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第42章
**1. 外院**:即外面的院子,第3節亦同。
**對著那地……的屋子**:指聖殿的建築,因為這一排屋子是靠著聖地邊界牆的八十肘,以及聖殿院牆的二十肘而建的(參見圖表二)。
**2. 他帶我到……一排長一百肘的屋子**:東西走向,門開在屋子的北側。祭司從外院進入(第9節);這排屋子的寬度為五十肘,南北走向(第8節)。
**3. 這些屋子**(參見結四十六19):並未延伸到西牆;在西牆與屋子之間有一個烹飪用的院子(第13節),大約四十肘乘三十肘:這樣的院子及其通道填補了五十肘見方的角落,就像百姓的廚房院子一樣。在這些屋子裡有祭司的餐廳(參見第13節)和浴室,因為祭司若不先沐浴,就不能進入他每日的職事。這些屋子延伸到「聖地」之外,直到聖殿的院牆,牆的另一邊是二十肘的空地。這排屋子(H)無疑是沿著聖殿牆壁延伸的,因此這些祭司的屋子,就像那三十間屋子一樣,建在一個平台上,並且在東側對著這鋪石地。
**譯文(第1-3節)**:然後他帶我到外院,往北走;他帶我到對著聖地、對著聖殿建築的屋子,在北面,沿著一百肘長的前面,門在北邊,寬五十肘,對著內院的二十肘,並對著外院的鋪石地,樓層重疊,共有三層。
**4. 走廊**:屋子前面有十肘寬的通道,通向裡面,有一肘寬的路,門向北。這通道有樓梯通往上層,而沿著建築的北面有一個一肘寬的邊緣,就像守衛室前的一樣(結四十12),北門(通往地下室)就開在這個邊緣上。其他人則遵循七十士譯本:「在屋子對面有一條十肘寬、一百肘長的走道。」
**5. 譯文**:上層的屋子較短,因為走廊從建築的底層和中層屋子佔用了空間。這座建築呈階梯狀上升,正如巴比倫建築中常見的那樣,因此上面兩層的每一層都比下面的一層向後退縮。
**6. 建築的正面**:不是由柱子支撐,而是從底層和中層屋子向地面縮進。
**7. 牆**:此處的牆必須是從北到南的,將屋子東側的通道與外院隔開,因此長五十肘。
**8. 長度**:從北到南。
**在聖殿前**:這描述了它們的大致位置;更精確地說,它們部分對著聖地,部分對著聖殿院(第11節)。
**9. 入口**:從這些屋子進入聖殿院的通道位於東側,由牆隔開(第7節)。這通道被描述為位於屋子下方,是在地下室,並且有台階通往比外院高出許多台階的聖殿院。
**10. 譯文**:寬度方向是朝東的牆(第7節);在聖地和建築的前面是屋子:即在東邊是牆(參見第7節);沿著聖地和建築(聖殿)的邊界牆坐落著這些屋子。
**11-12. 譯文**:沿著對著北面屋子的前面,長度與寬度都與它們相同,並且所有出口、樣式和門,都與南面的屋子一樣;在通道的盡頭有一個門,牆的通道向東,正如人進入它們(屋子)一樣。
**13. 在利未記十章13節中**:規定祭司應在聖地吃祭物。這原本是在內院的祭壇前,現在指定了專門的屋子,這些屋子就成了此目的的聖地。贖愆祭和素祭中未燒盡的部分被吃掉(利七6),但贖罪祭則在營外焚燒(結四十三21)。可能祭物是從祭壇帶到屋子,然後才被運出去的。
**14. 參見利未記十六章23節**。
**那些為百姓預備的物**:即外院。
**16-19. 院子**:聖殿及其院子被精確尺寸的區域(三千肘,即一千五百碼)所環繞。參見圖表四。
**16. 內殿**:聖殿及其院子,所有位於牆內的部分(結四十二20);這是在外院的東軸線上。
**測量周圍**:他帶領先知進入的區域,穿過外院的東門。
**20. 聖地與俗地**:此處的聖地可能是指至聖所,以區別於聖殿的其他部分(結四十一23;四十五3);但這個詞可以擴展,首先指整個聖殿,然後指所有被分別為聖的土地,以區別於俗地,即普通用途的土地。在異象中,院子建在連續的平台上,外院比周圍區域高出七級台階,內院比外院高出八級台階,而聖殿本身比祭壇院高出十級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