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第47章
水流到膝。他又量了一千肘,帶我經過,水就到腰。他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趟過;因為水勢漲起,成為可洑的水,不可趟的河。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什麼?」他就帶我回到河邊。我回到河邊的時候,見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有極多的樹木。他對我說:「這些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海,使水變甜。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有極多的魚,因為這水流到那裡,海水就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必有漁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曬網之處。那裡的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
**注釋:**
**1-5.** 這裡的異象旨在描繪一個屬靈的教訓。水流在路程中不斷加深,象徵著屬靈生命的持續深化,以及神國度成長中屬靈福分的倍增。當水流僅限於聖殿院內時,它只是一條微小的溪流,大部分時間不為人見;但當它從院內湧出時,便開始加深、變寬。正如在五旬節那天,聖靈降臨在信徒群體身上,當時人數雖少,卻隨即發展成為耶路撒冷初生的教會。當君士坦丁時期羅馬帝國成為基督教國家時,教會可以被視為一條大河,在時間中奔流,直到以賽亞預言(十一9)最終實現。
**7.** 樹木自然生長在水流豐沛之處(詩一3)。
**8.** 「海」通常指死海。參閱申命記三章17節,「亞拉巴的海,就是鹽海」。本節若按字面意思翻譯,應為:「並下到海;所發出來的水流入海,使水變甜。」「變甜」:每一種活物(先前這裡沒有活物)都將在變甜的水中繁衍。古代與現代作家都曾指出死海中缺乏生物。因此,耶穌所賜的水,應當能使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得生命。參閱約翰福音四章14節;啟示錄二十二章2、3節。
**9.** 「河」:原文作「河」(複數)。或許是指這條河經由與約旦河相同的平原流入死海。原本只有一條河(約旦河)在流動,但現在,當另一條河湧入,兩條河一同流入海中,水就變甜了。
**10.** 「隱基底」(參閱撒母耳記上二十三章29節)位於死海西岸的中部。隱以革蓮在其他經文中未曾出現。其名稱形式顯示它是摩押的雙城之一(參閱二十五章9節注釋)。它已被確認為死海西岸北部的 Ain-el-Feshkhah。若此推論正確,從隱以革蓮到隱基底,即是從最北端的泉源到南部主要泉源的海岸線。
**11.** 這裡的例外情況,即保留了那些活水無法到達之處的荒蕪,可能表明生命與健康完全歸功於從神寶座下流出的溪流。參閱以賽亞書五十七章20、21節。
**13-14.** 以色列十二支派對土地的重新分配。參閱對頁圖表。
**13.** 特別提到約瑟的份,是為了說明這十二份不包括利未人的土地,利未人的土地將從供物中撥出。
**14.** 「你們要承受這地,各人一樣」:以西結在此談論的是個人。每個支派都將被分配到相等寬度的土地。
**15.** 土地的邊界與民數記三十四章大致相同,那裡是從南方開始,因為百姓是從埃及上來的;而在以西結書中,邊界從北方開始,因為他們將從巴比倫歸回。佔領的範圍相同,但一如既往,是基於實際的情況。
**15-17.** 「地的邊界……向北」:此處列出實際北部邊界的名稱(參閱邊註),並非為了標記精確的地理位置,而是為了表明神對先祖的應許必將實現。
「希特倫的路」:可能是黎巴嫩山脈與反黎巴嫩山脈之間,從海邊通往哈馬的隘口。
「哈馬」(阿摩司書六章2節):位於黑門山腳下的奧龍特斯河畔,是赫人的古都。其聖經歷史可追溯至創世記十章18節;撒母耳記下八章9節;列王紀下十八章34節。它從未被納入以色列的領土。邊界在該城南邊相當遠的地方,位於「歌利敘利亞」(Coele-Syria)的北部入口。
「西巴連」:可能與西伯拉音(參閱邊註)相同,位於哈馬與大馬士革之間。
「哈薩哈提昆」:可能如邊註所言,是「中哈薩」,以區別於哈薩以難(17節)。
**17.** 「北邊……」:或作「至於北邊,北方的邊界應當是……」。東部邊界將從分離大馬士革與浩蘭的領土開始,然後沿著約旦河的路線到達死海。此外,約旦河東支派所佔據的土地,也將從以色列地中分離出來。事實上,約旦河東支派(在約書亞的分配中)是靠容忍才佔據了他們的土地。這不屬於迦南本境,即應許之地。因此,先前在約旦河東的支派,在此處於迦南地獲得了分配,儘管供物(四十五章1節)延伸到了約旦河外相當遠的地方(參閱四十八章圖表)。整個安排是理想化且具象徵意義的,此處的異象與「水」(四十七章1節注釋)的情況一樣,為了維持象徵性的數字,脫離了土地的物理特徵。
**19.** 南界(參閱民數記三十四章4節)始於他瑪,可能是一個靠近死海南端的村莊。這個詞的意思是「棕櫚樹」,在聖地中不止一座城市以此命名。
「河直到大海」:原文作「向大海的河」。河是指流入地中海靠近萊諾科盧拉(Rhinocolura,即 El Arish)的急流。
**22.** 「寄居的外人」:這是土地分配中一個全新的特徵。不僅是血統上的以色列人,凡歸附以色列、效忠真神的人,都將擁有繼承權。這裡開啟了外邦人透過亞伯拉罕的後裔所能獲得的福分。參閱羅馬書九章24節及後續經文。舊約時代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隔閡,如今終於被廢除了。但當外邦世界以此方式與神的子民聯合時,以色列仍然是選民,是這種聯合的中心。並沒有在舊教會之外建立一個新教會。外邦世界被吸收到以色列中——即神為萬國所立的標準——也就是從起初就存在,並將存到永恆的唯一真教會。
**四十八章:** 聖地詳細的分配。支派最初(在約書亞領導下)的佔領順序僅被部分遵循。這是一個全新的秩序,其理想化的特徵正如其他地方一樣,體現在精確且相等的測量上。從北到南,七個支派依次排列。接著是一份作為獻給主之供物的土地,細分為:(1)北邊給利未人,(2)中間給祭司與聖殿,(3)南邊給城市與服事城市的人。這三部分形成一個正方形,並不佔據土地的全部寬度,但在東西兩側由分配給王子的土地所側翼包圍。隨後,在城市以南,是其餘支派的份。
**8.** 「供物」(9-12節):此處的供物包括所有給祭司、利未人、城市和王子的土地;不同部分有所區別。所有這些加起來,從西到東延伸,方式與其他支派的份相同。
**16.** 「五千」:即25,000肘正方形中,從北到南剩下的部分。
「俗地」:指用於公共用途,以區別於歸給主的聖地。
**17.** 城市為4500肘的正方形,從城市土地的北、南、東、西各劃出250肘。
**18-19.** 「服事城的人」:即耕作者或農夫。
**19.** 古時,這座城市屬於便雅憫與猶大,居民主要來自這兩個支派。現在,所有支派都要在其中享有平等的份,以避免嫉妒(參閱撒母耳記下十九章43節)。
**20.** 「聖供物……四分之一」:或作「作為聖供物,四分之一用於……」。
**21.** 此處精確描述了王子在供物邊界上的分配位置。
**30.** 「城的出口」:31節所描述的門,測量(蘆葦)涉及邊界。經文應劃分為:30. 城的出口如下。31. 北面四千五百肘:城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北面三門……等。
**35.** 城牆的周長,即4500肘的正方形,周長為18,000肘,不到37英里。約瑟夫時代耶路撒冷的周長被他估計約為四英里。
「城的名稱」:先知們習慣透過給城市、民族等命名來表達屬靈意義(參閱四十三章15節注釋)。耶柔米解釋道:「這城的名稱將不再是耶路撒冷(和平之城),而是『耶和華沙瑪』(耶和華的所在),因為耶和華將永遠不再像從前那樣離開它,而是將它作為祂永遠的產業。」神榮耀的可見同在,曾一度體現在會幕與聖殿中,後來離開了,且不會以同樣的形式回歸。然而,以西結對神的異象,看見一座重建的聖殿以迎接神聖同在的榮耀,這是一個預言性的異象,在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身上得到了應驗,祂支搭帳幕在人間(約翰福音一章14節)。參閱羅馬書九章25節;啟示錄二十一章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