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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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第20章

二十 1 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

二十 2 王的威嚇,如同獅子吼叫;惹動他怒的,是自害己命。

二十 3 遠離紛爭,是人的榮耀;愚妄人都愛爭鬧。

二十 4 懶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種,到收割的時候,他必討飯,而無所得。

二十 5 人心懷謀略,好像深水,惟明哲人才能汲引出來。

二十 6 人多述說自己的仁慈,但忠信人誰能遇著呢?

二十 7 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

二十 8 王坐在審判的位上,以眼目驅散諸惡。

二十 9 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二十 10 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二十 11 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

二十 12 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

二十 13 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飽食。

二十 14 買物的說:不好,不好;及至買去,他便自誇。

二十 15 有金子和許多珍珠,惟有知識的嘴,乃為珍寶。

二十 16 誰為外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女作保,就拿誰作抵押。

二十 17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沙石。

二十 18 計謀都憑籌算立定;打仗要憑智謀。

二十 19 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

二十 20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二十 21 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

二十 22 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

二十 23 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詭詐的天平,也不為善。

二十 24 人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

二十 25 人冒失說,這是聖物,許願之後才查問,就是自陷網羅。

二十 26 智慧的王簸散惡人,用碾輪輥過他們。

二十 27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

26. 關於「打穀的輪」(賽二十八 27, 28),它碾過穀物並將麥粒與糠秕分開。因此,這句箴言不僅包含懲罰惡人的意思,也包含了將善與惡區分開來的概念。
27. 「人的靈」:即創世記二章 7 節所說的「氣」,是高於他與低等動物所共有的生命,是直接來自神的生命。這樣的生命,連同其所有洞察力、意識與反思的能力,就像神所點燃的一盞燈,將光芒投射到心靈最黑暗的角落。在約翰福音的序言中,宣告了一個更高的真理:耶和華的燈,其光芒源自「那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光」,即永恆的「道」。
28. 「慈愛和誠實保全君王:他的國位,因慈愛立穩。」
29. 「強壯乃少年人的榮耀;白髮為老年人的尊榮。」
30. 「鞭傷除淨了惡;責打能進入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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