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第1章
歷代志上 第24章
3節:撒督和亞希米勒(應為亞比亞他,參見第6節)協助大衛制定祭司的班次,正如「軍長」協助他劃分歌唱者的班次一樣(二十五章1節)。
5節:掣籤分派。意即「他們在班次中的職位分配,是透過掣籤方式,公平地分給以利亞撒的家族和以他瑪的家族」。這兩個家族都曾產生過最高階層的職事,因此現在不給予任何一方優於另一方的特權。
6節:在王和眾首領面前寫下來。意即「當籤掣出時,將他們的名字寫下來」。
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這是一個錯誤的記載。應為「亞希米勒的兒子亞比亞他」。參見撒母耳記下八章17節註釋。
19節:這些是他們供職的班次。意即「這是為他們在主殿中事奉所規定的順序——這種事奉是按照他們先祖亞倫所定的方式,並根據他從神那裡領受的指示而進行的」。
20節:這第二次對利未家族的列舉(參見二十三章7-23節),目的似乎是為了指定大衛時代各家族的首領。革順族被遺漏了,這很奇怪,只能解釋為作者在他的資料來源中沒有找到關於他們首領的記載。對米拉利族的補充(第26、27節)也很奇怪。這使得家族總數達到二十五個,比我們預期的多出一個。
23節:現存的希伯來文經文中既沒有「希伯崙」也沒有「長子」,但我們的譯者似乎從二十三章11節中正確地補上了這些內容。所列出的人名似乎是大衛時代的人,即當時希伯崙家族的首領(參見二十六章31節)。
26、27節:雅西雅的兒子比諾。比諾(Beno)並非一個名字。它是希伯來文「他的兒子」之意,應當連在雅西雅之後。第27節應譯為:「雅西雅的兒子比諾的後代,有書含、撒古、伊別。」整段經文(第26-30節)的含義似乎是米拉利族有三個分支——瑪希族、母示族和雅西雅族。
31節:年長的族長與年輕的弟兄相對。意即「所有被列舉的利未家族在他們的班次中平等地掣籤,年長的家族對年輕的家族沒有任何優勢」。既然祭司有二十四個班次,我們必須假設利未人也有二十四個班次,儘管經文中給出的家族數量(二十三章7-23節,二十四章20-30節)是二十五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