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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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第27章

1.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登基的時候,有這話從耶和華臨到耶利米,說:
2. 耶和華對我如此說:「你作繩索與軛,加在自己的頸項上,
3. 藉著來到耶路撒冷見猶大王西底家的使者之手,把它們送到以東王、摩押王、亞捫王、推羅王、西頓王那裡,
4. 且囑咐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要對你們的主人說:
5. 我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大地和地上的人與牲畜,我看給誰相稱,就把地給誰。
6. 現在我將這一切地交給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我也將田野的走獸給了他,使他服事他。
7. 列國都必服事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孫子,直到他本國受報的日期來到;那時,多國和大君王要使他作他們的奴僕。』」
8. 「無論哪一邦哪一國,不肯服事這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也不把頸項放在巴比倫王的軛下,我必用刀劍、饑荒、瘟疫懲罰那邦,直到我藉著巴比倫王的手將他們毀滅。」
21. 他的勇士:指軍隊的指揮官;「首領」則是指文職官員。
22. 以利拿單:可能是國王的岳父(王下二十四8)。
23. 從埃及拉出來:由於約雅敬是埃及的附庸,他很容易要求引渡一名被控叛國的人。
24. 亞希甘:參見邊註。他的兒子基瑪利曾將自己的房間借給耶利米,用於公開宣讀約雅敬的書卷;另一個兒子基大利則被迦勒底人任命為治理這地的省長(三十九14);這個家族很可能認同耶利米的政治觀點。

**第二十七章至第二十九章**

在這三章中,我們可以看到耶利米以何等充沛的精力,卻又不失深思熟慮地強化了第二十五章的教訓。這些章節屬於西底家統治的前四年。

關於這些章節中某些專有名詞的拼寫,導致一些人認為它們是在以斯拉時代經過修訂和校對的,甚至可能就是以斯拉本人所為。其他人則認為這事實並不重要。

XXVII. 1. 約雅敬:實際上應為「西底家」,如敘利亞語譯本所載(參見第3節)。七十士譯本中缺少這一節。可能是某位抄寫員將本章的標題與第二十六章的標題混淆了。

2. 軛:兩塊彎曲的木頭,一塊放在牛頸上,另一塊放在下面,然後用繩索或皮帶固定在一起(參詩二3)。參見邊註。
8. 來到:或作「已經來到」。這五位國王的使者很可能來到耶路撒冷,商議結盟以擺脫巴比倫的統治。這次嘗試失敗了。
7. 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孫子:即以未米羅達和拿波尼度(參但五1註)。

要使他作他們的奴僕:參見邊註。在長期服事波斯和米底亞諸王之後,塞琉古王朝毀滅了巴比倫的殘餘勢力。

第 30 章第 15 節:

「為何因你的損傷哀號呢?你的痛苦無法醫治。因你的罪孽甚大,你的罪惡甚多,我行了這些事向你。」

第 15 節:

「因此」——即:因為你已經受了懲罰,並且在意識到自己的罪孽時發出了哀號。

第 17 節:

「我必使你痊癒」——或譯作「我必為你敷上膏藥」(參閱第 8 章 23 節註釋)。「因為他們稱你為被趕出的」——應讀作「他們稱你為被趕出的」。

第 18 至 22 節:

先知將猶大視為教會的預表,並以以馬內利為她的君王。

第 18 節:

「雅各帳棚的被擄」——這句話暗示當時仍有相當多的人民流離失所。

「城必建造在原有的山上,宮殿必仍舊按其規模而立」——或譯作「每一座城……每一座宮殿」。這裡的「原有的山」是指人工堆砌的土丘,目的是使城市免受洪水侵襲,並增強防禦工事的堅固程度。

「必仍舊按其規模而立」——更準確的譯法是「必按其規矩居住」,意即適得其所。

第 19 節:

「感謝和歡樂的聲音」——指城與宮殿。將最後幾個字譯為「變為微小……變為微小」,意即被藐視、被輕看。

第 21 節:

譯文:「他的尊貴人必出自他自己,他的掌權者必從他中間而出;我必使他親近我,他必就近我。不然,誰敢放膽就近我呢?耶和華說。」意即:「彌賽亞必從他們中間顯現出來。」祂能就近神而不懼怕死亡,因為祂本有神的形像,且祂自己就是神,祂能宣稱與神同等(腓立比書 2 章 6 節)。

第 22 節:

這是彌賽亞事工的果效。人若沒有看見那「出自他們中間」的一位——即那既是人、又能就近神,且因祂也是神而能跨越有限與無限之間鴻溝的一位——就無法成為神的子民。

第 23 至 24 節:

參閱邊註引用。這些經文若附在下一章會更為合適,因為它們為下一章提供了合適的引言。

第 31 章第 1 節:

「那時」——直譯為「在那時候」,即前文 30 章 24 節所提到的「末後的日子」。

第 2 節:

「脫離刀劍的人」——這是關於十個支派歸回故土的應許。

「在曠野蒙了恩」——指亞述與巴勒斯坦之間的沙漠,或更可能是指西奈山的曠野。

「以色列人……使他得安息」——更準確的譯法是:「必必定蒙恩!我必去使他得安息。」

第 3 節:

「古時」——參閱 30 章 10 節註釋。對猶太人而言,神是在錫安設立寶座的,因此當祂向亞述的流亡者顯出憐憫時,這憐憫是從遠方臨到的(歷代志下 6 章 20、38 節)。

「以永遠的愛愛你」——更準確的譯法是:「我以永遠的慈愛持續待你。」

第 4 節:

「以色列的處女」——即全體百姓(參閱 14 章 17 節註釋)。

第 5 節:

「栽種的人必吃其中的果子」——直譯如邊註。按照律法,新栽樹木的果子前三年不可食用,第四年的果子要歸給神,但到了第五年,果子就是「凡俗的」,即未經分別為聖的,因此主人可以享用(利未記 19 章 23 至 25 節)。

第 6 節:

這節經文預示了一個耶羅波安所造成的分裂已經結束的時代。以法蓮的守望者將與猶大支派一樣,守望新月,以便上耶路撒冷守規定的節期。

第 7 節:

「因」——或譯作「為了」。以色列是「萬國之首」(申命記 26 章 19 節),耶和華呼籲世人歡呼,因為以色列的餘民即將恢復他們往日的地位。

第 8 節:

「地極」——參閱 6 章 22 節註釋。

「到這裡來」——原文實為「到此處來」。不是回到北方,而是回到巴勒斯坦,即耶利米寫作的地方。「大群」這個詞在出埃及記(16 章 3 節)中不斷被用來形容作為一個組織化群體的以色列。

第 9 節:

「哭泣」——是因喜樂而哭,非因悲傷。

「懇求」——確信神在引導他們,這鼓勵了他們禱告。

「以法蓮是我的長子」——約瑟家因此將恢復其往日的卓越地位。

第 10 節:

「海島」——地中海沿岸地區,此處用以顯示最遙遠的國家也將聽見並驚嘆於以色列奇妙的復興。

第 12 節:

刪去「一同」。十個支派將如河流般從錫安的高處流向他們自己的土地,在那裡收穫耕作的豐盛出產。在耶路撒冷,他們將忙於宗教職責,但在向神盡完這些義務後,他們將各自散去,回到自己的田地。

「愁煩」——更準確的譯法是「憔悴、凋零」。

第 13 節:

「跳舞」——這給人一種男人也在跳舞的印象,這是錯誤的。除非是在宗教慶典中(撒母耳記下 6 章 14 節),否則跳舞僅限於婦女。應譯為「少年人和老年人一同歡樂」。

第 15 至 22 節:

十個支派復興的宗教特質。管教帶來了悔改,並隨之而來的是赦免;因此神宣告了他們的復興。

第 15 節:

「拉瑪」——之所以提到此地,是因為它靠近耶路撒冷,距離約五英里。作為便雅憫、以法蓮和瑪拿西三個支派的母親,拉結被視為整個十個支派的母親。這段經文被聖馬太(參閱邊註)引用為一個預表。在耶利米書中,這是一個詩意的比喻,以戲劇化的形式表現了以法蓮國度被亞述人的刀劍蹂躪後的悲慘境況。

第 16 節:

拉結的工作本是生育和撫養兒女,因他們的死亡,她失去了為之勞苦的喜樂;但隨著他們歸還給她,她將得到她的工價。

第 17 節:

「你的結局」——即「你的未來」(參閱 29 章 11 節註釋)。

第 18 節:

「像未曾受教的牛犢」——直譯為「像未受訓練的小牛」。參閱何西阿書 10 章 11 節註釋。以法蓮像一頭未受訓練的公牛,抗拒了耶和華的旨意。

第 19 節:

「我轉回以後」——即「我離開祢之後」。在第 18 節中,它有「轉向神」的意思。

「受教」——因受苦而清醒過來。拍大腿是悲傷的表現(參閱以西結書 21 章 17 節)。

「幼年的羞辱」——即因我幼年時的罪孽而帶給我的羞恥。

第 20 節:

被以法蓮的哀號所感動,耶和華顯出祂的溫柔,準備赦免,正如父母對待他們寵愛(而非「被寵壞」)的孩子一樣。

「論到他」——或譯作「我如此頻繁地談論他」,即他的懲罰。

「我的心腸發動」——這個隱喻表達了最溫柔的內在情感。

第 21 節:

「立起指路碑」——參閱列王紀下 23 章 17 節註釋。

「高堆」——或譯作「路標」,用以指明道路的柱子。

「立定你的心」——不是指情感,而是將你的思想和注意力(在希伯來語中,心是智力的所在地)轉向大道,即你所走過的路。

第 22 節:

以色列非但沒有準備好歸回,反而猶豫不決,在不安的情緒中徘徊不定。為了鼓勵它,神給出了以下的兆頭。

「女子環繞男子」——即弱者將保護強者;需要幫助的較弱本性將以充滿愛心和養育的關懷環繞較強的本性。這表達了以色列與主之間的一種新關係,即主將與祂的子民立的新約(第 31 節及後文)。教父們在這些話語中看到了關於我們的主由童貞女感孕的預言。

第 28 節:

「如」——即「再一次」。先知現在轉向猶大。「聖山」不僅指聖殿,也指整個耶路撒冷,聖殿是其中最神聖的地方,也是使其他一切地方成聖的所在。

第 24 節:

「出去」——即「出去放牧」。猶大將有其定居的人口和固定的居所;牧人將帶著羊群四處移動,尋找草場。

第 26 節:

「憔悴」——或譯作「疲乏」(參閱第 12 節)。

第 28 節:

先知在睡夢中(無論是否處於狂喜狀態,我們不得而知)似乎醒來並抬頭觀看,為這如此完全安慰人心、且與他平時傳達的災禍信息截然不同的啟示而歡喜。

第 27 至 34 節:

先知表明,以色列和猶大聯合成為一個繁榮國家的幸福,將建立在這樣的意識之上:他們的管教是他們自己所犯之罪的結果,而神的約不取決於外在的制裁,而是取決於一顆更新的心。

第 27 節:

增長將如此迅速,以至於孩子和幼畜彷彿是從地裡長出來的一樣。

第 29 至 30 節:

「酸葡萄」——更好的譯法是「酸葡萄」。認為耶利米和以西結(參閱邊註)修改了第二誡條的觀點,源於對他們話語的錯誤解經。參閱 32 章 18 節;申命記 24 章 16 節。頑固的猶太人將國家因瑪拿西的罪而遭受嚴厲懲罰,視為對神公義的指責。但這僅僅是因為一代又一代的人非但沒有悔改,反而重複了那個邪惡時代的罪惡,甚至以更糟糕的形式出現。公義終究必須伸張。承認每個人都「因自己的罪孽」而死,是他們回歸到更公正、更正確的感受狀態的標誌。

第 31 節:

預言了一個時代,這對國家而言將是一個像出埃及一樣顯著的紀元。神在西奈山與祂的子民立了約,其制裁是物質的,或(在屬靈層面上)被物質化理解的。因此,摩西的教會必然是暫時的;但耶利米的教會的制裁是屬靈的——寫在心上——因此它必須取代前約(希伯來書 8 章 13 節),並且必須永遠持續。當那些接受拿撒勒人耶穌為彌賽亞的猶太人將猶太教擴展為基督教會時,這一預言便應驗了。

第 32 節:

「雖然」等——即雖然作為他們的丈夫(或「主」;巴力,參閱何西阿書 2 章 16 節),我對他們擁有合法的權柄。希伯來書 8 章 1 節的翻譯與此處的七十士譯本一致,但權威平衡傾向於欽定本。

第 33 節:

舊律法是可以被破壞的(第 32 節);為了補救這一點,神給予的不是一條新律法,而是賦予舊律法一種新的能力。它曾經只是一套外在於人的道德準則,並作為一種義務被遵守:在基督教中,它成為了一種內在的力量,從內部塑造人的品格。

第 34 節:

「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新約的基礎是罪的自由赦免(參閱馬太福音 1 章 21 節)。正是這種完全、不配得的愛的感受,觸動了人心,使順服從此成為一種內在的必然。

第 35 節:

「攪動」——更準確的譯法是「激動大海,使海浪砰訇」。

第 36 節:

「這些定例」——先知從神在物質世界中運作的一致性,推導出神在屬靈事物上對待人類時也存在類似的一致性。

「成為國民」——成為一個民族。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早已不復存在,但它仍然作為一個眾多、有影響力且獨特的民族存在。在馬太福音 28 章 19 至 20 節中,耶利米的預言得到了基督徒的應用,以色列成為了教會,並擁有永恆存在的應許。它沒有國家實體,但其成員應該是一個標誌鮮明的群體,拒絕被世界同化,同時在任何地方都滲透並影響世界。

第 37 節:

「以色列的後裔」——以色列的成員可能會被拋棄,但這個種族永遠不會完全消失。

第 38 節:

「為耶和華」——或譯作「歸耶和華」:因為祂居住在那些準備好成為祂聖殿的子民心中。

第 39 節:

「加利山」——可能是指舊城牆外,朝向西南方的山丘。

「歌亞」——歌亞。不詳。

第 40 節:

「屍首和灰燼的全谷」——可能是欣嫩子谷的一部分。比較撒迦利亞書 2 章 4 節,結論似乎顯而易見,即耶利米的話語應從屬靈層面來理解。他的城是一座將以前不潔淨的事物歸為耶和華聖潔的城。參閱聖約翰的新耶路撒冷(啟示錄 21 章 27 節)。

第 32 章:

迦勒底人已經在圍攻這座城市,先知因預言其必然被俘而入獄,然而他卻以所有適當的法律程序購買了一份產業,他對此擁有贖回權(利未記 25 章 25 節)。價格顯然很低,但比該土地的商業價值要高。耶利米當時已近六十歲,七十年被擄期中僅過去了十年。雖然這份產業不值得購買,但這個機會作為一種確保百姓神必將帶他們回歸的手段,是極其寶貴的。耶利米記錄了(第 16 至 25 節)他的心如何動搖,隨後(第 26 至 44 節)神向他揭示了這個兆頭的全部含義,並向他保證以色列復興的必然性。

第 1 節:

耶路撒冷的圍城始於西底家第九年(39 章 1 節),但在埃及軍隊逼近時曾暫時解除。參閱 37、38 章。

第 2 節:

「護衛兵的院內」——國王宮殿的一部分,可能是皇家衛隊駐紮的地方。

第 3 節:

關於作為指控基礎的預言,參閱 21 章 4 至 7、9 節。

第 6 節:

「眷顧」——在懲罰的意義上。參閱 39 章 6、7 節,52 章 11 節。

第 7 節:

哈拿篾嚴格來說是耶利米的堂兄弟。在希伯來語中,所有親屬關係的術語使用都比我們更寬泛。

第 8 節:

「贖回的權利」——哈拿篾因此沒有孩子,在他死後,這塊土地本應憑出生權歸耶利米所有。根據律法(民數記 35 章 5 節),它一定是亞拿突郊區的一部分,距離不到一英里,這是所有祭司和利未人可以耕種的全部土地。

第 9 節:

「十七舍客勒銀子」——直譯如邊註,可能是一個「法律公式」。耶利米買下了哈拿篾直到禧年為止的終身權益,而在像耶路撒冷這樣的圍城中,沒有人的生命值多少錢。由於耶利米沒有孩子,在他死後,土地將轉移給如果耶利米沒有買下它本應繼承它的人。因此,他買下了對他而言從未有過、也永遠不可能有絲毫用處的東西,並為此付出了在圍城日益緊迫的情況下對他自己可能非常有用的代價。儘管如此,作為下一順位繼承人,無論該行為作為對百姓的兆頭有多重要,購買該產業都是耶利米的義務;顯然他支付了全部價值。

第 10 至 11 節:

譯文:「我將購買的細節寫在契約上……我拿了購買契約,包括那封存的、包含細節和條件的,以及那公開的……」當時有兩份契約,其中一份稱為購買契約,由買方和證人簽署。然後它被封存,不是我們現在理解的用印章代替簽名,而是為了將其封閉起來。公開的契約可能是一份精確的副本,旨在供日常使用。如果其真實性受到質疑,則必須將封存的副本提交給法官,打開印章,如果其內容與公開契約的內容一致,裁決將對買方有利。

「細節」可能指規格。「條件」即「律例」,將是銷售的條款和條件,即關於其在禧年歸還的規定。將契約放入罐子裡,當然是為了在長年的流亡期間保護它們免受潮濕。

21 並且為自己立了名,正如今日一樣;你曾用神蹟、奇事、大能的手、伸出來的膀臂,和大可畏的事,將你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

22 又將這地賜給他們,就是你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

23 他們進了這地,得了這地為業,卻不聽從你的話,也不遵行你的律法;你吩咐他們所行的一切,他們一無所行。因此,你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24 看哪,敵人已經築壘,要攻取這城;城因刀劍、饑荒、瘟疫,已經交在爭戰的迦勒底人手中;你所說的話都成就了。

25 主耶和華啊,你對我說:「要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又請見證人。」其實這城已經交在迦勒底人手中了。

26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7 「看哪,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

28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這城交付迦勒底人的手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他必攻取這城。

29 爭戰的迦勒底人必來,放火焚燒這城和其中的房屋,就是人在房頂上曾向巴力燒香、向別神澆奠祭,以惹我發怒的房屋。

30 因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自幼以來,專做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色列人盡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這是耶和華說的。

31 這城自從建造的那日直到今日,常惹我的怒氣和忿怒,以致我將這城從我面前除掉,

32 是因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所行的一切惡,就是他們和他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並猶大的眾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所行的,為要惹我發怒。

33 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我雖從早起來教訓他們,他們卻不聽從,不受教訓。

34 他們竟把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了這殿。

35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巴力的邱壇,好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給摩洛;這雖是我所未曾吩咐的,也未曾起於我的心,他們竟行這可憎的事,使猶大陷在罪裡。」

36 現在,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論到這城,就是你們所說「因刀劍、饑荒、瘟疫,必交在巴比倫王手中」的,如此說:

37 看哪,我必將他們從我趕他們到各國的地方招聚出來,領他們回到此地,使他們安然居住。

38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

39 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

40 我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41 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植在這地。

42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災禍臨到這百姓,我也要照樣使我所應許他們的一切福樂都臨到他們。

43 你們說這地是荒涼,無人無獸,是交在迦勒底人手中的;在這地必有人置買田地。

44 在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猶大的城邑、山地的城邑、謝非拉的城邑,並南地的城邑,人必用銀子買田地,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請見證人,因為我必使被擄的人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

33:1 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說:

2 「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

3 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

4 論到這城中的房屋和猶大王的宮殿,就是拆毀為要抵擋築壘和刀劍的,

5 迦勒底人來爭戰,要使這房屋充滿了人的屍首,就是我在怒氣和忿怒中所殺的人,因這城的一切惡,我掩面不顧。

6 看哪,我要使這城得以痊癒安舒,使城中的人得醫治,又將豐盛的平安和誠實顯明與他們。

7 我要使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並建立他們,像起初一樣。

8 我要除淨他們的一切罪,就是他們所得罪我的罪;又要赦免他們的一切罪,就是他們違背我的罪。

9 這城要在地上萬國人面前,使我得頌讚,得榮耀,得歡喜,得美名。他們必聽見我所賜與這百姓的一切福樂,就因我所施的恩惠平安,心驚膽戰。」

10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論這地方說:『是荒涼無人無獸之地』,但在這荒涼無人無獸的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娘的聲音,並聽見有人說:

11 『當稱謝萬軍之耶和華,因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又有奉感謝祭到耶和華殿中的人的聲音;因為我必使這地被擄的人歸回,像起初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

1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這荒涼無人無獸之地,並其中所有的城邑,必再有牧人的住處,使羊群躺臥。

13 在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南地的城邑、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和猶大的城邑,羊群必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這是耶和華說的。」

14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好話必成就。

15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16 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1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

18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祭祀。」

19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0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

21 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22 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樣增多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

23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4 「你沒有看見這百姓說什麼嗎?他們說:『耶和華所揀選的二族,他已經棄絕了。』他們這樣藐視我的百姓,以為不再是國民。

25 耶和華如此說:若是我立的白日黑夜之約不存,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

26 我就棄絕雅各的後裔和我僕人大衛的後裔,不使大衛的後裔治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因為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也必憐憫他們。」

34: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全軍和他所統轄地上的一切國、各族,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的各城,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

3 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必被拿,交在他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

4 猶大王西底家啊,雖然如此,你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殺,

5 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香料,好像為你列祖,就是你以前的君王焚燒一樣。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這話是我說的。這是耶和華說的。」

6 於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

7 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亞西加,因為這是猶大堅固的城邑,還剩下沒有被攻取的。

8 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百姓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同胞的猶大人作奴僕。這話臨到耶利米之後,

9 (眾首領和眾百姓聽見這約,就答應各人任他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就聽從將他們釋放了。)

10 但後來他們又反悔,將所釋放的僕人婢女又強迫他們回來,仍作僕人婢女。

11 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12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

13 『每逢七年,你們各人要任他同胞希伯來人,就是賣給你作奴僕的,服事你六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

14 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15 但你們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將任他自由出去的僕人婢女強迫他們回來,仍作你們的僕人婢女。

16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宣告你們自由,就是准你們遭刀劍、饑荒、瘟疫之災,使你們在地上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17 我必將違背我約、不實行這約中之言的人,就是在我面前將牛犢切成兩半,分作兩塊,從中間經過的猶大首領、耶路撒冷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百姓,

18 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19 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就是那暫時離開你們上去的巴比倫王軍隊手中。

20 看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取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但我們一生都住在帳棚裡,為要使我們在寄居之地得以存活。我們聽從了我們先祖利甲之子約拿達的話,遵守他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一生不喝酒,我們和我們的妻子、兒女都不喝酒;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但我們住在帳棚裡,聽從並照著我們先祖約拿達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去行。然而,當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來攻擊這地的時候,我們說:來吧,我們進耶路撒冷去,躲避迦勒底的軍隊和亞蘭人的軍隊;這樣,我們就住在耶路撒冷了。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去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你們不領受教訓,聽從我的話嗎?這是耶和華說的。利甲之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了,直到今日他們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了他們先祖的吩咐。我雖然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我從早起來,差遣我所有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別神事奉它們,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留心聽從我。利甲之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他們先祖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因此,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看哪,我要將我所說的一切災禍降與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卻不聽;我呼喚他們,他們卻不回答。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一切去行;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利甲之子約拿達必永遠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耶和華的話從耶和華那裡臨到耶利米,說:你取一卷書卷,將我對你說攻擊以色列和猶大,並列國的一切話,從我對你說話的日子起,就是從約西亞的日子直到今日,都寫在上面。

耶利米被禁閉,不能進入耶和華的殿;所以你要去,將你從我口中所寫的耶和華的話,在禁食的日子,在耶和華殿中念給百姓聽,也要念給一切從猶大城邑出來的人聽。或者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懇求,各人回頭離開惡道;因為耶和華對這百姓所宣告的怒氣和憤恨是大的。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照先知耶利米所吩咐他的一切去行,在耶和華的殿中念書上的話。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五年九月,耶路撒冷的眾民和從猶大城邑來到耶路撒冷的眾民,在耶和華面前宣告禁食。那時,巴錄在耶和華殿的上院,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五年九月,在耶和華殿中,書記沙番的兒子基瑪利亞的室內,在耶和華殿的新門口,念給眾民聽。沙番的孫子、基瑪利亞的兒子米該亞聽見書上耶和華的一切話,就下到王宮,進入書記的室內;眾首領都在那裡坐著,就是書記以利沙瑪、示瑪雅的兒子第萊雅、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沙番的兒子基瑪利亞、哈拿尼雅的兒子西底家,和眾首領。米該亞對他們述說他在巴錄念書給百姓聽時所聽見的一切話。於是眾首領打發古示的孫子、示利米雅的兒子、尼探雅的兒子耶胡底到巴錄那裡,對他說:你將那卷念給百姓聽的書卷拿在手裡,來到我們這裡。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手拿書卷,來到他們那裡。他們對他說:請你坐下,念給我們聽。巴錄就念給他們聽。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懼怕,面面相覷,對巴錄說:我們必須將這一切話告訴王。他們問巴錄說:請你告訴我們,你怎樣從他口中寫這一切話呢?巴錄回答說:他用口向我說這一切話,我就用墨寫在書卷上。眾首領對巴錄說:你和耶利米去隱藏起來,不可讓人知道你們在哪裡。眾首領進院見王,卻將書卷存在書記以利沙瑪的室內,就將這一切話說給王聽。王就打發耶胡底去拿那書卷,他從書記以利沙瑪的室內取來,念給王和侍立在王左右的眾首領聽。那時是九月,王坐在冬宮內,面前的火盆上有火。耶胡底念了三、四行,王就用文士的刀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的火中,直到全卷在火中燒盡了。王和聽見這一切話的臣僕都不懼怕,也不撕裂衣服。以利拿單、第萊雅和基瑪利亞懇求王不要燒這書卷,他卻不聽。王就吩咐王子耶拉篾和亞斯列的兒子西萊雅,並亞伯疊的兒子示利米雅,去捉拿書記巴錄和先知耶利米。耶和華卻將他們隱藏。王燒了書卷和巴錄所寫耶利米的話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再取一卷,將前一卷書卷上的話,就是猶大王約雅敬所燒的,寫在上面。並且你要對猶大王約雅敬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燒了這書卷,說:你為什麼在上面寫著說,巴比倫王必來毀滅這地,使這地上的人與牲畜絕跡呢?所以耶和華對猶大王約雅敬如此說:他必沒有人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他的屍首必被拋棄,白日受炎熱,黑夜受寒霜。我必因他和他的後裔,並他臣僕的罪孽懲罰他們;我要將我所宣告的一切災禍,降與他們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猶大人;只是他們不聽。於是耶利米又取一卷,交給尼利亞的兒子書記巴錄,他就從耶利米口中寫了前一卷書卷上的一切話,另外又添了許多同樣的話。

約西亞的兒子西底家代替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為王,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猶大地所立的。但無論是他,或是他的臣僕,或是國中的百姓,都不聽從耶和華藉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西底家王打發示利米雅的兒子猶甲和祭司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去見先知耶利米,說:請你為我們禱告耶和華——我們的神。那時耶利米在民中出入,還沒有被囚在監裡。法老的軍隊從埃及出來,那圍困耶路撒冷的迦勒底人聽見他們的消息,就從耶路撒冷撤退了。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去告訴打發你們來求問我的猶大王,說:那出來幫助你們法老的軍隊必回埃及本國去。迦勒底人必再來攻打這城,並要將城攻取,用火焚燒。耶和華如此說:不要自欺說,迦勒底人必離開我們,因為他們必不離開。即便你們擊殺了攻打你們的迦勒底全軍,只剩下受傷的人,他們也必各人從帳棚裡起來,用火焚燒這城。迦勒底的軍隊因怕法老的軍隊,就從耶路撒冷撤退了。耶利米就出離耶路撒冷,要往便雅憫地去,在那裡要在民中分得產業。他到了便雅憫門,那裡有一個守門官,名叫伊利雅,是示利米雅的孫子,哈拿尼雅的兒子。他將先知耶利米拿住,說:你是投降迦勒底人去了!耶利米說:這是謊話,我並不是投降迦勒底人。伊利雅不聽他的話,就拿住他,解到眾首領那裡。眾首領惱怒耶利米,就打他,將他囚在書記約拿單的屋中,因為他們將這屋當作監獄。耶利米進入了地牢的深處,在那裡囚了多日。西底家王打發人將他提出來,在王宮裡私下問他說:耶和華有什麼話臨到沒有?耶利米說:有;又說:你必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耶利米又對西底家王說:我在什麼事上得罪你,或你的臣僕,或這百姓,你竟將我囚在監裡呢?那些對你們預言說巴比倫王必不來攻擊你們和這地的先知,現今在哪裡呢?我的主王啊,現在求你垂聽,准我懇求,不要叫我回到書記約拿單的屋中,免得我死在那裡。於是西底家王下令,將耶利米交在護衛兵的院中,每日從餅店街取一個餅給他,直到城中的餅用盡了。這樣,耶利米仍住在護衛兵的院中。

瑪坦的兒子示法提雅、巴施戶珥的兒子基大利、示利米雅的兒子猶甲,和瑪基雅的兒子巴施戶珥,聽見耶利米對眾百姓所說的話,說:耶和華如此說:住在這城裡的,必死在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但出去投降迦勒底人的,必得存活,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得以存活。耶和華如此說:這城必交在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所以眾首領對王說:求你將這人治死;因為他向這城剩下的兵丁和眾百姓說這樣的話,使他們的手發軟。這人不是求這百姓的平安,乃是求他們的災禍。西底家王說:他在你們手中,因為王不能做什麼抵擋你們。他們就將耶利米丟在護衛兵院中、瑪基雅的兒子(就是王之子)的地牢裡。他們用繩子將耶利米繫下去。地牢裡沒有水,只有淤泥,耶利米就陷在淤泥中。在王宮的太監古實人以伯米勒,聽見他們將耶利米下了地牢(那時王坐在便雅憫門口),以伯米勒就從王宮出來,對王說:主我的王啊,這些人行這一切惡事,對先知耶利米,將他丟在地牢裡,他在那裡必因饑餓而死,因為城中再沒有糧食了。王就吩咐古實人以伯米勒說:你從這裡帶領三十個人,趁著先知耶利米未死以前,將他從地牢裡提上來。以伯米勒就帶領那三十個人,進王宮,到庫房以下,從那裡取了些舊布和破爛的衣服,用繩子縋下地牢,到耶利米那裡。古實人以伯米勒對耶利米說:你用這些舊布和破爛的衣服,放在繩子上,墊你的胳肢窩。耶利米就照樣行了。這樣,他們用繩子將耶利米從地牢裡拉上來。耶利米仍住在護衛兵的院中。西底家王打發人將先知耶利米接到耶和華殿中的第三門裡。王對耶利米說:我要問你一件事,你一點不要向我隱瞞。耶利米對西底家說:我若告訴你,你豈不治死我嗎?我若給你出謀,你必不聽從我。西底家王就私下向耶利米起誓說:我指著造我們生命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不治死你,也不將你交在這些尋索你命的人手中。

17. 耶利米對西底家說:「耶和華萬軍之神、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若出去投降巴比倫王的首領,你的命就必存活,這城也不致被火焚燒,你和你的家都必存活。18. 但你若不出去投降巴比倫王的首領,這城必交在迦勒底人手中,他們必用火焚燒,你也不得脫離他們的手。」19. 西底家王對耶利米說:「我怕那些投降迦勒底人的猶大人,恐怕迦勒底人將我交在他們手中,他們戲弄我。」20. 耶利米說:「迦勒底人必不將你交出來。求你聽從我對你所說耶和華的話,這樣你必得好處,你的命也必存活。21. 你若不肯出去,耶和華指示我的話是這樣的:22. 猶大王宮裡所剩下的婦女必被帶到巴比倫王的首領那裡。這些婦女必說:『你的密友引誘你,勝過你;你的腳陷入淤泥中,他們就轉身退後了。』23. 他們必將你所有的妻兒帶到迦勒底人那裡,你也不得脫離他們的手,必被巴比倫王的手捉住;你也必使這城被火焚燒。」24. 西底家對耶利米說:「不要使人知道這些話,你就不至於死。25. 首領若聽見我與你說話,來到你那裡問你說:『請告訴我們,你對王說了什麼,不要向我們隱瞞,我們就不殺你;王對你說了什麼?』26. 你就對他們說:『我在王面前懇求,求他不要叫我回到約拿單的房屋死在那裡。』」27. 眾首領果然來到耶利米那裡問他,他就照王所吩咐的一切話回答他們。他們不再與他說話,因為事情沒有洩露。28. 於是耶利米住在護衛兵的院中,直到耶路撒冷被攻取的日子。

39:1. 猶大王西底家第九年十月,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圍困耶路撒冷。2. 西底家第十一年四月初九日,城被攻破。3. 巴比倫王的所有首領進來,坐在中門,就是尼甲沙利薛、三甲尼波、撒西金(他是太監長)、尼甲沙利薛(他是術士長),以及巴比倫王其餘的一切首領。4. 猶大王西底家和一切戰士看見他們,就逃跑,夜間從王園的門,經過兩牆中間的門,出城逃往亞拉巴去。5. 迦勒底的軍隊追趕他們,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西底家。他們將他拿住,帶到哈馬地的利比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那裡,在那裡審判他。6. 巴比倫王在利比拉,當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又殺了猶大的一切貴冑。7. 巴比倫王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鍊鎖住他,要帶到巴比倫去。8. 迦勒底人用火焚燒王宮和民房,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9. 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城中剩下的百姓,以及投降他的人,連同其餘的民,都擄到巴比倫去了。10. 但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境內極窮的人,就是一無所有的,留在猶大地,當時將葡萄園和田地給了他們。1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提到耶利米,囑咐護衛長尼布撒拉旦說:12. 「你將他帶去,好好地看顧他,不可害他;他對你怎麼說,你就對他怎麼做。」13. 於是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和尼布沙斯班(太監長)、尼甲沙利薛(術士長),以及巴比倫王的一切首領,14. 派人將耶利米從護衛兵的院中提出來,交給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帶他回家。於是耶利米住在百姓中間。15. 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的院中時,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16. 「你去告訴古實人以伯米勒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使我說的話降禍不降福在這城,到那時必在你面前成就。17. 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拯救你,你必不至交在你所怕的人手中。18. 我定要搭救你,你不至倒在刀下,卻要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因你倚靠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40:1. 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耶利米從拉瑪釋放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當時耶利米被捆在鎖鍊中,同耶路撒冷和猶大被擄到巴比倫的人被擄去。2. 護衛長將耶利米叫來,對他說:「耶和華你的神曾說要降這禍在這地方。3. 耶和華使這禍臨到,正如他所說的;因為你們得罪了耶和華,沒有聽從他的話,所以這事臨到你們。4. 現在,我今日解開你手上的鎖鍊。你若認為跟我去巴比倫好,就去吧,我必好好看顧你;你若認為跟我去巴比倫不好,就不必去。看哪,全地都在你面前,你以為哪裡好,哪裡方便,就往哪裡去吧。」5. 耶利米還沒有回去,護衛長又說:「你可以回到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那裡去;巴比倫王已立他作猶大城邑的省長,你可以在他那裡住在百姓中間;或者你看哪裡方便,就往哪裡去吧。」於是護衛長送他糧食和禮物,放他去了。6. 耶利米就到米斯巴見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住在他那裡,在境內剩下的百姓中間。7. 在田野的一切軍長和他們的人,聽見巴比倫王立了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作境內的省長,並將沒有擄到巴比倫的窮人,就是男人、婦女、孩童,都交給他,8. 他們就到米斯巴見基大利,就是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加利亞的兩個兒子約哈難和約拿單、單戶蔑的兒子西萊雅、尼陀法人以斐的眾子、瑪迦人的兒子耶撒尼雅,和他們的人。9. 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向他們和他們的人起誓說:「不要懼怕服事迦勒底人,只管住在這地,服事巴比倫王,這樣你們必得好處。10. 至於我,我要住在米斯巴,伺候到我們這裡來的迦勒底人;至於你們,當積蓄酒、夏天的果子和油,裝在器皿裡,住在你們所佔的城邑中。」11. 在摩押地、亞捫人中、以東地和各地的猶大人,聽見巴比倫王在猶大地留下了一些人,並立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管理他們,12. 這些猶大人就從被趕到的各處回來,來到猶大地,到米斯巴基大利那裡,積蓄了許多的酒和夏天的果子。13. 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在田野的一切軍長來到米斯巴見基大利,14. 對他說:「你不知道亞捫人的王巴利斯打發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來要你的命嗎?」但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不信他們的話。15. 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在米斯巴私下對基大利說:「求你容我去殺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無人知道。何必讓他殺你,使聚集到你這裡的猶大人分散,猶大剩下的餘民滅亡呢?」16. 但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對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說:「你不可行這事,你所說關於以實瑪利的話是假的。」

41:1. 七月,王室的人以利沙瑪的孫子、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帶著十個人來到米斯巴見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他們在米斯巴一同吃飯。2. 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同他來的十個人起來,用刀殺了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就是巴比倫王所立作境內省長的人。3. 以實瑪利又殺了在米斯巴同基大利在一起的猶大人,和在那裡的迦勒底兵丁。4. 他殺了基大利的第二天,還沒有人知道,5. 有八十個人從示劍、示羅和撒馬利亞來,鬍鬚剃去,衣服撕裂,身上有刀傷,手拿素祭和乳香,要奉到耶和華的殿。6. 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從米斯巴出來,迎著他們哭泣而行;遇見他們的時候,對他們說:「來見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吧。」7. 他們到了城中,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同他在一起的人就將他們殺了,拋在坑中。8. 但他們中間有十個人對以實瑪利說:「不要殺我們,因為我們在田野裡有寶藏,就是大麥、小麥、油、蜜。」於是他就住了手,沒有在他們弟兄中殺他們。9. 以實瑪利將所殺之人的屍首拋在坑裡,這坑是亞撒王因怕以色列王巴沙所挖的;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將被殺的人填滿了那坑。10. 以實瑪利將米斯巴剩下的人,就是眾公主和護衛長尼布撒拉旦交給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的所有百姓,都擄去了;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將他們擄去,要往亞捫人那裡去。11. 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他在一起的一切軍長,聽見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所行的一切惡事,12. 就帶領眾人去攻打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在基遍的大水旁遇見他。13. 以實瑪利那裡的人看見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他在一起的一切軍長,就都歡喜。14. 這樣,以實瑪利從米斯巴擄來的所有百姓,都轉身回來,歸向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15. 但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帶著八個人,從約哈難面前逃走,往亞捫人那裡去了。16. 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他在一起的一切軍長,將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從米斯巴擄回的餘民,就是戰士、婦女、孩童和太監,都從基遍帶回來。17. 他們到了靠近伯利恆的基姆罕寓所住下,準備進入埃及,18. 因為迦勒底人怕他們。這是因為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殺了巴比倫王所立作境內省長的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

42:1. 眾軍長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並何沙雅的兒子耶撒尼雅,以及從最小的到最大的眾百姓,都進前來,2. 對先知耶利米說:「求你准我們在你面前祈求,為我們這剩下的餘民禱告耶和華你的神(因為我們本來剩下的人不多,正如你親眼所見),3. 願耶和華你的神指示我們所當走的路,所當做的事。」4. 先知耶利米對他們說:「我已經聽見了。我必照著你們的話禱告耶和華你們的神;耶和華無論回答什麼,我必告訴你們,毫不隱瞞。」5. 他們對耶利米說:「我們若不照耶和華你神差遣你來說的一切話去行,願耶和華在我們中間作真實誠信的見證。6. 我們無論是好是歹,必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我們差你去求告他,使我們得福,並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7. 過了十天,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8. 耶利米就將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他在一起的一切軍長,並眾百姓,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叫了來,9. 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就是你們差我去懇求的那位,如此說:10. 你們若仍住在這地,我就建立你們,必不拆毀;栽植你們,必不拔出;因為我後悔降禍給你們。11. 不要怕你們所怕的巴比倫王。耶和華說:不要怕他,因為我與你們同在,要拯救你們脫離他的手。12. 我也要使他憐憫你們,好叫他憐憫你們,歸回本地。13. 但你們若說:『我們不住在這地』,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14. 說:『不,我們要進入埃及地,在那裡看不見爭戰,聽不見角聲,也不致無糧飢餓,我們要在這地居住。』15. 你們這剩下的猶大人哪,現在要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若決意進入埃及,在那裡寄居,16. 你們所懼怕的刀劍在埃及地必追上你們,你們所懼怕的飢荒在埃及地也要緊緊跟隨你們;你們必死在那裡。17. 凡決意要進入埃及在那裡寄居的人,必死於刀劍、飢荒、瘟疫;沒有一個剩下或逃脫的,免得我降與耶路撒冷的災禍臨到你們。18.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怎樣將我的怒氣和憤怒傾在耶路撒冷的居民身上,你們進入埃及的時候,我也必照樣將我的憤怒傾在你們身上;你們必成為咒詛、驚駭、羞辱、毀謗,你們必不得再見這地方。19. 猶大的餘民哪,耶和華論到你們說:『不要進入埃及去。』你們當確實知道,我今日警戒了你們。20. 你們行詭詐自害,因為你們差我到耶和華你們的神那裡說:『求你為我們禱告耶和華我們的神,照耶和華我們神所說的一切告訴我們,我們必遵行。』21. 我今日已經告訴你們了,只是你們沒有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也沒有聽從他為你們差我來說的一切話。22. 現在你們當確實知道,你們在所要去寄居的地方,必死於刀劍、飢荒、瘟疫。」

43:1. 耶利米向眾百姓說完了耶和華他們神所差遣他去說的一切話,2. 何沙雅的兒子亞撒利雅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並一切狂傲的人,就對耶利米說:「你說謊言!耶和華我們的神並沒有差遣你來說……」

3 說:「你們不可去埃及寄居。因為尼利亞的兒子巴錄挑唆你們來攻擊我們,好將我們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使我們有被殺的,有被擄到巴比倫去的。」4 於是,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一切軍長,並眾百姓,都不聽從耶和華的話,不留在猶大地。5 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一切軍長,卻將所剩下的猶大人,就是從被趕到的各國回到猶大地寄居的,6 就是男丁、婦女、孩童,和王的眾女兒,並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所留在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那裡的人,與先知耶利米,以及尼利亞的兒子巴錄,都帶走了。7 他們進入埃及地,因不聽從耶和華的話,到了答比匿。

8 在答比匿,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9 「你在猶大人眼前,要手拿幾塊大石頭,藏在答比匿法老宮殿的磚道(或作:磚窯)的灰泥中,10 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召我的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在這些石頭上安置他的寶座;他必將他的華蓋支搭在上面。11 他要來攻擊埃及地,定為死亡的,必致死亡;定為擄掠的,必被擄掠;定為刀殺的,必遭刀殺。12 我要在埃及神的廟宇中點火,巴比倫王要焚燒這些廟宇,將神像擄去;他要用埃及地披上牧人披上外衣,從那裡平平安安地出去。13 他必打碎埃及地伯示麥的柱像,用火焚燒埃及神的廟宇。』」

44:1 有話臨到耶利米,論到一切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就是住在密奪、答比匿、挪弗,並巴忒羅境內的猶大人,說:2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所降在耶路撒冷和猶大各城的一切災禍,你們都看見了。看哪,這些城今日荒涼,無人居住。3 這是因為他們行惡,去燒香事奉別神,就是他們和你們,並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神,惹我發怒。4 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恨惡這可憎的事。5 他們卻不聽從,也不側耳而聽,不轉離惡行,仍向別神燒香。6 因此,我的忿怒和憤怒都傾倒在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以致那裡荒涼淒慘,像今日一樣。7 現在耶和華——萬軍之神、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為什麼你們行大惡自害,使猶大人中男女、嬰孩和吃奶的,都從中間剪除,以致沒有一人存留呢?8 就是因你們用手所做的,在所去寄居的埃及地向別神燒香,惹我發怒,使你們被剪除,在天下萬國中令人咒詛、羞辱。9 你們列祖的惡,和猶大君王的惡,並他們妻子的惡,以及你們自己的惡,和你們妻子的惡,就是在猶大地、耶路撒冷街市上所行的,你們都忘記了嗎?10 他們直到今日,還沒有悔改,也沒有懼怕,沒有遵行我向你們和你們列祖所設立的律法、典章。11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看哪,我必變臉攻擊你們,降災禍,剪除猶大眾人。12 我必將那定意進入埃及地寄居的猶大餘民,就是那進入埃及地的人,都除滅,他們必在埃及地倒下,必因刀劍飢荒而死,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因刀劍飢荒而死,並且令人咒詛、驚駭、羞辱、譏誚。13 我必懲罰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像我懲罰耶路撒冷一樣,用刀劍、飢荒、瘟疫懲罰他們。14 進入埃及地寄居的猶大餘民,沒有一個能逃脫、存留,歸回猶大地。他們心裡想歸回居住,除了逃脫的以外,誰也不能歸回。』」

15 那些知道妻子向別神燒香的眾人,與旁邊站立的眾婦女,聚集了一大群,回答耶利米說:16 「論到你奉耶和華的名向我們所說的話,我們必不聽從。17 我們定要成就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向天后燒香,澆奠祭,按著我們與我們列祖、君王、首領在猶大的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素常所行的一樣。那時我們吃飽飯,享福樂,不見災禍。18 自從我們停止向天后燒香,澆奠祭,我們倒缺乏一切,又因刀劍飢荒滅絕。19 我們向天后燒香,澆奠祭,做餅像她,不也是我們丈夫准許我們,給她澆奠祭嗎?」

20 耶利米對所有百姓,就是對那些回答他的男女,說:21 「你們在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街市上所燒的香,你們和你們列祖、君王、首領,並國中的百姓,耶和華豈不記念,心裡豈不思想嗎?22 耶和華因你們惡行、可憎的事,不能再容忍,所以你們的地荒涼,令人驚駭、咒詛,無人居住,像今日一樣。23 因為你們燒香,得罪了耶和華,沒有聽從他的話,沒有遵行他的律法、典章、法度,所以這災禍臨到你們,像今日一樣。」

24 耶利米又對眾百姓和眾婦女說:「你們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25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和你們的妻子親口說,親手做,說:『我們必償還所許的願,向天后燒香,澆奠祭。』現在你們只管堅定所許的願吧!償還所許的願吧!26 所以,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大名起誓,在埃及全地,我的名必不再被猶大任何人的口稱呼,說:主耶和華活著。27 看哪,我必留意降禍,不降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必因刀劍飢荒滅絕,直到滅盡。28 脫離刀劍、從埃及地歸回猶大地的,人數極少。進入埃及地寄居的猶大餘民,必知道到底是誰的話立得住,是我的話呢,還是他們的話呢?』29 耶和華說:『我必在這地方懲罰你們,作為你們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降禍攻擊你們的話,必立得住。30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埃及王法老合弗拉交在他仇敵和尋索他命的人手中,像我將猶大王西底家交在尋索他命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手中一樣。』」

45:1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尼利亞的兒子巴錄,照著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說的話,將這些話寫在書上。耶利米對他說:2 「巴錄啊,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對你說:3 你曾說:『哀哉!耶和華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上,我因唉哼而困乏,不得安歇。』4 你要這樣告訴他,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這全地我也必如此。5 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因為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46:1 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到列國。2 論到埃及王法老尼哥的軍隊,這軍隊在幼發拉底河邊的迦基米施,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所擊敗。3 「你們要預備大小盾牌,進前爭戰!4 你們要套上車,騎上馬,挺身佩戴頭盔,磨槍,披上鎧甲!5 我為何看見他們驚惶,退後呢?他們的勇士打敗了,倉皇逃跑,並不回頭。驚嚇四圍都有,這是耶和華說的。6 快跑的不能逃脫,勇士不能逃脫;他們在北方幼發拉底河邊絆跌仆倒。7 像尼羅河漲發,像江河之水翻騰的是誰呢?8 埃及像尼羅河漲發,像江河之水翻騰。他說:『我要漲發,遮蓋大地;我要毀滅城邑和其中的居民。』9 馬上來吧!車上狂奔吧!勇士,就是拿盾牌的古實人和弗人,並拉弓的路德人,都出去吧!10 那日是主——萬軍之耶和華報仇的日子,要向敵人報仇。刀劍必吞吃得飽,飽飲他們的血。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北方幼發拉底河邊,有祭祀的事。11 埃及的民哪,可以上基列取乳香去!你雖多服良藥,總不得治癒。12 列國聽見你蒙羞,哀聲充滿了地,因為勇士絆跌勇士,兩人都一同仆倒。」

13 耶和華對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論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要來攻擊埃及地:14 「你們要在埃及傳揚,在密奪、挪弗、答比匿宣告說:『要站起來,預備爭戰,因為刀劍在你四圍吞吃。』15 你的勇士為何被沖去呢?他們站立不住,因為耶和華驅逐他們。16 他使多人絆跌,甚至彼此仆倒,說:『起來吧!我們再回我們同胞那裡,到我們出生之地,躲避欺壓的刀劍。』」

他們彼此推擠,說:「起來,我們回我們的人民那裡去,回到我們出生之地,躲避那殺人的刀劍。」他們在那裡喊叫說:「埃及王法老不過是個聲音,他錯過了所定的時候。」萬軍之耶和華——君王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必來到,像他泊在眾山之中,像迦密在海邊一樣。住在埃及的女兒啊,你要為自己預備被擄的裝備,因為挪弗必成為荒場,被燒毀,無人居住。埃及是一個極其美麗的母牛犢,但毀滅從北方來到,它來了。她中間的雇傭兵也像肥牛犢;因為他們也轉身退後,一同逃跑,站立不住,因為他們遭難的日子,就是他們受懲罰的時候,已經臨到他們。她的聲音好像蛇的爬行,因為敵人必成軍而來,像砍伐樹木的人拿斧頭攻擊她。耶和華說:他們要砍伐她的樹林,雖然那裡難以進入;因為他們多如蝗蟲,不可勝數。埃及的女兒必蒙羞,被交在北方人的手中。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看哪,我必懲罰挪的群眾和法老,並埃及與埃及的神和君王,就是法老和那些倚靠他的人。我必將他們交在尋索其命之人的手中,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及其臣僕的手中;此後,埃及必再有人居住,像往日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至於你,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為看哪,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靜安逸,無人使他害怕。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這是耶和華說的,因為我與你同在;我要將我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家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但我必從寬懲治你,絕不以你為無罪。」

摩押的審判。

關於亞捫人。耶和華如此說:

1. 以色列沒有兒子嗎?他沒有後嗣嗎?為什麼瑪勒堪(Melcom)得了迦得之地,他的民住在他的城邑中呢?
2.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使人聽見亞捫人拉巴(Rabbah)打仗的吶喊聲;拉巴要成為亂堆,屬她的村莊(原文作「女子」)要被火焚燒。那時,以色列必作那曾得他地的後嗣。
3. 希實本哪,哀號吧,因為艾(Ai)變為荒場!拉巴的女子啊,應當哀號,腰束麻布,在籬笆中徘徊;因為他們的王(瑪勒堪)必被擄去,祭司和首領也要一同被擄去。
4. 背道的女子啊,你為何因有山谷,就是你流奶與蜜的山谷(原文作「你流動的山谷」),而誇耀呢?你倚靠自己的財寶,說:「誰能來到我這裡呢?」
5. 主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使恐懼從四圍臨到你,你們都要被趕逐,各人直往前行,無人收聚逃跑的人。
6. 後來,我還要使亞捫人被擄的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

關於以東。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提幔(Teman)不再有智慧嗎?聰明人的謀略盡失嗎?他們的智慧腐敗了嗎?

8. 底但(Dedan)的居民哪,當回頭逃跑,住在深處;因為我向以掃(Esau)追討的時候,必使災難臨到他。
9. 摘葡萄的若來到你那裡,豈不剩下些葡萄嗎?盜賊若夜間來到,豈不毀壞直到夠了為止嗎?
10. 但我已使以掃赤露,顯露他的隱密處,使他不能自藏;他的後裔、弟兄、鄰舍盡都滅絕,他也歸於無有。
11. 你撇下你的孤兒,我必保全他們的命;讓你的寡婦倚靠我。
12. 耶和華如此說:那些不該喝杯的,尚且一定要喝,你豈能完全免受刑罰嗎?你必不能免,一定要喝。
13. 耶和華說:我指著自己起誓,波斯拉(Bozrah)必令人驚駭、羞辱、荒涼、被咒詛;她所有的城邑必成為永遠的荒場。
14. 我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信息,並有使者被差往列國去,說:「你們聚集來攻擊她,起來爭戰吧!」
15. 我使你在列國中為小,被人藐視。
16. 住在穴中、據守山頂的啊,你因自己的威勢,心中自高,這欺哄了你。你雖如大鷹高高搭窩,我必從那裡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
17. 以東必令人驚駭,凡經過的人都要受驚,又因她一切的災禍嗤笑。
18. 耶和華說:必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要像所多瑪、蛾摩拉和鄰近城邑的傾覆一樣。
19. 仇敵必像獅子從約旦河邊的叢林上來,攻擊堅固的居所。我必使以東人突然逃跑,離開這地。誰是蒙揀選的人,我就派誰治理她。誰像我呢?誰能與我爭辯?有何牧人能在這牧場站立得住呢?
20. 所以,你們要聽耶和華攻擊以東所定的謀略,和他攻擊提幔居民所定的旨意。仇敵必將羊群中微弱的拉走,必使他們的住處荒涼。
21. 因他們倒下的聲音,地就震動;在紅海那裡,必聽見哀聲。
22. 仇敵必如大鷹飛起,展開翅膀攻擊波斯拉;那日,以東勇士的心必如臨產婦人的心。

關於大馬士革。哈馬(Hamath)和亞珥拔(Arpad)蒙羞,因為他們聽見凶信,就融化了;海上有憂愁,不得平靜。

24. 大馬士革發軟,轉身逃跑,戰兢將她抓住;痛苦憂愁將她抓住,如臨產的婦人一樣。
25. 那可讚美的城,我喜樂的城,怎麼被撇棄了呢?
26. 那日,她的少年人必倒在街上,一切戰士必被剪除。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27. 我必在大馬士革的城牆中點火,燒滅便哈達(Benhadad)的宮殿。

關於基達(Kedar)和夏瑣(Hazor)的諸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擊打的。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起來上基達去,毀壞東方人。

29. 他們的帳棚和羊群都要被奪去,帳幔和一切器皿,並駱駝,都要被搶去;人必向他們喊叫說:「四圍都有驚嚇!」
30. 夏瑣的居民哪,要逃跑,住在深處;因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設謀攻擊你們,定意攻擊你們。
31. 耶和華說:起來!上那安逸無慮的國民那裡去,他們既無門,又無閂,獨自居住。
32. 他們的駱駝必成為掠物,他們眾多的牲畜必成為戰利品。我必將那些剪除鬢角的人分散在四方,使災難從各方面臨到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33. 夏瑣必成為野狗的住處,永遠荒涼,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

猶大王西底家登基的時候,耶和華臨到先知耶利米關於以攔(Elam)的話,說:

35.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折斷以攔人的弓,就是他們勢力的首要。
36. 我要使四風從天的四方刮來,臨到以攔人,將他們分散到四方;被趕逐的人,沒有一個國家不到的。
37. 我必使以攔人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面前驚惶;我也必將災禍,就是我的烈怒,降在他們身上,並要追殺他們,直到滅盡了他們。
38. 我要在以攔設立我的寶座,從那裡除滅君王和首領。這是耶和華說的。
39. 到末後,我還要使以攔被擄的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
16. 耶和華的報應:你們要報復她;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你們要將撒種的和收割時拿鐮刀的,從巴比倫剪除。他們各人因怕欺壓的刀,必歸回本族,逃回本土。
17. 以色列是打散的羊;獅子將他趕散。首先,亞述王將他吞滅;末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他的骨頭折斷。
18.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懲罰巴比倫王和他的地,像我從前懲罰亞述王一樣。
19. 我必再領以色列回他的草場,他必在迦密和巴珊吃草,又在以法蓮山地和基列得飽足。
20. 耶和華說:當那些日子,那時候,雖尋索以色列的罪孽,一無所有;尋索猶大的罪惡,也無處可尋;因為我所留下的人,我必赦免。
21. 你們要上去攻擊米拉他音之地,又攻擊比歌的居民。要追殺滅盡,照我一切所吩咐你的去行。這是耶和華說的。
22. 境內有爭戰和大毀滅的響聲。
23. 全地的大錘何竟砍斷破壞了!巴比倫在列國中何竟荒涼了!
24. 巴比倫哪,我為你設下羅網,你竟被纏住,自己卻不知道。你被尋見,且被捉住,因為你與耶和華爭競。
25. 耶和華開了武庫,拿出他惱恨的兵器;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迦勒底人之地有工要做。
26. 你們要從極遠的邊界來攻擊她,開她的倉廩,將她堆如高堆,毀滅淨盡,連一點餘剩的都不留。
27. 要殺她一切的公牛,叫他們下到宰殺之地。他們有禍了!因為他們的日子臨近,受懲罰的時候到了。
28. 有從巴比倫地逃避出來的人,在錫安傳揚耶和華——我們神報仇的信息,就是為他殿報仇的信息。
29. 招集一切弓箭手來攻擊巴比倫。要在巴比倫四圍安營,不容一人逃脫。照著她所做的報應她;她怎樣待人,你們也要怎樣待她;因為她向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心裡驕傲。
30. 所以她的少年人必仆倒在街上;那日,一切戰士必滅絕。這是耶和華說的。
31. 主萬軍之耶和華說:你這驕傲的啊,我與你反對,因為我懲罰你的日子已經來到。
32. 驕傲的必絆跌仆倒,無人扶起;我也必使火在他的城邑中著起來,將他四圍所有的盡行燒滅。
33.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同受欺壓;凡擄掠他們的都緊緊抓住他們,不肯釋放。
34. 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必伸他們的冤,好使地得平安,並使巴比倫的居民煩擾。
35. 耶和華說:有刀劍臨到迦勒底人和巴比倫的居民,並她的首領與智慧人。
36. 有刀劍臨到矜誇的人,他們就變為愚昧;有刀劍臨到她的勇士,他們就驚惶。
37. 有刀劍臨到她的馬匹、車輛,和她中間的雜族人民;他們必像婦女一樣。有刀劍臨到她的寶物,就被搶奪。
38. 有乾旱臨到她的水,就必乾涸;因為這是雕刻偶像之地,人因偶像而癲狂。
39. 所以曠野的走獸和豺狼必住在那裡,鴕鳥也必住在其中,永無人煙,世世代代無人居住。
40. 耶和華說:必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像我傾覆所多瑪、蛾摩拉和鄰近城邑一樣。
41. 看哪,有一種民從北方而來,並有一大國和許多君王從地極被激動起來。
42. 他們拿弓和槍,性情殘忍,不施憐憫;他們的聲音像海浪咆哮。巴比倫哪,他們騎著馬,擺隊如戰士,要攻擊你。
43. 巴比倫王聽見他們的名聲,手就發軟,痛苦將他抓住,疼痛彷彿產難的婦人。
44. 仇敵必像獅子從約旦河邊的叢林上來,攻擊堅固的居所。轉眼之間,我要使他們逃跑,離開這地。誰蒙揀選,我就派誰治理這地。誰能比我呢?誰能給我定規日期呢?有何牧人能在我不面前站立得住呢?
45. 你們要聽耶和華攻擊巴比倫所定的謀略和他攻擊迦勒底人之地所起的意念:仇敵必將他們羊群中微弱的拉去,必使他們的居所荒涼。
46. 因巴比倫被取的聲音,地就震動,人在列國中也都聽見哀聲。

耶路撒冷,並在聖殿中被焚毀,這顯示了巴比倫人因其戰爭所造成的普遍蹂躪而必須承擔責任。

60. 遠離耶和華在耶路撒冷的居所。這節經文是再次懇求猶太人,一旦居魯士准許他們離開,就應當離開巴比倫,踏上歸鄉之路。
61. 蒙羞。這節經文陳述了巴比倫對被擄者所犯的罪行,從而自然地引向對巴比倫的懲罰(第 52 節)。
54. 哀聲,即戰鬥的吶喊。
55. 譯作:「因耶和華正在毀滅巴比倫,使她那喧囂的聲音(忙碌的生活)止息;她們的波濤(敵軍洶湧的人潮)像大水咆哮,他們吶喊的聲音發出,即迴盪著。」
56. 「每人的弓都被折斷;因為耶和華是施行報應的神,祂必確實施行報應。」
58. 「寬闊的牆垣」,希羅多德記載城牆寬達 85 英尺。「被拆毀」,參見邊註,意即它們下方的地基將因拆毀而暴露出來。「百姓」,或作「眾民」。耶利米以引用哈巴谷書作為預言的結尾,將這些話應用於那些意圖使巴比倫成為永恆之城的宏偉工程,但這些工程最終卻以如此迅速且徹底的失望告終。

59-64. 歷史附錄。西底家在位第四年,前往巴比倫,可能是為了從尼布甲尼撒那裡獲得某種恩惠,或是因為他被召出席某種國家典禮。耶利米藉此機會將這篇預言送給在巴比倫的被擄者。

59. 西萊雅,巴錄的兄弟。

「值班的官員」,原文意為「休息處的官員」,即軍需官。他的職責是每天騎馬先行,選定國王停留過夜的地方。

60. 「書上」,原文意為「在一卷書上」,即在一卷羊皮紙上。
61. 「當你到了巴比倫,看見並誦讀這些話時」,或作「當你……誦讀時」。

62-64. 將書卷沉入水中並非為了銷毀它,而是一種象徵性的行動(參見邊註);將石頭綁在上面,象徵著這座城市迅速毀滅的必然性。

64. 「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無論是誰加上了第 52 章,顯然都覺得有責任指出這並非耶利米所寫。

第 52 章:這是《耶利米書》的歷史附錄,提供了比第 39 章更詳盡的巴比倫陷落細節。前一章的最後幾句話證實了耶利米並非作者,大多數注釋家採納的觀點是,本章取自《列王紀下》,但在此處增補的人能接觸到其他有價值的文獻,並對其進行了幾處修改,其中最主要的是用尼布甲尼撒擄走的人數(第 28-30 節)取代了《列王紀下》第 25 章中的敘述,參見該處注釋。

3. 「西底家所行的惡事」。
7. 「城被攻破……平原」,或作「被攻入……亞拉巴」(申命記 1:1)。
11. 「將他囚在監裡直到死日」,這在《列王紀》中未見記載,因為在當時的歷史中,人們只知道西底家在利比拉的遭遇。這無疑是與插入被擄至巴比倫名單的人是同一位作者。
12. 「護衛長」,這個詞暗示了崇高的職位。
13. 「大戶」,應作「每一座大戶」,即僅指較大的房屋。
15. 「民中的窮人」,刪去此句(如《列王紀下》25:11),因為這是由於與第 16 節混淆而插入的。「眾人」,可能是指工匠。尼布甲尼撒的目的不是要讓巴比倫充滿平民,而是要讓工匠和勞工等較高階層的人居住,以使城市富裕。
16. 「農夫」,指用鋤頭耕種小塊土地的人。
20. 「底座下的十二隻銅牛」,《列王紀》和第 27 章 19 節中省略了此句。這可能是正確的,因為此處說它們在底座下是一個錯誤。底座是在十個盆座之下。七十士譯本透過翻譯為「海下的十二隻銅牛」來使文意通順。
21. 「準繩」意為測量線;柱子周長為十二肘,即十八英尺,因此直徑為 5 英尺 11 英寸。由於銅厚四指,即不到四英寸,空心的中心直徑將超過五英尺。
23. 「一邊」,九十六隻是朝向四面,北面二十四隻,東面二十四隻,以此類推。每個角再加上一隻,總數就湊成了一百隻。
26. 「太監……軍隊」,或作「掌管軍隊的人」。英王欽定本將他視為總司令;他實際上是副指揮官,即中尉,可能與其他同級別的人並列。
28. 「第七年」,現在普遍接受的建議是,「第七年」之前遺漏了「第十七年」這個詞,此處提到的被擄事件都與針對西底家的最後戰爭有關。對尼布甲尼撒統治時期的計算與其他地方使用的不同,顯示作者能接觸到《列王紀》編纂者所不知道的文獻。每個日期都有一年的差異。七十士譯本省略了第 28-30 節。與後來歸回的 42,360 人相比,被擄的人數很少,這意味著仍有大量的猶太人口留在巴比倫。但從猶大不斷有人被擄走,而與約雅斤一起被擄的 10,000 人構成了核心與中心,並為整體提供了時間(參見《列王紀下》24:14)。當他們開始在巴比倫興旺起來時,大量的人會自願移民到那裡。

將本章與《列王紀》的平行部分進行比較可以看出,儘管並非沒有抄寫員的錯誤和疏忽,但正文內容非常可靠。兩者之間的許多差異是《列王紀》編纂者刻意進行的縮減;其他則是疏忽的結果;總體而言,《列王紀》的文本不如《耶利米書》的附錄。然而,考慮到它們可能不是同一文本的兩個抄本,而是兩位不同的作者對同一原始權威的獨立使用,除了瑣碎事項和易於更正的錯誤外,它們的完全一致,是馬所拉文本在所有重要細節上普遍可靠的有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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