」或「羊群」;因此,指一群人、軍隊或大軍,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 11、13 節;此處則應用於子民,基於聖經中常見的「神是牧者」這一觀點。「神啊,你預備了你的恩惠給困苦的人。」為了你那被視為貧窮或悲慘的羊群。也就是說,當他們自己沒有資源時——當他們是一群貧窮、受壓迫與受苦的子民時——當他們完全依賴你時,你為他們預備了所需。
11. 「主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命令或指令。詩人在此指的是什麼並不確定;是指當時子民記憶猶新、贏得偉大勝利的某個特定場合,而這首詩篇的目的正是為了慶祝該勝利;還是指關於神作為的普遍陳述,涉及祂所有的勝利與凱旋,意指這一切命令皆出自祂。隨後的經文清楚表明,此處隱含了對約櫃的暗示,以及在約櫃作為引導或保護者之下所取得的勝利。整篇詩篇都涉及約櫃及其凱旋;此處的觀點似乎是,在所取得的所有勝利中,「話語」或命令皆來自神,而其宣告則立即由一群準備好傳達或「傳揚」它的「大群人」所完成。「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邊註作「軍隊」。更直譯為:「傳好信息的婦女是一支大軍。」所用的詞是陰性,指的是東方習俗中女性以歌舞慶祝勝利。參見出埃及記十五章 20、21 節;士師記十一章 34 節;二十一章 21 節;撒母耳記上十八章 6、7 節。此處的觀點是,當有戰爭的宣告時——當神命令祂的子民出征,並帶上他們時——該地的女性——歌唱者——便準備好傳揚這宣告;透過歌舞慶祝主的旨意;在丈夫、兄弟與父親出征衝突時,為他們加油鼓勁。結果在下一節中陳述。
12. 「萬軍的君王逃跑了,逃跑了。」邊註(如希伯來文原文)作「逃跑了,逃跑了」。這是希伯來文表達強調或最高級的方式。僅僅透過重複該詞。觀點是,他們迅速逃跑;他們立刻驚慌逃竄。第 12 與 13 節被德威特(De Wette)標記為引文,他認為這段語言是第 11 節所提及的婦女所唱之歌的內容。這種假設並非不可能。毫無疑問,這是指神子民在出征時所取得的過往勝利;觀點是,當命令來到,當神發出命令(第 11 節),他們的敵人便驚慌逃竄。「在家等候的婦女分受所奪的。」男人出征時,婦女留在家中。分發戰利品、將適當的份額給予每位勝利者的職責,便落在了她們身上。她們會關心戰事,接收戰利品,並分配給每位勇敢的士兵應得的份額——由女性之手給予,顯得格外令人欣慰。然而,也可能意指勝利者將戰利品帶回家,放在妻子與女兒腳前,由婦女們自行分配。勝利後分發戰利品始終是一項重要的行動。參閱士師記五章 30 節;約書亞記七章 21 節;歷代志上二十六章 27 節;希伯來書七章 4 節。
13. 「你們臥在羊圈中。」聖經中很少有比這一節及下一節更難解釋的經文。我們的譯者似乎認為,整段經文是指約櫃,認為它曾被忽視,或被允許留在會幕的普通器皿中,直到它在外觀上變得像那些器皿一樣——也就是說,直到它的光澤因忽視或缺乏清潔與擦拭而變得暗淡——但它將再次像鴿子的翅膀被銀包裹,像從前一樣,且像最潔白的雪一樣純淨。但這是否為其含義,尚不確定,即便有可能。亞歷山大教授將其譯為:「當你們躺在邊界之間(你們將像)鴿子的翅膀被銀包裹」;也就是說,「當戰事平息時」,或恢復到平靜狀態時。德威特譯為:「當你們躺在牛圈中」: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即像牛群一樣安靜休息。七十士譯本譯為:「雖然你們曾睡在廚房裡。」譯為「雖然你們曾臥」的詞,直譯為「如果你們曾躺下」,暗示某種安靜或平靜躺下的行為或狀態。動詞是複數,但它具體指什麼並不十分清楚。
14. 「全能者在境內趕散列王的時候,勢如雪在撒們。」

這將成為一個極其美麗的對象。如果典故是指該地的子民,被視為既像躺在污穢中一樣蒙羞,又像野獸在圈中一樣平靜安詳地躺下,或像在自然邊界內和平地休息一樣,那麼含義就是,那景象將會非常美麗。該地各種可愛的色彩——花園、農場、花朵、果實、葡萄園、果園、村莊、城鎮、歡樂的家園——將像鴿子一樣——平靜的象徵——其羽毛的變化與多樣性是如此美麗。將一個美麗且多樣化的國家與鴿子進行比較並非十分明顯,然而,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並非完全不自然。在詩歌中,要從哲學上辯護所使用的意象並不總是容易的;對於西方人的思維來說,要理解東方詩人所使用意象的原因也不總是容易的。似乎很有可能,將該地(被視為如此多樣化的美麗)與鴿子羽毛變化的美感進行比較,正是本節意圖傳達的觀點;但要根據嚴格的釋經學或語言學原則來推導出這一點並不容易。

14. 「全能者在境內趕散列王的時候。」希伯來文在此為:「在全能者趕散列王之時」。這是指神使列王放棄入侵意圖,或在他們自己的國家被入侵時逃跑的行動。參閱詩篇四十八篇 5、6 節。此處的語言非常籠統,以至於可以應用於希伯來子民歷史中的任何此類行動;應用於他們所發動的任何防禦或進攻行動。這可能指約書亞入侵迦南地時,當他擊敗由不同君王率領的眾多軍隊,而以色列人奪取該地時,列王與子民的四散。這段經文與關於穿過曠野旅程的參考(第 7-9 節)緊密相連,使得這種暗示很有可能。短語「在境內」(邊註作「為她」),無疑是指迦南地,以及在那裡取得的勝利。「勢如雪在撒們。」邊註作「她曾」。這是指迦南地。但關於「勢如雪在撒們」這一短語的含義,存在著巨大的意見分歧。譯為「勢如雪」的詞被正確地翻譯了。它意指多雪的;隨後,意指像雪一樣白。該動詞在其他地方從未出現過。名詞則頻繁出現,且總是譯為「雪」。出埃及記四章 6 節;民數記十二章 10 節;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 20 節;列王紀下五章 27 節;等等。撒們一詞本義為「陰暗」,並被應用於此處提及的山,可能是因為覆蓋它的茂密森林。那座山在撒馬利亞,靠近示劍。士師記九章 48 節。不知道為什麼此處特別提及那座山的雪,彷彿它有什麼特殊的潔白或純淨。它可能只是被具體點名,以增加描述的生動性。關於這一表達的含義,或該地在哪些方面如此潔白,存在著很大的意見分歧。最普遍的觀點是,這是來自被殺者的骨頭,它們被留在野外未經埋葬而漂白,覆蓋了大地,以致看起來像是白色的。參閱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 5 卷 865 行;第 12 卷 36 行。奧維德使用了類似的語言,《歲時記》第 1 卷:「人骨使大地變白。」賀拉斯《諷刺詩》第 1 卷第 8 首亦然:「看著那被白骨覆蓋的醜陋田野。」這種對經文的解釋被羅森穆勒(Rosenmüller)、格塞紐斯(Gesenius)與德威特(De Wette)所採納。其他人則認為,這意味著該地就像黑暗或陰影中雪的耀眼潔白。這是金齊(Kimchi)的觀點,而這一解釋被亞歷山大教授所採納。托魯克(Tholuck)認為,這意味著當戰爭在列王與子民身上發動時,他們像雪花落在撒們山上一樣倒下;且這裡的觀點與其說是該地的潔白,不如說是他們大量倒下,像雪花一樣覆蓋了大地。或許無法確定這些解釋中哪一個是正確的。它們中的任何一個都與詞彙的含義及詩篇的總體意義相符。托魯克的解釋最具詩意,但從所使用的希伯來詞彙來看,它並不那麼明顯。
15. 「神的山是巴珊山;多峰多嶺的山是巴珊山。」「神的山」這一短語,或神的山,在聖經其他地方僅應用於何烈山或西奈山(出埃及記三章 1 節;十八章 5 節;二十四章 13 節;列王紀上十九章 8 節),以及錫安山,詩篇二十四篇 3 節;以賽亞書三十章 29 節。沒有理由認為此處是指何烈山或西奈山,因為該詩篇並未特別涉及那座山,且詩篇中也沒有任何內容將那座山與其他山脈進行比較。我認為,這裡的暗示顯然是指錫安山;觀點是,那座山雖然並不以其海拔或宏偉而著稱——雖然它本身沒有什麼可以吸引注意或引起驚嘆的地方——但由於它被選為敬拜神的地方,它所享有的榮譽並不亞於最高的山脈,也不亞於那些以其高聳與崇高展現神聖屬性的山脈。與此同時,這裡也包含了一種觀點,即雖然它可能因其自然位置而不那麼易於防守,但因為神居住在那裡,它比那些憑藉自然力量防守的更高山脈,更確定地受到祂同在的保護。然而,應該指出的是,這段經文還有許多其他的解釋,但這似乎是我認為其自然的含義。「是巴珊山。」路德將此譯為:「神的山是一座多產的山;一座偉大且多產的山。」關於巴珊一詞,參見以賽亞書二章 13 節;三十三章 9 節;詩篇二十二篇 12 節的注釋。巴珊本義為約旦河外的地區,北界為黑門山或反黎巴嫩山,向南延伸至雅博河與基列山。巴珊的「山」,或「巴珊山」,本義為黑門山——屬於巴珊的主要山脈。巴珊這一名稱本義是賦予該國家的,而非賦予山脈的。所提及的山——黑門山——是位於約旦河東岸、該國北部的那座高聳山脈——一座高約一萬二千英尺的山脈。參見詩篇四十二篇 6 節的注釋。它是巴勒斯坦最高且最顯著的山脈,此處的觀點,如上所述,是錫安山雖然沒有那麼高聳,或本身沒有那麼多吸引注意的地方,但它所受的榮譽並不較少,且作為神獨特的居所,它同樣安全。「多峰多嶺的山,等等。」或者更準確地說:一座像巴珊那樣多峰或多嶺的山。黑門山並非單一座山,或一座孤立的山,而是一連串的山脈——一系列高聳的山峰或山頂。錫安山亦然。它憑藉神的同在與保護,達到了巴珊憑藉其自然力量與宏偉所達到的境界。儘管錫安山相對低矮且不重要,但它實際上擁有更多展現神屬性、構成安全的事物,勝過巴珊的高聳與宏偉。後者雖然如此高聳與宏偉,卻沒有勝過錫安的優勢,而錫安在各方面都可以與那座高聳的山脈相提並論,後者憑藉其自然位置、力量與宏偉,展現了如此多的神的偉大與榮耀。應用於錫安或教會的教導將是,那裡有同樣多的事物來展現神聖的完美,來說明神的偉大與能力,正如自然界中最崇高的作品一樣;或者說,那些注視自然界中神的作品以了解祂屬性的人,並不比那些尋求了解祂在教會中為何的人更有優勢。
16. 「你們多峰多嶺的山哪,為什麼斜眼看神所願居住的山呢?」也就是說,帶著狂喜;帶著驕傲;帶著自覺優越感。為什麼你們似乎認為自己在力量、美麗、宏偉方面比錫安山優越?然而,希伯來文 *ratzad* 更準確地意指:「為什麼你們陰險地注視?為什麼你們斜眼看?」該詞僅出現在此處。在阿拉伯語中,它意指密切注視;埋伏等待。這就是此處的觀點。巴勒斯坦周圍的山脈——外邦世界的山脈——那些高聳的山丘——彷彿意識到自己的宏偉,被描繪成帶著驕傲斜眼看錫安山;帶著沉默的蔑視注視著它,彷彿它不值得注意;彷彿它如此微不足道,以至於沒有資格獲得關注。這裡的觀點並非我們英文聖經中的「跳躍」,也不是聖公會祈禱書版本中的「跳躍」,而是那種沉默蔑視的目光,彷彿在它們身邊,如此微不足道的錫安不值得尊重。然而,這裡的「高山」或許也隱晦地代表了外邦世界的強大勢力,彷彿帶著蔑視看著錫安所在的子民居住的土地——敬拜的地方。「這就是神所願居住的山。」祂選擇作為自己居所的山,且因祂在那裡的永久居住,祂賦予它高於世上所有山脈的榮譽。因此,錫安享有高於世上最高山丘與山脈的榮譽。「耶和華必住這山,直到永遠。」永久地;祂將使它成為祂在世上固定的居所。儘管周圍山丘有嫉妒或蔑視,祂仍將使此處成為祂定居的居所。祂選擇了它;祂喜悅它;祂不會為了那些本身更宏偉、更高聳的山丘而離棄它。
17. 「神的車輛盈萬盈千。」這節經文的含義是,神完全有能力維持祂在錫安山上的地位;保衛祂選擇作為居所的地方。儘管它比許多其他地方擁有更少的自然力量——儘管其他山丘與山脈,因其自然宏偉,可能被描繪成帶著蔑視看著這裡,認為它無法防禦,但那位選擇了它的人完全有能力保衛它。祂自己被軍隊與戰車所環繞;成千上萬的天使守護著祂選擇作為居所的地方。戰車,通常是兩輪車輛,軸上常裝有鐮刀,是古代戰爭中最有力的進攻或防禦手段之一。參見詩篇二十篇 7 節;四十六篇 9 節;以賽亞書三十一章 1 節;三十七章 24 節的注釋;參閱出埃及記。

「萬萬」:原文意為「兩萬」或「兩倍的一萬」。原文中的詞彙是雙數形式,旨在表達一個極大的數量。「萬」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數目,此處的含義是將那個大數目加倍。

「千千萬萬的使者」:小字作「許多千」。希伯來文是「千」的重複或倍增。希伯來原文中並未提到「天使」。七十士譯本與拉丁通行本將其譯為「歡慶的千千萬萬」,意即成千上萬快樂的隨從。然而,原文最自然的解釋是指戰車,數量多達數千。

「主在他們中間」:歸根結底,真正的力量不在於錫安本身,也不在於環繞錫安的戰車,而在於主自己。祂作為軍隊的元帥在那裡;祂作為祂所揀選之居所的保護者在那裡。

「如在西奈山,在聖所中」:直譯為「主在他們中間;西奈,在聖所中」。其意似乎是:即便西奈山擁有所有的輝煌與榮耀——主親自帶著降臨西奈山的所有隨從軍隊——似乎也都同在聖所,即錫安山的聖地之中。當神帶著成千上萬的使者降臨時,西奈山上所有的威嚴與壯麗,實際上都環繞著錫安山,作為它的保護與防禦。

18. 「你已經升上高處」:意即,你已經升到高處;升到你的寶座;升到你的居所。其含義是,神在詩篇所指的事件中曾降臨或來到世間,而今,祂既已擊敗仇敵贏得勝利,並帶給祂的百姓拯救,祂便已返回或重新升回祂的座位。這可能指祂在地上的寶座,也可能指祂在天上的居所。後者似乎是最可能的含義。

「擄掠了仇敵」:原文意為「你使被擄的成為俘虜」,或「你俘獲了俘虜」。主要含義是,祂取得了完全的勝利;祂將所有的仇敵都擄為俘虜。這句話也表達了這樣一個觀點:祂將那些原本被他人擄去或受制於他人的人,變成了祂自己的俘虜。若應用在基督徒的意義上,這指的是那些曾被撒但擄去、受其轄制的人,他們已被救贖主救出,並被帶入另一種「擄掠」——即甘心樂意地服事祂。那些曾經被罪擄去的人,現在被祂帶領,在更高的意義上成為祂的俘虜。參閱《以弗所書》四章8節的注釋。

「你在人間領受了恩賜」:小字作「在人中」。意即,在他們中間,或當祂作為征服者在他們中間時。此處最自然的含義是,祂為人——即為人類——獲得了「恩賜」、特權與益處;也就是說,人類作為被擄者,構成了祂所贏得的勝利——祂所獲得的戰果。這與其說是為了他們,不如說是為了祂自己,並藉由他們,即藉由擁有他們作為祂的俘虜或臣民。隨著這場勝利的達成,祂如今已升上高處。

「甚至包括悖逆的人」:或者更準確地說,「甚至悖逆的人」。意即,那些曾經處於悖逆狀態的人,祂已使他們降服於自己,從而擄掠了仇敵。這是一場勝利,藉此他們歸順了祂。

「叫耶和華神可以住在他們中間」:直譯為「為了耶和華神的居住」。其含義是,祂取得了這樣的勝利;祂使悖逆者歸順於自己,以至於祂可以與他們同住,或作為祂的百姓與他們居住。祂的統治可以擴展到他們身上,而他們也會承認祂是他們的主宰。這適用於古代曾被神之百姓征服的民族。如今,它也可以恰當地應用於那些藉著真理的力量被征服、從而順服神的人。它適用於所有被福音征服的人——他們的敵意已被殺死,從敵人變成了朋友——好讓主可以住在他們心中,或統治他們。使徒保羅(《以弗所書》四章8節)將這段經文應用於彌賽亞,並非指這段經文最初就是指著祂說的,而是引用這段話來恰當地表達祂工作的本質與祂勝利的榮耀。參閱該處注釋。

19. 「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就是拯救我們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直譯為「日復一日」;即天天,或不斷地。「重擔」一詞在原文中並不存在,它們並未傳達出經文的真實含義。譯為「背負」的詞意為「拿起」;「舉起」,如舉起石頭(《撒迦利亞書》十二章3節);「承擔」、「攜帶」(《以賽亞書》四十六章3節)。因此,它意為「拿起並放在負重牲畜身上」;即「裝載」(《以賽亞書》四十六章1節;《創世記》四十四章13節)。因此,它意為「強加或施加負擔於某人身上」;此處的含義是:「主神是應當稱頌的,即使祂天天加重擔在我們身上;因為祂是拯救我們的神。」祂使我們能承擔它;祂賜給我們力量;最終祂將我們從重擔中拯救出來。因此,儘管祂不斷地加重擔在我們身上,祂也同樣不斷地幫助我們承擔它。祂沒有撇下我們。祂使我們能在祂裡面並藉著祂得勝;我們有理由不斷地尊崇並讚美祂的名。這與祂所有百姓的經歷一致:無論加在他們身上的重擔有多沉重,無論他們的試煉有多持續,他們都發現祂是同樣持續的幫助者,他們每天都有理由讚美並稱頌祂。
20. 「神是為我們施行諸般救恩的神」:直譯為「神對我們而言是一位施行救恩的神」。意即,我們所敬拜的神,是救恩的源頭,並將救恩帶給我們。我們事奉祂並非徒然,因為祂是唯一能拯救我們的存在,且祂必拯救我們。

「人脫離死亡是在乎主耶和華」:即「脫離死亡的出口或逃脫」。意即,唯有祂能從死亡中拯救。希伯來文詞彙的本意是「出去」、「拯救」;進而指「出口」,如城門(《以西結書》四十八章30節);「泉源」(《箴言》四章23節)。詩人在此處意指,脫離死亡的安全或拯救完全來自於神。然而,這個觀點在更廣泛的意義上也是真實的。所有關於脫離死亡的事,所有為死亡所做的準備,所有使死亡變得容易承受的事,所有構成從死亡的痛苦與恐懼中被救贖的事,所有在更高、更蒙福的世界中隨之而來的事,所有使死亡成為終局、並將我們置於不再受死亡威脅之境地的事——這一切都屬於神。這一切都在祂的掌控之下。唯有祂能使我們承受死亡;唯有祂能引導我們從死亡的床榻前往一個我們永不再死的世界。

當你似乎從你的居所出來時,是可怕的,或是足以使人心生敬畏的。參閱詩篇四十五篇 4 節;六十五篇 5 節;六十六篇 5 節的注釋。以色列的神。即被以色列人,或被祂真正的子民所敬拜的神;我們的主。那賜力量和權能給祂百姓的神。祂並非軟弱無力。祂有能力保護他們。祂顯明祂能以力量束腰,能防禦他們,能在生命的試煉中扶持他們。他們所承認的神,並非在他們需要幫助時,顯得軟弱無能、力量耗盡的神。祂完全能滿足他們所有的需求,他們從未徒然倚靠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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