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第10章
1 所羅門的箴言: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
2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3 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飢餓;惡人所欲的,他必推開。
4 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
5 夏天聚斂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時沉睡的,是貽羞之子。
6 福祉臨到義人的頭;強暴蒙蔽惡人的口。
7 義人的紀念被稱讚;惡人的名字必朽爛。
8 心中智慧的,必受命令;口裡愚妄的,必致傾倒。
9 行正直路的,步步安穩;走彎曲道的,必致敗露。
10 以眼傳神的,使人憂患;口裡愚妄的,必致傾倒。
11 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強暴蒙蔽惡人的口。
12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13 明哲人嘴裡有智慧;無知人背上受刑杖。
14 智慧人積存知識;愚妄人的口速致敗壞。
外貌。狡詐、緘默與欺騙(參見六章 12 節註釋)所帶來的憂傷,絕不亞於其帶來的傷害。
「首先要尋求金錢,
美德在金錢之後!」
——賀拉斯(Horace),《書信集》第一卷,53 節。
這種推論被經驗所駁斥:誠實勤勞所得的財富,不僅像繼承的財富一樣是一種防禦,更是一種祝福;而惡人看似的獲利(而非「果子」)卻會導致進一步的罪(提摩太前書六章 10 節),進而招致懲罰。參見羅馬書六章 21 節。
因無智慧而死亡:有些人傾向譯為「透過那缺乏理解力的人」,指涉特定的人。智慧人引導他人走向安全;愚昧人頭腦空空、心靈空虛,會將與他一樣的人捲入毀滅之中。
必蒙應允:或作:他(耶和華)賜給義人所願的。
義人卻是永遠的根基:在後期的拉比詮釋中,這被應用於彌賽亞,祂是那義者,是永遠的根基,世界是建立在祂之上的。
XI. 1. 這對申命記二十五章 13-14 節古老法則的強調性重申,或許反映了以色列人日益增長的商業活動中,不誠實所帶來的危險。十六章 11 節、二十章 10 節對同一罪行的強調,見證了教師渴望教育以色列青年達到高標準的正直,正如何西阿對此的抗議(十二章 7 節)顯示了先知在責備那日益成為慣性罪惡時的熱忱。
公平的法碼:直譯如邊註,指出當時使用石頭而非金屬作為重量標準的時期。參見申命記二十五章 13 節。
金環:更好的譯法是:鼻環;即鼻環(創世記二十四章 22、47 節;以賽亞書三章 21 節)。
沒有見識:直譯「沒有品味」,缺乏微妙的機智與優雅,沒有這些,單純的外在美就像戴在不潔野獸鼻孔裡的鼻環一樣不合適。如果我們可以假設在古代敘利亞,就像在現代歐洲一樣,豬通常戴著這樣的環以防止牠們作惡,那麼這個比喻就顯得更加生動。
XII. 1. 畜類:像畜生一樣愚蠢。人與畜類之間的區別主要在於前者有進步與改善的能力,而這種能力取決於他是否願意服從管教與教育。參見詩篇四十九篇 12 節。
冠冕:對猶太人來說,這不僅是王權的標誌,也是喜樂與歡欣的標誌。參見雅歌三章 11 節。
憐憫:更好的譯法是「情感、情緒」,所有本應引導人對他人產生憐憫與同情的事物。
XIII. 1. 聽:第二句的動詞被插入第一句中,正如下一節中第一句的動詞被插入第二句中一樣。重點在於傲慢者拒絕聽的頑固,不僅是「訓誨」,更是強烈得多的「責備」。
吃強暴:即為自己的惡行招致同等的報應。
或作:「慾望的滿足固然甜美,但惡人卻不願離開那使滿足成為不可能的邪惡。」
十四章 1 節:智慧婦人。這是我們目前所見,對婦女在整個人類社會中,無論是行善或作惡,其重要性最充分的認可。
3 節:「驕傲的杖」;即,他言語中所表現的驕傲,就像一根杖,用來擊打他人,也擊打自己。
4 節:即,勞動有其艱苦、令人不快的一面,但它最終會帶來利益。同樣地,沉思的生活看起來似乎比行動的生活更純潔、「更乾淨」。世俗的外在事務雖然帶來憂慮與紛擾,但也帶來「許多出產」。對於那像「牛有力量」一樣,投身於神所呼召之工作的人來說,這種在善工上的勤奮必有確定的回報。
6 節:「尋不著」:原文作「沒有」。對智慧的成功追求,至少預設了真誠與敬畏。褻慢人將自己封閉起來,以致無法認識真理。
8 節:這是希伯來語對希臘語「認識你自己」的對應。「最高的智慧,在於人能明白自己的道路。最極端的愚昧,在於自欺。」然而,「詭詐」一詞可能包含對他人實施的欺詐。因此,愚昧人的愚妄,表現在他們不斷試圖欺騙的努力上。
9 節:「愚妄人戲笑」:希伯來文中的動詞是單數,名詞是複數。欽定本(A.V.)假設數字被改變,是為了將箴言的應用個別化。其他人則翻譯為:「罪惡戲弄那些身為其受害者的愚妄人」,即,罪惡使他們失望並毀滅他們;或者,「當人蓄意作惡時,贖罪祭只不過是戲弄敬拜者而已」:他們期望得到神的恩寵,卻沒有得到。若這樣理解,它就與十五章 8 節、二十一章 7 節相呼應。
10 節:這深刻地表達了每個人在任何時候,而不僅僅是在臨終時,其靈魂最終的孤獨。在每一種悲傷和每一種喜樂中,都有一些無人能分享的東西。在那個範圍之外,我們應當記得,有一種神聖的同情,結合了完美的知識與完美的愛。
12 節:「有一條路」等:愚妄人的路,即放縱私慾與任性的路。
13 節:某種形式的憂傷,要麼與外在的喜樂混雜在一起,要麼緊隨其後。
14 節:「必知足」:這些字在原文中並不存在。應重複第一句的動詞:「心中背道的人,必被自己的道路充滿;好人(必被)屬於他自己的東西所充滿。」
15 節:「愚蒙人」:指負面意義上的(參閱一章 22 節)。
17 節:對比在於兩種形式的邪惡。急躁的憤怒行事愚妄,但那「設詭計的人」,既報復又陰險,招致所有人的憎恨。
18 節:「冠冕」:教師預見了斯多葛學派格言的真理與悖論:「智者是唯一的君王。」
20 節:這句箴言雖然刺耳,卻代表了廣泛經驗的總結;但隨後的經文(21 節)表明,它不應被單獨看待。儘管僅僅出於審慎的自私道德,聽者仍被警告,藐視他的「鄰舍」(基督徒必須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所賦予的寬度來理解這個詞)就是犯罪。豐盛的祝福臨到那在窮人身上看見自己憐憫對象的人。
22 節:「差錯」:指偏離正路,即生命之道。
23 節:對比一次徹底的行動與僅僅是言語的空洞。
24 節:「冠冕」,即智慧人的榮耀,構成了他的財富。唯有他才是真正富有的,正如唯有他(參閱 18 節註)才是真正的君王。第二句看似同義反覆,實則是其重點所在。無論你如何轉動「愚妄人的愚妄」,它最終還是回到「愚妄」。
25 節:在第二句中,人們可能預期會出現「毀滅生命」作為「救人靈魂」的對立面。但還有什麼比這更糟的呢?「詭詐的見證說謊話。」所有的毀滅都隱含在虛假之中。
26 節:「他的兒女」:可能指神所收養,且對其收養忠誠的兒女。
27 節:參閱邊註參考經文及十章 11 節註。
28 節:這是對東方君王大多屈從的那種國家強大之虛假理想的抗議。真正的「榮耀」不在於征服、威勢或華麗的排場,而在於一個幸福且眾多的子民。翻譯為「君王」的詞意義不明;但此翻譯得到七十士譯本(LXX)、拉丁通行本(Vulg.)及大多數注釋家的支持。
29 節:「高舉愚妄」:將它高高舉起,暴露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
30 節:「健全的心」:原文作「健康的心」,即所有情感與慾望都處於健康平衡狀態的心。與此對比的是嫉妒,它像一種消耗性的疾病,侵蝕人的道德生命之骨髓。
31 節:「尊敬他」:即神,祂是窮人與富人的創造者。
32 節:參閱邊註參考經文。那即使「在死時」仍存留的盼望,必須超越死亡本身。
33 節:省略「那是什麼」。智慧是兩句的主語。她「被顯明」,即透過對比的力量,在愚妄人中間;或者,她在前者那裡是保留且沉默的,在後者那裡則是喧鬧且自誇的。七十士譯本及其他一些譯本透過讀作「智慧不被顯明」來解決這個困難。
34 節:「羞辱」:在此處翻譯的詞在利未記二十章 17 節的塔古姆(Targum)中有此含義。它更常用的意思是「憐憫」、「虔誠」;因此,有些人將翻譯為「罪」的詞賦予「贖罪祭」的含義,從而得出「虔誠是百姓的贖罪」這一格言。
十五章 2 節:「用知識」:應作「使知識美好」。深思熟慮的言語能稱讚真智慧,這與愚妄人傾倒(原文如邊註)出愚昧形成對比。
3 節:從敬畏主(一章 7 節)開始的教導,若沒有對祂無所不知的宣告,就不算完整。
4 節:「通達的舌」:原文如邊註,與十四章 30 節的「健全」是同一個詞(見註)。更直譯的翻譯是「言語的健全」。
「生命樹」:參閱三章 18 節註。
「靈裡的破裂」:帶有煩惱的意思(參閱以賽亞書六十五章 14 節)。
7 節:「不這樣」:翻譯為「這樣」的詞,被一些人按其詞源意義理解為「軟弱」、「不堅定」,這段經文被翻譯為「愚妄人的心散佈(從第一句補入)軟弱且不穩定的東西」,即「虛假與不智慧」。七十士譯本將其視為形容詞,「愚妄人的心是不堅定的」。然而,欽定本中現有的短語是經常出現的(創世記四十八章 18 節;出埃及記十章 11 節;民數記十二章 7 節)。
10 節:更好的是,「對於離棄正路的人,有一種嚴厲的管教」,即死亡;「恨惡責備的必死」。
11 節:「陰間與滅亡」:在主面前。那麼「世人的心」豈不更甚嗎?
12 節:褻慢人不愛責備他的人,也不去就智慧人。
13 節:有些人傾向於將後一句翻譯為:「在心中憂傷時,氣息受壓制。」
15 節:「受苦的人」:這裡所指的苦難,與其說是外在環境的苦難,不如說是心靈困擾與沮喪的苦難。對於快樂的人來說,生活就像一場永恆的宴席,無論他是貧是富。擾亂這場宴席的是焦慮,即馬太福音六章 34 節所說的「憂慮」。
16 節:這句箴言在馬太福音六章 33 節的教導中得到了完成。
17 節:「素菜」:窮人與節制者的飲食。「肥牛」,就像路加福音十五章 23 節的「肥牛犢」,象徵著一種莊嚴的宏偉。
19 節:懶惰人在旅途上。對他來說,道路上佈滿了荊棘、蒺藜、籬笆,他無法強行通過。對於「義人」(更好的是「正直人」)來說,同樣的道路就像君王大道上寬闊的堤道。參閱以賽亞書四十章 3 節。
20 節:藐視母親就是給她帶來最深的悲傷,因此與「使父親歡樂」形成恰當的對比。
21 節:即,心靈空虛的人,以愚昧為樂,走錯了路;有悟性的人,以智慧為樂,走正直的路。
22 節:「謀士」:希伯來語詞彙,幾乎作為官方頭銜使用(歷代志上二十七章 32 節;以賽亞書一章 26 節,十九章 11 節),將東方國家議事廳的景象呈現在我們面前,那是為智慧人舉行莊嚴會議而安排的。
23 節:可能特別指議會中的辯論(22 節)。它們向我們展示了東方的特殊特徵,即對機智、即興回答的喜愛,解決困難,平息憤怒。參閱對文士的影響(馬可福音十二章 28 節)。
24 節:「生命之道」:對智慧人來說是向上的,引導他遠離下方的陰間。
25 節:「寡婦」:這裡與其他地方一樣(申命記十章 18 節;詩篇六十八篇 5 節),寡婦作為荒涼的最極端典型,代表了一類在貧窮中比在驕傲的強勢中更安全的人,因為有主的保護。
26 節:有些人傾向於邊註,翻譯為「悅人的言語是純淨的」。恩慈的言語對神而言,就像一種純淨、可接受的祭物,這種比喻取自利未記的儀式,而「純淨」一詞帶有半儀式性的含義(參閱瑪拉基書一章 11 節)。
27 節:「賄賂」:這對法官的職責有特殊的應用。迦勒底塔古姆(Chaldee Targum)將這段經文的前幾個字意譯為「那聚集不義之財的人」,使用這些詞時特別指透過不公正判決獲得的財富。我們是否可以推斷,基督對該短語的採用(路加福音十六章 9 節)與這句箴言有接觸點,儘管當時巴勒斯坦會堂中普遍使用的譯本是如此?
28 節:對比智慧人在回答之前的「深思」與愚妄人草率的喋喋不休。我們主的教導(馬太福音十章 19 節)向我們呈現了一個基於不同條件的、不同且更高的訓誡。
29 節:參閱約翰福音九章 31 節。
30 節:「眼中的光」:那在心與臉同樣充滿喜樂的人眼中所閃爍的光輝。這種目光具有治癒與激發活力的力量。參閱十六章 15 節。
「好信息」:即好消息。
31 節:「生命的責備」:即引導至生命,或給予生命的責備,而不是來自生命及其經驗的責備。
32 節:「智慧的訓誨」:即引導至智慧的紀律。
33 節:「尊榮以前」:謙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