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第16章
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
3. 說:主耶和華對耶路撒冷如此說:你出生之地,你的父親是亞摩利人,你的母親是赫人。
4. 論到你出生,當你生的日子,你的臍帶沒有被割斷,你也沒有用水洗澡,以致潔淨,沒有用鹽醃你,也沒有用布裹你。
5. 沒有眼顧惜你,為你做一件照你所當做的,使你得憐恤;當你生的日子,你被拋棄在田野,因為你被厭惡。
6. 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滾在自己的血中,就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是的,我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
7. 我使你繁衍,好像田野的草木;你長大,長得高大,又得了極美的裝飾,乳房成形,頭髮長成,你卻仍然赤身露體。
8. 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看哪,你的時候到了,是戀愛的時候;我展開衣襟遮蓋你,遮住你的赤身露體;我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 那時我用水洗你,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
10. 我也給你穿上繡花衣服,穿上獾皮鞋,用細麻布束腰,用絲綢遮蓋你。
11. 我又用裝飾妝飾你,將鐲子戴在你手上,將金鍊戴在你頸項上。
12. 我將環子戴在你鼻子上,將耳環戴在你耳朵上,頭上戴美麗的冠冕。
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裝飾,你的衣服是細麻布和絲綢,並繡花衣;你吃的是細麵、蜂蜜和油。你極其美麗,發達成為王后。
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列國中,因為我加在你身上的威嚴,使你的美貌完全,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5. 然而,你仗著自己的美貌,又因有名聲就行邪淫,對過路的人大行淫亂,將你的美貌任人隨意使用。
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搭了花紋的邱壇,在上面行邪淫;這事將來必不發生,也不這樣。
17. 你又拿我賜給你金銀的寶器,為自己製造人像,與它行邪淫。
18. 你拿你的繡花衣服遮蓋這些偶像,又將我的油和香放在它們面前。
19. 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細麵、油、蜂蜜,你都擺在它們面前為馨香的祭物;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0. 你又將你為我所生的兒女,拿去獻給它們,做祭物給它們焚燒。
21. 你行邪淫,豈是小事,竟殺了我的兒女,使他們經過火歸與它們嗎?
22. 在你一切可憎的邪淫中,你沒有追念你幼年的日子,那時你赤身露體,滾在血中。
23. 在你行了這一切惡事之後(主耶和華說:禍哉!禍哉!你),
24. 你又為自己建了高處,在各街上築了邱壇。
25. 你在各路頭上建築你的邱壇,使你的美貌被厭惡,張開腳任過路的人隨意行淫,多行邪淫。
26. 你也與鄰國埃及人行邪淫,就是身體強壯的;你多行邪淫,惹我發怒。
27. 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減少你的糧食,將你交給恨你的女子,就是非利士的眾女子;她們因你淫亂的行為,對你感到羞恥。
28. 你又因貪得無厭,與亞述人行邪淫;你與他們行淫,仍不滿足。
29. 你在迦南地多行邪淫,直到迦勒底;即使這樣,你仍不滿足。
30. 主耶和華說:你做這一切事,行了這淫婦所行的,你的心是何等軟弱!
31. 你在各路頭上建築你的邱壇,在各街上築了高處,竟不像妓女,因為你藐視賞賜。
32. 你這行淫的妻子,寧可接納外人,而不接納丈夫!
33. 眾妓女受禮物,你倒給眾情人禮物,賄賂他們,使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邪淫。
34. 你行邪淫,與別的婦人不同,因為沒有人隨從你行淫;你給人酬金,人卻不給你酬金,所以你與眾不同。
35. 所以,你這妓女啊,要聽耶和華的話。
36. 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的污穢傾倒出來,你與情人行邪淫,又隨從你一切可憎的偶像,並將你兒女的血獻給它們,
37. 因此,我必聚集你所愛的一切情人,就是你所喜愛的,連同你所恨惡的;我必從四圍聚集他們來攻擊你,向他們顯露你的赤身露體,使他們看見你的一切赤身露體。
38. 我必審判你,像審判行淫和流人血的婦人一樣;我必使你遭憤怒和嫉妒的血。
39. 我也必將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邱壇,毀壞你的高處;他們必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美麗的寶器,留下你赤身露體。
40. 他們必帶大會來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將你刺透。
41. 他們必用火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人眼前對你施行審判;我必使你停止行淫,也不再給酬金。
42. 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憤怒,我的嫉妒必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發怒。
43. 因為你沒有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反而在這一切事上惹我發怒;所以,主耶和華說:我也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使你不再行這一切可憎的淫亂。
44. 看哪,凡用俗語的,必用這俗語攻擊你說:母親怎樣,女兒也怎樣。
45. 你是母親的女兒,厭惡丈夫和兒女;你是姊妹的姊妹,厭惡丈夫和兒女。你們的母親是赫人,父親是亞摩利人。
46. 你的姊姊是撒馬利亞,她和她的女兒住在你左邊;你的妹妹是所多瑪,她和她的女兒住在你右邊。
47. 你不但行在他們的道中,照他們可憎的事去做,甚至覺得這事還算小,你行事比她們更敗壞。
48.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的姊妹所多瑪和她的女兒,還沒有行過你和你女兒所行的事。
49. 看哪,你姊妹所多瑪的罪孽是:她和她的女兒心驕氣傲,飽食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
50. 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所以我看見了,就將她們除掉。
51. 撒馬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她們更多,竟使你的姊妹顯為義了。
52. 你既判斷你的姊妹,就當擔當自己的羞辱,因為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可憎,她們比你更顯為義;你也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因為你使你的姊妹顯為義。
53. 我必使她們被擄的歸回,就是使所多瑪和她的女兒歸回,使撒馬利亞和她的女兒歸回,也要使你中間被擄的歸回,
54. 好叫你擔當自己的羞辱,並因你所做的一切事感到羞愧,因為你竟成了她們的安慰。
55. 你的姊妹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必歸回原狀;撒馬利亞和她的女兒,也必歸回原狀;你和你的女兒,也必歸回原狀。
56. 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姊妹所多瑪,豈不是你口中的笑談嗎?
57. 那時,你的罪惡還未顯露,像現在受敘利亞和四圍列國的羞辱,以及非利士女子對你的藐視一樣。
58. 你必須擔當你淫亂和可憎的事,這是耶和華說的。
59.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既輕看誓言,背棄盟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
60. 然而,我要追念我幼年與你所立的約,也要為你建立一個永恆的約。
61. 那時,你追念你的行為,就必抱愧;當你接納你的姊妹,就是你的姊姊和妹妹,我必將她們賜給你為女兒,卻不是因你所立的約。
62. 我必堅定我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63. 好叫你追念,心裡抱愧,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因為我赦免你所行的一切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