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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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23章

1. 不可隨意散布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作妄證的人。
2. 不可隨眾行惡;在爭訟的事上,不可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
3. 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
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
5. 若看見恨你之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把馱卸下。
6. 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
7. 當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為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8. 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10.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
11. 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得吃的;他們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12. 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
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
14. 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
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那月從埃及出來的。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
16. 又要守收割節,所收的是你田間所種、初熟之物。並在年底收藏,要守收藏節。
17. 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
18. 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也不可將我節期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
19. 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0.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
21. 你要在祂面前謹慎,聽祂的話,不可惹祂,因為祂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我的名在祂裡面。
22. 你若實在聽從祂的話,照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
23. 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
24. 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它,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徹底拆毀,打碎柱像。
25.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祂必賜福與你的糧與水,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
26. 你境內必沒有墜胎的,不生產的。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
27. 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裡的居民在你面前驚惶,擾亂你所攻擊的人,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
28. 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
29. 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獸多起來害你。
30. 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增,承受那地為業。
31. 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
32. 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
33. 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引誘你犯罪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這段經文(出埃及記二十四章)描述了西奈山立約的莊嚴時刻。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的七十位長老,蒙召上山,在神面前敬拜。這是一個極具神聖意義的場景,他們看見了以色列的神,祂腳下彷彿有藍寶石鋪成的工,如同天色般明淨。這段經文特別提到,神雖然向這些以色列的尊貴者顯現,卻沒有下手傷害他們;他們在神面前吃喝,這象徵著神與祂子民之間和諧的團契與盟約的確認。

隨後,摩西被召上山,神將寫有律法與誡命的石版賜給他,作為教導百姓的準則。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這段期間他沒有吃喝,正如後來以利亞在何烈山以及我們的主在曠野禁食四十天一樣,這預表了律法與先知在神救贖計畫中的重要地位。

二十五章開始,神吩咐摩西建造會幕。這不僅是一個敬拜的場所,更是神要在祂子民中間居住的具體標記。神要求百姓甘心樂意地奉獻金、銀、銅、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以及各種香料與寶石。這一切奉獻必須出於甘心,因為神所悅納的敬拜,從來不是強迫的稅收,而是出於心靈的自願。

會幕的核心是約櫃,它是神與祂子民立約的見證。約櫃內放置著神親手寫下的「法版」(即十誡),象徵著神公義的律法。約櫃之上是施恩座,兩旁有基路伯,這是神與摩西說話、向祂子民施恩的地方。施恩座的設計,預表了神在公義的律法之上,透過代贖的血,向祂的子民施予憐憫。

此外,神還吩咐製作陳設餅的桌子與金燈臺。陳設餅(或稱「面前的餅」)代表十二支派在神面前的蒙悅納,象徵神不斷地供應祂子民的需要,並悅納他們獻上的美善行為。金燈臺則有七個燈盞,象徵著神在聖所中持續的光照與引導。

這一切器物的建造,都必須嚴格按照神在山上指示摩西的樣式。這提醒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人的創意不能取代神的啟示。會幕的每一個細節,從約櫃的皂莢木到金燈臺的杏花裝飾,都指向一個核心真理:神渴望與祂的子民同住,並透過祂所設立的救贖與盟約,使他們成為聖潔的國度。

三朵杏花狀的杯。如雕塑所示,這些杯似乎是與節點直接相連的。

(一朵花)百合花;這種呈現方式與雕塑十分吻合。

(燈臺)在此處以及隨後的兩節經文中,這個詞似乎是指燈臺的莖幹,作為燈臺的核心部分。從第 31-35 節看來,燈臺的裝飾是由統一的部件組成,每個部件包含一朵杏花、一個節點和一朵百合花;莖幹由四個這樣的部件組成;每一對分枝都在其中一個節點處與莖幹相連;而每個分枝則包含三個部件。在將經文中的描述與雕塑形象進行對比時,必須考慮到雕塑家在臨摹時可能存在的一些偏差。

37. (燈盞)這些燈盞很可能與埃及人及其他民族所使用的相似,是淺口的帶蓋容器,形狀呈橢圓形,一端有開口,燈芯從中伸出。燈臺放置在聖所的南側(出二十六 35),燈盞的排列與牆壁平行,或者根據約瑟夫的說法,略呈斜向。如果燈盞的燈芯口朝外,它們就會照亮燈臺的前方;也就是朝向北側(參見民八 2)。

會幕中必然需要光,而在任何儀式中使用的光,通常都可以被視為「真理之光」的象徵;但在立約之民的聖所中,這顯然具有明確的含義,即燈盞的數量(七個)與聖約的數量相符。耶和華的約本質上就是一個光的約。

37. (他們要點燈)參見邊註及利未記一章 9 節的註釋。
38. (剪子)用於修剪和調整燈芯。(參見賽六 6。)

(蠟花剪盤)這是淺口的器皿,用來盛放從燈芯上剪下來的燒焦殘渣。同一個希伯來詞根據上下文,在出埃及記二十七章 3 節、三十八章 3 節被譯為「火盆」;在民數記四章 14 節、十六章 6 節被譯為「火鼎」。

39. (一他連得純金)約 94 磅。

二十六 1-37。(參見三十六 8-33。)會幕由三個主要部分組成:會幕本身(1-6 節)、帳棚(7-13 節)以及罩棚(14 節)(參見三十五 11,三十九 33、34,四十 19、34;民三 25 等)。這些部分在希伯來文中區分得非常清楚,但在英文譯本的許多地方卻被混淆了(參見第 7、9 節等)。會幕本身應由繡有基路伯圖案的細麻帷幔,以及包含聖所和至聖所的木板結構組成;帳棚應為真正的山羊毛織物帳棚,用以覆蓋並遮蔽會幕;罩棚則應由染紅的公羊皮和「他海」皮(出二十五 5)製成,鋪在山羊毛帳棚之上,作為抵禦風雨的額外保護。關於會幕的外形及其各部分的排列,請參見本章末尾的圖示。

1. (會幕)即「米什康」(Mishkan),意為「居住之所」;當指代耶和華的居住之所時,希伯來文詞彙通常會帶有定冠詞。但在這裡,該詞並未在其完整意義上使用,即並非指耶和華的居住之所:它僅指會幕的帷幔(第 6 節)。事實上,這個詞的使用有三個不同的範圍:(1)嚴格意義上,包含會幕的帷幔及其木結構(出二十五 9,二十六 30,三十六 13,四十 18 等);(2)狹義上,僅指會幕的帷幔(出二十六 1、6,三十五 11,三十九 33、34 等);(3)廣義上,指包含帳棚和罩棚的會幕(出二十七 19,三十五 18 等)。

(十幅幔子)更準確地說是「四幅寬度」。其中五幅寬度連接在一起,形成了我們通常所說的一大塊帷幔(第 3 節)。這樣形成的兩塊帷幔通過帶子和鉤子連接起來,構成了整個會幕的帷幔(第 6 節)。

(巧匠的手工)更準確地說是「熟練織工的手工」。基路伯的彩色圖案(參見出二十五 4、18)應在織布機上織出,如同掛毯和地毯的製作(參見第 36 節註釋)。關於紡織品製作中使用的不同工匠,請參見三十五章 35 節。

3. 每幅由五個寬度組成的帷幔(參見第 1 節),長 42 英尺,寬 30 英尺(以一肘為 18 英寸計算)。
4. 其含義似乎是:你要在連接處的一幅帷幔邊緣上做藍色帶子;在另一幅帷幔連接處的邊緣上也要做同樣的事。「連接」是指將兩塊帷幔結合在一起;「邊緣」是翻譯自一個表示末端或邊界的詞。

6 你要用金子、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捻的細麻,用巧匠的手工製作以弗得。

7 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連於兩頭,使它相連。

8 以弗得上面巧工織的帶子,要和以弗得一樣的作法,用金子、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捻的細麻作成。

9 你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

10 六個名字在一塊寶石上,其餘的六個名字在另一塊寶石上,都要照他們出生的順序。

11 要用刻寶石的手藝,像刻圖章一樣,刻這兩塊寶石,上面要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你要將寶石鑲在金槽中。

12 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兒子作紀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主面前作紀念。

13 你要用金子作金槽,

14 又用純金作兩條鏈子,編織如繩,將這編織的鏈子繫在金槽上。

15 你要用巧匠的手工製作決斷的胸牌;要和以弗得的作法一樣,用金子、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捻的細麻製作。

16 胸牌要四方的,疊為兩層;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17 要在上面鑲寶石四行:第一行是紅寶石、黃寶石、紅瑪瑙;這是第一行。

18 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剛石。

19 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20 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些都要鑲在金槽中。

21 這些寶石都要按著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彷彿刻圖章,刻十二個支派的名字。

22 你要在胸牌上用純金編織如繩的鏈子。

23 在胸牌上要作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

24 要把那兩條金鏈子穿在胸牌兩頭的環子上。

25 又要把鏈子的那兩頭繫在兩塊金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的肩帶上。

26 要作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在以弗得內邊的邊緣上。

27 又要作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兩條肩帶的下邊,靠近接縫處,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以上。

28 要用藍細帶子把胸牌的環子與以弗得的環子繫住,使胸牌貼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上,不可與以弗得離縫。

29 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將代表以色列兒子的決斷胸牌帶在胸前,在主面前常作紀念。

30 你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裡;亞倫進到主面前的時候,要帶在胸前,在主面前常將以色列人的決斷帶在胸前。

31 你要作以弗得的外袍,顏色全藍。

32 袍子的領口要在中間,領口周圍織上領邊,彷彿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

33 袍子周圍底邊上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作石榴,在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

34 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周圍的底邊上。

35 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子。他進聖所到主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響聲必被聽見,免得他死亡。

36 你要用純金作一面牌,在上面按刻圖章的手法,刻著:歸主為聖。

37 要用一條藍細帶子將牌繫在冠冕上,使牌戴在冠冕的前面。

38 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以色列人在一切聖物上所犯的罪,使他們在主面前蒙悅納;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

39 要用細麻線織內袍,用細麻線作冠冕,又用繡花的手工作腰帶。

40 你要為亞倫的兒子作內袍、腰帶、裹頭巾,為榮耀,為華美。

41 要把這些穿在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身上,又要膏他們,將他們分別為聖,好給我就職作祭司。

42 要給他們作細麻布褲子,遮掩下體;褲子要從腰達到大腿。

43 亞倫和他兒子進會幕,或就近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必穿上這些,免得擔罪而死。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永遠的定例。

與祂子民的會眾相會。這節經文可以譯為:「在那裡,我必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必因我的榮耀成為聖。」參看邊註。

44-45. 設立會幕以及在其中服事的祭司,其正式的奉獻禮,目的是為了讓耶和華從埃及奴役中釋放出來的整個國家,能在日常生活中分別為聖,並持續活在祂的同在中,成為「祭司的國度,為聖的國民」(十九6)。

46. 參看創世記十七章7節。

三十1-10.(三十七25-28,四十5)香壇應當是用皂莢木做成的櫃子(二十五5),長寬各十八英吋,高三英呎(以一肘為十八英吋計算),全身包金。壇的四角應當有四個「角」向上突出,如同燔祭壇的角一樣(二十七2)。壇的頂部周圍應當鑲上金牙邊。在壇的兩側各有一個金環,當壇需要搬運時,可以將槓穿入環內。

4. 在兩旁金環內。參看邊註。其意似乎是:你要為它做兩個金環,安在牙邊以下;在壇的兩側各安一個環(即每側一個)。
6. 香壇的位置是在幔子外,正對著約櫃上的施恩座,以及在幔子外、南側的燈臺與北側的陳設餅桌之間(四十22-24)。它似乎被視為比聖所中其他器物與至聖所的聯繫更為緊密;若我們將香壇與香的象徵意義聯繫起來,即香象徵著主子民的禱告(詩一百四十一2;啟五8,八3-4),那麼本節提到的施恩座,似乎為香壇的地位高於陳設餅桌與燈臺提供了額外的論據。
7. 燈。參看二十五章37節。

7-8. 燒香是伴隨著早晚的祭祀進行的。這兩種獻祭形式象徵著人的靈魂在行動與言語上,都渴望與耶和華交通。參看詩篇一百四十一篇2節。

9. 透過這項規定,香壇的象徵意義得以保持純粹,不致混淆。贖罪是透過院子外銅壇上的祭牲來完成的;而與神和好的敬拜者,其禱告則是在會幕內得到體現。
10. 參看邊註。

11-16.(三十八25-28)贖命銀。將這段經文與民數記一章1-3節進行比較,我們或許可以推斷,前者是指在收取贖命銀時對成年以色列人進行的一次點名,而後者所規定的則是根據家譜與軍事編制進行的正式登記。

「作贖命的銀子」:真誠的敬拜者所繳納的這筆銀子,既是信心的果子,也是信心的標記,表明他相信那救贖他並將他帶入聖約之耶和華的恩慈。因此,這筆款項被恰當地稱為贖金,因為它涉及個人對救贖事實的認領。關於「生命」一詞,參看利未記十七章11節。

「免得他們中間有瘟疫」:即他們不會因忽視與藐視屬靈特權而招致懲罰。參看二十八章35節;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7-30節;以及我們聖餐禮中的勸勉文。

13. 「半舍客勒」。半舍客勒銀子的重量,按現在的價值大約相當於一先令三便士半(參看創世記二十三16。參看三十八24註)。「季拉」字面意思是「豆」,可能指角豆樹或刺槐樹的豆子。它被用作一種小重量單位的名稱,正如我們的「格令」(grain)源自一粒小麥一樣。
15. 每一個以色列人在耶和華面前的地位都是一樣的。參看11、12節。
16. 「會幕」。即會幕,此處與二十七章20節相同。

「作以色列人的紀念」:會幕中使用的銀子是一個紀念,提醒每個人他在主面前的地位,即作為聖約子民的一員。

17-21.(三十八8)「銅洗濯盆」及其座的銅,是來自那些自願獻出這些奢侈品的婦女所捐贈的銅鏡。銅鏡在古埃及人中被廣泛使用。關於洗濯盆的形狀沒有給出任何說明。在所羅門聖殿中用於同樣目的的銅海和十個盆,則有精緻的藝術設計,並有詳細的描述(王上七23-39)。

19. 「洗手洗腳」。在某些莊嚴的場合,祭司需要全身沐浴(二十九4;利十六4)。洗濯盆也必須為那些需要潔淨的祭牲部位提供用水(利一9)。
20. 「免得他們死亡」。參看二十八章35節註。

22-38. 參看三十七章29節。

23. 「上好的香料」:即最好的香料。

「純沒藥」:這是一種樹脂,來自生長在阿拉伯南部和東非的一種低矮、多刺、雜亂的樹,植物學家稱之為沒藥樹(Balsamodendron myrrha)。此處譯為「純」的詞,字面意思是「自由流動的」,這個稱號的解釋是:最好的沒藥據說會從樹皮中自然滲出,而品質較差的則是透過在樹皮上割口,從而流出較多數量。

「五百舍客勒」:大約超過十五磅。參看三十八章24節。

「肉桂」:得自一種與月桂樹相關的樹,生長在錫蘭和印度洋的其他島嶼上,植物學名為錫蘭肉桂(Cinnamomum zeylanicum)。它是樹皮內層在陽光下曬乾後的產物。早在古代,它就由俄斐(Ophir)的人從印度進口,並由往返於埃及與敘利亞之間的貿易商隊從阿拉伯南部帶來其他香料。出埃及記中提到的這些香料,可以被視為我們所知與遙遠東方進行貿易的最早記錄。

「二百五十舍客勒」:大約七磅十四盎司。

「香菖蒲」:芬芳的蘆葦(或燈心草),很可能就是現在印度所知的檸檬草。

24. 「桂皮」:是印度一種樹(Cinnamomum cassia)的內皮,其葉子的形狀和其他一些細節與生產肉桂的樹不同。在古代,它可能像現在一樣,比肉桂便宜得多,這或許就是為什麼它被使用雙倍分量的原因。

「一欣」:大約六品脫。參看利未記十九章36節。

25. 「聖膏油」。應譯為:聖膏油。

「按作香之法」:根據猶太傳統,香料的精華是先被提取出來,然後再與油混合。膏油的調製,以及香的調製,都委託給了比撒列(三十七29),而保存它的責任則交給了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民四16)。在後來的時代,它是由祭司的兒子們調製的(代上九30)。

26-28. 你要用這油膏會幕、法櫃、桌子和桌子的一切器皿、燈臺和燈臺的器皿、香壇、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以及洗濯盆和盆座。

29. 你要使這些物成為聖,好使它們成為至聖;凡觸摸這些東西的都成為聖。
30. 你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分別為聖,可以供祭司的職分給我。
31.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油我要世世代代作為聖膏油。
32. 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做與它相似的;它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
33. 凡調和與它相似的,或將這膏油放在外人身上的,必從民中剪除。
3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這馨香香料與純乳香,各樣要一般分量。
35. 你要用作香之法,調和做成香,純淨聖潔。
36. 這香要取點搗得極細,放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相會的地方;這香要以你們為至聖。
37. 你們不可按這調和之法為自己做香;要以為這香是聖的,歸耶和華。
38. 凡做香和這香一樣,為要聞香味的,必從民中剪除。

三十一1-11.(三十五30-35)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的這次莊嚴呼召充滿了教導。他們的工作只是手工藝,但卻是耶和華親自按名呼召他們去完成任務,而他們現在被要求在各自工藝中運用的能力,也被宣告是聖靈所賜的。因此,每一項技巧的努力,每一種井然有序的勞動,當指向正確的目標時,都被帶入了最高層次的關聯中。

有充分的理由認為,比撒列的祖父戶珥,就是那位在利非訂與亞瑪力人爭戰時,協助亞倫扶住摩西雙手的戶珥(十七10),也是摩西在山上時,與亞倫一同負責管理百姓的那位(二十四14)。約瑟夫說他是米利暗的丈夫。因此,比撒列很可能與摩西有親戚關係。他是金屬、石頭和木工的首席工匠;他還必須負責調製聖膏油和香(三十七29)。他在所有工匠中居首位,但亞何利亞伯似乎負責了所有的紡織工作(三十五35,三十八23)。

3. 「智慧、聰明、知識」:或者說,就是我們在聖靈降臨節特別祈求的「在萬事上有正確的判斷力」;即感知能力;以及經驗,對事實的實際認識。
4. 「做巧工」:應譯為:設計技巧精湛的作品。希伯來語短語與二十六章1節中描述紡織品時所用的「巧工」並不相同。
10. 「供職的衣」:應譯為:供職的聖衣;即大祭司獨有的官方服飾。本節提到的三種服裝似乎是聖所特有的。它們是:(1)大祭司華麗的禮服(參看二十八6-8,三十九1等)。(2)大祭司在一年中最莊嚴的場合所穿的白色細麻「聖衣」(參看二十八39;利十六4)。(3)所有祭司在日常服事中所穿的白色細麻衣(參看二十八40-41)。

12-17.(三十五2-3)安息日的刑法。在第四條誡命中,遵守第七日的命令是針對百姓的良心(參看二十章8節註):在此處,其目的是宣告違背此誡命是一種死罪。這兩段經文的關係,類似於利未記十八章、十九章與利未記二十章之間的關係。這項刑法似乎是作為建造會幕時的一項特別警告而引入的,以免百姓在熱心工作時,受到試探而違背神關於守安息日的律法。

14. 參看民數記十五章32-36節。此處指出了「從民中剪除」與「被處死」這兩種表達方式在意義上的區別。凡被從民中剪除的人,因其罪行,已將自己置於聖約之外,成為法外之徒。對於這樣的人,且僅限於此類案件,當罪行影響到國家福祉時(如本案),公共權力方可執行死刑。
15. 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做工的,必要把他治死。
16. 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
17. 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
18.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

三十二1-6. 金牛犢。百姓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先祖的信心,對一位看不見的真神之真實性認識不足。由於對摩西長期未歸感到失望,他們似乎認為摩西欺騙了他們,並可能在山上的雷聲中喪生了(二十四15-18)。因此,他們屈從於迷信的恐懼,退回到他們最熟悉的那種偶像崇拜形式(參看4節註)。摩西在後來對百姓的演講中,對這些情況的敘述更為簡略(申九12-21)。值得注意的是,約瑟夫在他那篇關於頒布律法的典型章節中,對這次背道行為隻字未提,儘管他提到了摩西兩次登上山。

1. 「亞倫」:摩西不在時,最高權力交給了亞倫和戶珥(二十四14)。

「為我們做神像」:名詞(Elohim)在形式上是複數,可以指「神」。但根據希伯來語習慣,其意義不必是複數,因此該詞被用作真神的通用稱號(創一1等。參看二十一6註)。此處指「一位神」,應據此翻譯。

2. 「摘下金耳環」:從早期開始,人們普遍認為亞倫並沒有主動參與群眾的瘋狂計畫;而是被他們的強求所迫,要求他們交出他認為他們不會輕易放棄的財產,希望能以此制止他們。假設這是他的目的,他卻錯誤地估計了他們的狂熱,因為所有百姓立刻就獻出了金子(2、3節)。無論如何,他的軟弱是不可原諒的,並引發了摩西的代求(申九20)。
4. 大多數現代評論家認可的意義是:他從他們手中接過金子,用雕刻的工具在模具中鑄成了一隻牛犢。以色列人一定對埃及人的牛崇拜很熟悉;或許他們許多人曾在歌珊地邊緣的赫利奧波利斯目睹過尼維斯(Mnevis)的祭禮,他們不可能對孟菲斯更著名的阿匹斯(Apis)祭禮一無所知。經文明確指出,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時就屈從於那裡的偶像崇拜(書二十四14;結二十8,二十三3、8);這與最早的猶太傳統(斐洛)相符。在下一節中,亞倫似乎將牛犢說成是耶和華的代表——「明日是向耶和華守節」。應當注意,以色列人崇拜的並不是一個有特定名字的活尼維斯或阿匹斯,而只是動物的金質象徵。埃及祭司與牛相關的神秘觀念可能已經佔據了他們的思想,當以這種修正過且較不粗俗的方式表達出來時,可能被應用於真正將他們從埃及人手中拯救出來的耶和華。因此,他們的罪不在於採用了另一位神,而在於他們試圖崇拜一位無法用任何符號來代表的神的可見象徵。耶羅波安的牛犢與這隻牛犢之間的密切聯繫,透過重複那句公式「領你出埃及地的神」得到了證明(王上十二28)。

「這是你的神」:即這是你的神,以色列啊。參看1節註。

7-36. 摩西在被委託的職分上的忠心,現在要受到考驗。他是否愛自己的榮耀勝過愛他所管理的弟兄;他是否寧願自己成為一個「大國」的創始人,還是寧願耶和華的應許在以色列全體百姓身上實現,這一切都將顯明出來。這對摩西來說可能尤為必要,因為他天性謙和。參看民數記十二章3節;並參看三章11節。摩西的這次試煉以非常相似的方式在民數記十四章11-23節中重演,可以與亞伯拉罕(創二十二章)和我們救主(太四8-10)的試煉相比較。

11. 「摩西便懇求耶和華他的神」:摩西沒有讓耶和華獨自一人;他像雅各一樣摔跤,直到像雅各一樣得到了祝福(創三十二24-29)。
14. 這陳述了一個事實,直到摩西第二次代求,即他從山上下來並目睹了百姓的罪之後,才向他啟示(30-34節)。那時他確信耶和華對祂古老子民的愛將會得勝。在聖經的語言中,當神施憐憫時,就說神「後悔」了。
15. 摩西轉身下山,手裡拿著兩塊法版。
16. 兩塊法版是兩面寫的,這面那面都有字。法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寫的,刻在法版上。
17. 約書亞一聽見百姓呼喊的聲音,就對摩西說:「在營裡有爭戰的聲音。」
18. 摩西說:「這不是人打勝仗的聲音,也不是人打敗仗的聲音,我所聽見的,乃是人唱歌的聲音。」
19. 摩西挨近營前,就看見牛犢,又看見人跳舞,便發烈怒,把兩塊法版從手裡扔在山下摔碎了。
20. 他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
21. 摩西對亞倫說:「這百姓向你做了什麼,你竟使他們陷在大罪裡?」
22. 亞倫說:「不要以我主的怒氣為烈。你知道這百姓專於作惡。
23. 他們對我說:『你為我們做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什麼事。』
24. 我對他們說:『凡有金子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一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
25. 摩西見百姓赤身露體(亞倫縱容他們,使他們在仇敵中間被譏笑)。
26. 摩西站在營門中,說:「凡屬耶和華的,都要到我這裡來!」於是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裡聚集。
27. 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
28. 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話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人。
29. 摩西說:「今天你們要自潔,歸耶和華為聖,各人攻擊他的兒子和弟兄,使耶和華賜福與你們。」
30. 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我可以為你們的罪代贖。」
31.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
32. 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
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
34. 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我的使者必在你前面引路;只是到我追討的日子,我必追討他們的罪。」
35. 耶和華擊殺百姓,是因他們同亞倫做了牛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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