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第27章
1. 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
2. 要別人誇獎你,不可用口自誇;等外人稱讚你,不可用嘴自稱。
3. 石頭重,沙土沉,愚妄人的氣忿比這兩樣更重。
4. 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
5. 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
6. 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
7. 人飽了,厭惡蜂房的蜜;人飢餓了,一切苦物都覺甘甜。
8. 人離本處漂流,好像雀鳥離窩遊飛。
9. 膏油與香料使人心喜悅;朋友誠心的勸教也是如此甘美。
10. 你的朋友和父親的朋友,你都不可離棄。你遭難的日子,不要上弟兄的家去;相近的鄰舍強如遠方的弟兄。
11. 我兒,你要作智慧人,好叫我的心歡喜,使我可以回答那譏誚我的人。
12. 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13. 誰為外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邦女子作保,誰就承當。
14. 清晨起來,大聲給朋友祝福的,就算是咒詛他。
15. 大雨之日連連滴漏,和爭吵的婦人一樣;
16. 想攔阻她的,便是攔阻風,也是手抓油,總抓不住。
17. 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
18. 看守無花果樹的,必吃樹上的果子;敬奉主人的,必得尊榮。
19. 水中照臉,彼此相符;人與人,心也相對。
20. 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人的眼目也是如此。
21. 鼎為煉銀,爐為煉金,人的稱讚也試煉人。
22. 你雖用杵將愚妄人與打碎的麥子一同搗在臼中,他的愚妄還是離不了他。
23. 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群;
24. 因為資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
25. 水草顯露,嫩草發現,山上的菜蔬也被收斂。
26. 羊羔之毛是作你衣服的;山羊是作田地的價值;
27. 並有足夠的山羊奶作你食物,作你家眷的食物,也作你婢女的養生之物。
忠實的僕人,其勞苦必不落空,必得應有的賞賜。參看提摩太後書二章 6 節。
19. 正如我們看水面如鏡的倒影,就能看見自己的臉;同樣,在每個人的心中,我們都能看見自己的本相。儘管人各有異,我們卻能發現那共同的人性,這是我們眾人所共有的。也有人認為,這段關於水中倒影的經文,是指我們常以己度人,若我們自己忠實,便看別人也忠實,反之亦然。
20. 陰間(Hades,死人的世界)與滅亡(Destruction,擬人化的死亡與毀滅力量),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家都被視為吞噬一切、永不滿足的(參看邊註)。然而,有一樣東西同樣如此,那就是眼目的情慾,那種隨著所獲之物而增長的躁動渴望(傳道書一章 8 節)。
21. 「這樣……」:更好的譯法是「人也當如此對待他的稱讚」,意即要將稱讚中可能摻雜的諂媚與卑劣雜質剔除乾淨。
22. 「用杵將愚妄人搗在穀中」:為了將穀物從殼與雜質中分離出來,用杵在臼中搗穀,這比打穀的過程更為繁瑣。但愚妄人的愚妄卻無法藉此除去。它根深蒂固地黏著他;所有的管教、教導與經歷,對他而言似乎都是徒勞。
23-27. 這些經文讚美了早期族長時代的生活,那時以羊群、牛群與耕地為生,並將其與後來以金錢作為主要或唯一財富的商業時代進行了對比。
23. 「景況」:原文作「面」。本節是約翰福音十章 3、14 節的例證。
24. 「財寶」:人可能會偷竊或揮霍金錢,但土地卻不容易被奪走。冠冕(既指大祭司冠冕上所戴的「精金冠冕」,出埃及記二十九章 6 節,三十九章 30 節,也指象徵權力的君王冠冕)也不會像羊群與牛群那樣「代代相傳」。
25. 「出現」:更好的譯法是「當草消失時,嫩草顯露出來」。這裡強調的是大地出產的規律性更替。第一句中的「草」(乾草)是聖經中常見的象徵,代表易逝與短暫的事物(參看詩篇三十七篇 2 節,九十篇 5 節,一百零三篇 15 節;列王紀下十九章 26 節)。這節經文描繪了農夫生活的美好,與此相比,財富或地位又能提供什麼呢?其中也隱含了(參看第 23 節)一個思想:這種生活的每個階段,在適當的季節都需要細心與警醒。
二十八章 2 節。「悖逆」:更好的譯法是「叛亂」。對統治者的反叛會導致政權的頻繁更迭(以色列王國的整個歷史就是證明),但「有聰明知識的人,必使國位長存」。真正的智慧會引導人維護現有的秩序。和合本的譯法暗示,政治混亂可能是對國家罪惡的懲罰。
「景況」:更好的譯法是「它(土地)必能長久穩定」。
3. 人們擁立一個像他們一樣貧窮的平民掌權。結果發現他竟是最殘酷的壓迫者,榨乾他們最後一點口糧,就像暴雨沖走了種子,而非帶來豐收。
5. 道德與智力之間有著深刻的相互依存關係。我們對萬事有正確的判斷,與我們內心尋求認識神的程度成正比。參看雅各書一章 23、24 節。
6. 「行事乖僻」:原文作「行事彎曲」。參看次經《便西拉智訓》二章 12 節;雅各書一章 8 節。
8. 「不義之財」:刪去「不義」二字:「取利與財」構成了「從高利貸所得之財」的概念。不義之財不會興旺,過了一段時間,它們終會轉入那些懂得如何善用它們的人手中。
10. 當惡人成功誘惑義人時,罪惡似乎取得了勝利。但這種勝利是自毀性的。誘惑者將遭受他應得的懲罰,而無辜者若持守自己,將會因這場試探而變得更堅強、更高尚。
11. 財富會鈍化智力,而貧窮則會磨礪它。
12. 「大有榮耀」:人們穿上節日的盛裝,顯出他們的喜樂。
「人就躲藏」:更好的譯法是「人隱藏自己」,他們因恐懼而畏縮,卻仍被搜捕出來。
13. 自由的條件是認罪與改正;向神承認對祂犯的罪,向人承認對他們犯的罪。倫理智慧在這一點上的教導,與詩篇作者、先知、使徒以及我們的主親自的教導完全一致。
14. 此處的「懼怕」與其說是敬畏,不如說是良心上的焦慮或敏感。對大多數人來說,這種性格似乎是自尋煩惱。但在看得更深的人眼中,這是一種蒙福的狀態,而與之相反的麻木不仁,最終只會導致悲慘。
15. 這是一種政治上的悲慘狀態,當被壓迫者的貧窮不僅加劇了他們的苦難,還激怒了統治者的殘暴。
17. 這是指蓄意謀殺,而非誤殺(誤殺者可逃往逃城)。靈魂背負這種罪惡的人,正是在奔向自己的滅亡。看見他的人只需袖手旁觀,讓神的審判自行成就。
18. 「行事彎曲」:應作「行事乖僻」(如第 6 節)。這是不穩定而非狡詐的邪惡,缺乏正直這一唯一的指導原則,這與「行為正直」之人的坦率形成了對比。
「必致跌倒」:更好的譯法是「必在其中(他的道路)跌倒」。試圖結合不相容的事物終必失敗。人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20. 擁有財富甚至獲取財富本身並非邪惡,邪惡的是貪婪的急躁。
「必不免受罰」:更好的譯法如邊註所示,與「忠信人」所獲的許多「福分」形成對比。
21. 不誠實的偏袒會導致那些淪為其奴隸的人去犯罪,即使誘因微不足道。「一塊餅」在任何時代都是極度貧窮的諺語(參看邊註)。
22. 貪婪的性格不僅導致不誠實,還會帶來「惡眼」的嫉妒,這種吝嗇與焦慮的性格,最終會將他帶向貧窮。
24. 「與毀滅者為伴」:即他與公開、無法無天的強盜處於同等地位。參看我們的主關於「各耳板」(Corban)的教導(馬可福音七章 10-13 節)。
25. 「必得豐裕」:他將享受豐盛與平靜的雙重福分(參看十一章 25 節)。
26. 這是信靠主之人的智慧,與自以為是之人的愚昧之間的對比。
27. 「遮眼不看」:即轉身不顧、忽視窮人。參看以賽亞書一章 15 節。
28. 當惡人興起,人就躲藏;但當他們滅亡,義人就增多。
二十九章 1 節。「必被毀滅」:原文作「必被折斷」(六章 15 節)。這裡強調的是在這種情況下,長期延遲的報應會突然臨到。
3. 「揮霍資財」:平行句的規律會讓我們預期是「使父親憂愁」;但這被略過了,因為浪子並不在乎這一點,他被提醒的是他自己的結局,即他正走在毀滅的道路上。
4. 「君王」:統治者作為所有公義的最高源頭,作為理想的審判者,與受賄者形成了對比。
6. 當惡人的罪惡源於根深蒂固的邪惡習慣,並成為他毀滅的網羅時;義人即使犯了錯,也能蒙赦免,並能因脫離定罪而歡呼。第二句被一些人解釋為與第一句完全對比;它表達了一位良心無虧、沒有陷入網羅危險之人的喜樂。
8. 「褻慢人」:那些領導政治或宗教革命的人,他們煽動(原文如在火中)人民反對現有的權力。
9. 所有的教導方式——嚴厲的責備或微笑的勸說——對「愚妄人」來說都是一樣無效的;「沒有安息」,爭辯仍舊持續不斷。
10. 「尋求正直人的性命」:即「關心、守護他的生命」(參看詩篇一百四十二篇 4 節)。
11. 「心」:希伯來文有時指「心智」或「理性」,有時指「激情」或「憤怒」。所稱讚的克制應包含兩者;但「忍住」(在詩篇六十五篇 7 節譯為「使……平靜」)這個動詞稍微偏向後者。
12. 「僕人都是惡人」:他們知道什麼能討好統治者,於是變成了告密者與誹謗者。
13. 更好的譯法是「窮人與欺壓者」。如邊註所言,「放債人」表達了窮人在富人手中所受的最特殊形式的壓迫。神創造了他們兩者,並將祂的光同樣賜給他們。
15. 「任他自由」:這是指一個被嬌慣與縱容之人的狀態。軟弱退讓的母親,與拋棄孩子的罪過一樣大;因為她的疏忽,她將遭受羞辱與恥辱的公義懲罰。
18. 「異象」:這個詞通常用於指神對先知所啟示的旨意。參看以賽亞書一章 1 節;那鴻書一章 1 節。
當先知的異象消失時,遵守律法是最好的或唯一的替代品,兩者都是神聖智慧啟示的形式。在倫理戒律中,這種對更高教導之需求的承認非常引人注目,沒有它,道德就會淪為世俗的謹慎或墮落為詭辯。大衛的兒子這位「智慧人」,在先知及其工作中看到了真正國家蒙福的條件。以色列歷史上最黑暗的時期,就是「沒有異象」的時候(撒母耳記上三章 1 節);在那樣的時候,人民「滅亡」,被放縱,「任其奔放」。
19. 「僕人」:即奴隸,他的順服是勉強的。他可能「明白」話語,但卻沒有產生好的效果。他仍然缺乏順服的真正「回應」。
21. 「兒子」:希伯來文詞彙在此處僅出現一次,因此含義不明。受寵的奴隸,從小被嬌慣與縱容,最終會要求兒子的特權,或許甚至是繼承權。
23. 「心裡謙卑的必得尊榮」:更好的譯法是「心裡謙卑的人必得著尊榮」。
24. 在第一次發現盜竊時,受害者(士師記十七章 2 節)或城中的審判官(參看邊註),會對小偷以及所有知道犯人卻不願作證的人,宣告嚴厲的咒詛。小偷的同夥聽到了咒詛,卻保持沉默,因此落入咒詛之中,並「毀滅了自己的靈魂」。
25. 懼怕人所能做的事而陷入的混亂與悲慘,與一個人的安全形成了對比,這個人不僅「敬畏」主以避免得罪祂,更信靠祂作為自己的保護者與引導者。
26. 信靠君王的恩寵就是建立在沙土上。神那包羅萬象的護理,同時顧及最大與最小、最高與最低的事物,祂的審判將糾正一切錯誤,這審判必從主而來。等待主的審判,勝過四處奔走、遊說、賄賂與諂媚。
27. 這些話不僅指出了行善者與作惡者之間的對抗,也指出了兩者之間本能的厭惡。
三十章 1 節。參看導論第 342 頁。根據註釋中提到的不同讀法,題詞以「那人說」結束,隨後的話語是懺悔的開始:「我疲倦地尋求神,卻昏厥了。」
「言語」:希伯來文詞彙通常用於神聖預言的宣告。
2. 一種無知的懺悔,參看蘇格拉底說他唯一智慧的地方,就是他知道自己一無所知,或亞薩的說法(詩篇七十三篇 22 節)。
3. 當他向內省察時,發現自己所有的學問都等於零。他對神的認識僅止於「風聞有神」(約伯記四十二章 5 節),現在他發現那樣的認識是多麼微不足道。
「聖者」:參看九章 10 節。
4. 人因看見神在可見創造中顯出的榮耀,而謙卑到塵土中。
「誰升天又降下來?」:這是在描述神那包羅萬象的護理,同時顧及最大與最小、最高與最低的事物。風與水的奧秘,使人的探索受挫。
「祂兒子名叫什麼?」:首要的思想是,人對神性的了解太少,以至於無法判斷是否能將自己熟悉的親屬關係轉移到神身上,還是必須停留在神性不可分割且不可傳遞的思想中。如果父有這樣一位獨生子(參看八章 30 節),祂的本性在啟示之前,必定像父本身的本性一樣,是我們無法理解的。
5. 從這種對人努力認識神之無能的自覺中,升起了對神親自啟示的每一句活潑言語的珍視,無論是透過「律法與先知」,還是透過「智慧人與文士」。
6. 人不可將啟示的真理與自己的想像與傳統混雜。在推測不可見之事時,犯錯的風險是無限大的,而神透過顯明其虛假來責備這種錯誤。
7. 「兩件事」:人對欲望的限制,自然地源於他對知識局限性的自覺。
8. 兩項請求的順序主要在於「內心的真實」,即除去一切形式的虛偽、空洞與偽善。
「賜我需用的飲食」:原文作「賜我我所指定份額的糧食」。這預示了我們後來從神聖智慧所學到的:「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9. 兩個極端的特殊危險。財富誘惑人驕傲、不信,以及像法老那樣的蔑視(出埃及記五章 2 節);貧窮則誘惑人行竊,進而作偽證,或進行實際上等同於此的虛偽宗教職業。
10. 「不可告發僕人」:二章 8 節的禱告並沒有排除對那些處境較差者的同情。然而,其他人將這句話解釋為不要讓奴隸去告發他的主人,即不要讓他對自己的命運感到不滿,以免他後來因你使他的處境變得更糟而咒詛你。
11. 正如教師說出了他最渴望的事,現在他講述了他最厭惡的事;並與十誡的教導真正和諧,將那些反抗第五誡的人列在首位。
12. 法利賽人的性格(參看邊註)。
15-16. 注意數字的列舉——一種漸進,二、三、四(阿摩司書一章 3 節等)。譯為「螞蟻」(原文作「水蛭」)的詞在其他地方找不到,其詞源也不確定;但有充分的理由將其視為字面意義,在自然界中舉例說明貪婪,下一節給出了其他例子。其貪婪的胃口在此被描述為兩個女兒,發出同樣永無止境的索求呼聲。
16. 「陰間」:希伯來文作「Sheol」。即二十七章 20 節的「陰間」,吞噬一切卻永不滿足。
18-20. 另一個謎題。16 節的四件事在「永不滿足」這一共同點上達成一致;現在提到的四件事則在於它們不留痕跡。
19. 「男與女交合的道」:罪的行為在罪人身上沒有留下外在的痕跡。
21. 「地就震動」:更好的譯法是「地不能承擔」。這裡共同的要素是「不可容忍」,四個例子在兩性之間平均分配。每一方都有權力與繁榮被濫用的例子,因為它們落到了那些沒有受過訓練的人手中,因此處於錯誤的位置。
23. 「討厭的婦人」:一個沒有什麼可愛之處的人。婚姻對大多數女性而言,是發揮其最高品質的領域,對她而言卻只是一個讓自己與他人痛苦的領域。
24. 「極其聰明」:有些人傾向於七十士譯本與拉丁通行本的讀法,「比智慧人更聰明」。無論哪種情況,思想都轉向了本能的奇蹟,這些本能在其自身的領域內,超越了人類智慧更精細的結果。
25. 參看邊註。注意這裡將「螞蟻」稱為「子民」,正如約珥書一章 6 節將蝗蟲稱為「強盛的民」。奇蹟在於它們集體且有組織的行動。
28. 「守宮」:更好的譯法是「壁虎」(或蜥蜴的一種),蜥蜴類中的一個屬,許多物種出沒於房屋,穿過牆壁的縫隙,並用分泌毒液的腳捕捉在那裡的蜘蛛或蒼蠅。
31. 「獵狗」:希伯來文詞彙在舊約中未在其他地方出現。字面意思是……
32 若你行事愚昧,自高自大,或是心懷惡念,就當用手摀口。
33 攪動牛奶必成奶油,扭轉鼻子必出血;照樣,激動怒氣必起爭端。