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聖經註釋與著作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 & works
用語選擇

出埃及記 第12章

**3. 本月:** 這對你們要作一年的首月。

**4. 你們要對以色列全會眾說:** 本月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計算,也要按著各人飯量計算。

**5. 羊羔:** 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

**6. 十四日:** 你們要把牠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

**7. 血:** 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8. 烤火:**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

**9. 不可吃生的:** 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

**10. 留到早晨:** 你們不可留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

**11. 束腰:** 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12. 我要巡行:** 今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

**13. 作記號:**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

**14. 紀念:** 你們要紀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5. 七日:**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凡吃有酵之餅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16. 聖會:** 第一日你們要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這兩日之內,除了預備各人所吃的以外,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17. 守節:** 你們要守無酵節,因為我正當這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守這日,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8. 十四日晚上:**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

**19. 無酵:** 七日之內,在你們家中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

**20. 不可吃:** 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住處要吃無酵餅。

**21. 摩西召集:** 於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他們說:「你們要按著家口取出羊羔,把這逾越節的羊羔宰了。」

**22. 牛膝草:** 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裡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門,直到早晨。

**23. 耶和華巡行:** 因為耶和華要巡行擊殺埃及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就必越過那門,不容滅命的進你們的房屋,擊殺你們。

**24. 定例:** 這事你們要守著,作為你和你子孫永遠的定例。

**25. 進入應許之地:** 日後,你們到了耶和華照他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就要守這禮。

**26. 子孫問:** 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行這禮是什麼意思?」

**27. 獻祭:** 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他擊殺埃及人,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於是,百姓低頭下拜。

**28. 遵行:** 以色列人就去,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亞倫的行了。

**29. 半夜:**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頭生,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頭生,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30. 大哀號:** 法老和一切臣僕,並埃及眾人,夜間都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

**31. 召摩西:**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亞倫來,說:「起來!連你們帶以色列人,從我民中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32. 帶走羊群:** 也照你們所說的,帶著你們的羊群牛群走吧,並要為我祝福。

**33. 催促:** 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要死了。」

**34. 麵團:** 百姓就拿著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上。

**35. 借:** 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

**36. 恩寵:** 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了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37. 起行:**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38. 閒雜人:** 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39. 烤餅:**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麵原沒有發酵,因為他們被催逼離開埃及,不能耽延,也沒有為自己預備什麼食物。

**40. 寄居:**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

**41. 滿了四百三十年:** 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

**42. 當守之夜:**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

**43. 逾越節的條例:**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

**44. 僕人:** 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僕人,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吃。

**45. 寄居的和雇工:** 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吃。

**46. 一個房子:** 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47. 全會眾:**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

**48. 寄居的守節:**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才可以容他前來守這禮,他和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

**49. 同一條例:**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50. 遵行:** 以色列眾人就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他們就怎樣行了。

**51. 領出:**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

6. 迦南人:此處僅列出五個民族,而在三章 8 節列出了六個,在神給亞伯拉罕最初的應許中則有十個(創十五 19-21)。「迦南人」一詞是通稱,包含了巴勒斯坦地區所有含的後裔。
9. 希伯來文士通常將此視為一項正式的訓令,要求將律法寫在羊皮紙條上,並繫在手腕和額頭上;但其他注釋家普遍認為這應作隱喻理解。這些話似乎是放在父母口中。他們要時刻謹記逾越節的所有事實,並參照摩西時代之前埃及已有的習俗,將這些事實銘刻在心,彷彿寫在繫於手腕或額頭(兩眼之間)的紙莎草或羊皮紙上。若如申命記六章 7-8 節所推斷,摩西採納了這一習俗,他也會謹慎地告誡百姓,避免埃及人佩戴護身符的迷信。現代以色列人通常引用這條誡命,作為使用經文匣(phylacteries)的理據。
13. 驢:驢是不潔淨的動物,不能獻為祭物;這可能是出埃及時以色列人所馴養的唯一不潔淨動物。此原則後來擴展到所有不潔淨的牲畜;參見民數記十八章 15 節。

救贖:羊羔或綿羊被交給祭司,用於聖所的侍奉。

人的頭生子:救贖的代價定為聖所的舍客勒五舍客勒;參見民數記三章 47 節及其注釋。

18. 武裝:更準確的翻譯可能是「列隊」或「有序地」。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解除了武裝;由於他們居住在經常受到沙漠遊牧民族襲擊的邊境地區,他們必然習慣於使用武器。參見一章 10 節。
20. 以坦:即「圖姆(Tum)的聖所」(圖姆是下埃及特別以此名受崇拜的太陽神),位於赫里奧波里斯(Heliopolis)附近,埃及人稱之為「札爾(Zar)或札魯(Zalu)要塞」(即外國人的要塞);這是第十八王朝法老在準備進入敘利亞戰役時,檢閱軍隊的邊境城市。比東(Pithom,參見一章 11 節)與以坦含義完全相同,可能就是同一個地方。
21. 雲柱:神親自以超自然的方式為以色列人做了人類必須藉助自然媒介才能做到的事。波斯人和希臘人在行軍時會使用火和煙作為信號,在一份著名的紙莎草紙文獻中,一位埃及遠征軍的指揮官被稱為「士兵前方黑暗中的火焰」。因此,藉著雲柱這個標記,神顯明祂是他們的領袖與元帥(十五 3、6)。

XIV. 2. 轉回,安營在……:即離開曠野,向南轉,前往苦湖(Bitter Lakes)的西側,這完全將他們與沙漠隔開了。

比哈希錄:此地通常被認為是阿吉魯德(Ajrud),那裡有一座帶有大型優質水井的要塞,坐落於俯瞰平原的高地腳下,平原延伸至四里格(leagues)外的蘇伊士。從以坦出發的旅程可能需要兩到三天。

密奪:一座塔或堡壘,即埃及古蹟中的「馬格達爾(Migdal)」;它很可能就是距離蘇伊士約兩英里的比爾蘇韋斯(Bir Suweis)。

巴力洗分:腓尼基人在遠古時期於下埃及有定居點,這是他們崇拜其主神的名稱。毫無疑問,它靠近科爾蘇姆(Kolsum)或蘇伊士。從經文可以清楚看出,以色列人的營地從比哈希錄延伸至平原;他們的大本營位於比爾蘇韋斯與面對巴力洗分的海之間。在阿吉魯德,道路分岔為兩條,一條通往曠野,那裡現在是乾旱的,但在摩西時代可能無法通行(參見下一條注釋);另一條通往蘇伊士,毫無疑問,以色列人走的是這條路。

8. 他們被地困住了:摩西最初的意圖是經由曠野前往巴勒斯坦;當神指示改變方向並向南移動時,法老收到消息後,自然知道他們已被完全困住,因為當時紅海的水域延伸到了苦湖。眾所周知,紅海在遙遠的過去比現在向北延伸得多。在摩西時代,科爾蘇姆以北的水域與苦湖相連,儘管目前由於沙子的不斷堆積,中間的空間已被覆蓋了 8000 到 10000 碼。
5. 法老得知百姓逃跑:這是從方向改變中得出的自然推論,表明他們決心逃離埃及。在消息傳到法老之前,他和他的百姓都認為以色列人在以坦附近的地區舉行節日後就會回來。從以坦開始,消息會由駐軍指揮官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內傳送到拉美西斯,而騎兵這支訓練有素的部隊,將隨時準備立即出發。
7. 六百輛特選的車:埃及軍隊擁有大量戰車,每輛由兩匹馬牽引,配有兩人,一人持盾並駕車,另一人全副武裝。馬匹是純種的,以力量和精神著稱。戰車首次出現在第十八王朝的古蹟上。「埃及所有的車」應理解為駐紮在下埃及的所有戰車,其中大部分可能位於拉美西斯及法老總部附近的其他邊境要塞。

軍長:這個詞(Shalishim,字面意思是「第三」或「三十人」)可能代表一個埃及頭銜。國王身邊有一個由三十人組成的顧問團,每個人都有一個頭銜,即「三十人」。這個詞在列王紀中頻繁出現。大衛似乎將「三十勇士」組織成一個獨立的軍團(參見撒下二十三 1),保留了舊名稱,並採用了埃及的制度。

11. 埃及沒有墳地:這種尖刻的嘲諷可能是由埃及廣闊的墓地所引發的,稱其為「墳墓之地」並不為過。
12. 由我們去吧:這是一種誇張的說法,但並非完全沒有事實根據:因為儘管以色列人起初歡迎摩西的信息,但他們在第一次嚴峻的考驗中就完全屈服了。整段經文預示了百姓在曠野中的表現。
18. 埃及人所看見的……:真實的意思是,你們將永遠不會再以同樣的方式、在同樣的情況下看見埃及人。
15. 你為什麼向我哀求:摩西沒有提到他的代求,我們只能從神對他禱告的回應中得知這一點。
19. 神的使者:參見邊註及三章 2 節。
21. 強勁的東風:實現目標的媒介是自然的(參見十五 8 注釋);只要假設通道發生在蘇伊士附近,敘事的條件就得到了滿足。

水便分開:即海灣的水與科爾蘇姆以北的水完全隔開。

22. 作了他們的牆:參見那鴻書三章 8 節。水起到了壕溝和牆的作用;百姓在過海期間兩翼都不會受到攻擊;北面是覆蓋整個地區的水域;南面是紅海。
24. 晨更的時候:日出時分,即四月凌晨 6 點之前。

擾亂:因突如其來的恐慌。

26. 使水回流:風的突然停止,可能恰逢大潮(當時是滿月),會立即將低平的沙洲先變成流沙,然後變成一片汪洋,其速度遠快於一輛戰車或身穿重甲的騎兵逃脫所需的時間。
27. 傾覆了埃及人:最好如邊註所譯,神將他們從戰車上拋入海中。
28. 連一個也沒有剩下:逃脫是不可能的。法老的毀滅,除了詩篇一百三十六篇 15 節的明確陳述外,事實上是不可避免的。國王的位置在前衛:在每一座古蹟上,法老都被描繪成軍隊的領袖。法老的死亡以及戰車和騎兵的徹底覆滅,解釋了以色列人為何能安然撤退,穿過一個當時隸屬於埃及且易於被其軍隊進入的地區。如果圖特摩斯二世(Thothmosis II)確實是那位法老,那麼第一次有記載的半島遠征發生在他死後 17 年;而兩年後才採取措施恢復埃及在敘利亞失去的統治地位。這次拯救是如此徹底、如此奇妙:因此以色列人「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林前十 2)。當他們離開巴力洗分時,他們最終與埃及的偶像崇拜分離了;當他們穿過紅海時,他們對埃及權力的獨立性得到了印證;他們作為一個民族的生命從此開始,這是一種從此與對耶和華及其僕人摩西的信仰不可分割的生命,最終將融入祂兒子所啟示的更高生命中。

XV. 1-18. 隨著以色列的拯救,民族詩歌得到了發展,這首宏偉的讚美詩是其最初且完美的表達。這首歌由摩西和百姓演唱,這一表述顯然指出他是作者。經文明確指出它是當時寫成的,並且得到了最強有力的內部證據支持。在每個時代,這首歌都為以色列的詩歌定下了基調;特別是在拯救的重大關鍵時刻;在啟示錄(十五章 3 節)中,它與教會的最終勝利聯繫在一起。這首歌分為三個部分:1-5 節,6-10 節,11-18 節:每一部分都以對神的讚美開始;每一部分在長度和多樣化的意象上都有所增加,直到勝利的終結。

1. 他大大戰勝:直譯為「祂榮耀地榮耀了」。

馬和騎馬的:騎馬的可能包括騎兵,但正確地適用於戰車手。

2. 耶和華是我的力量與詩歌:即「雅(Jah)是我的力量與詩歌」。參見詩篇六十八篇 4 節。摩西在這裡選擇了這個名字,以引起人們對「我是」這一名字所確認的應許的注意。

我要為祂預備居所:即「我要榮耀祂」。我們的和合本譯文受到嚴重質疑,因為它暗示了一種思想(即建造聖殿),這在當時摩西的心中幾乎不可能存在,也不適合當時的場合。

3. 戰士:參見詩篇二十四篇 8 節。這個名字在這次場合有特殊的適當性:人類在勝利中沒有發揮任何作用;爭戰是屬於耶和華的。

耶和華是祂的名:即「雅是祂的名」。參見第 2 節。

4. 拋:如從投石器中拋出。參見十四章 27 節。
5. 如石頭:戰車上的戰士在古蹟上總是表現為穿著沉重的鎧甲:一套完整的「特選戰車」由經過高度回火的青銅板組成,袖子幾乎到達肘部,覆蓋全身和大腿幾乎到膝蓋。穿戴者必然會像石頭一樣立即沉下去,或者正如我們在第 10 節所讀到的,像鉛塊一樣。
7. 祢的烈怒:直譯為「祢的燃燒」,即祢憤怒的火,這是一個專門針對其效果而選擇的詞。
8. 神鼻孔的氣:對應於自然媒介,即東風(十四章 21 節),它將水推回:在北面,水升得很高,懸在沙灘上,但被強風擋住;在南面,它們以巨大的滾浪形式躺著,被同樣的媒介壓在紅海的深處。
9. 仇敵說:那些突兀、喘息的表達——埃及人的匆忙、貪婪和兇猛——以及他們思想的混亂和無序,屬於最高級的詩歌。它們使我們能夠體會到促使法老及其軍隊在險惡的沙洲上追趕以色列人的感受。
10. 祢用風一吹:注意這幾句話莊嚴的威嚴,與前一節的喧囂和混亂形成對比。在十四章 28 節,我們只讀到「水回流了」,這裡我們被告知這是因為風的緣故。這是在漫長的等待之後,耶和華「無與倫比的偉大」一次性確立的終極成就。
17. 祢聖潔的居所:可能是指巴勒斯坦,被視為應許之地,因神向列祖的顯現而聖潔,並註定要成為神百姓的家園,以及祂的榮耀和旨意得到完美啟示的地方:或者指摩利亞山。
14. 非利士的居民:即非利士人的國家。他們是第一批預期會遭到入侵的人,如果不是因為以色列人的膽怯,他們的地區本來會遭到入侵。
15. 以東的族長:參見創世記三十六章 15 節。它指的是以東的酋長,而不是國王。

摩押的勇士:摩押人的體力和高大身材在其他經文中也有記載:參見耶利米書四十八章 29、41 節。

迦南:這個名字在創世記的許多經文中,指定了整個巴勒斯坦:當然是參考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而使用的。埃及人知道這個名字,並且在古蹟中頻繁出現為「Pa-kanana」,這即使不是指整個巴勒斯坦,也是指黎巴嫩下方的北部地區,腓尼基人佔領了那裡並稱之為迦南。

17. 祢產業的山:參見第 13 節。
19. 法老的馬……:這一節不屬於讚美詩,而是標誌著從詩歌到敘事的過渡。
20. 女先知米利暗:這裡分配給米利暗和以色列婦女的角色符合埃及和希伯來人的習俗。男人們在摩西的帶領下合唱讚美詩;在每個間隔,米利暗和婦女們唱副歌,用手鼓和總是與莊嚴節日相關的節奏動作來標記節拍。比較士師記十一章 34 節,撒母耳記下六章 5 節及邊註。這段經文中用於手鼓的詞是埃及語,從其詞源和銘文中與之結合的圖形來看,它可能是圓形的樂器。

米利暗被稱為女先知,顯然(民數記十二章 2 節)是因為她和亞倫接受了神的啟示。這個詞在這裡用於其正確的含義,即說出神靈所暗示的話語。參見創世記二十章 7 節。她被稱為亞倫的姊姊,很可能是為了表明她特殊的地位,不是與民族領袖摩西並列,而是與他的主要助手和工具並列。

22. 摩西領以色列人:直譯為「摩西領……」。從紅海到西奈的旅程歷史實際上從這一節開始,如果將其作為另一章的開頭會更方便。

從紅海:摩西及其百姓停下來慶祝拯救的地點,普遍被認為是阿雲穆薩(Ayoun Musa),即摩西之泉。它是紅海通道附近唯一的綠洲。那裡有幾口井,在摩西時代,埃及人可能為了頻繁往返於薩比特卡迪姆(Sarbut el Khadem)和穆加拉乾谷(Wady Mughara)古老定居點的車隊使用,而將其封閉並精心維護。

書珥的曠野:這個名字屬於埃及東北邊境和巴勒斯坦之間的整個地區。這個詞無疑是埃及語,可能源自「Khar」一詞。

23. 瑪拉:他們不能喝瑪拉的水,因為水是苦的:因此這地方名叫瑪拉。
24. 百姓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什麼呢?」
25. 他呼求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裡,水就變甜了:在那裡,神為他們定了律例和典章,在那裡試驗他們。
26. 說:你若留意聽耶和華你神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留心聽我的誡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
27. 他們到了以琳,在那裡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他們就在那裡的水邊安營。

XVI. 1. 他們從以琳起行,以色列全會眾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間、汛的曠野,是在出埃及後第二個月的十五日。

3. 他們在曠野向摩西、亞倫發怨言,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耶和華的手下;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吃得飽足。你們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是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啊!」
4.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試驗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
5. 到第六天,他們要把所收進來的預備好了,比每天所收的多一倍。
7. 摩西、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必知道是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早晨,你們必看見耶和華的榮耀,因為耶和華聽見你們向他所發的怨言了。我們算什麼,你們竟向我們發怨言呢?」
8. 摩西說:「耶和華晚上必給你們肉吃,早晨必給你們食物得飽;因為耶和華聽見你們向他所發的怨言。我們算什麼?你們的怨言不是向我們發的,乃是向耶和華發的。」
9. 摩西對亞倫說:「你告訴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就近耶和華面前,因為他已經聽見你們的怨言了。』」
10. 亞倫正對以色列全會眾說話的時候,他們向曠野觀看,不料,耶和華的榮耀在雲中顯現。
1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2. 「我已經聽見以色列人的怨言。你告訴他們說:『到了黃昏,你們要吃肉,早晨必有食物得飽,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13. 到了晚上,有鵪鶉飛來,遮滿了營;早晨,營四圍的地上有露水。
14. 露水上升之後,不料,野地面上有小圓物,小如地上的霜。
15. 以色列人看見,不知道是什麼,就彼此對問說:「這是什麼呢?」摩西對他們說:「這就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
16. 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你們要按著各人的飯量,為帳棚裡的人,按著人數,每人取一俄梅珥。
17.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有的多收,有的少收。
18. 及至用俄梅珥量一量,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各人按著自己的飯量收取。
19. 摩西對他們說:「所收的,誰也不許留到早晨。」
20. 然而他們不聽摩西,內中有留到早晨的,就生蟲變臭了;摩西便向他們發怒。
21. 他們每日早晨,按著各人的飯量收取;日頭一發熱,就消化了。
22. 到第六天,他們收了雙倍的食物,每人兩俄梅珥。會眾的官長來告訴摩西。
23. 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了,要煮的就煮了,所剩下的都留到早晨。』」
24. 他們就照摩西的吩咐留到早晨,也不臭,裡頭也沒有蟲子。
25. 摩西說:「你們今天吃這個吧!因為今天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你們在田野必找不著了。
26. 六天可以收取,第七天是安息日,那一天必沒有了。」
27. 第七天,百姓中有幾個人出去收取,什麼也找不著。
28.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守我的誡命和律法,要到幾時呢?
29. 看哪!耶和華既將安息日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他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人出去。」
30. 於是百姓第七天安息了。
31. 這食物,以色列家叫它嗎哪,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滋味如同攙蜜的薄餅。
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叫你們留下一滿俄梅珥嗎哪,留到世世代代,使後人可以看見我當日將你們領出埃及地,在曠野所賜給你們吃的食物。」
33. 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盛一滿俄梅珥嗎哪,放在耶和華面前,留到世世代代。」
34. 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亞倫就怎麼行,把嗎哪放在法櫃前存留。
35. 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了有人居住之地,就是迦南的境界。
36. (俄梅珥是伊法十分之一。)

埃及軍隊在紅海中的事。

12. 「燔祭和平安祭」。這節經文清楚表明,葉忒羅被視為真神的祭司;這對於理解以色列人與其親族之間的關係,以及亞伯拉罕後裔中宗教的狀況,具有重大的意義。
18. 「從早到晚」。我們可以假定,由於分配亞瑪力人的戰利品(十七13),必然產生了許多糾紛,而這些案件在從以琳出發的旅途中不斷累積。
15. 「來求問神」。摩西的裁決無疑被百姓視為神諭。聖靈內在的感動對他而言已是足夠的指引,且與當時對百姓的軍事或民事劃分大致(雖非完全)對應:最大的單位「千」被用作一個族群的等同稱呼,由一位首領帶領(民一16,十4;書二十二14)。「官長」一詞,有時譯為「首領」,是一個通稱,包含所有被委任指揮的官員。同樣的詞彙在摩西時代的埃及紀念碑上也經常使用。
8. 「到他們的地方去」:即迦南地,葉忒羅因此承認這是以色列人被指定且真正的家園(參民十29-30)。
24. 「聽從」:沒有什麼比這更能體現摩西的性格了;他在任何情況下都結合了對自己的不信任,以及對外界印象的獨特開放性,同時又具備在最佳途徑被指出時,能做出明智且正確判斷的智慧。
27. 「回到他本地去」:米甸(二15)。

十九1-2. 「西奈的曠野」:如果頒布律法的那座山是拉夫薩夫岩(Ras Safsafeh),那麼埃拉哈(Er Rahah)的廣闊平原就是西奈的「曠野」(見十九17)。

3. 「摩西上到神那裡」:這似乎暗示摩西在攀登這座山時聽到了聲音。

「雅各家」:這個表達方式在摩西五經中未曾出現過。在這裡顯得格外貼切,無疑是指對先祖所作的特別應許。

4. 「如鷹的翅膀」:無論是在律法(申三十二11)還是在福音(太二十三37)中,教會都被比作雛鳥,由母親在翅膀下撫育和保護;但在律法中,那位母親是鷹,在福音中則是母雞;這預示了兩個聖約下行政管理的不同:一個是權能的,即神在帶領祂的百姓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離開埃及,並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時所彰顯的;另一個是恩典的,即基督降卑,取了奴僕的形像,且順服至死,甚至死在十字架上時所彰顯的。參閱啟示錄十二章14節。
6. 「屬我的珍寶」:指經過努力獲取並小心守護的貴重財產。以色列人從外邦世界中被揀選出來,分別為聖歸給神,作為祂的奴僕、子民和兒女,這種特殊的關係決定了他們的特權,也是他們履行義務的基礎。同樣的原則以更強烈的意義適用於教會。參閱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彼得前書二章9節。

「全地都是我的」:向猶太人強調他們的神並非僅僅是民族性的神,這一點在實踐上極為重要。參閱申命記十章14節;詩篇二十四篇1節。

「祭司的國度」:以色列全體是一個君王與祭司的種族:一個祭司的王朝,每一位真正的成員都將君王與祭司的屬性集於一身。參閱彼得前書二章5節;啟示錄一章6節。

「聖潔的國民」:以色列的聖潔在於其對神的特別奉獻:這是一個神聖的國家,因著領養、聖約以及參與一切恩典的途徑而成為神聖。參閱申命記七章6節,二十六章19節,二十八章9節;哥林多前書三章17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7節。

8. 「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藉由這個回答,百姓接受了聖約。這是他們完全進入「祭司的國度」這一狀態的初步條件。
10. 「叫他們自潔」:這項命令涉及身體的潔淨,無疑也包括屬靈的準備。參閱希伯來書十章22節。洗衣服是所有民族都能理解的一種外在象徵。
12. 「在四圍給百姓定界限」:拉夫薩夫岩懸崖腳下那條低矮的沖積土堆,精確地對應了那些用來防止百姓觸碰山體的界限;但這裡所說的界限是由摩西設立的。
13. 「觸摸」:即「觸摸他」。觸摸山體的人不可被觸碰,因為這種接觸會帶來污穢。
17. 「出營」:營地必然在山前的平原上延伸得很廣。從平原的一端到另一端,有足夠的空間容納以色列人的全體會眾。
18. 「爐」:原文中的這個詞是埃及語,僅出現在摩西五經中。
22. 「祭司」:在此之前,祭物一直由長子或家族首領獻上。見創世記十四章18節註釋。
13. 若人不是埋伏殺人,而是神將那人交在他手中,我就要設下一個地方,使他可以逃避。
14. 若人擅自行動,用詭計殺害他的鄰舍,你當將他從我的壇上捉去,把他治死。
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6. 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17.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8. 人若彼此爭鬥,一人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人,不至於死,但臥床不起;
19. 他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人就可以免罪;但要賠償他耽誤的工夫,並將他徹底醫好。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以致死在他手下,那人必要受刑。
21. 但若過了一兩天,奴僕或婢女才死,就不必受刑,因為這是他的財產。
22.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了孕婦,以致墮胎,卻無別的損害,那傷害人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求的,並照審判官所斷定的,受罰。
23. 若有別的損害,就要以命償命,
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25. 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26. 人若打壞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自由。
27. 若打掉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顆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自由。
28. 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免其罪。
29. 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住,以致把男人或女人觸死,那牛就要用石頭打死,牛主也必治死。
30. 若罰他贖命的銀子,他就要照所罰的,贖他的命。
31. 牛無論觸了人子或是人女,必照此例辦理。
32. 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三十舍客勒銀子給他們的主人,那牛也要用石頭打死。
33. 人若敞開坑洞,或挖坑不蓋,有牛或驢掉在裡面,
34. 坑主要賠償,將銀子還給牛驢的主人,死屍就歸自己。
35. 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以致死了,他們要賣了那活牛,平分價銀,死牛也要平分。
36. 人若知道那牛素來是觸人的,牛主竟不把牛拴住,他必要賠牛,死牛要歸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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