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用語選擇

箴言 第10章

1 所羅門的箴言: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

2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3 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飢餓;惡人所欲的,他必推開。

4 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

5 夏天聚斂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時沉睡的,是貽羞之子。

6 福祉臨到義人的頭;強暴蒙蔽惡人的口。

7 義人的紀念被稱讚;惡人的名字必朽爛。

8 心中智慧的,必受命令;口裡愚妄的,必致傾倒。

9 行正直路的,步步安穩;走彎曲道的,必致敗露。

10 以眼傳神的,使人憂患;口裡愚妄的,必致傾倒。

11 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強暴蒙蔽惡人的口。

12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13 明哲人嘴裡有智慧;無知人背上受刑杖。

14 智慧人積存知識;愚妄人的口速致敗壞。

外貌。狡詐、緘默與欺騙(參見六章 12 節註釋)所帶來的憂傷,絕不亞於其帶來的傷害。

11. 參見 6 節。生命水的溪流(如同耶利米書二章 13 節、十七章 13 節中「活水的泉源」,以及約翰福音四章 10 節中的「活水」)從義人的口中湧流出來;但惡人的口卻是「遮掩的」,亦即因他們自己的強暴而被堵住,被迫噤聲。
12. 遮掩一切過錯:意即首先是隱藏、不張揚,然後是赦免並遺忘一切過錯。
13. 意即:智慧人的智慧顯明在他唇間所出的言語中;愚昧人的愚昧不僅顯明在他的言談中,更會招致他罪有應得的管教。
14. 積存:這句箴言的重點在於,智慧人會將要說的話保留到合適的時間、地點,並對合適的人說(參見馬太福音七章 6 節),這與愚昧人形成對比,愚昧人總是隨口說出毀滅自己和他人的話。
15. 富戶的財物是他的堅城:財富能保障擁有者免受許多危險;貧窮則使人陷入比貧窮本身更糟的境地,如卑劣、諂媚與怯懦。在表面之下,或許隱含著對富人的一種嚴肅諷刺;參見十八章 11 節。
16. 這是一個警告,反對將「追求財富」視為首要目標,這可能是心胸狹隘的人從 15 節中得出的結論。

「首先要尋求金錢,

美德在金錢之後!」

——賀拉斯(Horace),《書信集》第一卷,53 節。

這種推論被經驗所駁斥:誠實勤勞所得的財富,不僅像繼承的財富一樣是一種防禦,更是一種祝福;而惡人看似的獲利(而非「果子」)卻會導致進一步的罪(提摩太前書六章 10 節),進而招致懲罰。參見羅馬書六章 21 節。

17. 直譯:謹守訓誨的,是生命之道。邊註中將「致使(err)」譯得更好,意指對善惡的影響力會擴散到個人之外。
18. 更好的譯法是:隱藏仇恨的,有說謊的嘴。心懷仇恨的人,要麼是無賴,要麼是愚昧人——隱藏它是無賴,說出來則是愚昧人。
19.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有些人將此譯為「罪不會停止」等,意即多言並不能修補過錯。對責備者和冒犯者而言,沉默往往更好。然而,和合本的譯法更為可取。
20. 舌頭(心靈的工具)與心(心靈本身)形成對比,義人與惡人形成對比,精金與毫無價值的「微小」形成對比。希伯來文詞彙可能取其原始含義,即「銼屑」或「刮掉」的渣滓或無價值的金屬。如果舌頭是寶貴的,那麼心靈豈不更寶貴!如果心是毫無價值的,那麼言語豈不更糟!
21. 餵養:希伯來文詞彙如同希臘文的 poimaino,包含了引導與滋養的含義;在兩方面都盡牧者的職責。

因無智慧而死亡:有些人傾向譯為「透過那缺乏理解力的人」,指涉特定的人。智慧人引導他人走向安全;愚昧人頭腦空空、心靈空虛,會將與他一樣的人捲入毀滅之中。

23. 正如愚昧人以行惡為戲耍,通達人則在智慧中找到最真實的提神與喜樂。
24. 所懼怕的:即所懼怕的事物(參見邊註引用)。

必蒙應允:或作:他(耶和華)賜給義人所願的。

25. 旋風一過:意即當旋風經過時,惡人就不再存在了。參見馬太福音七章 21-27 節。

義人卻是永遠的根基:在後期的拉比詮釋中,這被應用於彌賽亞,祂是那義者,是永遠的根基,世界是建立在祂之上的。

26. 醋對牙,煙對眼,懶惰人對差他的人也是如此。
28. 對調「盼望」與「指望」。義人的期待在當時是喜樂的,且最終以喜樂告終;惡人熱切的盼望則歸於虛無。
29. 省略「必是」。其含義是:「耶和華的道」,即世界的神聖秩序,有其兩面性。它是「正直人的保障,作孽人的毀滅」。
30. 惡人不得住在地上:同一神聖治理法則的另一面、更高的一面,出現在馬太福音五章 5 節。
31. 發出智慧:如同充滿生命與汁液的樹結出果子。同樣,「乖謬的舌頭」就像一棵結出惡果而非善果的樹;它「必被砍下」。濫用神所賜的言語恩賜,最終將導致失去這恩賜。最終,將是羞愧與困惑的沉默。
32. 知道:即「知道,因此說出來」。同樣地,惡人的口知道,因此只說出乖謬的話。

XI. 1. 這對申命記二十五章 13-14 節古老法則的強調性重申,或許反映了以色列人日益增長的商業活動中,不誠實所帶來的危險。十六章 11 節、二十章 10 節對同一罪行的強調,見證了教師渴望教育以色列青年達到高標準的正直,正如何西阿對此的抗議(十二章 7 節)顯示了先知在責備那日益成為慣性罪惡時的熱忱。

公平的法碼:直譯如邊註,指出當時使用石頭而非金屬作為重量標準的時期。參見申命記二十五章 13 節。

2. 對第二句的拉比意譯是:「謙卑的靈魂變得充滿智慧,正如低窪之地變得充滿水一樣。」
4. 忿怒的日子:這些話在最高意義上是指未來偉大的「忿怒之日(dies irae)」,但最初是指(參見西番雅書一章 15-18 節)「耶和華的日子」,即任何審判的時刻,當個人或國家受到罪的管教時。在這樣的時刻,「財物無益」。
7. 這些話意義重大,表明人們相信當義人去世時,他的「指望」(即他對未來的盼望)並未滅亡。第二句被一些人譯為「帶來憂傷的指望」。
9. 透過知識:更好的譯法是:透過義人的知識,他們(即鄰舍)將得救。
11. 義人的祝福:可能指他為所居之城的福祉所獻上的禱告,這些禱告足以使該城免於毀滅(參見創世記十八章 23-33 節);或者指「神賜給義人的祝福」。
12. 只有「無智慧」的人才會對周圍的人表現出蔑視。智慧人若不能讚賞或稱讚,至少會知道如何保持沉默。
13. 帶著關於他人的閒話來找我們的人,也會洩露我們的秘密。忠心不僅體現在做一個人被委託去做的事,還體現在安靜地做,而不饒舌。
14. 謀士:參見一章 5 節註釋。這條訓誡可以被認為是在以色列君主制組織時期具有特別的力量。參見列王紀上十二章 6 節。
15. 參見邊註引用。和合本中對「作保」與「擔保」的文字遊戲(儘管每個詞都翻譯正確)在希伯來文中並無對應,似乎是為了給箴言增加重點而產生的。
16. 或作:「恩惠的婦人贏得並保持榮譽,正如(連詞可以這樣翻譯)強壯的人贏得財富。」
18. 虛假的工:欺騙並令工作者失望的工作;與第二句中「真實的賞賜」形成對比。省略「必有」,譯為:「但那撒義的,得著真實的賞賜。」
21. 直譯:「手牽手」。其含義是:「手或許會與手盟誓,人們或許會為惡而結盟,但懲罰最終必會臨到;」或者「從手到手,從一代到另一代,懲罰必會臨到作惡者。」
22. 這是迄今為止最直接的箴言,意為「比喻」。

金環:更好的譯法是:鼻環;即鼻環(創世記二十四章 22、47 節;以賽亞書三章 21 節)。

沒有見識:直譯「沒有品味」,缺乏微妙的機智與優雅,沒有這些,單純的外在美就像戴在不潔野獸鼻孔裡的鼻環一樣不合適。如果我們可以假設在古代敘利亞,就像在現代歐洲一樣,豬通常戴著這樣的環以防止牠們作惡,那麼這個比喻就顯得更加生動。

24. 吝惜過度:即在應該給予的地方吝嗇、小氣。對比以悖論的形式陳述,隨後的兩節經文提供了答案。有些人譯為「那吝惜而不給予應得之物的人」,即吝惜一筆正當的債務,或吝惜一個義人的慷慨。
25. 滋潤人的:直譯「祝福的靈魂」,即給予得自由且充分的人。這兩個比喻本質上都是東方的。肥胖,即健康、飽滿的外表,成為繁榮的象徵,正如消瘦象徵不幸(十三章 4 節,二十八章 25 節;詩篇七十三篇 29 節;以賽亞書十章 16 節)。仁慈的行為就像從天而降的清露與柔雨,滋潤乾渴的土地。
26. 在商業的早期階段,似乎沒有什麼比在饑荒時期囤積糧食,等待饑荒加劇,然後以饑荒價格出售更能快速賺錢的方法了。人們憎恨這種自私,並將祝福傾倒在以合理利潤出售的人身上。
27. 尋求:更好的譯法是:追求。那單純為了善本身而渴望善的人,也在不知不覺中追求著伴隨良善而來的恩惠。
28. 枝子:更好的譯法是:葉子,如詩篇第一篇 3 節;以賽亞書三十四章 4 節。
29. 擾害己家的:那種吝嗇與焦慮的性情,導致一個人使周圍的人痛苦,最終證明這是一種糟糕的經濟行為。
30. 得人:更好的譯法是:智慧人,得人。智慧人將人的靈魂吸引到自己身邊,正如義人的果子對周圍所有人來說是一棵生命樹,不斷結出醫治的新果子。這個短語在其他地方被翻譯為「取去性命」(列王紀上十九章 4 節;詩篇三十一篇 13 節)。智慧人是真正的征服者。關於這些話的基督徒含義,參見邊註中的新約引用。
31. 意義似乎是:「義人尚且受報,即因他較小的罪而受懲罰,或作為一種管教;何況惡人和罪人呢。」參見彼得前書四章 18 節。

XII. 1. 畜類:像畜生一樣愚蠢。人與畜類之間的區別主要在於前者有進步與改善的能力,而這種能力取決於他是否願意服從管教與教育。參見詩篇四十九篇 12 節。

11. 勤勞:這個詞暗示了認真或品格力量的美德,而非單純的貞潔。

冠冕:對猶太人來說,這不僅是王權的標誌,也是喜樂與歡欣的標誌。參見雅歌三章 11 節。

6. 必救他們:即救義人自己。
9. 兩種解釋同樣站得住腳:(1)如和合本,被人藐視,或在自己眼中「卑微」的人(參見撒母耳記上十八章 23 節),如果他有一個僕人,即如果他比絕對貧窮高出一級,並且有人供應他的需求,就比那些誇耀地位或出身卻沒有飯吃的人過得好。體面的平庸勝過誇耀的貧窮。(2)那雖然被人藐視,卻是自己僕人的人,即供應自己需求的人,比傲慢而無助的人更好。
10. 顧惜:直譯「知道」。所有真正的同情與關懷都必須源於知識。人對動物的義務(1)基於律法中的直接誡命(出埃及記二十章 10 節,二十三章 4、5 節);(2)與「神的憐憫覆庇祂一切所造的」這一思想相連,且人的憐憫,就其卓越程度而言,必須像神的憐憫(約拿書四章 11 節);(3)在東方的通俗道德中延續了其影響。

憐憫:更好的譯法是「情感、情緒」,所有本應引導人對他人產生憐憫與同情的事物。

11. 勤勞生活與懶惰生活之間的對比仍在繼續,「虛浮人」即「卑劣之輩」(馬太福音五章 7 節中的「拉加」)。我們本以為第二句會以「必缺乏糧食」之類的詞結束,但對比更為深刻。懶惰導致比饑餓更嚴重的邪惡。
12. 意義似乎是:惡人的「網」(參見一章 17 節)是他們被捕獲的地方,是神審判他們的地方。他們以一種盲目的迷戀衝進去,以至於看起來好像他們愛上了自己的毀滅。邊註的譯法給出了這樣的思想:惡人尋求其他與他們相似之人的保護,但徒勞無功;只有義人的「根」(即他們身上固定且穩定的東西)才能提供那種保護。
14. 參見十三章 2 節註釋。
16. 「愚昧人」無法克制他的忿怒;它「立刻」(如邊註,在同一天)爆發出來,儘管毫無用處。通達人知道,對責備與羞辱表達憤慨只會招致新的攻擊,因此以沉默作為避難所。
17. 隱含的思想是真理與正義之間不可分割的結合。目的不能證明手段的正當性,只有呼吸並說出真理的人,才能使正義的事業清晰明瞭。
20. 「圖謀惡事者」的「詭詐」除了給他們所建議的人帶來邪惡外,什麼也做不了。「使人和睦的謀士」心中有喜樂,並將其傳遞給他人。
23. 十章 14 節真理的另一個面向。
24. 服苦:這種比較可能是由被征服民族的狀況(參見約書亞記十六章 10 節;士師記一章 30-31 節)與征服者免於此類負擔的自由之間的對比所引發的。這句箴言表明,在所有這類政治分歧之外,存在著一條倫理法則。「懶惰人」不可避免地陷入貧困與奴役。所羅門統治下強迫勞動的突出地位(列王紀上九章 21 節)賦予了這個比喻特殊的意義。
26. 更有餘:更好的譯法是:義人引導他的鄰舍。
27. 被翻譯為「烤」的詞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但和合本的解釋被廣泛採用。其他人將第一句譯為:「懶惰人不會確保(保留在他的網中)他在打獵中獲得的東西」,即由於缺乏努力與關注,他會讓任何獲得的東西從手中溜走。

XIII. 1. 聽:第二句的動詞被插入第一句中,正如下一節中第一句的動詞被插入第二句中一樣。重點在於傲慢者拒絕聽的頑固,不僅是「訓誨」,更是強烈得多的「責備」。

2. 他口所結的果子:正確使用的言語本身就是善,因此必然結出善果。

吃強暴:即為自己的惡行招致同等的報應。

7. 參見十一章 24 節。看似財富的背後,隱藏著深刻的屬靈貧窮與悲慘。有一種貧窮使人為神國而富足。
8. 一方面是財富看似的優勢。富人常能擺脫許多麻煩,常能用金錢逃避正義的懲罰。但另一方面,窮人則免於困擾富人的威脅與訴訟。他「不聽責備」(這些詞不像 1 節那樣使用),正如死人「不聽壓迫者的聲音」(約伯記三章 18 節)或嫉妒者的辱罵。
9. 詩意非常優美,光在它的明亮中「歡喜」(參見詩篇十九篇 5 節;約伯記三十八章 7 節)。還要註意「光」與「燈」之間的區別。義人心中有真光。屬於惡人的只是衍生的、暫時的,不久就會熄滅。參見約翰福音一章 8 節,五章 35 節中類似的區別。
10. 要麼(1)「驕傲只會引起爭競」——這是爭吵唯一不竭的源頭;或者(2)「驕傲只會引起爭競」——它,且唯有它,是驕傲的果子。
11. 虛浮:直譯「一口氣」,即意外之財,或命運的突然轉折,而非誠實的勞動。總體含義似乎是,僅僅擁有財富算不了什麼;它們來了又去,但透過手藝(「勞動」)獲得的能力才是一切。
12. 所願的來到:所願的來到,就是生命樹:即我們渴望的目標達到了。參見三章 18 節。
14. 訓誨:原文詞彙的主要含義是永久性(參見申命記二十一章 4 節;彌迦書六章 2 節)。這可以像這裡一樣應用於乾旱的土地,與奔流的溪流或停滯的池塘相對。無論哪種情況,其思想都是貧瘠的乾旱土地或不動的沼澤,與帶來喜樂與提神的生命泉源形成對比。
19. 聯繫有些模糊。要麼,「滿足的願望是甜美的,因此對愚昧人來說,離開他們心中所定的惡事是可憎的;」

或作:「慾望的滿足固然甜美,但惡人卻不願離開那使滿足成為不可能的邪惡。」

22. 這表達了一種信念:從長遠來看,世間的不公義終將得到補償(參閱邊註參考經文)。惡人所堆積的財寶,最終總會落入更好的人手中。
28. 這裡的對比是誠實的貧窮與不誠實的財富之間永恆的對立。「窮人新開墾的田地出產甚多;但有些人雖然富有,卻因無視公義而滅亡。」

十四章 1 節:智慧婦人。這是我們目前所見,對婦女在整個人類社會中,無論是行善或作惡,其重要性最充分的認可。

3 節:「驕傲的杖」;即,他言語中所表現的驕傲,就像一根杖,用來擊打他人,也擊打自己。

4 節:即,勞動有其艱苦、令人不快的一面,但它最終會帶來利益。同樣地,沉思的生活看起來似乎比行動的生活更純潔、「更乾淨」。世俗的外在事務雖然帶來憂慮與紛擾,但也帶來「許多出產」。對於那像「牛有力量」一樣,投身於神所呼召之工作的人來說,這種在善工上的勤奮必有確定的回報。

6 節:「尋不著」:原文作「沒有」。對智慧的成功追求,至少預設了真誠與敬畏。褻慢人將自己封閉起來,以致無法認識真理。

8 節:這是希伯來語對希臘語「認識你自己」的對應。「最高的智慧,在於人能明白自己的道路。最極端的愚昧,在於自欺。」然而,「詭詐」一詞可能包含對他人實施的欺詐。因此,愚昧人的愚妄,表現在他們不斷試圖欺騙的努力上。

9 節:「愚妄人戲笑」:希伯來文中的動詞是單數,名詞是複數。欽定本(A.V.)假設數字被改變,是為了將箴言的應用個別化。其他人則翻譯為:「罪惡戲弄那些身為其受害者的愚妄人」,即,罪惡使他們失望並毀滅他們;或者,「當人蓄意作惡時,贖罪祭只不過是戲弄敬拜者而已」:他們期望得到神的恩寵,卻沒有得到。若這樣理解,它就與十五章 8 節、二十一章 7 節相呼應。

10 節:這深刻地表達了每個人在任何時候,而不僅僅是在臨終時,其靈魂最終的孤獨。在每一種悲傷和每一種喜樂中,都有一些無人能分享的東西。在那個範圍之外,我們應當記得,有一種神聖的同情,結合了完美的知識與完美的愛。

12 節:「有一條路」等:愚妄人的路,即放縱私慾與任性的路。

13 節:某種形式的憂傷,要麼與外在的喜樂混雜在一起,要麼緊隨其後。

14 節:「必知足」:這些字在原文中並不存在。應重複第一句的動詞:「心中背道的人,必被自己的道路充滿;好人(必被)屬於他自己的東西所充滿。」

15 節:「愚蒙人」:指負面意義上的(參閱一章 22 節)。

17 節:對比在於兩種形式的邪惡。急躁的憤怒行事愚妄,但那「設詭計的人」,既報復又陰險,招致所有人的憎恨。

18 節:「冠冕」:教師預見了斯多葛學派格言的真理與悖論:「智者是唯一的君王。」

20 節:這句箴言雖然刺耳,卻代表了廣泛經驗的總結;但隨後的經文(21 節)表明,它不應被單獨看待。儘管僅僅出於審慎的自私道德,聽者仍被警告,藐視他的「鄰舍」(基督徒必須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所賦予的寬度來理解這個詞)就是犯罪。豐盛的祝福臨到那在窮人身上看見自己憐憫對象的人。

22 節:「差錯」:指偏離正路,即生命之道。

23 節:對比一次徹底的行動與僅僅是言語的空洞。

24 節:「冠冕」,即智慧人的榮耀,構成了他的財富。唯有他才是真正富有的,正如唯有他(參閱 18 節註)才是真正的君王。第二句看似同義反覆,實則是其重點所在。無論你如何轉動「愚妄人的愚妄」,它最終還是回到「愚妄」。

25 節:在第二句中,人們可能預期會出現「毀滅生命」作為「救人靈魂」的對立面。但還有什麼比這更糟的呢?「詭詐的見證說謊話。」所有的毀滅都隱含在虛假之中。

26 節:「他的兒女」:可能指神所收養,且對其收養忠誠的兒女。

27 節:參閱邊註參考經文及十章 11 節註。

28 節:這是對東方君王大多屈從的那種國家強大之虛假理想的抗議。真正的「榮耀」不在於征服、威勢或華麗的排場,而在於一個幸福且眾多的子民。翻譯為「君王」的詞意義不明;但此翻譯得到七十士譯本(LXX)、拉丁通行本(Vulg.)及大多數注釋家的支持。

29 節:「高舉愚妄」:將它高高舉起,暴露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

30 節:「健全的心」:原文作「健康的心」,即所有情感與慾望都處於健康平衡狀態的心。與此對比的是嫉妒,它像一種消耗性的疾病,侵蝕人的道德生命之骨髓。

31 節:「尊敬他」:即神,祂是窮人與富人的創造者。

32 節:參閱邊註參考經文。那即使「在死時」仍存留的盼望,必須超越死亡本身。

33 節:省略「那是什麼」。智慧是兩句的主語。她「被顯明」,即透過對比的力量,在愚妄人中間;或者,她在前者那裡是保留且沉默的,在後者那裡則是喧鬧且自誇的。七十士譯本及其他一些譯本透過讀作「智慧不被顯明」來解決這個困難。

34 節:「羞辱」:在此處翻譯的詞在利未記二十章 17 節的塔古姆(Targum)中有此含義。它更常用的意思是「憐憫」、「虔誠」;因此,有些人將翻譯為「罪」的詞賦予「贖罪祭」的含義,從而得出「虔誠是百姓的贖罪」這一格言。

十五章 2 節:「用知識」:應作「使知識美好」。深思熟慮的言語能稱讚真智慧,這與愚妄人傾倒(原文如邊註)出愚昧形成對比。

3 節:從敬畏主(一章 7 節)開始的教導,若沒有對祂無所不知的宣告,就不算完整。

4 節:「通達的舌」:原文如邊註,與十四章 30 節的「健全」是同一個詞(見註)。更直譯的翻譯是「言語的健全」。

「生命樹」:參閱三章 18 節註。

「靈裡的破裂」:帶有煩惱的意思(參閱以賽亞書六十五章 14 節)。

7 節:「不這樣」:翻譯為「這樣」的詞,被一些人按其詞源意義理解為「軟弱」、「不堅定」,這段經文被翻譯為「愚妄人的心散佈(從第一句補入)軟弱且不穩定的東西」,即「虛假與不智慧」。七十士譯本將其視為形容詞,「愚妄人的心是不堅定的」。然而,欽定本中現有的短語是經常出現的(創世記四十八章 18 節;出埃及記十章 11 節;民數記十二章 7 節)。

10 節:更好的是,「對於離棄正路的人,有一種嚴厲的管教」,即死亡;「恨惡責備的必死」。

11 節:「陰間與滅亡」:在主面前。那麼「世人的心」豈不更甚嗎?

12 節:褻慢人不愛責備他的人,也不去就智慧人。

13 節:有些人傾向於將後一句翻譯為:「在心中憂傷時,氣息受壓制。」

15 節:「受苦的人」:這裡所指的苦難,與其說是外在環境的苦難,不如說是心靈困擾與沮喪的苦難。對於快樂的人來說,生活就像一場永恆的宴席,無論他是貧是富。擾亂這場宴席的是焦慮,即馬太福音六章 34 節所說的「憂慮」。

16 節:這句箴言在馬太福音六章 33 節的教導中得到了完成。

17 節:「素菜」:窮人與節制者的飲食。「肥牛」,就像路加福音十五章 23 節的「肥牛犢」,象徵著一種莊嚴的宏偉。

19 節:懶惰人在旅途上。對他來說,道路上佈滿了荊棘、蒺藜、籬笆,他無法強行通過。對於「義人」(更好的是「正直人」)來說,同樣的道路就像君王大道上寬闊的堤道。參閱以賽亞書四十章 3 節。

20 節:藐視母親就是給她帶來最深的悲傷,因此與「使父親歡樂」形成恰當的對比。

21 節:即,心靈空虛的人,以愚昧為樂,走錯了路;有悟性的人,以智慧為樂,走正直的路。

22 節:「謀士」:希伯來語詞彙,幾乎作為官方頭銜使用(歷代志上二十七章 32 節;以賽亞書一章 26 節,十九章 11 節),將東方國家議事廳的景象呈現在我們面前,那是為智慧人舉行莊嚴會議而安排的。

23 節:可能特別指議會中的辯論(22 節)。它們向我們展示了東方的特殊特徵,即對機智、即興回答的喜愛,解決困難,平息憤怒。參閱對文士的影響(馬可福音十二章 28 節)。

24 節:「生命之道」:對智慧人來說是向上的,引導他遠離下方的陰間。

25 節:「寡婦」:這裡與其他地方一樣(申命記十章 18 節;詩篇六十八篇 5 節),寡婦作為荒涼的最極端典型,代表了一類在貧窮中比在驕傲的強勢中更安全的人,因為有主的保護。

26 節:有些人傾向於邊註,翻譯為「悅人的言語是純淨的」。恩慈的言語對神而言,就像一種純淨、可接受的祭物,這種比喻取自利未記的儀式,而「純淨」一詞帶有半儀式性的含義(參閱瑪拉基書一章 11 節)。

27 節:「賄賂」:這對法官的職責有特殊的應用。迦勒底塔古姆(Chaldee Targum)將這段經文的前幾個字意譯為「那聚集不義之財的人」,使用這些詞時特別指透過不公正判決獲得的財富。我們是否可以推斷,基督對該短語的採用(路加福音十六章 9 節)與這句箴言有接觸點,儘管當時巴勒斯坦會堂中普遍使用的譯本是如此?

28 節:對比智慧人在回答之前的「深思」與愚妄人草率的喋喋不休。我們主的教導(馬太福音十章 19 節)向我們呈現了一個基於不同條件的、不同且更高的訓誡。

29 節:參閱約翰福音九章 31 節。

30 節:「眼中的光」:那在心與臉同樣充滿喜樂的人眼中所閃爍的光輝。這種目光具有治癒與激發活力的力量。參閱十六章 15 節。

「好信息」:即好消息。

31 節:「生命的責備」:即引導至生命,或給予生命的責備,而不是來自生命及其經驗的責備。

32 節:「智慧的訓誨」:即引導至智慧的紀律。

33 節:「尊榮以前」:謙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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